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精选5篇)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范文第1篇
兹有我乡(镇)(居委会等)×××(父母亲姓名)之子(女)×××(学生姓名),于××年××月考入贵校学习.由于×××原因(每个家庭的具体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希望学校,银行能为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居委会等(公章)
××年××月××
范文二
证明
兹有我_______省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____区/镇_______________街道/村___________________居/村民____________,其家庭人口共_____人,家庭主要收入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月人均收入_______元。
其子/女____________现在四川农业大学读大学,因家庭贫困,生活非常困难,实无力交纳学校学费。
特此证明
证明人(公章):
年 月 日
范文三
兹有我镇(县)___________(具体地址)村民(居民)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子(女)___________被___________大学录龋该生家庭___________(家庭成员状况),主要从事___________(主要收入来源),家中经济收入___________(家庭收入状况),经济状况___________(是否困难),家庭经济能力无法负担该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请有关银行和学校给予该生助学资助,扶助该生完成学业。
特此证明!
___________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民政局)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范文第2篇
关键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体系 困难认定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列入教育改革发展的十大重要项目之一。近些年,国家不断加大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扩大资助范围,形成学前教育资助、义务教育资助、普通高中教育资助、中等职业教育资助以及高等教育资助为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实现不同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全覆盖。
从2023年起,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进行学前教育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学杂费免除;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发放与学费减免;以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勤工助学、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多形式资助的高校助困体系,这一系列资助政策都是为了保证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实现教育公平。但是,在国家学生资助体系运行过程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缺乏科学的衡量标准,困难学生认定的模糊化和多元化,都直接影响困难学生资助认定的准确性,制约国家学生资助体系持续良好发展。
一、当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方法与现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中的解释,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收入难以支付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然而由于经济困难程度受地域、家庭成员等因素影响,因此在实际工作中,经济困难认定标准变得模糊而不确定。
1、家庭经济情况调查
由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或政府、街道、社区出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据此作为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用于申请相关资助的依据。
2、学校调查认定
学校在对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时,通常会有几个参考标准。如:低保家庭、孤儿、单亲、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家庭多子女等等,同时通过了解学生日常消费习惯等情况,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认定。
二、现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存在的问题
1、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管理混乱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主要依据是由学生生源地民政、乡镇,街道等地方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即学生贫困证明。按照属地原则,学生家庭所在地更容易掌握和了解学生家庭实际情况,因此这一纸证明一直是衡量学生是否符合资助政策条件的必要材料,也是唯一确定的困难认定标准之一。可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部分地方政府部门、学生诚信缺失,故意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少报收入夸大困难程度,致使地方政府部门出具贫困证明把关不严,开具随意,贫困证明管理混乱,大大降低了贫困证明的可信度和有效性,既不能真实地反映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也不能帮助学生资助工作困难认定。
