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合作协议

第一篇:战略合作协议

战 略 合 作 协 议

甲方: 杭州xxxx有些公司

乙方:签订地点:杭州

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压骤降设备研发销售合作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合作范围、合作方式:

1、合作范围:电梯行业电压骤降设备的研发和销售。甲方负责中国境内政府公关、

销售渠道拓展等跟销售相关的一切事务,并保证合同规定的销量,乙方负责电梯行业电压骤降设备的研发和技术更新、专利技术申请。

2、电梯行业电压骤降设备的品牌:天湖,相关标识由甲方提供,乙方不得生产除天

湖品牌以外的电梯行业电压骤降设备。

3、在合作期内,乙方在中国境内只能销售给甲方,除非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销售给

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4、在合作期内,乙方不得以设备研发、样品等理由将相关设备成品、半成品或主要

配件提供给除甲方以外的第三方。

二、 合作期限及价款

1、甲方购买电压骤降设备,设备价款为¥元。运输费、包装费、保

险费以及安装、调试费、检验费及基本操作培训所需费用等伴随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该价款自合同签订起年内有效,年后因零配件市场价格提高或降低的,双方可协商新价款。)

2、甲乙双方的合作期限为5年,从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3、甲方每年的采购额应达万元,不满当年应补偿乙方专有技术独占使

用费万元,下一年度销量补回的,独占使用费可以冲抵货款,不退现金。

三、采购货期、价款支付和质保:

1、甲方采购设备应书面传真采购订单,签订采购合同,设备生产期天。

2、甲方应在采购合同生效后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作为合同预付款。

3、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时间送货到指定位置,派专业技术人员安装调试完毕,由甲方的验收人员或甲方授权的用户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后付合同总价的%。

4、质保金为合同金额的%,待设备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年期满后付清。

四、技术标准及更新

1、本合同下交付的设备应适用标准、或技术规范说明不明确,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乙方负责电梯行业电压骤降设备的技术更新或进行新的研究开发,除非甲方同意,技术更新后的设备在甲乙双方合作期内同样不得销售给甲方以外的第三方,不得以设备研发、样品等理由将相关设备成品、半成品或主要配件提供给除甲方以外的第三方。

3、电压骤降设备研发的技术成果归乙方所有,专利由乙方申请,专利申请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保密

1、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

同条文及设备规格、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因申请专利需要提供设备相关资料除外。

2、乙方在专利技术申请成功之前,应当与技术人员签订技术秘密协议,防止由于乙

方技术人员离职另行生产相似设备或同类设备。

六、知识产权

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设备或设备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

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

2、因乙方提供的设备存在前款知识产权瑕疵或纠纷的,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流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如果设备或设备的任何部分,因最终裁决构成侵权,其使用被予以限制,乙方应自担费用并主动做出相应的安排;或为甲方获取继续使用受指控侵权的设备或设备的某一部分的权利;或用不会造成侵权的同等技术水平的设备更换。

七、交货验收

1、验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订单有特别约定的以订单约定为准)的相关要求和标准,

如合同或订单均未明确约定的,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2、验收结果与合同约定或采购订单约定不符,乙方应负责调换或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设备包装内应附质保卡、使用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随机配件等。

八、包装及运输

1、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采购订单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设备在运

输途中损坏,包装物不回收。

2、乙方负责联系货运公司,将设备运送至甲方指定仓库,运输途中设备毁损、灭失

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检验、安装、调试

1、甲方有权派遣检验人员到乙方会同乙方检验人员对设备的制造过程和质量进行监

督检验,但并不代替或解除乙方对设备质量的责任。

2、乙方应在到货后日内完成对设备的安装与调试,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

准,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甲方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3、因设备质量或技术方面原因经安装调试后不能正常运转的,由乙方负责更换或维

修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4、在安装调试期间,如果乙方提供设备、材料有缺陷或由于乙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

误或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的错误造成用户设备、材料损坏的,乙方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赔偿用户的损失。

十、乙方应提供下列服务:

1、实施所供设备的现场组装、调试和启动指导,直至设备运作正常;

2、在质保期内对所供设备实施运行、监督、维护或修理;

3、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设备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或修理对甲方人员、用户进

行培训,直至全面掌握为止;

4、低价(与市场价格比较)提供终身维护服务所需的零部件;

5、设备出现故障,接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之后在72小时内解除故障;

