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警示案例教育的意义(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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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案例教育的意义篇一

×年×月×日,某煤矿在炮采工作面安装时发生一起顶板事故,导致两人死亡。

一、事故经过:

安装工作面平均倾斜长78m,平均倾角36°,切眼高为2.2m,安装时跟底板留顶煤扩刷装面,风镐落煤。事故发生时已经扩刷安装34棚。当日早班,分两组进行装面,工区安排副区长许某带领职工张某等四人为一组,负责从下向上装面,在装好第四棚准备装第五棚时,由于遇到火侵,岩体较坚硬,风镐刷帮困难,在放震动炮时,造成迎头倒两棚。班长向某发现倒棚后,急忙叫放炮警戒线外等待装面的四人跟副区长许某上去处理;许某安排张某负责接顶,其他人负责转运接顶料和处理倒棚。接顶过程中顶煤突然冒落将张某埋住,负责观察顶板的盛某等人扒煤对其进行抢救。在抢救张某过程中,顶部煤层再次冒落将盛某埋住。矿组织救援后将二人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1、工作面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不足,造成工作面爆破倒棚是冒顶的直接原因。

2、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差,违章空顶作业。

3、现场管理不到位,指挥不力。

4、现场救援措施不当,至使工作面二次冒顶将救援人员埋住。

三、事故教训:

1、个别干部职工安全意识淡薄,质量意识不高。

2、个别职工业务技能不高,识险、除险、避险的能力不强。

3、规程措施现场落实不严。

4、自救互救知识不强。

四、防范措施:

1、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保证支护各项参数符合措施要求。

2、认真对照规程排查现场存在的隐患。严格现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在现场落实到位。

3、加强地质构造带、破碎带等特殊地段的安全技术管理,超前预防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有针对性的措施。

4、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与培训,特别是采掘作业人员,提高他们在遇到作业条件变化时的处理能力和安全自保意识。

5、加强职工学习自救互救知识,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和临时处置能力。

二、中煤大屯公司孔庄煤矿“3.20”重大顶板死亡事故 案例

2001年3月20日7时50分,中煤大屯公司孔庄煤矿i4采区8175工作面发生一起冒顶事故,造成5人死亡。

一、矿井概况

孔庄煤矿始建于1973年10月,1977年7月1日正式投产。该矿原设计生产能力为60万t,经改扩建后,原煤年产量达到180万ta以上。发生事故的8175工作面位于i4采区,煤层倾角21度,煤厚2.2—4m,工作面切眼长度106m;工作面直接顶为灰黑色砂质泥岩,层理、节理发育,易离层冒落;直接顶厚度6.1米,切眼附近揭露一条与切眼斜交的正断层,断层落差1.2米,断层面距下巷溜子道23米。工作面采用高档普采生产工艺,支护采用dz-22单体液压支柱配合hdja-1000金属铰接顶梁,主要生产设备为mg-150采煤机和sgz-630/220刮板运输机。事故发生时,工作面推进2.8米。

二、事故及抢救经过

3月20日夜班(事故发生的当班)8175工作面出勤30人,当班工长马培虎、班长胡成建、副班长张应全。班前会由机电副队长孙念耕主持。当班任务割本循环的煤、架棚、回柱。副班长张应全将本班作业人员分成七个现场组,第二现场组作业人员赵某、潘某,第三现场组作业人员吴某、张某。工作面割煤、支柱工序完成后,约7时开始沿工作面倾斜方向自下而上回撤放顶线排支柱。矿初次放顶领导小组成员、安全科副科长张某盯在第二现场作业组;7时50分,在第二、第三现场组作业区域,工作面突然发生老塘至煤壁的全断面推垮型冒顶,冒顶长度20.4米、冒顶宽度6.3米、冒顶高度约1.7米,将第二现场组作业人员赵某、潘某,第三现场组作业人员吴某、张某四名外包队工人和在此安全检查的安全科副科长张某共5名同志埋住。经过三十个小时的紧急抢救,于3月21日14时将5名同志全部扒出,经确认5名同志均已死亡。

三、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第三现场组作业人员吴某、张某严重违反《作业规程》关于“回柱放顶邻茬间距不得小于15米”的规定,在回柱间隔距离只有4.4米的情况下违章回柱,致使第二、第三现场组作业区域顶板活动加剧,造成支架失稳,发生推垮型冒顶,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重要原因

工作面规章制度、作业规程落实不到位,支护质量差。作业规程、初次放顶专项措施虽对顶板管理、支柱的支设质量、采高、特殊支护的戗柱与木垛进行了明确规定,但根据现场勘察结果和事故现场调查:工作面支柱初撑力达不到规定,现场抽查两处均不合格;老塘侧约35%的支柱缺少柱鞋;老塘侧约60%的支柱超高使用;木垛架设未按规程和措施的规定接实打紧;抗棚数量只有规定数量的48%,架设质量达不到规程规定;支柱迎山角约26%不符合规程规定要求,存在迎山角过大或退山。致使工作面支护强度达不到规程规定,是造成这起大面积冒顶事故的重要原因。

(三)其它原因

1、工作面顶板为复合顶板,并有一落差1.2米的断层;切眼形成距工作面回采间隔时间达5个月,间隔时间长;工作面生产过程中,没有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冒顶措施,是造成这起大面积冒顶事故的原因之一。

2、对外包工队职工必要的培训和教育不到位,安全管理、检查、监督不力,岗位责任制落实不够,也是造成这起大面积冒顶事故的原因之一。

综上所述,这是一起违章作业、现场管理不严、技术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一起责任事故。

四、防范措施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狠抓重点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立即开展矿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限期整改。坚持“三不生产、四不放过”的原则,杜绝任何形式的违章作业,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真正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抓安全生产的格局。

(三)加强对外包队的管理。外包队工人多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文化程度低、技术素质差、队伍临时拼凑、人员流动频繁,虽经过入矿安全培训,但对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知之甚少,自保互保能力差,安全意识淡薄,思想麻痹,违章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应严格对外包队的监管、检查、考核,对安全意识差、管理混乱的外包队要坚决清退。

