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合同管理(精选5篇)

电子商务合同管理范文第1篇

20世纪末叶,电子商务首先在科技领先、经济发达、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国家中展开。最为中国老百姓所熟识的“网上购物”等交易方式,伴随着计算机网络的普及而从国际进入国内。加入WTO,电子商务在我国将步入与国际接轨的快车道。作为合同主管部门的工商行政管理,正面对如何监管电子商务合同的重要课题。电子商务的功能主要有网上广告宣传、网上交易和交易洽谈、网上订购产品及货币支付、电子账户管理、网上商品送货及查询、征求用户意见等管理服务。电子商务合同监管应以电子商务的主要功能为切入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探求电子商务合同监管的有效途径。

一、电子商务合同的签约前监管(也可称为网络环境监管)

电子商务合同签约前阶段主要是买卖信息的网上检索,交易双方都需要对支付问题、交货问题、信用认证问题作充分的考虑和准备。其核心“信息流”是电子商务中目前应用最广泛、最成功的一部分。电子商务合同好比一群百灵鸟,运行的空间如是蓝天白云,青山绿水,百花齐放,结论是百鸟争鸣自不待言。但如果是枪林弹雨,恶树毒草,乌烟瘴气,势必会“千山鸟飞绝”。从法律环境讲,这要求政府尽快修订出台《电子商务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构建起一个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法律体系,以解决电子商务所带来的安全、支付、电子货币、智能犯罪等问题。作为政府职能之一的工商行政管理,应在规范和监管“信息流”方面担当重要角色,为电子商务合同广泛使用建立良好的网络环境。

根据网络案件查处实践和网站抽样巡查,影响电子商务“信息流”的网络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类:

——虚假广告宣传。包括网上经营企业本身、网上所售商品情况所做的虚假宣传和为虚假宣传提供媒体(网络)。

——无照经营。包括未经工商登记注册而在网上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和为无照经营提供网络平台。

——利用网络传销、变相传销。

——合同诈骗。

——利用互联网贩私。

——侵犯消费者权益。在网上经销假冒伪劣商品,侵犯他人注册商标。

——超越经营范围。国家实行许可经营的特殊行业,未经许可而从事经营。

由此,电子商务合同的网络环境监管,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环节:

一是切实加强对电子商务主体资格的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这包括:(1)经营性网站的准入;(2)网络经营公司的准入;(3)网站经营者的准入;(4)网站经营特殊商品和服务的准入。

网上交易、网上广告、电子合同确认、网上拍卖无一例外地涉及网站域名、经济主体准入和身份合法性的确认。“域名”相当于传统经济中企业与商家的名称或字号,身份认证则是网络环境下准入和网络经济主体资格的“营业执照”。电子商务的特殊性决定了域名核准与网络经济主体认证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监管经济主体的名称、准入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建立以国家工商总局为中心的电子商务网站中文名称核准与经济主体资信认证体系已成为监管电子商务合同最为有效的途径。建立以国家工商总局为中心的电子商务“营业执照”认证体系,对从事电子商务的网络经营者和网上经营者发放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并在网上交易过程中认证,以及受理审核证书的年检、变更、注销等,能有效地监管和规范网上“信息流”的真伪,为电子商务合同广泛应用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二是监管电子商务中的商标、广告行为,保护知识产权,净化电子商务合同运作环境。网上商标、网络广告的有效监管,是保证“信息流”真实诚信的重要途径之一。在《电子商务法》和国家工商总局的网上广告、商标监管办法没有出台的情况下,应积极探索运用《广告法》《商标法》监管调整网上广告、商标行为的法理手段。尽快地培养网络监管人才,改善网上监管的技术条件,以适应网络科技发展的要求。

三是监管电子商务交易行为,开展网上信息咨询和网上举报与投诉。这要求工商行政管理诸部门树立“多兵种”协同“作战”意识,利用工商行政管理的整体职能,对整个网络进行多方位监察,建立公平交易秩序。利用电子版营业执照和传统纸质营业执照“扫描上网”相结合进行网络主体资格认证,以规范市场准入行为;将网上巡查与地域巡查紧密结合,以规范市场交易秩序。由于电子商务是在网上交换信息、交易,其要约和承诺过程难于管理。维护网上交易秩序,从目前的管理手段看,应积极进行网上工商法规公告和宣传,通过对违法交易行为的处罚和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入手,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合同应用空间。

