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打卡管理制度(通用11篇)
上下班打卡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上下班打卡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上下班打卡管理制度 篇1
一、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1、全员出勤实行打卡考勤记录制度;
2、所有工作日非计件人员按上下班作息时间上班前和下班后务必到指定的打卡机上进行刷卡;
3、计件员工根据生产需要按车间安排的上下班时间打卡,每一天将生产车间打卡刷卡记录经车间主任确认签名后报人力资源备案,以作工资的核算依据。
4、打卡机的监督管理:总裁办人力资源与保安负责打卡机的监督管理。任何人不得损坏考勤设备,凡故意破坏考勤设备,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处以二倍考勤机价格的赔偿。
5、刷卡其它事项管理:
1)因工作或其它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刷卡,由本人带给部门负责人签名的相关手续证明(如出差申请单请假条外出申请单员工考勤异常单等,报人力资源作为考勤依据;
2)录不到指纹、刷不到IC卡等特殊状况时,务必有部门主管领导审批过的相关手续交人力资源核查存档,或主动到保安处登记进出厂时间。
3)因工作性质特殊而无法依公司统一作息时间上下班的.,由部门负责人书面申请"特殊岗位作息时间",经人力资源审核、报总裁批准后按"特殊岗位作息时间"打卡。
4)董事长、总裁、副总裁、公司顾问、外聘项目组人员可不执行打卡考勤。
二、处罚规定
1、迟到:正常上班时间后进入公司作迟到处理,迟到一次扣发当月工资,30分钟内扣10元、30分钟至1小时内扣20元,迟到超过1小时以旷工半天处理,迟到3次者以旷工半天、6次者以旷工1天处理,依次类推。
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提前下班为早退,早退参照"迟到时间标准"双倍处罚;
3、擅自离岗:非工作需要离岗达半小时以上视为擅自离岗,擅自离岗参照"早退"标准处罚;
4、旷工:按旷工时间以日工资的3倍比例扣罚,旷工3天以上的,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视为员工已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自行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5、对旷工或请假超期3日人员,各部门应在4个工作日内反馈至总裁办、财务部冻结该员工的工资。员工私自连续离岗三天作连续旷工处理,部门应在第四天之内报总裁办,逾期不报者,给予部门考勤员50元/人处理,直接领导以及部门主管领导各100~200元处罚。员工无故旷工连续3天以上或月累计五天以上者,均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也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6、对于员工离职,考勤员应将该员工的离职申请表及离职审批表在2天内交人力资源备案或存档,否则,迟交一天考核考勤员10元/天,主管领导20元/天。
7、各部门未按时将手工考勤记录上交人力资源审核的,罚职责人每迟一天10元(周日除外);手工考勤记录不全或有误者给予职责人每个问题点5元罚款,弄虚作假的,每次罚款100元。
8、人力资源未按考勤报表核算薪资的,罚职责人20元/次。
9、忘记刷卡者由本人申请,主管领导签名可算有效考勤,但需扣罚5元/次。代他人打卡,一经发现,当事人双方各扣罚200元/次。
上下班打卡管理制度 篇2
一、自行打卡记录上下班时间,包括上班时间因公或因私离开厂的时间。
二、上班时间一天内(不含一天)因公或因私离开厂的,要按层级报告(科员向部领导报告,副部长向正部长报告,正部长向厂级主管领导报告)。各部考勤员要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上注明离开时间和事由,并有层级领导的签名同意,厂级领导由考勤员签名确认
三、上班时间超过一天(含一天)因公或因私离开厂,各部考勤员要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上注明天数和事由,科员和副部长要有部长的签名同意;正部长需经厂级主管领导副厂长签名同意;副厂长需经厂长批准,每底由办公室呈厂长签认。党政主要领导执行纺织集团公司《关于领导干部外出请假的有关规定》。
四、若厂级领导外出无法报告,应向办公室考勤员请假备案。
五、每月底各部考勤员提交考勤表若与办公室收取的《个人电脑打卡钟专用表》出现不相符状况时,则按照《考勤制度》处理。
六、凡发现代人打卡者每次罚款100元,被代打卡者每次罚款100元。
七、对忘记打卡或涂改打卡牌的管理人员,每次扣罚50元。
八、各部考勤员每月底要认真核对本部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与打卡牌的状况,发现违反厂有关考勤机使用规定以及厂的.考勤制度应如实记录在《考勤表》上,并经部长、主管厂级领导签名,才能交至办公室。如有意或无意将矛盾上交,不在本部门《考勤表》上记录的违纪状况,由办公室或其它部门发现的每次则以双倍扣罚当事人。
九、打卡机真实记录员工出勤、外勤(或因私外出)时间,上至厂长、下至一般人员上、下班要打卡,回厂后外出(无论因公因私,也无论时间长短)也要打卡,否同,轻者作忘记打卡处理(本部门自报每次扣50元,抽查发现每次扣100元),重者视为早退或离岗。
十、各级管理人员应以身作则遵守以上规定,各部领导有职责指导考勤员执行考勤制度,若考勤员徇私失责,则酌情另行处理。
上下班打卡管理制度 篇3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作息时间,在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时自觉打卡,以打卡记录作为考勤登记的依据。
三、无论执行夏季作息时间,还是冬季作息时间,上午、下午打卡时间界线均以中午1:00划分。在1:00以前打卡的,相应计入上午上下班时间纪录;在1:00以后打卡的,相应计入下午上下班时间纪录。
四、工作人员在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时间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有部门经理手写书面批准要求为依据。
五、经公司统一安排,工作人员在双休日、节假日加班,执行正常作息时间,并需要兑现加班工资的,应按规定打卡,并以打卡记录兑现加班费。没有打卡记录的,不予兑现加班费。
