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商品营销方案(精选5篇)
出口商品营销方案范文第1篇
关键词:反倾销;调查;现状
中图分类号:F752.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12 (2023) 14-0098-01
一、我国面临的反倾销形势
从1979年6月中国出口到欧共体(欧盟)的糖精钠被控倾销开始,已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出口企业发起过反倾销调查,中国成为国际反倾销的最大受害国。截至2023年初,国外对我国出口商品的反倾销案件已达2000余起,其中以美国和欧盟为主,涉案的出口金额达到数千亿美元之多。
除了反倾销案的数量和金额,我国所面临的反倾销形势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1)涉案的出口商品品种不断变化,涉案金额迅速增加;(2)反倾销税税率的变化也非常明显,由上世纪的百分之四十,迅速提高到现在的百分之百以上,税率在百分之三百以上的涉案数量也与日俱增;(3)一些国家和地区将我国作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对待,在确定产品价值时采用“替代国”的办法;(4)我国某一出口产品在一个国家遭受反倾销诉讼后,其他一些国家也会迅速效仿。
二、国际对华反倾销给中国企业和经济造成的负面影响
首先,反倾销调查会直接影响到我国出口产业的健康发展,进而影响到国民经济稳定发展。其次,国外反倾销会对我国吸引和利用外资产生很大影响。由于许多国家对我国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时将我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这样中国企业被裁定倾销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第三,反倾销还会引起失业率上升和人民生活水平下降等社会问题。在我国出口产品构成上,农产品和劳动密集型工业品占很大比例,一旦这些产品被征收反倾销税而出口下降,必将导致广大农民收入下降和大量产业工人失业,人民生活水平会受到很大影响。第四,国外对我国实施反倾销会产生连锁反应,包括产品反倾销连锁反应、国家反倾销连锁反应和上下游企业生产经营和行业发展产生连锁反应。
三、应对国外对华反倾销的策略分析
(一)我国政府应对反倾销的对策
第一,认真对待“市场经济地位”问题。有时候反倾销并非简单的贸易问题,必要时政府应通过双边或多边谈判,争取对我方有利的位置。第二,建立一个符合国际惯例的政府支持体系,使政府在国家贸易中的作用变干预为引导。第三,应谨慎实施出口补贴政策。国家应逐步减少出口退税,能够促使企业提高商品出口价格,主动减少贸易摩擦。第四,建立国家反倾销咨询机构和信息网络服务体系,强化预警机制。第五,调整出口导向政策,实施市场多元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第六,加快建立现代企业管理机制。第七,加强法律专业人才的培养,提高抗辩能力和技巧,并熟练掌握国外的相关法律。第八,完善我国反倾销立法。在出台专门的反倾销条例的同时,还应该考虑到法律、法规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的关系。
(二)行业协会应对国外对华反倾销的对策
首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行业协会要主动做好国际市场的调研工作,及时全面地掌握相关信息,建立和健全信息反馈和信息共享机制,在政府和企业之间起到信息传递的桥梁作用,从而有效地应对国外的反倾销行为。
其次,倡导并规范出口商品的合理定价,加强企业自律行为。行业协会不仅要监督和促进出口企业优化商品结构,提高商品质量,还要提醒企业及时调整出口战略,尤其是对于反倾销率较高的纺织类产品、化工和轻工业品以及金属、陶瓷、矿产类产品,要特别注意它们出口市场的结构问题。
再者,要及时搜集和整理对华反倾销案例的材料信息,并对出口企业进行宣传,使它们增强反倾销的防范意识。一方面,提醒出口企业重视反倾销案终裁的复审,为再次进入目标市场做好充分的准备。另一方面,行业协会可以建立反倾销预警机制,监控出口市场,关注国外的同行类企业对我国出口商品的反应,对可能发生的贸易摩擦提前做出预警,并及时出台对策,最大程度和尽可能快地帮助会员化解境外的反倾销危机。
第四,在企业应诉国外对华反倾销案中,行业协会应起到协调作用。
第五,行业协会应该进一步加强反倾销力量的培养和反倾销队伍的建设,深入学习和理解反倾销的法律程序和内容,不断分析反倾销的典型案例,在此基础上抓住处理和化解案情的关键点,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提高会员对反倾销诉讼的应变能力。
第六,我国应该建立最广泛的海外盟友 。在应对反倾销调查时,最好能在国寻找到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的强大同盟军,包括舆论制造者和进口商团体,从而增强我们对付保护主义的力量。
(三)出口企业应对国外对华反倾销的对策
1.出口产品避免依赖退税
这一措施主要希望促使企业提高出口价格,主动减少贸易摩擦。减少或取消出口退税,短期内可能会减少陶瓷企业出口市场份额,长远来看将促进商品出口的资源整合和市场秩序回归,有利于行业整体经营环境的改善。取消对产品出口补贴,也向欧盟以及其他实施反倾销国家表示一种姿态,使得国际贸易更为公平公正,减少海外贸易风险。