(四)提高工作面支护质量,加强工作面顶板支护与动态监测,从人员配备、监测仪器仪表、监测结果反馈、现场落实等方面抓好支护质量监测工作,切实提高工作面支护质量。

(五)加强现场管理。狠抓规程、专项措施的现场落实兑现,切实将规程、专项措施在生产现场管理中落到实处。

(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职工培训,以事故案例教育广大职工,要严格按“三大规程’作业,开展学规程、学措施、反“三违”活动,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保互保能力。

(七)克服技术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当工作环境发生变化时,必须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找出存在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八)提高安监人员素质。部分安监人员现场经验欠缺,监管不力,应全面提高安监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现场监督能力,有效地监督现场作业人员严格按规程、措施的要求作业,及时整改不安全隐患。

(九)提高工作面支护装备水平,增强防灾抗灾能力。

三、某矿斜巷运输事故案例

×年×月×日,某煤矿在运输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斜巷松车时物料松散下滑造成两人死亡的事故。

一、事故经过:

某日早班,某矿运输队回收井下斜巷底部车场内的一车旧道轨。由于旧道轨在装车时偏载,导致在斜巷提升过程中车辆掉道。同时旧道轨从车辆上窜出,在重力作用下沿斜巷下滑,在斜巷内发出响声。把钩工听到声音后出来探视情况,下滑的道轨伤及到把钩工和另一名员工,导致两名矿工因伤势严重,抢救无效死亡。

二、原因分析:

1、道轨装车不正且捆绑不牢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2、职工安全思想意识淡薄,自主保安能力不强,行车期间没有撤离到安全地点,以致酿成苦果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3、该单位领导对职工安全工作思想教育不到位,管理、教育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防范措施:

1、不论是斜巷运输还是平巷运输,都不能将运料偏载,要选择足够强度的材料捆绑牢靠。

2、对职工加强教育,不断增强安全责任意识。

3、对职工加强技能教育,提高业务能力。

四、事故教训

1、职工安全意识淡薄,岗位责任意识不强。

2、职工业务技能不高,识险、避险的能力不强。

3、安全措施现场落实不到位。

四、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宏发煤矿“2·16”重大运输事故案例

2023年2月16日0点30分,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宏发煤矿发生一起重大运输事故,造成15人死亡、3人重伤。

该矿为个体私营企业,证照齐全,设计生产能力6万吨/年,属低瓦斯矿井。2月10日该矿通过耒阳市煤炭局组织的节后复工验收(耒阳市政府规定先复工验收、后复产验收),允许开展井下巷道维修、设备维护等工作。经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矿违规使用矿车在斜井(斜长420米,坡度28°)运送人员,且运料车与乘人矿车混挂(4节载人矿车在运行方向之前,4节料车在后),运行中第2节与第3节料车连接绳套(用钢丝绳和绳卡子自制的绳套)拉脱,导致2节料车和4节矿车跑车。事故暴露出的直接问题有:一是严重违规使用矿车运送人员且与料车混挂;二是违规挂车8节(超规定);三是违规使用自制钢丝绳绳套替代连接装置,且井筒中未设置防跑车的挡车装置;四是串车未挂保险绳。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一、抓好煤矿复产验收工作。完善煤矿复产验收工作方案,严把验收质量关,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停产放假或停产检修的煤矿要落实停产或检修期间的安全措施;企业申请复产时,必须经过地方有关部门逐级验收审批合格,方可恢复生产;恢复生产、建设时,煤矿必须制定安全保障技术措施,保证各个系统正常运转。要严防煤矿企业以复工维修名义,违法组织生产。

二、加强煤矿运输安全管理。矿井要完善提升运输系统的各类安全保护装置,主要提升装置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装设保险装置和后备保护装置,且动作灵敏、性能可靠。斜井提升连接装置必须装设保险绳。斜井井巷中防跑车与跑车防护装置等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完善,提升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必须采用专用乘人装置运送人员,严禁使用矿车、材料车等运送人员;用人车运送人员时,严禁附挂物料车,严禁提升运输设备超负荷或带病运转,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

三、切实加大安全培训力度,对全体煤矿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包括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季节工等)进行严格的安全培训,使职工了解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和强制性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以及应急避险等安全逃生设备设施的使用和维护等知识。尤其是新招收工人多,培训任务紧迫的煤矿,必须坚持全员培训,明确培训内容,确保培训时间,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四、切实加大事故查处力度。事故发生地有关部门积极配合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对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引发的煤矿事故,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等手段,依法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五、山东华源“8·17”河岸决口、溃水淹井事故案例

2007年8月17日,因当地突降暴雨、山洪暴发,河岸决口,造成山东省新泰市华源矿业公司矿井被淹,导致172名矿工遇难。

一、事故经过: 8月16日至17日,新泰市连续两天集中强降雨。17日14时许,巡查汛情人员发现柴汶河河堤洪水外溢,立即打电话报告险情;14时30分,井下组织撤人。该矿井深超千米,当时井下有756人,先后有584人升井脱险,其余172人未能及时撤出。至18日12时,矿井基本淹没。

二、事故分析:

经过现场勘察和多方面分析,认定这是一起由严重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一是突降暴雨,山洪暴发。8月16日至18日,降雨量达262.3毫米,降雨最大的3小时为70年一遇,引发山洪。二是水库溢洪,河水暴涨。流域内东周、金斗2个水库超过警戒水位加大排洪,祝富、重兴、熬山东3个水库满库溢洪;加之平阳河、东周河、东干渠、西都冲沟的水流,分别汇入柴汶河,水量猛增。三是河岸决口,溃水淹井。多处水流汇合后水势猛,流量大,直接冲刷河堤,河水猛涨,漫过河岸,冲刷剥蚀,掏空基础,很快冲开约65米的决口。据测算,这次溃人井下的洪水约1260万立方米、沙石约30万立方米。

