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挂职总结(精选5篇)
法院挂职总结范文第1篇
2023年7月底,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职业伦理教研室兼实践教学教研室主任许身健结束了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整年的挂职工作。“目前法学理论与法学实践之间存在一道鸿沟,专家学者到法院参与审判或调研工作,等于在理论与实践之间架起—道桥梁。”许身健对《瞭望东方周刊》说。
7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就建立人民法院与法学院校的双向交流机制指导意见,规定了加强人员相互交流、互派人员讲学授课、建立教育培养基地等六种具体的交流方式。意见明确各高级人民法院可定期商法学院校选派2~3名优秀专家、学者到本院或下级人民法院挂职担任相应领导职务,参与人民法院的审判或调研工作,具备条件的可列席审判委员会。
“这种双向交流机制,检察院开始得较早,大概有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对《瞭望东方周刊》说,“教授挂职,可以为司法实践提供理论的支持,又可以把司法实践中新的案例和经验反馈在教学里,而最高法对此专门指导意见,有望把各种双向交流方式制度化规范化。”
实践问题可以成为研究课题
2008年8月,经组织部门考察和东城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田宏杰开始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挂职副检察长,协助另一位副检察长分管公诉一处、公诉二处和法律政策研究室(含检察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及全院业务培训和检察文化建设。
田宏杰告诉《瞭望东方周刊》,在她协管公诉期间,与另一位副检察长先后对500余件案件审批把关,“在2008年提起公诉的案件中没有—件被法院改判,2009年对法院3件量刑偏轻案件提起的抗诉均获上级院支持,其中一件获得改判。在实践中,我体会到学者到法院、检察院挂职是一个双方共赢的过程。”
“如果不去挂职,搞民法的不会关注刑法,搞刑法和实体法的不会关注程序,但实践中一个案件的办理,事实的认定,要谨程序也要懂实体法。”田宏杰说,而学校教学面临的一个最大问题就是知识结构的分工过度细化,忽略了专业的整合,后者恰是实践的需求。
田宏杰曾列席东城区人民法院审委会,对2起案件4次出庭支持公诉。
在刘某被控侵犯商业秘密罪一案先后两次、分别长达5个多小时的庭审中,她利用自己在知识产权刑事法律保护研究的专长,“在对国际贸易中的经营信息属性、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中重大损失的认定等疑难问题上,我从证据分析、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不同层面进行了分析阐释,收到了很好的出庭效果。”
2023年8月1日起,许身健作为无党派人士到北京二中院挂职一年,任研究室副主任。“学生在处理法律援助案件时遇到难题,我利用挂职从资深法官那里了解到涉法上访案例的审理思路与逻辑,对学生的帮助很大。”许身健说。
挂职也给学者带来理论如何指导实践的挑战。2023年3月至5月,由于另一位副检察长要到党校脱产学习,东检院党组安排田宏杰全面代管在此期间的公诉调研,而此时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定东检院审查的密云县赵某等34人涉恶专案和朝阳区刘某等9人涉恶专案,也进入到了最为紧张关键的提起公诉阶段。
“两个专案不仅涉案嫌疑人众多,而且牵涉问题复杂,政策法律要求高。我与公诉一处正副处长及两位主诉检察官等两个专案组反复商议,最终高效完成了两起专案的审查工作。”田宏杰说,两起专案工作也获得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的认同,“他们将涉案嫌疑人达50余人之多的北京市网络专案也指定由东检院公诉部门审查。”
在田宏杰看来,部分挂职学者担心案多人少,挂职影响教学科研,而实际上在实践中产生的问题,反而可以变成研究的课题。
法学院对挂职教授的遴选
在此次最高法指导意见之前,学者与法院、检察院系统的双向交流早有实践。2023年3月18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曾与中国政法大学、人大法学院、北大法学院、清华法学院签订了双向交流合作协议,实现智力资源共享。
“我们和几个省的高院都签订过合作协议。”人大法学院办公室副主任路磊告诉《瞭望东方周刊》,协议内容主要包括人员的交流和培训,“教师去检察院挂职,专门提供法学方面的咨询支持,法院参加论证或指导,也请法官检察官来学校给学生讲法律实务方面的课程。”
