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城记读后感14篇

双城记读后感14篇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双城记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双城记读后感1

  作者说:无论是卡屯的爱情,还是普若斯的友情,两者同样纯洁无私,其最高表现形式就是牺牲自我。

  当整个国家都变成了一个杀人机器的时候,这些手无寸铁的人,用什么来以抗拒风浪呢?我的脑海中蹦出四个字:向死而生。

  海德格尔认为,死即“向死亡的存在。”Being-towards-death,也就是“向死而生”。这个说法在现代思想中经常引用、却又难于理解。海德格尔称生理上的死亡为“亡故”,而在哲学上,死则作为此在借以向其死亡存在的存在方式的名称。死比亡故更基本、更原始,因为此在只有死着,才能够亡故。而人们一般认为死即亡故,其实两者在概念上有所差别,如死可指一个过程,亡故则指此过程的结果。然而,这个差别正是海德格尔死亡本体论的关键。海德格尔的观点是,人只要还没有亡故,就以向死存在的方式活着。

  只是马奈特大夫、达奈、卡屯,包括那个小裁缝,他们的“向死而生”是有一块基石的,那是他们的勇气之源、信心之所在,那块基石就是:爱。爱可以战胜恨,爱可以救赎罪,爱可以为人与人、城市与城市、国家与国家之间带来和谐。这样的爱,又来自哪儿?

  “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在父亲的墓前、准备替达奈赴死时、站在断头台上,卡屯反复念的就是这样一句话。

  还有小裁缝对卡屯说的一番话:“亲爱的陌生人,要是没有你,我一定不会这么镇静,因为我生来就是个可怜的小人物,胆小得很。……想到那位被人处死的主,使我们今天在这儿还能怀着希望,感到安慰。”

  是的,就是这位被人处死的主,即耶稣,从未与罪孽有染,不曾亏负谁。为了证明爱是不计算人的恶,并且生命胜过死亡——他不惜受穷,受辱,受屈,受死,毫无怨言地被挂在十字架上,如果他要讨债,所有站在十字架下的人都不能幸免,然而临死前他却只说了一句:“父啊原谅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知道。”就是他,用十字架抗衡了断头台。

  20xx多年前,耶稣就是以这样的爱,胜过了仇敌、胜过了世界。他以他无瑕的身躯替人死了,并且复活了,这就成为无数必将要死的人心中的安慰和盼望。狄更斯在他所有小说里坚持这个信念,并用它奋力打破这铁桶似密不透风的世界。

  没有人愿意死,然而,实在要死的话,他们也不害怕,就像达奈说的,他们会在得安息的地方重聚。因为他们相信痛苦和死亡不是全部,有一个实实在在的美好国度在世界尽头等待着,那才是永恒的家乡,“在那儿没有时间,也没有烦恼。”他们不用靠抢夺和把什么人从自己前方扫掉才能到达那里,只要彼此相爱,他们都能凭着信心说:“我现在所做的是一桩大好事情,远远胜过我一向所作所为。我现在去的是一处大好归宿,远远胜过我一向所知所解。”

  当我们理解了耶稣的爱和救赎,我们就能有这样的信心,因为神就是爱。

双城记读后感2

  《双城记》是美国最伟大的作家之一——查尔斯·狄更斯写的。他1812年出生于普茨茅斯,1870年去世。他出身贫寒,但是在不幸的童年过后,他很快便变得富有和成功。他还写过好多著名小说,如:《雾都孤儿》。《远大前程》等等。

  《双城记》主要是记载了1775年,在巴黎的一家酒馆的楼上的一间屋子里坐着一位白发男人,他正忙着做鞋。他曾经在巴士底狱当了18年的囚徒。现在他已是一个自由人了,然而他却不知道自己的名字,也人不吃他的朋友。他所知道的就是他必须继续做鞋。

  在一辆去巴黎的车上坐着路茜,这是她从未见过面的女儿。路茜把她父亲带回了伦敦,在女儿的爱心和照料之下,他忘掉了过去并学会了冲向一个自由人那样去生活。

  然而在法国大革命的暴风雨年代,过去既没有消失也没有被忘记。于是不久的危险秘密地把路茜和她所爱的人们带回了巴黎……那儿恐怖的死亡机器——断头台正饥饿的等待着法兰西的敌人们。

  这里的主人公很显然就是揭穿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和腐败。一个原来当了18年的囚徒,什么也不记得的男人,最后又是被自己从未见过面的女儿路茜带回了伦敦,开始了一个自由人的生活,但最终他的女儿和她所爱的人们都回到了黑暗的巴黎,被法兰西的敌人们处死了!

  《双城记》读后感范文400字6

  《双城记》这本书是出自英国作家———秋更斯之手。他还写过《雾都孤儿》《匹克威克外传》等长篇小说和《圣诞故事集》《董贝父子》等短篇小说。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复活”“金钱”与“暴风雨踪迹”,这三个故事,小说以马泰特医生的曲折遭遇为线索,将冤狱,爱情与复仇三个对立又互相关联的故事交织在一起,用压迫和报复组成的一个故事。

  故事中,梅尼特医生从监狱中重获自由和女儿一起到了伦敦生活。五年之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查尔斯?代尔那的法国青年做证,露西和代尔那因相爱而结婚。1792年,法国大革命爆发,故事场景转至法国。代尔那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一直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西得尼?卡登替他上了断头台。

  卡登是书中最富魅力亦最复杂的角色之一。颓废、消极,求学时,他只是替同学写作业;出了社会之后,即使是拥有了一身的才华,它仍然是选择为另一名律师工作。但是,在他冷漠的外表下,有著深深的温柔。凭这一斛温柔和对露西的爱,卡登做了一个意义重大的决定———代替代尔那上断头台———用自己的生命换回另一个人的性命,换回一个家庭的幸福和笑颜。这是卡登守护露西的表现,为爱而牺牲,这在那个大时代、甚至现代,是多麼高贵的举动!

