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特征论文(精选5篇)

艺术特征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民歌历史体裁即兴传播时代性

在我国民族音乐文化发展的历史上,民歌是最早形成的音乐体裁之一。它来源于人们的生产与生活实践,并伴随着历史的发展不断进步和完善,逐步形成了具有鲜明民族风格的音乐体系,成为我国民族音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将我国民歌艺术的基本特征概括总结如下:

一、历史悠久、体裁丰富,歌舞性强

我国民歌的起源最早可以追溯到公元前六千多年前的母系氏族社会,它最早的表现形式是早期的劳动号子,曲调短小、节奏简单,多以呐喊、吆喝等演唱形式为主。原始社会的后期,又出现了《九韶》等节奏较复杂的乐舞。到了我国历史上的夏商时期,随着奴隶社会等级制度的形成,民歌也逐步分化,形成了民间民歌和宫廷雅乐民歌两种体系。特别到了封建社会时期的汉朝,政府还设立了专门的音乐机构——乐府,使我国的民歌有了较大的发展。从这时起直到我国封建社会末期的清朝,我国的民歌经历了“唐诗”“宋词”“元曲”“明歌”“清戏”的不同历史时期,其间不但在唐代设立了专业的声乐教育机构——梨园,还涌现出了如《竹枝歌》、《吴歌》、《木兰辞》、《茉莉花》等大量的优秀民歌作品。随着中国历史的发展,中国民歌也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特别是在新中国成立以后,人民政府更加重视民族音乐与民歌的发展,继沈阳音乐学院于1956年成立民族声乐教研室后,上海、中央等音乐学院也相继成立民族声乐系。培养出了大批深受人们喜爱的音乐家,同时也创作出《十五的月亮》、《乌苏里船歌》、《小白杨》等脍炙人口的声乐作品,使民族声乐在教育教学方式、教育教学理论及声乐演唱技巧上,形成科学、完善的音乐体系。

我国的民歌体裁极其丰富,按演唱形式可分为:劳动号子、小曲、山歌、儿歌等。按地域不同可分为:东北民歌、陕北民歌、云南民歌、新疆民歌等。按民族不同又可分为:汉族民歌、朝鲜族民歌、蒙古民歌、哈萨克族民歌等少数民族民歌。我国古代民歌的表演形式多以“歌”“诗”“舞”三者结合为一体。如《乐记》中记载:“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皆本于心。”到了现代,由于民族声乐体系日趋完善,其表现形式也更加丰富多彩,但“歌伴舞”还是民歌在大型文艺演出中主要表演形式之一。

二、取材广泛,即兴性、传播性强

由于我国的民歌无论在曲调还是歌词的创作上,其素材多来源于劳动人民日常生产与生活实践,是劳动人民集体智慧的结晶。各地域民歌多以简单的几种曲调为旋律基础,大都无固定唱词,歌词都是人们见景生情,随时即兴编出。想什么唱什么、看什么唱什么。在即兴编词的同时,民歌曲调上必然产生不同程度的变异,使一首民歌有两种或更多种变体的现象产生。如:《茉莉花》、《绣荷包》、《阿诗玛》等民歌变体作品遍布全国各地。由于民歌作品多取材于民间,其内容贴近生活,主题鲜明、感情真挚、通俗易懂,传播面积广、速度快、流行性强。如:我国民歌《茉莉花》的旋律就曾经被意大利作曲家普契尼在其歌剧《图兰朵》中运用,可见中国民歌传播之广。三、时代性与社会功能性强

民歌创作的源泉是劳动人民的生产和生活实践。无论从旋律还是歌词以及演唱形式都非常贴近生活,所以它在不同社会与历史背景的情况下,所表现的时代性也有所不同。原始社会时期,民歌的产生主要是人们集体劳动与生产生活的需要,它主要反映人们的生产劳动的过程;其次是反映人们与自然界作斗争的过程。据《礼记·郊特性》中记载,在伊耆氏的《蜡辞》中间的“蜡祭”所用的歌词是:“土反其宅,水归其壑。昆虫毋作,草木归其泽”。它反映了人民对美好的自然生活条件的渴望。

在奴隶制社会,随着等级制度的形成,使民歌体系也产生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以表达劳动人民的愿望与思想情感为基础,其作品主要描写奴隶们的生产与生活,揭露奴隶主对奴隶的剥削和压迫。另一方面则是被奴隶主等统治阶级所控制,成为表达他们思想意志,巩固他们奴隶统治权力的手段。并且也利用它来满足自己享乐的要求。如《易经·萃》中记载:有孚不终,乃乱,乃萃。苦号,一握为笑,勿恤,往,无咎由自!反映了奴隶们被严格管制,没有人身自由的生活情景。

到了封建社会时期,阶级分化和阶级矛盾更加激化,民间民歌作品对统治阶级剥削与压迫不只限于像奴隶制时的民歌作品那样,只是表现出一种忍受与无奈,而是在揭露与批判的基础上提出了反抗与斗争。如:元朝时在江西、福建一带流传的民歌怨谣的歌词:“官吏都欢天喜地,百姓却啼天哭地。官吏黑漆皮灯笼,奉使来时添一重”。歌曲将劳动人民暗无天日的生活情景描绘得十分透彻。

到了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与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由于长期的战乱增加了人民现实生活中的痛苦。这一时期的民歌大多表现劳动人民反对内战,反对民族压迫的抗日作品。特别是前后,不少反映现实生活的小调性的填词歌曲在民间流传。如:《小放牛》、《五更调》、《孟姜女》、《凤阳花鼓》。反映抗日题材的作品有《王老五》、《游击队歌》等优秀作品。

随着新中国的建立和改革开放,新中国民歌又迎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使中国民歌艺术不但在作品上,而且在教育与教学体系上得到了进一步的充实和完善。涌现出吴雁泽、李双江、郭颂、阎维文、等一大批歌唱家。在作品上如《赞歌》、《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乌苏里船歌》、《十五的月亮》等。

民歌的社会功能性主要表现在礼仪功能性和祭祀功能性上。民歌的礼仪功能贯穿于人生的四个阶段,即诞生、成年、婚姻、死亡。如:我国的傣族人民在婴儿降生时就要唱《接子歌》。而广西的壮族人民在男人18岁时要到山顶上歌唱《18岁之歌》,代表开始拥有成年人的权利。婚礼是各族人民都很重视的终身大事,有些民族更有专用的歌曲及规定。如:生活在云南的普米族的婚礼,男方去女方家迎亲时要唱《迎亲调》,新娘离家前要唱《上马调》,接到新郎家时主婚人要唱《关门调》、《开门调》。而在葬礼上我国各民族都有唱丧歌的习俗,丧歌可唱亡人、历史故事或爱情故事等。民歌的祭祀功能主要是一些民族用于祭祖活动和祭神、驱邪、除病、免灾的仪式。

中国民歌经历了数千年的积累、创新、传播和发展,它是中国民间音乐不断丰富和发展的源泉,是反映我国人类历史发展的一部百科全书。

参考文献:

[1]《中国古代音乐史稿》(上下)杨荫浏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艺术特征论文范文第2篇

论文摘要:本文在简要介绍了超级写实主义绘画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分析了“远则近,近则远”的理义,同时驳斥了对超级写实主义的某些曲解。最后以“新形式的拓展”和“技术趣味的新境界”说明了超级写实主义绘画的价值所在。

一、“远则近”、“近则远”释义

超级写实主义是符合艺术规律的一种艺术形式,并非如某些艺术评论所说的是单纯追求视觉刺激。

确切地说,超级写实主义首先是对当时强调主观表达的抽象艺术的反叛。自塞尚以来,野兽主义、立体主义、表现主义、抽象主义等现代艺术流派各自有其不同的艺术主张,无论其具体表现形式如何都有一个共同的艺术取向,那就是——否认艺术传统,强调主观情感的表达,放弃了对客观世界的摹写,更多地关注人的主观情感宣泄,将艺术由原来的“完形”推进到“变形”,再由“打破形”到“无形”,完成了从具象到抽象的蜕变。但当艺术作品逐步递进到纯抽象的“无形”甚至“空无一物”时,艺术家们重新面对空白的画布,不得不开始新的思索和探究,绘画艺术还将走向何方?