2.树立自主品牌应对竞争
我国出口企业要想真正打入国际市场,应该更好的树立品牌意识,加大技术研究和开发的投入,以及品牌建设的投入,增强商品附加值,大力开发自身的核心产品和核心技术,实现技术创新,促进商品结构升级。同时企业要认真学习和研究各种重要的国际标准,如ISO14000,ISO9000,SA8000族系等,保证出口产品在安全、技术、环保、卫生等各方面接近或达到国际水平。真正把自主品牌推向国际化。
3.多元化产品开拓贸易市场
出口企业产品应倡导多元化的经营策略,当某一类产品遭遇反倾销时不会带给企业致命的打击。另外,出口企业需要开拓更多的国外市场,在增加出口地区和国家的数量,在增加国外市场份额的同时也能很好的分散遭受贸易壁垒的风险。
4.企业要不断加快跨国经营的步伐,规范管理、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财务制度
一方面,我国出口企业要想在国际市场上占有比较稳定的市场分额,就必须转变经营理念,借鉴国外的经营策略——由“贸易立国”转向“海外投资立国”。另一方面,在应诉反倾销案时,证明出口价格未低于“正常价值”是主要的关键。
5.企业应当积极应诉
目前我国企业虽然在欧美等国的反倾销诉讼比较积极,但并不平衡。我国出口企业在面对国外反倾销案的诉讼时,只要提前捕捉和收集信息,了解状况,例如向行业协会、中外律师和商务部门进行咨询,主动与上诉国有关部进行沟通,尽可能多地掌握对方国家的情况,做好充分的应对准备,拒理力争,就有胜诉的机会。
参考文献:
[1]苑涛.反倾销的经济影响:对中国的分析[M].人民出版社,2009.
出口商品营销方案范文第2篇
按照运营模式可划分为跨境C2C、第三方B2C、自营B2C、自营B2C+第三方B2C以及垂直自营五类,目前进口跨境电商们大部分采取海外直邮与保税进口两种模式,仅交纳行邮税。
据全球领先的智能化营销服务机构Webpower了解,目前运营有进口业务的电商有:天猫国际、京东全球购、亚马逊海外购、网易考拉海购、洋码头、聚美优品的聚美极速免税店、唯品会全球特卖、蜜芽宝贝(更名为蜜牙)、1号店的1号海购、中粮我买网、寺库网、蜜淘、顺丰海淘等。那么,这些知名的电商们又是如何推广营销进口业务及产品的呢?
一、如何吸引和获得更多潜在客户?
聚美优品、唯品会、蜜牙宝贝等主营有进口业务的电商们偏好利用SEO、网络广告等推广营销,利用抵用券、专享红包等吸引用户注册或下载APP,然后通过电子邮件地址、电话号码注册,绑定用户成为注册会员。唯品会提供给用户多种注册选择方式,利用邮件和短信为营销做铺垫。
二、进口关税在降,还继续价格战?
对于购买海外商品,价格是消费者关注的焦点,“价格战”也是进口跨境电商们营销的主要战术。可喜的是,国务院批准对部分日用消费品开展降低进口关税试点:6月1日起,以暂定税率方式降低护肤品、西装、短统靴、纸尿裤等产品的进口关税,平均降幅超过50%。其中,西装、毛皮服装等的进口关税将由14%-23%降低到7%-10%,短统靴、运动鞋等的进口关税由22%-24%降低到12%,纸尿裤的进口关税由7.5%降低到2%,护肤品的进口关税由5%降低到2%,共计14类商品进口关税税率大幅下调。这对于消费者和进口跨境电商们来说,是一利好消息,但是根据我国海关部门规定,货物通关进口过程中,除了关税外,还需要以商品的不同类别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等税种。所以,单纯依靠“价格”变动调整来带动营销销售可能依然势微。
三、EDM案例:亚马逊海外购VS京东全球购
1.“亚马逊海外购”商店是亚马逊为方便中国消费者而特别推出“海外购”中文海外购物服务,包括服饰、鞋靴、母婴、美妆、玩具、个护健康、户外及运动、电子、家居、厨具等品类国际选品,涵盖热销品牌,其称在售商品均100%来自美国亚马逊,在对顾客的营销诉求点上标榜:纯正海外购、实时国际价、跨境及时到、客服本地化,充分利用了其全球商品采购及配送网络优势。
2.京东全球购自营旗舰店推出特色“国家馆”,让用户可以根据全球区域国家喜好挑选产品。把正品保证、全球直供、售后无忧、总有新奇,作为打动客户的营销诉求点。
3.亚马逊VS京东:日常价格促销推广邮件
亚马逊具有完善的全球电子邮件营销体系,在国内和国外都非常注重邮件营销,其邮件营销涉及日常促销推广、售后服务、顾客消费体验改善等客户销售过程,并且基于客户、数据、渠道之间的大数据营销应用也使其走在了精准个性化营销的前沿。了解亚马逊全球邮件营销的秘密,请关注全球领先的智能化会员营销机构Webpower官方微信(微信号:webpowerasia),或登录webpowerchina,查询前沿营销视野文章《邮件营销解密:为什么一些品牌比你更幸运?》。
京东一直向用户发送产品、促销优惠以及服务的电子邮件,经过多年营销积累,也开始尝试根据用户的购物、浏览习惯向用户个性化推荐可能感兴趣的商品邮件,并通过在电子邮件中提供高价值商品为用户营造惊喜,以提升邮件营销用户体验,让电子邮件成为与用户长期沟通的渠道。
4.亚马逊VS京东:巧妙创意专题邮件
对于邮件营销的创意包装是考验营销人员功力的最好证明,在日常邮件营销中,如何围绕产品服务,利用节日、文化、热点突发事件等资源因素巧借力、妙整合,创建激发用户需求、吸引用户眼球的电子邮件,可以为电子邮件时不时带来一些井喷的效果,成为全年营销中的亮点。亚马逊的全球尖货TOP榜专题邮件、京东的情人节定制鲜花专题邮件,都是很好创意思路。了解如何创意策划高回报率邮件营销专题及进行全渠道营销推广,请登录webpowerchina,或直接拨打400 118 1598.