  有人说,《双城记》是描写了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我却觉得,这样说的'人必定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图。

双城记读后感3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失望的冬天;我们全都在直奔天堂,我们全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简而言之,那时跟现在非常相象,某些最喧嚣的权威坚持要用形容词的最高级来形容它。说它好,是最高级的;说它不好,也是最高级的。

  这是整本书的开头第一章,将全书的基调定上了悲剧色彩,然而就在这矛盾的时代中,也确实存在过光明。

  这本书叙述了法国大革命时期围绕在医生马奈特一家周围的事,这本书颠覆了我对自由,权利以及善恶的看法——法国人民不堪重负,推翻了波旁王朝,然而新政权建立之后朝他们走来的难道是他们心驰神往的自由吗?不,仍然是以往的提心吊胆,稍不留神明天就会被送上断头台。得势之后的德发日太太滥用X职权,将死敌们个个置于死地,最后却落得个惨死的下常正如那句话所说的:“自由啊,有多少罪恶是假借你的名义干出来的。”大革命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美好,而是以暴易暴。它没有拯救人民,而是将人民推入了另一个火坑。

  再来看看另外一位大革命的牺牲品——达内,革命前,他放弃了国内的家业,只身来到英国谋生,在他看来,压迫人民是一件极不人道的事,然而,革命爆发后,他反而无辜地成为人民的敌人,人们不分青红皂白地要将他领上断头台。不过相信在九死一生之后,他依然是原先那个善良的达内。而卡顿——一个才华横溢却自甘堕落的律师,他与达内有着相同的长相,却有着不同的命运,在面对活着还是让自己心爱的人得到幸福的抉择时,毅然决然的选择了后者,在他看来,生命在爱的面前是微不足道的,即使在断头台上,他也表现出了令人难以想象的沉着冷静。因为在他的心底,一直有一个信念在支持他:“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他用死完成了自我救赎,他用死来反抗虚伪的革命者,他用死来诠释露丝的爱。生命,成了他最后的武器,爱,成了他唯一。

  法国大革命是人类史上一个血的印记。在那个混乱的时代,充满不确定;在这种无秩序的状态下,人性的一切表露无疑。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透过为族与平民之间的仇恨冲突,作者狄更斯只想传达出---鲜血无法洗去仇恨,更不能替代爱---贵族的暴虐对平民造成的伤痛不会因为鲜血而愈合,平民对贵族的仇恨也无法替代对已逝亲人的爱。

  时代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我们现在所生活得太平盛世已经不太太平了,我们必须努力学习,学到更多的东西,将来才能更好的保护家人,守护国家!

双城记读后感4

  《双城记》是英国作家狄更斯的一部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的历史小说。其中“双城”分别是指英国伦敦和法国巴黎,以梅尼特一家充满爱与冒险的故事为主要情节,这其中有贵族的残暴、人民的愤怒,当然还有更多。下面

  作家确实绕不过他所存在的那个时代,无论他多么富有想象力和预测能力。狄更斯,这个生活于19世界的伟大作家无论如何在写作的过程中逃不过他对于历史宏大叙事的极度观照。

  是啊,一个作家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怎么可能写出一部伟大的作品呢?带着强烈的历史痕迹,忠实于自己对于时代的感觉和思考——这也许是他之所以伟大的特征之一吧。

  近来,好不容易看完了《双城记》。说来惭愧,中学时候的英语教材里有它的相关节选,而对于整部作品的一知半解和断章取义竟然被我当成了一种想像通读之后的思想资源。

  当冷静下来,重新回归这一伟大文本的时候,我才豁然发现自己的浅薄与矜夸。当然,似乎这不是我第一次重新回归文本,沉浸当中享受文本之美,也不是我第一次由一部部作品而突然间发现自己的浅薄与矜夸,所以面对前人及其作品,我诚惶诚恐,无比敬畏。

  《双城记》究竟是一部怎样的作品?我想答文学史当中已经有了公断,说他是现实主义的巨著。然而,当我们的文学史当研究从阶级论的“余毒”当中“幡然醒悟”之后才承认爱情在整部作品里面的分量——这或许是一种反拨,在强烈的阶级断之后,有些研究者又将之作为一个爱情文本来进行解读——这不难理解,文本当中露西与达奈的爱情,卡顿对露西的爱,这些都可以说是爱情。尤其是卡顿主动代替达奈赴死时的表白,更是感人至深。“爱的无私奉献。”有研究者这样概括。

  我想这种爱并非仅仅爱情。还有亲情,露西从法国千里迢迢将马内特医生带回伦敦,然后帮他恢复心理和身体健康;马内特医生帮助女儿,并在第一次时将达奈从狱中救出;洛里先生对于马内特一家的友谊……这些都超越了爱情的范畴,综合之不难直接升华到一个纯粹的“爱”字上。