三、事故教训:

一是对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重视不够,存在薄弱环节。预报、预警和预防机制不够健全,应对暴雨的方案措施不够明确具体;水库在暴雨前没有适当腾出库容,暴雨突降时,水库超过警戒水位,既要保水库泄洪,又要防止下游泛滥,处于两难。防洪设施不够牢靠,河堤、河岸不稳固,承载能力低。

二是在隐患排查治理中,采取措施力度不够,一些隐患没有得到根除。煤矿对沙坑、沙井存在的重大隐患所导致的严重后果估计不足,虽然采取了封堵回填措施,但是没能经得住决口溃水的冲击。

三是矿产资源管理存在漏洞。这次溃水通道除废弃沙井周围外,还有煤层乱采滥挖形成的老空区,防水岩层遭到破坏,给矿井安全埋下重大隐患。当地非法采沙导致沙坑面积不断扩大,形成低洼。

四是国有矿破产改制后的煤矿企业安全管理弱化。华源公司是2004年由原国有重点煤矿新汶矿业集团张庄矿经破产改制成为民营股份制企业的。改制后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不清,新汶矿业集团代管责任不明确,实际监管缺失;劳动组织管理缺乏标准,年产能力78万吨的矿井,事故当班下井多达756人;安全基础设施不完善等。

四、防范措施:

一是各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要对水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针对矿井受水库、河流等威胁情况,采取修筑堤坝、开挖沟渠等截流、疏导措施;填实废弃井口及井田内采煤和采矿塌陷区;煤系露头等部位有漏水现象的做好基底防漏加固处理,防止地表水倒灌井下。

二是加强与气象、防汛等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雨季天气形势,加强汛情水害预测预报,对存在洪水淹井隐患的矿井,在大雨、暴雨期间要停工撤人,在停雨之后确认隐患已消除才能恢复生产。要加强对井下排水设备的检修、维护,确保矿井排水系统完好可靠,严防淹井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是进一步完善水害事故应急抢险救援预案。配备满足抢险救灾需要的各种排水设备、物资和队伍,加强水害事故抢险的演练,确保抢险救灾工作能够及时到位,努力减少矿井水害事故的损失。

六、地煤公司京盛煤矿“8.29”重大透水死亡事故案例 2003年8月29日22时许,中国地方煤矿总公司京盛煤矿2103轨道下山下部的联络平巷在掘进时与2103运输下山贯通,发生透水,造成一起死亡3人的重大透水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3年8月29日中班,蔡维东掘进队由当班副队长袁春义主持召开班前会,安排窦亚军班组在2103轨道下山的掘进工作,交待了探放水工作。该班组具体分工:蒋雷鸣开调度绞车,崔怀强担任信号把钩工,鲜继荣、李汉金、窦亚军、窦金保在掘进面作业。15时40分到达工作地点(没有进行探放水工作),放了5次炮后(《作业规程》规定:工作面每天两班作业,每班一循环,循环进度为1.4米,断面布置14个炮眼,分6次起爆,使用1.5米的钻杆掘进,3米和5米的钻杆探放水),鲜继荣问窦亚军:“班长,我们这个工作面离以前矿上废弃的巷道还有多远?小心打着打着出水了。”窦亚军说:“不咋的。”窦亚军打完第6次炮的炮眼后,就让窦金保装药,然后窦亚军(无爆破员作业证)放了炮。放完炮回来,四人分两组(鲜继荣、窦金保一组,李汉金、窦亚军一组)准备挖柱窝,这时鲜继荣向窦亚军反映煤有点湿,窦亚军刚说没事,水就出来了,将四名作业人员淹在水中。这时,绞车处铃声大响,一股带有气味的风从巷中冲出,蒋雷鸣、崔怀强意识到出事了,立即下去查看,向下走到约60米处,就看到鲜继荣抱着风筒,站在水中喊救命,立即将鲜继荣拉了上来。崔怀强随即给掘进队队长打电话报告事故情况,掘进队队长立即向矿长进行了汇报,有关方面电话告知矿总工程师、调度室、安检科,并立即组织矿有关人员成立救援队伍,进行抢救。与此同时,鲜继荣被送到了灵新总医院进行救治。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1、被贯通巷道2103运输下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巷道内存有积水。贯通前没有将该巷内的积水、淤泥排除。

2、作业人员发现迎头煤壁有渗水征兆后,没有及时撤离现场,继续冒险施工。

3、测量工作严重滞后,没有及时掌握施工进度,标定巷道掘进要素,巷道掘进施工质量差。

(二)间接原因

1、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不健全,作业规程编制对水害分析不足,安全技术措施缺乏针对性和具体要求,安全主要措施内容不全。

2、没有严格执行巷道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3、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现场,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检查不到位,没有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

4、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对安全生产知识了解、掌握甚少,安全生产意识淡薄。

5、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水害的认识不足,安全生产意识淡薄。

三、事故性质和有关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一)事故性质

这是一起因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疏于现场管理,生产技术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存在漏洞而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

(二)责任分析

1、当班班长带领李汉金、窦金保、鲜继荣3名工人在作业过程中,未严格执行 安全技术措施,未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发现透水征兆未及时撤离,违章指挥,继续冒险施工,应负直接责任。

2、掘进队现场负责人疏于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应负现场管理不到位责任。

3、掘进队负责人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不到位,对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安排无证人员上岗作业,应负主要领导责任。

4、安检员对作业人员未严格贯彻执行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监督检查不到位,未进行探放水即进行掘进作业未加制止。

5、安检科长对作业现场安全监管及作业现场贯彻执行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监督检查不到位。

6、生产副矿长兼总工程师编制的作业规程探放水措施内容不全,措施不够可靠,巷道贯通前未安排排除2103运输下山巷道内的积水,应负生产技术管理责任。

7、矿长为本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矿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混乱、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应负领导责任。

