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总结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总结
一、工作概况:
为提高电能质量,保证发电机组及电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电厂成立了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小组。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技术负责制,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及有关规程、规定,实施技术监督工作。本年度电能质量监督贯穿于规划、设计、基建、生产运行及用电管理的全过程。对全厂的发电机的无功出力、调压功能、进相运行及电能质量进行管理与监督,加强了有功功率和无功功率的调整、控制及改进,使电源电压和频率等调控在标准规定允许范围之内。
电能质量监督范围包括电压质量、频率质量、谐波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度等。电能质量技术监督范围的划分:原则上与电力设备的管辖范围的划分相一致。监督的设备一般为:发电机、变压器分接头、电压测量记录仪表等。对设备的维护和修理进行质量监督,并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重大问题如实上报。
电能质量监督主要工作:在电站设计时,考虑设置电能质量监测点,安装检测分析装置或系统;设备投产前,宜检测相关设备的谐波及三相电压不平衡度;按规定进行运行频率及电压统计;定期进行相关设备(电能质量测试仪、在线监测仪、显示仪表、电压及频率变送器等)的检验。
二、工作内容
1、电压监测
发电厂电压监测点设置原则为:
a)发电厂所在区域的电网调度中心列为考核点及监测点的电厂高压母线;
b)与主网(220kV及以上电压电网)直接连接的发电厂高压母线。
目前功果桥电厂属于新投产电厂,暂未涉及相关工作。
2、电压允许偏差
功果桥电厂自投产发电以来均按调度部门下达的电压曲线的母线电压进行监测、调整。其允许偏差值如下:
500kV母线:正常运行方式时,最高运行电压不得超过系统额定电压的+10%;最低运行电压不应影响电力系统同步稳定、电压稳定、厂用电的正常使用及下一级电压的调节。
10kV及以下母线三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额定电压的7%。
投产至今,电压变化均在允许范围内。
3、电压及无功调整
(1)电压要求
投产至今,功果桥电站均按调度部门下达的电压曲线,控制高压母线电压。
发电机组的自动调整励磁系统具有自动调差环节和合理的调差系数,各机组调差系数的整定协调一致;自动调整励磁装置具有过励限制、低励限制等环节,并已投入运行; 发电机额定功率因数(迟相)值为0.9,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2)发电机应具有进相运行能力
a)100MW及以上机组应具备在有功功率为额定值时,功率因数进相0.95运行的能力;
b)投入运行的发电机,应有计划的进行进相运行试验,根据试验结果予以应用;
c)进相运行机组应保留10%的静稳储备,并以此确定运行限额出力图。
功果桥电站目前投运的两台机组均已做过进相运行试验,且符合相关规定标准,并一直处于进相运行状态。
(3)发电厂(机)的无功出力调整
按运行限额图进行调节,在高峰负荷时,将无功出力调整至使高压母线电压接近允许偏差上限值,直到无功出力达
到限额图的最大值;在低谷负荷时,将无功出力调整到使高压母线电压接近允许偏差下限值,直至功率因数值达到0.98以上(迟相)(或核定值);或根据调度要求,具有进相运行能力的发电机应达到进相运行值。
4、频率监督
正常运行下标称频率为50Hz,电力系统正常频率偏差允许值为±0.2Hz。
功果桥电站并网运行的'发电机组具有一次调频的功能,一次调频功能已投入运行。机组的一次调频功能参数按照电网运行的要求进行整定并投入运行。应根据调度部门要求安装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自动装置。
正常情况下发电机组满足以下要求:
a)发电机组一次调频的负荷响应滞后时间一般不大于1s,负荷响应时间不大于15s;
b)水轮发电机组无论正常水头还是低水头运行,其进水导叶开度应保留3%以上的调节能力。
5、谐波监督
电力设备如发电机、变压器等调试投运时可进行谐波测量,了解和掌握投运前、后的谐波水平及其变化,检验谐波对有关设备的影响,确保投运后系统和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
电厂的谐波监测点选取为发电机出口、厂用电母线进行谐波测量;
谐波限值
a)发电机在负载情况下,发电机出口处谐波电流因数(HCF)不超过0.05;
b)厂用电母线谐波电压(相电压)限值应符合GB14549相关要求。
6、三相电压不平衡度监督
电气设备额定工况下评估三相电压不平衡度主要是监测负序电流。
如当三相负荷不对称时,发电机所承受的负序电流分量(I2)与额定电流之比(I2/IN)符合规定,且定子每相电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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