  爱,人类的永恒之爱,它包括爱情之爱、亲情之爱、友谊之爱、长幼互敬之爱,等等。

  但作为一个对社会有着强烈的体验和感知能力的人,一个对于社会发展有着强烈的思考和分析能力的人,狄更斯不会仅仅热衷于描写一个家庭内部的爱,更何况在19世纪那个风云变幻、激荡而富有生机的时代。

  狄更斯究竟在思考什么?阅读《双城记》的时候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

  在小说的结尾,狄更斯提到文本当中的历史背景——法国大革命时期,并且提到了吉伦特派代表人物之一罗兰夫人被压上断头台后,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发出振聋发聩的呐喊:“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

双城记读后感5

  这是一个以两百多年前的两个伟大的城市为背景的故事。浓雾弥漫,车灯摇曳不定的伦敦,绝望、颓废的巴黎的最底层。

  对于当时那场发生在巴黎的轰轰烈烈的大革命,太多人花了太多的笔墨去描述它。这对法国来说是一场具有重大意义的转变,甚至对于欧洲,对于整个世界来说也是如此。作者狄更斯,是英国最杰出的现实主义批判作家之一。虽然他没有亲眼目睹,却依靠自己丰富的想象力看到的当时的景象。

  《双城记》被誉为描写法国大革命的最杰出的代表作,我想最大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它的与众不同。和其他的作品,比如卡莱尔的《法国大革命》不同,狄更斯更注重的是底层人民的喜怒哀乐。尽管在那个时代,这些小人物本身并不能引起世界的关注。但是作者敏锐的捕捉到这些小人物和大革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以说法国大革命本身就是有小人物们的力量所引发的。

  在这部作品里,我看到了很多很多不同的人。正直善良却惨遭迫害的马奈特医生,美丽温柔的露西,优雅高尚的查尔斯,忠厚老实的洛瑞,外表冷漠、内心热情,放荡不羁而又无私崇高的西德尼,扭曲了人性的德发奇太太,豪爽忠诚的普洛士小姐,残忍阴险的埃佛瑞蒙

  兄弟复杂的仇恨纠缠不清,残忍的复仇制造了更多仇恨,爱在地狱的边缘再生,却是以生命为代价。这错综复杂的一幕幕,活生生的展现在面前,仿佛重现了那个失去理智的时代。

  作为一个优秀的作家,在狄更斯的作品里,语言的精彩是必不可少的。各种修辞手法,比喻、夸张、对比、幽默、嘲讽,被运用自如,而作品的艺术性也被送上巅峰。“??于是,克伦彻先生只得再听检察长先生怎样把史蒂夫先生套在陪审团先生们身上的紧身衣又一件件脱下来,翻个底朝天;??最后法官大人站了起来,把那件紧身衣里里外外捣腾了一遍,看得出来,他想为犯人裁剪寿衣。??”诸如此类精彩的段落,作品里比比皆是。于是,作者想要表达的每一个中心,都被体现得淋漓尽致了。我相信这对我们平时的学习,必定是大有帮助的。

  有人说,《双城记》是描写了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我却觉得,这样说的人必定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图。如果只是表达了这个,任何一部作品都可以达到露西和查尔斯的水准,那么《双城记》的优势怎么体现出来呢?在我看来,德发奇一家和法国贵族的仇恨也好,露西、查尔斯和西德尼的感情问题也好,都是为了体现一个共同的主题而设的。这个主题就是剖析这场大革命与民众之间的关系,看到底是什么引发了这场革命,到底这场血雨腥风给人们带来了什么。我想这才是作者想要表达的重心所在。

双城记读后感6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双城记》开篇第一句话被无数次引用。但我猜知道这句话的人并不一定知道小说《双城记》讲述了一个怎么样的故事,也不知道这句话为何而说。如果想理解这句话的原意,以及为何说写出这句经典名句,那自然是要读读原著的。

  虽然《双城记》是一本经典的小说,但因为其明确提出这段革命背景是法国大革命,于是对革命的表现就被认为是作者的历史观。而这正是对小说无数争议的焦点。狄更斯在小说中除了以细腻的笔墨展示了贵族的残忍,同样也展示了革命群众非理性的破坏。他认为,革命是一种压迫取代了另一种压迫,一场直接浓重的血腥暴.动替代了另外一场血腥。对攻占巴士底狱以及对暴.动民众的一系列描写——血腥,残忍,狡诈,恶毒是小说最为引人注目的地方。

  狄更斯把在描写暴民邪恶之处倾心了大量的笔墨,展示了他对暴民的痛恨,从某种层度上可以说是对革命的痛恨。当然,作为人道主义者的狄更斯也指出了拯救世界的良药:爱。这种爱,体现在小说中的包括亲情,爱情,友情这种私人间的感情,也包括抛弃贵族,拯救苍生的那种博爱。其中,最为出彩的是对卡顿之爱的描写。

  我非常喜欢卡顿。实际上,卡顿就是狄更斯的化身,狄更斯正是首先想到了卡顿这个人和他身上的某种精神进而构思成这本小说的。那么,卡顿是怎么样一个人呢?小说中描述:“太阳悲悲切切,切切悲悲的冉冉升起,它所照见的景物,没有比这个人更惨的了。他富有才华,情感高尚,却没有施展才华流露情感的机会,不能有所作为,也无力谋取自己的幸福。他深知自己的症结所在,却听天由命,任凭自己年复一年的虚度光阴,消耗殆尽。”