二、电子商务合同的签约过程监管

电子商务合同的签约过程即交易谈判和签订合同过程:主要是指买卖双方对所有交易细节在网上进行谈判,交易双方利用电子手段经过认真磋商后,将双方在交易中的权利、义务,所购买商品的种类、数量、价格、交货地点、交货期、付款方式和运输方式、违约和索赔等合同条款全部以电子交易合同的方式作出全面详尽的规定,合同双方利用EDI进行签约,或通过数字签名等方式签订电子贸易合同。但由于电子商务的法律规范相对滞后,有关电子商务市场准入、认证体系、支付结算、交易文体的行为规则以及电子交易中必须涉及到的电子合同、电子税单等的法律效力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以致我国目前电子商务仍处于自发、无序的发展状态。可喜的是,国务院颁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已开电子商务立法先河。通过法律和行政管理调整,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是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基本方向。工商行政管理作为合同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寻求有效的电子商务合同监管手段,应从建立“合同信用认证网络平台”和建立“红盾电子商务合同鉴证网”入手。

(一)建立合同信用认证网络平台。合同主管部门(工商部门)建立一个计算机网站,把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合同信用状况的有关信息传递给公众。社会公众随时查询不涉及国家机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企业登记及其他有关信用的档案信息(如企业、违规受到处罚,资质、资信等信息)。该网站公示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企业自身合同履行、信用遵守等情况。二是社会、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合同信用状况的评价。前者具体反映:(1)企业合同管理是否做到组织、人员、制度“三落实”;(2)企业是否通过IS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3)企业签订合同是否依法;(4)合同订立后是否依法履行;(5)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出现的违约行为。后者具体反映:各级政府部门、各类社会团体颁发、确认的先进企业,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等肯定方面;企业因各种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如抽逃资金、偷漏税款等否定方面。该网站通过与国家工商总局电子营业执照认证中心及各职能部门、司法机关、金融机构和有关中介组织联网形成全国统一的立体资信认证、信用监管、查询系统,为电子商务合同运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和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二)建立红盾电子商务合同鉴证网。对合同开展鉴证工作是法律赋予工商部门的职能之一。开展电子商务合同的网上鉴证也是我国合同鉴证职能的有效延伸。网上交易存在着安全风险,对电子商务合同进行网上鉴证,对交易的款项或货物进行信用提存,是解决电子商务活动中这一风险问题的科学、有效途径。

如何鉴证电子商务合同?最好办法就是对交易双方已签订成立的电子商务合同进行网上鉴证。首先是对交易双方的主体资格进行确定。只要是国内注册的企业,我们工商系统的内部网络完全可以实现对其资信情况的调查。如对方网络不健全,可通过电话咨询等传统方式辅助完成。其次是对合同内容依据有关法律进行审查。再次,监督双方的合同履行情况。

目前,全国工商系统完整和强大的企业信息资源以及不断完善的系统的网络布局已基本具备了成立“红盾电子商务合同鉴证网”的条件。具体办法是:在设区的市开设红盾电子商务合同鉴证网,将该地区的企业录入并制作成网页,通过互联网与全国工商系统网络联网。企业通过点击登陆鉴证网和“合同信用认证网络平台”,可以了解交易对方企业的状况,如果想继续同某企业进行业务洽谈,通过点击该企业的网址,直接同该企业进行谈判。洽谈成功后,需要对签订的电子商务合同鉴证时,可回到企业注册地网站的电子商务鉴证平台进行网上鉴证。红盾电子商务合同鉴证网并可接受双方的委托对电子商务合同进行货款、货物的信用提存或者进行合同监督。

三、电子商务合同签约后的履行监管

电子商务合同签约后的核心是“清算支付,货物承运”,即资金流和物流,最重要的是电子支付环节。这也是电子商务目前还欠成熟的部分。物流与资金流分离的特点,导致了电子商务的风险所在。如消费者在网上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一般都不与经营者以及商品或者服务直接见面,因而其合法权益易受到侵犯。

电子商务合同管理范文第2篇

一、电子商务合同的签约前监管(也可称为网络环境监管)

