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座谈会发言稿(精选5篇)

调研座谈会发言稿范文第1篇

刚才听了大家的介绍,总体感觉城管在面临繁重工作任务的基础上(管理着23万人口的城区,是一般县城人口的四五倍),在政府对城管资源投入有限的情况下,能把城管到今天这样一个程度,我套用昨天副县长在全县政法工作调研座谈会上讲的一句话:“我们公安以全省最小的警比,抓好了人口最大县的社会治安工作”,我评价我们的城管工作是:“城管以政府最小的投入比,做好了市最大县城的城市管理工作”。当然这个“好”应该是打引号的,还有很多地方老百姓不满意、政府也不满意。我晚上习惯浏览一下在线网站,看看我们的百姓对政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我发现最多的还是集中在城市管理方面。所以今后我要把关注点更多的放在城市管理上。刚刚到来,对的县情,对的城市管理存在哪些问题、今后怎么抓,还没有做系统的调查研究,根据今天你们的介绍,以及平时的想法,结合在婺源分管城管工作的体会,谈以下几个观点,希望城市管理局认真的研究和思考,抓好工作落实。

第一个观点:的城市管理职能只能不断强化。为什么要进行强化?第一,的城区人口多,有23万人,这么庞大的人口即是我们的管理对象又是服务对象,工作量非常之大,因此的城管工作必须加强。第二,县委、县政府把旅游作为的重要支柱产业来进行部署推进。前天我们做了一天的旅游工作调研,感到我们的旅游大有发展前景。假如说进入景区的通道环境得不到改善,道路两侧的环境得不到改良,的旅游是很难做好的。不给游客留下是整洁、有序、文明的良好形象,这样的旅游是没有生命力的。因此,不管是从芦田还是田畈街下高速进入核心景区的通道条件,以及道路两侧的城市环境管理必须加强。第三,城是瞄准中等城市的目标来打造的。我们大县一定要有大气魄,既然瞄准中等城市目标就要以中等城市的标准去建设我们的城市、规范我们的城市、管理好我们的城市。如果按照8万、10万人口的小县城标准来管理,那岂不是乡镇的档次和水平?如果现在我们不按中等城市的标准去规划、建设和管理,今后我们一定会后悔,一定会遗憾。第四,城管局的职能实际上就是填补了政府在执法过程当中公安执法的空缺。我们一定要依法办事,就像刚才沈局长讲的那样,要进行军事化管理,要成为当前政府管理和指挥城市管理的重要执法机构,弥补公安机关不到位和难以到位的地方。因此城管工作的外延要扩大,不能满足仅有的27平方公里建成区,至少要扩大到包括一城三区的工业园区、景区,要扩大到旅游公路通达的范围。现阶段扩大到城乡一体化管理还不现实,我们要实事求是。外延如何扩大,这是机制与体制的问题,今后我们要专门研究。第五,城管的工作内涵要提升。一定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中等城市的标准来规划建设管理,找好城市管理的定位。市在市本级的管理下现在变化很大,原来老市也是乱糟糟的,现在你看,它的气度完全不一样了,所以这就是瞄准目标的问题。

第二个观点:要用长远的眼光来谋划城市管理的几件大事。第一件大事,关于新区管理的规划问题。当然规划的工作职能在规划局,我讲的新区规划是指新区管理的基础设施应该怎么布?管线怎么布?公共设施怎么布?停车场怎么布?城管局要了解、要有自己的意见,做好政府在审批规划时的参谋。的城市基础设施跟其它地方一样,建成区欠帐很多。从现在开始,我们不要做后悔的事,不要做重复建设的事,以致浪费人力、物力和财力。第二件大事,关于城市垃圾问题。城区一天有200多吨垃圾需要处理,首先要考虑环保问题。现在的团林乡云雨山离县城只有2.5公里,如果把垃圾处理厂建在这里肯定不行,2.5公里的距离,一两年时间县城就会扩张到那里,因此我们要要重新考虑。应该选择未来多少年内城市发展到达不了的地方,垃圾处理场对附近百姓的污染问题等等,需要经过慎重研究决策。第三件大事,关于城管理标准体系问题。继续延用这么多年来的城市管理标准,肯定是不行的,如主次干道的保洁类别,有了城市管理标准体系工作就好做了,所以要制定新的城市管理标准体系,包括园林、环卫、广告灯箱等方面。第四件大事,关于城市管理的各类规划问题。与城市管理有关的各类规划如地下管网、污水排放、绿化美化等,现在不规划好,以后又是乱挖乱建,各类规划要尽快去做。