  这是个自甘堕落湮没了自己的才华和青春的年轻人,为何自甘堕落?小说中似乎并没有交代,自从他一出场就是如此,并且也没有对他的家事背景描写也并不多。个人认为,这个人代表狄更斯自己,因此他无需过多描述——卡顿的堕落,源于自己对日渐堕落的社会的失望。他走上断头台前曾说过,“我看到这个时代的邪恶,和造成这一恶果的前一时代的邪恶,逐渐为自己赎了罪而消亡。”

  被自己遗弃的悲观者——卡顿,在朋友遇到困难,在所钟爱的女子的丈夫即将被送上断头台时,他突然出现,被救人还不之所以的情况下,以自己的生命做代价,在紧要关头使了个掉包计策救出了自己的所爱女子的丈夫。

  这不正是基督之爱么,为自己赎了罪而消亡。事实上,小说中的卡顿也确实以圣经的口吻在临死前说,“复活在我,生命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这就是狄更斯为“最坏的时代”开出的良药,然而这毕竟是一种理想。 。”这句话在托尔斯泰《复活》中也被引用,看来基督教的道德思想一直被这些人道主义作家奉为圭皋。

  有人说,《双城记》作为一部不朽的著作,如果没有西德尼.卡顿的存在和所作所为,这部小说就失去了它的价值和光辉。

双城记读后感7

  西德尼·卡顿,在《双城记》里,一开始是一个不起眼的配角。他酗酒、虚度年华、自暴自弃,尽管长得有点呆滞,至少我是这样认为。他是一个胡狼,也就是跟在老虎身后、但不敢越犯老虎的一种动物。他总是跟在法庭红人的身后,他自己也是一名律师。一次在法庭上,他看见了一位证人小姐,并爱上了她,她叫马奈特,是医生亚历山大·马奈特女儿。马奈特已经要与一个叫查尔斯的人结婚了,这时卡顿去了马奈特家含蓄的告白,被她委婉的拒绝了。卡顿有自知之明,明白自己不会赢的这份爱情的,以后便没有纠缠马奈特,也是正常的与她接触。顺便。介绍一下查尔斯这个人。查尔斯·达内,原名查尔斯·埃弗瑞蒙德,被称为“逃亡贵族”,是法国一个贵族的后裔,但他不贪图钱财,被凶狠的叔叔夺去了他应有的一部分财产。然后,他来到了英国,认识了马奈特,以老师为职业。一年,她因为公事必须返回法国,被逮捕,判了死刑。这是,卡顿出现在法国。查尔斯被执法前一天,他以“探监”就出了查尔斯,他来到监狱,要和查尔斯换衣服,代替查尔斯在监狱里,接受死刑,查尔斯不愿意,卡顿就把他打昏,自行处理了服装,托人把查尔斯运了出去。第二天,卡顿上了断头台,走向了人生的终点。而查尔斯和跟他来的马奈特乘坐马车,逃出了法国。在卡顿临上断头台时,他说:“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是信我的人,必永不死。”卡顿留下的最后一句话,竟是这样的凄凉。

  卡顿在向马奈特表白时,说过自己能为了他们两人的幸福而去死,他履行了自己的诺言,用一颗跳跃的心脏去救活一颗即将停止跳跃的心脏。救不救人是他自己的决定,这个结局是出乎人意料的,没想到这么微不足道的小角色会做出“惊天动地”的事。我想,等到查尔斯苏醒过来时,也一定会感激卡顿的,一定会跪在十字架前为天上的卡顿祈祷祝福吧。卡顿,我刚开始时是不喜欢他的,可是到了结尾,我却被他那伟大的行动感到震惊。他用自己的证明许下了这个诺言,用自己的生命去履行这个诺言。想到这,我的眼眶里噙满了泪水,卡顿震撼着我。现在的我们,说反悔就反悔,毫不注意自己的人格,不守信诺,虽然我们没有用生命去许下诺言,但我们依然要学习卡顿那样履行诺言,不,更准确的说是懂得奉献自己!

  狄更斯也深深地为自己笔下的卡顿震撼了,他说过他会很乐意在舞台上表演卡顿这个人物。是啊,生活中正缺少像卡顿这样的人。奉献,也许奉献的是生命、时间、各种物质或是精神物质,然我们懂得奉献吧!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个睿智的年月,那是个蒙昧的年月;那是信心百倍的时期,那是疑虑重重的时期;那是阳光普照的季节,那是黑暗笼罩的季节;那是充满希望的春天,那是令人绝望的冬天;我们面前无所不有,我们面前一无所有;我们大家都在直升天堂,我们大家都在直下地狱。

双城记读后感8

  “那个时代同现今这个时代竟然如此惟妙惟肖。”双城,是英国和法国。

  “双城”,是贵族与雅克。又是一本初读几个篇章觉得枯燥乏味,但越往后就越欲罢不能了,感觉像品果酒,后劲很强。他可以在前面穿插着各种你所不理解的情节,然后用一根根分明的线将他们连成一副世界名画。你能从组成那画的各个部分品茗出不同的小画,跟香水的前调中调后调相似,每一部分都让你拥有不同的味道。