6、协助甲方开展会,提供展会需要的资料、广告礼品。

十一、备 件

1、正如合同条款所规定,乙方应提供下列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

1)、甲方从乙方选购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乙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

承担的义务,备件质保期年(如果备件质保期不一致的,提供附件);

2)、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乙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甲方,使甲方

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

3)、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

和规格。

2、乙方应按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

十二、保 证

1、乙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的型号,并完全符

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设备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的全部最新改进。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经正确安装、侦查过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2、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

3、质保期内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及时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设备或部

件,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4、如果乙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及时维修、重作、更换以弥补缺陷,

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十三、违约责任

1、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合同或通知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

果乙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延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2)、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周,甲

方扣除乙方设备总价的%,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延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

3)、因乙方未能及时供货(不可抗力除外),采用以下2种方式解决,一:甲方与用

户的合约中延期交货违约款达万元的,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设备类似的设备,乙方应承担甲方因购买类似设备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同时实际支付的设备价款包含在年度销售目标内。二、由乙方承担甲方的违约损失。采用何种方式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协议。

4)、乙方违反合同规定将设备成品、半成品或主要配件提供给除甲方以外的第三方,

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万元的违约款,同时赔偿甲方因此引起的其它损失。

5)、乙方未尽保密义务导致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因此导致的所有损失。

6)、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进行安装调试,导致用户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付款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

应尽快确定是否同意延期付款以及是否收取延期付款赔偿费。延期付款应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2)、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如果甲方没有及时付款的,每延期一周,设备总价提高%

延期付款的赔款最高限额为设备价款的%。

3)、甲方连续年不能完成销售任务的,乙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或乙方有权提

高设备价款,但提高的幅度不得超过原价款的%)

十四、争端的解决

1、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可依法向甲方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五、合同生效

1、本合同条款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正文、附件、通知及补充协议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杭州xxxx有限公司乙方:

地址:地址:

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第二篇:品牌战略合作协议

品牌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

注册地:

电话:

联系人:

乙方:

注册地:

电话:

联系人:

第一条:合作目的

随着知识进步,专业分工进一步明确,品牌效应越来越体现出其价值和号召力。为了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品牌战略的实施,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双方愿意建立长期友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特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合作方式

双方在信息渠道、品牌宣传、商业活动等方面可以相互运用,双方中的任一方可以战略伙伴方式对外推荐客户。

第三条:甲已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享有乙方向物业顾问项目信息优先推荐权;

二、甲方享有乙方对外宣传中使用“战略合作伙伴”这一称谓;

【1】

三、甲方推荐或策划服务的地产项目,可享受在乙方标准顾问费2万元的优惠,超出部分给予甲方60%佣金;

四、甲方有向其服务项目推荐鑫苑物业做顾问的义务;

五、甲方在使用乙方名称时,必须使用乙方提供的标准字体、标准颜色及标准搭配,且在使用前应提前知会乙方。

第四条:合同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终止,甲乙双方互不负责,但终止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

(一)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破产。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或者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二)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

同。

(三)因不可抗力而解除本合同或者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四)依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而终止。

二、由于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本合同,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三、即使本协议终止,第六条所规定之义务对甲乙双方仍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争议解决

一、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当事人

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或)经由中立之第三方调解来解决。

二、如果协商未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六条:保密

任何一方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以任何方式或知的另一方商业秘密或其他技术及经营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透漏或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七条:其他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作为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协议期限内,因为政策性变化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协议不能正常执行甲乙双方都给予谅解。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第三篇:战略合作协议范本

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一、合作领域

工程项目的承揽、承建及合作开发。

二、协议目的

甲乙双方都希望通过忠实的合作,建立、发展和保持一个长期的战略关系,来发挥甲、乙双方在各自领域的优势,形成合力,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使市场活动利益最大化,达到共赢。

三、合作方式

甲方保证:

1.甲方作为乙方工程项目市场活动的延伸,负责乐山及周边地区市场工程项目的承揽。

2.甲方保证工程在价格方面有竞争优势。

乙方保证:

1.授权甲方,并提供相应的企业资质以开展市场活动。

2.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甲方必要的技术支持。

3.乙方有义务按照国家及相关部门和合约的要求保质保量的进行施工。

四、费用

原则:投入共担、利益均享。

投入:视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初步约定,在甲乙双方都认同的投资预算前提下,甲方出资50%,乙方出资50%。

