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园合作做好安全工作
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以及幼儿健康的特殊价值决定了幼儿园工作的首要任务应当是保护幼儿生命、促进幼儿健康。由此,做好幼儿安全教育便成为幼儿教育首要内容,如何搞好幼儿安全教育亦成为幼儿教育研究的重要议题。我国《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指出:“家庭是幼儿园重要的合作伙伴。应本着尊重、平等、合作的原则,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并积极支持、帮助家长提高教育能力。”这表明,家园互动,合作共治将是推动幼儿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途径。
一、幼儿安全教育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幼儿教育的首要问题是安全教育。只有在确保幼儿安全的基础上,孩子们才能健康成长,才谈得上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近年来,幼儿的安全问题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从中央到地方,从教育部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高度重视学校的安全工作。各级各类学校也相应采用了各种手段,来强化学校的安全工作管理。然而,当前幼儿安全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幼儿园安全事故频频发生,发生在学校的各种不安全的事故屡见报端,意外伤害已成为影响幼儿健康成长的杀手。据不完全统计,仅20xx年1~4月,幼儿园就发生恶性伤害事件19起,涉及全国9个省市,造成9人死亡。鉴此,加强幼儿安全教育仍是幼儿园教育管理所面临的重要课题 。
究其原因,幼儿安全教育工作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首先,幼儿全面教育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在我国,大多数地区尚未将幼儿教育纳入基础教育,财政支持的薄弱使得幼儿园办学过程中盲目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违规扩大办园规模,造成幼儿过多,师幼比例悬殊过大,给教师的幼儿安全看护工作带来巨大压力。同时,在节约成本的冲动下,幼儿园的低廉、劣质的装饰材料、过期食品等也带来安全隐患。此外,随着民办幼儿园数量激增,相关的管理举措却明显滞后,幼儿园存在管理制度以及人事制度的漏洞,非专业人员大量充斥幼儿园,使得幼儿安全教育未能得到有效实施。其次,幼儿园防范意识薄弱,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幼儿园是集体保教机构,幼儿接触面广,交叉感染机会多,传染病极易蔓延,而部分教职工由于认识不足导致行为上的随意性,这无疑增加了幼儿不安全的因素。最后,幼儿安全教育方面的法治建设薄弱,方式单一 。幼儿安全教育是否重要与各幼儿园自身的安全意识及自觉性密切相关,各幼儿园对幼儿安全教育也主要依赖于幼儿教师及其领导者自身的力量,幼儿安全教育缺乏法治支持以及社会力量的参与,因而幼儿安全教育效果并不理想。
20xx年,针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事故频发的现状,教育部、公安部等10部门以部长令形式发布《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该《办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的法规性文件,是第一个与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配套的法规性文件。该《办法》内容全面,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校园周边安全管理职责、教育部门与学校的安全管理职责以及其他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都做了详细规定,并强调校长负责制、门卫制度、校外人员的登记或验证等制度的建设,其内容涵盖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各个方面。该《办法》解决了多年来中小学幼儿园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无“法”可依、“法”不统一的突出矛盾,从制度上确定了社会有关部门应当履行的学校安全管理职责,对指导学校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更为重要的是,该《办法》是构建全社会共同负责、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家长参与幼儿安全教育及其存在的不足
在幼儿园的各种资源中,家长资源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在幼儿安全教育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首先,家长因其与幼儿之间的血缘、亲情使其拥有教师所不具备的特殊的教育影响及力量。家长拥有的这种优势往往有助于幼儿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躲避危险的能力,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安全教育的有效性与针对性。其次,家庭的安全教育理念对幼儿的自我防范安全威胁,提高自身安全技能有很大的影响。家庭是幼儿生活的重要领域,家庭的安全教育理念对幼儿将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一个在重视安全教育的家庭生活中的幼儿将具有更强烈的安全意识以及更强的保护自身安全的能力。最后,家庭安全教育将有助于弥补、加强幼儿园安全教育有效性。20世纪前叶,父母逐渐被认为是儿童早期教育的重要人物,“家长是儿童一生的拥护者,他们对儿童的理解对长期有效的课程是至关重要的”(Baileyetal,1998;Biklen,1992)。家长是幼儿园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建构一个对幼儿发展有利的安全环境离不开家长的参与与努力。