第三个观点:着力见效,抓好近期城市管理工作。在上周五县委中心组学习会上,县委、县政府提出,要把城市管理作为当前工作的主要内容、主要任务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为百姓创造一个良好的人居环境。近期重点是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对城建成区内严重影响老百姓正常生活的垃圾进行全面的清理。二是加大保洁密度,最大限度的为百姓提供干净的居住环境。刚来时,一次与政府办的同志路过中学一带的高门口,只见垃圾成堆,蝇虫满天飞,脏不忍睹;希望类似情况以后不再出现。为解决老城区垃圾中转站偏少问题,今天先解决一个问题,请城管局尽快购置一台压缩式垃圾收集车,重点放在老城区。果皮壳箱要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尽快运作到位。三是园林养护要加强。湖公园、东湖公园杂草丛生,牛尾巴草长得一人多高。园林绿化工作,建设是关键,养护最重要,有人管护与无人管护是两个概念。城管局要加大工作力度,尽早尽快解决除草、清杂、修剪及干旱浇灌等问题。四是结合城市创建搞好整治。这项工作是宣传部牵头,但城管局是具体实施单位。去年年底我到了澳大利亚,使深深体会到,在那样的环境中生活,再差的生活习惯都能纠正过来,而在较差的环境中生活,再好的生活习惯都会学坏。在我们,一方面有赖整体市民素质的提升,另一方面管理也是非常必要的。的交通秩序要达到、婺源那样一个比较高的标准,短时期内难以办到;希望通过我们的管理、疏导,秩序有所不断改良。五是夜宵摊点问题。人与大城市人的生活习惯一样,晚上夜宵盛行,摆夜宵摊成为下岗职工的一条门路。夜宵摊点多了,从中突出的问题就是污水排放。有这样旺盛的需求,堵是堵不住的,但是一定要在管理上下功夫,在宽敞整洁的人行道上、美丽的公园就要控制,尽量避免污水排放到人行道上、大街上和公园里面。同时摊点的乱摆乱放一定要从苗头抓起,尽最大可能把摊点规集到一个地方,集中规范化管理。

调研座谈会发言稿范文第2篇

紧扣敏感问题敢于据理力争

终于要迎来这个历史性时刻

3次审议,25页简报,1.5万多字……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民法总则草案的过程中,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民族委员会委员王明雯,交出了一份丰厚的“成绩单”。

制定民法典,是新中国一代又一代法律人的梦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的重要立法任务。身为西昌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明雯感慨万千:“制定民法总则,凝聚了无数人的心血。如今,终于要迎来这个历史性时刻。”

2023年6月,民法总则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审。当时,各界对草案中关于法人分类的规定存在争议。王明雯也提出自己的审议意见:简单地把法人划分为营利性法人与非营利性法人两类,的确难以涵盖当前社会生活中实际出现的一些特殊情况。

二审稿中,关于法人分类的意见并没有被采纳。王明雯在审议中又一次据理力争,“意见还比较尖锐”。

草案三审稿出炉,法人分类里加入了一个“特别法人”项,回应了审议过程中王明雯等委员提出的意见。王明雯说:“这是一项创新。正是因为常委会重视大家的审议意见、修改建议,法律才能在打磨中越来越完善。”

此外,王明雯还对草案提出多方面意见,从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调整对象、监护制度、民事权利、民事责任、诉讼时效,到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下限是否应降低至六周岁等等。在民法总则草案的诸多争议焦点上,王明雯都敢于直言、据理力争。

在王明雯眼中,审议民法总则草案的过程,就是“痛并快乐着”。每次审议发言之前,无数个通宵熬夜研究成了王明雯的家常便饭。她认为,身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审议草案不能只做表态性的发言;作为一名法律人,对像民法典这样关系重大的法律敷衍了事,也是绝对不允许。

5次参与座谈拿出专业意见

一口气就提出7项建议

就民法总则的起草,北京市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大进代表参加了不同部门组织的5次座谈会。每一次座谈会,他都提前精心准备,为这部重头法律的出台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印象最深的是张德江委员长在北京主持召开的那次座谈会。“座谈会气氛十分热烈,大家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张德江委员长边听边记,不时与大家交流。”李大进回忆。