“根据人大法学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签署的协议,双方共同招收培养职务犯罪侦查方向的研究生。实务部门像检察院、反贪局专家过来给学生授课,专门讲授职务犯罪的纠纷侦查,这些就是一般学校教授讲不了的课。”路磊说,此外学院聘请了法院、检察院人士来做兼职导师和兼职教授,“这个模式已比较成熟,相关博士生和法学硕士入学半年以后,学院会给他聘一个检察官作为兼职导师,直到他毕业,全程都会指导他,这是长期的。”
对挂职教师的遴选,路磊透露,首先看专业需求,“确定专业后,一般会让教研室,如民法学教研室、刑法教研室,先进行内部推荐,结合年龄、教学等决定推荐人选,再到院长办公会议上讨论决定。”
“职称和年龄是考虑的重点。职称尽量高些,派去的教授到地市—级的单位就会做副检察长或副院长,有个副教授去了青海省,挂职的是省法院院长助理。”路磊说,“海外留学背景不是必须的,但对于年轻老师,也是一个参考条件。”
“观点尖锐且个性的学者也不会被排除在外。在疑难案件讨论中,挂职教授要起到分享学术知识和成果的作用,尽可能使定性更准确,量刑更准确,但具体的判案还是按照法院和检察院的来。”韩大元说。
期待法院检察院的制度对接
在许身健看来,目前的交流机制在实际运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如何评价专家学者在法院的工作,“毕竟高校对教师的考评是以科研优先的,如何解决其评聘职称等后顾之忧是个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就曾有此顾虑,“之前我放弃去高院挂职,因为当时还是副教授,要考虑职称问题。”
对此,路磊透露,挂职经历会作为评定职称时的一个综合考量的因素,“现在倡导法学理论和法学实践结合,评职称不会将此作为硬性的指标,但学术委员会肯定会有考虑。”
“另外,高校与法院的工作机制存在很大差异,专家在前往法院之前应做更多的培训准备工作,到法院之后也应当安排专门的培训环节。”许身健说,他挂职之前没有参加过培训,只参加了一个北京市委组织部举办的上一年挂职工作总结动员会。
法院挂职总结范文第2篇
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女掌门人”薛刚凌的百度个人介绍页面中,其中“社会兼职”一栏,新增了一个带有“官方背景”的身份: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这个新身份的获得不满两周。2023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名单,三位知名法学专家首次被任命为最高人民法院相关业务庭副庭长。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被任命为行政庭副庭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卢建平被任命为刑三庭副庭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主任姚辉被任命为民一庭副庭长。
薛刚凌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如此高规格、正式的任命让她有些意外,“以前也有过各种挂职任命,但感觉这是最正式的一次,经过了最高权力机关的投票任命,感觉责任重大。”
“这种做法值得鼓励,能让学界和实务界有一个知识上的互动。”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部副部长、法学院教授强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世功对《中国新闻周刊》表达肯定的同时也提出警示,不能因为这种互动机制的建立,而抹杀了实务界和学界正常的分歧和批评,“某种意义上讲,法学必然要独立于司法。我希望是因为分工的不同而产生批评,而不是因为利益的不同而产生批评,然后去协调这些利益。”
探索“双向交流”
强化法院与政法学院间人才和业务交流的动议早已有之,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曾在2023年3月的一次会议上称此举是为“充实审判力量,提高司法水平”。
202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出台指导意见,要求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建立人民法院与法学院校的双向交流机制。
加强人员相互交流是指导意见的核心内容。意见明确,各高级人民法院可定期从法学院校选派2至3名优秀专家、学者到各级法院挂职锻炼,担任相应领导职务,参与人民法院的审判或调研工作,具备条件的可列席审判委员会。