超级写实主义便是当时的艺术家们努力探索的结果之一,他们强调“艺术再现事物应达到极端的写实”。在艺术家们以极端自由放松的心境表现主观世界后,在观众已经逐步接受并认同各种现代派的表现方式并建立起新的艺术欣赏标准后,以美国艺术家查克·克洛斯为代表的超级写实主义画家们把观者又重新“愚弄”了一番,把人们的目光又拉回到了“再现”和“具象”,拉回到这样一种“依照片而制作”的,但显然比照片更为真实和逼真的作品面前。而此时的“具象”已不仅仅是一种“具象艺术”,它是在经历了种种现代艺术流派的浸润和洗礼之后,进而赋予“具象”以新的意义,即隐匿在具象之下的,融合了抽象、表现意味的新形式。它高度写实但又不同于一般的“毫无意义的复制”,极具抽象意味,在表现手法上有其独特的“远则近”、“近则远”的符号化特征。

超级写实主义理论家理查德·马丁在1974年超级写实主义展览目录上的一段话或许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这一画派。他这样写到:“文艺复兴以来的绘画是一种主观的写实或人文的写实。一个物体如果被注入太多的解释和情感,这种解释和情感就会远离它的真实面貌,只有不带任何主观情感,跟它保持一段距离,物体的真实性和本质才能显露”,马丁把这种创作规律归结为“远则近,近则远”。“远则近”规律适用所有远离客观物象的外在形式而重主观表现的艺术手法。罗马尼亚雕塑家布朗库西曾为波嘉尼小姐作了一尊铜铸雕像,他在完成这一雕像时,并没有采取写实手法或古典造型来刻画对象,而是突出其主要特征,抓住对象大眼睛、椭圆形脸蛋的特点,并用手托腮的动作加以夸张和简化,加强了线的形式感以及形的流动感,表现出这位女画家深沉、诗意的个性。作品在再现这一形象时,以变形、抽象、简约、概括的艺术手法替代了传统的造型方法,从形象再现上看似乎离对象远了,但实际上却更深刻地再现了对象的个性特征,也正是由于这尊雕像不同寻常的表现形式,带给人们更多的美感,使这一形象深入人心,取得了不同凡响的效果。

“远则近”规律在绘画中也多有体现,康定斯基曾说:“抽象比具象更广阔、更自由、更富内容,抽象艺术离开的只是自然的表皮,达到的却是宇宙性的规律”。

“近则远”规律则可恰如其分地用于概括和解释超级写实主义绘画的创作主旨和艺术面貌。当我们观看一个物象时必须与它保持一个适当的距离,站在合适的对焦点上,物象才会清晰地呈现出来。太远易模糊不清,太近则会在视觉和生理上产生一种新的陌生感,当我们由照相机镜头向外看时,可以体会到这一点。如果离物象过近,我们看到的不再是物象本身,而会产生一种虚幻的感觉,并且会引起不同感官的复合式刺激和联想,此时这一物象所涵盖的意义将远远超出它作为人们心中某一惯常形象的意义。

在此,我们以超级写实主义画家克洛斯的作品《肯特》为例。艺术家采取的是顶天立地式的满幅构图,单是人物的头部特写便占据了画面的5/6,颈部、肩部缩略至不到1/6的面积,比一般的肖像照片构图更为饱满,形成强烈的视觉张力。这幅画原大为100cm×90cm,从面积上讲比普通的六寸人物照片(12.5cm×8.5cm)大85倍左右,即使与真人相比也大出了3倍至4倍。所以,当我们走近他的作品时,映入眼帘的不是一个整体的头像,而是经过数倍放大的某个局部细节的精微再现。这就犹如在显微镜下观看到的一个迥然不同却又与我们的世界并存的微观世界时的感受一样,我们惊异地发现另外一个——是我们自身却又不同于我们自身、既熟悉又陌生的“人”的世界。这便是近距离所产生的效果,是对“近则远”浅层面的规律的理解。我们认为他是在用一种“离对象最近的方式”来描绘对象,但观者面对画面时却似乎与物象原型离得更远了,仿佛走进了虚渺的幻境。由此,不可避免地引起观者全新的视觉满足和心理联想。

然而,仅以此来理解超级写实主义绘画还略显肤浅,其作为一个独立的艺术流派而具有的艺术价值还值得我们深究。

二、超级写实主义绘画的价值

“新形式的拓展”以及“具象中的非具象性”是“超级写实绘画”价值体现的两个主要方面。

艺术特征论文范文第3篇

论文关键词:漆的个性工艺性绘画的共性

论文摘要:当前漆画界存在着两种极端倾向:1.否定漆画的传统工艺性,片面追求“纯绘画性”,致使漆画失去其特色而慢慢走向消亡。2.以炫耀技法为主,材料堆砌,使漆画的艺术水平下降,不能与时代和国际接轨。本文从几个角度论述了只有将漆的个性与绘画的共性两者完美结合,才能达到漆画之美的境界。

漆画是以天然漆为主要媒介而进行的绘画创作。它属现代漆艺中的一部分,是从中国古代传统漆艺中脱胎而来的。漆画真正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画种还要从越南磨漆画说起。早在20世纪30年代,印度支那美术学院的师生们开始尝试把漆艺技法与绘画相结合。到20世纪五六十年代,越南出现了一批反映民族独立解放运动和人民生活的作品,从此越南磨漆画走进了现代绘画领域。20世纪60年代初,越南磨漆画首次在中国展出,使中国艺术家们从中受到了启示。他们学习传统漆艺技法,不断从民间艺术中汲取养分,并赋予其崭新的构想和独特的创造力,在漆板上表现现实生活、传达现代观念,终于使中国的漆画脱胎成为一个新的独立画种。

当前,世界各国的漆艺家都在研究漆的现代性,探讨漆的可能性。中国漆画作为一个新兴的画种也同样面临着如何使其现代化而又保持其特色的问题。笔者认为,当前漆画界存在着两种错误的倾向:1.否定漆画的传统性、工艺性而片面追求“纯绘画性”,致使漆画失去了其特色而慢慢走向消亡。2.以炫耀技法为主,材料堆砌,使漆画的艺术水平下降,不能与时代和国际接轨。漆的个性与绘画的共性两者完美结合,才能达到漆画之美的境界。漆的个性是指漆画的工艺性,绘画的共性是指漆画的绘画性。

一、工艺性

漆画独特的材质和独特的工艺所形成的独特的视觉美是漆画的魅力所在,是漆画的优势。日本著名陶艺家八木一夫说过:“纯绘画是用颜料进行创作,而工艺美术是用工艺材料和技法去搞艺术创作。在创作时首先想到的是它的工艺,如果不懂材料、技法、工艺或不对它进行研究,搞创作只不过是一句空话。”漆材料具有很大的包容性和综合性,它可髹、可描、可镶、可磨、可刻、可堆、可雕。

1.漆的物理特征

漆树生活在繁茂的亚热带原始森林中。在劳作中,远古的祖先们发现,从漆树上分泌出来的树液——漆,既可以保护胎型又可美化器物,从此揭开了中国漆艺史的序幕。日本发现的绳文时期的漆木梳大约在六千年前,比中国晚一千年左右,这证明了中国是最早发现和使用漆的国家,这也是中华民族对世界文化的伟大贡献之一。

2.漆材料的自然美对人的视觉及心理的感受

天然漆是一种很高级的材料。干燥后的天然漆经过打磨和推光后,具有一种其它材料所没有的赏心悦目的光泽。它光可鉴人、润如肌肤,触摸起来温暖而滑润。无论是从视觉上,还是从触觉上均给人以很舒适的感觉。而人生理上的愉悦往往会转换成心理上的美感。天然漆本色为棕红色,它给人以温暖、亲切、质朴之感。黑漆代表了漆最为本质的美学特征,漆黑是黑的极致。正如吴冠中先生所说:“素白的宣纸与墨黑的漆都极美,朴素大方之美是我国传统艺术栖止的温床”。朱红漆极具华彩而又沉稳,且经久不变色,代表着喜庆吉祥和安康。

3.漆的人工美

中国传统漆艺技法渊源流长,仅明代黄大成所著《髹饰录》就记载上百种漆艺技法。概括地讲,漆画技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利用漆的粘性可以粘贴天然美材

