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精选5篇)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在“五一”节期间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揭制较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五一”节日期间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党委、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我乡成立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罗志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并负责具体办公。

从xxxx年4月28日开始.到xxxx年5月4号结束。

在全乡范围内开展1.道路交通、消防、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食品卫生、学校安全、森林防火等。2.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3.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责任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具体实施方案,一把手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检查。乡政府相关工作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大检查。要切实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认真细致地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确保检查不走形式,取得实效。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范文第2篇

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指导,以宣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进一步创新形式、方法和内容,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为服务保障农业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氛围。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23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我委“安全生产月”工作的领导,特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五、活动安排

(一)开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宣教活动(6月1日至6月8日)。“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地农(渔)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宣讲队伍,深入乡镇、渔业村、渔港、船头和涉农(渔)企业,专题宣讲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组织领导和专家做客主流媒体,开展网络在线访谈,发表体会文章。组织观看《生命的红线》主题宣教片,大力营造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农(渔)业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6月9日至6月15日)。各地农(渔)业主管部门要结合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在公众较集中的广场或重点渔区、渔港、渔业乡村等场所设置宣传现场,悬挂安全宣传横幅、张贴安全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放置农(渔)业安全图片展览等,组织单位干部职工、涉农(渔)企业、渔船主及农(渔)业从业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23版)》、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开展生产经营单位(户)、渔船主等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防灾减灾、应急避险等知识培训,分析典型事故案例,吸取教训,警钟长鸣。

(三)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6月16日至6月23日)。每年的6月16日确定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2023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主题是“坚守红线、从严执法”。6月16日至22日为我市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6月16日上午,市农委将积极参与由市、区安委会在市区大润发门前广场联合举办的全市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活动启动仪式,并设立咨询点,就安全生产热点问题及安全生产知识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同时接受广大群众的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各地农(渔)业主管部门要同步举行相关咨询宣传活动,并加强与当地海事部门的合作,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宣传咨询,安全培训、法制教育等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和“安康杯”知识竞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播安全文化,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6月24日至6月30日)。各地农(渔)业主管部门、涉农(渔)企业、农村沼气工程点要结合相关应急预案、专项预案,立足实际,扎实开展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并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切实提高演练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组织开展农(渔)业“安全生产一线行”活动。各地农(渔)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万里行”、市安委办“安全生产一线行”活动和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全省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做好台风汛期前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对渔业、设施农业应用、农资经营等领域进行重点隐患排查,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落实责任,立即采取防范治理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市农委将组织暗访督查组,对落实隐患大排查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六、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积极筹划。各地农(渔)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国第13个、我省第21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市农委将组织督查组到各县(区)督查,并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督查情况纳入年度农(渔)业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范文第3篇

一、2023年安全生产主要监管目标

1、尽力遏制伤亡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责任事故。全年因公死亡人数控制为零,重伤人数严格控制在1人以下。

2、镇、村、企二级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各级安全生产管理组织网络和各类基础管理台帐。

3、强化培训教育,积极参加市、县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活动,切实做好生产经营单位的三级教育工作。安全生产监管及特种作业人员均做到持证上岗。

4、建立健全“防消结合”的运行机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5、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申报率力争达98%以上。

6、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劳动保护条件,积极做好作业场所的安全卫生工作,确保生产安全无事故。

二、围绕监管目标应采取的措施

1、建立健全组织保障体系,重点抓好安全生产监管的组织网络建设。一是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与监管网络。各村、企事业单位均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内部监管网络,以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与协调功能的实现。二是继续抓好安监人员的复审培训及新开办企业安监人员的选配和培训工作,以确保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责任的落实。

2、强化安全生产各级责任制,建立长效管理的工作机制。继续推行行政“一把手”安全生产负责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在年终考核中的一票否决制。

3、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继续巩固安全生产管理达标成果。

(1)强化对化工、服装、压力容器、建筑、交通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专项整治,以促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安全生产本质度的提高。

(2)切实抓好新办及原有小规模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网络及基础台帐工作,以提高新办和原有小规模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3)加大检查监督力度,继续积极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整治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

4、不断提高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与自我防范能力。

(1)切实做好职工的“三级教育”工作。

(2)积极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及“119”消防日宣传教育活动。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范文第4篇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观念,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加快企业本质安全体系、专业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农业行业隐患问题排查整治,着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重点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

1.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组织开展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和干部培训宣传教育活动,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见诸行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把好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总开关,坚决扛起保民平安的政治责任。(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2.推进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任务。持续推动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安排,结合职能职责,抓好2023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3.推动城市安全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县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方案》,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农业规划、建设、管理的各环节各领域,从严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和监管,把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深入推进农机行业领域平安创建。(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二)深化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推进安全生产普法教育,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宣传车等资源,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增强领导干部和监管人员业务水平,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自我维权的自觉性。(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三)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1.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细化分解农业农村系统各单位安全生产职责,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要求,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2.优化监督考核机制。完善农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考核评价指标,创新考核方式方法,顺利完成2023年度考核工作。改进督查、检查等方式,综合运用行政处罚、挂牌督办、约谈等手段,推动《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县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贯彻落实。(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3.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加强专业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农业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专家库,全面开展农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完善安全隐患既向企业交办,也向属地和行业监管单位交办,既督查企业的整改落实情况,也督查监管部门履职情况的“双重交办、双重督办”机制,做到闭环管理,全面提升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四)强化重点领域安全整治