此次三学者挂职最高院,使上述构想得以落地。这三位法学专家均具有教授职称和博士生导师资格,且均是“60后”。从专业背景看,薛刚凌、卢建平、姚辉分别为行政法学、刑法学和民商法学领域的知名学者,而挂职单位也分别与各自的专业背景相对应。
不过,对于整个遴选程序和具体细节,受访专家并不愿意多谈。卢建平以“还未正式到任、不方便说”为由婉拒了采访,他还表示,最高院政治部也“打过招呼”,希望他们“正式走上岗位之后再说”。
“在遴选程序上,最高院应该是有一套严格的程序,但具体细节我也不是特别清楚。”薛刚凌推测大概有两个标准,一个是年龄,不能太年轻;另一个则是专业背景。
此次三名专家的挂职期限为两年,挂职形式也相对灵活,并不脱离原有教学岗位。对于工作的具体内容,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曾透露,这些挂职专家主要参与审判工作研究、审判经验总结、司法政策制定、司法解释的论证以及指导性案例的汇编。
从最高检到最高院
事实上,请学者走进“官场”挂职,在检察系统已有多年实践操作,而最高人民法院则是首次尝试。
1994年,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引进学者挂职制度,到2008年底,北京18个区县院和2个分院全都有学者担任挂职副检察长。
经过在基层十多年的实践,最高检下决心
将挂职这一模式推广到全国检察机关。2006年7月,最高检尝试开放三个副厅级职位引入学者担任。因挂职职位之高,此举在法律界影响颇大。
首批被选中的三位教授是中国人民大学何家弘,任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中国政法大学赵旭东,任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北京师范大学宋英辉,任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首批三位学者到期重返教坛之后,在2009年,最高检又任命法学教授李希慧、张明楷、汤维建出任第二批挂职副厅长。
翻阅当年的媒体报道可以发现,此事在当时引起极大关注,甚至争议。而媒体评价也呈两极分化,有媒体认为这是最高检历史上的第一次,具有开创意义,也有评论认为此举背后政治意义深刻,甚至有人称三位到最高检挂职的法学家是“红色理论家”。
争议的背后,与当年旷日持久的关于取消和削弱法律监督权(检察权)的争论有关。在不少学者认为法律监督职能应该从检察机关剥离,检察机关不能既是公诉人,又行使法律监督权。
这场被形容为“惊心动魄”的争论随着2006年5月中共中央11号文件的下发而告一段落。《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司法机关。
在当时的一些媒体报道看来,这场争论直接导致了最高检引进学者加强法律监督的理论研究。时任最高检政治部主任的张建军曾说,“这是检察系统的一种统战工作,有利于高校、科研单位专家了解检察工作,建立感情,增进共识。”
“不能因为有学者对制度的批评,就把学者拉进去做官,这是一个政治考虑,而非长远安排。”强世功对《中国新闻周刊》直言,如果是那样的出发点,则没有任何意义,反会成为政治和学术最丑陋的地方,变成相互之间的一个交易。
法律共同体?
“这种模式如果能够运用的好,对学术界和司法界都有一定好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千帆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目前这种“双向交流”已经非常普遍,总的来说没什么坏处,但对于解决中国司法行政化问题意义不是太大,“这种交流通常是小规模,而且学者过去也不是担任法官,只是担任一个领导。”
而在薛刚凌本人看来,这是一项值得尝试的互动机制,有助于在实务界和学界之间寻求更多共识,“在国外,例如澳大利亚,有很多研究型机构,性质是政府机关,但有一部分人员是学者,另有一部分来自实务部门,两个群体走到一起,做深度调查研究,然后出台一个决策建议,这样的好处是容易达成共识。”
“现在是各说各的理,分裂性很强,相互不了解、相互不信任。我们国家需要一种共识平台,这种交流机制很重要。”薛刚凌说。
有法学界人士认为,在形成法律职业共同体方面,我国还存在许多制度和人为壁垒,法官、检察官、律师和法学家等各职业群体之间并没有形成良性的交流机制,“职业割据”明显,不能形成合力优势。
自从学者挂职检察系统之后,也为一些学者打通了进入“官场”的通道。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黄京平“官学两栖” 十余年之久,现挂职北京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之前挂职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还有人转而从政,如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姜伟挂职北京海淀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后,调任最高检刑事检察厅副厅长、公诉厅厅长、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目前就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