四、进口跨境电商,营销机遇在哪里?
出口商品营销方案范文第3篇
近几年.我国贸易总额快速增长.2005年我国贸易顺差为1018.8亿美元,成为继美国和德国之后的世界第三大贸易国。而2006年对外贸易规模达17606.9亿美元.夕贸顺差达1774.7亿美元。巨额贸易顺差使与中国的贸易摩擦急剧增加,根据世贸组织的统计,从1995年到2005年的l1年间,在世贸组织各个成员所发起的2840起反倾销案中,针对中国产品的案件数高居首位,超过16%。2006年我国共遭遇反倾销63起.而当年全球反倾销案的立案数量为187起。对于我国出口产品频繁遭遇反倾销措施.客观地说.有很多应该被归咎于自身的因素。最主要因素之一是中国贸易量的大幅度增加,贸易顺差增长迅速,尤其重要的是由于国内过度的产能、导致大量对真正市场价格及长期定价策略缺乏了解的生产商涌人国际市场、而激烈的竞争导致产品价格越来越低,出现出口量越大,利润却越少的怪现象。
一、民企不积极应诉反倾销有因
通过走访调查我们发现,很多民营企业不应诉出于多种考虑:①相对应于涉案产品金额来讲.高额花费让企业觉得划不来。应诉一个反倾销案的律师费至少为5万美元.而很多民营企业涉案产品的年出口额比这个费用还低。②对于应诉的整个程序和法律规定心里没数,对国际行情缺乏了解。⑧不重视受到调查的市场,存在丢卒保军的心里。④部分企业的出口产品确实存在倾销行为。自知理亏。当然不敢对反倾销调查说“不”。而有部分企业在订单的压力下.没有原则地对外国客户低开发票,也导致在反倾销诉讼中哑巴吃黄连。综合来看,未应诉企业最大的症结在于底气不足,所以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对反倾销指控回避、退让。
目前.大型企业因为出口量大.经济实力强.也善于与政府机构进行沟通,政府在要求大企业应诉上也可以发挥一定的影响,所以大型企业应诉率比较高而且胜诉率也比较高。但是对于中小型民营企业来说,为难之处以及要顾虑的地方很多,一方面人力物力所限,另一方面对有关反倾销的信息的缺失。因此,小企业在面临到反倾销的时候,往往是不知所措又求助无门,存在侥幸心理,当然也有搭便车的心理因素,对政府有过分的依赖思想。
在调查中我们还发现。小企业不愿意联合起来应诉还有一个深层次的原因,即在联合应诉过程中,企业必须要提供生产经营的相关数据.如年产量、上下游关联企业名录、主要原材料的进货途径、产品的销售途径、期末库存量、设备利用率、税前利润、投资收益率和就业人数等敏感信息,而联合应诉的伙伴都是竞争对手,企业对于可能会产生的经营信息的泄漏非常担心所以对联合诉讼抱有消极态度。令人欣慰的是,目前,部分民营企业对于反倾销调查正从以前的畏难情绪逐步走向勇敢面对,对于欧盟、美国及其他主要贸易伙伴反倾销案件中的应诉率已大幅提高.在欧盟对我胶合板的反倾销复审中江苏邳州所有涉案的板材企业合力应诉涉案企业逐步提高应对反倾销的意识,积极参与应诉,企业不应诉的原因由过去那种简单的“怕打官司”转变到了权衡经济利益决定是否应诉.民营企业的维权意识正不断增强。
二、有效的应诉机制,是民营企业应对反倾销的基础
对于民营企业来说,一旦被诉倾销,管理层一下子就懵了。他们不知道反倾销调查是干什么用的?他们不仅对世贸规则一无所知.对万一倾销罪名成立的后果一无所知.而且对在国外打官司的高昂律师费望而止步。退却,还是去了解一下如何应对是首要问题。
毋庸置疑,涉案企业首先要积极应诉。按照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如果出口企业不及时向有关反倾销调查当局提供必需的资料,调查当局可以依据其所掌握的现有资料进行裁定。而所谓的现有资料,一般都是依据反倾销调查的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显然,依据这样的资料所做出的裁定,其结果当然会将不利于出口企业。
因此,单独应诉力不从心,联合诉讼才是解决之道。而反倾销措施的后果往往波及到整个行业,应诉时如果各自为战,不但成本高,也难取得好结果。而民营企业相互间凝聚力尚非常缺乏,一盘散沙的现象非常普遍,因此在应对反倾销调查的时候,行业协会应该起来率先行动起来,整合行业的力量,形成行业核心,引导民营企业抱成团,要有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思想准备,千万不能有利用反倾销来牵制其他竞争企业的私心,而做损人不利己的事情。而且反倾销应诉工作程序衔接进展,需要做的工作不但量大而且复杂,在短短的一个多月的时间需要应诉企业准备大量的资料并按照调查表要求填写并提供。还要留意各份文件之间的前后衔接和对应.
