钥匙管理制度

钥匙管理制度

  钥匙管理制度(一)

  一、目的

  规范项目钥匙管理工作,确保钥匙的清晰、完整。

  二、业务范围

  业主委托钥匙、返修钥匙的管理(入住及日常管理阶段)。

  三、职责

  1、管理处经理负责监督客服组钥匙日常使用和管理情况。

  2、客服负责人负责业主长期存放钥匙的监督及日常管理。

  3、钥匙管理员负责业主委托管理钥匙、空置房钥匙(未售房屋及未办理入住)及返修钥匙的保管及日常管理。

  四、工作程序

  (一)、业主委托长期保管的钥匙

  1、业主委托物业长期保管其房间钥匙以备出租或应急之时用时,应由物业客服组前台负责核对确认后进行保管,客服组应设立专门地点存放业主委托物业存放的钥匙(专人保管),同时登记《业主钥匙寄存登记表》。

  2、业主因某种原因需更换门锁,应及时将新更换的门锁钥匙送至物业保存,原钥匙业主领回。未及时送至备用钥匙至物业的一切责任由业主承担,客服组前台必须催促业主及时送备用钥匙。

  3、如果有特殊情况需动用业主的寄存钥匙,需经客服负责人或物业经理批准并及时与业主取得联系,说明情况。在《业主日接待表》上登记,同时登记《业主钥匙寄存登记表》,使用完毕后及时送回客服组存放。业主寄存钥匙的管理原则是“谁管理、谁负责”,钥匙保管人必须跟踪整个钥匙借出管理过程和填写《业主钥匙寄存登记表》,并负责钥匙回收,同时必须将业主钥匙借出的详细情况,完整填写在《业主日接待表》上。

  4、非业主本人领取钥匙时,需凭身份证或者业主委托书领取钥匙,客服前台需保留领取人身份证或者业主委托书,然后与业主取得联系,说明情况经其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并在《业主日接待表》上登记问询时间。

  5、借出钥匙数量、楼、栋、房号必须与收回的数量、楼、栋、号相一致,若发现借出与收回不符或造成钥匙丢失,钥匙管理员有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钥匙管理员每天下班前必须对钥匙进行一次清点,如发现问题及时向负责人报告。

  7、当接到钥匙丢失或者钥匙损坏的报告时,客服负责人应马上请示物业经理,然后与业主取得联系,征得同意后,采取补办钥匙或者更换锁芯等措施。并在解决过程中采用防护措施,确保业主房屋的安全。丢失或者损坏的处理必须在当天处理完毕,并在《业主日接待表》上登记。

  8、如客服负责人或者钥匙管理员休假期间,需将业主寄存钥匙管理移交给专人管理,钥匙管理人应履行客服负责人和钥匙管理员的相应职责。

  (二)、返修钥匙管理

  1、施工返修单位借用钥匙时,必须向钥匙管理员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方能办理借用手续。

  2、借出的钥匙必须在当天下班之前收回,如的确不能收回,钥匙管理员应将原因报告给客服负责人,并跟进钥匙使用的整个过程直至钥匙收回。

  3、借出钥匙的`数量、楼、栋、房号必须与收回的一致。如发现钥匙借出与收回不符或造成钥匙丢失,将追究钥匙发放人的责任。

  4、如发生钥匙丢失,应及时上报至客服负责人。

  5、当接到钥匙丢失或者钥匙损坏的报告时,客服负责人应马上请示物业经理,然后与业主取得联系,征得同意后,采取补办钥匙或者更换锁芯等措施。并在解决过程中采用防护措施,确保业主房屋的安全。丢失或者损坏的处理必须在当天处理完毕,并在《业主日接待表》上登记。

  (三)注意事项

  1、非业主本人需借用钥匙时,必须经该业主同意并押下身份证方可发放,否则一律不外借。

  2、非本公司中介借用钥匙看房,必须出示业主委托书,并交付贰百元人民币的押金和拾元看房费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3、如遇突发事件,须与该业主取得联系确认。进入房屋必须有两人以上,并做好记录工作。

