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法制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最后一年,也是“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确立十周年,为了宣传和展示“五五”普法成就,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推进全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区将于2012年11月20日至2012年12月20日开展“12·4”法制宣传月宣传活动。现就做好2012年“12·4”法制宣传月活动作如下安排:
一、活动主题
今年全国的“12·4”法制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二、时间安排
从2012年11月20日开始到12月20日结束。
三、宣传重点
要大力宣传宪法,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和保障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要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要深入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化解。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廉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
要大力宣传“五五”普法以来所取得的成就。宣传“五五”普法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民生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宣传“五五”普法在服务司法体制改革,促进民主法制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宣传我区开展“法律九进”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社区、法治城区创建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成绩;宣传在“五五”普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人物。
四、活动内容
2012年“12·4”法制宣传月活动期间,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1、通过区办公楼广告宣传屏滚动播放12.4的法制宣传及相关宣传口号,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2、区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街道办事处要结合本部门实际,以张贴宣传日活动标语、法律咨询、法律讲座、法制成果展示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通过开辟专栏、制作专题节目等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报道活动;出动宣传车到全区主要街头及部分社区开展法制宣传 。
3、各街道办事处要及时更换在主要街道、重点社区设置的法制宣传栏内容。
4、区科技、文体、卫生、农委、计生、五一路办事处等相关部门,要结合“三下乡”活动,开展“送法下乡”,向农村赠送法律图书、光盘、法制宣传挂图、法制春联等宣传资料。
5、教育系统要组织全区青少年围绕活动主题,广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
6、区法宣办在“12·4”活动期间将开展“五个一活动”,即:
(1)建立一个法制宣传博客。利用网络资源在新浪网开通xxxx区法制宣传博客,设文件精神、普法活动、志愿者活动、法律知识等栏目,并利用留言板功能和评论功能进行互动交流。
(2)开展一次大型法制讲座 。区法宣办将于12月中旬邀请知名专家、教授为全区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讲座。
(3)组织一次法律知识考试 。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联合对全区各级干部进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
(4)组织一次“人民调解法知识竞赛” 。为深入开展学习宣传《人民调解法》,进一步 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拟组织五个街道司法所人员举办xx区“人民调解法”有奖知识竞赛。
(5)开展一次法律援助志愿活动。12月2日,特邀河北北方学院教授在胜利北路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义务为居民进行法律咨询、代书、诉讼评估等服务 。
五、2012年“12·4”法制宣传月活动口号
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广泛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月活动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增强法制观念 建设法治xx
弘扬法治文化 传播法治文明
增强公民宪法意识 提高公民法律素养
发扬社会主义民主 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积极推进依法治理
学法律 讲权利 讲义务 讲责任
六、工作要求
要积极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区直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各自的特点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整合各类宣传资源,不断丰富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增强宣传效果。既要运用好座谈会、党委中心组学习、法制讲座、模拟法庭、法律咨询、法制展览、法制宣传栏等传统宣传方式,又要探索新途径,拓展法制宣传公益广告、移动电视法制宣传、手机信息法制宣传等宣传手段和渠道,把法制教育与群众性文化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宣传活动期间,各部门、团体、企事业单位要悬挂、张贴法制宣传标语、口号,辖区内的社区和乡村要及时更换法制宣传专栏。
要切实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区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影视、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优势,开辟法制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制作播出高质量的法制宣传新闻、法制节目。要加强对“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新闻宣传,使其更加深入人心。
要切实加强组织指导。区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使“12·4”全国法制宣传月活动成为法制宣传的重要舞台和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有效手段。区直各部门要制定宣传活动方案,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抓好落实。要注重实际效果,切实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防止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要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月活动,充分运用各种社会资源,形成宣传合力,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好今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精心筹划,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一系列规模大、范围广、内容全面、形式新颖的宣传活动,并将开展情况于12月20日前报区法宣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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