一个能够随时高速运转的应诉机制必不可少,只有事前的准备工作做的很充分,才能制定正确的应诉策略。这样的应诉机制,不但要快速高效将政府、行业协会、企业、驻外机构以及进口商有机的组成一个整体,而且还需要相关单位在应诉过程中积极的配合。
此外,在涉案金额比较小的时候,民营企业应该更多地利用反倾销程序中的价格承诺的方式解决。以欧盟为例,价 格承诺可以由出口商提出,只要能够被有效监控,可以取代反倾销税而被接受。但是,欧洲委员会没有任何义务接受承诺,如果它认为承诺不足以消除有损害的倾销行为或者不可行,则可以拒绝接受。一般来说,如果某公司曾经不配合调查,委员会一般不会接受其承诺。因此,价格承诺的做出的前提是应诉.如果企业不愿诉讼或者无从参加诉讼.价格承诺将无法作出.企业就会处于被动。
在应诉之外,针对民营企业出口产品主要是消费品的特点,可以采取以行业协会为纽带,积极游说当地的消费者和公益组织,争取对涉案产品的支持。欧洲委员会的调查主要集中的四个基本方面中,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反倾销措施是否符合更广大的共同体利益。”也就是说,即使存在倾销行为,但如果有明显理由表明反倾销措施在考虑到欧盟相关方经济利益情况下不符合更广大的共同体利益,则不采取。生产商、进口商、用户和消费者可以就措施的必要性发表意见。如果有理有据,欧洲委员会将在向理事会提交的最终提议中纳入他们的意见。所以.争取到相关组织对涉案产品的支持会对反倾销诉讼的结果产生不容忽视的影响,更为重要的是,这种支持的深远影响对将来企业在市场上竞争产生无法估量的作用。
总之.民营企业在面对越来越多的反倾销诉讼时,一定不能存在侥幸心理,而应奋起应诉,以法律手段保护自身的 合法权益。否则,不仅要承担沉重的反倾销税负担,丢失已有的出口份额与市场.甚至新兴市场也会对我们关上大门。
即使反倾销调查已经结束.对于出口企业来说,并不意味着已成定局.事实上.终裁后,有很多法律程序和途径可 以继续开拓。可以对出口价和内销价进行调整,并提出年度复审.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就有可能启动重新调查,降低反倾销税率。因此,反倾销调查之后,政府、商会和企业都要思考下一步我们该做什么?企业经营中又应该注意什么?如何作一些调整?调整速度要多快?这样的静下心来冷静的思考与总结对于以后应对反倾销或其他贸易措施尤为重要。
三、防患于未然,是解决反倾销的根本之道
反倾销措施在相当长的时间都会是企业出口的主要障碍,对此,我们不能消极应对,而是要先从源头人手,尽可能减少被诉倾销的可能性。
对于民营企业来说,保持良性竞争思维是根本。首先,加强自律,实施出口多元化战略是彻底与反倾销“隔离”的根本。企业应当避免短视行为,确定质量取胜的品牌策略,防止相互削价竞争。其次.要增强营销的国际性,全方位地开拓国际市场,以降低市场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再次,民营企业要在符合国际规则的基础上进行生产经营,要对各种贸易救济措施保持敏感性。要建立健全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尤其是适用国际通行的财务管理制度等都可以在反倾销工作中获得优势在出口产品进入某一国市场时,事先熟悉和分析该国有关的法律,有针对性地改变业务操作手法和会计技术,从而降低触犯进口国法律的危险对于可能会产生诉讼的引诱倾销行为保持一定的警惕性,及时采取措施.争取使对方无法提出申诉。最后.如果有迹象表明要对企业出口产品提出反倾销调查时,要与我国相关机构及时取得联系,跟踪该国反倾销政策动向,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
对于政府来说.首先也是最基本的.要转变只重视大企业的观念,政府注意力要转向众多的民营企业.针对他们涉案金额不高,不应诉的首要原因是代价太高等.充分调动丰富的人文资源.提供应对之策,如针对民营企业设立反倾销联合应诉基金.以解决出口企业特别是小规模出口企业反倾销应诉资金的来源问题.给予小企业以必要的资金以及技术上援助和支持。其次,建立并完善反倾销预警机制,使企业真正从该预警机制中获得信息和帮助,提高应对各种摩擦的主动性。建立和完善重要产品的出口数量、价格、出口国家和地区监测系统.一旦发现有竞价销售、扰乱出口秩序的情况要及时做出反应和提示。最后,建立和完善反倾销快速反应机制,反倾销诉讼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四位一体”的配合必不可少,尤其对于民营民营企业来说,来自政府机构、商会和涉外机构的配合对他们至关重要。
对于行业协会来说.首先,要真正承担其竞争情报的收集、协调竞争秩序、沟通组织等职能。其次,在应对外国的反倾销调查中,行业协会可以作为应诉主体以分摊应诉成本,降低应诉风险,提高应诉速度。再次,行业协会可以依照产品行业和出口地区,配合政府建立和完善预警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对重点出口产品、敏感产品设置动态跟踪评估。最后,充分利用本身丰富的人才资源,组织法律界和贸易界对相关的反倾销案例进行研究和分析,总结经验及教训,以建立一个“反倾销数据统计信息系统”,为今后贸易摩擦提供有效的信息和数据分析。此外,各进出口商会还要主动与国外有关行业组织、公益组织建立良性的交流合作机制。在我们的产品遭遇国外倾销诉讼的时候,可以利用比如“共同体利益”原则来劝说国外组织为我方增加筹码。
