对经济发展办主任进行述职评议的方案
对经济发展办主任进行述职评议的方案
一、评议的目的:
通过述职评议,帮助代先伦找准差距,完善措施,克服不足,加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经济发展办主任的履职能力,促进其他部门负责人的履职,密切人民群众与人大政府的联系,提高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
二、评议的时间:2005年4月至6月
三、评议的内容:
范围是在任职期间和今后的工作,主要是:
1、执行《农业法》等有关经济发展法律法规,推进我乡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的情况;
2、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的办理情况;
3、执行国家方针政策;
4、依法履职和勤政廉政的情况;
5、经济发展办主任的其他工作。
四、评议的组织:
人大主席团决定成立由周耕玉任组长,骆泽敏为副组长,王世远、李旭、张小芳、张召银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组织领导评议工作。
五、评议的阶段工作:
1、4月5日前
乡人大主席团书面通知代先伦,要在4月15日前,根据评议内容和要求,进行自查自纠, 以书面的形式将汇报材料打印2份交乡人大主席团。
2、4月20日前
对代先伦的履职情况进行调查。乡评议领导小组召开评议准备会,组织乡人大代表和部分群众学习《农业法》法律法规等 。针对汇报材料,安排有关评议的调查研究工作。确定中心发言人 。参评人要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收集整理评议素材 。
3、4月25日前
召开评议会。代先伦要按时到会听取意见,乡部门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等列席评议会议。代先伦应如实汇报情况,严肃认真听取评议意见,认真回答提问,进行说明。中心发言人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建议批评意见 。
乡人大主席团根据参评人的意见,拟出评议意见。
4、5月10日前
根据评议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或改进计划,在一个月内将整改方案或改进计划报送乡人大主席团。经乡人大主席团同意后,在5月20日前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
5、5月30日前
乡人大主席团组织参评人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力的,责成继续整改 。
组织参评人对代先伦整改报告进行是否满意的无记名量化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是否合格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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