漆呈现棕褐色,即使调成色漆它也不会很鲜亮。为了弥补这一缺陷,人们用蛋壳来代替漆画中的白色。白色蛋壳在黑漆的衬托下显得更加洁白可爱。

螺钿。在光线的照耀下能发出有如宝石般的五彩光,它可以弥补漆画中色彩的不足。

镶嵌金银片。将打磨推光的金银片镶嵌在漆板上,它会在画面里显得十分夺目。

除了以上材料之外,还可以根据画面的需要镶嵌其它材料。日本著名漆艺家高桥节郎就将自己珍藏多年的昆虫标本镶嵌在自己的作品中,以增加画面的艺术效果。

(2)利用漆的半透明性产生一种朦胧美

漆是一种半透明状的液体,通常用它来罩金属粉,可使画面中的色彩既有变化又协调统一,从而产生一种朦胧之美。

(3)莳绘

这种技法源于唐代,后传入日本,主要是在漆胎上施以金属粉或色漆粉,然后打磨推光。金属的光泽与漆的光泽交相呼应、相得益彰,显得金碧辉煌。

(4)沈金

早在我国西汉时期的漆器上就出现过这种技法,1315年传入日本。打磨推光后的漆板乌黑铮亮,本身就是一件绝好的艺术品。在漆板上用刀刻针划,再戗金银或色漆,金银的光泽与漆的光泽相互对应更显得富丽堂皇。也可加入一些天然美材以丰富画面的色彩,呈现出铁线银钩、单纯明快的画面。

二、绘画性

漆画具有双重属性,即纯艺术性和工艺性。对于漆画而言,其艺术性的创造是首要的。

1.漆画是通过漆这一媒材来表现的绘画艺术

美国艺术理论家杜安·普雷布尔在《艺术形式》一书中写到:“一件艺术品是运用某种媒介,通过人类的技巧构成的某种观念的审美表现,媒介是艺术创作所使用的材料,如果某一种媒介使用得非常完美,把我们的感受扩展到了超越普通的意识,那么媒介的这种特殊的使用方法就可以视为艺术。”漆画正是通过“漆”这一媒材而进行的绘画艺术。

乔十光先生的漆画《水乡》以漆为黏粘合剂,用蛋壳镶嵌表现出了中国江南的白色房子,漆黑的屋顶,银灰色的水天,使画面呈现出一个黑白灰的世界,诗一般的意境,给人留下了难忘的印象。乔先生将漆的材料美、人工美,用最恰当的艺术形式发挥出来。

2.漆画具有一切纯绘画的共性

人类美感意识是在满足生存需求的手工艺术中萌生的。纯艺术绘画这一概念也是在文艺复兴时期才被确定的。美国艺术评论家杜安曾说过:“假如你对某种事物有过强烈的体验,而且想和他人分享这一体验,就已开始了艺术的创作(表现和宣泄)。……一种艺术的感受可以为我们提供很大的愉快,可以创造出一种近乎宗教感受的情感。”现代人对纯艺术共性的要求是它既要有个性的精神意蕴,又要有视觉形式美感,是作者对生活体验的再现,其目的是升华人类的精神。中国的漆画是精神创造的产物,所以它也必然具有一切纯艺术的共性以及作用和目的。

乔十光先生的漆画《信徒》描绘了三个虔诚信教的藏女。黑漆的神秘感与宗教的神秘有机地融为一体,体现出了信徒虔诚的心态,捉住了漆本身的内在精神,同时也揭示了其与人的心灵的联系。他通过美的艺术形式和材料的精神内涵,创造了比它们自身更深刻的精神和意境。

3.从绘画角度来说,漆画有着与自身相适应的表现范围

(1)构图

漆画的构图由于受到漆与工艺的限制,一般来讲比较适合表现二维空间的平面构图,构图的平面性有利于漆画色彩造型的平面处理。此外,漆画的构图也比较讲究画面的视觉和心理上的对比和均衡。例如疏与密的对比、直线与曲线的对比,以及多样性的均衡与统一;形象处理富有次序感、节奏感。“计黑当白”在漆画中的运用也是很重要的,它是传统中国画处理空间的观念在漆画中的运用。曾获第六届全国美展银奖的漆画《拉网》是郑力为先生的作品,他选用了平面无透视构图,将主观想象与客观实际巧妙地联系在一起。面积不等的黑与红的对比给人以心理的平衡,画面中曲线与直线的对比,渔女拉网规律化的节奏美,都突出了漆画的构图特点。

(2)造型

主要是以与构图相适应的平面装饰造型为主,以渲染和平涂相结合来表现结构。它更适合东方的平面化无透视的、富于主观想象的造型方法。从生活的原形中提炼,再运用主观想象的语言进行艺术再现。要求结构清晰明确,同时也要注意实形与虚形的关系。

(3)色彩

经过加工后用来调制色漆的透明漆不可能调出很鲜亮的色漆,也不可能像油画那样表现很微妙的色彩变化。漆画的色彩特点是以平涂为主,追求色彩单纯明快的艺术效果。代表中国古代漆艺最高成就的汉代漆器,红与黑是它最具代表性的色彩符号。我国古代劳动人民正是运用红黑两色创造出了灿烂的漆文化。黑漆是世界上最美的黑,而且它还具有很大的包容性。除了黑漆很容易与各种色彩形成协调关系外,也可与金银相配。金属的光泽与漆的光泽浑然一体,素白的蛋壳与黑漆的对比既醒目明快而又素雅,具有七彩宝石光的螺钿在黑漆的衬托下更加绚丽多彩。总之,漆可以赋予一切天然美材以丰富的色彩,使漆画具有一种独特的视觉美。

4.意境之美是漆画的灵魂

机械地反映外界景物或直露无遗地宣泄内心情感都不能成为美的艺术,只有将虚实统一,情景交融,使审美的主客体融为一体,才能产生美的艺术、美的意境。美学家们把它视为评判艺术作品成败的尺度。笔者认为美的意境应该是一切绘画艺术所追求的灵魂。漆画的意境是通过漆的材料美、工艺美以及美的艺术形式构图、色彩、造型等诸多因素来体现的。

三、漆的个性与绘画共性的关系

一幅好的漆画应该是漆的个性与绘画共性的完美结合。

只强调工艺性不讲究艺术性的是工匠。美国艺术评论家杜安对手工艺人(工匠)与手工艺术家的评判是这样说的:“手工艺人常常把自己分为两类,一部分人只是为了设法谋生,而制作别人喜欢的工艺品。另一部分是手工艺术家,他们怀有更远大的目标,要制作出有艺术特色的工艺品,这第二部分人倾向于在设计创新和媒介用法方面做开路先锋。”就此我们推论:工匠是为别人而制作,他们往往是保守的;而艺术家是为自己而创作,他们勇于创新,是开路先锋。一些人在市场利益的驱动下,大量地生产和模仿那些审美趣味不高和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他们往往为了掩饰其艺术水平的不足,而过分地在工艺上下“功夫”,以炫耀技艺为主。笔者认为,漆画是具有特殊属性的绘画,它的材料美和工艺美是蕴藏于绘画性之中的,其艺术性的追求是首要的。因为人们在欣赏它的精神意义时,往往超越了工艺的本身。意境是一切艺术也是漆画的灵魂。所以过分强调工艺不讲究艺术性,不加强对漆艺精神内涵的开发,中国的漆画就不能迈上一个更高的台阶,无法与国际接轨。引用杜安的一句话:“单纯的手工技法是不能成为艺术的。”

过分追求“绘画性”而忽视了其工艺性,会使漆画失去其独特魅力而渐渐走向消亡。当今工艺美术已争得了与纯绘画同等的地位,这一点在国际上已被公认。乔十光先生说过:“漆画作为一个画种必然要有材料的限定,必然要有自身不可取代的独特性,否则画种的地位就很难巩固。”“离开了材料、离开了技法而空谈艺术奢论精神,艺术精神都往往会落空。”在我国漆画界同样也存在着另一种错误的倾向,那就是否定工艺、否定传统,追求所谓的“绘画性”。例如用漆来模仿油画、水墨画、版画等。由于漆材料与油画材料之间存在着很大的距离,所以只能用廉价的化学漆聚安酯等材料来代替。结果使其既不像漆画也不像油画,不伦不类,完全丧失了漆的朴实淳厚的美感和特色。任何一门艺术都有它赖以生存的优势,没有特色的艺术就不是精彩和成功的艺术。只有扬长避短,充分发挥漆的语言优势,突出它的材料美、人工美才是最明智的选择。一个画种一旦失去了其特色,也就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就会使漆画这一新兴的画种得而复失或逐渐走向消亡。

