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心得: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
胡锦涛同志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中指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落实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新要求的迫切需要。”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提示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与落实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内在联系,对于我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
建设小康社会是中华民族几代人的梦想追求和千秋大业 。党的十七大根据世情、国情、党情、民情发生的重大变化,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在十六大确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基础上,又提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强调要增强发展协调性,努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加强文化建设,明显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改善人民生活;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这些新要求,是在适应国际国内形势的新变化、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规律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也是针对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来的。扎扎实实把这些新要求落到实处,就必须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第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就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深化改革开放。我国改革开放已经走过30年的历程。30年来,从农村改革到城市改革,从经济体制改革到各方面体制改革,全面改革的进程势不可当地展开,开创了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的崭新局面。改革开放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内在地、有机地、不可分离地紧紧联系在一起。我国改革开放已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改革开放的任务远没有完成,还面临着繁重的任务。目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国改革发展正处在关键阶段。我们要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治国理政和党的建设的各个环节。在改革方面,面对改革攻坚阶段的艰巨任务,我们要突破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瓶颈,加快推进财税、金融、政府管理体制等各项重大改革,努力形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保障,切实把发展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 。在开放方面,面对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和大国国际收支失衡加剧的复杂局面,我们要加快贸易结构转型升级,完善资本跨境流动机制,坚持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全面提高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为我国和世界经济共同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就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促进科学发展。当前,我国发展形势总的是好的,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正满怀信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团结奋斗。但面对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的新形势,我国发展也面临着不少突出矛盾和问题 。主要是: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经济发展方式粗放,经济结构不合理,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任务艰巨,自主创新能力特别是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人口资源环境约束加大,节能减排形势严峻,物价上涨压力增大,资本市场波动较大,煤电油运保障供应难度加大,部分行业和企业经营困难,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卫生、居民住房、安全生产、司法和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仍然较多,部分低收入群众生活比较困难,等等。如果我们不抓紧采取措施解决这些突出矛盾和问题,长此以往,必将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长远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这就要求我们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着力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坚持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加快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
第三,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就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实现社会和谐。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 。社会和谐稳定与科学发展观具有内在统一性,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正确的社会发展路线,统一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中,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之中。当前,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没有矛盾,人类社会总是在矛盾运动中发展进步的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就是在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中不断前进的过程,就是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加和谐因素的过程。随着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我国社会出现了人民内部矛盾多发多样的状况 。这是我国社会深刻变革中难以完全避免的现象,关键是要正视矛盾,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增强解决矛盾的本领,找到化解矛盾的正确途径和有效方法,形成妥善处理矛盾的体制机制。要深刻分析现阶段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原因特别是深层次原因,注重从源头上减少人民内部矛盾的发生 。要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畅通群众的诉求渠道,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坚决依法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着力避免因决策失误和工作不当引起群众不满和抱怨。要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坚持依法办事、按照政策办事,既依法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又依法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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