出口商品营销方案范文第4篇
【论文摘要】 倾销现象可以上溯到几个世纪之前的重商主义时代。特别是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WTO各成员关税的逐步降低、非关税壁垒的逐步取消,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广大发展中国家,都频繁使用反倾销手段来保护国内的企业和产业,使反倾销在国际贸易中愈演愈烈,对国际贸易发展、政治关系乃至世界经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各国贸易摩擦加剧,我国出口商品遭受反倾销的状况日趋复杂,反倾销成为我国国际贸易发展的一个重要障碍。本文就国外对华反倾销的现状、原因、影响进行总结归纳,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的对策和建议。 【论文关键词】 倾销和反倾销 影响 原因 建议 一、倾销和反倾销在国际贸易中持续存在 在国际贸易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倾销自重商主义时代产生以来已有数百年历史,反倾销也已有百年历史,且多次出现倾销与反倾销矛盾的激化。考察并分析重商主义时代至两次大战期间倾销、反倾销发生、发展的原因和特点,可以发现倾销与反倾销的历史有着一条明显的发生、发展轨迹:从倾销国来看,倾销随工业化进程的发展,由最初少数先行国家逐渐扩展到更多国家;从倾销商品来看,某种产品起初只是少数国家的厂商倾销,但逐渐有越来越多的国家厂商参与进来,而且某些产品起初由工业先行国倾销,逐渐转向以后行国家为主。这一轨迹与二战以来倾销、反倾销的演变也十分吻合。另外,垄断、关税壁垒、国家的出口鼓励和进口限制政策对倾销的发生、发展,乃至倾销与反倾销矛盾的激化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但是,更一般地说来,根本原因还是在于产品销售市场竞争随工业化的普及而日趋激烈,并且与优势生产有着“天然”的联系。反倾销也仅是一种抵制性保护措施。 WTO及其前身GATT一直在致力于推动更自由的贸易,但同时WTO规则也赋予了成员方在开放市场的同时保障国内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的有效手段。反倾销就是这种手段之一。WTO规则所定义的倾销,是指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出口产品的贸易行为,这种行为被视为一种不公平贸易行为。WTO规则所定义的倾销,是指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出口产品的贸易行为,这种行为,被视为一种不公平贸易行为。WTO《反倾销协议》规定,如果进口产品的倾销造成了进口方国内产业的实质损害,则进口方政府在经调查确认后,可对进口产品采取反倾销措施,包括征收反倾销税、与出口商签署价格承诺协议等,以此阻止进口产品的不公平竞争,救济国内产业损害。如此看来,倾销与反倾销继续成为国际贸易的一个重要问题,应是毫不令人奇怪的。 二、我国出口产品频繁遭到反倾销调查的原因 1.宏观方面 (1)我国出口贸易的高速增长给进口国相关产业造成了更大的竞争压力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新兴产业大量涌现外贸出口额也成倍增长。正如我前面说到的,中国产品不断打入世界市场的结果必然是与当地的相似产业产生激烈的竞争,而我国产品的竞争优势主要是在价格方面。由于中国产品享有巨大的劳动力和原材料比较优势,在竞争中往往处于明显的有利他们,于是经营情况日益恶化的当地产业纷纷提起反倾销申请,希望借助这种手段一举将中国产品挤出本国市场。可以预见,随着中国出口贸易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外向型产业会与国外同类产业产生冲突,这必然使得反倾销案件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保持较高的数量。 (2)关税保护作用下降,非关税措施受到进口国欢迎 国际贸易自由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特别是在WTO成立后,传统的贸易保护做法,如配额、许可证等非关税措施的壁垒作用受到了多边贸易规则的严格约束。在这种情况下,作为WTO允许的保护国内产业的工具,反倾销手段的使用频率势必大大提高。中国加入WTO后,其他WTO成员国对中国原有的单边设限,例如美国、欧盟等对华纺织品配额,将逐步取消。