2、困难认定标准缺乏科学依据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也是确定资助对象的主要依据,由于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经济承受能力不同,城乡收入水平差距较大,导致各地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标准不一。目前,我国缺少一套操作性强、科学统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方法。学生的困难情况千差万别,而认定的条件又过于宽泛、笼统,按照一定比例统计确定困难生、或单纯地通过对学生穿着打扮、消费水平来判定学生是否困难都是不科学的。困难程度高低是相对而言,学生消费是否必要,生活是否奢侈,这更加难以公断。
3、困难认定程序不规范合理
在资助资源、资助名额有限的情况,为了确保家庭经济最困难的学生获得资助,也为了使困难认定更公平、公正,学校会在贫困学生之间进行评议和选举。学生自述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装贫困、争贫困、相互比困难程度,然后组织其他学生投票选出更困难的学生。评议过程凭印象、靠人气,无偿性资助越多,虚假谎报现象越多,不合理资助比例就越大。表面看这种公开选举困难生的方式很透明,然而这无形中伤害了困难学生的个人隐私,给学生心理造成负面影响,同时更是破坏了学生资助工作帮困、助学、育人的实际意义。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对策的思考
1、加强规范地方政府部门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管理
随着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逐渐成为政府工作的重点、社会关心的焦点,提高相关地方政府部门政策认识,规范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管理也成为资助政策有效执行的保障。明确相关政府部门贫困认定工作人员职责要求,对出具虚假经济困难证明追究相关责任,形成约束处罚机制。增强地方政府审批部门工作责任心,建立多级交叉审批和实效监督制度,保证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真实可靠地反映学生家庭实际情况,为资助工作提供直接有利的依据。
2、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标准科学化
科学统一的认定标准是解决困难学生认定难的关键,针对目前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中主观认定多,客观依据少的情况,应该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有效认定机制。根据地域经济发展特征、参考地区居民平均收入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等,确定经济困难标准线。同时再将学生家庭性质、家庭人员情况(年龄、职业、身体健康等)、财产情况(收入、债务等)、学生本人专业、个人消费(生活、娱乐、学习支出)以及学校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能反映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因素,按照指标体系权重系数,进行定量认定分析,结合同学、老师的意见进行定性认定分析,尽量使考评认定结果趋于客观,正确认定。
3、建立困难认定动态监督机制
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是动态变化的,因此困难学生认定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当学生被认定困难成为重点资助对象后,应当建立学生资助档案,保存学生困难证明材料,并定期与学生家庭成员联系沟通,对学生进行跟踪管理,动态了解困难学生的生活、学习、思想等情况,关注学生学习成长,使国家资助惠及更多真正困难的学生。
参考文献:
[1]崔邦焱,切实做好2008年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中国教育报,2008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范文第3篇
《晋城市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实施细则》
根据《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办法〉的通知》(晋市政办[20xx]57号)精神,为做好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工作,切实将市委、市政府对贫困家庭学生的关怀和温暖及时送到每一个需要帮助的家庭,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资助对象、标准及认定要求
(一)资助对象和标准
取得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学历教育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通知书的晋城市居民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1.属于城乡低保家庭的,或属于烈士家庭的,因见义勇为行为导致家庭贫困的,残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6000元。
2.升入全国二本B类以上院校的,属于城乡低保边缘家庭的,或因公伤、父母双亡、父母一方残疾家庭、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以及低收入家庭的,资助标准为每生5000元。低保边缘家庭指人均年收入分别低于上年全市平均城乡低保标准(以市区标准计算)1.5倍以下的家庭。
3.属于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低收入家庭的,已经享受政府部门、社会、企业团体、个人捐助的大学新生或享受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救助资助的大学新生,享受资助金额超过3000元的(含3000元),不再享受政府专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
