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全文

第1篇:《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全文

[安全生产许可条例]

第一条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第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管理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的颁发和管理。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的颁发和管理。

第六条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作规程;

(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作资格*书;

(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八)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十一)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二)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颁发管理机关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并提供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文件、资料。安全生产许可*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煤矿企业应当以矿(井)为单位,在申请领取煤炭生产许可*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

第八条安全生产许可*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统一的式样。

第九条安全生产许可*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末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有效期延期3年。

第十条安全生产许可*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许可*档案管理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的情况。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颁发管理机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颁发管理机关、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颁发管理机关,应当每年向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其安全生产许可*颁发和管理情况。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建筑施工企业、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煤矿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企业不得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

第十四条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接受安全生产许可*颁发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许可*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的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其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许可*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许可*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第十六条监察机关依照<中华*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安全生产许可*颁发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实施监察。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安全生产许可*颁发管理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举报。

第*条安全生产许可*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的;

(二)发现企业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擅自从事生产活动,不依法处理的;

(三)发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的企业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依法处理的;

(四)接到对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举报后,不及时处理的;

(五)在安全生产许可*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企业的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第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安全生产许可*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转让安全生产许可*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接受转让的,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冒用安全生产许可*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的,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二条本条例施行前已经进行生产的企业,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逾期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或者经审查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继续进行生产的,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三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许可*颁发管理机关决定。

第二十四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2篇:安全生产许可*申请书

县食品卫生监督所:

孙家桥中学系寄宿制学校,在校寄宿学生 300 多人。学 校对食堂食品卫生管理非常严格,成立了专门的学校食品卫 生管理监督机构,卫生管理制度健全,食堂工作人员经过体 检,身体健康,学校开办食堂完全符合卫生安全 的标准。已 于 2006 年 9 月办理了食品卫生许可*,此*有效期限已到, 特申请换*,请办理为谢!

孙家桥中学

**年**月**日

篇二:安全生产许可*申请书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中华*共和国卫生部制

申请单位名称(字号) 负责人(户主) 地 址 职工总数(含临时) 固定资产(万元) 竣工验收认可书*号 申请许可项目(生产经营方式)

经济*质 法人及法人代表 电 话 应体检、培训人数 生产经营场所使用面积 原卫生许可**号

申报材料(编号、材料名称)

要求保密的材料:

卫生设施(名称及数量)

(以上由申请者填写) 主管部门意见

收到申请日期 受理申请日期 体检培训人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收件人 受理人 发放合格*人数

(公章)

承办人:

审核人:

年月日

发*机关核准许可项目

发*机关章

核发人 卫生许可*编号: y05-3-2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第3篇:上海市安全生产许可*工作总结范文

——xx年度上海市安全生产许可*工作总结?为严格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许可*管理规定》,以及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办理xx年度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从xx年9月16日起,本着“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高效、迅速”的工作原则,结合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实际情况,展开了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申领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组织落实是保*

xx年9月1日,市建委成立了安全生产许可*管理领导小组,市建委副主任孙建平任领导小组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员;下设安全全生产许可*管理办公室,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站长蔡健任办公室主任,总站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工作;各区县及*安监站相应的设立专门工作机构,职责明确,认真开展工作。市建委孙建平副主任多次召开安全生产许可*领导小组会议,对安全生产许可*提出了总的要求和阶段*的工作部署,在安全生产许可*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管理小组积极组织召开各区县安全生产许可*工作会议,传达精神,布置工作。截止xx年8月底,本市注册建筑施工企业约为4962家,从xx年9月16日起,到xx年1月13日止,不到4个月的时间,通过受理、审核、审批等环节,分五批,共有4691家企业获得安全生产许可*,占注册企业总数的95%。余下的271家企业中,有8家企业暂未通过审批,263家企业因种种原因,尚未申报(多次联系未果)。通过审批准予发*的企业中,总承包特级企业:9家;一级企业:264家;二级企业:1099家;三级和劳务企业:2859家。其他*(拆房,道路养护,水利,园林)460家。目前上海市已在全国率先完成了安全生产许可*的审核发*工作。

