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学管理制度
教学管理制度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必须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学校教学常规管理主要指教学秩序、教学环节、教学评价、教学科研与改革四个方面的管理,是建立正常教学秩序、开展教学研究、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完成学校教育任务的保证。
一、教学常规管理的基本要求
(一)、各教研组、全体教师应认真学习各学科的《课程标准》,经常对照,做好自查,根据《课程标准》提出的标准和要求,规范教师的教学工作。
(二)、各教研组及全体教师,每学期初都应根据学校对教学工作提出的总体目标和具体要求,认真制订教学工作计划,落实好完成教学任务的各项措施,并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切实实施计划,期末认真做好总结。
(三)、全体教师必须认真地抓好教学过程的六个基本环节。
(1)备课:各备课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集体备课制度,定期由备课组长组织一次活动,每堂课前都要认真写好教案(35周岁以下教师要写详案),充分做好教学的各项准备工作。不上无准备课,杜绝不备课、无教案进教室上课现象,提倡教师利用网络收集备课资料,拓展备课内容,提倡同学科教师间资源共享。
(2)上课:教师应严格按课表上课或组织学生开展活动,不得私自调课、停课或擅自改上自修课。因公差、请假或其它原因需调课者,须提前提出并经教务处批准。杜绝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现象,教师要爱护学生,不讥讽、嘲笑和侮辱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作业批改:作业是检查学生掌握知识的情况和训练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的主要手段。具体要求如下:
1、学生作业批改、书写字迹清楚,格式规范,经注明日期,打上作业等级分或写上适当的鼓励性评语。
2、按时收、发作业。教师要督促学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当天的作业。
3、认真批改作业。作业本全收全改。教师亲自批改。不得让学生替改或以课堂对答案代替批改。
4、在批改作业中,要注意发现学生作业中的闪光点和错误,并及时记录,对作业问题较大的,提倡个别辅导,努力实现“堂堂清”的目标。
5、任课教师可以根据不同班级、不同层次的学生有选择性的布置作业。
(4)辅导:辅导,是帮助学生掌握知识,对学生进行个别指导的重要措施,是贯彻“因材施教”的基本原则。认真上好补缺辅导课,提倡各学科教师对学生进行个别辅导。
(5)预习和复习:教师应根据学科的特点和教学内容的需要,培养学生的预习和复习的良好习惯。认真布置好学生每天的预复习任务,要提出具体要求,给予具体指导语文、英语、早自学,要求在黑板上写上诵读的主要内容。
(6)考试:全体教师都应按照教导处要求,认真做好复习、命题、监考、阅卷、统分、统计、分析和讲评工作。学校规范期中评估和期末考试,交叉命题,严格考场纪律,集体阅卷,限时做好统计和教学质量分析,上交各种表格等考试的常规工作。杜绝由于监考教师缺乏责任心影响考试秩序的现象,禁止擅离试场,或在考场内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要保证考试期间的正常秩序,有监考安排的教师一般不能请假。
(四)、全体教师都应积极地投入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之中,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评聘资格的在岗专业教师及所有教学行政管理人员应做到:
(1)听课:积极开展互相听课、评课活动,研讨和改进课堂教学方法,可以在备课组内听课,也可以跨年级、跨学科听课。任课教师都应该欢迎和接纳其他教师听课。每学期不少于10节。青年教师不少于15节,行政领导不少于20节。
听课笔记必须记录详实,注明日期、班级、任课教师、教学内容以及本人对本节课的评价。课后应及时交流与研讨,做好教研组活动记录。听课笔记的检查与作业批改、教案检查同时进行,检查工作由教导处定期安排。
所有教师不得无理拒绝其他教师的听课要求。听课教师必须准时进入教室。听课节数不计入教师课时量,但作为教学常规工作纳入与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内容。
(2)开课:根据各备课组、教研组确立的课堂教学改革的专题或重点,主动争取,积极上好交流课、研讨课、示范课以及新教师的汇报课等,不断探索和总结课堂教学改革的经验和方法。
(3)课题:每位教师都应该加强教学理论学习,都应该结合自己教学工作,有经常性的学习和研究的专题,大部分教师都应该有自己明确的研究课题。要求每位教师在每二年中必须参与一个课题的研究。课题研究要重实际、重过程、要注重实效,研究成果应首先在组内加以推广。在教学实践中提高教学研究水平,以教学科研来促进教学质量提高。
(4)论文:每位任课教师都要认真总结自己的教学实践和经验。根据自己的钻研专题或研究课题,每两年撰写不少于一篇教学论文或教育教学杂志上发表。积极参加校级、县级和市级的论文评选。撰写论文要注重平时素材的积累。
(5)课件:每位任课教师都要积极学习现代教学技术,在课堂教学中积极采用现代教学技术手段,注重通过改进教学手段来改革课堂教学方法。青年教师必须学习多媒体课件制作,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每学期应该至少完成一个课件的制作,并积极参加多媒体课件评比。
二、教学常规制度的管理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学校以教导处为主建立教学常规管理小组。管理小组负责日常的宣传、指导、督促、考核、评价、提出奖惩意见,每学期末负责期末教师的综合考核工作。
1、对教师执行基本要求情况作常规检查。教师应根据学校规定按时完成和上交各种资料,完成学校要求的听课、课件制作课题、论文等任务,在期末常规考核时予以汇总公布,直接跟考核挂钩。
2、对教师认真备课情况作常规检查。课前缺乏准备,甚至无教案进教室上课的情况,要给予通报批评,命令其立即改正。
3、对教师作业的布置和批改情况作常规检查。作业经常无布置,或者有作业布置而经常不及时批改的情况,查实后,在月考核和期末常规考核时做出相应处罚。
4、对组织考试情况作常规检查。平时的月考工作不负责任,一学期不进行阶段考查,期中评估、期末考试不能认真做好质量分析,不能认真进行试卷讲评,或者考试成绩弄虚作假的,在期末常规考核时予以公布。
5、对尊重爱护学生情况作常规检查。不准在课堂上讥讽、嘲笑和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6、对调课情况作常规检查。未经教导处同意,擅自调课的情况, 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7、对上课情况作常规检查。 不允许上课迟到或提早退课(包括早读课)、上课时接听手机等 。
8、对认真监考情况作常规检查。学校组织的期中评估、期末考试, 监考教师应按规定时间到场,不准擅离考场放任学生、或在考场中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以及在试卷的收发、整理、装订中因主观原因造成差错而影响阅卷工作的情况。
10、对遵守作息制度情况作常规检查。不能够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经常迟到、早退、擅离学校的情况,查实后批评教育并予以记载。
上述违反学校教学常规要求的各种情况,作为教师学期工作考核和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也作为下半年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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