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班级心理委员的工作职责
大学生班级心理委员的工作职责
心理委员是班级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学生干部,职责为:
一、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定期在班上开展一些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并作好相应的记录和总结。
二、准时参加系心理健康教育部定期召开的心理委员周例会,并及时准确地向全班同学传达有关会议精神。
三、对心理有困惑的同学能做到及时发现、主动沟通、耐心开导,帮助其走出困境。
四、发现心理上有严重问题的同学,要在第一时间给予关注,并向学校心理咨询中心老师提供书面报告,以便作出及时有效的应对措施。
五、及时做好班级心理健康信息的监测工作。每月向心理咨询中心提交书面的'心理健康信息监测表。当本班同学中出现下列心理危机突发事件,应准确、迅速、及时地上报给学校心理老师:
(1)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
(2)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3)身体患有严重疾病、个人很痛苦、治疗周期长的学生。
(4)学习压力大,学习困难而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
(5)个人感情受挫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6)人际关系失调后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
(7)性格过于内向、孤僻,缺乏社会支持的学生。
(8)严重环境适应不良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9)家庭贫困,负担重、深感自卑的学生。
(10)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惧、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
六、充分尊重每位同学的隐私,为每位同学严守秘密。
七、积极参加学校的心理培训,不断充实提高自己的心理学知识,以提升自己的服务水平。
八、积极配合学院心理协会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的工作。完成心理咨询中心、学生会心理健康教育部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必需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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