  又很像品茶,最后留得余味久久不能散去,还很想再坐下嘬个一口,砸吧砸吧嘴再继续沉浸到那略苦却又令人无法抗拒的味道里。由着马奈特大夫的事情引开,那困扰着老人的“足音”一遍一遍地敲打着他的耳朵,然后开始敲打着他女儿丈夫的耳朵,他女儿的耳朵。最后那令人恐惧的“足音”终于消失了,随着那个以血浇灌“吉洛汀”女士的人的消失而永远消失了。

  那一天永远过去了。(“十二点永远过去了。”)

  读到最后,我在想,雅克们的革命是为了让时代更好吗?他们如何知道所处的时代是比以前好的呢?是因为可以随意审处他人?还是因为自己手里捏着可以随意斩头的武器?可以不分青红皂白的举报,还是可以不顾善恶的夺取一个人的性命(尽管这个人是无辜的)?

  在贵族的时代,他们觉得自己的时代是最好的,而雅克们觉得那个时代是最坏的。在雅克的时代,他们觉得自己的时代是最好的,而贵族们觉得那个时代是最坏的。

  所以,“那一长串从旧的压迫者毁灭消亡的废墟上兴起的新压迫者”,并不是没有原因的。不自由,平等,博爱毋宁死的口号到最后产生了一具具无辜的尸体,所以罗兰夫人才会在死前喊出:“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进行。”

  但尽管如此,每个时代都有逆流而上的英雄和真正的勇士。我喜欢卡屯,是崇拜的那种喜欢,也夹杂着他对露茜的那种喜欢。他的出场并不怎么精彩,大家好像都不怎么喜欢这个人,觉得他没有出息,他自己也是这么觉得的。他好像在遇见露茜之前,不知道自己的前路是什么,未来在哪里。遇见之后,他便知道了,也履行了自己当初对露茜许下的约定。

  “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基督教安葬祷文

  他送给了他自己。

  看到最终章的时候,悲伤好像从四面八方涌来,冲开了那道叫做“情绪”的门。刚好有个比较有意思的事情,我的台灯好像在应景一般,隔着三五八分钟灭一次,不到十秒又亮起来,像是卡屯用摩斯电码给我传递他的心情。

  “我现在做的是一桩大好事情,远远胜过我一向所作所为。我现在去的是一处大好归宿,远远胜过我一向所知所解。”巧,我写读后感的时候台灯又开始明明灭灭了。

双城记读后感9

  西德尼·卡顿。

  故事中,名医马奈特医生偶然目睹了封建贵族艾弗瑞蒙德兄弟草菅人命的暴行,因为打抱不平,反被投入巴士底狱。监禁了十八年。出狱后,马奈特之女露西却与仇家的儿子达内坠入情网,马奈特医生不计前嫌,宽容大量地允许了这门亲事。婚后的露西与达内生活幸福美满,并生养了一个健康可爱的女儿,可偏偏这时,卡顿登场了。

  卡顿的出现,并没有在人们心中留下一个美好的印象。作为一个生不逢时、怀才不遇的穷律师,一个才华横溢却又自暴自弃的懦夫,一个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谁、要做什么事的人,又有谁会在意他呢!他有着几乎与达内一模一样英俊的面孔,有着爱露西甚至比达内更深的痴情。谁也没有想他那样爱着露西,那是何等庄重、深沉、博大、高尚的爱啊,他对露西的爱,早已超越了常人心中的自私自利,早已超越了常人心中的无私、无畏!谁能想到,在“情敌”达内遭诬陷而被判死刑,卡顿挺身而出,用自己与达内长相相似的“优势”,在狱中与达内互换身份,达内得救了,卡顿却走上了断头台。

  卡顿对露西的爱情,虽闪现于一时,却持久了一世。

  卡顿对于达内,他本该是恨的,因为是达内使卡顿失去了拥有露西的机会,是达内使露西眼中再无他人。但卡顿却选择了博大似海的爱来化解这种恨。也许,在卡顿眼里,达内早已不是卡内了,他是露西的一部分,是他所爱的人的一部分,是他所爱的一部分。卡顿是聪明的,他没有选择恨,而是将恨升华成一种最最伟大的爱,“为了你,为了你所亲爱的任何人,我愿意做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涯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而牺牲。”卡顿在《双城记》中告诉了我们什么事真爱,告诉了我们一个人应该有的对于爱情的信念。

  露西是幸福的,她不仅拥有了父亲的爱,丈夫的爱,仆人的爱,更重要的是,她有着卡顿对她的那份仅仅属于她是爱情。在他幸福是,他只是默默地看着她,祝福她;在她不幸时,他就尽他最大的可能去帮助她,代替“情敌”走上断头台。他死了,他为了露西而死,死得那么坦然,那么从容,也许,他走上断头台的那一刻,还在想着,露西此刻正倚在达内的肩头上甜甜地微笑呢。不过,卡顿不在乎,他不在乎露西身边的人是谁,不在乎露西此时心里想着的是谁,他只要露西此刻是幸福的,其余的,卡顿都不在乎。也许,卡顿心里,为所爱的人奉献一切应该是最幸福的是呢。

  《双城记》给了我们太多的思考和感悟,关于爱,关于恨,关于复仇,也关于重生。不错,当人与人之间没有了恨,当所有的恨都升华为爱的时候,世界将没有复仇,没有血腥,有的只是幸福的欢笑,快乐的阳光!