二、转变观念,服务企业是基础

上海市安全生产许可*设置了安全生产许可*专门网页,内容包括办事指南、法律法规、机构设置、工作动态、网上办事等栏目,许可*查询,扣*、吊*公示等,围绕安全生产许可*的各项管理工作,通过网页,一并告知给企业及相关各方。采用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回复结果,批准通过的企业名单均在网上予以公示。正常情况下,企业除了领*以外,不需要带着大量书面资料,一次次的上报管理部门,只需上网进行简单*作即可。总站及各个安全生产许可*受理单位均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许可*发放点,配备工作人员,全天接待领*企业。领*须知及各企业具体领*时间均上网公示。

根据管理分工,总站分别召开了特级、一级、二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申领工作会议,各区县站也都分别召开了本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三级、劳务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申领工作会议,讲解标准、听取要求、解答疑问。总站还会同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工程质量安全*委员会,将安全生产许可*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汇编成册,方便企业。采用挂号信、电话咨询、当面辅导等多种形式,力求耐心、周到、细致的服务于企业,使施工企业明确安全生产许可*工作的重要*、紧迫*,顺利做好网上申领安全生产许可*工作。根据企业近两年的安全业绩,设置绿、橙、红三*通道,实施差别化管理。对于进入绿*通道的企业,我们实施快速放行,抽查个别企业,鼓励其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对于进入橙*通道的企业,要求其将书面整改报告报送受理部门,并实施对部分企业抽查,促使其完善内部管理;对于进入红*通道企业,我们要求企业报请第三方进行安全生产条件的评价,并实施全面检查,严格把关。在此期间,安全生产许可*领导小组成员亲自约谈部分红*通道企业的法人代表,阐明观点,要求企业务必高度重视,正确对待,将压力转化为动力,完善安全生产内部管理,努力遏止重大事故以及重复*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管理、促进安全是目的

通过严格的行*批程序,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这一过程,实际上是对建设过程安全生产进行一次再教育、再发动、再促进,起到了明确责任,加强管理,促进安全的推动作用。首先,*对管理对象的基本情况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原先的管理监督均以抓两头为主,对好的企业和差的企业的情况比较了解。通过本次安全生产许可*的申领工作,对所有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建立了档案,有了基本的数据资料,为*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政策,调整安全生产管理方向,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其次,通过本次安全生产许可*的申领工作,使企业法人充分认识到了自身的安全责任;使企业初步了解到安全生产管理的系统*,科学*,重要*,有效地促进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落实责任,加大企业内部安全管理的力量和投入,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基本素质;所有企业都对照建设部行业标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进行安全生产自我评价,促进企业提高内部安全管理水平,以及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能力。

四、下一步工作设想

1、作为一项行政许可,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工作包括了业务受理和日常管理两部分内容。目前业务受理工作基本成熟,接下去的重点是安全生产许可*的日常管理。首先,目前的安全监督管理的内容与安全生产许可*的管理要求还未完全对应,应围绕安全生产许可*的管理要求作相应的梳理和调整,并制订实施细则;结合企业的诚信记录,进一步细化三*通道的区分标准,继续实施差别化管理,奖优罚劣。其次,安全生产许可*的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三类人员的能力考核目前尚未实施,应尽快落实三类人员考核工作,建立和完善企业三类人员考核的数据库。另外,对于外省市驻沪企业,以及本市一些特殊企业(如:吊蓝作业等)的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工作,也应及时制定和落实有效的措施。

2、应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与相关管理部门的横向联络,信息互通,理顺关系,这样,即有利于促进安全生产许可本身管理水平的提高,又能在建筑市场管理中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许可*的管理效应。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安全生产许可*工作还刚刚起步,有很多工作要做,让我们共同努力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和研究,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作*强,科学完善的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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