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葬礼习俗是怎么样的
回族葬礼习俗是怎么样的
一个民族的特色体现在多个方面,除了饮食文化、服饰文化等丧葬文化也能够体现出一个民族的风俗习惯。下面小编推荐回族祭祀亡人习俗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回族的葬礼的风俗习惯
(一)停尸。回族人停止呼吸后,在身旁守候的阿訇或亲人,要当即给亡人瞑其眼,合其口,顺其手足,理其发须,还要整好尸体,把头扶向右侧。人逝世后不能停在睡觉的床上,有条件的要安排在通风凉爽的客堂大厅,如住房紧张或家境贫寒,可在客房地上铺上席子或停尸床。将尸体安置于上面,但不能停放在伙房。停尸必须使亡人头北脚南仰卧。面稍向干西。并在尸体上要覆盖一块洁净的白布单。与此同时,要派人分头通知本坊教长及亲戚朋友,邻里乡亲。并在直系亲属中。推选出几位有组织能力和处理丧事经验的人,管好迎来送往、丧事费用等事情。
(二)善面。也叫探“埋体”(尸体)。这一程序相上干汉族向遗体告别。当阿旬、满拉、亲朋、乡邻来丧主家后,在向丧主和亲属表示哀悼后,到停尸房揭开亡人头上覆盖的白布单。看看面容。然后根据亡人的年龄、去逝的原因。多方而劝说丧主家不要过于悲哀和号淘大哭,讲述人生客观规律。回族反对丧家拍胸抓发、跺脚喊叫的怨恨之哭。
在“善面”过程中,忌向亡人行鞠躬礼,忌丧家妇女、小孩跪在地上回礼。同时,如是夫妻一方死了,只许在亡人净身前。“善面”哭泣,净身以后不许再看面容。
在人亡后若当天未能埋葬,还得“坐夜”,一般要请一位深明伊斯兰教义的长者看守亡人。“坐夜”者要身上干净(洗过大净),停尸的孩子要点上香烛直到天明.为了消磨时间,“坐夜”者要给丧主家的。
人讲人世间的真善美,假恶丑,讲穆罕默德的智慧故事。劝人要行善事等等。在我国东北和其他一些地区,回族“坐夜”时,还情教长给亡人的眼、鼻、嘴、可等“捻七窍米”,表示亡人不空见真主,这种习俗是回族对亡人表示的一种怀念,代亡人祈求真主饶恕生前罪过的一种善良愿望。守夜的人不能睡觉,有的地方为防止坐夜者寂寞瞌睡,由二至三人轮流守或一起守。守夜者至午夜后要吃干果换食。坐夜,忌大声喧哗,忌玩赔、打扑克。
(三)备殓。回族俗称缝“克番”。回族的“克蕃”有两个特点,一是从颜色上看,无论是哪个地区,都是白色的,不用有色的布料。二是从选料质量看,不分富贫贵贱一律用白棉布、白市布、白漂布等,不用绫罗绸缎和其它高级面料。为什么回族在备殓时要坚持这两点呢?主要是受伊斯兰教的影响。穆罕默德曾说:安拉最喜欢白色布,生者着白衣,死者穿白布做“克番”。
给亡人备“克番”,不是象有的人说的那样,用一块白布一裹就行。而是有的讲究,其样式、规格、要求,全国各地大体相同,但男女有别。男亡人用的殓服有三件:一是大殓,回族俗称“大卧单”,长短要略长于身,上各余出六七寸。二是小殓,回族俗称“小卧单,也叫“二单”,长短要如身,但上下两头不留余地,宽约四尺五寸。三是衬衣,回族叫“格米素”或护心“斗娃”。长自肩至踝骨,宽约一尺二寸左右。肩上要开缝,再加帽子一个,长共约九尺。
女亡人的殓服,比男的多两件。除了同用男子的三件以外,另加裹胸和包头各一件。
(四)净身。也叫“着水”或称洗“埋宜台”。净身无论在清真寺还是在丧主家,都要准备好浴床(一般是洗干净的门板)、汤瓶、温水、毛巾等。如在丧主家净身,离清真寺较近的,都从寺里担水,途中担水人累了,可以由另一人替换,但水桶底不许落地。
净身一般由三人承担,即一人专门灌水,一人帮助冲洗,一人带上手套,双手轻轻洗涤。手套一般要准备两幅,洗上身时用一幅,洗下身时用一幅。洗时不许汤瓶落地,不用肥皂。净身用的水,一般是事先煮好的皂角水,无皂角时,清水也可以,但一定是未经任何污秽污染过的干净水。净身用的水床是专用的,一块单人床板大小的木板,四边应有约2厘米左右高的镶边,以防水溢,尾部呈三角形,留有出水口,各地清真寺均备有水床供人们使用。按教义,战死疆场的战士、断气后而生下孩子的产妇等,可免去着水之礼。
