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中的反驳方式及技巧
辩论中的反驳方式及技巧
辩论赛场上如何做好反驳对方观点为己方赢得优势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辩论中的反驳方式及技巧,欢迎大家阅读。
辩论中的反驳方式
反驳方式一,以理服人,正面反驳这是最常用的反驳手法。
它是用最简单的语言和最简单的逻辑推理证明对方观点的错误。这种方法适用于己方准备充分而对方又未加以充分证明的观点。正面说理反驳由于颇费口舌,在辩论场上只宜用于与辩题最紧密相关的论点上,请看一例:论题:体育比赛应该引进电脑裁判。
反驳方式二,针锋相对,以牙还牙
辩论场上,倘若对方辩友妙语连珠,千万不要慌张。针锋相对的思想就是让观众把给对方辩友的掌声加倍偿还回来。方法很简单,就是在对方精彩的言辞引导下,立即找到一个相似的却对己方有利的事实出来,回敬之,则给人技高一筹之感。看看下面一段反驳,大家就清楚它的成功了。
反驳方式三,顺水推舟,将计就计
这一招与前一招一样,都是借对方之力攻其自身。所不同的是,前面以牙还牙是借对方语言的魅力。而这一把顺水推舟是借对方逻辑的力量。说白了,就是用对方的论据证明我方的论点。还是看一问道?伞
反驳方式四,巧作类比,一针见血
在很多情况下,单纯的说理正面反驳枯燥无味,而且艰涩冗长。而运用类比,既能活跃气氛,又能使反驳生动形象,易于理解。让我们一起欣赏一个实例:
反驳方式五,未雨绸缪,先发制人
一般情况下,反驳在后,这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但这里,我要介绍的一招是反驳在先。一即我料定你的论点了,在你发言之前,我就先把你的这个论点驳得体无完肤,当你再抬出这个论点时,已如吃现成饭般索然无味。
反驳方式六,迂回进攻,抓住主线
辩论场上处处讲究主动,如果只为反驳而反驳,就必然会显得被动,处处跟着对手跑,即使反驳得很精彩,也非上乘。怎样才能既有力地驳斥对方,又不知不觉地把对方牵到对我方有利的领域中讨论呢?意识到对方在说什么,我方说什么才有利是首先应当做到的,头脑清醒、反应敏捷的辩手这会儿就会有上佳的表现。
反驳方式七,排炮齐射,气势磅礴
辩论场上一个常见的现象是,一方先把时间耗完。那么另一方如何把握这个有利时机呢?这个时候,经历了整场自由辩论,能说得清的道理早已说清,观众也已疲惫。所以此时重要的是气势,而不是道理。此刻是宜驳不宜立;宜排比短句,不宜繁琐辩理。
辩论中反驳的技巧
技巧一、巧用仿拟
一天,一名水手准备出海,他的朋友正巧来他家做客。朋友问他:“你的祖父死在哪里?”水手答道:“死在海里。”朋友又问:“那你的'父亲呢?”水手答:“也死在海里。”朋友大声说:“天哪!那你为什么还要当水手去远航呢?”
水手笑着反问道:“那么,你祖父死在哪里?”朋友回答:“死在床上。”水手又问:“那你的父亲呢?”朋友答:“也死在床上。”水手笑了,说:“朋友,那你为什么晚上还要睡在床上呢?”顿时,那位朋友便无言以对了。
反驳说:“你的祖父和父亲死在海里,是被海水淹没的;而我的祖父和父亲虽死在床上,却是因为疾病而死,两者怎可同日而语?我只是想提醒你当水手是很危险的。”
这位水手在这里故意混淆了概念。“死在海里”的确切含义是,因为的大海的危险,而在海里丧生;而“死在床上”的含义仅仅是,死的时候,躺在床上。这二者之间的含义有着本质的区别,而水手却故意混淆,看似有理,事实上却不堪一击。对于这样的诡辩者,我们只要厘清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便能令对方哑口无言。
技巧二:类比
西汉时,有一天汉文帝刘恒向丞相陈平查问政事:“全国一年判决多少狱案?征收钱谷多少?”陈平答道:“这些事各有主事的官吏:陛下查问判狱的事,可以去问管司法的廷尉;要查问征收钱谷的数量,可以去问管理粮赋的内史。”汉文帝说:“你回答不出来,还让朕去问下面的官员,这不是严重失职吗?”陈平坦然辩解:“陛下,我不但没失职,反而是称职。总领文武百官使他们各尽其职,这才是丞相的职责啊。”汉文帝觉得陈平辩得有理,便不再责备他了。
如果我是汉文帝,会反驳陈平道:“如果你想买一些米面粮油,向你的管家问价格,你的管家却说:‘米的价格你要去问米商,面的价格要去问面商!’你是会乖乖地自己上街去问呢,还是会责怪这个管家不称职呢?”
皇帝查问政事,作为宰相的陈平不但自己回答不上来,反而要皇帝亲自去问更下一级的官吏,这种态度明显是有问题的。作为丞相,督促百官各尽其职自然是其重要职责之一;然而及时收集整理重要的情报向皇帝汇报,辅佐皇帝做出正确的决策难道就不是丞相的职责了吗?陈平的诡辩之处在于他只强调了问题的一方面,而刻意忽略了另一方面。我们只需拿出生活中同类的事情与之进行类比,便可将其驳倒。
技巧三:挖坑设陷
在美国一次总统竞选中,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杜卡斯基在一场电视辩论中,呼吁废除死刑,说得很有道理,现场的观众纷纷交头接耳,赞同他的观点。这时,主持人萧伯纳示意大家收声,忍不住问道:“那么,请问杜卡斯基先生:如果你的妻子被人,你是否还会主张对死刑犯宽容?”杜卡斯基无力反驳,尴尬不已。
如果我是杜卡斯基,我会说:“假如您有一位前途远大的儿子,仅因为一时激愤而犯下了无可弥补的错误,您是希望立马把他处死,还是希望再给他一次机会?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被害人,但也有可能因为法律过于严苛而受到伤害。我们不能只是站在某一群体或个人情感的角度来思考问题,尤其是立法这样事关全社会的重大问题,那样会失去了最起码的公正。”
我们且不讨论是否应该废除死刑,单从辩论的角度来看问题。这场论辩中,主持人将杜卡斯基代入到了一个虚拟的情境中,企图以此使他无言以对。但你所虚拟的情境,只是一个个案,是一种特殊情况,如果以此来得出最终的结论,往往会以偏概全。我们大可以虚拟另外一种相反的情境,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技巧四:用事实反驳
古代有一位智者,经常向国王讲“一切都是幻觉”。一次,王宫里一头大象受惊,乱跑一气,智者吓得东躲西藏,狼狈不堪。国王见状,嘲笑他说:“你既然说一切都是幻觉,那么你是被幻觉吓跑的吗?”谁料,智者非常镇定地回答:“国王陛下,您看到我逃跑只是一种幻觉。”
如果我是那位国王,便会淡定地说道:“原来一切都是幻觉啊,那就把你和大象关在一个房间里吧。大象是幻觉,你不必惊慌!”相信智者一定会被吓得脸都青了。
“事实胜于雄辩”,智者的嘴皮子再好使,也改变不了他如果和大象关在一起会被大象踩死这个事实。诡辩之所以是诡辩,很多时候便是因为他们罔顾客观事实,只想通过所谓的辩论技巧或者逻辑陷阱来达到驳倒对手的目的。这些诡辩者的逻辑,如果套到现实中来,往往是漏洞百出。我们如果从逻辑上很难将其驳倒,不妨在事实上下功夫,用事实驳倒“雄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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