只有将工艺性和绘画性完美地结合,才能真正达到漆画之美的境界。漆画是漆工艺与绘画结合的产物。它的特点决定了漆画家要具有漆工艺和绘画两个方面的素质。漆与画的统一、技术与艺术的统一,是一个漆画家毕生追求的目标。

四、对中国漆画未来的展望

艺术特征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艺术;艺术作品;结构

一、传统美学对艺术作品的结构做出内容与形式的二分

对艺术作品结构的探讨,历来都为美学和艺术理论所关注,且众说纷纭。但众多的说法中,对艺术作品所做的内容与形式的二分,影响最大,也最为深远。“长期以来,关于艺术品的形式/内容的二分及其互相对立的思想,在文艺理论史上占据主导性地位。”因此,谈艺术作品的结构,不可能不谈及内容与形式的二分,也不可能不谈及内容与形式对于艺术的重要意义。

作品结构上的内容与形式二元对立的思想在近代美学中正式形成,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包孕在古典美学中。柏拉图认为,艺术作品是“理式”的“影子”或“幻像”;艺术作品只能在“外形”上对“理式”加以模仿,而不能分享“理式”本身。在这里,一方面,还没有内容和形式的二元对立的思想;另一方面,艺术作品只是“外在的形式”,“与真理隔了三层”,这也隐约暗示着后来形式与内容二元对立的某些因素。亚里士多德指出,事物为“材料因”形式因”“动力因”“目的因”等所规定;艺术作品是艺术家赋予材质以形式,形式本身就是作品的内容。这里的“形式”与“材料”的对立,虽不等于后世的内容与形式的对立,但无疑蕴含了二元对立的思想。

真正将内容与形式二元对立的思想在美学中发挥到淋漓尽致的是黑格尔。他认为,美或艺术作品作为感性存在,只是一种“形式”,其背后蕴含的“内容”是作为世界本源的“绝对理念”。黑格尔说:“艺术的内容就是理念,艺术的形式就是诉诸感官的形象。艺术要把这两方面调和成为一种自由的统一的整体。”但这种统一不是内容与形式的等价并列,而是有主与次,有高与下之分,作为内容的绝对理念是本体,高于它的显现形式。因此,内容是主因,决定形式,并且“形式的缺陷总是起于内容的缺陷”。黑格尔的内容与形式二元对立统一的美学思想,确实概括了当时艺术的概况,揭示出艺术作品在结构上的某些真理性的东西。但黑格尔是孤立的,尽管他的美学思想在当时的理论界震动巨大,可在艺术实践领域,“他的学说没有发生多大影响,感性主义和形式主义一直在泛滥着。”特别是重形式的现代艺术崛起后,对内容的强调已变得不合时宜。

西方现代艺术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形式主义”的和“抽象主义”的,前者弃绝艺术的内容转而致力于对纯形式的专注和开掘,而后者累于沉重的内容,将其“抽象”为单纯的“形式”。诚如李斯托威尔所言:“在近代艺术和近代艺术批评家当中,出现了一股强大的形式主义倾向。”这股形式主义不仅表现在克莱夫·贝尔等人所倡导的视觉艺术领域中的形式美学,也表现在文学中的俄国形式主义、英美新批评以及法国结构主义美学思潮等。它们涉及的领域和探讨的对象不尽一致,但其理论趋向却是一致的:它们仍然基于内容与形式的二元对立思维,弃绝内容,单纯地在艺术形式或文学形式上探究“本质性”的东西。英国的克莱夫·贝尔主张:“艺术除了呈示其形式关系的抽象式样之外,就再也没有更重要的东西了。其余一切,如情调、信息以及理性的内容等,都与艺术无关,毫无美学价值。”在这里,已无内容与形式相统一的问题,而是说内容根本就与审美无关,因而应从艺术中坚决加以清除。在文学研究领域,20世纪初俄国形式主义者及布拉格学派,单方面突出形式的作用,认为并不是内容决定和创造形式,而是形式决定和创造了内容。“文学可以表现各种各样的题材内容,文学作品的特性就不在内容,而在语言的运用和修辞及技巧的安排组织,因此文学性仅存在于文学的形式。”三四十年代英美新批评派步其后尘,英国文学批评家、诗人兰色姆提出“架构—肌质”理论,认为诗的本质不在于内容的逻辑陈述(即“构架”),而在于与“构架”相分立的细节部分即“肌质”。“兰色姆所说的构架和肌质尽管与通常所说的内容和形式不能完全等同,但与后者还是大体类似的。”

形式主义把艺术实践和批评引向了艺术自身核心的东西,确实揭示了以往艺术研究所忽略的重要的东西。对于形式主义美学及其理论价值,或许可以用克罗齐一句话加以概括:“审美的事实就是形式,而且只是形式。”

二、现代美学对艺术作品结构继续探讨

但是,建立在内容与形式二元对立基础之上的结构观,同样存在着致命的缺陷,西方现当代美学和艺术理论对艺术作品结构的研究日趋深入,很多学者对此提出严厉的批评。

只有艺术作品的整体,不存在纯然的“内容”与“形式”,因为没有人可以将“内容”或“形式”从作品中分离出来。法国解构主义哲学家德里达指出:“形形的两极对立范畴,如能指/所指、自然/文化、语音/书写、感性/理性等均受到质疑。”因为,传统哲学总是将这些范畴组中的前项置于中心在场的位置,并主导后项的存在。所谓“内容”与“形式”的二元对立,只不过是逻辑上的预设,缺乏真正可靠的基础。在艺术作品中,几乎没有什么因素可以被看做是纯然的“内容”或“形式”。例如,舞姿是舞蹈艺术的语言因素之一,如同音乐中的休止符,它使舞蹈结构上的承转鲜明呈现出来。在这一个意义上,它显然应该属于形式的范畴。但是,“舞姿在舞蹈中既作为模式的一部分,又是感情要素的一部分而存在”,“把观众引入主人公的灵魂深处”。在这一意义上,舞姿又似乎应该属于内容的范畴。这说明,艺术作品中的内容与形式绝非判然两清。内容与形式二元对立的结构理论一旦接触到具体的艺术问题时,必然陷于难以克服的悖论之中。因为,二元对立在逻辑上必然导致重视一方忽视另一方,即非此即彼;这样,无论是重视作品的内容,还是重视作品的形式,都必然脱离艺术欣赏的实际经验。单纯地重视作品的内容,使得艺术欣赏实际上成为文献学考证,弊病明显,姑且不论。再者,貌似深刻的形式主义美学在遭遇艺术实践时,情况也不见得好多少。形式主义主张作品中存在着一种富有秩序感和张力的结构或抽象模式,而这正是艺术之为艺术的东西,只有对它的欣赏才算是“纯审美”的。这一说法很有诱惑力,但实际上却不是那么一回事。“在我们倾听贝多芬或巴托克的音乐时,实际上并不只是为了听它们那‘纯粹的形式关系’,在我们阅读陀思妥耶夫斯基、莎士比亚或但丁的作品时,同样也不单是为了获得这种‘关系’。即使观看米开朗琪罗或凡高的绘画,我们也不完全是为了欣赏这种狭隘形式主义者们所说的平衡和秩序。”既然事实上艺术作品的构成因素是复杂的,那么为什么还要从浑然一体的作品中刻意抽象出干巴巴的“形式”因素呢?既然艺术作品的价值在于这种抽象的“形式”,那么艺术家为什么还要殚精竭虑地将外在世界的鲜活形象移植到作品中呢?这是形式主义者所无法解释的。因此,内容与形式二元对立的结构理论,只有形而上的意义,在实践上价值相当有限。

