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线电缆买卖合同

电线电缆买卖合同(通用5篇)

电线电缆买卖合同 篇1

  购买单位: 省 市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所购电缆是供甲方兴建的 省 市 项目工程使用的电缆,因此应满足设计图纸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规范要求(甲方如特殊规定除外)。

  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及颜色

  1、 甲方确定乙方供给的“ ”产品名称、规格: 。 2、 产品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 3、 产品外表颜色均为色。 第二条 产品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数量: 。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 3、产品交货量计算方法: 。 第三条 产品包装标准和包装物供应按国家标准包装 第四条 产品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交货单位: 。

  2、交货方式: 。 3、运输方式: 。

  4、交货地点: 。 5、收货单位: 。 第五条 产品交(提)货期限

  1、按甲方分批采购计划传真通知上确定的交货日期交货,乙方须在收到传真后第一时间回传 真确认收件情况。

  2、 交货时间为收到传真之日起7天内将货物送到本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 第六条 产品价格与货款结算

  1、产品价格:产品单价按本合同附件一《电缆报价表》上的价格确定;合同总价按甲方实际用量和附表一产品单价计算。

  2、货款结算:

  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贰万元人民币(¥ 元)作预付款,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计划进行供货;货到工地一星期之内甲方向乙方付足每批货款的75%(含预付款贰万元人民币);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七日付足总货款的95%;留总货款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壹年),质保期满后七日内一次性付清质保金。

  第七条 验收标准

  1、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所有产品出厂合格证。 2、 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第八条 乙方违约责任

  1、 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交货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

  2、 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收货且经验收与合同规定一致后,仍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付款。

  第九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款的20%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第十条 其它

  1、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附件一属于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省 市 有限公司 乙方: 集团公司 市 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地 址: 省 市 区(县) 地 址: 省 市 区(县)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合同签订地点: 省 市 年 月 日

  附件一:

  电缆报价表

  公司 市 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电线电缆买卖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商品名称 电缆桥架 (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平等互利的条件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方将 曲阜市华沁苑二期小高层 项目工程中的 电缆桥架 制作,由乙方承包。为确保工程按工期、按质量完成,本着平等互利、紧密合作的关系,双方一致同意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并按合同条款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双方协商议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1. 强电桥架部分

  标的名称

  牌号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2. 弱电桥架部分

  标的名称

  牌号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3.桥架配电部分

  牌号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质量标准:

  1.乙方桥架供货产品必须经国家专业质量检测机构与认证,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并与标的及设计要求相一致。

  2.电缆桥架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并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GB/T 1720-1993 漆膜附着力测定法

  GB/T 1764-1989 漆膜厚度测定法

  3 .材料

  (1).制造电缆桥架用板材应符合GB/T912、GB/T11253中有关规定。 注:所用板材由供需双方约定。

  (2). 电缆桥架焊接用焊条应符合GB/T5117规定。

  (3 )表面防腐层材料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规定。

  (4)螺栓、螺母、平垫、弹垫应分别符合GB/T 5780、GB/T 6170、GB/T 97.1、GB/T 93的规定。

  4. 制造要求

  (1) 电缆桥架的长度极限偏差

  a) 当长度小于、等于20xxmm时,极限偏差为±2mm;

  b) 当长度大于20xxmm时,极限偏差为±4mm。

  (2) 其余尺寸公差按GB/T1804-V。

  注:槽体宽度取负偏差,盖板宽度取正偏差。

  (3 )电缆桥架表面平面度允差:

  a) 热镀锌桥架平面度允差每平米不大于8mm;

  b) 电镀锌或锌合金和喷涂桥架平面度允差每增米不大于4mm。 注:电缆桥架宽度不足一米者按一米计算。

  (4 )通风孔:有孔托盘底部通风孔面积不得大于底部总面积的40%。

  (5) 电缆桥架横档:梯级式桥架横档中心距不应大于300mm;横档的宽度不应小于30mm。

  (6) 托臂自由状态时垂直度允差为1/100(上翘)。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乙方应对所售产品的质量及使用功能负责,在设计要求及合理的使用期限内(质保期为一年,自工程检验合格之日起)乙方有义务对非甲方原因而产生的问题产品进行保修与退换,在安装完成前甲乙双方还应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每批主要部件应配有适当数量的标志,其内容可含有:型号、规格、制造厂名等;

  产品外标志应清晰,同时应能反映产品基本信息;

  产品包装应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损伤,也可按甲方要求分类包装;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随包装的产品必备品、配件、附件、工具数量应齐全,保证所供产品能正常安装与使用。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在运输过程中应尽量避免损耗,结算数量应以现场实际接收数量为准,损耗品乙方负责自行处理。