电子商务合同签约前阶段主要是买卖信息的网上检索,交易双方都需要对支付问题、交货问题、信用认证问题作充分的考虑和准备。其核心“信息流”是电子商务中目前应用最广泛、最成功的一部分。电子商务合同好比一群百灵鸟,运行的空间如是蓝天白云,青山绿水,百花齐放,结论是百鸟争鸣自不待言。但如果是枪林弹雨,恶树毒草,乌烟瘴气,势必会“千山鸟飞绝”。从法律环境讲,这要求政府尽快修订出台《电子商务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构建起一个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法律体系,以解决电子商务所带来的安全、支付、电子货币、智能犯罪等问题。作为政府职能之一的工商行政管理,应在规范和监管“信息流”方面担当重要角色,为电子商务合同广泛使用建立良好的网络环境。

根据网络案件查处实践和网站抽样巡查,影响电子商务“信息流”的网络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类:

——虚假广告宣传。包括网上经营企业本身、网上所售商品情况所做的虚假宣传和为虚假宣传提供媒体(网络)。

——无照经营。包括未经工商登记注册而在网上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和为无照经营提供网络平台。

——利用网络传销、变相传销。

——合同诈骗。

——利用互联网贩私。

——侵犯消费者权益。在网上经销假冒伪劣商品,侵犯他人注册商标。

——超越经营范围。国家实行许可经营的特殊行业,未经许可而从事经营。

由此,电子商务合同的网络环境监管,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环节:

一是切实加强对电子商务主体资格的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这包括:(1)经营性网站的准入;(2)网络经营公司的准入;(3)网站经营者的准入;(4)网站经营特殊商品和服务的准入。

网上交易、网上广告、电子合同确认、网上拍卖无一例外地涉及网站域名、经济主体准入和身份合法性的确认。“域名”相当于传统经济中企业与商家的名称或字号,身份认证则是网络环境下准入和网络经济主体资格的“营业执照”。电子商务的特殊性决定了域名核准与网络经济主体认证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监管经济主体的名称、准入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建立以国家工商总局为中心的电子商务网站中文名称核准与经济主体资信认证体系已成为监管电子商务合同最为有效的途径。建立以国家工商总局为中心的电子商务“营业执照”认证体系,对从事电子商务的网络经营者和网上经营者发放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并在网上交易过程中认证,以及受理审核证书的年检、变更、注销等,能有效地监管和规范网上“信息流”的真伪,为电子商务合同广泛应用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二是监管电子商务中的商标、广告行为,保护知识产权,净化电子商务合同运作环境。网上商标、网络广告的有效监管,是保证“信息流”真实诚信的重要途径之一。在《电子商务法》和国家工商总局的网上广告、商标监管办法没有出台的情况下,应积极探索运用《广告法》《商标法》监管调整网上广告、商标行为的法理手段。尽快地培养网络监管人才,改善网上监管的技术条件,以适应网络科技发展的要求。

三是监管电子商务交易行为,开展网上信息咨询和网上举报与投诉。这要求工商行政管理诸部门树立“多兵种”协同“作战”意识,利用工商行政管理的整体职能,对整个网络进行多方位监察,建立公平交易秩序。利用电子版营业执照和传统纸质营业执照“扫描上网”相结合进行网络主体资格认证,以规范市场准入行为;将网上巡查与地域巡查紧密结合,以规范市场交易秩序。由于电子商务是在网上交换信息、交易,其要约和承诺过程难于管理。维护网上交易秩序,从目前的管理手段看,应积极进行网上工商法规公告和宣传,通过对违法交易行为的处罚和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入手,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合同应用空间。

二、电子商务合同的签约过程监管

电子商务合同的签约过程即交易谈判和签订合同过程:主要是指买卖双方对所有交易细节在网上进行谈判,交易双方利用电子手段经过认真磋商后,将双方在交易中的权利、义务,所购买商品的种类、数量、价格、交货地点、交货期、付款方式和运输方式、违约和索赔等合同条款全部以电子交易合同的方式作出全面详尽的规定 ,合同双方利用EDI进行签约,或通过数字签名等方式签订电子贸易合同。但由于电子商务的法律规范相对滞后,有关电子商务市场准入、认证体系、支付结算、交易文体的行为规则以及电子交易中必须涉及到的电子合同、电子税单等的法律效力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以致我国目前电子商务仍处于自发、无序的发展状态。可喜的是,国务院颁布的《互 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已开电子商务立法先河。通过法律和行政管理调整,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是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基本方向。工商行政管理作为合同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 ,寻求有效的电子商务合同监管手段,应从建立“合同信用认证网络平台”和建立“红盾电子商务合同鉴证网”入手。