四、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一)事故教训

1、“安全第一”的思想树立不牢,安全意识不强,对水害的严重性认识不足。现场安全技术管理基础薄弱,业务保安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完善、不落实。

2、防治水管理有漏洞,未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巷道贯通工作未执行规程规定,没有对要贯通的巷道进行抽排积水工作。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缺乏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生产技术和安全技术规程措施编制不完善,规程措施贯彻不到位。

4、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不到位,职工安全技术素质低,安全意识差。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作业。

(二)防范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企业发展的关系,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2、认真编制探放水设计和安全措施,配备探放水设备,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3、要进一步加强生产技术安全管理工作,尽快充实生产、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健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管理机构,确保作业规程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科学、合理、适用,做到安全技术措施层层把关落实到现场。

4、扎扎实实地开展职工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努力提高全矿职工安全技术素质和自我保安能力。培训工作要有针对性和实用性,要有培训、考核记录。

5、中国地方煤矿总公司要加强对京盛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确保落实到位。

七、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田玉煤业有限公司“10.16”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案例

2023年10月16日,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田玉煤业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1人死亡。该矿为乡镇煤矿、低瓦斯矿井,属资源整合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5万吨/年,2023年4月经铜川市煤炭局批准进行联合试运转。经分析,事故原因是:该矿非法越界组织生产,隐瞒生产真相;矿井进回风巷之间漏风严 重,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形成循环风,作业地点风量不足,导致瓦斯积聚,耙斗机钢丝绳与绞车外壳摩擦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一、加强煤矿通风瓦斯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紧紧抓住采掘部署、通风系统、瓦斯抽采、安全监控、现场管理5个重点环节,健全完善“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严格执行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要摸清煤层、采空区瓦斯赋存情况和可能存在异常涌出的区域,全面排查和治理通风系统、瓦斯抽采、监测监控以及机构队伍、规章制度、安全投入、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煤矿井下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及工艺,要及时淘汰落后老化、不符合防爆要求的电气设备,并加强对井下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维护,杜绝电气设备失爆。

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煤矿无证无照生产、不具备安全条件擅自生产、超层越界、关闭取缔后死灰复燃以及未批先建、批小建大、假技改真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严防“三违”、“三超”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严防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矿井以技改名义非法违法生产、建设。

三、加强对停产停工矿井的安全监管,特别是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督促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严防停而不整、擅自复产复工等非法违法行为。停产停工煤矿需要下井实施检修、维修的,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明确检修、维修程序,落实安全责任,防止事故发生。

四、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和处置。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大应急投入,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装备和设施;结合自身生产特点和作业流程,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严格按照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加强应急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警示案例教育的意义篇二

公司3月18日-19日来我矿进行警示案例教育检查,各单位按以下要求记入本单位学习

记录,要求时间在1月份之后,3月18日之前,要求有学习签字。

案例:山东能源枣矿集团蒋庄煤矿“11.3”提升运输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23年11月2日夜班,巷修工区班长兼绞车司机陈克东,信号把钩工刘成,于3日凌晨0:20左右,在3上906运输巷外段上山安全设施不齐全的情况下,强行提升两矿车(1吨)物料,一车为锚杆,一车为锚杆托盘。当矿车提升至斜巷80m左右时,由于绞车缠绳跑偏,绞车绳出滚筒边后被切断,造成跑车事故,将在正对3上906运输巷出口绞车窝处等待完善安全设施的综采一区四名维修工和下车场把钩工刘成撞伤,其中综采一区维修工李爱国和巷修工区把钩工刘成因伤重当场死亡,其他三人重伤。

四、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1、现场绞车安装不对向,导致绞车运行中缠绳跑偏,绞车司机操作失误,绳出滚筒,钢丝绳被割断跑车,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绞车司机和把钩工严重违章作业,在现场挡车设施不完善,不具备提升的条件下,强行提运车辆,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另一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下扒勾人员安全意识淡漠,自保、互保意识差,在正对着绞车眼的峒室内逗留,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现场人员严重违章作业,是造成这次事故的又一主要原因。

3、矿井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对薄弱地点、薄弱时间的监管不到位,是造成这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五、事故教训

1、安全管理的基础还不牢固,对安全生产的关键人物区队长、班组长、安监员监管不严,现场安全职能落实不到位。

2、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效果不好,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自保、互保意识较差。

3、由于矿井安全生产周期较长,个别干部职工存有麻痹松懈思想。

4、尽管对“三违”采取了多种高压手段和措施,但是“三违”现象没有彻底根治,违章蛮干的现象时有发生。

5、现场作业人员安全业务素质有待提高,岗位标准流程操作不能熟练掌握,现场实际应用效果不好。

6、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好,矿上专门制定了《井下小绞车运行的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绞车不挂准运证不准使用,但是制度在现场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

7、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还有盲区,特别是对零散岗点、薄弱地点、薄弱环节还没有做到完全监控到位。

六、防范措施

1、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重点抓好小绞车司机、信号扒钩工、班组长、安监员等特殊工种的安全培训,强化岗位标准流程操作,提高全员安全业务技术素质和安全意识。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思想,持续深化“三基”建设,严格安全规程措施和各项管理制度落实,狠反“三违”,努力消除现场低标准作业和违章蛮干现象。

3、大力开展提升运输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整顿井下运输秩序,严格执行运输绞车安装审批、安装验收、使用申请、周检和定期检修等五项制度,规范运输管理。

4、进一步加强管理人员跟班和分管领导带班制度,加大井下小分队安全检查的力度和活动的密度,重点强化中夜班零星岗点、边远区域、薄弱地点、薄弱环节的动态监管,确保现场时时受控。

警示案例教育的意义篇三

吉林省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

神典型案件

1.临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梅鹏,借操办儿子婚庆事宜之机收受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清退违规收受的礼金。