正是由于这些缺陷,内容与形式的二元结构理论受到现当代美学和艺术理论的广泛批评。音乐批评家、美学家汉斯立克在分析音乐中的内容与形式时,归纳说:“任何企图把一个主题中的形式跟内容分离开来的实际上的尝试,都会引向矛盾或主观任意性。”实际上,将艺术作品区分为内容与形式只是一种人为的粗暴行为,它将鲜活、浑然的艺术品一刀两断,这在理论上必然陷于不可克服的矛盾之中,在实践上必然是荒唐可笑的。因此,韦勒克、沃伦指出:“这种分法把一件艺术品分割成两半:粗糙的内容和附加于其上的、纯粹的外在形式。显然一件艺术品的美学效果并非存在于它所谓的内容中。几乎没有什么艺术品的梗概不是可笑的或者无意义的。但是,若把形式作为一个积极的美学因素,而把内容作为一个与美学无关的因素加以区别,就会遇到难以克服的困难。”

因此,很多现当代美学家和文论家纷纷抛弃了内容与形式这组大而无当的范畴,转而对艺术作品的结构层次做更为实际和深入的探索。其中,尤为值得重视的是现象学对艺术作品结构的新探索。杜夫海纳在其《审美经验现象学》一书中,分析一般艺术作品的结构为这样三层:材料层、主题层与表现层。该结构模型揭示了艺术作品从外到内、从表层到深层的实际情况,还是有相当的科学价值的。“迄今为止最为详尽系统,严谨而有致的艺术作品层次分析思想,无疑当推波兰现象学艺术理论家英伽登。”他认为,文学和艺术作品既非实在的客体,也非观念的客体,而是介于二者之间的“纯意向性构成”,“它存在的根据是作家意识的创作活动,它存在的物理基础是以书面形式记录的本文或其它可能的物理形式”。基于此,英伽登将文学作品分为四个层次:

(1)词语声音和语音构成以及一个更高级现象的层次;

(2)意群层次:句子意义和全部句群意义的层次;

(3)图式化外观层次,作品描绘的各种对象通过这些外观呈现出来;

(4)在句子投射的意向事态中描绘的客体层次。

英伽登的这一结构理论,以现象学观察的方法论,将作品的作者、文本与读者有机地联系起来,将静态考察与动态考察联系起来,将艺术作品在结构上的诸因素联系起来,就如同浑然一体的艺术作品那样。

三、艺术作品的结构是多层次的

借鉴以上各家对艺术作品的结构分析的长处,整合其相异之处,推及各门类艺术样式,以务实的态度,笔者对艺术作品的结构层次做如下归纳:材料与媒介层、技术与技艺层、符号与图式层、形象与意象层以及意蕴层。逐一论述如下。

1,材料、媒介层

艺术作品以其独特的精神价值作用于人类,这是没有疑问的。因此,传统美学总是有意无意地忽略艺术作品的物质性的一面,对艺术作品结构的探讨,往往无视它所得以存在的物质基础,好像艺术纯粹是一种心理体验。但是,艺术作品的精神内涵必须有所凭借才得以呈示;不借助于物质材料,作品就不可能以实体方式存在。因此,艺术作品在结构上的基层就是“材料与媒介”,它是艺术作品赖以存在的物质凭借,即海德格尔所说的“物因素”。“在建筑作品中有石质的东西。在木刻作品中有木质的东西。在绘画作品中有色彩的东西,在语言作品中有话音,在音乐作品中有声响。”与之并列的,还有作品构成、存在及展示所凭借的物质媒介,例如画笔、纸张等之于绘画,乐器之于音乐,人体等之于舞蹈,摄像设备、放映设备等之于影视等。

艺术作品的“材料”与“媒介”间的关系比较微妙。比如,对于绘画作品,颜料是媒介,它以“色彩”的方式融入作品,并构成其物质存在的一部分,因此,“色彩”是绘画的材料。对于音乐,乐器是媒介,它所发出的乐音才是音乐的材料。材料与媒介手段虽不等同,但二者间有密切关联。“艺术家同物质手段的纠缠无非为了使它在我们眼中不再是物质手段,并使它作为材料得到颂扬。”但细致说来,媒介物之中也存在着复杂情况。比如,颜料作为媒介,它可以进入作品,以“色彩”的方式继续存在,因而是可转化的;但对同样是媒介物的画笔,情况就不同,画笔介入作品是过程性的,作品完成后,画笔就离它而去,因而不可转化为艺术作品的材料,只是单纯的媒介。

材料的情况同样复杂。并非乐器奏出的声音就是音乐的材料,因为演奏者随便奏出的不成曲调的声音,便不能构成音乐的材料,只有那些有组织的乐音才成为音乐的材料。这是一个不言自明的事实,但却隐含着一个深奥的艺术学问题:“自然的实体”如何变成“艺术的材料”?秘密显然就在于艺术家的介入——他对物质实体的“处理”,使之从“物理的存在”转换为“艺术的存在”。在雕塑中,雕塑家使得石头不再是它本身,而是人体的某种“形象”或者其它什么。虽然作品中的材料,从自然科学的角度上讲还是石质的,但这时我们总是不把它看做是一块石头,而是将它看做是人体,并从中感觉到肌肤的细腻温润,或者将它看作是有着某种意味的纯粹的图式。如果某件雕塑作品好似人体形状的石头,这往往意味着它是失败的。因为,这并非一件真正的雕塑作品,石头也还是它自身。因此,在艺术作品中,材料总是被消除其自然属性,除非它本身就具有值得我们观照的价值。在很多工艺品中,材料的自然属性要尽力保持,并使其彰显。例如,明式家具“充分利用了紫檀木、黄杨木、花梨木这些硬木的特性,既不用漆饰破坏它们天然的美妙纹理,又不用镂空装饰违背它们自然的沉重结实感。”在这里,木料的天然纹理、它的沉重感等本身就具有一定的审美价值,因此当它进入工艺品之中,不仅不需改变,还应彰显。

2,技术、技艺层

艺术作品中的技术和技艺(也包括技巧,下同)也往往被美学家和艺术理论家所忽略不论。原因大概以下两点:其一,技术与技艺往往被看做是纯物质层面的因素,而被排斥在艺术之外,因为,艺术品主要是凭其精神价值、而不是单凭其技术或技艺含量被认可的,事实上上,向来就存在着这样一种观点,认为技术与艺术之间存在着巨大的鸿沟;其二,技术和技艺只是在创作过程中才’是明显的,在已经完成的作品中,不像艺术形式、艺术形象那样,它是隐遁的。固然,艺术家的内在世界在艺术作品中的表现确实重要。英国浪漫派诗人柯勒律治说:“如果诗人不是首先为一种有力的内在力量、一种情感所推动,他将始终是蹩脚的不成功的耕耘者。”对浪漫主义者,这样的说法仿佛金科玉律,即便是对现代美学而言,情感之于艺术的重要性似乎也没有丝毫衰减。但反过来看,只要持实事求是的态度,人们就该承认技术和技艺是构成艺术作品的相当重要的因素。罗丹说:“艺术只是情操,但没有体积,比例,颜色的知识;没有灵敏的手腕,最活跃的情感也要僵死。”如果缺乏技术和技艺的支持,艺术家的情感体验、对人生的感悟以及对世界的洞察等,都无法得到恰如其分的表达,或者根本无从表达。因此,要想真正深刻地理解艺术作品,从技艺或技巧的角度切入是最地道的选择。阿多诺说:“除非弄懂作品的技巧,否则就不会理解作品本身。”

技术、技艺对于艺术的重要性,从艺术发生学的角度看就更为清晰。“艺术”(Art)一词本来就是指一般意义上的“技术”或“技艺”,无论古希腊人,还是中国古人,都是这样。在他们看来,无论是木匠造床或农民植树,还是诗人写诗或画家画画,都是“技艺”。这说明,艺术本来就是从技术与技艺中升华而成。直到现在,艺术与技术的关系仍相当密切,特别是在工艺美术中,有时技术或技艺本身就能构成一种工艺的式样,比如微雕。艺人通常更喜欢说“看我的绝活!”而不是说“欣赏我制作的工艺品”。“绝活”这个词表明,工艺注重的是不同凡响的“技术”或“技艺”,“艺术性”倒在其次。因此,“对于工匠、艺人和工艺师而言,要紧的不是创新,而是继承;不是别出心裁,而是技艺娴熟。”

