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伊斯兰法的“五功”

一、伊斯兰法的概念

一直以来,学界对于伊斯兰法的概念,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应该从广义上理解伊斯兰法─泛指中世纪阿拉伯国家及其后一切信奉伊斯兰教的国家和地区以《古兰经》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制度,另一种则认为应该从狭义上理解伊斯兰法,即指“伊斯兰教法”的简称,即中世纪阿拉伯以《古兰经》为基础,以“沙里阿”为核心,与宗教教规有密切联系的法律制度的总称。本文所谈到的伊斯兰法都指狭义的伊斯兰法。①

二、“五功”的由来

伊斯兰教创始人穆罕默德于公元610年斋月,宣称奉到安拉“瓦哈伊”(启示,《古兰经》)奉命为圣,开始了伊斯兰教的传播。随着《古兰经》的降世,以义务体系为主的伊斯兰法便应运而生,既然伊斯兰法主要是一个规定教徒义务的教法,可想其内容大多就是对穆斯林义务的规定。据《伊斯兰法》记载:“为了从心灵和行动上证明对真主的信赖,每个穆斯林都必须严格恪守五功”,即每个穆斯林除了思想上的信仰之外,还必须以实际行动以表对安拉的敬畏,故这些行动和行为都是每一个穆斯林应尽的义务,由于这些义务内容共涉及五个方面,故称为五项基本义务或五项基本功课,通称为“五功”。

三、“五功”的内涵

我们知道五功是穆斯林的五项基本义务,那么这五项基本功课都包括哪些那些呢,即念功、拜功、斋功、课功和朝功,我国穆斯林将它简称为“念、礼、斋、课、朝”。②

(一)念功―念清真言以表对真主“安拉”的信仰

念功是每个穆斯林信仰的表白,即念清真言,亦称为表白。表白在阿拉波语中读作“舍哈德”,原意为“作证”。意思就是说伊斯兰教信教徒穆斯林庄重、严肃地用阿拉伯语念作证词“我作证,除安拉外,别无神灵;我作证,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中国的穆斯林将其称之为“请真言”并将其概括为16字,即“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安拉使者”。

穆斯林在重大的宗教活动中都需念诵这段经文,以证明对真主的信仰和对“先知”的崇敬,所以,此语是穆斯林念诵频率最高的诵词,也是伊斯兰教基本信条的核心内容。除念诵请真言之外,伊斯兰教并没有什么像其他教派那样严格繁琐的入门式,所以对于想要加入伊斯兰教的教徒只要当众念诵请真言,便可立即皈依成为一名穆斯林,法律也承认他信仰了伊斯兰教,有权享受穆斯林应得的权利,也要履行穆斯林应得的义务。

(二)拜功―伊斯兰法规定的穆斯林做功时必须完成的整套动作

拜功即礼拜,阿拉伯语称“撒拉特”,原意为“祷告”、“祈祷”、“赞颂”,伊斯兰教不但要求穆斯林从信仰上崇拜安拉,而且还要以实际行动拜敬安拉,即礼拜安拉。由于《古兰经》圣训一再强调穆斯林应当“谨守拜功”。所以在穆斯林看来,礼拜是他们表达自己因安拉赐予生命而感恩和赞美之情的最佳方式。

此外,“伊斯兰教认为最敬之礼在于拜,身不清不拜,服不洁不拜,地不净不拜,向不端不拜”,拜功也是伊斯兰教的支柱,是穆民和“卡菲尔”的分界线,否认拜功的人是不信道者,同时也是“两世吉庆”的保证,因此拜功也用来教化不知道拜为何物的人,并勒令那些放弃拜功的人悔改。

拜功是伊斯兰教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据《古兰经》规定每日礼拜三次,根据伊斯兰法,除个别时间外,穆斯林在任何时候礼拜都是受到安拉的嘉许的,但是自从穆罕默德每日礼拜五次之后,人们仿效先知,每天礼拜五次,即每天五次于固定时间的被称为“主命拜”的礼拜是必须履行的:拂晓时礼一次,叫晨礼(阿语“法吉尔”);中午太阳稍偏西时礼一次,叫晌礼(祖赫尔);下午日落前礼一次,叫脯礼(阿苏尔);日落黄昏时礼一次,叫昏礼(卖厄里卜);夜晚睡觉前礼一次,叫霄礼(阿沙),五拜最好能到清真寺集体进行,如无条件,在家独礼亦可,每周五必行“聚拜”(亦称“主麻拜”),也就是让穆斯林到清真寺行集体礼(由于宗教对于维护统治者的权威起着重要作用,所以日常生活中统治者也注意利用宗教来加强对人民的控制,故清真寺不仅是行“聚礼”之所在,而且也逐渐演变为政治集会地和司法裁判处)。