(一)建立合同信用认证网络平台。合同主管部门(工商部门)建立一个计算机网站,把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合同信用状况的有关信息传递给公众。社会公众随时查询不涉及国家机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企业登记及其他有关信用的档案信息(如企业、违规受到处罚,资质、资信等信息)。该网站公示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企业自身合同履行、信用遵守等情况。二是社会、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合同信用状况的评价。前者具体反映:(1)企业合同管理是否做到组织、人员、制度“三落实”;(2)企业是否通过IS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3)企业签订合同是否依法;(4)合同订立后是否依法履行;(5)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出现的违约行为。后者具体反映:各级政府部门、各类社会团体颁发、确认的先进企业,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等肯定方面;企业因各种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如抽逃资金、偷漏税款等否定方面。该网站通过与国家工商总局电子营业执照认证中心及各职能部门、司法机关、金融机构和有关中介组织联网形成全国统一的立体资信认证、信用监管、查询系统,为电子商务合同运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和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二)建立红盾电子商务合同鉴证网。对合同开展鉴证工作是法律赋予工商部门的职能之一。开展电子商务合同的网上鉴证也是我国合同鉴证职能的有效延伸。网上交易存在着安全风险,对电子商务合同进行网上鉴证 ,对交易的款项或货物进行信用提存,是解决电子商务活动中这一风险问题的科学、有效途径。

如何鉴证电子商务合同?最好办法就是对交易双方已签订成立的电子商务合同进行网上鉴证。首先是对交易双方的主体资格进行确定。只要是国内注册的企业,我们工商系统的内部网络完全可以实现对其资信情况的调查。如对方网络不健全,可通过 电话咨询等传统方式辅助完成。其次是对合同内容依据有关法律进行审查。再次,监督双方的合同履行情况。

目前,全国工商系统完整和强大的企业信息资源以及不断完善的系统的网络布局已基本具备了成立“红盾电子商务合同鉴证网”的条件。具体办法是:在设区的市开设红盾电子商务合同鉴证网,将该地区的企业录入并制作成网页,通过互联网与全国工商系统网络联网。企业通过点击登陆鉴证网和“合同信用认证网络平台”,可以了解交易对方企业的状况,如果想继续同某企业进行业务洽谈,通过点击该企业的网址,直接同该企业进行谈判。洽谈成功后,需要对签订的电子商务合同鉴证时,可回到企业注册地网站的电子商务鉴证平台进行网上鉴证。红盾电子商务合同鉴证网并可接受双方的委托对电子商务合同进行货款、货物的信用提存或者进行合同监督。

三、电子商务合同签约后的履行监管

电子商务合同签约后的核心是“清算支付,货物承运”,即资金流和物流,最重要的是电子支付环节。这也是电子商务目前还欠成熟的部分。物流与资金流分离的特点,导致了电子商务的风险所在。如消费者在网上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一般都不与经营者以及商品或者服务直接见面,因而其合法权益易受到侵犯。

电子商务合同管理范文第3篇

电子商务的正常运行要求有良好的规则,如果没有一个正常的规范的市场竞争秩序,政策、法规不健全,虚假广告、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电子商务很难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法律环境,实行政策引导,为电子商务所形成的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开辟道路,利用网络和信息技术建立与电子商务的运行环环相扣、紧密相连的监督管理平台,维护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电子商务的发展对工商行政管理的挑战也是革命性的。希望通过本文的探讨,能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改革创新出有效的服务措施和监管方式有所帮助,以便更好地促进电子商务向积极的方面发展。

一、电子商务亟待工商行政管理规范

电子商务是一种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形式,它的公平竞争秩序需要法制化的管理。

(一)电子商务急需确认网上经营者的身份

市场经济首先要划分出交易各方的责、权、利后。才能进行交易,而划分责、权、利的前提就是确定每个参加交易的当事人的身份。作为发达市场经济形式的电子商务,十分强调对网上经营者的身份确认。除此之外,由于电子商务多是在交易双方事先不了解、其间不见面的过程中完成的,也使得准确核实网上经营者的合法身份变得更加重要。当前由于各类相关措施跟不上,对网上经营者的身份确认已经成为制约电子商务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长期监管企业户口,有着完整的企业档案和相应的执法手段,长期以来在有形市场中很好地完成了确认经营者身份的任务。以此为基础,工商部门自然成为帮助电子商务突破确认经营者身份瓶颈的合理人选。