给亡人净身,男女有别。男不洗女。女不洗男。但无论洗男洗女,其程序都是一样的。洗法和活人平时洗大净一样。洗下身时一般都要注意遮掩住羞体。回族给亡人净身,除了洗涤的三个人以外,其他人一律不得人内。
亡人净身后,将其尸移到准备好的“克番”布上,按照有关习俗规定,先右后左,层层包裹,先裹“格米素”,后裹小卧单,再裹大卧单,最后加冠。并将腰部、头、足都用白布带子扎紧。女尸还要加裹胸和盖头。对在战争中为国为教牺牲的'回民,免于洗礼,免于穿“克番”,允许着血衣埋葬。
在给亡人穿“克番”时,要在“克番”上撒一些香料、冰片、樟脑水、香水等。其目的是为了防腐驱虫,也是对死者怀念的表现。
在穿好“克番”后,将亡人放在木匣子里(有的地方是用牛皮做的担架),入匣时用布单和其它物品遮住太阳。起灵时由四人或六人抬起。拾木匣子的人中途累了可以换人,但匣子不许落地。不雇人抬灵,一般都由直系亲属担任。
〔停尸禁忌〕亡人停于堂屋,供亲友前来吊唁望丧,不设灵堂,不设灵位祭品。穆斯林认为,人的生死由真主主宰,因此理智忍耐、节制悲哀是十分必要的。前来哭嚎的人往往会受到在场人的劝导,但亲人离世,一场痛哭还是免不了的。人亡故后,忌称“死”字,一般以“无常”、“口还”、“归真”等词代称,不能说“尸体”,称之以“埋体”〈阿拉伯语〉。在停放“埋体”的地方,严禁鸡、狗等小动物进入,一般不允许打开穿布观看亡者。
(五)殡礼。回族称站“折纳则”。殡礼,是回族丧葬中最重要的一个部分。凡参加殡礼的人必须洗大净。殡礼的领导者,一般都是由本坊清真寺里的教长担任,也有的根据亡人的遗嘱来确定,不论辈份、地位,只要懂伊斯兰教规,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即可。
殡礼有的在丧主住宅院里进行,有的在院外选一块平坦、干净的地方进行。其形式颁礼拜差不多。先将尸体放在西边,主持人靠近“埋体”站立,其他参加者脱鞋随后排班站立,诵《古兰经》有关片段,并举意,求真主饶恕活着的和已经死去的,大的和小的,男的和女的,并祈求活就活在伊斯兰道路上,死就死在“伊玛尼”的根基上。之后,向左右说“色俩目”。至此殡礼结束。回族的殡礼一般不放在日出或日落进行。妇女不参加殡礼,不送葬。
(六)下葬。回族的坟墓全部是南北方向,均呈长方形的一个坑,且口大底小。土质坚硬的地方,墓深五至六尺。土质较软的地方,深约一丈左右。一般坟长六尺宽三尺。在坑底的西边挖一个与坟坑平行的深洞,长约六尺,宽三尺,高三尺,其形状,上面是弓形,下面是平的。这个小洞只要人能弯腰出入即可。在地下水位较高或易塌陷的沙滩上,一般只挖一个三尺左右的坑,同时准备一个无底石棒和木盖,将尸体放入石椁中再加上木盖,以免尸体被沙士掩埋。
下葬时,两个人先到坟坑里,其中一个到小园洞里。然后打开木匣子,由四人将尸体缓缓放入坟坑,再慢慢送进小洞里。使尸体头北脚南,仰卧,面向西方(因圣地麦加在中国的西方)。之后,先用士坯垒好小洞口,然后填土掩埋坟坑。回族的坟墓与汉族的不同,它不是圆坟,而是长坟。
在下葬的过程中,阿訇、满拉为亡人念经,其他送葬跪听祈祷。丧主要为亡人散也贴,其数目数十元、数百元不等。有的丧主除了给送葬人散七贴以外,还要给每人散一顶小白帽,并将亡人的衣物散给主持殡礼的人和洗厂的人。
在葬后的当晚,丧主还要请阿訇念经“消夜”。死后每头七、二七、三七、四十日,百日,周年、三年等,都要走坟、干“尔埋里”,意欲搭救亡人,表示对亡人的怀念。
回族对坟地很重视,一般都打渔或打墙围起来,禁止在坟地周围修牲口圈、厕所,更不允许任何人在墓地大小便。还禁止在墓地放牧,不许从墓地里取土,以防坟墓塌陷。
如以后〔迁坟〕需要迁葬时,挖开坟穴,取骨尸装入白布口袋,葬入新坟。其间要念“亥亭”祈祷,还要舍散“乜提”。
兰州回族的丧葬风俗
对死者称为“亡人”。对亡故也称“归真”、“口还了”、“无常了”、“毛体了”(阿拉伯语音译。)忌讳称“死”。实行土葬,习惯速葬,一般不超过三天。送葬称为“送埋体”。
葬礼简单而庄重。首先按伊斯兰教规,亡人的面容身体要整洁无染。根据亡人性别,聘请有经验的男女老人,用“汤瓶壶”盛洁净温水,对尸体从头到脚认真冲洗。然后用“卡凡”(阿语尸布)包裹尸体。男人“卡凡”为三件:大卧单、小卧单和襟衣。女人的“卡凡”另加缠胸布、盖头为五件。“卡凡”多用白棉布。埋体出门前,须有亡人外家在场,有主丧长辈解开“卡凡”,露出面部,让亲友最后瞻仰遗容。然后放入“塔布提”(俗称埋体匣,抬入清真寺或“麦咱”(墓地)。由阿訇、满拉和德高望重、虔诚宗教的人,为亡者转“费体耶”之后,举行“者那则”仪式,为亡人祈祷。