利润:初步约定,在扣除一切成本及人工、市场费用的情况下,甲方提利润的50%,乙方提利润的50%。

结款:结款方式按工程进度执行。

五、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承诺对此合作协议及协议涉及到工程的存在和内容严格保密。

六、政府法规、管辖以及争议的解决

此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任何外来的或与此协议有关的争议、争论、解释、违约、有效性、终止等都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

任何双方不能解决的争端、异议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条例解决。

七、协议的生效、更改、有效期

1.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2.此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此协议有效期一年。如需续约,每年一签。

4.任何对此协议的更改都需要双方友好协商并且双方书面确认盖章才能生效。

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

能防止或避免的,致使本协议有关条款不能履行或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协商后,本协议自动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6.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7.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8.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日期日期:

第四篇:战略合作协议--1

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xxxxxx

乙方:xxxxxx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结成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

系,现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作目的及意义

实现联合发展,推动双方在甲方开发或管理的项目中的紧密合作。

第二条 合作主体

(一)甲乙双方作为各自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投资方或管理方,代表各自投资和管理的分支机构,签订本战略合作协议;

(二)甲乙双方均保证按本协议的有关约定,指导各自投资和管理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签订具体的项目租赁合同。

第三条 合作范围

甲方开发或管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地级及地级以上城市内的项目。

第四条 合作方式

对甲乙双方已确定的合作项目,甲方承诺将项目中的部分物业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承诺将承租物业用于开设品牌的连锁店。

第五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五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协议合作期届满三个月前,双方应就是否续签事宜进行协商。如双方未能在本协议合作期届满前就续签事宜达成书面协议,则本协议自合作期届满之日自动终止。

第六条 合作项目的确认方式

1 / 5

(一)甲方将具备合作条件的项目资料(包括项目位置、总平面图、建筑平面图、工程进度等)提供给乙方;

(二)乙方在收到上述资料,且甲方办妥相关征地手续、规划审批手续后,提供复印件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资料后的三个月内应给予甲方明确的书面回复,确定进驻或放弃进驻;乙方确认进驻后,应向甲方出具书面的进驻确认书;

(三)甲方应将具备合作条件项目的项目征地、规划审批等进展信息定期通报给乙方。在该项目在甲方取得该项目相关产权证明前一个月内,甲乙双方确定相关合作条件,并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

第七条 其他

(一)甲乙双方应对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了解到的对方的商业信息保密,且仅用于履行本协议之用,如确需对外披露,应征得对方的同意后合法使用,不得损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甲乙双方均可利用各自的企业或经营品牌,就本协议内容进行合法市场推广、宣传,但仅限于本协议所规定的合作范围;(此约定并不授权任何一方以对方名义从事任何对外活动)

(三)双方在选择合作对象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作方享有优先权。在乙方确认进驻后,甲方不得再将该项目出租或出售给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类似的第三方或甲方自营与乙方经营项目相同的产品。

(四)本协议是双方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的框架性协议,当本协议内容与《租赁合同》意思表达不一致时,以《租赁合同》为准。

第八条 通知和送达

(一)任何根据本协议发出的通知应以面呈或邮寄方式送达对方在本协议中载明之地址,任何更改上述地址必须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否则视为没有更改,相对人因无法尽到通知义务的后果应由过错人自行承担;

(二)任何面呈的通知在递交时视为送达;任何以挂号/特快专递的邮寄方式发出的通知在投邮后7日视为送达(如遇特殊情况时间顺延),寄发

特快专递的一方在邮局寄发通知或告知内容时的相关凭证可以作为履行通知义务的依据。

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因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肆份协议及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传真号码:

签订时间:年月日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为规范企业经营活动,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如下承诺: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 《战略合作协议》 。

3、甲、乙双方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采用任何方式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

4、任何一方发现对方业务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违反本协议行为的,有义务即时向对方监督部门举报(双方监督部门电话附后),举报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

1、应与乙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

2、在商务活动中应当依法办事、廉洁自律,不得有任何涉及商业贿赂或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向乙方单位及乙方工作人员索要或接受乙方单位以及乙方工作人员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或好处费、感谢费等;

(2)在业务活动中以任何理由设置障碍、态度粗鲁、刁难乙方;