(二)电子商务急需政府机关认定其经营行为的合法性

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的经营范围进行了严格的控制。但是在当前电子商务中这一规则很少被严格地遵守,多数网上经营者都在或多或少回避这一问题。网上经营者这些行为多数不是出于故意破坏经济秩序的目的,它的发生有其合理性的一面。对此,各级政府机关也不约而同地采取了谨慎态度和不轻易表态的“半默许”方针,给网络更多的发展空间。但是,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仅仅靠“半默许”是不够的,长期、普遍存在这样大量的违规行为对各方面都是有害的:投资者、经营者、消费者会因为经营行为的合法性不明确而承担巨大的风险,增加机会成本;电子商务的市场化、法制化的过程也会因此受到制约。同时,政府机关的权威性也受到了负面的影响。目前这一问题亟待解决,而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候选人之一就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三)电子商务急需公平竞争秩序

当前电子商务中许多问题直接出现在了工商部门熟悉的领域,比如对广告的管理、对合同的管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等等,这就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入电子商务后留下了很大的监管空间。同时。由于目前在电子商务中新事物的不断涌现还造成了不少行政管理的空白,工商部门因此还可能拓宽一些监管领域,比如增进网站的透明度、防护网络安全、制定网上各行业自律规则等等。随着电子商务市场化,原有不少行业主管部门必将逐步放宽对企业具体行为的管理,取而代之的将是一些更具普遍意义的行政管理规则,对此,工商部门更是大有可为。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电子商务监管的对策建议

如何趋电子商务的利并避其害,加强引导和监管,还需要多方面共同努力。现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如何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监管提几点对策建议:

(一)加快电子商务工商监管的立法进程

目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入电子商务市场的管理只是刚刚起步,对电子商务市场行为管理的法律法规还是空白。可以说在国内,既没有成形的经验可借鉴,更无相应的法律法规供参考。因此,根据市场发展的形势需要,迅速出台监管电子商务市场的法律法规已经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没有一整套的网上交易办法和监管措施,监督管理只能是形同虚设,市场必然处于混乱状态。一方面要尽快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工商监管的立法体系,制定相应法律和规章,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对网络营销商及平台提供商的资质认证、商品服务等各类信息资源管理以及在线支付、税收、隐私权保护、电子格式合同等各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从而为工商部门全面执法、严格监管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另一方面各级地方政府可以先行制定相关地方性规章,从而促进国家相关监管领域的法制化进程。

(二)严格执行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准入制度

目前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主要有两类: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和采取电子商务交易手段的传统企业。两者都必须严格遵守《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经营许可,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

(三)建立面向电子商务的行政管理体制

成立专门的电子商务监管职能部门。在工商行政管理内部,电子商务监管涉及企业登记、合同、商标、广告等多个部门的职能;而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外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与电信管理部门、信息产业管理部门、 保密管理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等等分工协作,才能实施对电子商务的有效监管。因此,监管电子商务。应当成立专门的职能部门。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设置电子商务监督管理司,在省、市、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置电子商务监管处,市、州设置电子商务监管科。成立专门的电子商务监管职能部门,有利于集中人力、物力加强对电子商务及其法律规范的研究和监管实践,有利于充分利用行政资源提高管理效率,有利于专业管理人才的培养和使用,有利于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与各部门的协调配合,避免管理中的越位和缺位。

(四)建立电子合同备案制度

当传统企业需要建立自己企业的网站时,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登记企业网站和网址,以便工商部门加强对电子合同的监督管理。网上交易行为,无论金额大小都涉及交易协议和合同等问题。通过备案制度,经过签订电子合同双方同意,可以通过注册和获取密码,复制该合同上传至工商部门网站备查。这样一方面有利于签订双方借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力量防止合同欺诈行为和违约行为,提高信任度;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掌握相应信息,开展相应的监督检查提供背景信息,也在一定程度防止网站域名盗用、侵权等行为。同时推行电子合同示范文本,对交易双方签订的电子商务合同进行网上鉴证,交易双方主体可利用工商系统的信息网络实现对其资信情况的调查认证,从而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市场环境,预防电子商务中不平等行为的发生。

