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近期安全事故通报
2023近期安全事故通报(精选19篇)
2023近期安全事故通报 篇1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
201x年x月xx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城投·长信蓝郡”(一期)公寓项目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xx日20时30分左右,2名施工工人在进行维修井架顶部轮轴作业时,未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不慎从高空坠落,当场死亡。
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厅决定做出暂停苏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我省承接新的施工业务2个月资格的处罚,暂停期自201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止。同时我厅将把该事故抄送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议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其公司及相关人员依法进行处理。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按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加强隐患排查,督促问题整改,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苏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要对本公司在所有工程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整改工作,并将检查整改情况报我厅,我厅将适时开展抽查。
今年我省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呈多发趋势,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实施安全质量行为的履约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的检查和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引以为戒,认真履行法定安全管理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措施。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强调查、分析、研究,同时要加强台风汛期和高温季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xx年xx月xx日
2023近期安全事故通报 篇2
根据原行署《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铜署办发电〔20xx〕246号)精神,结合我局今冬明春春运安全工作实际,20xx年元月11日至13日由局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总工程师崔文明带领安全、路政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对我区管养的路段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和抽查了国道326、省道305、203、304、201路线上易冻路段、防滑材料储备情况以及路桥公司实施的思南赵家坝桥、国道326沿河县城绕城主要的施工现场。现将检查和抽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在这次检查中,多数管理段对自己管养的易冻易滑路段的防滑材料储备数额比较规范。如石阡、松桃管理段的S305线、S201线。
二、由路桥公司正在实施的思南赵家坝桥、G326线坝芒至绿桶溪(沿河绕城线)工程,两项目施工路段安全管理比较规范,各种安全警示标志设置齐全,严格执行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范,两个工地开工以来,未发生任何大小安全性事故。
三、检查中存在不足:个别管理段对自己管辖易冻易滑路段防滑材料储备不足,如省道303线K108~109、省道305线K82+200、国道326线K153~155路段。恶劣天气变化,易出现凝冻,请沿河、江口、印江三个公路管理段立即增加几个防滑点的防滑材料,防止断交,影响春运安全工作。
公路管理局春运安全领导小组
年一月十三日
2023近期安全事故通报 篇3
11月21日2时30分,x省分公司新兴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事发当时在井下作业的528名矿工中,有420人成功升井。最终确定该事故共造成108人死亡。国家安监总局局长骆琳23日说,根据对x11〃21”瓦斯爆炸事故的现场初步分析,事发矿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不认真、不彻底,这是一起明显的责任事故。
xx年xx月xx日
2023近期安全事故通报 篇4
近期,我市连续发生多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多人死亡,社会影响较大,教训深刻,给我市安全生产敲响了警钟,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近期全市建筑工程施工等领域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具体情况
1、8月13日,山东省曲阜市圣东方城市开发有限公司在曲阜市奥体中心体育馆施工过程中,发生高空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2、10月5日,中煤集团六十八工程有限公司裕隆圣都花园项目部20#楼,在吊装过程中发生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
3、10月8日,山东金塔王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二、事故主要原因
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重效益、轻安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力、施工组织不合理、从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严重。
2、项目开发单位和施工企业存在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差、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对安全工作疏于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未认真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相关政府部门对安全管理督促检查不到位,对建设项目监管不力。
三、事故处理意见
(一)8.13奥体中心体育馆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曲阜市圣东方城市开发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责成该公司撤销柏卫如项目负责人职务;吊销项目部安全员乔辉安全员资格;责成该公司对施工现场开展一次全面大检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二)10.5裕隆圣都花园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中煤第六十八工程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责成该公司对项目经理王振会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吊销项目部安全员王树成安全员资格;对该公司在建项目实行停工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三)10.8金塔王股份有限公司物体打击事故。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山东金塔王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责成该公司免去孔令斌安全环保设备科科长职务、俞桂成机修车间主任职务;吊销机修车间安全员杜保国安全员资格,调离其工作岗位。
四、下步工作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要引以为戒,居安思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近期发生事故的几家公司和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对企业自身和施工现场开展一次严格的自查自纠,聘请专家,彻查隐患,铁腕整治,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开工,坚决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凡是连续发生事故的企业和单位,将严格按照事故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上限处罚,严肃查处。
(二)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引以为戒,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加强现场监控,严格遵守各项规则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突出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治理,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措施落实。
(三)大力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各企业要加大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力度,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凡是未经培训上岗作业的从严从重处罚。
(四)加强施工现场监管。住建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的,要一律采取停工停业措施,对连续发生安全事故或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纳入黑名单,一律退出曲阜建筑施工市场。
(五)加大事故查处力度。对发生的事故,要按照从快从严从紧要求,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对发生事故的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个人要依法进行追究。对事故发生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镇街、单位,要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xx年xx月xx日
2023近期安全事故通报 篇5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高铁新城、度假区管委会;区安委会各相关部门:
今年以来,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工商贸事故(含建筑施工领域)起数及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实现双下降。但生产安全亡人事故仍时有发生,特别是进入4月份以来,事故呈高发频发态势,相继发生3起亡人事故,个别事故存在不安定社会因素。
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行为。为迅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现将近期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全区共发生工矿商贸事故(含建筑施工领域)6起,死亡5人。
1.2月27日,渭塘镇的苏州市麟达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火灾事故,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80余万元。
2.3月5日,太平街道聚金路的苏州金澄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3.3月15日,苏州华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对渭塘商业城采光顶棚破损玻璃进行更换作业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4.4月8日,相城经济开发区华元路华润施工现场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5.4月20日,渭塘镇西湖工业园的品立汽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内,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6.4月22日,阳澄湖镇江苏宏福纺织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二、原因分析