3,符号、图式层

艺术家将其精湛的技艺施展在材料上,对它进行改造、整合并重新组织,改变它原来的存在方式和性质,使其成为“另一种”存在——“组织化”的外在形式之中寓有“意向性”的内在品质,即艺术作品的符号或图式。在这一过程中,材料消失了,因为它藉由艺术家的创造而转化和升华为艺术语言。“这种创造活动的实质是由艺术家有意识的明确行为构成的,但这些行为总是以某种物理的作用来实现自己,而这些作用是由那实现或改造某种物理对象——物质材料——的艺术家的意志所引导的,赋予物理对象以它藉以成为艺术作品本身存在的基质的形式。”材料由艺术家的意志改变了它的物理法则,因而作为艺术作品的有机部分隶属于艺术存在的法则。从这一层开始,作品褪掉了它的“物的因素”,并以符号、图式尝试着对人的“内在”进行“敞开”。因此,符号、图式层也就是作品的形式层,即狭义上的艺术语言层。例如,对于舞蹈艺术,人体是其唯一重要的媒介物(但不是其材料),人体做出的动作和姿势是材料。单纯的动作和姿势,如生活中的那些,作为纯物质性的存在,是没有意义的。但舞者却将一系列的动作和姿势加以整合和排列,组织成前后相续、动静有致的“力的结构”——在此构成中,芭蕾舞的舞者藉以“开、绷、立、直”或者中国舞的舞者藉以“圆、拧、曲、倾”等程序化的动作,以及富有造型感的舞势、舞步、手势、表情等等“符号”或“图式”,将它与其内在世界——心灵的运动、情感的姿态——吻合起来,从而身心如一。因此,在舞蹈艺术中,与其说是身体的舞动,不如说是心灵的舞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舞蹈艺术是表现性的和个体性的,只有亲自参与而不能单纯地旁观。

但符号、图式对内在的呈现是有限的,只是一种粗线条的勾勒。它从媒介、材料层蜕变而来,作为内在的初始形态,往往是象征性和暗示性的。因此,符号、图式对内在、情感的呈现,“实则是一种处于抽象状态的表现,这种抽象表现也叫符号性的标示。”符号、图式一方面对内在进行“敞开”,另一方面在“敞开”中又留下了诸多空白和“未定点”。在这一方面,很多现代派艺术作品都给我们提供了绝好的例子。在爱尔兰剧作家贝克特的最著名的《等待戈多》中,按照传统戏剧美学,与其说两个流浪汉、埃斯特拉冈、弗拉基米尔、戈多等是剧中“人物”,毋宁说是一种抽象化的符号,他们没有“戏剧性动作”,没有“戏剧性格”;同时,剧情本身——无聊而无望的等待,也同样是符号性的标示,它没有冲突,没有发展;剧词也是抽象化的符号,它无逻辑性,不可理喻。这些符号或图式以其特定方式呈现在观众面前,留下了诸多空白点,引人深思,耐人寻味:戈多是谁,流浪汉为什么要等戈多,他们从何而来,为何在此地,波卓、勒克为何突然成为瞎子和哑巴,他们之间为何相互折磨而又难以离弃,等等。这些图式留下的“空白”或“未定点”需要观众自行解答。英国雕塑家摩尔,常以实体与虚空之间的对比构成作品,图式化似乎更为彻底,很难从中看到确定的具象,抽象的雕塑符号或图式给观者留下了玩味不尽的空间。

4,形象、意象层

人的内在世界生动多变,具体而微,“像在森林中的灯火那样变幻不定,互相交叉和重叠。”符号、图式层只是一种粗线条的“勾勒”,充满暗示性和不确定性,并不足以清晰呈现内在。因此,艺术符号或图式就必须联结一体,构成丰富而生动的、具有内在生命的有机整体,即形象、意象层。

此处所谓的“形象”,并非是指通常意义上所说的艺术作品中主题(特别是人物)的写照,而是指作品中以艺术符号和图式所呈现的感性总和。例如,在法国画家安格尔《泉》这幅画作中,不能认为“形象”就是画面上那个肩扛着水罐的少女以及倾泻着的泉水,更不能认为“形象”就是少女本身,尽管观者的目光和兴趣会不自觉地集中到她身上。因为画面中的其它部分,例如少女脚下那含苞未放的雏菊、她背后的岩面以及画面中呈现出的少女肌肤的柔软细腻感、富有韵味的线条、正面的构图等,都有其审美意义。所有这些感性的存在,都是构成画作“形象”的不可缺少的因素。作品的“形象”丰富,鲜明,生动,有着内在的生命。这里通常还有一个误解,即艺术“形象”往往只是被理解成作品中“再现”部分,特别是在文学、绘画、雕塑等“再现型艺术”中,它很容易地被看做是对自然、社会生活的“反映”或“模仿”。但作品中的“形象”还应该同时包括抽象型艺术及表现型艺术中由符号、图式构成的审美形式。在抽象绘画或抽象雕塑中,只有纯粹的线条、色块、体积极其构成,至于它们具体指涉什么事物(事实上,很可能什么都不指涉),我们往往根本无法辨认;而在音乐这样的表现型艺术中,我们则只能听到一些有组织的乐音的行进。这些形式或符号连同它们的构成,同样也属于作品中的“形象层”。

需要指出的是,作品中的“形象”并不等于对外在世界的复制,哪怕“形象”是具象的,写实的,也不可能是绝对客观的。“并不存在什么绝对的写实主义,也没有不偏不倚的或绝对忠实的自然正义,任何对现实的复制都不是自动的和机械的。”事实上,任何艺术作品及其“形象”都是一种意向性的存在物,形象“此在”,意指“彼在”。艺术家不是机械的存在物,他对客观世界的再现,“主要是从这个世界抽取某个确定的、有意义的对象,使之成为自己的财富,并不断地把我们领到这个对象上去。”这就决定了艺术作品中的形象层不可避免地带有艺术家的意向性。因此在这个意义上,作品中的“形象”也就是“意象”。

作为美学范畴,“意象”一词最早由意象主义诗人庞德提出。但“意”与“象”的存在,一直是艺术作品构成上的现实。大致说来,所谓“象”即上述“形象”,是指作品的外在的“显相”;而“意”则是渗透在“象”之中的某种倾向性或者某种朦胧的意味。“意”与“象”无论是在意象派诗作中,还是在其他流派或风格的诗作中,或者是在其他式样的艺术作品中,都是存在的。例如,唐人韦庄的词作《菩萨蛮·人人尽说江南好》,极富有鲜明的画面感。但这如诗如画的风景之中其实渗透着韦庄对江南的深切的情感体验——对江南的依恋、热爱和痴迷,这正是词作之“意”。因此,原本地理意义上的“景”(江南)在此变为浸渍着情感体验的“景”,而词人的情感则呈现为“景”之“情”。“景”与“情”,“象”与“意”融合一处,由此构成了一个关于“江南”的“意象”。

叶朗先生说:“审美意象正是在审美主客体之间的意向性结构之中产生,而且只能存在于审美主客体之间的意向性结构之中。”在这一结构中,审美主体趋向客体,通过体验,得“意”于“象”,“象”因“意”见。因此,“意象”是审美主客体在这一结构中的“和弦”。

5,意蕴层

大凡那些艺术杰作或者有着持久魅力的作品,除了以其“形象”或“意象”显露出深厚的美学意义之外,还有一种令人回味无穷的意蕴。意蕴不是作品结构中的实在物,而是由审美主体的意向行为所引发的“盈余”意义。宋代范温说:“有余意之谓韵。”主体的“意向”将作品引向其本文(由有限的“形象”或“意象”构成)之外的广阔空间,这时便发生了意义的“盈余”或“增值”,即意蕴。因此,意蕴层是艺术作品的结构中最为深远的一层,仿佛行星之虚无缥缈的“光带”,相当于英伽登对文学作品的结构分析中的“形而上质”。荚伽登认为,伟大的作品中的再现客体层能够呈现出“崇高、悲剧、恐惧、震惊、神秘、丑恶、神圣、悲悯”等特质,它既非客体性的,也非主体性的,“通常在复杂而又往往根本不同的情境或事件中显露出来,作为一种氛围弥漫于该情境中的人与物之上,并以其光芒穿透万物而使之显现。”

