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工作经验
做好复议应诉工作 树立法治政府形象
近几年来,兰州市七里河区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6件,立案受理15件。经过审理,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5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38%;撤销、变更6件,占受案总数的46%;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2件;区政府责令七里河区西湖街道办事处和崔家崖乡政府限期重新做出行政处理决定2件;终止复议2件;移送处理1件。复议范围涉及土地、城管、民政、计生等6个部门、3个乡镇和1个街道。行政复议事项包括行政处罚、行政收费、土地征用、土地确权、计生罚款、抚恤金发放以及行政不作为等行政管理的诸多领域。
应诉方面,截止目前,区政府法制办受区政府委托共参加应诉案件1 5起。经过努力,胜诉9起;原告撤诉5起;现待审1起 。
其中1起在全国最高人民法院结案,4起在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结案,并均以胜诉结案。诉讼事项既有对区政府做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而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也有多年来区政府签订的合同、协议等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
他们的具体做法是:
1、加大宣传,提高认识
区政府加大宣传力度,尽量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会议宣传、培训宣传、上街宣传、简报宣传、投稿宣传以及网络宣传等“六宣传’’的方式,使《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深入人心,营造人人关心和支持行政复议工作的良好氛围。并在具体宣传中把握“三个并重",即:以宣传复议诉讼知识为主与以案说法为主并重;以向群众宣传为主与以向领导干部宣传为主并重;以向行政机关宣传为主与以向社会宣传为主并重。通过宣传,让广大群众深入地了解行政复议制度,提高行政复议的意识,并能运用行政复议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行政管理相对人“不知道告,不会告”的问题;要让广大机关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认识到行政复议是“民心工程”,是打造“诚信政府’’的客观要求,搞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是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从而将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化为自觉行动。
2、强化业务,依法办案
为了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复议应诉工作队伍,除日常抓紧法律法规业务学习外,区政府还安排法制部门领导去昆明、安徽等地考察学习,加强交流,开阔视野。法制办也先后安排法制工作人员参加省、市政府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甘肃省行政处罚听证主持人培训,兰州市法制研讨班以及兰州市首届知识产权执法骨干培训等工作;并结合每年的行政执法人员换证业务培训工作,法制办工作人员既是组织者,又是受训者,始终坚持认真听课,全面提高业务素质。另外,法制办还自行组织法制专干旁听区法院行政案件的审理,通过旁听,使复议办案人员熟悉庭审程序,掌握答辩技巧,增强应变能力,提升应诉水平,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应诉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 。在抓好法制工作软件的同时,区政府还抓好法制办的硬件建设。目前,区法制办核编为4人,现在编4人。其中正职1人,副职1人(兼),法制专干2人。法律本科文化程度2人,大专2人;办公条件宽敞,并已配备电脑办公。
区政府严格执行行政复议各项规定,不断规范行政复议程序,严把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理和文书关,并始终遵循合法、公正、及时和便民的原则,认真负责,切实履行法定复议职责。在具体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时着重抓了“四关四环节”。一是受理关。申请人提交复议申请后,首先对申请书进行审查,看是否在法定期限内,是否具备申请主体资格,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有关手续是否完备等。若全部符合复议法要求,即按规定受理,向被申请人送达申请书副本,并告知按时限提出答辩。二是审核关。即根据申请人提出的复议请求和事项,对被申请人提交的答辩意见和证据材料进行认真审查,详细核对,依法分析其客观性、合理性,并对执法主体单位的办案程序、法律文书等进行审查。三是调查关,即对双方提出的理由和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组织办案人员深入现场和实地,做进一步取证或重新调查工作。四是决定关。经过上述程序后,再经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集体讨论研究,最后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并按时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在重点把好以上“四关”的同时,为完善监督机制,避免凭经验办案,法制办还坚持严格抓好“四环节”,即办案程序环节,适用法律环节,事实证据环节和裁量幅度环节 。确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处理程序合法,裁量幅度适当。决不迁就某些部门和个别人情关系而勉强作出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公民闰永明不服区环卫局(原名称)罚款3 0 0 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而申请行政复议,经法制办工作人员认真查找法律依据并到现场实地查看,最后作出了依法撤销区环卫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
在参加案件应诉时, 区政府法制办克服人手少,案件多的实际困难,较好地履行了应诉职责,并在多数纠纷发生时间久,知情人员已退休、调走,证据缺乏的情况下,法制办主动出面积极同诉讼对方协调,并召集有关部门认真分析案情,多方查找证据,从而使应诉案件获得了胜诉,最大限度地挽回了经济损失。如行政管理相对人赵惠民与其兄赵毅民(2001年已故),为宅基地使用权发生纠份,为化解矛盾,经赵毅民申请,1994年5月,区土地局经报请区政府作出了七政土发[1994]03号处理决定,并由区政府法制局(原名称)备案进行审查,决定下达后,赵惠民不服,先后通过行政复议、起诉、上诉、申诉、抗诉、发回重审等多种渠道进行抗辩,区法院、市中院前后共下达行政判决书5份。2004年3月15日,当事人赵惠民再次以“区政府94年的行政处理决定侵犯其土地使用权”为由,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7月30日上午,中院重新公开审理此案,区政府法制办出庭应诉;8月13日中院下达裁定,依法驳回了原告赵惠民的诉讼请求,区政府依法取得了胜诉。
3、创新机制,加强监督
作为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区政府法制办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全面审查,该撤销、变更的具体行政行为决不维持,切实加强行政监督。一是主动加强与政府各部门的交流、沟通,及时消除工作误解;特别是对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莱件,法制办及时与被申请人进行交流、协调,使行政机关能自觉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共同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如兰州黄河风情线管理办公室不服我区城管局扣留其垃圾清运车而申请行政复议,经法制办牵头联系组织召开行政复议协调会,双方当事人“面对面”互相进行陈述,澄清事实,消除误会,最后申请人撤回了复议申请,从而使行政争议得到了化解。二是针对个别执法部门存在执法不规范,主体不合格,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充分等问题,区政府法制办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执法部门,指出违法所在,并阐明违法行为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令其纠正,达到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的目的。三是坚持复议案件民主决策和集体讨论制度,由主管副区长吴成功同志亲自主持会议,研究解决行政复议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就疑难案件及时与上级联系,共同研究,既解决了问题,又积累了工作经验 。四是将行政复议与上访工作有机结合 。许多经上访而没有得到处理的问题,通过行政复议渠道很快得到了解决。如七里河区西果园镇村民康明玉、白秀芳夫妇因不服西果园镇政府作出的“征收3000元社会抚养费”的行政征收决定,先是找区委信访室,想通过上访途径解决,未果后康明玉夫妇在律师的帮助引导下,向区政府提出了复议申请,经过行政复议,办案人员查清了事实。区政府以“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规依据错误”为由,依法撤销了西果园镇作出的原行政征收决定,从而使因上访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通过行政复议渠道很快得到了圆满解决。五是规范地运用复议应诉法律文书,如期审结和办理案件,依法解决行政纠纷,对已结的复议应诉案件及时整理归档,做到一案一卷。六是注意责任追究问题,一旦发现行政复议申请该受理的不受理,该转送的不转送,该作决定的不作出决定等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况,必须严肃查处,并追究办案人员的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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