2.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龙彦清,借操办父亲丧葬事宜之机收受礼金。省食药监局副巡视员兼工会主席、综合处处长白钢,自行决定向局机关各处室和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通知龙彦清父亲病逝一事。龙彦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规收受的礼金;白钢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安图林业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李文双和岛安林场场长王学刚,公款大吃大喝。李文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学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辽源市住建局东吉房屋管理处副主任王恩祥、党支部书记王昌富,工作日午间饮酒,造成不良影响,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德惠市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党支部书记杨志远,违规发放加班补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补助款予以收缴。

6.通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中心主任代利军,违规收受节礼、组织公款旅游、收取培训费、报销应由司机个人承担的修车费、发放补贴福利,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吉林省纪委)

江苏省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典型案件

1.盐城市盐都区财政局副局长徐正江,违规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盐城市亭湖区残联副理事长陈明,违规工作日午间饮酒,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宿迁市宿城区龙河镇副镇长朱宏伟,私设“小金库”18.15万元,其中15.23万元用于招待费和福利费,朱宏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宿迁市洋河新区郑楼镇财政所长胡雅俊、副镇长吴松、镇计生服务中心技术员陈复红、镇医院副院长陈安民四人打麻将赌博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和处罚,胡雅俊、吴松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职处分,陈复红、陈安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5.大丰市地方海事处主任董宇,多次私用单位执法车辆,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承担公车私用费用7000元。

6.阜宁县路灯管理所所长邓成标,违规收受购物卡5000元和2箱白酒提货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

7.沭阳县政务中心办公室主任袁伍堂,在任耿圩镇党委书记期间,违规滥发奖金福利18.9万元,收取23个单位赞助费22.5万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泗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李德明、现任局长周海峰,先后多次用公款大量购买各类酒品,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江苏省纪委)

山西省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典型案件

1.晋城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所长李明亮违规给全所干部职工及本人每人发福利现金1800元,总计26000元。给予李明亮党内警告处分。

2.临汾市汾西县县委副书记张全管违规分2次为其子操办婚礼宴请,并收受礼金。2023年12月17日,给予张全管党内警告处分,没收其违纪所得15400元。

3.运城市盐湖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马俊杰为其女操办12岁生日宴,并收受礼金。2023年12月15日,给予马俊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没收其违规收取的礼金6100元。

4.吕梁市离石区供销社主任殷再龙在清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时,明退暗不退,仍继续使用超标准超面积办公用房。2023年12月24日,给予殷再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离石区供销社主任职务。

5.河津市教育管理中心主任卫永涛违规使用公车。2023年12月22日,给予卫永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山西省纪委)

北京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典型案件

1.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教育培训中心常务副主任关金利违规报销个人费用问题。关金利为个人购买使用的轿车办理了专车专用的速通卡并先后充值3次共计6600元。关金利将上述通行费6600元在北京市基层文化培训中心报销。经北京市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同意,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机关总支部委员会给予关金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门头沟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石军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石军在担任门头沟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等职务期间,先后收受辖区内单位及个人给予的各类购物卡87张,面值共计人民币12.2万元。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石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延庆县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张树坡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及购买发放购物卡等问题。延庆县总工会用县工人文化宫的购车指标购买小轿车一辆(排气量2.0升、发票价格27.18万元),延庆县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张树坡长期借用该车作为其公务用车;延庆县总工会购买20张购物卡(价值人民币3万元),用于送礼和发放福利。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树坡党内警告处分。

4.丰台区右安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规发放购物卡问题。右安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买面值500元的购物卡135张发放给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共计人民币67500元。丰台区卫生局党委决定分别给予右安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刘世军,原右安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书记、现任新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书记邱萍党内警告处分。

中央纪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

定精神问题

中央纪委发出《关于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全文如下:

2023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深入开展,现对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予以通报。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鸣违规参加公款宴请问题。2023年12月19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与省政府法制办在武汉东湖宾馆召开立法工作沟通协调会。会后,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在东湖宾馆组织宴请,王建鸣等48人参加,宴请花费公款17659元。经中央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中央批准,给予王建鸣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住房城乡建设部法规司违规发放过节费问题。2023年春节前夕,住房城乡建设部法规司以举办培训班“劳务费”名义,从住房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提取19万元现金,并向全司人员发放。其中,18名在职干部每人1万元,4名挂职、借调人员合计1万元。住房城乡建设部直属机关纪委给予法规司原司长曹金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副司长周韬党内警告处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清退违规发放的现金。

江苏省扬州市党政考察团部分成员接受超标准宴请问题。2023年5月9日晚,扬州市党政考察团赴河南省开封市考察后返回扬州市,扬州市江都区委书记、扬州空港新城党工委书记蒋爱祥等人在管委会食堂超标准宴请扬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朱民阳一行,花费公款合计7243元。经江苏省委常委会研究并报中央纪委批准,给予朱民阳党内警告处分;扬州市纪委给予蒋爱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政协以调研为名变相公款旅游问题。2023年6月至12月,来宾市政协先后组织由市政协副主席带队的8个课题调研组,分11批次赴外省调研,其中10批次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各组均不同程度存在超调研内容和行程到景区景点公款旅游,或以调研为名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并存在携带家属、无关人员随团旅游情况。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分别给予来宾市政协副主席韦凤光、黄剑桥和党组成员蓝凡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市政协副主席毛裕玲、莫帮福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市政协副主席何美媛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市政协副主席潘启优、韦文智行政记过处分;责令退赔公款旅游相关费用。来宾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景宪法负有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处长李行等人公款旅游、接受超标准接待问题。2023年8月至9月,李行等人以调研名义分两次赴甘肃、陕西、安徽、湖北四省,共14天,其间调研时间仅为2天,其余时间均被安排赴麦积山、兵马俑、天柱山等景点公款旅游,还接受了超标准住宿接待。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组研究决定,给予李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他参与公款旅游人员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退赔相关费用;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办公厅主任周晓飞进行诫勉谈话。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经理人员利用国外开会之机公款旅游问题。2023年7月,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所属奥迪销售事业部在加拿大温哥华市召开奥迪特许经销商投资人峰会。会后安排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经理人员30人到温哥华、卡尔加里和班芙3个城市的若干景点和景区进行旅游观光活动,花费公款51.8万元。中国一汽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给予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钟立秋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处分,公司总经理张丕杰、监察室主任王天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该公司所属奥迪销售事业部执行副总经理葛树文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副总经理许飏、周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参加公款旅游人员退赔相关费用。