电子商务合同管理范文第4篇

关键词:电子商务;工商管理;销售模式;制度法规

1电子商务简介

电子商务定义与特点:电子商务从定义角度来说,是通过网络的硬件和软件设备,进行网络销售的行为。在销售过程中,以电子货币的形式进行支付。通过快递模式,进行物品、商品的传送。而具体的销售模式通常划分为五类。人们最为熟悉的是其中的三类:消费者对消费者模式、企业对企业模式、企业对消费者模式。电子商务的优势在于:首先,全球性特点,通过网络技术覆盖全球。只要有网络的地方就可以进行电子商务行为。其次,直接性特点:企业可以通过电子商务直接与其它企业联系,购买生产原材料。消费者也可以直接从企业中购买产品。大大缩减了销售中间环节。

2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1电子商务发展中制度法规缺失

电子商务是一种新型的,网络模式销售。这种销售模式属于新兴模式。与以往传统的销售模式相比有很大的不同。许多工商管理制度和相关法规,并不适用于电子商务。因此,在销售过程中,一旦出现不规范现象。如贩卖假货、夸大宣传等方式,消费者的权益,收到侵害时,难以通过有效的法律手段和工商管理方法去帮助消费者。这是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一个重要问题。我国陆续出台了一些管理办法,帮助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制度法规缺失的问题。但法规的制定与完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扩大工商管理的管理范围,让工商管理在电子商务中发挥作用,也是解决问题的重要手段。

2.2电子商务发展中权责不明确

在传统销售中,权利与责任划分清晰。销售者有通过销售获取一定利润的权利,也有对所销售产品的质量负责的义务与责任。相反的,消费者也有相应的权利与义务。可电子商务中,权利与责任的认定就混淆不清。当网络销售者的产品出现问题时候,是由销售者负责,还是网站管理者负责。二者责任的大小如何认定。如果网站对销售者的登记信息不足,造成消费者损失无法追回,责任是否由网站全权负责。其实,很多人心中有这样的想法,认为销售者无法找到时候,网站管理者应付全责。但在实际的追责过程中,却常常不是这样。网站管理者会推卸责任,也指出自身要登记并确认信息的正确存在难度。所以,这是阻碍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2.3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不公平竞争现象

保证市场的稳定运行,商家公平竞争,才能让电子商务健康发展。而一些商家为了牟取利益,常常使用低价吸引、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方法,进行不公平竞争。使得消费者和其他商家遭受经济损失。要避免不公平竞争现象的发生,就要发挥工商管理监管机能。以工商管理方式,进行科学治理。让工商管理方式走入网络,拓宽视野,发挥作用。

3电子商务中发挥工商管理作用的建议与举措

3.1建立面向电子商务的行政管理体制

成立专门的电子商务监管职能部门。在工商行政管理内部,电子商务监管涉及企业登记、合同、商标、广告等多个部门的职能;而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外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与电信管理部门、信息产业管理部门、保密管理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等等分工协作,才能实施对电子商务的有效监管。因此,监管电子商务。应当成立专门的职能部门。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设置电子商务监督管理司,在省市、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置电子商务监管处,市、州设置电子商务监管科。成立专门的电子商务监管职能部门,有利于集中人力、物力加强对电子商务及其法律规范的研究和监管实践,有利于充分利用行政资源提高管理效率,有利于专业管理人才的培养和使用,有利于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与各部门的协调配合,避免管理中的越位和缺位。

3.2建立电子合同备案制度

当传统企业需要建立自己企业的网站时,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登记企业网站和网址,以便工商部门加强对电子合同的监督管理。网上交易行为,无论金额大小都涉及交易协议和合同等问题。通过备案制度,经过签订电子合同双方同意,可以通过注册和获取密码,复制该合同上传至工商部门网站备查。这样一方面有利于签订双方借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力量防止合同欺诈行为和违约行为,提高信任度;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掌握相应信息,开展相应的监督检查提供背景信息,也在一定程度防止网站域名盗用、侵权等行为。同时推行电子合同示范文本,对交易双方签订的电子商务合同进行网上鉴证,交易双方主体可利用工商系统的信息网络实现对其资信情况的调查认证,从而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市场环境,预防电子商务中不平等行为的发生。

作者:吴宇轩 单位:东北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

参考文献

[1]藏耀威.新时期工商管理的职能[J].黑龙江科技信息.2023(01)

[2]许恒源.浅论电商企业如何提高工商管理水平[J].商.2023(48)

[3]杨红.工商管理未来发展方向探讨[J].科技展望.2023(03)