每年在开斋节③和宰牲节④期间穆斯林也必须行举行“聚礼”,行礼前参拜者必须沐身洁衣,面朝麦加,由一人领拜,众人相随,用阿拉伯语念诵请真言,并依次完成鞠躬、跪拜等规定的动作。鞠躬是对安拉赐予生命的感恩和赞美,跪下额头触地则以示人面对神的微不足道,跪拜时一般取婴儿姿态,也预示着穆斯林随时准备好再生的谦卑姿态。此外,对某些情况,例如丧葬、日食、月食等、法律也规定了不同的礼拜仪式。

(三)斋功―即穆斯林通过斋戒检行节欲、忏悔罪过,以示对安拉的敬畏

斋功即斋戒,阿拉伯语“索姆”,原意为戒食色,禁嗜欲,中国穆斯林称之为“封斋”、“闭斋”,斋戒是伊斯兰法的一项主命。《古兰经》圣训规定“凡成年男女穆斯林在斋月(即“莱买丹月”伊斯兰日历为9月,伊斯兰教认为该月是颁降神启之月,是一年中最吉祥最高贵的月份)必须封斋”,即每日自黎明至黄昏(即太阳出来一个半小时到太阳下落为限),禁绝一切饮食、房事或其他嬉狎非礼行为。据传是因为先知穆罕默德曾于该月在哈兰洞中进行静坐修炼。伊斯兰教通过斋戒教导广大穆斯林要进行自我约束,要检行节欲,诚心静意,赎罪悔过,体贫恤弱,也以此来表示对造物主的信赖及对安拉的敬畏。斋月结束之后的第二天即为开斋节(我国新疆地区称之为“肉孜节”),乃为穆斯林的重大节日。根据伊斯兰法的规定,举凡身患疾病者,长途旅行者,年老体虚者,妇女行经、生产、哺乳者可以免除斋戒,但须根据各自的情况缓行补斋或以施舍来补赎。 伊斯兰法要求斋戒者必须谨言慎行、自我克制、身心洁净、诚心立意,通过每年一次的斋戒到达制欲检行、磨炼意志、惩赎己过、悔过自新、体念贫弱,以示对安拉之敬畏。

(四)课功―指穆斯林通过缴纳天课是自己的财产更加干净、纯洁

课功亦称天课,又称“济贫税”,是一种施舍,这是奉“主命”所为,不同于所征税款,也不是随意的捐助,阿拉伯语“则卡提”的意译。原意为“纯洁”、“净化”,即指穆斯林通过向教主缴纳天课,使自己的财产更加洁净,并可以带来吉祥和善果。《古兰经》指出:“你要从他们的财产中征收赈款,你借赈款使他们干净,并使他们纯洁”。此外,经训还在很多地方把天课和礼拜相提并论,以示其重要性,并示意穆斯林要“谨守拜功,完纳天课”。所以,按伊斯兰法规定,穆斯林的财产除去日常的消费开支、必要的购置和必须偿还的贷款之外,剩余的财产超过一定限额时,应按2.5%比例缴纳天课。该项制度初为富人向穷人的自愿施舍,旨在限制富人聚敛财富,以缓和贫富悬殊造成的社会不安。

后来,为了发展宗教和公共慈善事业,首任哈里发阿布?伯克尔宣布将原来的自愿施舍性质的“天课”制度改为强制性执行的税收制度并对于应缴天课的比率、天课的物品、天课实施的范围、天课接受者的条件及施舍天课的原则意义等都做了详细说明。另外,天课由最初自愿缴纳以劫富济贫发展到到后来由法律保障、强制缴纳以保障公共慈善事业,这一转变表明其对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故《古兰经》经训还把“完纳天课”和“谨守拜功”等量齐观,以示其重要性。所以,有学者就认为:“与其说天课是一种税收,不如说是一种法定义务、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更为确切。

可见,天课一词不仅包括慈善、赈济、布施、赋税、正式的税收、自愿的捐赠等意义,而且把人类道德上、精神上、政治上、人道上和社会上的动机与安拉的旨谕融合成为了一个综合体。

(五)朝功―即朝觐圣地

一年一度的朝觐期间,众多来自世界各地的、不同肤色、不同人种、不同语言、不同身份的穆斯林,汇聚麦加“克尔白圣殿”,他们还要绕行“天房”(中国穆斯林对“克尔白圣殿”的别称)中的“黑石”七次,每绕行一次便要吻它一次。《古兰经》有说:“众人啊!我确已从一男一女创造你们,我是你们成为许多民族和宗教,以便你们相互认识,在真主看来,你们中最尊贵者,是你们中最敬畏者”。⑥由此推论,朝课的主要目的是表达敬畏和感激,故穆斯林就通过朝觐来表达对真主敬畏之情。

四、“五功的意义

伊斯兰教通过“五功”把穆斯林的内心信念和外部行为的规范融为一体、有机结合,以深化他们的信仰,净化他们的心灵,完善他们的人格,统一他们的意识,规范他们的思想,从而使他们的信念建立在共同的宗教信仰的基础之上,最后,不仅树立了伊斯兰教在人们心中的权威,也对处于分裂状态的各部落组合为一个统一的国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故五项基本业务也被穆斯林称为伊斯兰信仰的“五大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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