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提费用会计分录怎么做
预提费用会计分录怎么做
预提费用就是企业还没支付,但应该要支付的,要记入负债。相关的会计分录怎么做?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预提费用会计分录,希望对你有帮助。
预提费用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预提XX费用
新会计准则,已取消了预提费用科目的使用。现行预提费用可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
发票到了,先用红字凭证冲回原预提费用凭证,再重新按发票金额做张凭证即可。
预提费用概念辨析
概念
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概念
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 支出,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和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摊销、预付财产保险费、预付经营租赁固定资产租金、预付报刊订阅费、待摊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购买印花税票,国债和一次缴纳税额较多且需要分月摊销的税金等。
待摊费用的特点是支付在前,受益、摊销在后。
预提费用是指企业从成本费用中 预先列支但尚未实际支付的各项费用,如银行借款的利息费用、预提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租金和保险费等。
两者的联系
(一)账户设置的目的相同:两者都属于跨期摊提类账户,此类账户的设置目的是按权责发生制原则,严格划分费用的受益期间,正确计算各个会计期间的成本和盈亏,换句话说就是“谁受益,谁负担费用”。
(二)账户的用途和结构相同:两者是用来核算和监督应由若干个会计期间共同负担的费用,并将这些费用摊配到各个会计期间的账户。借方登记费用的实际支出额或发生额,贷方登记应由各个会计期间负担的费用摊配数。在实际工作中,对于不经常发生的核算单位,两账户可以合二为一,设置一个“待摊和预提费用”账户,借以简化核算手续。“待摊和预提费用”账户的余额应列示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差额,即以期末待摊费用大于预提费用的差额列为借方余额,而期末预提费用大于待摊费用的差额列为贷方余额。此账户余额列示于资产负债表。
(三)两者均具有流动性:两者的`受益期皆在2个月以上1年以下,所以都具有流动性,待摊费用为流动资产,预提费用为流动负债;在一定条件下,预提费用可以转化为待摊费用。
(四)明细账的设置相同:两者都是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分类的核算。
(五)审计方对两者的审计目标相同:审查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是否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当期成本,有无人为调节利润的情况。因为在实际工作中,这两个科目常被企业作为调节生产经营利润的“蓄水池”,特别是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和实行利润承包企业,用调节手段达到承包目标的实现和多计提效益工资的目的。
两者的区别
(一)账户的性质不同:账户按经济内容分类中,“待摊费用”属于资产类账户。因为它是先支付后分摊,占用了企业的资金。该账户借方记录企业各项资产的增加额,贷方记录减少额,余额一般出现在借方,表示期末某一时点企业实际拥有的资产数额。“预提费用”属于负债类账户。因为它是预先提取,该支付而尚未支付的费用,成为企业的负债。该账户的贷方记录负债的增加额,借方记录减少额,余额一般出现在贷方,反映企业在期末某一时点所承担债务的实际数额。
(二)两种费用的发生和记录受益期的时间不一致:待摊费用是发生或支付在先,摊入受益期在后即:按实际数支付,按平均数在以后受益期内分摊;预提费用是先将费用计入受益期,支付费用在后即:按平均数在受益期预提,以后按实际数支付。
(三)填制会计报表的处理原则不同。待摊费用属于费用发生后据实摊销,事先知道具体的分配标准及分配金额,实务中不会出现贷方余额,填制会计报表时不需要进行调整;而预提费用需要事前估算将要发生费用的摊销标准,事前并不知道具体的金额或标准,所以实务中经常出现多提或少提的现象,容易出现借方余额。此时,一般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但在填制会计报表时,却应将其填入“待摊费用”项目,视同待摊费用处理,实务中叫做“账表不符”。
预提费用核算举例
例一
假定某工业企业10月份通过银行预付第4季度保险费12600元。其中基本生产车间6900元,辅助生产车间1800元,企业行政管理部门2700元,专设的销售机构1200元。
支付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待摊费用——预付保险费12600
贷:银行存款12600
10月份该企业要编制待摊费用分配表(略),然后,根据待摊费用分配表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生产成本----保险费 2300
制造费用——保险费 600
管理费用——保险费 900
营业费用——保险费 400
贷:待摊费用——待摊保险费4200
该企业11、12月份再做与10月份相同的会计分录即可。
例二
假定某工业企业某生产车间的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采用按年度的计划修理费用分月平均预提、年末将预提修理费用与实际修理费用结平的方法。该企业该生产车间年度计划修理费用为26400元,每月平均预提2200元。该车间实际支付的修理费用为:4月份13000元,8月份14000元。修理费用均用支票支付。
企业根据年度计划编制预提费用分配表(略),其会计分录如下:
1—3月份,每月末预提修理费用时:
借:制造费用——修理费2200
贷:预提费用——预提修理费用2200
4月份支付修理费用时:
借:预提费用——预提修理费用13000
贷:银行存款 13000
4月末预提修理费用时:
借:制造费用——修理费2200
贷:预提费用——预提修理费用2200
此时,4月末预提费用账面是借方余额4200(元)
5—7月份,每月末预提修理费用时:
借:制造费用——修理费2200
贷:预提费用——预提修理费用2200
此时,7月末预提费用账面是贷方余额2400(元)
8月份支付修理费用时:
借:预提费用——预提修理费用14000
贷:银行存款 14000
此时,预提费用账借方发生额=13000+14000=27000(元)
而实际的预提数=2200×7=15400(元)
所以还应预提数额=27000-15400=11600(元)
即8-12月5个月内每月应提修理费用=11600÷5=2320(元)
8-12月份,每月计提修理费用时:
借:制造费用——修理费2320
贷:预提费用——预提修理费用2320
此时,12月末预提费用账面已无余额。
拓展: 城建税的会计分录
账户设置