为保护自身利益,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国内产业必然会变换手法转而能过反倾销案件打击中国产品。因此,今后国外针对中国的反倾销案件的数量仍可能踞高不下,甚至会有进一步增加。转而通过反倾销案件打击中国产品。因此,今后国外针对中国的反倾销案件的数量仍可能踞高不下,甚至会有进一步增加。 (3)中国经济结构不合理,出口秩序混乱 中国目前的经济结构尚不合理,许多行业与国外存在激烈竞争,并且行业的发展缺乏长远规划,比较注重眼前利益。一旦某个行业有利可图,往往出现过度投入、盲目上马的情况。而且中国企业数量众多,经营方式一般是分散经营,行业管理和协调力度不够,经常 出现自我竞争,相互压价的现象,最终导致反倾销案件的发生。例如苹果汁在早几年出口效益较好,各地纷纷设厂,结果由于大量出口,一方面使国外市场迅速饱和,一方面出口企业之间相互压价使出口价格一路下滑,最后在美国发生反倾销案件。今后,随着我国贸易管理的逐步放开,企业在生产经营方面的自由度将越来越大,这将使得中国继续成为各国反倾销的主要目标。 (4)国外歧视性反倾销政策导致反倾销案件的增加 长期以来,国外对我国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时,均采用“替代国”方法计算倾销幅度,这意味着在计算倾销幅度时,反倾销调查部门拒绝使用中国涉案产品在国内的售价来确定正常价值,而改用一个所谓市场经济国家相似产品的国内售价来确定正常价值。这种做法具有极大的不合理性,并往往导致我国本来没有倾销的产品被裁定存在倾销,或本来只有轻微倾销的产品被裁定高额倾销幅度。在我国市场经济建设已取得实质性成就的今天,大多数国家仍然无视我国经济体制已经发生的根本性变化,或继续将我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或通过立法将我视为“市场经济转型国家”,同时规定严格标准,在某一具体案件中,只有我国企业符合这些标准后,才可以取消“替代国”方法的运用。而在大多数情况下,由于这些标准过于苛刻,也不具有科学性,我国企业无法取得“市场经济地位”,结果依据“替代国”方法被课征高额反倾销税。这种歧视性的反倾销政策和做法不但使大量中国产品因征税而退出当地市场,更严重的影响在于它客观上诱导了进口国当地产业不断通过反倾销手段限制中国产品的进口,从而使我出口产品的现实竞争力受到压制,未来潜力遭到窒息。 2.微观方面 (1)国内企业之间恶性竞争,削价出口 我国企业在开拓海外市场时往往缺乏长远规划,只顾眼前利益,而不顾长远利益,一旦某个行业有利可图或者某种产品在某一市场畅销,其他企业便一窝峰跟进,导致国内企业重复建设现象严重,产业集中度较低,企业规模小。为了争夺国外市场大量出口企业竞相压价,造成出口价格一降再降,给进口国同类产品的生产厂家留下“低价竞销”的印象;同时由于一些企业不能根据国际市场和美国市场行情及时调整出口商品的价格和数量,致使某些商品大批量涌入美国市场,从而遭受对方的反倾销投诉。 (2)企业应诉不积极客观导致反倾销案的增多 由于种种原因,我们的企业面对反倾销调查时应诉情况还很不理想。尽管经过政府、商会和企业自身的努力,目前针对主要市场的反倾销案件应诉情况已经有明显好转,但是对于非洲、拉美和亚洲国家的反倾销案件,应诉的企业还是为数不多。这在客观上大大助长了调查国当地产业的反倾销气焰。从而使企业的经营处于非常不稳定的状态,一旦遭到反倾销调查,则可能丢掉原有的海外市场。因此,企业一方面应注重市场多元化经营战略,另一方面应积极应诉反倾销案件。这样做符合一个有长远经营设计图中的企业的切身利益。 三、国外对华反倾销对我国的影响 中国是反倾销最大的受害者。仅1990年~2001年,针对中国的反倾销案件就达到397起,占同期反倾销立案总数的15%左右,也就是说,每6~7起案件中就包括一宗针对中国的案件。2000年到2005年短短5年,国外对华反倾销调查305起,平均每年51起。单纯从反倾销案件所涉及的出口金额看,似乎影响并不像想象的那么大。中国每年出口额高达数千亿美元,而涉案金额最高的2002年也不过是20亿美元,所占比例很小。但反倾销案件给我国经济和贸易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却是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反倾销措施会影响我国新兴产业的健康发展 根据WTO《反倾销协议》的规则,一旦进口国通过调查发现倾销行为确实存在并且因此对该国相似产业造成了损害,则可以征收长达5年的反倾销税。5年到期后,根据本国产业的申请,进口国在做出仍存在倾销、产业损害的情况下,还有可能以5年为一个周期继续征税。各国针对中国的反倾销调查一般集中在我们新兴的、出口潜力巨大的产业和产品。如果我国出口导向型的产业长期受到国外反倾销措施的制约,则产业的发展毫无疑问会受到严重影响。 2.反倾销会影响我国吸引和利用外资 外商投资企业产品的出口在我国出口中占有重要比例。据商务部统计,2005年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总值达到4442.1亿美元,占我国出口总量的58.3%;而其进口额也达到3875.1亿美元,占我国进口总额的58.7%。