  第七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______付款_______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____乙方_________所有。

  第八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1.交货方式: 货至工地后,甲方、监理及施工单位三方根据合同及图纸进行审核。(有甲方变更,以变更文件为准)

  2.交货地点:甲方华沁苑二期项目工地指定地点。

  3.交货日期:乙方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把货备齐,根据甲方具体工程进度,甲方提报计划或电话通知方式告知乙方,乙方自接到书面或电话通知计划后供货至工地。

  4.运 输:乙方负责汽运至工地现场指定位置,费用自负。乙方负责装卸车,费用自负。

  5.随货备品:乙方交货时需向施工单位及监理部提供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施工规范及说明书等相关材料。

  6.如配电箱需主管部门抽样检测检验,由乙方负责进行设备的送样并取得合格的检测报告,相关检测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乙方应采取合理的运输方式,保证货物能按要求时间到达,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

  第十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材料设备单价与约定不符,由乙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甲方拒绝接收保管,由乙方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并由乙方承担相应费用;

  (3)到货地点与要求不符,由乙方负责运至合同中指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甲方约定的数量时,由乙方在规定时间内补齐,不能因此影响工程进度,若现场实际需求大于清单量,乙方须甲方要求增量,并保持货物单价不变;

  (5)到货时间迟于约定的供应时间,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甲方损失;

  (6)所有进场货物必须在现场由双方点验合格方可接受,数量以实际收受数量为准,并应形成相关记录与凭证;

  (7)部分涉及主要使用功能的产品乙方除提供必要的生产证明、产品合格证、自检证书外还需按要求报送当地权威检测部门进行复检。 第十一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乙方派技术人员现场技术指导和施工工艺的详细解释。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本合同的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为含税不变价(税指进口税、增值税等一切税种),合同附件价格不影响合同价格。本合同除发生下列情况可按投标报价书中的价格调整合同以外,其它一律(包括进口设备汇率变动)不得调整:

  (1)工程建筑设计作较大的修改

  (2)因甲方实际需要调整原设计方案

  2、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日起10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 作为定金; (2)设备按约定日期运至工地后支付合同总价的60%; (3)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交房整体验收合格投入正常使用,支付合同总价的30%;

  (4)质保期2年,余款待质保期满后7天内付清; 发票应随付款进度及时提供,各供应商可提供更优惠的付款方式。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__________暂无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1甲方在乙方存在如下违约情况时,有权考虑并提出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1)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或部分设备。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3)发生上述情况后,乙方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2.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中止部分。

  3.在甲方提出终止部分合同的情况下,并不解除乙方对已交货部分设备应负的产品质量责任。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供货期供货,假如未按约定的时间供货,每推迟48小时,则扣乙方每个结算批次1.5%的货款作为赔偿,超过一周未能供货,甲方有权另行选用供应商。

  (1)、乙方不能履行招标要求和本合同要求时,视为乙方违约。

  (2)、因乙方供货不能按时进场或质量达不到标准全部退货,并没收其合同履约保证金。

  (3)、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和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延伸损失的,甲方没收乙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将继续承担甲方实际损失。

  2、由于甲方责任,违反合同拒收货物或不能及时支付货款,甲方失误而使乙方延期交货等,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3、违约赔偿

  除不可抗力外,如乙方发生不能按期交货或提供服务,甲方发生中途退货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下列规定处以罚金。

  (1)逾期交货

  乙方逾期交货,按逾期交货部分总价计算向甲方赔偿违约金,每逾期一天,罚款2‰。但整机中的零部件逾期交货,按整机逾期交货计算罚金。

  (2)乙方不能交货或甲方中途退货

  乙方不能交货,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30%计算。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款总值的10%支付违约金。

  (3)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延期交货和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退货且无需罚款者不在此例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二)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地方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__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__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八份,双方各执四份,同等生效。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须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附件为供货清单汇总表及报价明细表。 3.合同修改

  (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提出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达成由双方签署的合同修改书。

  (2)除非甲方对设备的型号、规格和涉及价格因素的技术参数和配套件提出修改,乙方不得对合同价格提出修改要求。

  4、成套设备的检测(复检)费用有乙方承担

  出 卖 人 买 受 人

  出卖人(章): 买受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电线电缆买卖合同 篇3

  出卖人:电缆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开发区工地现场

  买受人:**有限公司签订时间: 年 9 月 24 日

  第一条标的、数量、规格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合同总价为192.5014 万元,人民币金额(大写):壹佰玖拾贰万伍仟零壹拾肆元整。如供货过程中数量型号发生变更,货物的单价按让利后总价同比例下浮。