企业应当在"应交税金"账户下设置"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明细账户,专户用来核算企业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发生和缴纳情况。该账户的贷方反映企 业按税法规定计算出的应当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借方反映企业实际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应交而未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如果出口企业当期的应纳税额>0,企业会进行以下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出口企业根据税务机关出口退税审核系统的预审反馈情况,计算当期的应退税额和应免抵税额,如果当期的应免抵税额>0,企业应进行以下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很显然,出口企业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这两个科目当期的借方发生额就可以计算出当期应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城建税的会计分录实例
某工厂1998年11月30日计算出企业当月应交的增值税为68000元。该企业地处某城市,则计算出当月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为:
应纳税额=68000×7%=4760元
则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4760
贷: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4760
12月4日,企业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4760元,则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4760
贷:银行存款 4760
[例2]某企业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分期预缴增值税和消费税,每10日预缴一次,月终汇算清缴。1998年1月2日、12日、22日分别预缴增值 税340000元,消费税120000元,则同时预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应预缴额为:
应预缴额=(340000+120000)×7%=460000×7%=32200元
则企业按规定预缴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32200
贷:银行存款 32200
月末,企业计算出企业当月实际应缴纳增值税为1180000元,消费税为420000元,则实际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为:
应纳税额=(1180000+420000)×7%=1600000×7%=112000元
则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112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12000
企业当月实际已预缴城市维护建设税96600元,则12月2日企业与税务机关汇算时应补交其余未交税金15400元 (112000-96600),则补交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5400
贷:银行存款 15400
拓展: 注会考试《税法》城建税征收管理
征收管理城建税的征收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征收同时进行,所以,纳税环节、地点、纳税期限的规定,均按上述三税的规定办理。但是,属于下列情况的,纳税地点为:
1、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同时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其城建税的纳税地点在代扣代收地。
2、跨省开采的油田,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一个省内的,由油井所在地缴纳增值税的同时,一并缴纳城建税。
3、对管道局其应纳城建税,也应由取得收入的各管道局于所在地缴纳营业税时一并缴纳。
4、对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应随同“三税”在经营地按适用税率缴纳。
[典型例题]
[例题1]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位于市区),主要经营内销和出口业务,2007年4 月实际缴纳增值税40万元,出口货物免抵税额4万元。另外,进口货物缴纳增值税17万元,缴纳消费税30万元。该企业2007年4月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B)万元。
A.2.80 B.3.08 C.2.52 D.5.81
城建税=(40+4)×7% =3.08
[例题2]某外贸公司(位于县城)2005年8月出口货物退还增值税15万元,退还消费税30万元;进口半成品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60万元,内销产品缴纳增值税200万元;本月将一块闲置的土地转让,取得收人500万元,购入该土地时支付土地出让金340万元、各种税费10万元。该企业本月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D)万元。
A.21.44 B.17.84 C.17.6 D.16.64
=200×(5%+3%)+(500-340)×5%×(5%+3%)=16.64(万元)。
[例题3]位于市区的某自营业出口生产企业,2007年6月增值税应纳税额为-280万元,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额为400万元;企业将其自行研发的动力节约技术转让给一家科技开发公司,获得转让收入80万元。下列各项中,符合税法相关规定的有(BD)。
A.该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4万元
B.应退该企业增值税税额为280万元
C.该企业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为8.52万元
D.该企业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8.4万元
[例题4]某城市一卷烟厂委托某县城一卷烟厂加工一批雪茄烟,委托方提供原材料40000元,支付加工费5000元(不含增值税),雪茄烟消费税税率为25%,这批雪茄烟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应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 ) 元。
=(40000+5000)/(1-25%)×25%×5%=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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