双城记读后感10

  把《双城记》重读了一遍,初读时的那种震撼依然不减。“我现在做的,是我一生中做过的最好、最最好的事情,我即将得到的,是我一生中得到的最安宁、最最安宁的休息”,这是西德尼·卡顿在走上刑场前的内心独白,也是全书的结尾。为了心爱的露西,他心甘情愿地走上断头台,顶替查尔斯受死。用自己的生命成全情敌,这种情节也只有在狄更斯的笔下才能出现。就像《大卫·科波菲尔》里面的海穆,哪怕知道艾米丽悔婚与别人私奔,心碎的时候,依然选择宽恕,甚至最后为了救情敌而葬身大海。我原本以为,以直报怨已经是一个人最大限度的宽容,可是在狄更斯这里,原来还可以以德报怨。

  我第一次知道,原来爱一个人真的可以奋不顾身,就算她已经为人妻为人母,也依然不妨碍对她一往情深。虽然我一直怀疑在现实中是否真的会有“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可是西德尼·卡顿让我相信,这世间真的有这样一种高尚的情感,能够超越人性里情有可原的嫉妒。

  卡顿在生命最后的时刻,从容赴死,获得了永久的安宁,视死如归的平静态度让人差点忘了这其实是一个悲剧。从卡顿爱上露西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他这一生都走不出对露西的爱恋。他每次去露西家都郁郁寡欢,因为露西就在眼前,却是他永远无法企及的美好;他会在深夜的徘徊在露西家附近的路上,只为了重走一遍露西走过的路;他对露西说“为了你,为了你所爱的人,我什么都愿意做”,一语成谶,他终究做到了,用自己的生命换取有情人白头偕老。

  对露西的单相思让卡顿一直处于一种求而不得的失落中,而他本身在事业上长期不得志产生的自暴自弃心理亦交织其间,让卡顿的一生笼罩着孤独和忧郁的色彩。“我不关心世上的任何人,世上也没有任何人关心我”,富有才华却没有施展的空间,只能跟在斯特里弗后面浑浑噩噩地度日,长期沉沦下僚消磨了卡顿的意志,让他越陷越深,直至再也无法重新振作起来。

  他羡慕查尔斯·达内,不仅因为他能得到露西的爱情,也因为在他身上,卡顿看到自己堕落前的样子,查尔斯那样意气风发,正是卡顿渴望成为的模样。只可惜命运并没有眷顾这个可怜的青年,他的人生轨迹转到了完全相反的方向,只能终日借酒浇愁,醉生梦死。卡顿的悲剧固然与自身性格有关,让人难免会有“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感叹。可是换个角度想,既然当时英国的法律制度能制造出《荒凉山庄》中那桩让所有当事人身心俱疲的贾迪思控贾迪思案件,诉讼案子成了法律系统敛财的工具,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在那样的制度下平庸无能的斯特里弗能忝居高位,而才华横溢的卡顿却只能做一个郁郁不得志小律师,做狮子身后的胡狼。

  结尾处那一大段的内心独白,读之声音不觉哽咽。卡顿孤独了一生,也只有在生命尽头,才轰轰烈烈了一场。

双城记读后感11

  在特定的一个历史时代会有特定的某些事某些人的出现,看似无意,确是时间一点点的积累所造成的直接后果,没有任何理由,只有顺其自然。一切的一切都是因果循环。

  他,查尔斯戴尔那,一位贵族,拥有别人梦寐以求的权,利。别人纸醉金迷,他两袖清风,离开,只有潇洒的背影以及我们这些凡夫俗子的唏嘘。他离开了法国,来到不熟悉的英国,在白领中寻求自己的一席之地。自己努力,从未借助自己的贵族身份。我想,若不是自己的出生无法预料,他一定不会选择出生于贵族。他抗拒命运,但有深陷其中。只因他的名字中始终有那个高贵的姓,因前代人的恩怨,让他身陷囹圄;因上代人的错,让他不得不面临身首异处的.境地。兜兜转转都逃不出命运的利爪。当他出生,背起那个姓氏,恐怕便已注定今天的局面。

  他,一位名叫卡登的懦弱男子,在爱情面前卑微的存活着,小心翼翼守在心爱的可人儿身边,真心祝福那一对情侣。即便他的丈夫入狱,他也伴随而至,为她奔波,直至付出生命。在他走向断头台时是宁静的,他甚至给一位·惊惶女子带来了临走时的一份慰藉。那时的他不再懦弱,是时代造就了英雄。

  她,得发热夫人,一位普通的女人,本应与家人安静的生活于农村,确因贵族迫害流离失所,她是不幸的,她在她的生涯里疯狂的将贵族的名字织进围巾里,甚至有千千万万个妇女在做相同的活计,那是一种对贵族几乎癫狂的憎恨。革命爆发,人们疯狂宣泄自己的情绪。一天天,一条条生命被吞噬.她,甚至他们在看台上欢呼,数着那一个个人头。即使是好人,只要与贵族有瓜葛,就有被送上断头台的命运。革命前社会是黑暗的,革命后社会依旧黑暗。浓浓的阴霾绕在心头,挥之不去。命似乎依旧如草芥。