六、遇停电或考勤机发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时,考勤人员在当月考勤表后附文字说明。
七、工作人员每次打卡须得到考勤机确认有效。在没有确认打卡有效情况下放弃打卡或因疏忽忘记打卡、无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机记录为准,分别按以下情况处理:
1、上班时打卡,下班时不打卡的,按照早退处理;
2、上班时不打卡,下班时打卡的,按照迟到处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按照旷工处理。
八、经多次打卡考勤机不予确认者,须在本班次内及时通知办公室考勤人员重新录入指纹,由此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本人应在班次内向办公室办理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不主动向办公室打招呼重新录入指纹或办理核销登记手续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九、工作人员因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办公室根据本人的请假条办理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事先未向办公室递交请假条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十、部门职工因下列情况之一,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本人负责,于当天或次日持部门负责人签批的《因工缺勤记录核销登记表》向办公室办理核销登记。未及时办理核销登记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1、因公出差的;
2、需连续在外工作,不能到单位打卡的;
3、确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开会、办事的;
4、上班后外出办事、下班时不能按时返回的;
科室、部门负责人有上述情况者,由经理签批《核销登记表》,并由本人负责向办公室办理核销登记。
干部、职工或部门负责人在形成上述事实之前,应分别征得部门经理或分管经理的同意。
十一、经调查核实,工作人员确因疏忽忘记打卡的,可按照本制度第十项规定的方法和程序,经部门负责人或经理导审批后办理更正。
十二、故意不打卡形成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即认同为迟到、早退或缺勤,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工作人员因个人失误,在非打卡时间打卡或打卡次数不够、操作不当,导致考勤机错误记录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十四、干部、职工个人考勤记录由办公室负责定期公布,干部职工有异议的,可以到办公室查询。
上下班打卡管理制度 篇4
为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人员行为,深入贯彻落实淇滨区委、区政府和局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正常上下班等有关办公秩序的文件精神,结合局开展的"庸、懒、散"专项治理这项活动,确保站工作纪律、作风建设等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对外树立起良好交通运输形象,根据站工作实际,本着以人为本和可操作性,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淇滨区委办公室淇滨办[20xx]4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
1、总体要求
站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机关)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
2、考勤对象
全站所有在职工作人员。
3、考勤标准
对全站工作人员按国家规定的劳动纪律进行考勤,上级或站领导将不定期检查全站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出勤情况。
4、考勤办法
(1)全站建立日考、月报、公示、年评的考勤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必需认真执行。如拒绝执行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规定报局进行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2)考勤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公正无私,增强责任心,严格考勤、认真统计、及时公布,不得徇私舞弊,隐瞒事实,如发现,按隐瞒对象的出勤情况一并同样处理。
(3)由付站长、站长负责考勤或由站长指定人员考勤,对全站人员每天到岗工作情况进行记录备查。每天上班按国家规定上下班时间进行签到(退),确实另有工作按排不能在上班时间到站签到的,电话上必须向考勤人员报清工作安排情况,并说明具体去向,因事因病等原因请假的.,必须事前向考勤人员提供请假手续,特殊情况事前未告假的,事后必须补办有关手续,不办手续或未批准,按缺勤处理。
(4)站全体工作人员请事假、病假不管时间长短必须书写请假条经站领导同意后经主管局长审批。
(5)签到考勤结果由站负责人于每月末进行统计,报站领导审核且经分管领导审阅后以适当形式予以公布。
5、考勤内容
(1)考勤内容分为:出勤、病假、事假、公假、旷工、迟到、加班、早退、学习、公差、工伤11种。
上班:按国家规定作息时间在单位根据站领导或上级领导安排执行公务、履行职责、办理各项业务,清洁站卫生视为上班。
公差:因工作经局领导或局(所)办公室安排值勤、外出等公务,视为出勤。站领导应将人员外出工作去向告知考勤人员,以登记备查。
学习:经局领导同意的电大、函授、技能技术培训和政治学习的,视为出勤。
病假:因病凭县级(县级以上)医院出据的医疗诊断证明经局主要领导同意休息治疗的,视为病假。请病假应首先经站领导同意,由分管领导审批。
事假:工作期间,私事原则上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经站领导同意且报分管领导同意批准后方可离开;事假以小时(分钟)请的,每月一累计请假小时的总数除以每天工作八小时得出的数值的整数为请假的天数(小数不计)。
迟到:凡上班超过国家规定时间15分钟以上至30分钟内的,视为迟到。