因此,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进出口商品结构中起 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吸引外资的政策一直是鼓励企业出口。由于许多国家在对我国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时拒绝将我视为“市场经济国家”,不给企业分别税率,从而使部分生产相关产品的外商投资企业也陷入困境。另一方面,某项产品被征税后,特别是在该产品的主销国家,例如美国、欧盟,产品出口渠道被堵塞,该产品所属行业对外商将失去投资吸引力,因而也将影响外资的引入。 3.反倾销影响到我国市场多元化战略的实施 为了进一步扩大出口,我们大力推行市场多元化战略,努力开拓发展中国家市场,这为我国出口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同时,由于我国产品强大的竞争优势也使得南美和亚洲一些国家不断提起反倾销调查,甚至我国产品出口数量一旦增幅较快,这些国家的相似产业即要求政府进行反倾销调查。由于这些国家大多对我采取歧视性反倾销政策,故往往导致征收高额反倾销税。 四、企业应对反倾销的几点建议 1.密切关注进口市场的动向,做到早预警早调整 一般来讲,进口国产业提起反倾销都会有一个酝酿过程。如果我们能够及早地了解对方的动向,并及时做出调整,如控制出口节奏、适当提高出口价格,则完全有可能避免反倾销立案、或延迟对方立案,为后续应诉打下一个较好的基础。 2.加强企业自律和行业协调,避免授人以柄 客观地讲,相当一部分国外反倾销立案都与我们出口秩序混乱、众多企业低价竞销有关。因此,我们的企业下大力气抓好自律和行业协调,防止出现在国际市场上的无序价格竞争,是避免授人以柄,做到防患于未然的关键。上市公司一般都是所属产业的龙头企业,一方面在出口环节要注意把握好定价策略,特别是要密切关注国际市场价格变化的趋势,在可能的情况下避免出现出口价格与国际市场价格差距过大的情况,做好自律;另一方面,要通过自身的示范作用和影响力,促进所属产业自我协调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引导整个产业参与良性竞争。 3.积极应诉国外反倾销,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我国出口产品容易遭到国外反倾销、国外针对我国的反倾销数量踞高不下,这是我们出口企业无法回避的一个事实。以往的经验告诉我们,不应诉就意味着丢市场,应诉不力则意味着市场萎缩。反倾销立案的主动权虽然掌握在进口方,但应诉的主动权则掌握在我们自己的手中。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大量案例显示,如果应诉企业能在反倾销应诉中成功地抗辩“市场经济”问题,则应诉结果都会比较有利,而我们的上市公司在这方面恰恰具有其他类型企业无法比拟的优势。上市公司具有完备的、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的财务制度和审计制度,经营、管理都比较规范。这些特点对于抗辩“市场经济”问题都是非常有利的。因此,如果上市公司遇到了国外的反倾销,则应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力争通过积极应诉把优势转化为应诉的胜势,以取得最佳裁决。 总之,只要企业、中介组织和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密切合作,加强协调,出口反倾销应诉的工作,一定能取得更好的成效。 参考文献: 豪斯赫尔:代经济史——从十四世纪末至十九世纪下半叶.商务印书馆,1987 赫德逊:欧洲与中国.中华书局,1995 罗斯托:世界经济;历史展望.经济科学出版社,1992
出口商品营销方案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2000年1月20日,中国自行车零部件企业在应对欧盟反倾销中以胜利告终。消息传出,震惊社会各界。此次胜诉的关键是我国充分发挥了进口商在应诉中的作用。一直以来,我们在分析应对反倾销策略时都忽视了进口商及其国内相关利益集团的作用。鉴于此,本文将通过该案的回顾,重点阐述如何发挥进口国利益集团在反倾销应诉中的作用。这对于我国有效的应对反倾销,保证对外贸易发展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随着世界关税水平普遍大幅下调,进口许可证、配额限制进口等措施日渐削弱,各国赖以保护本国贸易的主要手段只有反倾销、反补贴和技术性标准,反倾销又是使用最简便、最广泛和最多的手段,且呈日益扩大之势。截至2004年11月16日,中国受到其他国家发起的反倾销调查案件已达600余起,世贸组织日前公布的统计结果显示,2004年上半年,在全球反倾销措施实施数同比下降的同时,原产于中国的出口产品又一次成为反倾销措施最大的受害者。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面前,全面研究应诉反倾销的对策,已成为我国刻不容缓需要解决的一件大事除一些常见的反倾销策略外,本文试图通过对自行车零件胜诉案的回顾来全面分析如何有效利用进口国利益集团更好的应对国外反倾销。