  他,马内特,一位成功的医生,本应承膝下之欢,本应与妻子相敬如宾共享天伦,却因贵族的迫害,身陷囹圄18载,那该是一种怎样的孤独寂寞,一间阴暗小室困住了他的所有青春。不得不说监狱食客怕的,以至于他都忘记了自己的名字,只记得自己在监狱里的活计。上帝对他终究不是无情的,让他美丽的女儿陪他走出了阴影。所以之后他对女儿出家表现出来的恐慌是可以理解的吧,那是他唯一的依靠。他的仇人成为了他的女婿,他也曾挣扎过,却最终认定了这个女婿,但命运却跟他开了一个玩笑,他的女婿入狱,因为他的原因而不得不走上断头台,他是如此的不幸幸得上天眷顾结局还算完美。

  他,劳里,为马内特一家的默默付出,不禁为这悲伤的故事增添一抹亮色。

  一场革命,带来了忧愁,带来了欢喜。形形色色的人群在作者笔下展开,让我们深思,让我们回味。

双城记读后感12

  上师范时,学校里规定每个人都有读名著名的任务,而我总觉得那些名著讲的内容太深奥,很难理解;总觉得那里面的人名太长而无法记住,所以在那个时候,虽然有任务,但我总能偷懒,以至于在师范读的书是少之又少,但唯独我看了令我印象最深的两本书:《简爱》和《双城记》。也就这样被书所感动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越来越多的感受到书的魅力,也读了越来越多的书,同时也吸取书里越来越多的精华。现就谈谈《双城记》这本书吧!

  有人说爱情是自私的,但在狄更斯的小说《双城记》中,我能感受到一种超脱世俗的最纯洁、最崇高的爱。它隐藏在内心,却无比的深厚;它默默地承受着煎熬,为的是使它维系的人幸福;它总是无私的付出,而不求一丁点儿的回报。这种爱在无形中上升到一个新境界,放出凄美而动人的光彩,成为了经典──引起人们对它的重新理解,带给人们最真、最切的情感体验。

  在《双城记》中,我最喜欢的,也是令我最为感动的人是律师助手西德尼卡尔顿。他第一次出现在读者面前就与众不同,当贝勒满法庭上的人若无其事地望着天花板,当观众由于长期的积怨盼望着一场杀人话剧上演,而他的一张字条揭穿了隐藏在案件背后的阴谋。他一出场就带了一身忧郁,隐去了光芒却总是灰心、失望、冷漠、凄凉。他妥协于周围环境,但有时却显得格格不入,作为律师他才华出众,却甘心情愿躲在人后,做别人成功的垫脚石,他仿佛亲手筑起了一堵墙,隔绝了自己与名、与利、与社会,默默地逗留在角落里。他曾说:“我是个绝望了的苦力,我不关心世上任何人,也没有任何人关心我。”

  他爱上了露西,却不愿去追求,他内心的善良使他担心自己“难免使她痛苦、悲哀和侮辱,拖着她一起堕落。”于是他把爱情隐藏在心里,宁可痛苦地徘徊在午夜的街口,压抑着心中热烈的感情和无尽的思念。他的爱是无私的,奉献的,他满足于偶尔看看自己心爱的人儿,他羡慕达尔内,他恨他,但在痛苦情绪纠缠中,他依旧带着诚挚的祝福,愿

  他们永远幸福,因为“爱常常比恨更为强有力得多”。这个表面上懒散、放纵、好贪杯的“无用之徒”,内心却是个极崇高、极纯洁的人。最后他向露西表达了爱情,那段话是我一直铭记在心的,每次读起,都不免心中感到酸楚,如果他能多给自己一点儿信心,或许这个悲剧也不会如此的伤人。

  西德尼曼内特深沉的爱是催人泪下的,他崇高的人格是撼人心魄的。他这种崇高的情感是我们难以想象的,他最终得到了心灵的平静,做了祭坛上的牺牲品,带着最美的情感告别了所爱的人,他死了吗?不!他是爱、勇敢、反对压迫的精灵,他以自己的方式热烈地向时代呐喊,他会得到永生。小说以一个意外的“大团圆”收场,但是当读者留着眼泪读完时,却感到无限地遗憾辛酸。

双城记读后感13

  端午假期说长不长,说短又不短,三天时间,远程旅行没办法,短途旅行又不甘心,思来想去,只有待在家里多陪家人。趁此时间,读了两本书,《双城记》与《断舍离》。

  断舍离现在已经算是网红词了,放下执念,放下欲望,人才会活得轻松。不过我的感悟最多的倒不是放下,而是另外两点:

  1、人生得意时,要多往上看,这样自己才会更有动力;人生失意时,要多往下看,这样自己才会知足常乐;

  2、人生向上时,要告诉自己,人活一世,不能浑浑噩噩过;人生向下时,要劝自己,人生苦短,要看开,不要太累。

  更多的感想是看双城记后引发的。双城记是狄更斯的作品,与雾都孤儿一样都是世界名著,不过读完之后感觉就算同为世界名著,也分为上中下等,双城记应该是其中相对低层次的。

  双城记的故事设置相对巧妙,也用了一些技法,通过一个很强的悬念引出故事,“死人复活了”,不可谓不巧妙,再加上那个经典名段,“这是最好的时代,又是最坏的时代”,足以吸引读者进行下去,接下来又通过两个不同家庭各自的故事线往前延伸,你虽然不知道他们之间有什么关系,但是你肯定知道他们之间一定会有什么关系。等到故事收尾的时候,你才发现,哇,前面的各种线索,各种不解,都是很好的铺垫,故事的转折还算巧妙,看完是可以回味回味的。