早退:离下班时间提前30分钟内离开岗位视为早退。旷工:未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在30分钟以上者或超过上班时间30分钟以上到岗的、离下班时间30分钟以上离岗的视为旷工。
加班:因工作需要或上级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工作的,视为加班。如加班,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安排调休。
以上分钟以上不含本数,分钟以内含本数。
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条件被认定为工伤的在休息治疗期间视为出勤。
(2)其他事项
1、工作人员公休、婚假、丧假、产哺乳假、参加继续
教育等不在本规定中所指的事假之列。2、参加函授、自考等业务进修,必须持有入学、函授通知书等证明经站领导同意后报主管领导批准,由站考勤人员备案,当学习和工作发生矛盾时,工作人员应妥善安排工作,保证业务工作正常开展。
3、当正常上、下班时遇冰冻雨雪天气或偶然事故等合理原因时,影响正常上班迟到的,经向考勤人员说明情况且调查属实时,按事假对待。
二、惩处办法
1、迟到和早退一次的各扣现金10元;旷工一次扣50元,首先从本人日常补助中扣除,不够的扣发工资。
2、关于病假、事假事项的惩处办法,按淇滨区委办公室淇滨办[20xx]48号文件规定执行(因大病需住院治疗的除外)。
3、个人全年出勤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每月迟到3次以上或全年事假累计15天以上或旷工超过3天,当年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并取消当年考勤有关奖励;全年连续旷工15天或累计旷工30天予以辞退。
4、全年病假1个月以上不足半年的不参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
三、公休假
职工依法享有公休假。办理程序:职工休假前十天提出
申请,经站领导和主管领导同意且经局领导批准后即可休假。职工每年可申请公休假,若不申请,视为自动放弃;若因工作需要局领导不同意休假,事假抵扣公休假。
上下班打卡管理制度 篇5
一、目的:为合理考勤,规范员工上、下班打卡次序,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三、内容:
1、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打卡,若替人打卡,一经查出,打卡者及被打卡者均给予50元罚款处分。
2、上下班打卡及进出次序,规定如下:
1、上班者均应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前打卡,不得在上班打卡后出外办理私事。
2、下班者应先打卡后外出。
3、下班时间到,方可停止工作,不得未到下班时间,即行等候打卡,如有故意违反者,查实后按擅自离岗论处,主管人员应负连带责任。
3、制作部员工正常上班时,每天打卡应为四次,即上午上班、下班,下午上班、下班;加班时一天应打卡六次,即正常上班四次,加班两次,少打卡者以旷工论处(特殊原因除外,如请假或出差时)。
4、本公司员工因私事早退或出差需要离开公司,且当天不再返回公司者,应打卡后才能离开公司。
5、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者,须持有请假条或出门条交前台,否则前台或人事人员有权禁止外出,业务人员外出不必填写出门条。
6、上下班或因公外出者,如前台人员有所询问或检查,应立即接受,不得拒绝,违者议处。
7、上下班中因事外出者,其出入均不必打卡,但须向主管领导或指定人员提交外出申请单,经核准后转交前台。
8、上下班忘记打卡者,请直属主管领导证明上班时间,并签名后,交行政人事部。
9、出差人员出差返回后须正直填写《出差单》有部门主管签名后交行政人事部。
10、本公司上下班时间,由前台看守打卡情况。
上下班打卡管理制度 篇6
一、 按公司规定时间为基准:早 8:00- 中午 12:00 下午 13:30-17:30
二、 打卡规定
1 、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在职的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按时亲自打卡,员工打卡时要求有保安监督。
2 、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 1 )早上 8:00-12:00 下午 13:30-17;30 (2) 晚上加班时间: 18:30-21:30
3 、因事不能打卡:原则上要求员工必须提前递交请假或相关申请,注明请假起止日期和事由,经主管签字批准后,交至考勤负责人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4 、上、下班忘打卡者,一个月不得超过三次,超过次数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20 元)。
5 、在月末统计考勤时,既没有主管签字审批也没有打卡者,记为旷工。
三、缺勤、全勤情况
1 、迟到:上班时间已到因非工作原因而晚到岗者;
( 1:1 ) 3 分钟 -8 分钟按 5 元扣款, 9 分钟 -15 分钟扣款 10 元 。
2 、不到下班时间而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罚款( 50 元)
3 、迟到、早退超过 15 分钟以上,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到岗者,均为旷工半天(扣款 50 元)
4 、每个月没有迟到、早退、事假的.员工给予全勤奖金( 50 元),员工公休日补贴每天按 10 元补贴。
5 、员工出差必须到部门主管办理登记手续,填写出差客户地址,不完善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6 、员工因公外出的经部门主管批准补办签卡,部门主管保管好员工签卡资料在本月底 30 日上交财务保管。
上下班打卡管理制度 篇7
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制度,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条例》第二条中所称“连续工作”的时间和第三条、第四条中所称“累计工作”的时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均按工作年限计算。
