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意见的格式及范文
有关意见的格式及范文
意见的本意是人们对事物所产生的看法或想法。意见是上级领导机关对下级机关部署工作,指导下级机关工作活动的原则、步骤和方法的一种文体。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意见的格式及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意见的格式
意见是上级领导机关对下级机关部署工作,指导下级机关工作活动的原则、步骤和方法的一种文体。意见的指导性很强,有时是针对当时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发布的,有时是针对局部性的问题而发布的,意见往往在特定的时间内发生效力。
意见的格式包括:
(1)标题。标题必须把发文机关、事由、文种写清楚。
(2)发文时间。一般以定稿时间为准。
(3)正文。
(二)意见的写作范文
××公司关于发展服务业的意见
×发[19××]××号
随着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推行,我公司的生产、加工业有了很大发展,工业产值和利润都比上年同期水平有所提高,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这是我公司发展的'重要优势之一。但是,由于长期以来人们对服务业的认识不足,一些基层单位在调整产业结构时,甚至任意砍掉服务业,致使公司内部职工需办的事情无人去办,服务网点少、面窄,大量的待业青年得不到安置,公司的压力很大。为了迅速改变这种局面,拓展就业门路,发挥服务业在我公司的重要作用,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确立发展服务业的指导方针,积极发展集体服务业,鼓励和支持待业青年开办个体服务业。
二、搞好网点建设,鼓励优质服务,实行价格统一管理,反对和禁止违法违章经营。
三、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国家统一纳税,不搞统负盈亏,推行责、权、利相结合的经营承包责任制。
四、公司将加强对服务业的领导和管理,加快人才培养,提高服务质量。
上述各条请各基层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组织实施,并将实施情况及时上报总公司。
一九××年×月×日
补充:意见的写作格式
“意见”是对重大问题提见解,对重要事项提出解决办法,或上级机关对重要问题、重要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时使用的公文文种。
“意见”作为公文的文种的时间并不长。20世纪70年代以前行文中以“意见”作为文种还不多见。到了80年,尽管国家有关公文处理的规定中没有这个文种,但在机关工作实践中,根据实际需要,”意见”已作为不规范公文文种逐步被人们接受;不过使用中往往用通知的形式印发:事物总是在不断发展的,没有一成不变的真理。实践中,有些内容的公文,再三斟酌,反复琢磨,只有用”言见”才合适。如《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完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用“决定”不行,用“通知”不妥,只有用“意见”最合适。从这个意义上讲,是实践创造文种。1993年国务院法制局会同国办秘书局召开修订1987年版的《办法》研讨会时,不少与会者根据机关实际行文中“意见”使用已经较为普遍这一现实。曾建议将“意见”增列入《办法》中的正式文种。同年11月国办印发修订的《办法》,“意见”未被列入正式文种。此后,1996年中办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意见”终于列为正式文种。2000年8月国务院再次对1993年的《办法》修订时,取消了长期不使用的“指示”,增加“意见”作为正式文种。这样,“意见”被《条例》和《办法》共同列为正式文种,成为通用规范性公文。
格式与写作特点
1.意见可以是下行文,可以是上行文,也可以是平行文。意见的这一特点是其他文砷不具备巨? 意见列人规范性公文文种。佳实吁二‘仨二苎文乏熏习更勺灵活、广泛:如《中共中去垣牛三关子实行干部考核制度的意见》,既可以作为建议性意见向上级机关报文,又可以作为指导性、指示性的意见下发。当然,在行文内容侧重点上将有较大的区别。
