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干部日常管理制度

机关干部日常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树立良好形象,营造机关干部职工和谐共事、一心谋事、团结干事的氛围,促进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和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干部出勤制度。一是周一至周五为上班时间,周六、周天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特殊情况因工作需要,双休日或节假日仍需上班的,由办公室统一通知,所有干部职工必须上班。二是所有干部必须按规定时间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并认真履行签到手续(上午9:30前;下午15:30前),不得随意代签和补签,有特殊情况无法及时签到的,需提前向扎桑副局长报备,并由扎局代签,每月最后一周的党组会上,办公室将对签到情况汇总并进行通报,未签到且没有事先说明情况的,将视为旷工,每年旷工3次或迟到超过5次者,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者,将由局党组进行约谈,并视情况移交县纪委处理。

2、请销休假制度。因事因病请假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3天以内的,由所在科室负责人首先签署意见,并报分管副局长签字,再由局长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岗;3天以上者,除履行上述手续外,还需将组织部批准的假条向办公室报备。所有假条由办公室统一收集,到假后,须本人按时销假。年度休假原则上需按年初制定的休假计划执行,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后休假的,要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相关要求执行。

3、值班带班制度。一级戒备等级下,由局长带班,一名副局长及2名正式干部值班;二级戒备等级下,由一名副局长带班,2名正式干部值班(原则上,一二级戒备等级下,所有值带班人员须24小时在岗);三级戒备等级下,由门卫值班,一名副局长带班,带班领导可不坐班,但需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每天交接班时间为早上9:30。值班实行轮流制,每班两人,具体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依次类推。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熟悉相关方案预案,不得擅自离岗,对离岗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因离岗造成严重后果者,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值班人员要做好外来人员扫码、登记,按时报平安,并做好值班交接、应急处突等工作。

4、公章管理制度。一是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公章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专管人员因事、因病等原因不在岗时,应指定专人暂时代管;公章使用要坚持“先批准、后用章”的原则,对没有批准人或主要领导签字的,原则上不得盖章,紧急情况需盖章又未取得批准人签字的,经请示批准人同意后,可先加盖公章,同时将盖章后的材料复印备存,并注明请示人、请示时间,事后补办签字手续;群众办理各种证明使用公章,需先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二是公章使用要有登记册,每次使用公章要注明盖章事由,干部职工因工作需要,须将公章带出使用的,必须由局长审批同意并在办公室备案,公章使用结束后必须及时归还。三是凡涉及项目资料及重要材料需要盖章的,必须有局长签字方可盖章;需要上报的一般性材料,由科室负责人首先审核,经分管副局长审批后方可盖章;其他日常性材料,由各科室负责人审核无误后即可盖章。

5、请示汇报制度。请示汇报要坚持及时、准确、全面、客观,条理清楚,重点突出,原则上实行逐级请示、汇报。请示适用于以下情况:(1)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遇到的重要情况;(2)问题比较复杂或比较重要,必须经请示才能办理的;(3)超出自己职权范围,影响到科室工作进度;(4)虽属职权范围内,但科室内分歧意见较大的事;(5)遇到具体问题,上无政策,前无先例,无法举措;(6)科室交叉和协调不易解决的事情;(7)有明确规定需请示的事项。以上情况应在得到分管领导答复后按其指示办理,办结要及时报告。汇报适用于以下情况:(1)上级交办的工作完成之后;(2)限时办结事项随时汇报工作进程;(3)领导要求汇报事项;(4)外出参加会议和重要业务活动后要及时汇报;(5)重大问题、重要情况、重要信息、突发事件;(6)合理化建议、各种申请;(7)工作中发生差错、事故和问题,除及时口头向领导汇报外,事后应补充书面报告。

6、财务管理制度。单位所有开支费用经局党组研究审定后方可报账。一是日常开支按“先请示、后计划、再开支”的原则进行,各科室的开支科目,必须报分管副局长同意后方能实施。二是机关物资采购(含办公用品),由局财务统一列预算,经分管领导核实后报局长审批后执行,并建立领取制度。三是各科室所有支出发票不论金额大小,必须按程序签字后方可报销入帐,凡未经审批程序审批的单据入帐一律无效。四是干部因公出差(包括到外开会、学习培训),必须事先报告局长同意,相关报销事宜务必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7、通联管理制度。一是电话和手机管理。不得使用办公室电话办理私事,全体干部职工原则上手机一律不得关机。二是用车规定。用车施行派遣单管理制度,用车人需提前向办公室说明用车原因,并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车辆使用后,用车人需向办公室报送相关简报。三是公务接待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标准严格执行。

8、文件管理制度。办公室要安排专人负责文件收发工作,收到文件后,要及时办理阅办,提出拟办意见,而后送呈分管副局长阅示,根据分管领导批示跟进后续工作,需要直接送呈局长批示的文件,分管领导要做出明确说明;其余科室有需要办公室办理阅办的文件,要第一时间将文件打印后送至局办;如有紧急情况或领导不在时,可根据文件要求先行推进相关工作,待领导到岗后及时补签相关批示。文件处理完毕后,要将相关落实情况附后,所有文件要按期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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