这种由“意向”或“意境”所引发的哲理性意蕴,实际上也就是中国古典诗论所讲的“象外之象”或“弦外之音”。受老庄哲学和禅宗思想的影响,中国古代文人不太“滞于外物”或者执着于观相,而总是力图“把握那个作为宇宙万物的本体和生命的“‘道’”,或者力图在色相中悟“禅”。然而“象”却总是有限的,主体需要超越这有限的“象”或“色”,在“象外”探寻“道”,在“色空”中悟得无上正等正觉。南朝谢赫在《古画品录》中说:“若拘以体物,则未见精粹;若取之象外,方厌膏腴,可谓微妙也。”这里表达的就是这个意思。唐代之后的古典诗歌往往总是极力追求“象”之外的一种玄妙的意蕴,即“象外之象”。“只有这种‘象外之象’——‘境’,才能体现那个作为宇宙的本体和生命的‘道’(‘气’)。”司空图在《与极浦书》中引用戴叔伦的话说:“诗家之景,如蓝田日暖,良玉生烟,可望而不可置于眉睫之前也。”既然,宇宙万物之终极的“道”不在这有限的物像,而在“象外之象”或“景外之景”,因而诗人和词人总是力图通过一幅看似平淡的画面,实则创造出意义深远的“意境”。刘禹锡《乌衣巷》写:“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这里,朱雀桥、乌衣巷、野草花、夕阳、飞燕、百姓家等都是诗人眼前所见,是有限的“象”,但诗人(也包括我们读者)却由这有限的物象直觉到王朝兴废的沧桑感、人生短暂的凄凉与无奈,顿悟到世事无常的深邃哲理,由“有限”领略到“无限”。

艺术特征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侗族大歌;民俗文化;种类;艺术特征

一、侗族大歌的民俗文化

侗族是中国少数民族中的一员,据传是古代越人的后裔,至今已有2500多年的历史。其主要聚居在我国贵州、广西、湖南等省毗邻的地方,现有人口大约 260万,主要从事农业和林业生产,在这片富饶而美丽的土地上,他们依托高山溪流为天然屏障,在那里世代生息繁衍。艰苦的山地环境不仅锻造了侗族人民勤劳朴实、刚毅豪放的性格,同时也孕育了侗族人民热情好客、能歌善舞的特点,随着时间的流逝和历史的沉淀,逐步形成了侗族人民独有的民俗文化。

任何一个民族的民间文艺的产生、发展、演变和消亡都与一定的社会文化渊源相关。民间的社会文化就是民俗文化,民间文艺就存在于民俗文化环境之中。民俗对民间文艺的影响除一般表现为整体效应外,还有一个突出的特点,那就是某一文学艺术总是深深扎根于某一民俗环境之中。侗族之所以能创造出震惊世界的艺术瑰宝 ——侗族大歌,这和侗族的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是分不开的。下面就对侗族大歌产生重要影响的几个民俗活动来进行简单阐述。

1、鼓楼民俗之影响

鼓楼文化可以说是侗族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的缩影。侗族建寨先建鼓楼。鼓楼主要流行于南部方言区(黎平、从江、榕江、湖南通道、广西三江、龙胜等地),侗族大歌也主要流传在这一地区。鼓楼的功能除聚众议事、传递信息和报警外,它还是重要的娱乐场所,是大歌演唱和传承的重要场所。一般重大节日活动的对歌大都在鼓楼中进行,在平日里如果有外寨客人(歌班)来访,主寨的歌班也邀请对方夜间进入鼓楼唱歌。鼓楼不但是大歌演唱的场所,而且在这固定的场所不定期举行的长期的、频繁的群众性音乐活动是产生大歌这种复调音乐的强大的物质基础和社会基础。象这样酷爱音乐的民族,在他们以音乐为美的寻求中,具有复调特点的侗族大歌的产生和发展便决非偶然了,之所以说它是大歌传承的场所是因为歌师们利用农闲在鼓楼休息、乘凉之机,在此向人们传授大歌,可见鼓楼对大歌的影响是非常重要的。

2、“外嘿”、“外顶”民俗之影响

侗族是一个团结、爱好交往的民族,有着集体作客的习惯。“外嘿”就是集体出动到另一寨子去集体做客,主寨总是热情接待。迎宾仪式既风趣又别致,既隆重又欢乐,唱“拦路歌”(侗语称为嘎莎困)便是传统的迎宾习俗的第一步。 “拦路”也并非拦路,而是一种特殊的迎宾习俗,正好体现了侗族人民的幽默、风趣、豪爽的民族性格。举行完拦路歌这种特殊的迎宾仪式,主客双方的青年男女便开始广泛的、生动活泼的社交活动,以寻找配偶为目的,是群众活动、群体歌唱,这种两寨青年之间在约定的时间进行的群众性社交活动,侗家叫“外顶”。各村寨之间结群交往的习俗,促进了侗族大歌的繁荣与发展,增进了村寨间的友谊与团结。

3、行歌坐月民俗之影响

侗族青年男女的爱情是建立在“行歌坐月”这种古朴的社交活动之中的,他们一般长到十四五岁便开始进入这种社交活动阶段。每当夜幕来临,男青年三五成群哼着歌、弹着二弦琴或琵琶,串巷走寨去找姑娘们行歌坐月,姑娘们则聚集在“月堂”——某一姑娘家或鼓楼等公共场所纺纱、绣花等候着小伙子们的来临,互相对歌,他们用歌声来互诉衷情,选择情侣,这种习俗活动对大歌的产生发展有着重大影响。

4、对歌习俗之影响

谈到对歌首先要从大歌的组队情况讲起,侗族对演唱大歌的人有着特殊的要求,凡是参加大歌演唱的男女歌队都要经过严格的训练,而且这种歌队组织情况比较特殊。侗族大歌的歌队最少要有3 人以上组成,多到十几个人,歌队的成员一般按姓别分成男班和女班,其中按年龄大小,划分为大、中、小班,同一宗族的男歌队和女歌队之间不能互相对歌,这些歌队大部分都有自己的指导老师,也就是前面提到歌师“嗓嘎”,他们年青时期都是着名的歌手,老了以后就担任歌队的老师。在侗族大歌队中有一种不成文的有出有进规定,进就是充实年龄较小的成员,出是歌队中有的成员年龄大了或者结婚成家了就退出,所以歌队采取了一种阶梯式的结构,最小的只有5-6岁,最大的二十几岁,大的则以年龄而论,必须由比他小的来替补。这种组织歌队的交替进行使大歌的继承和发展有了重要保证。

5、语言之影响

侗族有自己本民族的语言,侗语属于汉藏语系壮侗语族侗水语支,分南北两个方言区,北部方言区包括天柱、剑河、三穗、新晃、锦屏、玉屏等;南部方言区包括黎平、从江、榕江、通道、三江、龙胜等。侗语以南部方言为主,因为南部方言保持了较为古老的面貌,侗语的声韵母比较简单但声调较为复杂,大部分地方的阴调因声母的送气与否而各分两个调,共有九个(l、p、c、s、t、x、v、k、h),其中有六个入声调(l、p、c、s、t、x),侗语声调多,多达九个调值,字调的高低是相对的,其升降变化是有规律的,它的抑扬顿挫的变化无固定音高和音律可循,又对旋律音调有一定的制约作用,因此说起话来富有音乐感,极为悦耳动听。所以,侗族人民在自己那具有音响美的语言中,经过长期的加工、提炼创造出优美的旋律与和声的侗族大歌。

二、侗族大歌的种类

由于侗族祖祖辈辈都生活在高山溪流这清美秀丽却又近乎于封闭的自然环境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外界的一些文艺娱乐活动很难进入侗族地区,侗族人民便在这种耕作之余自然而然的去摹仿山林中的鸟蝉虫鸣,进行自己特有的文艺娱乐活动,形成了不同于一般的民俗文化,他们的音乐不受任何约束,自由地为生活、爱情、生命而歌;正是这种无忧无虑的单纯朴质的生活,再加上长时间的摸索,侗族人民很自然的就会用生命的灵气和智慧结合自身所处的自然景观和人文现象去领悟,以自然无为为美,讲究心灵与自然的融合、和谐,从而创造了优美的合声音乐——侗族大歌。大歌——侗语称“嘎老”(Gal Laox), “嘎”就是歌,“老”具有宏大和古老的意思。侗族大歌按其风格、旋律、内容、演唱方式及民间习惯又可分为四类:即嘎听、嘎嘛、嘎想、嘎吉。其中的嘎听是最精华的部分。