黑龙江省依兰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县供水公司经理李刚举办“升学宴”收受礼金问题。2023年7月22日,李刚在依兰县汇丰楼酒店预订酒席,准备次日为其女儿举办“升学宴”。接到群众举报后,依兰县纪委及时对李刚进行了约谈,责令其取消预定酒席并作出书面检查。7月26日,李刚仍在汇丰楼酒店为女儿举办了4桌“升学宴”,招待部分亲属和县供水公司职工,并收受供水公司职工礼金4600元。依兰县委免去李刚职务,依兰县纪委给予李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还所收违纪礼金。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两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要求,改进作风总体上是好的,大多数党员干部能够令行禁止,风清气正的氛围正在形成。但也有一些人不收手、不收敛,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顶风违纪,毫无忌惮。上述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就是典型。

元旦、春节将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尤其对趋于隐蔽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仔细甄别,善于发现,及时查处。要加强个案剖析和问责力度,对该发现没发现、发现了不查处或查处不到位的,要追究监督责任。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强大威慑,切实防止“四风”问题复发反弹,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浙江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典型案件

1.杭州市发展规划研究院副院长钮健违反财经纪律,违规发放福利,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2.温州市洞头县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李昌达违规收受礼卡礼品,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嘉兴市嘉善县司法局局长徐金华组织公款旅游,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浙江省纪委)

内蒙古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典型案件

1.呼和浩特市铁路第二中学党总支书记贺必逵、副校长张胜利、副校长苏德、党办主任刘国军,4人以打麻将形式进行赌博。分别给予4人党内严重警告,免职处理。

2.呼和浩特市土左旗台阁牧镇达尔架大西营村党支部书记云银怀参与聚众赌博。给予云银怀撤销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处分。

3.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喇嘛湾镇葆艳庄党支部书记刘进财为儿子举办婚宴及为过世父亲过一周年时,共违规收取礼金2万元。给予刘进财党内警告处分,将2万元礼金予以收缴。

4.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司法所所长兼毫沁营镇法律服务所主任杨成勇,在没有收费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向所辖各村收取法律服务费合计256696元,未纳入财务管理,由其个人保管,坐收坐支。给予杨成勇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5.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巧报镇便民大厅工作人员高秀英、特日格乐,在上班期间用电脑和手机上网购物、看电影,违反工作纪律。分别给予高秀英、特日格乐党内警告处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

辽宁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典型案件

1.大连市沙河口区群英小学校长张岩,公款购买月饼,设立“小金库”,违规发放购物卡、奖金,给予张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丹东市振安区农经局农业科长王赫,违规公款吃喝,给予王赫行政警告处分。

3.朝阳市北票市宝国老镇下洼村党支部书记王克锋,违规操办婚宴,给予王克锋党内警告处分。(辽宁省纪委)

江西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典型案件

1.抚州市东乡县杨桥殿镇卫生院院长黄文忠,违规接受吃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鹰潭市月湖区童家镇财政所所长李开发,违规发放福利,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3.赣州市安远县新龙中心小学校长邹建斌,私设“小金库”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萍乡市上栗县地矿局干部黄江梅,工作日打麻将,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江西省纪委)

黑龙江省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

定精神典型案件

1.甘南县兴隆乡党委书记樊喜友,挪用良种补贴和粮食补贴资金用于乡政府支出,受到留党察看两年、行政撤职处分。

2.佳木斯市郊区道路运输管理站站长魏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密山市富源乡司法所所长肖培旭,公车私用,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4.七台河市茄子河区长龙山村村委会主任赵喜生,大办喜庆事宜并阻碍执纪人员履行职责,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5.加格达奇林业局古中经营所主任郭良军,违反财经纪律,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黑龙江省纪委)

河北省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典型案件

1.承德市兴隆县蓝旗营镇党委违规发放奖金、福利,给予县委常委、蓝旗营镇党委书记柴文成党内警告处分。

2.衡水广播电视大学党委书记张玉桥,公款送礼、公款旅游,给予张玉桥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责令退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唐山市迁安市园林局办公室工作人员郭志伟,值班期间饮酒并擅自离岗,给予郭志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保定市安新县工商联副主任科员章会生,为其外孙大办满月宴,给予章会生党内警告处分。

5.中国联通邯郸市峰峰矿区分公司总经理孙鹏,公车私用,给予孙鹏党内警告处分。(河北省纪委)

福建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典型案件

1.莆田市秀屿区市场管理中心,先后三次违规使用公款41600元发放年货节礼。该中心主任关丹烽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费用由收受年货节礼的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2.龙岩市漳平市救助管理站套取国家救助补助资金48000多元设立“小金库”,并利用“小金库”违规发放加班补贴。该站副站长(主持工作)陈财西受到行政降级处分。

3.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人大主席洪天在携带家属公车私用。洪天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三明市永安市环卫处党支部副书记邱大林私自驾驶公车接送朋友办理私事。邱大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福建省纪委)

安徽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典型案件

1.淮北市杜集区科技局局长张义存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公车私用的费用予以追缴。

2.蚌埠市蚌山区燕山乡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张西、校长虞磊园违规组织公款旅游,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公款旅游的费用个人承担。

3.金寨县槐树湾乡卫生院院长李宏国违规大办儿子升学宴、收受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予以收缴。(安徽省纪委)

天津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典型案件

1.天津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天津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办公室主任宋银山公车私用,给予宋银山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其办公室主任职务。