以上几起事故的发生,再一次暴露出部分板块安全监管力量薄弱,有关部门及企业安全意识淡薄,部分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缺乏有效的安全投入,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深入,违章违规冒险操作现象依然存在,企业日常生产过程中缺乏有效的安全检查,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整改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剖析事故原因,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我区今年以来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举一反三,强化责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预防事故的再次发生,迅速扭转近期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势头,为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地、各部门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要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按照企业“未达标抓基础、小微抓全面、三级抓巩固、二级抓创建、一级抓示范”的思路,有序推进,抓好质量;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加强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抓安全生产工作意识和能力,提高其他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坚决杜绝“三违”行为。三是加强对重点工艺、重点岗位、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安全动态管理。加强现场监管,改进完善设施、设备安全防护措施,提高本质安全。四是加强督促企业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五是要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台帐资料。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认真落实“三级教育”。
(二)切实落实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一是要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承担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工作监管责任。二是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强化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升级转型;严厉打击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无证无照等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三是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治理活动。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与治理工作,从根本上铲除一些无法得到有效管控的事故风险源,尽快扭转我区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四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切实落实网格化监管,做到监管范围的全覆盖。严格落实专职网格协管员,配齐人员,配足装备,落实责任,加强培训,打造一支过硬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
(三)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落实。一旦发生事故,区政府事故调查组成员及相关部门要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展开调查处理工作,各板块要按规定,积极主动配合,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的要求,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并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要加强行政问责力度,严肃查究基层和相关部门的领导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清我区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深化对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以隐患问题为向导,以《安全生产法》为准绳,强化责任,突出重点,加强基础和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敢于动真碰硬,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切实扭转事故多发、频发态势,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xx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年4月22日
2023近期安全事故通报 篇6
安全事故通报近期出现了两起工伤事故,均为手指压伤。事故详情如下:
6月19日下午四点半左右,车加工车间端面磨操作工赵某,在用左手将料放入模具时,右手手臂不慎碰到开关,压头下落压中赵某左手中指,造成赵某左手中指末端压伤,指骨外露。经安吉县第三医院诊断后险被截肢,后在公司领导及赵某父母坚持下,实行保守治疗,一个月后才基本痊愈,虽未造成残疾,但压伤处疤痕醒目,指甲尚未长出。7月xx日上午9点左右,车加工车间夹具车操作工金某,在将料放入夹具时,手未抽出,右脚已踩动开关,夹头一下压中金某右手大拇指,造成拇指末端骨折,指甲压落。经安吉濮氏骨伤医院治疗,医疗期至今尚未结束。两起事故,时间不同,原因相同——精力分散,疏忽大意,操作不当。事故发生后,车加工车间立即制定和落实了整改措施,并对操作工进行了教育和规范操作指导。车间主任王玲不强调客观,不推脱责任,以事故为教训,举一反三,使车间广大员工受到了深刻的安全教育。国家对发生事故后的“四不放过”处理原则是: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为此,公司决定,根据公司与各车间、工段签订的“安全责任状”,对事故发生所在车间的安全生产责任人,予以绩效考核扣分和年度安全考核扣分。对事故当事人予以行政警告一次的处分。“隐患险于明火,防患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希望各车间、工段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全体员工,以此为例,进行广泛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学习,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接受事故教训,杜绝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
安全生产要警钟长鸣!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7月20日
2023近期安全事故通报 篇7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园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近期以来,安全生产事故呈多发态势,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2月11日,汽车城某汽车销售店内发生一起2人受伤的压伤事故。维修人员在维修车辆升降平台时,该平台突然下降,2名维修人员均被压在平台下,所幸平台下降到地面时不再下降,而平台地面下还有40公分操作空间,2人经送医院抢救,均无生命危险。经查,该店在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经营机动车维修业务,运管部门已责令该店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并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目前该案正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2月21日,白沙路街道三北绿色食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液氨违规排放事故,造成疏散人员共计70余户。经查,该公司正在对冷库进行检修,大部分液氨已经按规定抽出收集完毕。21日夜晚,剩余液氨排入水箱,多余部分从公共下水道进入河道,强烈的刺激性液氨挥发,引起周边群众恐慌。目前,该案正在由市环保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2月25日,xx街道九易堂古典足道内发生一起1人死亡的物体打击事故。经查,该店处于重新装修前,正将原装修设施拆除、清运。拆除施工过程中,拆除工人不慎被一大块青石(用于墙面装饰)砸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分析上述事故原因,虽然一定程度上有偶然因素,但更主要的还是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未真正落实,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的体现;特别是春节过后,随着各生产经营单位陆续恢复生产、建设工程相继恢复施工,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足、仓促上岗等原因所致。近期,火灾事故、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公安部门也将专门通报。为有效遏制当前事故多发态势,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务请各地、各有关部门以上述事故为鉴,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切实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充分认识当前我市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性的认识,切实增强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克服麻痹侥幸和厌倦懈怠心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防范措施。要认认真真找短板,扎扎实实补短板,严防各类事故。
二、立即组织开展一次新职工上岗、转岗培训专项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春节后新职工上岗、转岗前安全培训的宣传、发动、组织工作。同时,要立即组织人员对所管辖生产经营单位及建筑工地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加强新职工上岗、转岗培训工作,切实做到员工招收一个培训一个,招收一批培训一批,确保新职工安全培训率达到100%。对未按规定组织新职工进行安全培训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三、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以事故为导向,加强检查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范事故发生;要结合各地、各行业领域实际,全面分析风险隐患,对急需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年初就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工作措施。同时,对之前发现、目前尚未确认彻底整改的事故隐患,要组织人员进行一次“回头看”,确保每个事故隐患都能按期、按要求得到彻底整改。未能按期整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四、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横幅等各种途径,采取灵活多样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特别要大力宣传新职工岗前安全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关于新职工岗前安全培训的相关规定,努力提高各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努力在全社会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年3月14日
2023近期安全事故通报 篇8
目前我们组织学习了《xx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xx人身触电事故》,《供电局误操作事故》,《供电局110kv变电站xx人身触电事故》的安全事故通报,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作业,工作负责人现场麻理不到位。此三件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安全麻理的一系列问题,凸现了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不清,现场不进行查勘,作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事实证明,如果对危险点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那么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通过学习,在次强化了大家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并切实落到日常工作中。此三件事故的发生,使每个员工的心里都十分沉痛,同为南麻人,发生在他们身上,如同发生在我们的身上一样,沉痛的教训,只有认真思考,进行反思。通过学习,体会如下:
1、三件事故充分暴露出来的问题是:“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违行为就是野蛮行为,不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只图省事、快当、存绕幸心理,怕麻烦,这就是事故发生的必然。
2、作业人员严重的违章,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不验电不挂接地线,无安全措施保障的情况下就作业,严重违反《安全工作规程》和保障安全的技术措施,这也是事故发生的必然。
3、制度的缺失,管理的缺位。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执行力差,而且在检查中只报喜不报忧,平时对设备管理又不到位消缺又不及时,判断缺陷又不准确,日常巡检工作又不认真,致使存在不安全的因素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4、风险管理流于形式,有章不循,有规不遵,工作浮躁,作业人员现场操作不按要求执行,危险点控制措施虚设。
5、在工作中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未落实,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安全学习流于形式。通过学习我们反思很多、很多,我们应该深刻地吸取教训,对照《安全工作规程》,结合我们公司的安全生产实际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和反事故演练,对设备进行全过程管理,认真学习事故通报,努力提高我们的业务技能和安全意识。做到安全无小事,筑牢防线,长抓不懈,警钟长鸣,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做实,作出新的成效。
2023近期安全事故通报 篇9
20xx年9月22日,在16#栋3楼发生一起轻伤安全事故,本着事故“六不放过”精神,警示其他作业人员,特通报如下:
事故经过:外墙吊装作业人员谭亚军在16#栋3楼进行外墙吊装作业,外墙固定好后,将吊具卸下来,没有注意下楼层窗口位置的陈海双,下坠的吊具将陈海双头部左耳处砸伤。
造成后果:左耳皮外伤。
事故原因:(1)谭亚军卸吊具时没有注意下方是否有作业人员。(2)现场交叉作业,陈海双将头出伸出窗口。
事故处理:(1)此起事故通报项目部所有员工。(2)班组做好班前安全宣导。 整改措施:(1)尽量减少现场交叉作业。现场交叉作业上方作业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做好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交底。(2)对外墙安装员工进行安全培训。
X项目部
20xx年9月22日
2023近期安全事故通报 篇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近期全国接连发生4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59人死亡,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10月28日,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大众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一辆号牌为浙HD0916的中型普通客车,由江山市四都镇道塘自然村27名村民包租,自江山市殡仪馆回道塘村,行驶至四都镇大湖山路段时,因驾驶员操作不当,在上坡时车辆发生后溜驶出路外,坠落山崖,造成11人死亡。
10月30日,山西省太原市金佳通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一辆号牌为晋A53772的大客车,由河北西柏坡驶往山西太原,行驶至阳泉国道207线917公里957米路段弯道处时,因驾驶员在雨天、弯道情况下操作不当,导致车辆翻下路外山坡,造成14人死亡。
10月30日,甘肃省成县店村镇黑旗村一辆号牌为甘K12609的重型半挂车,与对向行驶的甘肃南部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一辆号牌为甘K09189的中型客车,因两车超速、占道行驶,在徽县银杏乡国道316线2451公里900米处相撞,造成10人死亡。
11月5日,河北省唐山市诚信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一辆号牌为冀BE8911的货车(核载16吨,实载84.84吨),由河北迁西开往曹妃甸方向,行驶至省道262线滦县杨柳庄镇东赵庄子村长下坡路段时,因制动失效,追尾撞到一辆行驶中的号牌为冀BB4321的农用车,导致冀BE8911货车侧翻,冲入路边人群,造成19人死亡。
除以上4起事故外,今年以来全国发生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还有17起(详见附件)。经对这些事故的初步调查分析,事故暴露出以下主要问题:一是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违法违规驾驶现象严重;二是车辆非法载人、违法超载突出;三是运输企业对驾驶员的动态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四是部分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出行,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xx〕32号)有关“三项行动”第三阶段的各项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督促运输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营运驾驶员的动态监管;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载人、违法超载行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
二、各地要用事故教训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认真组织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吸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要及时将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结案报告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备案。
三、各地要加强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及早对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相关工作进行部署。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出专项部署,做好应对冬季大雾、雨雪冰冻等恶劣和极端天气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要针对年底和节日期间交通运输繁忙、客流集中等特点,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的统一组织和协调,合理配置运输资源,安排运力;严格路面管控,加大对超载、超速、超员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确保道路运输安全有序。
四、各地要结合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际,研究制定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针对性措施,并及时将有关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措施及落实情况报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1.今年以来全国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分地区情况表
2.今年以来有关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简况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年十一月十日
2023近期安全事故通报 篇11
各企业:
9月20日、23日我区两家企业连续发生两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2人死亡,社会影响较大,教训十分深刻。两起事故给我区当前的安全生产敲响了警钟,说明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事故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情况
9月20日上午8时40分左右,上海清俊车队刘艳伟驾驶集装箱货柜车(豫PD7365)来海宁蒙努集团下属海宁蒙努家私有限公司成品仓库装货,当车子进入装货车位等待时,随车跟随的小孩进入升降机基坑,造成严重的挤压受伤,经海宁市人民医院全力抢救,终因伤势过重,不幸于当日下午2:20左右死亡。9月23日早上5时40左右海宁东山热电有限公司公司员工在未配戴安全带的情况下到煤斗内平台进行作业,不慎跌入煤斗,引起煤粉下泄,将其整个身体埋进煤斗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
二、主要原因
上述事故的发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认识不到位、安全教育不到位、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存在。具体而言就是企业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够重视,安全生产三级教育流于形式;督促从业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够严格,没有真正落实从企业负责人、分管领导、职能部门、专职安全员到每个班、每个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下一步措施
各企业要引以为戒,居安思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从认识上提高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严峻性。
各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规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内部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制度,落实安全培训资金,增加安全投入,合理安排各岗位的操作(作业)人员,分期分批抓好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员工上岗前的“三级”教育和转(轮、换)岗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制度的完善和落实。
各企业要对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完善和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针对薄弱环节,严密制订防范措施,特别要狠抓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是要检查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三违”特别是习惯性违章现象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措施落实。对安全生产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疏于管理等不作为和失职行为,要严肃查处。
(三)各企业要立即行动起来,按照《海宁经济开发区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对企业进行全面的自查,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力求一步到位。自查情况于9月30日、隐患整改方案于10月15日报开发区安监站。
(四)加强各级监管督改力度。
开发区管委会根据本次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将加强对企业安全隐患的督改力度,对企业已经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依法督促整改,坚决消除隐患。凡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拒不按时整改到位的,提请市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手段。
浙江省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九月二十五日
2023近期安全事故通报 篇12
区安委会各相关部门:
今年以来,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工商贸事故(含建筑施工领域)起数及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实现双下降。但生产安全亡人事故仍时有发生,特别是进入4月份以来,事故呈高发频发态势,相继发生3起亡人事故,个别事故存在不安定社会因素。