那次座谈会上,李大进一口气就提出7项建议。李大进的发言,引起与会代表共鸣。看到最新一稿的民法总则草案,他发现,座谈会上的意见建议,很多都得到吸收采纳。

制定民法典,是李大进长期关注的一项立法工作。他提出的许多议案、建议,都与民事立法有关。他深知,一部统一的民法典是多么必要、多么重要。为了使自己的建议更具代表性、针对性、现实性,李大进经常与律师界等各方人士研讨,收集对民法总则制定的意见建议。一方面,突出自己的法律R邓匮,多运用在司法实践和法律服务中积累的经验,努力发现草案中存在的缺失和不足;另一方面,多听听社会各方的诉求和意见,充分考虑方方面面的利益。

“万事开头难。有了民法总则,就为民法典的制定打下坚实基础,迈出了第一步。”李大进说。

深入实际调研发现立法盲点

我的两条建议都被采纳

“在民法总则的起草过程中,我的两条建议都被采纳了!”河北省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贾春梅代表告诉记者,她提交的“构建《民法总则》的基本框架结构”议案受到重视和采纳;提出的关于“降低限制民事行为人年龄、保护见义勇为的救助人”的建议也被采纳。

“这些建议都源自身边的工作和生活,源自社会实际的需求。”贾春梅说。

比如,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从十岁下调至六岁的建议,就来自于生活中一起起鲜活的实例。

原来,贾春梅的同事家有个刚上小学的孩子,想要无偿捐赠举办个人画展得到的钱。本来以为这些事情就由孩子做主,但家长意识到孩子还不满十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订立合同,除了纯获利益的之外都是无效的。另外,严格按照法律来说,孩子不能做出捐赠行为,而家长作为监护人,“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也无法帮孩子做出捐赠行为。

同事的烦恼,让贾春梅察觉到,“平时在案件中遇到的类似情形,还真不少”。

当前,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的成熟程度和认知能力都有所提高,基于这样的客观事实,我国法律关于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规定也应该做出相应调整。赋予这一年龄阶段的未成年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不但符合社会发展需要,而且也保护了意思能力欠缺者的合法权益,更符合民法对行为能力制度规定的立法初衷。

基于此,贾春梅提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从十岁下调至六岁”的建议,最终被采纳。

贾春梅说,关于“保护见义勇为的救助人”的建议,也来源于工作中的一个案子。大冬天,一名老干部跳到河里救人,急忙赶来的家人把被救儿童抱走,匆忙间连声谢谢都没有。这名老干部却因受伤寒患上严重风湿病,生活不能自理,令人不胜唏嘘。

令贾春梅高兴的是,民法总则草案对她提出的新增“见义勇为条款”的建议予以吸纳。“有了法律的盾牌,见义勇为者将受到更多的保护”。

明确政府责任提供人文关怀

监护制度应当更专业化

“我的日常工作,多和未成年人保护有关。这次制定民法总则,我对其中的监护制度最为关注。”广州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陈舒代表告诉记者。

在陈舒看来,民法总则草案中关于监护制度的规定,应当更专业化,政府应当承担起必要的责任。在民法总则草案一审前,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征求代表意见时,她就提出了这个建议。

在民法总则草案二审时,陈舒受邀列席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她发现,民法总则草案二次审议稿的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在没有合格监护人的情况下,监护人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

陈舒认为,这一条规定不是很到位。相对于民法通则而言,民法总则二次审议稿对于监护制度的规定已经更为具体细化,但仍然有一些地方需要审慎考虑。

陈舒的担心是,当前很多地方提出,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承担监护责任,在操作中比较困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以协助承担监护工作,但让其直接承担监护权是非常困难的。因为监护本身是一项专业性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作为非专业组织,承担监护职责的专业能力有限,具体落实时难以保障。

当然,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总需要有个具体的人或单位来对孩子负责。从事慈善工作十来年,再加上日常的深入调研,陈舒的结论是:在监护人缺失的情况下,监护职责理应由民政部门来承担。有必要将专业化的监护写进民法总则,加以明确、进行细化,让国家相关部门对监护的监督、引导、教育、指引更加规范、有序、高效。

陈舒的建议,在民法总则三审稿中得到了体现。三审稿第三十一条规定:无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调研座谈会发言稿范文第3篇

2004年7月24日至25日,国务院在青岛召开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座谈会。一份全称为《促进非公经济发展政策性文件框架思路》的文件被与会者广泛讨论。这个文件共分8个部分,40条。来自全国10个省份的13位非公有制企业代表成为会议“焦点”,他们积极向参会高官传递非公有制经济多年来悬而未决的难题。

但会议没有开放传媒采访,也没有公开披露“非公经济36条”的内容。国内各大媒体只是发了一条简单的新华社通稿。

广东省副省长游宁丰曾参加了青岛会议。他向媒体透露,“非公经济36条”将集中解决民营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如用地难、用人难、融资难、审批难等等,在税收方面将解决公平税负问题,金融方面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而在市场准入上,将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领域。