(3)在乙方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

(4)要求或接受乙方单位或乙方工作人员为甲方工作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或为其配偶及亲戚朋友安排工作提供方便;

(5)参加乙方单位或乙方工作人员安排的宴请、健身、娱乐、桑拿按摩等活动;

(6)向乙方单位或乙方工作人员要求为甲方工作人员或其配偶及亲戚朋友介绍经营业务等活动。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

1、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

2、在与甲方的商务活动中应当依法办事、廉洁自律,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任何涉及商业贿赂或损害甲方企业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2)以任何理由或方式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支付的费用;

(3)为甲方工作人员装修住房、安排婚丧嫁娶活动及为其配偶或亲戚朋友安排工作或牵线搭桥、提供方便;

(4)以任何理由宴请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与其组织的健身、娱乐、桑拿按摩等活动;

(5)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亲戚朋友介绍经营业务、提供经营业务的便利条件,进行经营业务合作等活动。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乙方单位或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条或第三条的,非违约方有权据此解除 《战略合作协议》。

第五条本承诺书作为《战略合作协议》 的附件,与合作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监督电话:乙方监督电话:

第五篇: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签署、履行本协议的资格与能力;

2.乙方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建筑材料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签署、履行本协议的资格与能力。

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秉承共同发展、诚信合作的宗旨,就泰安道五号院项目的开发、建设领域的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目的

提升合作各方的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实现合作各方未来的市场扩张战略并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为合作各方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第二条合作内容

2.1 甲方在同等商业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作为其或所属控股、参股等关联公司的建筑材料供应商;

2.2 乙方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同意为甲方或其所属控

股、参股公司提供融资支持。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或其所属控股、参股公司对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之

融资合同、协议,有权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后终止,但应按实际履行

的金额、期限结算本金、利息等;

3.2 甲方每6个月或应乙方要求,向乙方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其

金额、期限不低于乙方向甲方或其所属控股、参股等关联公司融资的

金额、期限。

3.3 乙方应对甲方或其所属控股、参股公司等关联公司的融资提

供支持,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银行或信托委托贷款等。

第四条 双方的陈述与保证:

3.1 甲方向乙方陈述并保证如下:

a 甲方所属天津市*****发展有限公司之在建项目(泰安道五号

院)业已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所有相关权证、批复;

b 甲方向乙方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真实、有效,且同意乙方以该

商业承兑汇票进行贴现融资;

c 甲方持有乙方的商业承兑汇票在任何时间、任何情形下不得要

求乙方承兑且不得通过金融机构贴现、背书等处臵,该等保证同样适

用于甲方所属控股、参股等关联公司;

d 甲方对于其所属控股、参股公司等关联公司对乙方或乙方指定

第三方的融资款项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还款责任。

3.2 乙方向甲方陈述并保证如下:

a 乙方在甲方提供符合要求之保证、抵(质)押前提下,自愿为

甲方或甲方所属控股、参股等关联公司提供融资支持;

b 乙方向甲方或其所属控股、参股公司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真

实、有效。

第五条合作期限

自2023年5月日始至2023年5月日止。合作期限届满,

未经一方书面通知,则本协议将自动延续 壹 年。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规定,均视为违约,应承担相应

的违约责任。

6.2 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金额向乙方开具商业承兑汇票

或该商业承兑汇票无法融资的,则每日按逾期商业承兑汇票之金额的

1%承担违约责任;

6.2甲方及其控股、参股公司将乙方或乙方指定第三方开具的商

业承兑汇票贴现、背书等处臵的,甲方及其控股、参股公司应返还贴

现金额,并自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之日起每日按贴现金额1%向乙方或

乙方指定第三方承担违约责任;

6.3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或其控股、参股公司提供融资支

持的,按照相关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但因银行有关商业承兑汇票

规定变化致乙方无法提供融资支持的除外。

第七条保密条款

7.1在任何时候,不论是在本协议有效期还是本协议终止后,任

何一方对在合作过程中了解的有关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均应承担保密

义务。

7.2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作的终止而无效。在双方合作终止后

两年内,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 其他

8.1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

同中进一步予以确认。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

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8.2 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

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向合同签订地

法院提起诉讼。

8.3本协议未尽事宜及纠纷,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解决。对

本协议条款的任何修改、变更或增减,须经双方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

式作出。

8.4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公章之日开始生

效。

8.5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签字盖章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 天津市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天津市河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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