(一)嘎听

正如现代音乐理论家该邱斯所说:“最古最原始的曲调,说不定只是同一反复出现,其产生由于人类对于简单的鸟蝉虫鸣或别的天籁的自然自觉的反映”。这充分印证了侗族大歌嘎听的产生,说明了音乐对于自然的音响的反映。 嘎听也称声音大歌,这种歌强调旋律的迭宕,声音的优美。歌词一般短小,突出歌词之间和之后相当长的衬字及曲调,拉腔时几个歌手轮换唱高音,使高音之间此起彼伏,低音一般由其他歌手齐唱一个长音,与高音形成反差相映衬,旋律多模仿自然界的虫鸣鸟叫,小河流水并以其昆虫鸟兽或季节为歌命名,如《蝉歌》、《知了歌》、《三月歌》等。

(二)嘎嘛

称柔声大歌,一般以抒发男女恋爱之情为主要内容,特点是缓慢,柔媚而富感染力。

(三)嘎想

称伦理大歌,是一种劝教戒世为主的大歌歌种,音乐旋律起伏不大,注重歌词内容的表述,多以称颂或讽刺为主,是安定劝抚侗家人的主要伦理手段。

(四)嘎吉

称叙事大歌,多以展开故事情节和人物对话为主要内容,音乐旋律舒缓、低沉而忧伤,以单人领唱,众人集体低音相衬为主要表现方式,歌词一般较长,歌者要有惊人的记忆和丰富的表情。

此外,侗族大歌亦可按性别和年龄分为“男声大歌”、“女声大歌”、“童声大歌”等种类。随着时代的变迁,侗家歌师们为丰富大歌的内容和种类,满足人们文化生活的需求,又创作出许多歌唱新生活、赞美新时代的混声大歌。

三、侗族大歌的艺术风格及其特征

侗族大歌之所以闻名全国,享誉世界,侗族大歌旋律高亢优美动听,有丰富的多声因素,节奏自由,曲式结构有自己的民族特点精干完整,歌词既有文采又富音乐性,具有独特的艺术风格特征。下面从四个方面予以分述。

(一)歌词特征

侗族大歌歌词内容广泛,多采用比兴手法,意蕴深刻。歌词几乎涵盖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多是一些长篇的抒情歌(情歌)或叙事歌,内容严肃不随意,篇幅长,容量大。形式多样,揭示了古代侗族社会生活的面貌,反映了在一定历史时期以内人民的思想感情,弘扬了赞善贬恶的道德品质,表达了追求幸福自由的理想,同时也保留了侗族古代诗歌体文学的特征以及精炼、生动、形象的语言艺术。从文学角度看,侗族大歌的歌词形式是由双音节向单数音节句发展,与汉文古诗歌由四言向五言、七言的发展形式相似,从中体现了侗族文学与汉族文学的密切联系。

(二)曲式结构特征

侗族大歌是侗族民间合唱多声部歌的统称,其结构特征是:节奏不固定,声部多。侗族大歌音乐,属于支声复调音乐范围,节奏一般不固定对等,既有严谨的一面,又有自由发挥的一面。据有关专家研究,三至四个声部的大歌最为常见,个别地方有多至六个声部的多声部曲调。侗族大歌是别具一格的支声复调音乐,一般由领唱、合唱、结尾三部分组成。它分合有致的和声织体与众不同,侗家歌手对这种曲式的解释是:“高声部象树枝岔,不时从主杆上分出去”,这个“主杆”也就指的是低声旋律,因为侗族大歌的合唱规律是低声部系众人齐唱,从侗族大歌这种时分时合的合唱、对唱规律中可以看出,侗族歌手们虽不懂得和声音程之类的专业词汇,源于对生活的主杆与分岔、曲与直、分与合等大自然规律的感悟,侗族大歌的复调思维方式应运而生。由低音声部担任主旋律,又有一部分模拟性的长时间拖着一个固定低音的拖腔声部;高音声部则是支声复调,使主旋律更具有装饰性、更丰富。这种动中富于变化的音乐给人以至纯至美的享受。

(三)调式音调特征

侗族大歌的音组织结构大多建立在五声音阶为基础的羽调式上,它多半用二声部合唱,大小三度的和音是侗族民间合唱风格特征的主体音程,广泛的被采用,常以宫―羽、角―宫、徵―角的结合式出现;其次,纯四度,纯五度的结合也较频繁,由于侗族大歌几乎都是羽调式,所以它的纵向结合多系侗式小主和弦的和音;有时大小六度、大小二度、小七度和声音程的使用也很频繁。突出调式支柱音中低音部和高音支声复调色彩音是侗族大歌歌曲音调的主要特征。

(四)演唱特征

由于侗族大歌的曲调异常复杂,演唱风格上也因地因人而异。

1、根据侗族大歌总是一人独唱高声部、众人合唱低声部的主要特点,侗族大歌有明确的声部区分,声部之间的关系是领唱与合唱的关系。侗族民间称高音声部为 “雄声”( soh seit)或“高音”(soh pangp),称低音声部为“雌声”(soh meix)或“低音”( soh taemk)。为什么用“雄”和“雌”来表示高音和低音呢?民间有这样的解释:公鸡叫,声音又明又亮;母鸡叫,声音又低又平。形象地道出了侗族大歌的声部关系。低音是高音产生的基础,也是歌曲的基本旋律。换言之,高音则是低音的派生部分,永远由一个人或多人轮流独唱。所以,民间歌队一经组成,歌师就要在队员中培养一个至三个固定的领唱,即唱高音的人。领唱的任务是:①领唱“歌头”和每“同”唱词的首句;②在歌曲进行中唱高音声部;③若衬腔部分长大,可二人或三人轮流演唱高音声部,既可以轮流换气,又起到音色对比的作用。除领唱人员之外,其余的人员都唱低音,领唱人员不领唱时也加入低音声部。这样,就形成领唱与众唱相结合的二部合唱,也是侗族大歌的基本形式。

2、除以上介绍之外,在声音大歌演唱时则有所不同,每“同”都有一个比较长的衬腔,唱衬腔时主旋律在高音声部,由唱高音的人员轮流独唱,低音声部用持续低音“6”衬和,旋律优美,多声效果丰富。因此,人们都说声音大歌是侗族民间合唱侗族大歌的精华。

3、侗族大歌在演唱时均无指挥、无伴奏,演员根据自己的声音特点很自然地进入到所要演唱的声部位置,即低声部或高声部,配合默契,天衣无缝,充分地体现出侗族人民自成一体的音乐体系和独具特色的表演天才能力。

以上几点是侗族大歌演唱形式上的主要特征,也是它区别于其他民歌而独具特色的重要标志。

四、结束语

侗族是一个古老、有着优秀文化传统的民族。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里,他们生存、发展,延续至今,因为以前没有独立的文字记载,许多优秀侗族的文学艺术、劳动技术、人生哲学等都只能以“歌”的形式保存下来,都隐含在“歌”里面。音乐是一个民族情感的血脉,也是一种文化意志的灵魂。它是一笔不可估量的民族文化遗产,是全人类的财富。学习侗族歌曲,研究侗族歌曲,能更好地了解这个古老、伟大的民族,从而吸取优秀的民族文化,为祖国的繁荣,为民族的进步,为全人类的科学发展做出贡献。侗族大歌通俗挚朴,优美动人,犹如山间的清泉,永远淙淙流淌,滋养着一代又一代的侗家人。“歌”是组成侗族人民生命的一部分,它的原生性是民族文化本质的体现,是民族音乐文化的根,亦是世界音乐发展史上的活化石。侗族大歌不仅是中华民族音乐文化的瑰宝,也是世界音乐文化的瑰宝,为全人类献出了一份厚礼。

本文就侗族大歌的民俗文化及其艺术特征以及种类、词曲特点进行阐述与分析,以期能更好地传承弘扬侗族人民的音乐文化。

吴浩,张泽忠.侗族歌谣研究[M].广西人民出版社,199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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