中华茂祥集团董事长王茂祥参加了这次会议,他兴奋地回忆起自己当时在会后说的话:“我提到的意见里面都解决了,其他民营企业家提的包括贷款难、政府诚信等的问题,都能解决。”

温洲会议

2004年8月28日下午,总理借到浙江考察之机,在温州景山宾馆召开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座谈会,座谈会从下午7时进行到晚上9时30分,共有9位浙江民营企业家参加了会议,其中包括传化集团董事长徐冠巨、温州日丰打火机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发静、生产厨具的宁波方太集团董事长茅理翔、制药企业杭州康莱特集团董事长李大鹏以及台州东港工贸公司董事长王云友。原定只有3人发言,每人10分钟时间,但总理让所有企业家都谈谈感想,因而取消了事先安排的浙江省领导汇报。

在会议上,一份题名为《促进非公经济发展政策性文件框架思路(征求意见稿)》发到每个企业家手中,阅读时间不到15分钟,讨论后旋即收回。征求意见稿共分为7个部分,36条。涉及到非公经济的市场准入、融资渠道、企业维权和政府监管等内容。

是夜,景山宾馆灯火通明,温总理认真倾听企业家的汇报。“宏观调控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国家鼓励、扶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毫不动摇”……,温总理不时地插话,为在场的企业家解惑释疑,让在场的企业家更增加了信心。

与会的一位民营企业家说:“文件提到很多垄断性行业的市场准入问题,针对非公经济在金融、税收等方面的政策我以前想都没想过。”

茅理翔回忆座谈会上的情景说:“当时,我的确有些紧张,手心都攥出汗来了。因为我不知道总理会对民营企业说些什么,也不知道我自己的发言是不是得体。后来企业家们轮流发言,谈自己企业目前面临的问题。关于宏观调控和民企发展大家都有很多话要说,总理有时会插话询问,紧张感就渐渐消失了。” 当时我记得共有7位民营企业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在那次会议上,令所有与会企业家感到吃惊的是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讨论文件所突破的尺度。“如果这些政策真能落实,对于非公经济将产生无法估量的影响。”一位与会企业家难掩心中的兴奋之情,在他看来,“形成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还是非常值得期待。”

国务院常务会议

在青岛、温州两次座谈会的基础上,国家发改委和国务院研究室的专题工作组起草了《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2004年11月12日,该文件下发到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非公经济36条”的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国家有关部门与地方要加快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资本市场准入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性规定,清理和修订工作要在2005年底前完成。”

初步定稿后,2005年1月12日,在温总理主持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并原则上通过。

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副司长陈延海,是一位参与这一文件起草的官员。他诉记者,在征集各单位和企业界的书面意见之后,对“36条”作了一定程度的微调,但基本框架没有太大变动。

调研座谈会发言稿范文第4篇

在河南省西部边陲的灵宝市,近日活跃着一个法制教育报告团,他们由退休老干部组成, 走乡串校无偿给师生做法制报告,深受教育和社会各界的欢迎和好评。 面对当前青少年犯罪率日益上升的危机,灵宝市综治委、教体局、关工委曾经多次召开协调会、研讨会,并组织部分中小学校长到管教所进行参观,触目惊心的青少年犯罪案例,震惊、教育了有关领导和中小学校长,使大家感到预防青少年犯罪义不容辞、刻不容缓!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灵宝市组织公安、工商、文化、教育等部门协同作战,采取了多种措施预防青少年犯罪。组建由关工委牵头的法制教育报告团就是一项行之有效的办法。从2003年10月开始,到现在已经作了18场报告,而且,场场秩序井然。 法制报告之所以受欢迎,一是因为报告团的成员都是公检法司战线退下来的德高望重的老干部,他们法律知识雄厚、办案经验丰富、演讲艺术精湛;二是因为他们的讲稿不仅备法律、备案例,而且备学生、备实际,生动形象、深入浅出、贴近生活、吸引师生;三是因为他们的讲稿从《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刑法》三个方面讲起,不仅互不重复各具特色,而且互相衔接形成体系,有利于师生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四是因为他们不仅追求报告的数量,而且追求报告的质量,每次报告会后,都要召开师生座谈会,召集法制副校长,征求师生意见、调查不良行为、研讨教育方法、解决司法问题。 听听2004年3月4日下午在阳店镇第二初级中学的师生座谈会上的发言,我们就能体会到报告会就像春风送温暖、久旱逢甘霖一样及时、有效。 “听了报告后,我觉得我们以前的坏毛病都是不良行为,虽然是小事,但如果不及时克服掉,就会酿成犯罪。”这是一位男同学的发言。 一位女同学说:“我听了报告后,学会了如何用法律知识和防卫技巧保护自己。” “听了报告后,我认为我们教师也要同自身的不良行为作斗争,要把法制教育同师德大讨论结合在一起,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发生,先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有效地预防青少年犯罪。”一位教师深有感触地说。 校长王志宏说:“无论是报告会,或者是现在的座谈会,都是一个目的——预防青少年犯罪。今天是契机,明天有行动。师生都要告别不良行为,养成良好品质,这样才能远离违法犯罪,享受美好生活。所以,下一步要借今天下午的东风,组织‘告别不良行为’的主题班会,人人查摆自己的不良行为,谈体会、谈感想、订措施,自觉改正,周周评比。” 原灵宝市政法委副书记张英强调:“作为学校和教师,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关注学生的生活小事,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具体行动;时刻把握学生思维的脉搏,掌握学生行为的轨迹,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先决因素。” 会后,针对学生在校外借宿管理难,以及座谈中学生反映在学校200米以外游戏厅有青少年出入等问题,报告团及时联络镇派出所所长、该校的法制副校长马丁中研究了协同管理和处理方案。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法制教育老干部义务报告团的大力推动下,灵宝市已经形成了预防青少年犯罪齐抓共管的有效机制。