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第三条、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条例》第四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第五条、依法应享受寒暑假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未休寒暑假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其休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休寒暑假天数少于年休假天数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其年休假天数。
第六条、工作人员因承担野外地质勘查、野外测绘、远洋科学考察、极地科学考察以及其他特殊工作任务,所在单位不能在本年度安排其休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第七条、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应当征求工作人员本人的意见。
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对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工作人员年休假工资报酬中,除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外,其余部分应当由所在单位在下一年第一季度一次性支付,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解决。实行工资统发的单位,应当纳入工资统发。
第八条、工作人员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计算办法是: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61天)。
机关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之和。其中,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不含根据住房、用车等制度改革向工作人员直接发放的货币补贴。
第九条、机关、事业单位已安排年休假,工作人员未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一)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
(二)请事假累计已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但不足20天的。
第十条、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工作人员本人意愿,统筹安排,保证工作人员享受年休假。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年休假管理,严格考勤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应当依据职权,主动对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年休假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机关、事业单位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又不按本办法规定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工作人员加付赔偿金。
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责令支付;属于其他事业单位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同级人事行政部门或工作人员本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公务员申诉控告和人事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驻外非外交人员的年休假,按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的其他单位工作人员的年休假,参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下班打卡管理制度 篇8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制度,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工作效率,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条
公司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第三条
办公室考勤规定
1、公司办公室人员实行签到考勤制度。
2、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或本人电话通知办公室负责人员,并在考勤表中注明事由。
3、迟到、早退规定
上班签到时间在公司规定的.时间10分钟后的为迟到,下班提前5分钟无故擅自离岗的视为早退。
4、旷工规定
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未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口头形式向上级领导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四条
员工应当按照本考勤制度严格要求自己,按时上下班,如有违反,按以下规定处理:
1、无故迟到30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20元,迟到一小时以上者扣罚当月半天工资。一个月内迟到五次以上者除经济处罚外,取消各类嘉奖、先进资格评选。
2、早退一次每次罚款10元,若当月早退三次者扣罚当月半天工资。
3、旷工半天扣罚当月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当月两天工资以此类推。旷工超过五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4、员工如遇特殊情况,如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未能按时签到考勤时,需提前通知办公室考勤人员,否则按迟到处理。
第五条
本规定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上下班打卡管理制度 篇9