(二)资助对象认定要求
1.低保家庭、烈士家庭、见义勇为行为、残疾学生均应提供相应的有效证件。未经相关部门发证认可的不予认定。
2.对仅有社区(村委)、单位证明其为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或低收入家庭,却没有相应辅助材料能够充分证明其家庭属于城《晋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资金申领表》乡低保边缘家庭或低收入家庭的,可经申报程序进入大学新生资助信息库,根据资助工作的实际情况予以选择资助。
3.公伤要有人社部门出具的公伤认定及单位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残疾家庭、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需提供相应的证件或证明,证明要有相应的辅助材料给予佐证。
4.长期患病是指患重大疾病且医疗费用除医保外仍有较大负担,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一年以上)严重影响患者及其家庭正常工作、生活的情况。要提供县级以上医保机构或新农合出具的患重大疾病证明,以及有关的治疗凭据。
5.资助对象条件中“导致家庭贫困”或“造成生活困难”是指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情况。
6.开具收入证明,有单位的家庭成员要由单位出具收入证明,同时复印工资发放表。没有单位的家庭成员要由社区(村委)通过实际了解出具符合实际收入情况的证明。证明要有两个以上的具体负责人签字。
二、工作程序
(一)摸底、申报
1.高中阶段学校负责的事项:① 5月份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摸底(包括在外复习准备高考的往届毕业生)。②高考成绩公布后,先行对达到二本B类分数线以上贫困学生进行入户调查(7月10日之前基本完成)。入户调查要求派两个以上的人进行,重点是核查原摸底情况、家庭情况、收入情况等是否与其摸底、证明情况相吻合,是否分别符合资助对象的相应条件。入户调查人员要对入户调查情况签字确认。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发放《晋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申请表》。③7月15日之前建立本学校的拟资助大学新生信息库。④对在外复读摸底遗漏的往届毕业考生,可经学生申请,学校入户调查属实后纳入贫困学生资助信息库中。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完成的事项:要积极配合学校的调查摸底以及入户调查工作,如实反映自己家庭的实际情况。②认真填写《晋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申请表》(一式三份),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户口簿、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证及其银行发放记录,烈士证、残疾证、死亡证明、医疗证明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准考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以及能够确认其收入水平的证明等材料。
(二)审核、确定
1.高中阶段学校负责的事项:①学校按照高校录取批次分批入户调查并审核无误后,填报《晋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备案表》。②学校将学生填报的《晋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申请表》、入户调查表和备案表等由经办人和学校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一式二份按隶属关系报县、市级学生资助中心。
2.学生资助中心负责的事项:县、市学生资助中心收到所属学校报送的申请表和备案表后,要及时对学生家庭贫困情况进行核查,根据需要随机选择一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入户抽查,实地核实该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审核确认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对象。市学生资助中心负责审核确认各县(市、区)上报的资助对象和市直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对象。
(三)公示、发放
1.高中阶段学校负责的事项:①对本校确定的资助对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和反馈公示信息,并保留相关资料。②组织受资助大学新生填报《晋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资金申领表》并汇总,及时将申领表和汇总表上报学生资助中心备案。③建立跟踪管理制度。主要是跟踪受资助学生是否正常入学、资助资金是否到位、以及该生升入大学后的主要表现、变化、动态等。如发现有资助资金未到位等现象要及时反馈到学生资助中心,如发现有领取入学补助资金后,不到学校报到注册的,要及时上报并追回所资助的资金。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完成的事项:经公示确定的受资助大学新生到其毕业高中阶段学校填报《晋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资金申领表》,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字,准确提供个人信息,确保资助工作顺利进行。
3.学生资助中心负责的事项:①县级学生资助中心要将本县审核确认的资助名单在本单位进行室外公示,并在本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本县(市、区)《晋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申领表》及其相关个人资料、汇总表和县级公示证明材料等报市级学生资助中心审核。②市级学生资助中心对审核确认的资助对象在市教育局和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4.发放。市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全市受资助学生信息,统一到指定银行办理个人资助卡,县级资助中心和市直学校到市资助中心领取资助卡,发放至受资助对象。发放过程要严格签字手续并汇总上报市资助中心。