  而且这类名著与小白文的最大的区别,除了情节的细节一环扣一环,前后呼应的伏笔,人物对话的丰富性等,最大的不同在于,双城记是通过小人物的人生遭遇,给读者展现了法国大革命的全貌,阶级的冲突,人物命运的前后颠倒,对下等阶层人物的同情,却又保证客观性,并不一味站在哪一边,等到革命成功之后,起义群众对于生命的蔑视,对于正义的罔顾,对于对错的愚昧,也成了作者讽刺的对象,最终的结果必然是悲剧,因为只有悲剧的内核才足够引起反思与警醒。

  这跟金庸的不少小说有异曲同工之妙,将故事嵌入进时代的大背景中,浑然天成,并不会感觉是故事,这非得对于历史与世情的理解到十分,才可以实现。不同的是金庸写的是通俗小说,其中取悦读者的部分,比如主角的爱情,各种武侠招式的奇妙,最终大团圆大结局的设计,对整个故事的立意与内涵是有一些遗憾的。

  但是双城记也并不是没有遗憾,其中主角露西与达奈二人的形象过于脸谱化,一对优秀的青年男女,简直是没有缺点的存在,德法耶太太的邪恶部分完全盖过了她的坚定,机智等特质,对她的悲惨命运也没有多加阐述,整个弱化了故事的矛盾与冲突感,不得不说是一种遗憾。而且各种人物配角的血肉不够丰满立体,特别是主角西德尼的描述上,如果能够多花费一些篇幅,多描写他的经历与人生,引起读者的认同与代入感,那最终的结局带来的震撼与惋惜一定会更强烈。

双城记读后感14

  本书作者狄更斯,是英国文学史上古典作家除沙士比亚外最伟大的作家,这本书是狄更斯巅峰之作,过了一个多世纪,依然奉为经典。读完这本书后,依然觉得回味无穷,整个故事不是跌宕起伏,而是娓娓道来。整本书中,让我感受到狄更斯有着很强的叙事能力,故事情节给我带来了深深的震撼。

  《双城记》是一部非常优秀的作品,故事的大环境是法国大革命,双城指的就是法国巴黎和英国伦敦,狄更斯通过来回切换场景的手法,描述了当时大革命下人民的生活状态、思想状态和社会状态。狄更斯笔下的人物比较坦诚,从一出场就能看出这是一个怎样的人,譬如卡顿的才华横溢、正直勇敢,露西的美丽善良,马奈特先生医术精湛、心地善良、为人正直,洛瑞的能干精明等。

  首先狄更斯在开篇布下宏伟背景,在这样背景下,讲述了一些小事,譬如洛瑞先生前往法国营救关了18年的马奈特,在酒馆与德发日太太对话,返程时在船上遇到达内等等,看了三分之一后,我依然迷茫,没有理清楚到底故事有怎样的关联,继续读下去,你会发现,前面每一个人物的刻画,每一个场景的描述,都与接下来的情节有着密布的联系,读完后,反过来再看看,从一开始狄更斯就做了层层铺垫,直到爆发的那一刻,这种震撼,是当今文学作品无法比拟的。读着读着,刻画出了每一个人物的形象,刻画出每一个场景,仿佛我穿越到了十八世纪的.欧洲,就站在每一个故事发生的地点。毫无疑问,从文学上来讲,这是一部好书。如果单单是文学上的好书,我想《双城记》也不会成为经典,因为文学著作创作的诞生,不仅仅是让读者看了打发时间,而是在特定的时间,影响人类社会的发展。书中至始至终都是在革命,自由、民主、博爱、饥寒交迫,被贵族剥削的人民站起来反抗,势必要打到贵族,实现自己的民主自由。一旦革命沾了献血,一旦让反抗的人民尝到了献血的滋味,他们又怎么能适可而止,当这些革命人士站在胜利的舞台,他们疯狂的杀戮,报复,势必要把贵族们彻底消灭。这应该就是恨的力量了吧,恨让他们革命,恨也让他门杀戮,恨也让他们站到制高点后失去理智,比如德发日太太的行为。

  虽然这本书有很多震撼之处,但是男主查尔斯.达尔的人物形象并不丰满,只单方面对其道德水平和自身修养进行了突出和美化,并没有充分描写其思想基础和社会基础,以及他对贵族的种种抗争也显得很抽象,是理想化的抗争。另一个德发日太太的人物塑造,虽着重刻画了她可怕、凶狠和冷酷无情,但并没有将她童年时期家庭遭受重大变故的悲惨人物塑造成正面形象。全书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卡顿,他爱喝酒,看起来很颓废,但是工作一丝不苟,正直勇敢,他没有因为向露西表白失败后而恨,也没有因为露西结婚生子而放弃对她的爱,露西的女儿爱卡顿叔叔,睡觉前都要向卡顿说晚安,卡顿也爱这个小女孩,对他来说这就是幸福。最后卡顿为了救露西的丈夫达内牺牲了自己,死的时候,他毫不畏惧,宁静安详,神态庄严。他告诉我们爱比恨更有力量!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yyfangchan@163.com (举报时请带上具体的网址)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