2.意见在行文格式上也具有较大的灵活性或者称之为不确定性。即意见可以抬头,也可以不抬头。可以直接行文,也可以要求上一级机关批转。成文时间、落款可以放在文尾,也可放在标题之下。这种行文格式上的特点也是其他文种所没有的。实践中直接上行文、直接下行文应抬头,成文时间、落款应在文尾。印发或批转的意见成文时间和单位往往放在标题之下。
3.意见作为下行文,一般是上级机关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工作提出指导性、指示性的意见。对重要工作部署作出安排。这类文稿在文字表述上一般是就某重大问题有感而发,有情况、有问题、有分析,还有指导性意见。因之,情况应真实、准确、简明、扼要;对存在问题的表述应一语中的的,抓住要害,删繁就简,不必列举事例;分析应上升到理性,不可就事论事,而且应条理,针对性强;指导性意见应有一定理论高度。提出解决办法的措施要切实可行,不可提出过多过高的要求,操作性尽可能贴近实际情况;下行文指导性。一定要防止头重脚轻。情况、问题、分析要简明,把重点放在指导性意见上。不可只提出问题,而没有解决办法和措施,这是意见自大败笔。
4.意见作上行文,一般应是下级机关对重大问题提工的见解、解决问题的办法作为建议请求上级机关批转、转发。在文字表述上更应把重点放在解决问题的办法、考施上。另外,应当特别注意,凡是本部门职权能解决、能办到的事项,似不必在意见中出现。要体现部门负责的原则。只要本部门能做到的办法、措施,就无必要再向上级建议。只有自身无法解决,本部门、单位的工作涉及其他部门,超出自己职权范围的事项,才在意见中表达清楚,争取上级机关认同,以上级机关名义批准、同意、批转、转发,达到促进工作的目的。意见作为上行文,在文头部分应标注签发人姓名,在文尾应加一句“以上意见如无不妥,建议批转各地各部门执行”的字样,以便作办件运转。
5.实施意见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公文文体。实施意见都是下行文。一般是为贯彻上级机关颁布、下发、施行的重要法律、法规、规章和重大政策而行文。在2000年的矛《办法》实施前,这类实施意见在行政机关一般以通知刁名义印发。党委机关几年前即直接行文。实施意见不同于其他作为下行文的意见的特点在于,主题明确,就是围绕上级机关制定的某一重大问题、重大政策,结合本地本单位情况提出的贯彻意见,具体的解决办法。与其他下行文的意见相比,情况部分要求更简略,甚至不要情况,开门见山,开头即“根据上级某某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行文中可将上级来文精神穿插其中。重点做好上级文件精神与本地本单位实际结合的文章。如某项重大工作部署,指导思想、任务、目标、措施、政策等,都要体现与单位情况结合,切忌照抄照搬。
6.意见作为平行文:在适用范围上一般系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部门己三事不。甲互之间表达自己对某一问题的意见、见解—如跨流域河流;·亏染治理。省际、市际、县际边界勘界事项等等:过去使用“函”,相互之间的关于某某问题意见的“函”。新的《办法》实行后,即可以使用意见。如《X X省人民政府关于某某河边界走向的意见》、《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X X河流域污染治理的处理意见》。这类意见一是提出见解,带有商榷的意思;二是提出解决的办法,带有建议的性质。使用“意见”作文种就比“函”更加灵活。
7.意见的行文格式,目前还没有规范的统一要求。常见的有四种:一是上下行文均抬头,有受文单位。上行文作为建议报上一级机关,抬头直书直接上级机关名称:下行文下发指导性意见,与通知一样,受文单位为听属下一级机关、单位。凡抬头的“意见”,行文中落款一骰应放在文尾。与其他上下行文同。二是意见不抬头。与公报、公告同。一般应将制发机关、制发时间敦在标题之下。也有的把落款时间放在文尾。由于“意见”内容一般涉及重大事项、重大政策,制发机关、时间放在标题之下,一目了然,以示庄重。三是批转、转发意见。行文形式上是通知,内容是意见。被批转、转发的意见以上两种情况都有。一般来说应采取抬头的形式,如部门要求党委、政府批转的意见,应有抬头,即意见呈报机关。且在文尾有以上意见如无不妥,建议批转各地各部门执行”字样,呈报机关、时间在文尾。少数情况也有意见不抬头,制发机关在意见标题之下,文尾没有请求批转的字样。四是印发本机关的工作意见、实施意见。这种文体行政机关在新《办法》实施前比较普遍,即使在党委系统也较常见。主要原因是有些意见中不便表述的内容,在印发通知的导语中表达。应当说在在意见作为通用的正式文种后,印发意见这种情况应逐步被直接发意见所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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