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常识 >> 哪些属夫妻一方的财产?

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分享一篇婚姻法常识 >> 哪些属夫妻一方的财产?,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站在岁末,透视过去一学期,工作的点点滴滴时时在眼前隐现,回眸望去过去的一幕慕,在不知不觉中充实眼睑。


哪些属夫妻一方的财产?wad();所谓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

如何为广大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服务,如何配合好学校党委、团委开展工作,在全面素质教育上发挥学生会组织的作用,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悲伤,不要难过,相信吧!快乐的日子将会来临。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是浮云,一切美好都将会来临!

。  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应包括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福利财产、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祝“鑫”年快乐,“钱”程似锦。“富”如东海,“瘦”比南山!

。  案例:小李和小陈结婚后,小李的姐姐出国,把她自己的一套私有房产指明赠与给小李

嘴里喊着各班的口号,显得认真、严肃。这些同学都伴着整齐的鼓点,一起迈向前。有着甜美声音的播音员在主席台上耐心的替我们讲解:

。后来小李与小陈离婚,小陈提出要分割小李姐姐赠与给小李的房产,法院认为根据《婚姻法》规定,小李受赠的房产应属于其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我拿起毛笔一蘸墨就在纸上乱挥,寥寥草草地乱写完了。 写完之后,我下了楼,生着气拿起作业拼命地写,一边流着眼泪,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yyfangchan@163.com (举报时请带上具体的网址)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