三、保障措施和管理
(一)组织管理
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本级学生资助的组织、协调、整理、汇总、核查、资金发放等工作。
各相关高中阶段学校是学生资助审核认定的责任主体,必须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教学和财务工作负责人参与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的摸底、申报、资格审查、入户调查、资助情况跟踪等各项资助工作。
(二)经费保障
1.大学新生资助所需资金为市财政列入年度预算的专项资金。
2.要积极统筹社会其他用于贫困大学生资助的专项资金。
3.充分利用社会团体、企业、个人爱心捐助用于贫困大学生资助资金,积极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企业、个人捐资助教方面的优惠政策。
(三)加强宣传
1.各高中阶段学校每年4月前向高三学生宣传我市资助政策,确保每一个即将升入大学的学生都确切了解我市的大学新生资助政策。
2.学生资助中心通过网络、媒体等将资助政策、社会各界捐资助学事例等向社会广泛宣传,形成良好的捐资助学的社会氛围。同时每年8月20日之前向社会团体、企业及个人发放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关资料,唤醒、动员、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大学生资助工作。
3.主动接受社会各界、新闻媒体的监督,把资助情况、资助典型事件、资助流程等向媒体公开,确保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
(四)管理监督
1.严格受助学生资格审查。各高中阶段学校要负责对本校毕业学生的基本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受助资格审查。县、市学生资助中心要对学校申报的贫困学生情况进行抽查。
2.受助学生因故放弃进入被录取院校学习的,将取消其享受资助的资格,已经领取资助卡的,要及时追回。
3.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档案管理。各高中阶段学校、学生资助中心要建立健全学生资助档案,将每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报及领取资助情况等相关资料归档备查(包括受助学生的申请表、家庭经济情况证明、入户调查表、录取的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等,档案一般保留五年以上)。
4.进行专项审计和监察。每年由教育、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联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或审计,确保资助政策顺利落实,确保资助资金发挥应有的作用。如发现因工作失职或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非法手段获取资助资金的,将追回资助资金,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其他要求
1.各县(市、区)、学校可严格按照本实施细则要求,认真制订本县区、学校的工作细则,做好责任分工,将资助工作落实做好,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工作。
2.各高中阶段学校每年10月底要将本校升入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到学生资助中心。学生资助中心将各学校的资助情况、社会各界的资助情况汇总总结后,于年底专题报市人民政府。
3.社会、企业及个人或专项资金资助贫困大学生,有明确实施主体单位的,市学生资助中心配合做好有关资助工作,没有明确实施主体的,市学生资助中心主动协调,按照捐资人的意愿,做好资助工作。若捐资人对捐助工作没有明确要求的,参照市政府资助的实施细则进行资助。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范文第4篇
关键词: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工作规范化 资助体系
随着高等教育收费改革、高校扩招、物价上涨和经济不稳定等因素的影响,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问题日益突出。首先体现在困难学生基数大。以东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以下简称信息学院)2023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例,信息学院2023级共有本科生750人,其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有245人,占总人数的32.67%,比2023级增长近4个百分点,其殊困难有60人,占贫困生人数的24.49%,占总人数的8.05%。在贫困生基数增大的同时,贫困生家庭情况也愈加复杂,普遍存在以下几种情况:父母去世、没有经济来源或无其他亲属给予经常性经费资助的孤儿;单亲家庭且家长失去生产或者生活能力的学生;父母都已经高龄、身体有残疾(有市、县民政部门颁发的残疾证)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经济来源的家庭子女;城市中父母一方或双方失业且已经民政部门认定(凭市、县民政部门相应证明文件)或者是学生家庭纯收入低于家庭所在地的最低生活保障线,并且需要领取最低生活保证金的家庭;有兄弟姐妹,并且在其中同时有两人以上就读于大中专院校;学生或学生家庭成员突发变故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1]。目前,切实地解决贫困大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学习等问题,已经成为保证学生特殊群体稳定的重要工作。近年来,中央和各级政府一直十分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对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和幅度逐渐增大。资助工作最重要的环节是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认定工作是困难学生资助的基础和依据。