法制教育老干部义务报告成员:

张 英原灵宝市政法委副书记、现关工委常务副主任 主讲《如何同犯罪分子作斗争》 刘育长现灵宝市教体局老干科科长、关工委常务副主任报告团组织者 王书法原法院庭长主讲《未成年人保护法》 焦荣辉原灵宝市公安局科长主讲《预防青少年犯罪法》 刘自有原灵宝市

检察院副检察长主讲《刑法》

(师生座谈会) (张 英) (王书法)

调研座谈会发言稿范文第5篇

参事如何把建议送达总理案头?

《人民日报》(海外版)曾经报道说,连着中南海的小院里,一辆车牌号为京A-80880的奥迪轿车,时刻准备将建言送给中央领导。

据原参事室主任陈进玉介绍,根据规定对参事所具有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对其应具有的参政议政能力,都有比较高的要求。根据规定,参事和馆员在平时也可通过程序递交材料,“建议直达总理案头”。

陈进玉说,每年两会参事都应邀列席和旁听,同时还参与法规和政府工作重要文稿的修改;另外,还到地方进行集体工作考察,或者分成若干参事工作小组或以个人身份,到部门、地方和基层单位调查研究,直接听取干部群众的呼声和意见。参事、馆员们的建议也影响相关决策。传播最广的一件事是,郎志正参事曾连续3次就推动3G领域中国标准向时任总理建言,这对TD―SCDMA发展过程起到重要作用。

陈进玉说,政府参事由总理直接聘任,与其他智囊机构不同,参事室不代表任何党派,不代表部门利益。与普通学者不同,中南海智囊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常常成为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的座上常客,能直接将观点意见提供给高层。

梳理发现,每年年中、年末在中南海举行的重要经济座谈会,会邀请除有官方职务身份以外的大约5名智囊参加。

这些智囊不仅参与日常经济政策讨论,他们也是为政治局委员上过课的“中南海讲师”。

上世纪90年代,林毅夫就曾到中南海为国家领导人分析经济形势,他曾回忆,领导人在听课时会把文件或电话放在一边。

去年被聘任为国务院参事的李武是农业科技、食品安全研究方面的专家。他对记者表示,作为国务院参事,要站得高看得远,了解问题要全面。

“其中最主要的是要搞调研,结合专业提出建议,这才能实事求是,能够真正起到建真言的作用。”

“讲真话,这不仅是总理一再要求的,也是作为参事最起码的准则。”李武说,作为参事提交的建议,都是以“直通车”的方式向国务院领导同志报送,建议能直达总理案头。“特别是对一些特别急的事情,或者说我们有非常好的见解,对国务院的工作有一些非常好的建议,走这个程序会很快,比其他程序要快。”李武说。

据新华社报道称,2023年1月17日上午,国务院总理在中南海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专家学者和企业界人士对《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开门见山,几句开场白后,就请与会者敞开发言。座谈会上,不时与发言者互动,鼓励大家“照直说,不用委婉表达”、“把想讲的都讲出来”,会场里多次响起阵阵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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