  第二条质量标准:所供电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线径及长度均不得有负公差,需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和3c 认证。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保期为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18 个月。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必须确保货物运抵现场的完好无损。电缆盘由出卖人及时回收,若有丢失买受人概不负责。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无。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买受人验收合格后时起转移, 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按买受人的要求分批运至工地现场。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0 天。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电缆国家标准、现行行业标准及出卖人提供的经买受人确认的样品验收。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无。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货物运至现场,经验收合格后付至货物价款的60%;安装完成、调试合格、验证文件齐全后付至货物价款的90% ;其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14 天内付清(不计利息)。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无。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出卖人的供货质量、时间未按合同约定,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出卖人未按合同约定供货,买受人在权对出卖人进行合同总价1%~5% 的罚款。

  买受人未按合同付款,出卖人有权停止供货。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调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调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采购合同

  1、电缆进场后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2、供货数量为暂定量,具体量以买受人在施工过程中的要求为准,最终按实结算。出卖人投标报价中已包含由此发生的运输费用。

  3、货物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4、出卖人提供的电缆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电缆不允许有接头。电缆应持有国家归口管理部门核发

  的生产许可证,并有南京市、江宁区等相关政府进网许可证。

  5、出卖人应负责指导电缆安装、敷设、试验等技术服务工作。

  6、多芯电缆要求分色,其分色按国家标准(黄、绿、红、蓝、黑)双色。

  7、电缆的封端应严密。

  8、出卖人生产货物时以每号建筑为单位,不可将同种型号规格的电缆合为一根。

  9、货物运至现场后,出卖人负责免费将货物卸至买受人指定的地点。

  10、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书面澄清等均作为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甲方:乙方:日期:

电线电缆买卖合同 篇4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因甲方建设 工程的需要向乙方订购 ,为保证产品的质量和供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品牌、数量、单价、总价

  1、上述单价中已包含材料的成本费、装车费、运费、保险费、利润、税金及货到工地包卸货等的一切费用。数量以甲方向乙方实际订购及收货的合格数量为准,最终按实结算。

  2、上述材料单价为暂定价格,若因市场变化导致上述材料的单价上涨或下跌,则甲乙双方应在乙方送货前商量好材料价格并以书面形式变更,如无书面形式变更,则以本协议确定价格为准。在没有得到甲方明确指示前,或在乙方明确要求变更价格前,乙方不得送货,否则损失自担。

  二、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1、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或规范、行业标准或规范、地方政府有关的现行规定。本合同产品质量执行如下标准: 。乙方所供应的材料应为全新、未使用过的符合上述质量要求的货品,质量须不低于此等规范要求。

  2、产品样板(如有):合同签订前两天,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产品样板给甲方留存,作为批量产品验收的标准之一。甲方确认的产品样板时仅对其尺寸、造型或色泽等外观负责。若乙方提供的样板不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即使在甲方确认定板后乙方供应同等产品并被甲方使用,而后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乙方不能免责,仍然须对产品的质量负责。

  三、交货条款

  1、订货方式:甲方以传真或者手机短信息的形式将每批次到货通知传至乙方。到货通知中需注明每批次到货的各材料数量、到货时间等。乙方收到该批次到货通知后回复甲方,以示确认收到。传真号码和手机号码双方确定为: ,如无书面,则发生在该两号码之间的传真、短信视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确认其真实性。

  2、运输方式: ,甲方验收前的损耗由乙方负责。

  3、交货地点: 。

  4、交货时间: 。

  5、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采用适合长途运输的出厂标准包装,由乙方自行提供,包装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当中,包装物乙方不回收。

  6、交货要求:

  6.1、准确无误。

  6.2、型号、规格无差错。

  6.3、符合甲方的交货顺序及配套要求。

  7、交货资料

  7.1、交货清单;

  7.2、质量保证书。

  7.3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

  四、产品验收

  1、验收时间

  产品运送到接货地点卸车后,甲方或指定接货部门(人)在 小时内组织验收。

  2、验收方式

  由甲方或指定接货部门(人)在指定卸货地点开箱检验或抽检;接货地点在甲方指定仓库的,在仓库内进行验收。具体检验方法或检验比例、数量要求如下: (大批量产品或易碎产品,甲方提供堆放地点, 甲方在 天内验收完毕,或委托施工单位进行。)

  3、验收标准

  接货地点验收时 ,有国家验收标准的,遵照执行或按照高于该标准的合同约定条款执行;没有国家相应标准的,按照该行业标准或高于该标准的合同约定条款执行;有材料样板的,结合样板验收。验收不影响乙方在保修期间应担负的责任与义务。