2.西青区农技中心农业机械供应站临时负责人张永德违反工作纪律,给予张永德行政警告处分。

3.西青区农技中心农业机械供应站干部李庆和违反工作纪律,给予李庆和行政警告处分。(天津市纪委)

上海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典型案件

1.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站长裴恩乐接受企业宴请并收受礼金。裴恩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静安区建管署副署长(主持工作)陆新组织中层以上人员赴外区考察,考察期间接受相关企业宴请并收受礼品。陆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金山区金山卫镇城管分队队长卫国强利用职务便利,公车私用。卫国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上海市纪委)

国资委通报4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

定精神案件

1.南方电网所属广西电网公司柳州供电局局长杜卫、党委书记甘进崇、副局长钟志华、工会主席王晓平变相公款旅游,分别给予杜卫、甘进崇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停发2个月的月度绩效工资和202330%的绩效工资;分别给予钟志华、王晓平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并停发3个月的月度绩效工资和202340%的绩效工资。

2.南方电网所属贵州关岭供电局党总支书记陈权公车私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个人承担用车费用。关岭供电局局长黄雪负管理、监督责任,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关岭嘉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负责人沈侗兵负管理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行政通报批评处理。

3.中国石化所属山东石油分公司周村配送中心组织员工公款吃喝,该中心主任丁原文、副主任宋凯、张金博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三人共同承担聚餐费用。

4.中国华电所属福建华电可门发电公司违规公款购买礼品,华电福建分公司总经理李立新、党组书记舒福平和可门公司总经理赵跃平、党委书记王凤峨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赵跃平、王凤峨二人作出书面检讨,退赔礼品费用,在公司系统进行通报。

5.中国联通所属华盛黑龙江分公司总经理孙鹏违规印制发放台历,受到警告处分,扣发个人部分绩效奖金,取消评优资格,通报批评,本人承担相关费用。

6.中国能建所属葛洲坝中心医院出纳陈莉娟和清波路社区卫生服务站主任杨模俊公车私用,给予杨模俊行政警告处分,并扣罚三个月职务津贴1500元;给予陈莉娟行政警告处分,并处罚款1000元。

7.中国能建所属广西水电工程局河源公司部分员工公款吃喝,该公司党支部书记韦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干捞水电站工程经理部总会计师杨东成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清理退还相关餐费。

8.中国能建所属广西水电建设集团宜州电厂原厂长李芸公车私用,受到免职处理。

9.中国能建所属广西水电工程局机械修理厂厂长温建有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个人承担相关费用。

10.兵器工业所属特能集团辽宁华丰民用化工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魏景福大操大办女儿婚礼答谢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清退所收同事礼金。

11.中国石油所属新疆油田公司明园职工医院违规购买赠送购物卡,该院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蒋昭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2.中国石油所属吐哈油田公司信息产业处副总会计师兼财务科科长马继烈超标准报销差旅费,违规报销医药费、体检费、一卡通充值费、探亲交通费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予以追缴。

13.中国石油所属大庆油田公司钻探工程公司录井二公司维护稳定办公室主任张立秀大操大办其子婚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4.中国石油所属钻井工程技术研究院北京石油机械厂违规购置超标公务用车,该厂厂长、党委副书记刘广华,副厂长刘新立,车队队长姜冬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15.中国石油所属大港油田公司检测监督评价中心违规购买发放购物卡,该中心经理、党委副书记章勇,副总会计师兼财务科长肖波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6.中国石油所属大连海运公司违规组织员工聚餐旅游,该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总经理贠广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李俊海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17.南方电网所属广东陆丰供电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刘济浩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18.南方电网所属云南屏边供电有限公司违规购买发放实物,该公司总经理姜虹波,副总经理、支部书记张重昆,工会主席窦红初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将实物以现金方式退缴。

19.南方电网所属贵州白云供电局工会副主席王娟、客户服务中心主任徐海波在公共场所打麻将,受到通报批评处理,并分别扣罚王娟半年绩效工资、徐海波3个月绩效工资。

20.中国联通所属朝阳市分公司党群工作部经理张世娴违反规定公款吃喝,受到记过处分,扣发6个月绩效工资。

21.中国联通所属锦州市分公司安全保卫部业务主管周学军个人消费开具单位名头发票,对企业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受到警告处分,扣发3个月绩效工资。

22.中铝公司所属河南铝业有限公司综合部小车班司机王显林公车私用,受到警告处分,在公司内部通报批评,处以经济处罚200元。

23.鞍钢所属攀钢江油长城特殊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原部长助理罗丹木违规操办生日聚会收受礼金,受到免职处理。

24.中国黄金所属中国金域黄金物资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李晓峰违规举办女儿婚宴收受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还所收受礼金。

25.中国能建所属葛洲坝集团机械船舶公司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樊俊公车私用,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处罚款1000元。

26.中国能建所属广西水电集团宜州电厂副厂长杨清勇出入私人会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7.中国石油所属青海油田分公司驻西宁办事处组织公款出国旅游,该办事处主任陈得寿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调离办事处主任岗位;副主任运建国、孙青海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收缴相关费用。

28.中国石油所属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副厂长王永华违规操办其子婚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9.中国石油所属辽阳石化分公司所属亿方公司英华化工厂公款聚餐,该厂厂长宋常旭受到行政警告处分,餐费由厂长宋常旭、党委书记杨宝魁共同承担。

30.中国石化所属胜利石油管理局胜中社区驾驶员王明军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1.中国联通所属四川联通资深经理王胜明公车私用,受到诫勉谈话处理,个人承担车辆使用费。

32.中国联通所属信阳通信传输局新县分局局长刘强违反工作纪律,公车私用,受到免职处理,调离原工作单位,个人承担车辆使用费。

33.中船集团所属南京中船绿洲机器有限公司总经理吴登林违规配备公务车,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34.中国华电所属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副总经理张立明公车私用,受到通报批评处理,用车费用由其个人承担。

35.中国联通所属唐山丰润区分公司总经理、党总支书记张春海公款送节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行政降职。