一、自行车零件胜诉案回顾
我国自行车向欧洲1991年出口200万辆,1993年9月,欧共体认定我们的自行车存在倾销对其征收30.6%的反倾销税,从而把我国的自行车挤出了欧洲市场。遭此打击后,中国自行车企业通过继续出口自行车零部件,在欧洲重建起中国的自行车市场。然而1999年初,原对我国自行车提出过反倾销申诉的32家欧洲自行车企业又再度发难,针对中国自行车零部件商品提出新的反倾销申诉。
鉴于自行车被反倾销的教训,我国自行车零部件生产商不敢大意,接到通知,立即委托律师应战,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对策就是我们选择从欧洲自行车内部着手,实行分化瓦解。抓住申诉方既是中方企业的对手又是客户的矛盾心理,我方律师各个击破。一番鼓动后,32家申诉企业中有17家企业公然宣布撤诉。最终欧委会宣布此案以无税结案,中国守住了每年7000万美元的对欧出口自行车零部件阵地。
二、利用进口国利益集团施压
1.利用反倾销产业进口商
在面临反倾销诉讼时,涉案的出口商和进口商利益通常是一致的,进口商希望从出口商那里买到价廉物美的产品,出口商则希望保持或提高海外市场占有率。中国产品由于其低廉的价格,在国际市场上颇具竞争力,外国进口商从中国进口往往可以获得可观的利润。因此在我们面临反倾销时,进口商和出口商完全可以建立起统一战线,协同作战。即使二者不能站在同一战线,基于利害关系,从进口商内部着手,实行分化瓦解的方法也是可行的。上述自行车零件案就是一个成功运用这个方法的典型。
中国自行车零部件生产商在欧洲有强劲的竞争对手,但也有一支强大的同盟军,自从欧盟封锁中国自行车整车出口后,欧洲迅速形成自行车零部件进口和装配行业,中国自行车零部件生产企业是他们的主要供货商。一旦中国企业被征反倾销税,必然殃及这些欧洲企业。利用这一点我方律师选择从内部攻破堡垒,设计了电子抗辩法,有效地使申诉方军心动摇、士气大挫,最终欧洲申诉企业一致同意撤诉,欧盟宣布无税结案。
2.搞好与用户、消费者集团的关系
一方面,我们要认识到中国出口商与外国最终用户的利益是息息相关的。最终用户希望通过进口买到比国内价格更低廉的商品,一旦出口企业产品被征反倾销税,进口国消费者的利益无疑会受到损害,因此他们对于对我国产品征收反倾销税至少不会持肯定的态度。另一方面,在认识到这一互利关系后,我们应及时把消费者的态度传达到进口国反倾销委员会。同时我们还应与进口国国内消费者组织保持联系,他们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尤其是价格方面的利益,因此常常是反对反倾销措施的。1994年的欧盟条例明确提到了消费者的利益,欧委会在原则上也必须考虑这些观点。本案若能兼顾这一层关系,发挥进口国白行车消费者集团的作用,一定会加快此次反倾销胜诉的步伐。
3.深入瓦解进口国下游产业经营商
当遭受反倾销的行业产品为初级产品或半成品时,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假如国外对我国这些产品征反倾销税,那么进口国下游产业产品生产成本会上升.特别是当下游产品价格调整空间小或也受到进口产品冲击时,下游企业的生产经营可能出现困难。所以若能充分利用下游产业进口商在反倾销中的利害关系,胜诉的几率无疑会大大提高。在本案中自行车零部件为半成品,我们除有效利用欧盟自行车零部件进口商对欧委会施压外,还可以考虑直接利用欧盟自行车进口商,此案中这一点确实不太现实,但不可否认的是,这却是应诉反倾销的一个有效策略。1999年印尼对中国钢管提出反倾销申诉,中国向印尼反倾销委员会分析,中国出口的无缝钢管大量是作为半成品出口到印尼,同时印尼国内并不能生产无缝钢管,一旦中国出口产品因遭反倾销而被排挤出印尼市场,印尼的下游产业一石油工业作为最终用户将被迫向其他价格更高的供应商采购无缝钢管。我方的这一利害关系分析引起了印尼利益相关方的重视,最终裁定中国参加应诉的公司获得零税率。
4.对欧盟各利益集团施加影响
努力搞好与欧盟内部的各种关系,特别是和欧盟各个成员国的关系。在开始某项调查和决定是否将调查进行到最后等问题上,成员国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尽管欧委会只是有义务征求咨询委员会的意见,但如果有些成员国反对开始调查,那么有必要和他们进行接触。实践中,获得这些成员国官员的支持是很有好处的,因为他们不大愿意采取反倾销措施。例如英国和瑞典是主张自由贸易的政策的,除非倾销和损害非常明显,否则不会主张采取反倾销措施。
三、结论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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