法院挂职总结范文第3篇
“如果说贡献,不应该是大学教授去了以后促进了司法审判,而应该是司法经验如何能改造大学的学术研究,但当初的目标设计可能恰恰是相反的。”
在百度个人介绍页面中,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女掌门人”薛刚凌的“社会兼职”一栏,刚刚新增了一个带有“官方背景”的身份: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这个新身份的获得还不超过两周。2023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名单,三位知名法学专家首次被任命为最高人民法院相关业务庭副庭长。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被任命为行政庭副庭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卢建平被任命为刑三庭副庭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主任姚辉被任命为民一庭副庭长。
“当初没想到会这么正式,最后还要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任命。”薛刚凌对《民生周刊》表示,如此高规格、正式的任命让她有些意外,“以前也有过各种挂职任命,但感觉这次是最正式的一次,经过了最高权力机关的投票任命,感觉到责任重大。”
“这种做法值得鼓励,能让学界和实务界有一个知识上的互动。”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部副部长、法学院教授强世功对《民生周刊》提出,但值得警惕的是,不能因为这种互动机制的建立,而抹杀了实务界和学界正常的分歧和批评,“某种意义上讲,法学必然要独立于司法。我希望是因为分工的不同而产生批评,而不是因为利益的不同而产生批评,然后去协调这些利益。”
探索“双向交流”
强化法院与政法学院间人才和业务交流的动议早已有之,而此动议的出发点,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曾在2023年3月的一次会议上指出,是为“充实审判力量,提高司法水平”。
202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出台指导意见,要求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建立人民法院与法学院校的双向交流机制。
加强人员相互交流是指导意见的核心内容。意见明确,各高级人民法院可定期从法学院校选派2—3名优秀专家、学者到各级法院挂职锻炼,担任相应领导职务,参与人民法院的审判或调研工作,具备条件的可列席审判委员会。
此次的三学者挂职最高院,使上述构想得以落地。“在遴选程序上,最高院应该是有一套严格的程序,但具体细节我也不是特别清楚。”薛刚凌表示,尽管作为当事人,但对整个遴选程序和标准也只知其大概,“经过了推荐、考察、投票等这些程序”。
对于选择的标准,薛刚凌推测,一个因素是年龄,不能太年轻;另一个重要的因素则是专业背景。
此次挂职的这三位法学专家均具有教授职称和博士生导师资格,且均是“60后”。从专业背景看,薛刚凌、卢建平、姚辉分别为行政法学、刑法学和民商法学领域的知名学者,而挂职单位也分别与各自的专业背景相对应。
不过,对于整个遴选程序和具体细节,受访专家并不愿意多谈。而卢建平则以“还未正式到任、不方便说”为由婉拒了采访。他还表示,最高院政治部也“打过招呼”,希望他们“正式走上岗位之后再说”。
此次三名专家的挂职期限为两年,挂职形式也相对灵活,并不脱离原有教学岗位。对于工作的具体内容,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曾透露,这些挂职专家主要参与审判工作研究、审判经验总结、司法政策制定、司法解释的论证以及指导性案例的汇编。
薛刚凌透露,目前并没有正式到岗,一切都处于准备阶段,“此前对最高法院的工作性质还是有所了解的,除了审案,还有司法解释、对基层的请示做一些回应和指导。行政诉讼还面临着行政诉讼制度的修改,估计过去以后会开展与此相关的调研工作。”
从最高检到最高院
事实上,请学者走进“官场”挂职,在检察系统早已有多年的实践操作,而最高人民法院则是首次尝试。