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行为。为迅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现将近期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全区共发生工矿商贸事故(含建筑施工领域)6起,死亡5人。
1.2月27日,渭塘镇的苏州市麟达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火灾事故,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80余万元。
2.3月5日,太平街道聚金路的苏州金澄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3.3月15日,苏州华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对渭塘商业城采光顶棚破损玻璃进行更换作业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4.4月8日,相城经济开发区华元路华润施工现场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5.4月20日,渭塘镇西湖工业园的品立汽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内,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6.4月22日,阳澄湖镇江苏宏福纺织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二、原因分析
以上几起事故的发生,再一次暴露出部分板块安全监管力量薄弱,有关部门及企业安全意识淡薄,部分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缺乏有效的安全投入,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深入,违章违规冒险操作现象依然存在,企业日常生产过程中缺乏有效的安全检查,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整改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剖析事故原因,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我区今年以来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举一反三,强化责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预防事故的再次发生,迅速扭转近期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势头,为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地、各部门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要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按照企业“未达标抓基础、小微抓全面、三级抓巩固、二级抓创建、一级抓示范”的思路,有序推进,抓好质量;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加强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抓安全生产工作意识和能力,提高其他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坚决杜绝“三违”行为。三是加强对重点工艺、重点岗位、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安全动态管理。加强现场监管,改进完善设施、设备安全防护措施,提高本质安全。四是加强督促企业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五是要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台帐资料。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认真落实“三级教育”。
(二)切实落实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一是要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承担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工作监管责任。二是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强化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升级转型;严厉打击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无证无照等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三是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治理活动。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与治理工作,从根本上铲除一些无法得到有效管控的事故风险源,尽快扭转我区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四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切实落实网格化监管,做到监管范围的全覆盖。严格落实专职网格协管员,配齐人员,配足装备,落实责任,加强培训,打造一支过硬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
(三)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落实。一旦发生事故,区政府事故调查组成员及相关部门要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展开调查处理工作,各板块要按规定,积极主动配合,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的要求,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并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要加强行政问责力度,严肃查究基层和相关部门的领导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清我区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深化对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以隐患问题为向导,以《安全生产法》为准绳,强化责任,突出重点,加强基础和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敢于动真碰硬,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切实扭转事故多发、频发态势,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相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年4月22日
2023近期安全事故通报 篇13
电力行业事故通报一、全国电力事故情况:
1、20xx年,全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49起,死亡86人,其中,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33起,死亡39人;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16起,死亡47人。20xx年,全国发生较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10起,死亡42人。20xx年,自然灾害引发电力人身伤亡事故5起,死亡(失踪)65人。发生境外较大以上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6人。2、20xx年3月份,全国发生电力生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2起,死亡1人,重伤1人。 两起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为:3月7日,福建省电力公司宁德电业局业扩项目部工作人员根据用户申请,在对新建配电设备进行复检时,发生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3月20日,中电投青海黄河公伯峡发电公司1名作业人员在处理空调室外机时,踩到玻璃网架上,玻璃碎裂发生高空坠落,造成重伤。 3、20xx年5月份,全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4起,死亡4人。其中,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3起,死亡3人;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1人。三起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为:1、5月10日,河南金鑫防腐保温工程公司在华能南通电厂二期220千伏升压站进行线路检修时,脚手架搭设过程2 中因倾倒触碰邻近运行线路,造成1人触电死亡。
2、5月19日,广西水利电业集团玉林市水利电业有限公司城隍供电所农电工在兴业县城隍镇莲塘村更换低压线路受损电杆的作业中,发生线路倒杆,造成1人死亡。3、5月21日,江苏溧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国电电力石咀山发电厂2号机组B引风机改造施工作业中,进行引风机出口烟道内中心风筒拆除工作时,中心风筒因支撑割除后受力不均,发生垮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一起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为:5月15日,贵州圆通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在广西水利电业集团田林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农网升级改造项目施工中,进行低压线路安装时,发生触电事故,造成1人员死亡。4、20xx年6月份,全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2起,死亡2人,均为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
两起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为:1、6月22日,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临河热电厂作业人员在双线输水管线排气井检查排气阀时,下井关阀过程中跌落井底,造成1人死亡。2、6月27日,江苏宜兴市张泽耐火电瓷有限公司在陕西华电瑶池发电有限公司1号锅炉进行小修作业时,发生高坠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23近期安全事故通报 篇14
今年以来,我省接连发生6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春运开始以后,1月20日和2月5日、6日,先后发生4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14人死亡、10人受伤,伤亡人数较多,社会影响较大,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2月6日,省长、省安委会主任林铎在《甘肃省值班信息》第53期“G22高速公路榆中县境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上作出明确批示,要求以省安委会名义迅速通报近几日来接连不断、死亡多人的交通事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整顿工作,力压交通事故,减少一次死亡多人的事故发生。副省长、省安委会副主任杨子兴同日作出批示,要求尽快按林省长要求通报全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举一反三吸取教训,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遏制当前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的态势,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事故情况及原因
1月20日20时55分,临夏州临夏县韩集镇驾驶人马永海驾驶临夏县恒通驾校甘N·0529学号桑塔纳牌小型轿车(搭载3人),沿临夏市南滨河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南滨河东路东口处时,碰撞道路右侧水泥防护墩驶入灌木丛后,又与道路右侧钢制电线杆相撞,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2月5日12时50分许,嘉峪关市驾驶人张安福驾驶嘉峪关市第一人民医院卫生应急指挥与医疗急救指挥调度中心所属的甘B92732号“江铃全顺”牌救护车(核载8人,实载8人),由嘉峪关市往兰州市运送患者,由西向东行驶至连霍高速(G30)1954KM+650M处(凉州区境内)时,因操作不当,车辆失控与中央隔离护栏相撞后发生侧翻,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
2月6日13时50分许,渭源县祁家庙乡瓦楼村西山社村民郑云兵无证驾驶甘JF3802号“时风”牌农用三轮汽车(违法搭载7人),由渭源县祁家庙乡沿路河乡道驶往五竹镇方向,行驶至10KM+915M处(渭源县祁家庙乡瓦楼村二社下坡弯道)时,车辆失控,驶出路面发生侧翻,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