然而,在幼儿安全教育中,家长、家庭这类特殊的宝贵资源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与运用。其一,家庭安全教育常常处于自然状态或习惯状态,缺乏科学的指导和引导。一方面,有些家长自身防范意识较薄弱,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对孩子安全方面的状况缺乏了解,因而难以承担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的职责。另一方面,有些家长在安全教育方面存在严重盲区、误区。例如,家长一旦意识到外界对幼儿构成威胁的因素时往往采取全方位保护的行为,认为“少活动、少出事”。严格限制儿童的各种活动,越俎代庖包揽所有事务,剥夺孩子通过实践锻炼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机会,结果使得孩子缺乏基本的应对危险事物的防范能力。而有些家长片面追求幼儿智力发展,对孩子溺爱有加,过度保护,对幼儿的危险行为和不良习惯姑息迁就,造成幼儿缺乏避险意识和自救技能。其二,家庭对幼儿安全教育缺乏正确认识,没有意识到家庭安全教育对幼儿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北京市21世纪实验幼儿园的一项调查中,该园100%的家长都认为对幼儿进行自我保护不少家长认为,幼儿安全教育是幼儿园的事情,幼儿安全教育就是幼儿园安全教育。能力培养很有必要,也意识到培养幼儿自我保护能力的重要性,但在实际生活中只有47%的家长在平时生活中经常教授孩子这方面的知识技能 。家庭安全教育的缺位使得幼儿安全教育难以形成合力,教育效果难以显现。其三,幼儿园对家庭安全教育资源不够重视,尚未真正树立“家园共治”的教育理念。传统的安全教育往往是由幼儿园单方面发起的,家庭只起着“配合”和“接受教育”的角色。在幼儿教育中只强调幼儿园对家长的指导,忽视家长对幼儿园安全教育活动的参与,结果造成家长缺乏对幼儿安全教育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如今,现代教育倡导“家园同步”、“家园共育”、“家园同构”的教育理念,家庭成为幼儿园的重要合作伙伴,家庭教育资源在幼儿安全教育中也日渐得到重视与关注。在幼儿的安全及安全教育方面,国外的幼儿园始终与家长保持沟通交流,许多幼儿园在外出参观游览时都会向家长发放专门的意见书,家长签字后表示家长同意为外出的危险承担一定的责任。大量的事实证明,家长具有正确的安全意识并积极参与幼儿的安全教育,能够很好弥补幼儿园安全教育的不足、增强幼儿园安全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而幼儿园有效地吸引家长主动关心参与幼儿园的安全教育活动,不仅能促进幼儿园安全教育的不断改进,同时也可促使更多的家长成为称职的“教师”,为孩子营造安全成长的空间。
三、家园互动,合作共治,加强幼儿安全教育
幼儿的安全与健康是一个家庭幸福极其重要的因素。安全教育的目的就是保障幼儿的安全,这不仅是幼儿园及教师的重要任务,其中家长的参与也必不可少。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在《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中指出,教育的效果取决于“学校和家庭教育影响的一致性,如果没有这种一致性,那么学校的教育教学过程就会像纸做的房子一样容易倒塌。”由此可见,家园互动、合作共治将是加强幼儿安全教育的重要途径。
(一)家园加强合作,共同做好幼儿安全的事前预警教育
在幼儿安全教育上,幼儿园及家长应当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共同预防,将幼儿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首先,在硬件设施上,幼儿园与家长应做好安全保障。
就幼儿园方面而言,在硬件实施上应尽量保证安全可靠,多使用带柔性的实施和器材。大量的事例表明儿童受伤种类一般有:骨折、挫折伤、擦伤、扭伤等,而事故发生地点最频繁的就是户外活动场地、游戏设施等处,例如滑梯、秋千、攀登架等。对这些事故高发场地及设施等所采取的对策是尽量保证有足够的场地与设施供孩子们户外活动使用,户外活动操场尽量多采用橡胶木之类质材料或草地。同时,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安全检查工作,要每日每周每月的定期或不定期对园舍、玩具设备、电线电器、消防设施、食堂卫生、周边环境、安全教育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就家庭而言,家庭应为儿童创设安全、良好的生活环境,从根源上消除幼儿安全隐患。
其次,家园共建,共同加强幼儿安全意识,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