[4]领才让加.市场经济背景下我国工商管理的发展情况分析[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23(01)

[5]褚麟虓.工商管理与经济发展的关系[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23(01)

[6]吴倩文.工商管理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探析[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23(01)

电子商务合同管理范文第5篇

一、电子商务对企业竞争优势的影响

1.增强企业成本竞争优势

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是提高竞争力的重要策略,电子商务是企业降低成本的有效途径。电子商务对原有业务流程化繁为简,从而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并减少资金占用。在电子商务平台下,需求信息快速传输,订单数据能够及时反馈,企业能更有效地根据订单安排生产,降低了生产的盲目性,从而减少商品库存量,降低库存成本。电子商务交易方式能减少销售环节,既降低了流通费用,又提高了销售利润率。另外,电子商务还能有效降低管理成本。企业利用网络可以降低相关库存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人工费用、交通费用和通讯费用等支出。

2.实现管理模式流程再造

电子商务的基础是信息化和网络化,它要求企业管理实现由内向外的扩张。电子商务企业把内部资源的管理纳入到整个供应链管理体系之中,在企业原本泾渭分明的内外资源流之间搭建通畅的电子商务平台,以网络为基础,把ERP系统、前端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和后端供应链系统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以订单流带动物流、资金流,实施流程再造,建立适应市场竞争要求的供应链。同时,电子商务模式使管理信息可以通过网络迅速传递到每个部门和责任人员,实现信息传递的扁平化,减少了中间管理人员的数量,促使企业组织结构向扁平化方向发展。

3.增强差异化竞争优势

借助电子商务的应用,企业与客户之间产生一种互动的关系,这将极大地改善客户服务质量。一方面,全球各地的客户按照自己的需求向企业提出要求,而企业则利用互联网根据不同客户的需要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另一方面,企业可以及时了解顾客需求,通过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对客户的要求进行有效的管理,改进产品和服务质量。企业可与下游的分销商进行更好的沟通,准确把握客户需求,满足客户对产品的定制化需要,同时为客户提供钢铁材料应用技术解决方案,进行市场细分并提供个性化服务,从而增强自身差异化竞争优势。

4.扩大市场营销半径

电子商务拓宽了产品的生长范围,为产品的销售提供了更为广阔的渠道。企业通过电子商务进行交易不受地域和时间限制,可24小时随时随地提供全球性营销服务。遍布全球的互联网为企业实现低成本跨国营销创造了优越的技术条件,产品信息和品牌形象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在最大的范围内得以传播,这有利于提高企业的销售业绩、美誉度和品牌忠诚度。

二、电子商务在钢铁领域中的发展

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我国电子商务整体环境不断得到改善,基础条件日趋成熟,步入了快速发展的新阶段。

2023年我国实现低成本跨国营销的电子商务企业数量已达2.5万家。其中,B2B电子商务服务企业达9200家,同比增长21.3%。B2C、C2C与其他非主流模式企业数量已达1.58万家,同比增长58.6%。2023年,我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达4.5万亿元,同比增长22%,其中B2B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3.8万亿元,同比增长15.8%,比2007年增长72.7%。整体保持快速稳定的发展态势。

越来越多的钢铁企业意识到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兴生产力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纷纷投入大量财力、物力,建设企业级电子商务网站,加快向现代流通业转型的步伐。如宝钢已初步建立起支撑钢铁主业的电子销售、电子采购、电子交易、基础服务和数据服务等5大平台,应用模式日臻完善,内外部和上下游之间协同发展;武钢将电子商务与企业ERP系统整合,使用户在网上能够直接了解到合同执行情况;莱钢将物流园区建设与电子信息平台相结合,以信息科技提升物流配送管理;通钢网航电子商务平台开拓网上招标采购;广钢利用广钢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对外交易业务和集团集中采购以及销售业务。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2001年起就联合宝钢、鞍钢、武钢等12家特大型钢铁企业组建了电子商务公司,搭建了电子商务网站,并逐渐开展了网上采购、网上招标、网上议价、交易信息服务等业务。这种模式主要是由企业自身主导建设电子商务平台,它有助于提升企业的采购和销售业务状况,更有助于优化上下游供应链。