2月6日18时08分许,四川省德阳市驾驶人陈德久驾驶川FNV592号“大众”牌小型普通客车(核载5人,实载5人),由西向东行驶至青兰高速(G22)1814KM+350M处(榆中县境内)时,与山东莘县驾驶人龚章喜驾驶的莘县武阳物流有限公司鲁PG8562号“豪沃”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挂鲁PKT10号)追尾相撞,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上述事故充分暴露出各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属地责任落实不到位,农村道路失控漏管和县乡政府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一些道路交通安全单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对车辆安全运行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有章不循、有法不依,忽视车辆安全检查维护、安全隐患较多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工作不到位,私家车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节日期间谨慎驾驶意识不强、应对恶劣天气经验不足、处置突发情况能力欠缺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二、深刻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
当前已进入春运工作的收尾攻坚阶段,从近年来春运后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律和目前掌握的情况看,近期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压力不容小觑。一是元宵节将出现出行高峰。元宵节前后,人民群众走亲访友、赶集庙会、进城游玩等活动将明显增加,酒驾、超员、农用车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容易多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进一步加大。二是春运后期将出现返程高峰。近期农民工返城、学生返校交通流将会交织叠加,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风险。三是近期将连续出现降雪降温天气。据气象报道,近期我省大范围内将连续降雪降温,容易造成大雾、道路结冰等情况,给春运后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带来更大压力。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清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迅速行动起来,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集中排查隐患,全面整改落实,确保全力以赴抓好春运后期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工作,坚决预防长时间、大面积交通拥堵现象发生,坚决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态势,坚决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三、全面排查整治源头安全隐患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按照严禁安全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车辆和设施投入春运、严禁不符合条件的驾驶人参加春运、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道路通行客运车辆的要求,重点围绕客运班车、旅游客车、危化品运输车和“营转非”大客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全面开展隐患排查。特别是要紧盯各类客运企业,集中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对客运车辆和旅游包车的安全技术状况、维修保养情况、车辆年审情况等不符合条件的,以及未安装使用动态监控系统的,要坚决停运;对不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动态监管平台的,要坚决停止客运线路申请;对安全设施不完善的,要坚决整改。要对所有客运驾驶人的驾驶资格、从业资格、驾驶证审验、身心状况和交通违法记分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凡不具备条件的,坚决予以解聘。要对客运企业未开展班线途经道路安全适应性评估以及未合理确定营运线路、车型和时段的,限春运结束前全面完成整改。
四、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管道路通行秩序,严查“三超一疲劳”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凌晨2时至5时客运车辆禁止通行或者实行接驳运输的规定,严格执行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行驶速度不超过日间限速80%的规定。对省际、市际交通安全服务站和临时执勤点,要严格落实7座以上客运车辆人数必查、驾驶时间必查、驾驶资格必查、车辆检验情况必查、车辆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必查、车辆轮胎磨损状态必查的“六必查”制度,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省际交通安全服务站要严格落实好24小时勤务制度。要对客运驾驶人开展行车安全教育、典型案例教育,普及行车过程中遭遇突发情况的处置常识。要充分发挥农村“两站一室”作用,加强宣传、教育、劝导。要在隐患点多、车流集中的路段增派执法小分队,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格处罚中短途班线客车、农村面包车超员以及三轮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载人等违法行为。严格防止农村道路客车、微型面包车超员,酒后驾驶,农用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和摩托车超载等问题。遇到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要及时组织县区有关部门、所在乡镇政府和社会各方力量,及时开展交通管制、道路抢修、铲冰除雪、医疗救助和生活保障等应急管理工作。
五、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升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自律意识,积极干预驾驶人的行为,坚决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要通过电视、广播、网站、手机微信、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媒介及时发布预计车流高峰、重点道路交通情况、交管部门管理措施等信息,引导群众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和路线,有效调节高峰时段交通流量,减轻重点区域、路段的交通压力。要加强客运站点、农村集市、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城市出入口等人流、车流密集路段的交通安全宣传,通过设置服务台、发放宣传品、播放宣传片等方式,提醒驾驶人安全谨慎驾驶。要针对自驾车出行增多的情况,通过户外显示屏、交通广播、交通提示卡等载体,宣传提示自驾车出行的注意事项,警示驾驶人安全、文明出行。要通过对典型交通违法行为、隐患企业的曝光,倒逼隐患整改,遏制违法行为发生,达到防控风险、减少事故的目的。
六、严格落实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机制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强化“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的理念,紧密结合实际,迅速组织安监、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认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各地政府分管领导要亲自挂帅,带队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督导,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要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的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逐级传导压力,逐级抓好落实,切实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对安全隐患归类建档,严格实行闭环式管理。对此次排查中发现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领导责任考核办法》的规定,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追究不放过、安全隐患未消除不放过、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落实挂牌督办、约谈、黄牌警告等措施,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全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的有效落实。
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年2月7日
2023近期安全事故通报 篇15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企业,中央、省驻青单位,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尤其是三月下旬至四月上旬期间全市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导致多人伤亡,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为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频发的态势,进一步加强全市生产安全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事故情况及原因
3月30日,城阳区马士基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喷锌车间发生一起火灾事故,因企业未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危险因素和事故应急措施,致使事故发生时从业人员应对不及,导致8人受重伤, 3人轻伤。
4月1日,胶南市“鲁黄登10701”号轮船航行至董家口港西防波堤二期工程水域时撞到沉箱,快速翻扣沉没。船上两人获救,两人失踪。
4月8日,在李沧区“春和景明”小区电梯安装过程中,青岛怡高设备配套有限公司8名电梯安装工违章乘坐尚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的电梯由20楼下行至4楼时,电梯失控坠落,造成1人死亡7人受伤。
4月8日,胶州市里岔镇青岛邦尼蜡业有限公司在车间开天窗施工中,施工人员违章使用电动金属切割机,在切割作业过程中因产生的火花引发保温材料起火,火势迅速蔓延,引燃周边存储原料蜡的仓库,过火面积约为1000 m2。
4月9日,胶州市阜安街道青岛鹏晖化工有限公司工人从集装箱运输车向存储罐加注丁酮时,因电线短路引发火灾,部分危险化学品泄漏,导致附近居民6800余人紧急转移。
上述事故充分暴露出当前一些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有章不循、违章作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的现象仍然十分严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不重视安全工作,安全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不细致等问题依然存在。
(一)有章不循、违章作业现象突出。青岛怡高设备配套有限公司“4.8”电梯坠落事故、青岛邦尼蜡业有限公司火灾事故都是有章不循,违章作业的情况下导致事故发生。
(二)现场安全措施不落实。青岛马士基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3.30”火灾事故是因现场应急措施缺失导致事故伤害加大。
(三)非法违法生产现象时有发生。青岛西海岸钰林物流有限公司“1.3”墙体坍塌事故存在未经正规设计、未经审批、发包给无资质人员等违法行为,青岛鹏晖化工有限公司“4.9”火灾事故,两起事故都是典型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也反映出属地政府未按属地化监管要求认真进行排查,治理不深入、不细致等问题依然存在。