一方面,家长应密切配合幼儿园,强化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培养幼儿的良好生活习惯和安全意识,从而起到自我保护的作用。在日常生活中不断向幼儿灌输安全知识,强化其安全意识。例如,告诫幼儿在进餐或饮水时先用手摸摸碗或杯子,以免烫嘴;不能乱吃或乱喝没有生产标志的东西;不能用牙签剔牙;睡前要洗脸、洗脚、漱口;不能含着东西睡觉,不把杂物带到床上玩;行走时手不插在衣兜里;会扶着栏杆上下楼梯;学会靠右行走,不猛跑;过马路走人行横道,注意来往车辆;认识红、绿灯等交通安全标志;开关门时不在门边玩;不把手放在门缝、抽屉里;知道“安全门”和“电梯”的作用;学会辨认药物和一些容易与饮料混淆的有害物品,不乱吃药;知道120急救电话,认识防毒标志;教育幼儿不接触电插头、插座等,不在靠近电源的地方玩耍;知道高压电的标志,并远离它们,等等 。另一方面,幼儿园应加强幼儿的安全教育,其安全教育的内容应涉及幼儿生活的全部范畴,如入园、晨检、早餐、游戏、午睡、娱乐、户外活动、离园等 。幼儿园应通过多种形式让幼儿感知、认识潜在的危险和可能的伤害,了解并严格遵守更多的安全制度,面对危险处境会采取应急措施,如:滑梯上不彼此推挤;奔跑过程中不随便撞人;不将玻璃等危险品放入沙土池中;球飞到园外知道请老师帮忙拿回来,自己不擅自行动;户外活动不远离集体,等等。总之,加强幼儿安全意识,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不断丰富其生活经验,使之主动避开危险,这是幼儿自我保护教育的重要内容。家庭和幼儿园要充分配合、反复强调、长期坚持,共同提高幼儿安全意识,提高其自我保护的能力。促进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
最后,家园应充分合作,共同预防幼儿安全事故的发生。
家园合作进行有针对性的生活和安全教育,这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是非常重要的。例如,家长应主动向幼儿园如实说明幼儿每天的健康状况,及时将家庭的有关变化告知本班教师,以便出现紧急情况时,教师能够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减少意外的发生。积极地配合幼儿园多样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真正成为幼儿园的合作者和参与者,与教师沟通,协同教育,共同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与此同时,幼儿园要树立大教育观念,通过各种途径主动争取家长的支持和配合,通过双向互动转变家长的教育观念,提高家长的教育水平,不断优化家庭和社区的健康、 安全生活环境,从家庭教育的源头上预防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家园协调共防,共同做好幼儿安全的事中防范工作
家庭与幼儿园应当在幼儿活动过程中协调共防,注意把好三关。
首先,把好接送关。为了孩子的安全着想,家长要按时接送孩子,杜绝孩子一个人上学回家。家长送孩子时,一定将孩子交给老师,如果有事可以事先请假。家长教师在接送孩子时一定要履行相关手续,防止陌生人冒领孩子。
其次,把好乘车关。老师在接送孩子、扶孩子上下车时要清点好幼儿人数,并要做到扶着幼儿上下车,在车上教师要注意每个孩子的动向,看谁把手、头伸到窗外,谁在车上打闹等。平时注意教育孩子不要跟陌生人走不要在车上把头手伸到车窗外,不要在车上打闹等,以保证幼儿的接送、乘车的安全。
最后,把好户外活动关。户外活动是幼儿最喜欢的,但却是教师最担心的环节,许多安全事故通常是在这一环节发生的。孩子们玩的兴奋时,常常忘乎所以,大型玩具、沙池边缘、园舍地面经常会有轻者擦伤,重者磕伤的事情。因此,既要孩子们玩的快乐,也要孩子们玩的安全成了这一活动环节的宗旨。这就要求教师们在户外活动时指导幼儿玩的有度,玩的得法,并要做到观察全面、照顾细微,提醒教育幼儿有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尽量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此外,家长带孩子外出时,要特别注意孩子的穿着,如:脖子上的挂件,服装上的带子,鞋子上的金属装饰品,这些东西对孩子来说都有安全隐患的。应给孩子换上舒适合脚的鞋子,要提醒孩子不在公路上或满是石头瓦砾的场地玩耍,不要让孩子独自在水池或河边玩耍等等。
(三)家园及时有效沟通,共同做好幼儿安全的事后处理工作
幼儿安全教育工作除了应当做好事前预警、事中防范工作外,事后处理亦相当重要。因为,幼儿安全意外事故如果处理不当,不但会延误幼儿的治疗时间,给孩子造成痛苦,而且还容易引发家园之间的矛盾纠纷和幼儿园工作的被动。因此,在发生幼儿安全事故后,家园亦要加强沟通,共同处理好幼儿安全事故。
首先,应及时救治。当幼儿发生安全事故后,当班教师不应惊惶失措、先考虑责任问题,而应该在照顾好其他幼儿的前提下,马上报告园领导,园领导应立即查看伤情,并视具体情况采取措施及时救治。如伤情较重,应立刻组织人员、车辆将幼儿送往医院,同时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家长,请其赶到医院,共同参与救治过程。在救治过程中,如果家长未及时赶到,应遵照医生的建议,为幼儿做一些相关的检查治疗 。家长赶到后,幼儿园应如实将检查结果、病历和治疗过程情况及时交代给家长。
其次,家园应及时沟通 。事故发生后,当班教师应尽快从自责、懊丧的情绪中走出来,在事故发生的当时或当天以诚恳的态度与家长进行沟通,在说明事情发生的过程时,不能强词夺理,隐瞒事实 。教师的态度越诚恳就越容易赢得家长的理解,如果遇到家长,特别是祖辈家长,态度不冷静,有过激行为或确实难以沟通时,应多换位思考,体谅家长的心理感受,及时反思、调整与家长的沟通策略。
最后,幼儿园应及时家访。事故发生的当天,家园都忙于关注孩子的伤情和救治,教师不便与家长详细沟通。因此,当班教师、班主任、园长应该进行一次及时的家访,进一步了解、关心幼儿的伤情,并在家长情绪比较冷静的情况下,再一次详细说明事情的全过程。通过交流沟通,增进家园间的理解,达成处理此事的共识。
总而言之,家园互动,合作共治是加强幼儿安全教育工作的有效途径。幼儿园与家长都应承担起幼儿安全教育的重任。幼儿园在强化幼儿安全教育的同时,必须整合家庭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家长在幼儿安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通过事前预警、事中防范以及良好的事后处理,通过为幼儿的健康发展创设一个安全无忧的环境。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yyfangchan@163.com (举报时请带上具体的网址)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