  五、合同价款、支付条款

  1、合同暂定总价(实际以结算金额为准):大写人民币 元(金额小写: )。

  2、结算方式及时间: 。

  3、付款形式:□网银转帐;□支票。

  4、乙方每次请款时需提供国内大陆地区合法等额有效:□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收据,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

  5、本合同所有款项的支付均需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前提交书面付款申请,待甲方接到其书面付款申请并核实无误后,甲方方有义务支付相应款项。乙方收款前,应向甲方提供盖公章的税务登记证及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授权委托领款证明、领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收款帐户为:

  户 名:

  帐 号:

  开户行:

  六、双方的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须在每批(次)磅单或送货单上签名确认以此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有效凭证。

  2、甲方必须按双方约定的时间付款,按时足额支付乙方材料款项。

  3、甲方中途单方违约终止合同,则已为甲方所接收的产品,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单价与乙方结算,未履行部分自动终止合同。

  4、如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后甲方提出退货,属于产品质量问题或其他与合同约定不相符合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退货给乙方并按本合同约定其它条款处理;如果乙方所送产品符合合同要求,甲方应按送货清单收货;如甲方坚持要求退货,若该产品属于通用产品可以另行销售的,则甲方可按所退货物的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后乙方接受退货并自行运回,如该产品属于专为甲方生产制作的,则甲方可按所退货物的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后乙方接受退货并自行运回。如甲方要求乙方增加合作内容,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订立新合同。

  5、甲方违反合同拒绝验货,按单方违约终止合同处理,并承担产品运输及装卸费用。

  6、甲方未能按时验收,又没有及时通知乙方的,视同验收合格处理。

  7、甲方变更接货地点或接货日期,应提前 1 天通知乙方,双方协商处理,否则乙方按合同约定发货,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乙方责任:

  1、乙方中途单方违约终止合同,则应支付甲方 %合同总价的违约金,终止合同。如乙方的单方行为已影响或将影响甲方的后续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追索赔偿。

  2、乙方中途拒绝供货或减少合同数量或总额,无论是否通知甲方,均按以下方法处理:属于通用物品的,乙方应支付给甲方减少数量金额的 %违约金;属于甲方专用物品的,乙方应支付给甲方减少数量金额的 %违约金。如乙方的行为已影响甲方的后续工作,甲方有权追索赔偿。

  3、乙方逾期交货,应承担相应责任。如乙方的行为已影响甲方的后续工作,甲方有权追索赔偿。

  4、乙方提前交货,应及时通知甲方认可后才能实行,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提前交付的合同标的物如需甲方代保管,乙方应承担相应的保管费用,否则自行运回,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所供产品的产地、品种型号、花色或质量不合约定或因其它原因致使产品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及甲方拒绝验收的相应费用。如乙方的行为已影响甲方的后续工作,甲方有权追索赔偿。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乙方有故意以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冒充标的产品,或有将不符合要求的产品掺杂在标的产品中等欺骗行为,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索赔偿。

  6、乙方将产品发错接货地点及接货部门(人),应自行承担责任及损失,并不影响本合同的如期履行。

  7、如双方约定按抽检的办法进行产品验收时,验收合格不能免除乙方对标的产品进入使用阶段时发现的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产品应承担的责任。保修期满后的除外。

  8、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验收异议后,应在 天内负责处理或答复,否则视同认可并允诺及时处理。

  9、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接货地点或日期变更后,应在 天内答复,否则视同认可并允诺及时处理。

  七、违约责任

  1、延迟交货: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或在接到甲方供应计划并确认供货的两天时间内向甲方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如下违约责任。每延迟一天,向甲方支付当批次价款 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可抗力因素与甲方原因导致延迟的除外)。

  2、货物不符

  2.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在数量、质量、规格及原产厂方面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乙方应在自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的合理期限内采用最快的运输方式自负一切费用及风险,补足数量不足的部分或更换质量、规格、原产厂不符的部分。有争议的标的物可由甲方暂行留存,或由双方共同委派或指定部门(个人)保管,同时提请政府有关部门处理解决。期间的保管费用与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2、货物不符合甲方的批次、顺序及配套要求,甲方将不会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付款。

  3、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乙方有权每日向甲方收取所欠货款的0.2‰的违约金。

  八、保修期或保质期

  本合同约定合同标的产品的保修期为 年,保质期为 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保修费用为:合同结算总价的 %。保修(质)期内,因用户不正确使用而造成的维修责任由甲方负责,因产品本身的问题而造成的维修责任,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费用。乙方收到甲方送出的维修通知两天内应及时委派维修人员前来检查或维修,否则甲方有权自行修理,维修费用从该担保费用中扣除,超支部分由乙方承担。