1994年,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引进学者挂职制度,到2008年底,北京18个区县院和2个分院全都有学者担任挂职副检察长。
基层的十多年实践,最终让最高检下决心将挂职这一模式适用到最高司法机关,并在全国检察机关进行推广。2006年7月,最高检尝试开放三个副厅级职位引入学者担任。因挂职职位之高,此举在法律界影响颇大。
首批被选中的三位教授是中国人民大学何家弘,任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中国政法大学赵旭东,任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北京师范大学宋英辉,任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首批三位学者到期重返教坛之后,在2009年,最高检又任命法学教授李希慧、张明楷、汤维建出任第二批挂职副厅长。
而翻阅当年的媒体报道可以发现,此事在当时引起极大关注,甚至争议。媒体评价也呈两极分布,有媒体评价认为这是最高检历史上的第一次,具有开创意义;有评
论则认为此举背后政治意义深刻,甚至有人称三位到最高检挂职的法学家是“红色理论家”。
争议的背后,与当年旷日持久的关于取消和削弱法律监督权(检察权)的争论有关。在学界,不少学者认为法律监督职能应该从检察机关剥离,检察机关不能既是公诉人,又行使法律监督权。
这场被形容为“惊心动魄”的争论随着2006年5月中共中央11号文件的下发而告一段落。《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司法机关。
在当时的一些媒体看来,这场争论直接导致了最高检引进学者加强法律监督的理论研究。时任最高检政治部主任的张建军则表态说: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这是检察系统的一种统战工作,有利于高校、科研单位专家了解检察工作,建立感情,增进共识。”
“不能因为有学者对制度的批评,就把学者拉进去做官,这是一个政治的考虑,而不是一个长远的安排。”强世功对《民生周刊》直言,如果是那样的出发点,则没有任何的意义,反而成为政治和学术最丑陋的地方,变成了相互之间的一个交易。
相对于当年学者挂职最高检引发的争议,此次学者挂职最高院并没有引发更多的“政治猜想”。强世功坦言:“我希望最高法院吸收学者进去,不是因为学者批评司法改革。如果这样,我是坚决反对的。”
谁影响谁?
“这种模式如果能够运用得好,对学术界和司法界都有一定好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千帆对《民生周刊》表示,目前这种“双向交流”已经非常普遍,总的来说没什么坏处,但对于解决中国司法行政化问题意义不是太大,“这种交流通常是小规模的,而且学者过去也不是担任法官,只是担任一个领导,表明这本身就是在目前司法行政基础上做的一件事情。”
在强世功看来,这件事情更值得期待的意义应该是促进法学的发展,而不是司法实践的改变,“在我们现在的法律传统里,有一个科学化的倾向,总是把理论带到司法实践中来改造实践,但没有想过把实践中的经验带到学术中来。”
强世功表示,怎样将中国社会大量的司法实践和司法案例、中国独特的经验变成独特的法律制度和独特的法学,这才有意义,“如果说贡献,不应该是大学教授去了以后促进了司法审判,而应该是司法经验如何能改造大学的学术研究,但当初的目标设计可能恰恰是相反的。”
而在薛刚凌本人看来,这是一项值得尝试的互动机制,有助于在实务界和学界之间寻求更多共识,“在国外,例如澳大利亚,有很多研究型机构,性质是政府机关,但有一部分人员是学者,另有一部分来自实务部门,两个群体走到一起,做深度调查研究,然后出台一个决策建议,这样的好处是容易达成共识。”
“现在是各说各的理,分裂性很强,相互不了解、相互不信任。我们国家很需要一种共识平台,这种交流机制很重要。”薛刚凌指出。
这种交流显然也包括建立更为顺畅的人员交流机制。业界普遍的共识是,在形成法律职业共同体方面,我国还存在许多制度和人为壁垒,法官、检察官、律师和法学家等各职业群体之间并没有形成良性的交流机制,“职业割据”明显,不能形成合力优势。
自从学者挂职检察系统之后,也为一些学者打通了进入“官场”的通道。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黄京平,“官学两栖” 十余年之久,现挂职北京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之前挂职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还有人转而从政,如中国人民大学学者姜伟挂职北京海淀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后,调任最高检刑事检察厅副厅长、公诉厅厅长、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目前就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