二、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按照防微杜渐、举一反三的要求,开展区域风险分析,找准主攻方向,加大执法检查,深入细致地进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集中公开严惩一批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安全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抓住主要矛盾和实质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非煤矿山领域,重点打击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组织生产和停产整顿的地下基建矿山擅自开工建设;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打击违反建设程序、违法分包、盲目冒险作业等行为;交通运输领域,重点打击超载运输和非法营运;海上安全领域,重点打击无证船舶和港口非法违法建设行为;消防火灾领域,重点加强闲置厂房、仓储物流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九小场所”、易燃易爆物品等的监管;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打击安装、使用、维护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切实加强行业监管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特点,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各行业监管部门要严格“四不放过”原则,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在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一个企业发生事故要对其在全市所设立的分支机构进行全面检查,一个工程发生事故要对其单位在全市承揽的所有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于违法违规现象严重的企业一律责令退出青岛市场,真正体现行业监管的作用。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强化“一岗双责”责任制,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严格执行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作业现场带班制,落实现场带班人员紧急情况下停产撤人决策指挥权;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不走形式和过场,严把培训教育质量关,做到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不上岗。加强企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严格事故报告制度和事故责任调查处理问责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严格按照事故报告的程序、时限、内容,及时、准确、完整的报告事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事故,一经发现,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要建立健全24小时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值班岗位责任制,提高值班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心。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事故责任查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坚决惩处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行为。要严格落实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年四月十三日
2023近期安全事故通报 篇16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高铁新城、度假区管委会;区安委会各相关部门:
今年以来,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工商贸事故(含建筑施工领域)起数及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实现双下降。但生产安全亡人事故仍时有发生,特别是进入4月份以来,事故呈高发频发态势,相继发生3起亡人事故,个别事故存在不安定社会因素。
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行为。为迅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现将近期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全区共发生工矿商贸事故(含建筑施工领域)6起,死亡5人。
1.2月27日,渭塘镇的苏州市麟达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火灾事故,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80余万元。
2.3月5日,太平街道聚金路的苏州金澄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3.3月15日,苏州华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对渭塘商业城采光顶棚破损玻璃进行更换作业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4.4月8日,相城经济开发区华元路华润施工现场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5.4月20日,渭塘镇西湖工业园的品立汽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内,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6.4月22日,阳澄湖镇江苏宏福纺织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二、原因分析
以上几起事故的发生,再一次暴露出部分板块安全监管力量薄弱,有关部门及企业安全意识淡薄,部分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缺乏有效的安全投入,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深入,违章违规冒险操作现象依然存在,企业日常生产过程中缺乏有效的安全检查,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整改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剖析事故原因,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我区今年以来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举一反三,强化责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预防事故的再次发生,迅速扭转近期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势头,为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地、各部门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要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按照企业“未达标抓基础、小微抓全面、三级抓巩固、二级抓创建、一级抓示范”的思路,有序推进,抓好质量;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加强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抓安全生产工作意识和能力,提高其他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坚决杜绝“三违”行为。三是加强对重点工艺、重点岗位、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安全动态管理。加强现场监管,改进完善设施、设备安全防护措施,提高本质安全。四是加强督促企业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五是要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台帐资料。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认真落实“三级教育”。
(二)切实落实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一是要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承担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工作监管责任。二是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强化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升级转型;严厉打击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无证无照等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三是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治理活动。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与治理工作,从根本上铲除一些无法得到有效管控的事故风险源,尽快扭转我区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四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切实落实网格化监管,做到监管范围的全覆盖。严格落实专职网格协管员,配齐人员,配足装备,落实责任,加强培训,打造一支过硬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
(三)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落实。一旦发生事故,区政府事故调查组成员及相关部门要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展开调查处理工作,各板块要按规定,积极主动配合,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的要求,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并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要加强行政问责力度,严肃查究基层和相关部门的领导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清我区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深化对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以隐患问题为向导,以《安全生产法》为准绳,强化责任,突出重点,加强基础和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敢于动真碰硬,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切实扭转事故多发、频发态势,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相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年4月22日
2023近期安全事故通报 篇17
某电厂火灾事故通报;某电厂2×600MW空冷机组项目工程于20xx年;C、D、E、F磨煤机运行,A磨煤机备用,B、C电;(一)事故经过;20xx年12月28日16时20分左右,安装单位;事故追忆记录显示(SOE),16:28:08,#;8.7米层发变组保护室检查,主值检查发现#2机组;16:31:23,#2发电机跳闸,机组联锁保护动;16:52:25,#1汽
某电厂火灾事故通报
某电厂 2×600MW 空冷机组项目工程于 20xx 年 8 月份开工,#1机组于 20xx 年 11 月 7 日正式移交生产,#2 机组于 20xx年 11 月 17 日开始整套启动调试,12 月 23 日 7 时 56 分进入 168 试运行,20xx 年 12 月 28 日事故前500kV 系统正常方式运行,#01高备变热备用。#1 机 组 正 常 运 行 , 有 功 负 荷 450MW , 主 汽 压 力20.68MPa,主汽温度 545℃,主汽流量 1392 t/h,总给煤量298t/h,机组投协调运行。#2 机组进行 168 小时试运,有功负荷 380MW,主汽压力 17.02MPa,主汽温度 552℃,主汽流量 1155 t/h,总给煤量 249t/h,机组投协调控制方式,B、
C、D、E、F 磨煤机运行,A 磨煤机备用,B、C 电动给水泵运行。调控制方式,B、C、D、E、F 磨煤机运行,A 磨煤机备用,A、B 电动给水泵运行。
(一)事故经过
20xx 年 12 月 28 日 16 时 20 分左右,安装单位人员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2 炉#1电缆竖井 8.7 米标高处有火情,立即用灭火器灭火,同时电话报告单位负责人。16 时 20 分左右,#2 机机组长相继接到#2 炉巡检员和#1 炉巡检员报告,汇报#2 炉 A 磨西侧 7.5 米标高电缆桥架与#1 电缆竖井结合部冒烟,机组长通知电建公司试运现场负责人派人检查。16 时 23 分,集控楼火灾报警系统发 8.7 米层火警(事故后核对设计图为发变组保护室),值长派#1 机组巡检员检查火警情况。巡检员首先检查机侧 8.7 米层#1 机 10kV 配电室和励磁小间无异常,然后返回集控楼 4.2 米层,检查发现锅炉 400V 配电室内有烟从东墙处穿墙电缆桥架进入,但没有明火,立即汇报值长。随后巡检员检查与锅炉 400V 配电室相邻的汽水取样间未见异常,又返回锅炉 400V 配电室,发现东侧穿墙电缆桥架处已经着火,随即返回集控室向值长汇报。