36.中铝公司所属中色十二冶东北分公司专职司机魏磊、财务科负责人吴强、工程科科员张言健公车私用,给予魏磊行政记大过处分,停职检查,停发两个月个人绩效工资,全公司范围通报批评;给予吴强行政记过处分,停职检查,停发两个月个人绩效工资,全公司范围通报批评;给予张言健行政警告处分,全公司范围通报批评,用车费用等由上述三人承担。

37.中煤地质总局所属广东中煤地瑞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裴文春,中煤地质总局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肖瑛玫夫妇为女儿举办婚宴收受礼金,受到免职处理。

38.中国通号所属西安铁路信号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黄海杰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9.中国通号所属西安铁路信号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梁豪操办其父丧事期间收受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40.中国电建所属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工会组织专员刘昕违反厉行勤俭节约规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国务院国资委纪委、驻委监察局)

警示案例教育的意义篇四

案例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近期,通过对案例的学习。分析孙文苏蜕变的历程,以及目前领导干部存在的一些禁而不止、查而不绝的消极腐败现象,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是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深,重视不够,工作乏力,无疑是其中一条重要原因。一些地方出现的领导干部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也大多与监督不到位有直接关系。对领导干部进行有效监督,一直是一个难点问题。“难”就难在少数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淡薄,不愿接受监督;有的上级组织重使用轻管理,疏于监督;有的同级班子成员碍于情面,不愿监督;下级怕打击报复,不敢监督;有些监督机制不完善,不利于监督;等等。我们一定要从事关党的生死存亡、国家政权的巩固与否、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的战略高度,来深刻认识加强监督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加强新形势下的干部监督工作作为一个重大课题,认真研究,着力解决。

一、以思想教育为基础,强化自我监督。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加强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对干部健康成长十分重要。”加强思想教育,提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增强他们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是干部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做好监督工作的基础。增强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一是要开展科学理论的灌输教育,打牢自我监督的思想基础;二是开展正面典型的宣传教育,强化自律的榜样作用;三是开展反面案件的警示教育。当前要以孙文苏案件为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他们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自重、自省、自警、自律的自觉性。

二、以政治素质为重点,强化上级监督。上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应认真履行对下级领导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的职责。重点监督下级是否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是否勤政敬业,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是否为政清廉、严格自律。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镇委领导班子定期谈心制度、谈话诫勉制度、函询回复制度,使上级对下级监督经常化、制度化。建立健全惩戒制度,对那些工作不积极、群众意见大的干部,要及时发出诫勉通知,限期改正。对没有改正,甚至出现新问题的,要进行组织处理。

三、以民主集中制为主要内容,强化班子内部监督。加强领导干部监督,最重要的是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要坚决克服班子成员间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讲真理不讲面子,讲党性不讲私情,讲原则不讲关系,从关心爱护的角度出发进行监督,特别是围绕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正确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四、以拓宽渠道为途径,强化群众监督。依靠群众加强时领导干部的监督是做好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保证。应积极拓宽渠道,建立健全群众对干部管理监督的参与机制,为广大干部群众监督领导干部创造条件。如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创造条件实行党务公开,定期开展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活动;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认真接待来信来访,坚持领导接待日活动,强化信访督办和跟踪制度等等。这些措施可以扩大民主,强化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五、以经济责任审计为手段,强化财经纪律监督。目前,许多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问题大部分发生在经济领域。经济犯罪已成为腐败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除了干部本身原因之外,也与我们监督不力,管理方面的漏洞较多有很大关系。江泽民同志强调:“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加强经济工作纪律,特别是财政金融工作纪律越来越重要。”要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进行监督的手段,对领导干部行使事权、财权进行监督和审计,并且要把审计的关口前移,变离任审计为主为任期内审计为主。对经济犯罪案件高发区,如建筑、土地审批、贷款等政策性较强的领域,严格抓好中央、省、市各项规定的落实。

六、以事前防范为措施,强化日常管理监督。组织部门的监督,以干部行使权力过程中的表现为监督的主要内容,以完善干部管理机制、加强事前防范为监督的基本途径,以实施组织调整为监督的主要手段,强化组织部门的监督。一是以正面教育为主,以预防为主,以事前监督为主,防患于未然,及时发现苗头,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进一步完善干部推荐责任制、考察责任制、决策责任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制。二是把发现问题和全面评价干部结合起来,把批评帮助和表彰先进结合起来,把严格约束与鼓励大胆探索、开拓创新结合起来,发挥干部监督的正面导向和激励鼓舞作用。三是把组织部门在干部管理方面的丰富经验转化为组织监督的优势,根据干部的表现和工作需要,通过对干部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干部职务的升降,实施对领导干部更有力、更有效的监督。

警示案例教育的意义篇五

警示教育案例学习体会

最高院监察室编写的《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选择了xx个法院干警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本人读了后深有感触,这都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反对腐败、倡导廉洁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因为对腐败现象没有鲜明的认识所以一直觉得这些现象离我们的生活很远,但是学习了这些警示案例发现往往就是生活中的一小步才酿成了最后的大祸。

产生这些腐败的原因,正如该书忏悔录中所述:被利益诱惑、对金钱的贪欲,外加思想麻木和侥幸心理。目前追求物质利益已成为大多数人的人生观、价值观的主要导向。拜金主义使人变得贪得无厌、自贬人格、误入歧途。

法官职业是崇高的职业,作为法官不应贪图市井铅华,而应“出污泥而不染”要认真学习遵纪守法,经的起各种诱惑。

通过学习我们要做到:

一、确立底线思维,要增强遵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的政治觉悟,抵住诱惑,坚守底线。

二、接受监督,建设群众、媒体、法制共同监督的体系,将反腐防变纳入法制领域,并且严格执行。

三、警示教育制度化。通过学习警示案例、审理贪腐案件公开、授课讨论等教育形式将反腐倡廉精神深化于每一个法官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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