1.强化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禽屠宰安全监管。按照《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督促防疫机构做好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开展集中免疫效果评价工作,持续推进布病区域化免疫和检测净化,有效遏制布病反弹势头;组织开展屠宰企业设施设备和屠宰关键环节的安全大检查,督促指导畜禽屠宰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畜牧技术推广中心、畜禽检验检疫中心、动物疫病预防防控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2.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以农资生产经营企业(门店)为重点,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销售假劣种子种苗、农兽药、肥料及植物生长调节剂、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各种违法行为,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持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落实生产经营主体主体责任,强化风险评估预警,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严格农药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继续排查农药使用零增长和安全责任制落实、《农药管理条例》贯彻落实等情况。(责任单位: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畜牧技术推广中心、畜禽检验检疫中心、动物疫病预防防控中心)

3.加强饲料企业安全监管。加强饲料加工企业督导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意识。重点检查饲料生产经营企业防潮防火设备(饲料垫板、灭火器)、安全防护设施与警示标志的配备情况;生产设备及安防设施是否能够正常运转;是否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各项安全措施;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完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粉尘防爆监管办法措施是否到位。(责任单位:畜牧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4.加强农村沼气安全监管。重点开展户用沼气池、联户沼气池、养殖小区集中供气沼气工程、大中型沼气工程、沼气设备产品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的大检查,检查乡村服务网点是否组织开展沼气后续服务,是否组织开展农村沼气知识宣传、培训工作和安全使用须知等是否上墙公告。(责任单位: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5.加强农机领域安全监管。明确农机安全监管的责任,实行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推动安全监管力量向农村延伸,解决好农机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短板问题。落实农机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农机大户、农民机手等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责任细化到最小工作单元和每个工作岗位。加强“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平安农机”县、乡和岗位标兵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巩固创建活动成效,提升“平安农机”示范创建品牌效应。做好国家购机补贴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单位:农机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业机械化发展服务中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6.严格危险化学品监管。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推动完善农药、沼气、涉氨制冷、实验室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安全监管制度,坚决防范潜在风险。(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7.规范办公楼及实验室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公共安全防范,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对机关办公楼配电箱、档案室、文印室、各科室电脑等重点用电、防火部位开展检查;安排专人对办公楼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保养,消除安全隐患;各有关实验室要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危险药品双人保管等制度,全面排查治理实验室安全隐患,规范实验室组织机构、人员管理、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方面管理。教育干部职工遵守交通规则,确保机关公共安全、交通及人身安全。(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五)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安全监管。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和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归集共享,提升安全监管精准化、智能化和科学化水平。(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六)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加强与应急消防等部门、企业及各类应急就应急救援队伍协调联动,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信息化建设。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落实农业农村行业部门安全生产预案管理职责,强化应急预案行业管理和分级属地管理责任。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管理,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督促企业配置专业应急救援物资器材,充分保障事故第一时间救援需要。严格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及时接处险情事故信息,确保应急响应及时、指令畅通、行动迅速。(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确定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和经办人员,靠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明确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局属各单位要在6月10日前和12月10前将半年和年度安全工作完成情况报送政策法规股。

(二)加大宣传引导。局属各单位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编发手机信息、微信公众号文章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农业农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深度报道安全生产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范文第5篇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汲取“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坚决整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巩固完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内容

(一)综合整治重点。一是对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排查不彻底、管理措施不到位。二是政绩观存在偏差,招商引资、规划建设不能严把安全关,盲目引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化工等产业盲目无序违规发展。三是落实《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不到位,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四是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流于形式,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五是监管执法队伍班子不强、作风不实,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开展执法检查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该停不停、该关不关。

(二)危险化学品行业整治重点。一是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不落实,化工园区规划不符合当地总体规划要求,招商引资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引入其他地区淘汰落后产能,化工企业和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做安全风险评估,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和未持证上岗等问题。二是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进展迟缓;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未实施联合审批等问题。危险废物安全监管责任不明确,监管缺失。三是重点整治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二级重大危险源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要求开展反应风险评估等问题。四是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对承包商安全失管等问题,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特别是冬季未落实生产设备尤其是重大危险源防冻防凝措施,年末盲目抢产量抢进度等问题。五是化工设备装置是否按规定要求进行维修养护,是否建立维修养护台账。〔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交运局、生态环境局、区经科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各镇(街道)。列首位的为牵头单位〕

(三)其他行业领域整治重点。

非煤矿山。重点整治超层越界开采、不按设计建设生产,一面墙开采,掏采、洞采,矿山开采现场浮石清理不到位,人员培训不到位,应急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油气增储扩能过程中抢工期、抢进度、设备设施超强度运转等问题。〔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区经科局、区重点办,各镇(街道)〕