墓穴为2米长方形直坑,深2米,宽1米,墓底向西侧挖一偏堂。下葬同时,有阿訇一人或多人诵读《古兰经》。入葬时将尸体头朝北,脚朝南,面朝西,平置堂内,然后用土块堵严偏堂。先由亡者长子或主要亲人填三铣土,后由众人相帮掩埋。坟起后为扁圆形,有的也置一些砖或鹅卵石于其上一示区别。亡者家属根据自己家庭经济条件施舍“索德格”(也叫乜贴)。
所遗财物,首先尝试生前债务,剩余的三分之一施舍,三分之二由继承人继承。亡人用过的衣服之类,男子的送与外家(阿舅家),女人的送与娘家。下葬后三天,亡人家属宰牛羊,煎油香,请阿訇念经祈祷。亲友们携清油等礼品去吊唁,亡者家属进行款待。以后每逢头七、二七、三七、四十天、百天、周年举行纪念仪式。有的只在“主麻日”念“亥听”做祈祷。回族对亡者,不论男女老幼,不分贫富,均按上述殡葬程序进行。无依无靠的贫穷者亡故后,有争相帮助埋葬的传统。丧葬期间禁烟、酒,禁大吃大喝,忌送花圈。
回族丧葬习俗的历史传承
回族主要是13世纪前后由中亚、中东一带迁徙至我国的各族穆斯林形成的民族。在形成前,他们作为穆斯林,在丧葬方面实行着伊斯兰教的丧葬制度。回族形成后,伊斯兰教的丧葬制度已变成回族的丧葬习俗,并在社会发展中不断坚持、完善,形成了全民族共同遵守的丧葬习俗。回族先人宛葛思相传是来中国传播伊斯兰教的四个阿拉伯人之一,“无常”于中国,葬广州城外流花桥畔,俗称“回回坟”,其墓碑谓建于唐贞观三年(公元629年),据陈垣考证,应为永徽三年(公元652年),此地回民至今仍保护着宛葛思的墓。
在宋末元初,已有文字详细记载,回回按照伊斯兰教处理亡者的习俗丧葬。“回回之俗,凡死者专有浴尸之人,以大铜瓶自口灌水,荡涤肠胃,秽气令尽。又自顶至踵净洗,洗讫,然后以帛拭干,用拧丝或绢或布作囊,裸而贮之,始入棺殓,棺用薄松板,仅能容身……不置一物也,其棺即日便出。瘗之,或闻有至瘗所,脱去其棺,赤身葬于穴,以尸面朝西。”周密记载的回族先人的丧葬习俗,有许多不准确和谬误之处,如回回穆斯林死后着水,洗涤周身,其中要漱口,洗净鼻涕,但并不是“荡涤肠胃”。
另外,回族和信仰伊斯兰教的各族穆斯林亡后一律不用棺,而用塔木匣子抬尸。可见周密只看到表面,不懂回族先人丧葬习俗的实质内容,把穆斯林用的塔木匣子误写为“棺”;把穆斯林用白布缠身,误写为用“布作囊”等。尽管如此,从周密记载“大铜瓶自口灌水”、“自顶至踵净洗”以及用布缠身等习俗中可以看出,当时穆斯林使用汤瓶灌水洗尸,给亡者“着水”,用白布缠身,用塔木匣子抬尸送葬,和现在的回族丧葬习俗是一致的。
元、明记载回族丧葬习俗的史料较多,且比较细。有“大殓和小殓”之称谓,用汤瓶洗尸“从头至足,浇洗三次”,还有“麝香脑片填尸口”等记载。明代回族著名学者李贽生前遗嘱:倘一旦死,急择城外高阜,向南做一坑,长一丈,阔五尺,深至六尺即止。即如是深,如是阔,如是长矣,然复就中复掘二尺五寸深土,长不过六尺有半,阔不过二尺五寸,以安予魄。既掘深了二尺五寸,则用芦席五张,填平其下,而安我其上,此岂有一毫不清净者哉!我心安焉,即为乐土,勿太俗气。摇动人言,急于好看,以伤我之本心也。虽马诚老能为厚终之具,然终不如安余心之为愈矣。此是余第一要紧言语。
我气已散,即当穿此安魄之坑。未入坑时,且阁我魄于板上,用予在身衣服即止,不可换新衣等,使我体魄不安。但面上加一掩面,头照旧安枕,而加以白布巾单,总盖上下,用裹脚布廿字交缠其上,以得力四人平平扶去。待五更初开门时寂寂抬出,到圹所,即可装置芦席之上,而板复抬回以还主人矣。既安了体魄,上加二三十根椽子横阁其上。阁了,仍用芦席五张铺于椽子之上,即起放下原土,筑实使平,更加浮土,使可望而知其为卓吾子之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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