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
9、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基金征缴科
(1)负责受理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工资申报、缴费基数核定和费用征缴工作;
(2)负责基金补缴、补填、趸交等特殊征缴业务和个人账户的管理工作;
(3)负责参保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核定。
10、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转移接续科
(1)负责按照全市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流程与操作规范,办理跨省市流动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
(2)负责按照全市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流程与操作规范,办理跨省市流动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
(3)负责按照全市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流程与操作规范,办理跨省市流动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
(4)负责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衔接工作。
11、权益科
(1)负责按照全市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发放和管理经办业务流程与操作规范,办理社会保障卡相关业务;
(2)负责按照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经办业务流程与操作规范办理相关业务;
(3)负责参保职工基本信息核对及对帐单邮寄工作;
(4)负责办理参保单位、职工缴费证明出具业务。
12、基金支付科
(1)负责按照全市社会保险待遇的核准和支付业务流程与操作规范,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调整工作;
(2)负责办理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及社会化发放;
(3)负责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开展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1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基金科
(1)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预算、决算的编制,监测社保基金运行情况,并配合其他科室做好预警、预测工作;
(2)负责日常的基金收缴与支付及会计核算工作,定期与相关部门核对;
(3)负责编制社会保险基金月、季、年度财务报表;
(4)负责社会保险基金专用票据的管理工作。
1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居民保险科
(1)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登记、收缴、支付及管理;
(2)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工作。
(三)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北京西站南路168号1层医保经办服务大厅
网 址:lbj.bjft.gov.cn
办公电话:010-63258151(咨询电话)
010-63258129(办公室)
传 真:010-63258103(办公室)
电子邮箱:ftybbbs@sina.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北京西站南路168号医保中心
邮政编码:100073
1.办公室
负责政务工作;负责人事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党务、纪检、行风及群众组织工作;负责文秘、信访及重要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上传下达、对外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2.财务科
负责制定、完善财务管理办法;负责经费预算和决算的编制工作;负责各类经费的收支及账务记账等工作;负责各项经费的月报、季报和年报等编制工作;负责固定资产账务处理及动态库的管理工作;负责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取暖费等支取发放工作;负责财务档案归档工作;负责各项经费的审计工作。
3.统计分析和信息管理科
负责业务部门对经办系统需求的分析、汇总和申报工作;负责内部软件需求的整理及组织测试工作;负责经办机构系统运行监控及故障申报;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上传数据质量进行监控及指导工作;负责对医疗费用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协助或独立开展专题调查与分析;负责分析数据的存储及保密工作。
4.质量控制科
负责对本单位执行国家、北京市社会保险政策情况,以及落实经办工作职责、制度和要求等相关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市医保中心下达的内控任务及相关工作;负责制定内控工作制度,并对各业务工作流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医疗费用审核质量的抽查,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监督整改;制定对内部各业务部门的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5.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科
负责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补充协议的签订管理;协助市医保中心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签订服务协议书及意见反馈;动态分析和监管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费用运行情况,监控各项费用指标及日常监督检查考核,并配合市医保中心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和考评;做好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工作,并协助市医保中心做好外借病床和分级分类管理材料的初审报送工作;负责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投诉、举报、违规等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6.监督检查科
负责对辖区参保人员个人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做好对重点监督检查人员和重点审核范围人员费用的监控和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可疑数据和人员进行调查,并对涉嫌骗保人员进行处理;负责对内控数据统计分析,核查个人异常费用数据,监控内控分析系统中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情况;负责处理涉及个人违规、涉嫌骗保的投诉、举报等工作。
7.医疗保险综合业务受理科
负责参保单位、街道社保所和定点医疗机构报送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离休统筹及其他人员医疗费用申报材料的接收及传递工作;负责上述人员门诊特殊病、长期驻外、异地安置等特殊业务申请的接收及办理工作;负责相关业务的对外解答工作。
8.基本医疗保险手工报销科
负责对参保单位和街道社保所申报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工作;对参保单位和街道社保所业务工作进行指导。
9.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审核科
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住院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工作;负责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政策的落实工作,收集并反馈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解决方案。
10.离休工伤生育医疗费用审核科
负责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医疗费用审核结算工作,对费用的发生及审核结算情况进行分析;做好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业务的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离休统筹及其他特殊人员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工作。