事故追忆记录显示(SOE),16:28:08,#2 机组 DCS发“2 号发变组保护 C 屏公用变差动保护动作”、“2 号发变组保护 C 屏高厂变差动保护动作”报警,但机组未跳闸,机组长派#2 机主值去
8.7 米层发变组保护室检查,主值检查发现#2机组发变组保护E柜“出口断路器全停”报警灯亮,同时发现东南角天花板处有烟雾冒出,保护室外走廊吊顶有烟雾冒出,汇报机组长,要求增派人员查找火源。
16:31:23,#2 发电机跳闸,机组联锁保护动作,汽机跳闸、锅炉“MFT”动作,10kV 厂用电切换不成功,#2 机交流润滑油泵未联启,直流润滑油泵联启,空、氢侧直流密封油泵联启。约 16 时 37 分,操作员站全部黑屏。
16:52:25,#1 汽轮机 AST 电磁阀直流电源因直流馈电屏(发变组保护室内)烧损失电,“ETS”保护动作机组跳闸,厂用电切换成功,交流润滑油泵联启。16:58:00,#1 高备变跳闸,厂用电全部失去,操作员站全部黑屏。
(二)事故处置情况
1.#1、#2 机组跳闸后,运行人员立即破坏真空,切断空冷岛汽源,关闭所有主汽管道和再热器管道气动疏水门,关闭汽机本体疏水手动门,执行汽轮机闷缸措施,并进行发电机排氢,将除氧器、凝汽器、定子冷却水、开式水、闭式水放水。
2.事故发生后,电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组织电厂、电建单位人员进行灭火及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同时调集救护队60 人现场救援。17 时 40 分,现场火情基本得到控制;22时 30 分,集控室及部分厂区照明恢复;29 日 3 时 30 分,厂区换热站恢复运行。
三、事故原因及扩大原因
(一)事故发生的原因
集控楼 0 米精处理#1 检修电源箱进线电缆,在#2 炉 A 磨西侧 7.5 米标高电缆桥架与#1 电缆竖井结合部存在缺陷,长时间电流热效应导致绝缘破坏,造成电缆短路,产生电弧引燃电缆,是此次着火事故的直接原因。故障电缆型号为 ZRC-YJY-1,规格 3X25+1X16mm2。
(二)事故扩大的原因
1.事故段电缆阻燃性能不符合设计要求是造成本次事故扩大的主要原因。现场燃烧试验,直观判断该段电缆基本不具阻燃性能。现场截取样段委托辽宁省技术监督局检测院检测,电缆检测结果为阻燃试验 C 类不合格(检测报告有附件,通报略)。
2.部分电缆桥架及竖井隔断、穿墙孔洞封堵施工封堵不良且未按设计要求施工,未能有效阻断火势蔓延,是造成本次事故扩大的原因之一(东北电力设计院对现场防火封堵检查情况结论有附件,通报略)。
3.16 时 27 分 50 秒,#2 炉 B4 等离子点火装置因控制电缆烧损短路,使绝缘已被烧损的直流输出电缆在起火区域拉弧放电 57 秒,进一步助推了火势的发展,是造成本次事故扩大的原因之一。
(三)火势蔓延走向
约 16 时 20 分,#2 炉 A 磨西侧 7.5 米标高电缆桥架与#1 电缆竖井结合部电缆着火,由此引燃周围电缆(该区域电缆密集,为多路电缆交汇处),火势沿电缆向三个方向发展一路经#1 电缆竖井,在受限空间内加速燃烧,并在烟囱效应作用下火势快速上行;一路沿#2 炉 A 磨西侧 7.5 米标高电缆桥架向南蔓延到#2 锅炉侧;一路经#2 电缆竖井向上蔓延至#2 炉热一次风道上方电缆桥架。
火焰在#1 电缆竖井内向上蔓延,经与#1 电缆竖井相连的穿墙桥架相继进入 8.7 米层等离子配电室和 4.2 米层锅炉400V 配电室。火焰进入 4.2 米层锅炉 400V 配电室后,沿电缆穿层孔洞上行进入 8.7 米层发变组保护室。
在#1 电缆竖井中,烟气上行快于火焰的上行,烟气从通往 8.7 米层电缆桥架穿墙处进入发变组保护室外走廊上方的吊顶夹层内,充满整个吊顶夹层,经该夹层内墙上的四个照明线管穿墙孔洞直接进入发变组保护室,导致发变组保护室靠近孔洞的感烟测点在 16 时 23 分首先发出火灾报警。
四、事故损失情况直接经济损失:
根据设备损坏情况估算为580万元左右,对电网运行、电力(热力)正常供应的影响:#1 机组停止向电网供电。
五、事故暴露问题
1. 事故段电缆制造质量不良是本次电缆着火事故的直接原因,也是火势扩大的主要原因。暴露出电缆生产厂家产品质量意识不强、质量检测把关不严等诸多问题;也暴露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设备验收、现场检验各环节工作不细、把关不严等问题。
2. 现场检查发现,部分电缆桥架及竖井隔断、穿墙孔洞封堵未按设计要求施工,暴露出施工单位施工管理不严,擅自改变设计,电缆封堵质量不良等问题,给安全生产留下重大隐患。
3. 监理单位未能按监理职责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验收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施工项目得以实施和通过验收,暴露出监理单位管理不到位,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年龄偏大,精力不足、业务不熟等问题。
4.电厂在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施工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缺乏有效的管控。电厂工程管理人员经验欠缺,业务素质不够,导致部分未按设计要求施工的电缆封堵项目和质量不合格的电缆通过验收。
5.电厂火灾报警系统设计不合理,火灾发生时,报警信号只标明层高范围,不能准确报告火警具体位置,不便于运行人员准确判断。暴露出该厂消防管理重视不够,消防设计审查不严等问题;事故还暴露出电厂和施工单位消防器材管理和消防知识培训不到位,部分人员不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等问题。
6.电厂部分员工缺少现场工作经验,不熟悉安全生产管理流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不及时、不到位。暴露出该厂员工培训工作开展不深入、针对性不强等问题。
7.工程单位对基建工程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要求不严,公司相关部门在历次监督检查中督导管理力度不够,整改监督不及时、不彻底,全过程管控不到位。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要立即开展为期 30 天的安全专项活动,总结事故教训,全面反思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认真检查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评估安全生产状况,及时解决问题,降低安全风险,切实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2.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全面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认真履行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加强到货产品的质量检查验收,强化对工程重要节点及竣工验收管理,尤其要加强抢修恢复期间电缆质量检查、电缆接头制作工艺检查和电缆桥架封堵施工质量检查,不留新的安全隐患。
3.电厂要举一反三,对全厂电缆防火封堵进行彻底检查,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重要部位按照非阻燃电缆防火封堵标准进行整改,确保电缆防火封堵能在火灾事故发生时有效发挥作用。
4.电厂要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严格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参建各方的安全监督与管理,认真落实事故防范措施,扎实做好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全面梳理、补充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格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长治久安。
5.电厂要强化全员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健全防止火灾事故组织机构,完善消防管理制度,细化各部门重点防火部位以及安全职责,落实各级人员防火责任制。加强消防器材管理,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培训和演练。
6.电厂要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严格按照应急管理要求开展预案培训和演练,配齐应急抢险器材,加强与周边电厂、煤矿等单位的应急联动,不断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7.电厂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以安全教育、技能培训为主要内容,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培训计划,通过行之有效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全员素质,增强员工技术、技能和管理水平。
8.电厂所属公司要加强基建管理,相关部门要真正落实责任,细化对基建项目设计、安装、调试、生产准备及生产管理各阶段的全过程管控,确保基建项目高标准投产。
9.电厂所属公司将在全公司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安全反思主题活动,深入查找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以“安全年”活动为契机,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反事故措施,夯实安全基础。
七、事故责任认定和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
(一)事故责任认定
1.电缆厂生产的型号为 ZRC-JY-1 电缆存在缺陷,阻燃性能不合格,对本次电缆着火事故负主要责任。
2.电建位施工的电缆桥架防火封堵未按设计要求施工,未能有效阻断火势蔓延,对本次电缆着火事故负次要责任。
3.监理单位工程监理不到位且对电缆防火封堵验收把关不严,致使未按设计要求施工的电缆封堵项目得以验收通过,对本次电缆着火事故负次要责任。
4. 电厂所属公司及电厂对基建、生产安全管理不到位,采购电缆到货验收和电缆封堵施工验收把关不严,对本次电缆着火事故负次要责任。
2023近期安全事故通报 篇18
一、马店矸石发电厂发生爆管事故 已致21人死亡 5人受伤
xx市马店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1日15时20分发生爆管事故,已确认死亡21人、受伤5人,其中3人重伤。据湖北宜昌当阳市政府消息,有关方面初步调查显示,发生在马店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爆管事故原因为该公司热电项目在建调试过程中,高压蒸汽管道破裂,蒸汽外泄所致。
接到事故报告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高度重视,党组书记、局长杨焕宁立即作出部署:立即派出工作组紧急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助地方全力做好现场救援和事故处理工作。同时,要求湖北省安监局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千方百计做好救援处置工作,做到科学施救,严防次生事故。
二、西安南郊变电站爆炸 导致大面积停电
6月18日0时28分,西安市xx区电力公司南郊变电站110千伏因电缆沟失火导致一台主变故障起火爆炸、一台主变跳闸,同时波及南郊变330千伏跳闸停电,过火面积100平方米。
三、国投、神华两电厂风机起火事故
5月5日,国投x有限公司酒泉第一风电场33号风电机组(型号DF77B)着火。
5月10日,(呼伦贝尔)风电有限公司35202号风电机组(型号DF70B)着火。
目前两起风电机组着火情况正在调查中。
四、北电力220千伏罗屯变感应电触电人身事故 致1人死亡
4月1日11时30分,北电力唐山供电公司220千伏罗屯变110千伏兴东二线113线路停电检修,站里进行113-2刀闸检修,加装站端避雷器,一名检修人员(男,54岁,唐山供电公司变电检修室职工)在打开刀闸A相线路侧引线连接板时,失去地线保护,发生感应电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
五、盖孜水电站重大安全事故 致4人死亡
20xx年3月6日17时40分(北京时间),位于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境内的盖孜水电站项目压力钢管及机电设备安装标段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较大伤亡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389960元。经核查该标段由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五局)总承包,在建设过程中水电五局将该标段中的盖孜水电站斜井段压力钢管安装施工项目分包给河南省融亿防腐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亿公司)。
经调查认定,此次事故是提升运输装置及作业环境存在缺陷、人员操作不当、管理不到位等因素造成的。事故暴露出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当地水利主管部门行业安全监管不力,对招商引资项目疏于监管;二是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未认真履行安全协调管理职责;三是分包单位未履行主体责任,对挂靠本单位的施工队伍只收管理费用,不履行安全管理责任,项目部安全管理混乱,操作人员安全意识薄弱,违章操作。
六、大唐长山热电厂事故 致3人死亡
20xx年2月26日国家安监总局的网站上披露了大唐长山热电厂在检修锅炉磨煤机过程中,热风插板门不明原因开启导致3人被困,造成3人死亡的事故。