法院挂职总结范文第4篇
围绕行业需求,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提高学校服务行业的能力
1.与国家版权局(原新闻出版总署,以下简称“总署”)开展党支部共建活动。总署机关党委下属各司党支部积极与学校有关党总支、党支部开展共建活动,采取参观考察、座谈研讨、专题报告、交流挂职、课题合作等方式开展活动,真正达到了互利共赢的目的,为学校更好地服务行业人才培养、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牵线搭桥的重要作用。例如,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党总支及下属各支部与总署机关部分业务司支部开展共建,该项活动荣获市委教育工委创先争优创新项目;新闻出版学院党总支及所属党支部与总署科技与数字出版司、继续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与出版产业发展司、印刷与包装工程学院党总支的数字印刷支部与雅昌彩印有限公司党支部开展共建。署校共建以来,学校与总署各司局成立课题组成功申报并承担行业软课题5个以上。通过与总署共建党支部,为师生了解服务行业搭建了平台。
2.按照学科专业背景配强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学校选配了具有较强学科专业背景的教授担任二级学院的党总支书记,围绕行业产业开展党组织活动,改进了内容和活动方式,为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提高二级学院学科、学术和管理水平,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提供了组织保障。
3.长期选派干部到行业、地区挂职锻炼。多年来,学校选派中青年干部赴总署及内蒙古、新疆、等边远地区挂职锻炼,为边远地区开设研究生班,提高当地干部专业水平。既丰富了干部、教师的工作阅历,提升了干部、教师的实践能力,又密切了学校与上级主管部门、行业及区域的联系。
4.搭建服务行业平台,提高学校协同创新能力。学校北京绿色印刷包装产业技术研究院党支部坚持以推进产学研结合为目标,积极探索“三贴近三促进”,搭建了校企合作的有效平台。研究院党支部通过贴近企业发展,了解企业发展之所需,充分发挥学校优势,联合国内科研院所、高校和骨干企业,帮助企业解决行业重大关键和共性技术难题,为入孵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等综合服务,把窗口作用发挥得淋漓尽致,从而为校企合作搭建了高效便捷的平台,促进了校企双方的共赢。同时,研究院党支部将高校科技创新的文化深深渗透进企业中,让企业深刻地认识到,没有创新,企业就无法生存;没有创新,企业就不能发展,引导企业把自身的发展战略与学校的“十二五”发展战略紧密结合起来,借助高校科技东风,加快转型升级步伐。
围绕“世界城市”和“三个北京”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服务首都和区域发展
1.与北京市多个区县开展党支部共建活动。学校各支部先后与大兴区、海淀区、石景山区的村、镇、社区等15个单位开展20余项共建活动,覆盖学校10余个师生党支部,涉及文化下乡、科技培训、普法宣传、美化市容、敬老爱幼、农民工文化需求调查与送书等多项服务活动,增强了党员的服务意识、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党员创先争优意识得到进一步激发。
2.与大兴区开展多方位交流合作。学校以开展党支部共建为纽带,主动参与区域文化传媒领域建设,推进学校和区域事业的发展。积极促成了大兴区与学校共建的“北京绿色印刷包装科技产业园”;主动与周边的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北京建筑大学开展“京南高校科技园”共建活动,深入推进了产学研用一体化进程。总署部分司的党支部与学校党委联合以“走进新农村,感触新农业,传承文化精髓,共话城乡文化建设”为主题,与大兴区委、魏善庄镇党委和羊坊村党支部共同开展了党日活动。
3.学生党支部参与社区文化活动。新闻出版学院学生党支部与海淀区建委的党组织共建,共同开展“送法进工地、情系农民工”的普法宣传和“农民工阅读兴趣问卷调查”。结合创先争优活动,该党支部还与兴盛园社区开展共建,开展了“采、编、导、演话剧”等系列活动,宣传社区创先争优与精神文明新风尚。广告专业的学生党支部在与石景山区寿山福海敬老院的共建活动中,开展“牵手社区·共创和谐”文艺演出,在慰问孤寡老人活动中献爱心。学生党员在志愿服务中学习了很多革命传统以及敬业创业精神,学习了他们的人格魅力、思维方式和人文知识,学到了在校园内、课堂上学不到的宝贵知识。