一、制订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员工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规指纹考勤机的使用方法和管理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补充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围
酒店所有员工(总经理指定的不参与刷指纹的考勤人员除外)。
三、刷指纹方法和注意事项
3.1按指纹前手指保持清洁,手指上不要带有脏物,确保指纹考勤的一次成功率。
3.2将已经存档的手指平放于刷指纹镜面上,指纹机语音提示“谢谢”即操作成功;如果不成功,就需要再次放入指纹,直到成功为止。
3.3刷指纹要尽可能大面积接触感应板,不要有翘、刮、滑、晃动、抠镜面等动作。
3.4指纹考勤机上其他键盘不许随便按动,刷指纹成功后,不得重复、随意乱刷。
3.5指纹考勤机对手指干燥、太冷等会感应失灵,自己要提前处理后再试,(可用口呵温、润)但手不可有水。
3.6刷指纹时,如考勤机不能识别指纹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时间向人事部反应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视为未出勤。
3.7指纹处脱皮严重,十指都无法准确采集指纹的应及时告知人事部。
3.8常用和备份指纹因各类原因刷指纹不顺畅时可以到人事部重新采集指纹。
四、指纹考勤时间及规定
4.1每天刷指纹签到时间为
各部门根据实际上班情况,上班点之前、下班点之后均要打卡;打卡时间段上班前30分钟,下班后30分钟。因工作需要提前上班、不能按时下班除外;员工外出办理公务的,原则上应到酒店签到后再外出;无法先签到的应事先向上级主管说明,过后由当事人凭上级主管签字的`《人工补签条》到人事部存档,作为出勤记录。
4.2 入职新员工3天观察期进行手工考勤,观察期过后,到人事部录指纹,开始打卡机考勤。
4.3酒店各部门领导要加强对考勤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人事部沟通处理。
4.4保安部负责对指纹机的管理,在非上下班时段,将考勤机的电源断开,若因管理不善造成考勤机故障的,每次对负责人管理的当班人员每人罚款20元。
4.5管理人员因公不能按时打卡者,需提前填写《公出单》或上班前致电人事部,告知事由,人事部登记后,作为考勤依据。
4.6 迟到:1~5分钟(含5分钟)口头警告;5~10分钟(含10分钟)扣款5元;10分钟~20分钟(含20分钟)扣款10元;20分钟~30分钟(含30分钟)扣款15元;30分钟以上按事假半天计算,早退逆同于迟到。
五、特殊情况考勤
5.1因公务无法执行刷指纹考勤的人员,必须在到酒店后本人填写《人工补签条》由总经理审批后,并递交人事部,做为考勤依据,无《人工补签条》者视为无故缺勤,按旷工处理。
5.2 员工迟到、早退、旷工、脱岗,按酒店《考勤制度》处理。
上下班打卡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打卡,悉依照本办法办理。
第二条本公司内勤员工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应打卡;住在市区的'业务人员,上午及下午到公司时打进卡,外出工作时打退卡。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下午加班者,普通下班时间不必打卡,待加班完才予打卡。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因事早退或出差需要离开公司,且当天不再返回公司者,应打退卡后才能离开公司。
第五条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打卡,若替人打卡,打卡者及被打卡名均给予记大过一次处分。
第六条上班中因事外出者,其出入均不必打卡,但须向主管领导或定人员提出外出申请单,经核准后转交前台文员,前台文员将其出入时间妥。于下班之前交人事部备查。工厂员工因事外出者,经直属主管核准外申请单转交门卫,门卫将出入时间填人,于次日早晨交工厂管理部门转交公司人事部备查。
第七条上下班忘记打卡者,持记录卡请直属主管领导证明上下班时间,签名后,卡片放回原处。
第八条本公司上下班时间,由前台文员(或由人事部派人)看守打卡情况及调整打卡钟,工厂由门卫负责。
第九条在公司人员用餐时,内勤人员中午可免打卡(仅上下班打卡即可),在外面用餐时,则按规定每日打卡4次:
1、本公司员工上下班,悉依本细则行之;
2、本公司员工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到退;
3、上班时间3分钟后15分钟内为迟到,15分钟后列为旷职(工);早退者一律作旷职(工)半日论,不得补请事假、病假抵充,违者作旷职(工)半日论;
4、迟到早退按下列办理:
(1)迟到次数的计算,以当月为限;
(2)迟到折合的事假,均按事假规定处理;
(3)当月第一次迟到不计,第二次以事假2小时计,第三次以4小时计,以后每多一次即累加2小时计算;
(4)15分钟内早退者一律作旷职(工)半日论;
5、旷职(工)按下列规定处理:
(1)旷职(工)不发当日薪资;
(2)连续旷职(工)3天或1个月内累计6天,均予开除;
6、上下班因公外出经过门卫,如警卫人员有所询问或检查,应即接受,不得拒绝,违者将被处分;
7、上下班打卡及进出行动,均应严守秩序,原则如下:
(1)无论何种班次,上班者均应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前先吃饭后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吃饭或办理私事;
(2)下班者应先打卡后外出;
(3)下班铃声响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铃即等候打卡;如有故违,查实后即按擅离职守处分,主管人员应负连带责任;
(4)下班时除保修人员外其他人员在厂区内至各单位洽办公务,应一律于下班前返回本单位岗位上,再遵上条规定打卡外出;
8、上下班打卡均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否则除予旷职(工)半日论处外,代人打卡者也受同等处分;
9、工作时间内,不论日夜班,凡有睡觉和擅离工作岗位及其他聊天怠惰情形者均予以惩处;
10、日夜轮班工作,应按时交班、接班,倘接班者届时未到,应报请主管处理,不得擅自离去;
11、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须持有请假单位或公出证交门卫或控制室,否则警卫或人事人员有权禁止外出(总公司人员亦应将请假单、公出证交人事单位登记,否则按第九条办理;推销营业人员因公外出,不必填写公出证,但应向其主管报备)。月底由各单位主管在式卡上签证;