另一种模式是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钢铁企业可以通过第三方平台了解市场的发展现状,分析研究市场规律,并实现上下游产业链间的信息交流与共享。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现阶段主要有3种类型:一种是以资讯为主的内容型第一代电子商务网站,网站的主要特点是信息的自我呈现;第二种是以网络营销为核心的互动型第二代电子商务网站,网站注重人机界面的友好及访问者之间、访问者与客服之间信息的、交流和互动,如我的钢铁、钢之家等网站;第三种是以电子交易为核心的交易型网站,如欧浦钢网、中金钢铁电子交易中心等。

电子商务在钢铁领域中的发展,无论是量上还是质上都有巨大飞跃,但仍需看到,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有很多方面不够完善,电子商务的发展面临着很多突出问题。譬如我国钢铁企业信息化发展不均衡,普及应用水平有待提高;钢铁行业电子商务复合型人才资源匮乏,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求;相关的外部体系建设,如电子认证、在线支付、现代物流、信用、安全防护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等不能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需要;电子商务在钢铁企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营效率等方面的促进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等。

三、开展电子商务的策略

1.培养电子商务复合型人才

电子商务是信息现代化和商务相结合的商务活动,需要的是同时具备既有企业管理策划的理论与经验又具有相应网络技术的复合型人才。教育产业要积极探索电子商务人才的产学结合模式,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最新发展需要,既懂经济管理理论,又掌握现代信息技术理论与工具,能在行业和企业中从事电子商务相关理论研究、电子商务工具开发以及企业电子商务规划、实施与管理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高级人才。企业应有计划地建立电子商务储备人才库,量身定做培训计划,重点培养提高各项素质,加强动态考核评估管理,定期盘点人力资源配置状况,及时补充储备人员队伍,使储备人才的数量保持动态均衡,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智力保障。

2.分阶段推进实施电子商务

对企业而言,在实施电子商务的过程中,既要克服停滞不前的思想,又要避免不切实际地盲目投资,追求“一步到位”的做法,应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由点到面、由浅入深地推动电子商务的开展。钢铁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发展阶段、实力和规划目标,结合产品特点和市场竞争态势,循序渐进地建立以电子商务为核心的新管理模式。从建立企业资源计划,通过业务流程的集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上升为供应链上的合作,从而实现企业间的合作,最终通过电子商业社区中的协作创造价值。

3.构建协同型电子商务模式

随着电子商务模式的逐渐清晰和成熟,电子商务的协同趋势就越发显现出来。首先,企业内部需要协同管理。企业内部在完备电子化的基础上,应实现网上采购、销售、考勤、预算、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协同管理。其次,企业与供应链需要协同管理。即从原料到最终消费者之间的所有环节的协同应用,包括企业与供应商、配送中心和零售商的协同。最后是企业与社会相关部门之间的协同。电子商务还涉及到社会上的很多部门和机构,如支付手段的解决需要银行业的介入,网上税收的实现需要政府的参与等。通过协同管理软件的有序管控,将更加清晰明确外部流程,做到内外协作。见图1。

4.引入数据仓库等智能技术

目前电子商务领域的各种技术与方案主要围绕如何更好地进行网上交易,而忽视了如何更全面地分析客户行为、更有效地与客户进行沟通并提供服务,如何通过数据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服务。钢铁企业在实施信息化的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生产、技术、销售、设备、能源等方面的数据,如何充分利用好这些数据,全面支持企业各个层面的经营决策,是企业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钢铁企业通过实施数据仓库等智能技术,实现从数据库到数据仓库和商务智能的转变,能有效地解决企业信息化在决策支持和生产经营方面的问题,通过对原始数据进行科学地整理挖掘,运用计算模型和工具进行统计分析,从而有效地支持企业的管理和决策,进一步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5.建设良好的外部支撑环境

应进一步加强外部支撑体系建设,营造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环境。尽快建立起安全、可靠、先进的计算机信用网络平台,积极推行网上企业信用查询,强化网上企业信誉;积极发展现代物流系统,鼓励钢铁企业多渠道筹集资金,因地制宜,加快建设企业物流网络体系,引进国外先进物流技术和装备,开展各种形式的合资合作,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大力发展各类电子支付和结算工具,大力推进网上银行业务;加快制定电子交易、信用、支付、安全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为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制保障;结合钢铁行业特点,加快制定钢铁企业在网上开展相关业务的管理办法,并在实践中加以完善;建设基于电子商务的第三方钢铁服务平台,有关部门应协调多方面力量,对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从而带动行业的整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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