  九、售后服务

  本合同约定,乙方应给甲方提供合同标的产品的零件配售服务,以保证产品使用过程当中得到正常维修及保养,确保产品达到乙方所承诺的产品自然寿命。另有约定如下:(后续服务的费用条款)

  十、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

  十一、不可抗力

  如遇到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或政府临时普遍性强制行为等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双方或一方确实不能如约履行合同条款时,责任方或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另行协商解决或通过有关部门裁定。

  十二、其它约定

  【可通过本条约定对上述条款中的未尽事宜,或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内容进行调整】

  如本条约定的内容与本合同以上条款不一致的,以本条约定为准。

  十三、 附则

  1、各类书面通知以传统书面文件为准,包括专人投送、挂号信件、特快专递与电报,可附带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接收方在职人员签收之时起即为、送达。无法直接传送的,广州市区内自通知文件发送之日起 5 天后视为对方收到,广州市区外自发送之日起 7 天后视为对方收到。

  2、本合同文件的修订或变更,需经双方友好协商,在修订或变更文件上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议定补充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线电缆买卖合同 篇5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规格、数量、单价

  2.质量标准按下列标准执行:

  所供电线、电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线径及长度均不得有负公差,需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3C认证、青岛备案证、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第二条 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详见第一条。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数量增减。甲方减少数量的,不属于违约;甲方增加数量的,乙方应按合同其他条款执行。结算以本合同第6.2条为准。

  2.计量单位和方法: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为:4.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包装必须保证货物运抵现场时完好无损 。包装材料由乙 方提供,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自 20xx 年 12 月 8 日起至 20xx 年12月 31 日。该期限为暂定期限,甲方有权根据施工需要单方调整合同履行期限,但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

  第四条 运输方式和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电线的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3日内,电缆为20日内。

  2.运输方式:方负责,卸货费用由

  3.保险:

  4.货物交付前,货物的灭失、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验收:

  1.验收时间: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在小时内对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进行初步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数量不符合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甲方在验收完毕后的2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对货物质量的异议不受时间限制,随时发现可以随时提出异议。乙方在收到甲方异议后,应在2日内负责处理;如果乙方逾期不予处理或收到异议通知后置之不理的,视为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甲方有权将收到的货物自行处理,因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同规定的品种、规格、材质、数量质量不符,应在7日内提出异议。

  3程及消防工程规定的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4.甲方指定验收人为),除该指定收货人外,其他人员签认的单据不具有签收的效力。

  5.本合同约定货物的质保期为另外承诺的质保期且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双方同意以期限较长的为准。

  第六条 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暂定总价:为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的综合价格,包含乙方成本、税费、运输、装卸、检测、售后服务等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及承担的风险。

  2.每月的日为当月的结算截止日期,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凭证计算当月实际收货数量,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

  3.货款支付采用下列方式:

  货款分期支付。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20%预付款,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70%,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总货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如无任何质量问题或已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并赔偿甲方受到的各项损失后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则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价格保持不变。

  4.货款支付方式:

  第七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供货计划和准确的交货地点。 2.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3.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收供货计划范围内的货物。 4.按合同约定对货物进行检验和验收。 5.接受乙方提供的培训和保修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供应货物;同时乙方应考虑甲方的施工特点,精心组织、配备足够的运输能力和必要的储存场地以保证甲方需要。

  2.及时向甲方提供货物合格证书及甲方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

  3.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经济往来和债务纠纷均与甲方无关,乙方保证货物无权属上的瑕疵、无知识产权争议,如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本合同货物质保期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影响到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3日内进行维修或更换,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质保期满后,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 7 日内进行维修等服务,乙方应对甲方合理收费。

  第八条 甲方违约责任:

  1.乙方按甲方的供货计划供货并已实际交付甲方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甲方退货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无故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

  2.乙方所交货物种类、型号、规格、花色、包装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使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同意使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合同总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向第三人采购同种类货物,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逾期超过 3 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同时,甲方有权向第三人采购同种类货物,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提前交付货物的,甲方无需提前付款,如因乙方提前交付货物导致甲方增加费用的,该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不能随车提供货物合格证书或其他单证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因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6.在质保期内,乙方未按要求进行维修或更换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交由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亦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5_日将有权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提交对方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向青岛仲裁委进行仲裁。

  第十二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均不得转让,也不得用于担保。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协议。

  4.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___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___7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5.甲方工程结束若有部分剩余产品,按本合同价退货,退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6.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应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质量的法律法规,如卖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安全质量问题,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7.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应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如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出现环境污染问题及职业健康问题,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8.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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