12、本细则由经理级会议研讨通过并呈总经理核定后施行,修订时亦同。
上下班打卡管理制度 篇11
为了规范本公司的考勤制度,特此订立此管理方案,望全体员工仔细阅读,并遵照执行。
一、请假制度
1、请假两天以内的由部门组长批准,请假三天及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并在行政部备案。
2、请假手续以书面为准,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则应电话请假,书面手续后补。短信请假无效。
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记录考勤的,应在归岗后尽快在行政部进行登记,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二、病假制度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主管领导批准,报行政部备案。连续请病假超过xx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应于当日上班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员工须在病愈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当日将病假条交给行政部核查存档。
三、事假制度
1、员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请事假的,须提前一天书面提出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上午上班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请事假当日不支付工资。
3、工作时间如有私人紧急事务需要离岗处理,按照事假的规定向主管领导请假,违反规定者以旷工计罚。
四、年假制度
1、根据国务院出台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为准,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审批后方可进行休假。
3、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特殊情况除外)。
五、婚假制度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填写婚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交行政部备案。休假后须拿结婚证及证明销假。
2、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假时间: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如果本省有其他规定的,按照其他规定。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4、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5、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六、产假制度
1、根据《计划生育条例》,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本省有其他规定的,按其他规定。
2、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xx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xx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xx天产假。
3、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
4、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xx天,若妻子属于晚育(生育时满24周岁),则再延长xx天,共计xx天带薪假期。
5、女职工享有xx天有薪分娩假,假期从其申请休息之日起计算。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不计发相应补贴及奖金。
七、丧假制度
1、员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xx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xx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行政部备案。
2、丧假期间工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发放。
八、旷工规定
1、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缺勤,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xx倍工资;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xx倍工资;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同年本市最低生活标准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九、迟到与早退制度
1、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的条款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特点及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办公室、设计人员实际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况者可调休)。
特别说明:本公司设计人员即为不定时工作时间。
2、上班时间
(1)08:30—17:30(午餐时间:11:30—13:00)。
(2)8:3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17:30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3、迟到、早退60分钟以内,缴纳公益基金1元/分;迟到、早退60分钟到120分钟,缴纳公益基金2元/分;超过120分钟且无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缴纳公益基金;连续三次以上迟到30分钟以上者,记请假半天。(公益基金作为公司活动经费,由行政部按月进行统计并公示。)