4.选派干部到北京市交流挂职锻炼。选派中青年干部赴大兴、密云等区县挂职锻炼,为地方发展提供人员和智力支持。参加挂职锻炼的干部,有的为挂职单位完成了重要科研课题,有的为区域和单位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有在区域单位留任,真正实现了干部个人成长与挂职单位业务推进相辅相成的“双赢”。
围绕学校发展和师生需求,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服务广大师生
1.注重打造党支部品牌活动,激发基层党组织活力。各基层党组织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广泛开展了服务师生、形式多样的党建品牌活动。例如,信息与机电学院学生党支部坚持开展“红帆”活动15年,形成了学生党员值班、学生党员宿舍挂牌、书记(院长)接待日等系列活动,受到广大学生的欢迎。经济管理学院教工党支部实行“党员科研导师制”,组织党员教师带领学生做科研、写论文,取得了一批丰硕成果,该项目获得北京市优秀党建成果三等奖。
2.基层支部明确为师生服务的目标和任务,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学校党委将基层党组织服务师生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人心思干、人心思进,推进学校中心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在北京市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中,学校共获得4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还有1项联合申报一等奖,填补了学校市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的空白,为学校下一步冲击部级教学成果奖奠定了良好基础。2023年,学校与总署共建绿色印刷检测实验室,与方正集团、雅昌集团等单位共建研发机构,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战略研究。
坚持以“一围绕两服务”为主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对中心工作的促进作用。例如:许多教学单位党总支(党支部)普遍开展了包括讲课比赛、教案评比在内的教学基本功大赛及师德建设系列活动;教辅单位如教学技术与网络中心开展了“网络、计算机技术及多媒体课件制作现场咨询服务”;机关党总支要求每个职能部门制定本部门服务基层的方案,切实改变机关工作作风;学生党支部则开展了“我是党员一面旗,我为党旗添光彩”活动。
3.努力为教职员工办实事,民生得到进一步改善。教职工工资收入稳步增长,人均年收入增长率为13.7%;制定《教职工住房物业费补贴办法》,为教职工提供物业补助;利用北京交通大学科研创新孵化基地项目为教职工提供253套价格优惠的住房;为每位教职工入意外伤害险;为每位女教工入特殊疾病险;建立困难职工动态档案,开展“送温暖”活动;建立离退休人员“特困基金”和“空巢家庭关爱基金”,解决离退休老同志的实际困难。
4.促进青年教师成长。结合青年教师特点,学校实施了一系列有利于青年教师成长的政策措施。建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设置青年科研基金,制定《教师岗位人员在职进修培训管理办法》《校聘教授岗位聘任办法》《校级科研、教学团队选拔与培养办法》等,为青年教师创建了良好的平等竞争环境和脱颖而出的条件;通过开展青年教师导师制、挂职锻炼、参加社会及专业实践活动,担任辅导员、班主任,举办教学基本功比赛、开展国内外进修和学术交流等,助力青年教师成长。
法院挂职总结范文第5篇
1电子商务专业实习实训的重要性
电子商务专业的实习实训应以就业为导向、以学生综合能力发展为目标的一种实践教学活动,能够促进学生深入理解、掌握专业知识,获得从业能力,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合理有序地开展电子商务专业实习实训教学,有利于充分实现教学优势。电子商务专业是融计算机科学、市场营销学、管理学、法学和现代物流于一体的新型交叉学科。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所学内容较广,学生的精力就相对不能集中,容易造成学生学习不精。因此学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实训,能让学生更好的掌握所学的知识,加深对知识的了解。同时,电子商务又是在互联网上进行的商务活动,而学生入职就要与广大的互联网客户进行商务活动,互联网上客户的多样性与复杂性也是实体营销所不能比的,因此为了使学生能够及时的适应职业,熟悉职业,在校期间进行实习实训是最好的教学方法。通过学习在学习过程中的实习实训,不仅让学生加深了解所学的知识,让学生能够真正的感受企业的氛围,了解企业的运转,还能竖立学生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因此学生的实习实训在高职院校的电子商务专业教学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2电子商务专业实习实训中存在的问题