根据大唐集团内部关于此事故的通报,此事故的过程如下:20xx年2月23日,长山热电厂检修维护部锅炉车间工作负责人张某某办理了“1号炉C磨煤机内部检查”工作票,于当日中午开始检修工作,计划25日时30分结束。2月25日13时40分,制粉班班长李某某和2名工作班成员王某某、谭某某进入1号炉C磨煤机入口热风道内进行作业,另一工作班成员王某某在热风道外监护。时13分,C磨煤机热一次风气动插板门被就地开启(开启原因待查),热风道内3名工作人员被困。长山热电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救援。时13分,救出被困人员,经抢救无效3人死亡。
七、河北、山西两风电场风机倒塔事故
2月xx日,河北乌登山风电场110号风机倒塔,塔筒变形,叶片、机舱和轮毂等设备部分损坏,并导致111号风机陪停。
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叶片质量出现问题,在运行中开裂,气动不平衡,引起风机剧烈摇晃。同时,由于叶片打到塔筒,造成风机倒塔。在此过程中,风机3个叶片角度均未收桨,风机安全保护装置未起到作用。
2月20日,山西偏关水泉风场项目号风机倒塔,风机从底部法兰距底部塔筒焊口30毫米处断裂,折断后向东北方向倒塔,塔筒变形,叶片、机舱和轮毂等设备部分损坏,并将相邻的箱式变压器和集成线路铁塔压损。
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风机振动值严重超标,5分钟平均振动值明显超过保护动作值,造成法兰疲劳开裂,导致风机倒塔。风机运行中风机振动跳闸保护没有动作。
xx年xx月xx日
2023近期安全事故通报 篇19
某电厂火灾事故通报;某电厂2×600MW空冷机组项目工程于20xx年;C、D、E、F磨煤机运行,A磨煤机备用,B、C电;(一)事故经过;20xx年12月28日16时20分左右,安装单位;事故追忆记录显示(SOE),16:28:08,#;8.7米层发变组保护室检查,主值检查发现#2机组;16:31:23,#2发电机跳闸,机组联锁保护动;16:52:25,#1汽
某电厂火灾事故通报
某电厂 2×600MW 空冷机组项目工程于 20xx 年 8 月份开工,#1机组于 20xx 年 11 月 7 日正式移交生产,#2 机组于 20xx年 11 月 17 日开始整套启动调试,12 月 23 日 7 时 56 分进入 168 试运行,20xx 年 12 月 28 日事故前500kV 系统正常方式运行,#01高备变热备用。#1 机 组 正 常 运 行 , 有 功 负 荷 450MW , 主 汽 压 力20.68MPa,主汽温度 545℃,主汽流量 1392 t/h,总给煤量298t/h,机组投协调运行。#2 机组进行 168 小时试运,有功负荷 380MW,主汽压力 17.02MPa,主汽温度 552℃,主汽流量 1155 t/h,总给煤量 249t/h,机组投协调控制方式,B、
C、D、E、F 磨煤机运行,A 磨煤机备用,B、C 电动给水泵运行。调控制方式,B、C、D、E、F 磨煤机运行,A 磨煤机备用,A、B 电动给水泵运行。
(一)事故经过
20xx年 12 月 28 日 16 时 20 分左右,安装单位人员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2 炉#1电缆竖井 8.7 米标高处有火情,立即用灭火器灭火,同时电话报告单位负责人。16 时 20 分左右,#2 机机组长相继接到#2 炉巡检员和#1 炉巡检员报告,汇报#2 炉 A 磨西侧 7.5 米标高电缆桥架与#1 电缆竖井结合部冒烟,机组长通知电建公司试运现场负责人派人检查。16 时 23 分,集控楼火灾报警系统发 8.7 米层火警(事故后核对设计图为发变组保护室),值长派#1 机组巡检员检查火警情况。巡检员首先检查机侧 8.7 米层#1 机 10kV 配电室和励磁小间无异常,然后返回集控楼 4.2 米层,检查发现锅炉 400V 配电室内有烟从东墙处穿墙电缆桥架进入,但没有明火,立即汇报值长。随后巡检员检查与锅炉 400V 配电室相邻的汽水取样间未见异常,又返回锅炉 400V 配电室,发现东侧穿墙电缆桥架处已经着火,随即返回集控室向值长汇报。
事故追忆记录显示(SOE),16:28:08,#2 机组 DCS发“2 号发变组保护 C 屏公用变差动保护动作”、“2 号发变组保护 C 屏高厂变差动保护动作”报警,但机组未跳闸,机组长派#2 机主值去
8.7 米层发变组保护室检查,主值检查发现#2机组发变组保护E柜“出口断路器全停”报警灯亮,同时发现东南角天花板处有烟雾冒出,保护室外走廊吊顶有烟雾冒出,汇报机组长,要求增派人员查找火源。
16:31:23,#2 发电机跳闸,机组联锁保护动作,汽机跳闸、锅炉“MFT”动作,10kV 厂用电切换不成功,#2 机交流润滑油泵未联启,直流润滑油泵联启,空、氢侧直流密封油泵联启。约 16 时 37 分,操作员站全部黑屏。
16:52:25,#1 汽轮机 AST 电磁阀直流电源因直流馈电屏(发变组保护室内)烧损失电,“ETS”保护动作机组跳闸,厂用电切换成功,交流润滑油泵联启。16:58:00,#1 高备变跳闸,厂用电全部失去,操作员站全部黑屏。
(二)事故处置情况
1.#1、#2 机组跳闸后,运行人员立即破坏真空,切断空冷岛汽源,关闭所有主汽管道和再热器管道气动疏水门,关闭汽机本体疏水手动门,执行汽轮机闷缸措施,并进行发电机排氢,将除氧器、凝汽器、定子冷却水、开式水、闭式水放水。
2.事故发生后,电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组织电厂、电建单位人员进行灭火及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同时调集救护队60 人现场救援。17 时 40 分,现场火情基本得到控制;22时 30 分,集控室及部分厂区照明恢复;29 日 3 时 30 分,厂区换热站恢复运行。
三、事故原因及扩大原因
(一)事故发生的原因
集控楼 0 米精处理#1 检修电源箱进线电缆,在#2 炉 A 磨西侧 7.5 米标高电缆桥架与#1 电缆竖井结合部存在缺陷,长时间电流热效应导致绝缘破坏,造成电缆短路,产生电弧引燃电缆,是此次着火事故的直接原因。故障电缆型号为 ZRC-YJY-1,规格 3X25+1X16mm2。
(二)事故扩大的原因
1.事故段电缆阻燃性能不符合设计要求是造成本次事故扩大的主要原因。现场燃烧试验,直观判断该段电缆基本不具阻燃性能。现场截取样段委托辽宁省技术监督局检测院检测,电缆检测结果为阻燃试验 C 类不合格(检测报告有附件,通报略)。
2.部分电缆桥架及竖井隔断、穿墙孔洞封堵施工封堵不良且未按设计要求施工,未能有效阻断火势蔓延,是造成本次事故扩大的原因之一(东北电力设计院对现场防火封堵检查情况结论有附件,通报略)。
3.16 时 27 分 50 秒,#2 炉 B4 等离子点火装置因控制电缆烧损短路,使绝缘已被烧损的直流输出电缆在起火区域拉弧放电 57 秒,进一步助推了火势的发展,是造成本次事故扩大的原因之一。
(三)火势蔓延走向
约 16 时 20 分,#2 炉 A 磨西侧 7.5 米标高电缆桥架与#1 电缆竖井结合部电缆着火,由此引燃周围电缆(该区域电缆密集,为多路电缆交汇处),火势沿电缆向三个方向发展一路经#1 电缆竖井,在受限空间内加速燃烧,并在烟囱效应作用下火势快速上行;一路沿#2 炉 A 磨西侧 7.5 米标高电缆桥架向南蔓延到#2 锅炉侧;一路经#2 电缆竖井向上蔓延至#2 炉热一次风道上方电缆桥架。
火焰在#1 电缆竖井内向上蔓延,经与#1 电缆竖井相连的穿墙桥架相继进入 8.7 米层等离子配电室和 4.2 米层锅炉400V 配电室。火焰进入 4.2 米层锅炉 400V 配电室后,沿电缆穿层孔洞上行进入 8.7 米层发变组保护室。
在#1 电缆竖井中,烟气上行快于火焰的上行,烟气从通往 8.7 米层电缆桥架穿墙处进入发变组保护室外走廊上方的吊顶夹层内,充满整个吊顶夹层,经该夹层内墙上的四个照明线管穿墙孔洞直接进入发变组保护室,导致发变组保护室靠近孔洞的感烟测点在 16 时 23 分首先发出火灾报警。
四、事故损失情况直接经济损失:
根据设备损坏情况估算为580万元左右,对电网运行、电力(热力)正常供应的影响:#1 机组停止向电网供电。
五、事故暴露问题
1. 事故段电缆制造质量不良是本次电缆着火事故的直接原因,也是火势扩大的主要原因。暴露出电缆生产厂家产品质量意识不强、质量检测把关不严等诸多问题;也暴露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设备验收、现场检验各环节工作不细、把关不严等问题。
2. 现场检查发现,部分电缆桥架及竖井隔断、穿墙孔洞封堵未按设计要求施工,暴露出施工单位施工管理不严,擅自改变设计,电缆封堵质量不良等问题,给安全生产留下重大隐患。
3. 监理单位未能按监理职责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验收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施工项目得以实施和通过验收,暴露出监理单位管理不到位,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年龄偏大,精力不足、业务不熟等问题。
4.电厂在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施工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缺乏有效的管控。电厂工程管理人员经验欠缺,业务素质不够,导致部分未按设计要求施工的电缆封堵项目和质量不合格的电缆通过验收。
5.电厂火灾报警系统设计不合理,火灾发生时,报警信号只标明层高范围,不能准确报告火警具体位置,不便于运行人员准确判断。暴露出该厂消防管理重视不够,消防设计审查不严等问题;事故还暴露出电厂和施工单位消防器材管理和消防知识培训不到位,部分人员不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等问题。
6.电厂部分员工缺少现场工作经验,不熟悉安全生产管理流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不及时、不到位。暴露出该厂员工培训工作开展不深入、针对性不强等问题。
7.工程单位对基建工程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要求不严,公司相关部门在历次监督检查中督导管理力度不够,整改监督不及时、不彻底,全过程管控不到位。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要立即开展为期 30 天的安全专项活动,总结事故教训,全面反思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认真检查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评估安全生产状况,及时解决问题,降低安全风险,切实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2.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全面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认真履行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加强到货产品的质量检查验收,强化对工程重要节点及竣工验收管理,尤其要加强抢修恢复期间电缆质量检查、电缆接头制作工艺检查和电缆桥架封堵施工质量检查,不留新的安全隐患。
3.电厂要举一反三,对全厂电缆防火封堵进行彻底检查,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重要部位按照非阻燃电缆防火封堵标准进行整改,确保电缆防火封堵能在火灾事故发生时有效发挥作用。
4.电厂要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严格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参建各方的安全监督与管理,认真落实事故防范措施,扎实做好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全面梳理、补充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格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长治久安。
5.电厂要强化全员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健全防止火灾事故组织机构,完善消防管理制度,细化各部门重点防火部位以及安全职责,落实各级人员防火责任制。加强消防器材管理,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培训和演练。
6.电厂要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严格按照应急管理要求开展预案培训和演练,配齐应急抢险器材,加强与周边电厂、煤矿等单位的应急联动,不断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7.电厂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以安全教育、技能培训为主要内容,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培训计划,通过行之有效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全员素质,增强员工技术、技能和管理水平。
8.电厂所属公司要加强基建管理,相关部门要真正落实责任,细化对基建项目设计、安装、调试、生产准备及生产管理各阶段的全过程管控,确保基建项目高标准投产。
9.电厂所属公司将在全公司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安全反思主题活动,深入查找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以“安全年”活动为契机,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反事故措施,夯实安全基础。
七、事故责任认定和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
(一)事故责任认定
1.电缆厂生产的型号为 ZRC-JY-1 电缆存在缺陷,阻燃性能不合格,对本次电缆着火事故负主要责任。
2.电建位施工的电缆桥架防火封堵未按设计要求施工,未能有效阻断火势蔓延,对本次电缆着火事故负次要责任。
3.监理单位工程监理不到位且对电缆防火封堵验收把关不严,致使未按设计要求施工的电缆封堵项目得以验收通过,对本次电缆着火事故负次要责任。
4. 电厂所属公司及电厂对基建、生产安全管理不到位,采购电缆到货验收和电缆封堵施工验收把关不严,对本次电缆着火事故负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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