4、迟到早退情节严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处理。
5、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十、打卡制度
1、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制,员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时需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平时三次,若需要加班的,一天四次。对没有打卡条件的,按照登记要求实行签名登记制度,记录上下班具体时间并亲笔签名确认。在工作期间,离开公司的情况需填写相应的手续对于有打卡条件的填写相应手续的同时要打卡离开。
2、若员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且没有证据证明确实上班的,没有按照要求亲笔签名登记考勤的1次罚款10元。对于无法查证的,公司一律按请假计算。
3、如果员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时到公司打卡者,须在工作日志上明确写明原因,由部门主管负责于次工作日将未能打卡的员工的数据统计出并报送行政部。
4、因设备故障,停电等因素,造成无法完成指纹考勤登记的,由行政部统一记录。
十一、加班、调休制度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无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计算。
2、若因额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记录加班时间。按月总结核算,以奖金或假期形式(调休)兑现。如申请调休的,原则上须提前三天申请,由主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领导批准后,到行政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工资。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点以后的员工,次日到岗时间可延迟至10点,加班至凌晨可调休半天(领导提前批准的情况下进行)但到岗后应主动向行政部说明情况,并进行登记。
4、公司安排加班的员工,地铁、公交停运之后,可乘坐出租车,车费据实报销。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员工自行加班行为不享受加班调休,且不得影响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为,由公司负担员工加班夜宵。
7、享受业务提成奖金的部门和员工,不再享受加班奖金或调休待遇。
1、制订目的
为完善考勤制度,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启用指纹考勤机设备考勤,请各部门人员按要求正确使用指纹考勤机,确保考勤工作的顺利推行。为规范指纹考勤机的使用方法和管理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公司考勤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2、指纹采集
每位员工在采集指纹时都采集两个个手指指纹。
新入职员在办理报到手续时由人事部采集个人考勤所使用的指纹。
3、刷指纹方法和注意事项
按指纹前手指保持清洁,手指上不要带有脏物及可能的化学腐蚀物,确保指纹考勤的一次成功率。
将已经存档的手指平放于刷指纹镜面上,指纹机语音提示“谢谢”即操作成功;如果不成功,就需要再次放入指纹。
刷指纹要尽可能大面积接触感应板,不要有翘、刮、滑、晃动、抠镜面等动作。
指纹考勤机上其他键盘不许随便按动,刷指纹成功后,不得重复、随意乱刷。
指纹考勤机对手指干燥、太冷等会感应失灵,请将手指放嘴边哈气后重新识别
刷指纹时,如考勤机不能识别指纹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时间向人事部反映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视为未出勤。
指纹处脱皮严重,十指都无法准确采集指纹的应及时告知人事部。
常用和备份指纹因各类原因刷指纹不顺畅时可以到人事部重新采集指纹。
人事部负责定期的数据采集、备份并统计工作
4、指纹考勤时间及规定
每天刷指纹签到时间为(暂执行每天两次指纹考勤):
上午上班刷指纹最迟时间为8:59;下午下班刷指纹时间为18:00后。职工外出办理公务的,原则上应到公司签到后再外出;无法先签到的应事先向上级经理说明,过后由当事人凭上级经理签字的补签单到人事部存档,作为出勤记录。
上班时间任何职工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公司各部领导和人事部要加强对考勤工作的指导与监督,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处理。
保安和前台负责当日考勤机的通电检查工作。
5、特殊情况考勤
因个人原因需请假的员工要提前填写《请假条》,其呈批程序:员工请假须经部门领导、人事部、公司领导签字批准,请假人员记为缺勤。
批准后的请假条需及时递交人事部;无法提前递交请假条的必须在到公司后本人填写《请假条》并递交,无《请假条》者视为无故缺勤。
因公务无法执行刷指纹考勤的人员,必须在到公司后本人填写《补签条》并递交人事部,无《补签条》者视为无故缺勤。
特殊时期因延时工作而无法签到签退的人员在此期间可以不参与考勤,但人员名单及不考勤的期限须由总经理批示后通知人事部。
迟到早退问题:上班后20分钟内到岗视为迟到,下班前20分钟内离岗视为早退。
因公务的情况下:迟到者需递交《补签条》,早退者需递交《早退条》来证明情况。所有不递交证明者视为无故缺勤。
非公务的情况下:上班后20分钟以上到岗视为缺勤半天,需递交《请假条》;下班前20分钟以上离岗视为缺勤半天,需递交《请假条》。所有不递交证明者视为无故缺勤,并视为缺勤一天。
所有参与考勤的人员若当日出现漏刷一次或两次,必须递交经公司经理审核后的请假条、补签条、早退条等文字证明,指纹机无当日考勤记录且没有文字证明的一律视为无故缺勤。
考勤机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由签到表进行考勤。
6、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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