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内涵、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为了妥善解决高校贫困生问题,我国建立了以“奖、贷、勤、补、减”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体系,以便缓解贫困生供需之间的矛盾。2023年国家进一步大幅上调了对高校贫困生的奖助力度,社会和个人对贫困生的资助种类和金额也有所提高[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拥有了更多接受资助的资源和渠道,这有效保障了他们不会因为经济困难等原因放弃学业,但是在客观上却增加了贫困生认定工作的难度。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指以一定的依据和方法,对在校大学生家庭经济条件所做的评价,它是高校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的前提和基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问题既是经济发展不平衡和资助资源稀缺事实的衍生,也是完善评定系统尚未建立的必然产物。
目前大多数高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工作流程大致分为以下四步:第一步: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出示相关证明材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调查表》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第二步:以专业或班级为单位,审阅材料并进行民主评议;第三步:组建评议小组,由小组成员审核材料并给出推荐意见;第四步:学校学生资助部门审批。
虽然高校贫困生的认定工作比较周全,层次分明,既有基层民主评议又有上级部门监督审查,但是经过实践不难发现,现行的认定工作仍然存在很多问题。
(一)高校对贫困生认定工作宣传的力度不够。
在进行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之前,应当对学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整体安排、被学校认定为贫困生之后应尽哪些义务并享有哪些权力和获得资助的种类等相关政策对全体学生进行宣传。目前出现的情况是:很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只知道填表、写贫困材料,但是对于自己作为一名贫困生究竟享有哪些资助,对学习成绩有什么要求等一无所知。很多家庭经济条件稍好的学生对于贫困生的认定工作不关心、不知道,但当贫困生受到资助,尤其是物质上的资助时,有意见有看法。还有些学生家里很贫困,但是不懂得也不清楚如何申请贫困生认定。
(二)生源地民政部门审核不够严格。
由于大学生的生源地分布比较分散,高校不可能对每一位申请贫困资助的学生都进行实地调查认定,无法准确掌握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因此由学生本人所填写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调查表》便成为高校判断其是否贫困的重要依据。《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调查表》需要学生生源地所在政府的民政部门对其填写的内容真实性进行核实,若无出入,便盖章以示证明。通过实践不难发现,学生想要获得此类贫困证明非常容易。究其原因:第一,提供生源地贫困证明没有具体的名额限制,也缺乏有效监督,对当地民政部门不构成任何不利影响;第二,基层的民政部门出于保护本地生源在校享受国家资助,存在一定“假贫困证明”[3]。以上问题使得一些“虚假贫困生”成为高校资助的对象,不仅使得高校贫困生的数量虚高,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真正贫困的大学生的受资助情况,同时也为之后各类助学金和资助金的公正评定带来了困难。
(三)基层民主评议的方式存在缺陷。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范文第5篇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样本) 兹有我镇(县)xxxxxx(具体地址)村民(居民)xxx、xxx之子(女)xxx在xxxxxxxx大学就读。该生家庭xxxxxxxx(家庭主要成员状况),主要从事xxxxxxxx(主要收入来源),家中经济收入xxxxxxxxxxxxxxxxxxx(年家庭收入状况),经济状况xxxx(是否困难),家庭经济能力无法负担该生在校的学习和生活费用。请有关银行和学校给予该生助学资助,扶助该生完成学业。
特此证明!
xxxx乡(镇)人民xxxx(或县民政局)
证明
兹证明某学生是我们县某村的学生,其家庭生活非常贫困,父母(把工资收入之类的介绍一下)如常年务农,没有固定收入,或者说下岗之类,年收入不足3000元。家里还有兄弟姐妹什么的,比如在上学,年龄小,都介绍一下。特此证明。
单位地址
年月日
盖公章
助学贷款贫困证明格式
贫 困 证 明
兹有我乡(镇)(居委会等)xxx(父母亲姓名)之子(女)xxx(学生姓名),于xx年xx月考入贵校学习。由于xxx原因(每个家庭的具体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希望学校、银行能为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xxx乡(镇)人民xxxx(公章)或xxx居委会等(公章)
xx年xx月xx日
贫困证明要求:
1、贫困证明中要求明文出现贷款人名字,并且要求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完全一致,不能用同音字、不规范简写字代替,不能有错别字。贷款人名字不得涂改。
2、贫困证明要求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xxxx公章,或更高一级主管部门公章。其中有效的公章有:乡(镇)人民xxxx、县民政局、市民政局。城市居民可以是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社区公章。注意村民xxxxxx的公章无效、单位公章无效。贫困证明尽量不出现两个或以上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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