消防。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民宿客栈等场所火灾隐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等问题。〔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应急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卫健局、区民宗局,各镇(街道)〕

交通运输。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两客一危”、校车等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村车辆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非法营运”以及摩托车、自行车、行人乱穿马路等问题;临水临崖、长大桥隧、连续长陡坡、大雾雨雪冰冻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运营船舶不满足安全技术条件、证书不全、配员不足,乡镇自用船舶非法载客,以及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责任单位:区交运局,区公安分局、区教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应急局、区公安交警大队,各镇(街道)〕

建筑施工。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防高处坠落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重点排查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水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经科局、经开区,各镇(街道)〕

燃气。重点整治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经科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运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道)〕

冶金。重点整治钢铁企业煤气安全设备设施缺失、施工区域煤气隔断措施不到位,预防泄漏、中毒、窒息、爆炸等制度执行不到位,维修作业安全确认、交底、监护不到位;铸造装置维护不及时、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相关要求、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影响区域内等问题。〔责任单位:区经科局,经开区、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

烟花爆竹。重点整治烟花爆竹分包转包、“三超一改”(超人员、超药量、超范围、改变工房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烟花爆竹流向登记不完整,出厂前粘贴标识码、出入库扫码、信息上传确认、核销《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等规定落实不到位,零售店“上宅下店”“前店后宅”等问题。〔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运局,各镇(街道)〕

铁路。重点整治铁路外部环境安全,排查治理铁路危险货物运输技术条件、铁路通用设施设备状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深入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惩戒失信行为专项整治督查,加强对勘察设计深度、变更设计、概算、工期等的检查,做好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源头治理。〔责任单位:区重点办,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发改局,各镇(街道)〕

旅游。重点整治旅游包车无资质运营、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检查文化旅游景区(点)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超过最大承载量应急预案和防拥挤踩踏应急预案制定落实情况;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管理情况。〔责任单位:区文广旅游局,区民宗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运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道)〕

农业机械。重点整治拖拉机牌证核发、安全技术检验、驾驶人考核,以及拖拉机未检验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拖拉机特别是变型拖拉机从事道路运输作业时,无牌行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未经年度检审及驾驶人无证驾驶等行为。〔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交警大队,各镇(街道)〕

渔业船舶。重点整治渔业船舶擅自改变作业类型、方式或擅自改变船舶用途,擅自加装或改装设施设备;救生衣、救生圈等渔船安全设备的数量和质量不符合规定;渔船带病作业、违法载人、客货混装等各种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交运局,各镇(街道)〕

民爆物品。重点整治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和使用爆炸物品,未经许可、备案,非法从事爆破作业和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为非法采矿提供爆破器材或者爆破作业服务等违法行为,以及民爆物品账证相符、账物相符、流向可查可追溯的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交运局,各镇(街道)〕

电力。重点整治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违章建设施工造成的安全隐患和违章种植高杆植物的行为;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易被风卷起的广告条幅、广告牌宣传纸、塑料大棚、绿化带遮盖物等飘落在带电设备上引发设备跳闸的安全隐患;重要输电线路、变电设施重要发电设备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和问题以及鱼塘、工程施工危及输变线路安全等情况。〔责任单位:区经科局,区发改局,各镇(街道)〕

特种设备。以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公共聚焦场所电梯、重点工程施工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气瓶充装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为重点,严罚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国家明令淘汰或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和未经许可擅自充装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或充装不合格、超期未检、报废或改造翻新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以及非自有产权液化石油气瓶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未建立并有效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未办理使用登记,未按规定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问题。〔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各镇(街道)〕

水利。重点整治大中型和重点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现场管理、安全防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治水库、提防、水闸、泵站、灌区等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问题;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取用水、河道控制范围内非法搭建、在河道非法倾倒泥土或建筑垃圾等行为。〔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住建局,各镇(街道)〕

油气输送管道。重点检查整治油气、危险化学品输送等管道是否与居民区、学校等人口密集区以及建(构)筑物、铁路、公路、航道、市政公用地下管线及设施、军事设施、电力设施、其他强腐蚀性管道及设施等有安全保护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是否落实防雷、防静电和绝缘保护措施,以及维护运行、行政许可、巡查检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责任单位:区重点办,区应急局、区经科局、区住建局,各镇(街道)〕

工贸企业。重点整治涉氨制冷、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管理方面的重大安全隐患及管理不规范行为。〔责任单位:区经科局,区应急局、经开区、区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道)〕

其余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安生产集中整治。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精心安排部署。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分析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找准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集中整治具体实施方案,落实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切实将责任明确到部门,落实到具体企业、单位和建设项目。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于12月20日至12月25日期间集中开展一次检查整治,要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为重点进行全面安全排查,从严从实从细做好集中整治工作。要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和关键环节,切实将集中整治要求落实到企业生产作业一线,确保整出效果。

(二)强化整改,加大惩处力度。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要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完善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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