  4、对所有寄存钥匙必须从严管理,做到谁借出谁负责的岗位职责。

  5、所有钥匙应建立电子档,做到实时更新。

  6、入住阶段,如返修钥匙使用情况较多,务必将使用情况填写清楚。如业主将返修钥匙领走必须在《业主钥匙寄存登记表》上签字。

  钥匙管理制度(二)

  为保证办公场所物品的安全及整洁,特制定本管理规定,希望各位员工能自觉遵守:

  一、公司钥匙(主要包括公司大门、各部门、仓库、车间等钥匙)由办公室统筹管理、发放、复制;钥匙的领用需登记签名;

  二、以上钥匙不得任意复制或借予他人使用,否则负全部责任;

  三、如因公需使用钥匙,得到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借用,用完后须立即归还,钥匙使用期间如出现异常情况,所受损失将由使用人负责;

  四、钥匙保管人应遵守下列条件,否则所受损失由保管人负担责任,并视情节轻重论处或依法查办:

  1、离职时应将钥匙缴交办公室负责人;

  2、钥匙遗失时,应立即向管理单位报失,如因遗失钥匙而需换锁,则由本人负责;

  3、非经管理部门同意,不得任意复制;

  4、不得任意借予他人使用。

  五、办公场所的桌、抽屉等钥匙由办公室统一保管,个人办公桌及抽屉钥匙由本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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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钥匙管理制度(三)

  为了使公司管理更为规范、合理,保证公司日常运转,以及紧急情况下的钥匙使用,特制订以下规定:

  一、纳入公司统一管理范围的钥匙有:各通道门钥匙、仓库钥匙、办公室钥匙、工作间钥匙及其它钥匙。

  二、因防范需要,上述钥匙均备用一套,按部门分类,集中存放于统一的钥匙柜中,以备急用。每只钥匙柜上均配有两把锁,必须由值班经理和安全员各执一把,各开一锁,方能取用钥匙;酒店专用钥匙柜放于安全值班室里。

  三、各部门因工作之需领用钥匙时,必须先通知值班经理,并随值班经理到总台收银处领用。在值班经理监督下进行领取、使用、归还,并办理好登记手续。钥匙使用完毕后,应立即交还总台收银并销号,取用登记应注明领和还的确切时间备查。

  四、公司特设兼职钥匙专管员一名,指定安全员负责做好酒店各处钥匙的收集、整理、编号、存放等动态管理工作,定期检查钥匙保管及领用情况。各部门分别指定钥匙保管人,负责部门钥匙的配备、保管和更换,并及时与公司钥匙专管员联系,配合做好备用钥匙的调整。

  五、公司任何部位因工作需要加锁、换锁或配置钥匙时,必须及时将备用钥匙交钥匙专管员备案,以便在公司总钥匙柜中及时调整。

  六、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私自配制钥匙。

  七、其它钥匙(磁卡门钥匙、柜门钥匙、抽屉钥匙、消毒间钥匙等)由部门自行保管,领用手续由部门自行制定,但必须有利于工作和应急之用,做到有求必应确保安全;根据工作、工种需要分配到个人的钥匙,责任要落实到人。

  八、凡使用钥匙的员工,应对钥匙妥善保管,严防被盗,不得带出酒店,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如发现丢失或被盗,应立即报告部门领导和安全员。因保管不当造成丢失、仿制、被盗而酿成的不良后果将由责任人和相关部门承当责任。

  九、因工作需要调离或辞职的员工,如持有酒店钥匙必须交还原部门。若有违者停办一切调动、离职手续,由此造成不良后果的或损失的将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

  十、各部门上班正常领取钥匙都在总台收银处,由专人领取部门所有岗位钥匙,下班后及时归还,并做好领用签收、签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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