高职院校学生的实习实训不仅存在学生实训的时间长短问题,也或多或少存在一些教师指导经验不足的问题,因此归纳起来,电子商务专业学生的实习实训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教师挂职锻炼时间问题教师挂职锻炼是提高教师实操能力以及与产业相适应的最主要途径。高校教师挂职时间一般都较短,且实施不到位。从当前的职业院校的研讨会上可以了解到,江浙地区的高职院校,教师挂职锻炼一般在半年以上,其中上海科技职业学院教师挂职锻炼时间为一年,挂职期间是全脱产的在企业工作,教师能全面的适应企业真实环境,自身得到良好地锻炼同时为企业带来一定收益。内地高职院校教师挂职一般是两个月,时间较短,连续性差,不能持续为企业服务,因此给企业带来的贡献不多,甚至为负。教师挂职容易流于形式,而对于接收挂职的企业,因教师自身缺乏企业的工作经验,很多企业不愿意接纳教师挂职。
2)学生实训时间较短,实训效果不佳内地高职院校学生的实训一般是在大三上学期开展,对于大三学生,理论课基本已经结束,学生在实训之后就算发现了问题,也不能及时进行理论的补充,而且大三面临着就业,学生在实训过程中易产生浮燥心理,很难达到理想效果。同时,实训难以贯穿整个学习过程,使之经过反复的理论与实践的考验。学生课程中的实训,多基于理论的,与企业的实际工作是有差别的,而企业要求的技能,学生又不能及时掌握,所以实训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
3)课程理论化太多,实训较少的问题就目前高职院校电子商务专业开设的课程来看,理论课程较多,学生一年级几乎是基础理论课程,二年级的实训基本上是课本上的一些情景模拟实训,与企业要求的实训还是有一定的差距。通过调查,一些沿海的高职院校,实训教学贯穿整个大学过程,从大一开始学生所做的实训就是企业的业务,例如开设平面设计课程,是让学生做一些网站的图片的美化、广告、宣传等,很好的与企业相结合,真正的做到产学结合。其次,由于电子商务类证书要求层次比较高,学习内容广,而高职院校开设的专业课程受总课时量的限制和职业教育的要求,学生在学校期间考取相应的证书还是有一定的难度,如电子商务师的认证的。
4)模拟软件较少模拟软件虽然不能完全的替代企业的软件,但可弥补学生在校期间的初级实训。因为很多软件都是相通,学生一旦掌握其中的一种软件的操作流程,其他软件的学习起来就很容易,因此模拟软件是必不可少的。但目前大多数高职院校电子商务专业的模拟软件种类较少,不能让学生在校期间得到很好的锻炼。
3对高职院校电子商务专业学生实训的思考
1)学院应支持教师挂职锻炼教师的挂职锻炼不仅有利于教师自身的成长,也是让教师更好的进行教学的一种方法。高职院校与普通本科院校的区别在于,职业类院校的学生要有较强的动手能力,而学生的实训也是基于教师的指导,教师自身有较强的动手能力,才能更好的指导学生。目前的情况看,教师挂职锻炼的效果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因此这方面有两点建议:一是教师挂职锻炼时间每次最好不少于半年,只有长期的、持续的企业锻炼,能让教师真正的得到锻炼和真正的服务于企业。二是财力上,教育主管部门和高职院校应大力扶持,教师到企业去挂职,最好是脱产的,这样在某学期就不能正常的到校上课,其实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也一样是投入生产一线,因此学院应做好充分的协调与扶持,让教师能够全身心的投入企业一线开展实训工作。
2)实践教学应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工学结合,把实训贯穿于学生整个理论课程中,让理论的学习与企业的实践很好的结合起来,让学生边学变练,做到“练战一体”。同时,学院最好能承担企业的部分外包业务,这些业务由实训教师指导学生来完成,让学生的学习的过程就能充分与企业衔接,这样学生在毕业的时候,其实已经有了企业的工作经验,进入企业之后能很快的融入企业。但是,这对教师有更高的要求,教师本身就是企业的项目的负责人,这种由教师牵头,学生参与的方式,能让学生感受到企业的文化,感觉到身在企业之中,实训效果更佳。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yyfangchan@163.com (举报时请带上具体的网址)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