11.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用审核科
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门诊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工作。
12.档案管理科
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做好内部业务档案、文书档案、照片档案、会计档案、设备档案、电子档案、实物档案等各门类档案的归档、查询及日常档案管理工作。
(四)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工资纳入规范管理的事业单位
办公地址:丰台区丰体南路3号丰体时代大厦3层档案中心
丰台区东安街三条六号
丰台区光彩路贾家花园3号院
网 址:www.ftzj.cn
办公电话:83326661; 83326604; 67254476
传 真:83326661;83326613;67254476
电子邮箱:ftrlzyzx@ftzj.cn
通信地址:丰台区丰体南路3号丰体时代大厦3层档案中心
丰台区东安街三条六号
丰台区光彩路贾家花园3号院
邮政编码:100166; 100071; 100075
贯彻执行有关就业政策和人才政策,负责对本区所有劳动者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对大中专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者等重点群体提供专门就业服务,对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就业援助,为用人单位用人提供招聘服务,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基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承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承担本区人力资源调查统计、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职业技术学校
工资纳入规范管理的事业单位
办公地址:丰台镇东安街三条一号
网 址:www.bjftzx.com
办公电话:63837191
传 真:63808192
电子邮箱::ftzx@.vip.sina.com
通信地址:丰台区丰台镇东安街三条一号
邮政编码:100071
主要承办:面向街道失业人员、乡镇农村劳动力提供免费的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面向社会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岗前强制培训;面向社会开展相关工种的国家职业资格中高级培训;承接我局相关科室组织的培训和考试。
(六)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
工资纳入规范管理的事业单位
办公地址:丰台区东安街三条一号
网 址:lbj.bjft.gov.cn
办公电话:63897075
传 真:63897075
电子邮箱:jd010@vip.sina.com
通信地址:丰台区东安街三条一号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
邮政编码:100071
负责制定本区职工技能鉴定工作计划;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资格受理、申报,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进行考核评估;受人力社保行政管理部门委托,负责辖区内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初审;负责享受政策性培训特殊就业群体的鉴定服务工作。
(七)人事考试中心
工资纳入规范管理的事业单位
办公地址:北京西站南路168号512室
丰台区丰台镇东安街三条一号人事考试服务大厅(证书领取地址)
网 址:lbj.bjft.gov.cn
办公电话:63258384、63808414
传 真:63258384
电子邮箱:ftqkszx@sina.cn
通信地址:北京西站南路168号512室
邮政编码:100073
根据国家、北京市统一部署和安排,负责组织实施北京地区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全国会计师等级考试、全国和本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北京地区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本市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协助做好区属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面试考官培训、机关科级职务公务员竞争上岗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具体工作;承办各类专业考试教材征订和合格证书发放工作;承担受委托的各类人事考试考务工作。
(八)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服务中心
工资纳入规范管理的事业单位
办公地址:丰台区丰体时代大厦A座三层312室
网 址:www.ftqzzzy.com
办公电话:63869252
传 真:63899316
电子邮箱:ftqzzzy@163.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体时代大厦A座三层312室
邮政编码:100071
负责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的统计、预算、申报、审核、核拨和调整等工作;协调办理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医疗等社会保障问题;指导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指导和协助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培训;负责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档案结转与存放。协助办理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因私申请出国、出境等有关手续;指导街道、乡镇做好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服务工作。
(九)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办公地址:北京西站南路168号513室
网 址:lbj.bjft.gov.cn
办公电话:63258146
传 真:63258245
电子邮箱:ftlaojianzhongxin@126.com
通信地址:北京西站南路168号513室
邮政编码:100073
组织对本区因工、非因工或因病以及配置辅助器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负责劳动能力鉴定医疗专家库的管理,组织医疗专家进行培训;负责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统计、材料归档及信息管理工作。
(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柳桥甲三号院宝隆大厦东北角
网 址:lbj.bjft.gov.cn
办公电话:53201265
传 真:53201248
电子邮箱:ftzcy@sina.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柳桥甲三号院宝隆大厦东北角
邮政编码:100020
1、综合办公室
负责政务工作;负责文书、会务工作;负责组织重要文稿起草、调研及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承担信息、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承担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工作;负责财务工作;负责党建工作;负责仲裁员和书记员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
2、立案调解庭
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受理、分案组庭、立案前和立案后调解;负责案卷材料、法律文书的收、发、送及案件档案室的管理工作。
3、审理一庭
负责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农民工工资及保险案件以及人事争议案件的审理、裁决、调解工作。
4、审理二庭
负责有关工资支付、加班工资、社会保险(工伤、医疗、女工生育保险)案件的审理、裁决工作。
5、审理三庭
负责有关劳动合同确认和有关争议案件的审理;负责重大、疑难案件审理、裁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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