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招生方案7篇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写作秋季招生,小编整理分享了7篇秋季招生方案。
秋季招生方案 篇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xx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学前教育发展的现状及趋势,现就仓山区幼儿园20xx年秋季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是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各幼儿园要充分认识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益性、普惠性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逐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
2、坚持公民办并举、多渠道接纳的原则。大力发展公办园,积极扶持民办园,多渠道接纳适龄幼儿入园,确保入园率稳步提升;同时为社会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服务,满足不同层次家庭和人群的个性化需求。
3、遵循结合实际、稳步推进的原则。各幼儿园应根据本幼儿园服务辖区内的适龄人口数及本园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幼儿园的计划招生数和班额数;区属公办性质的幼儿园今年作为招生工作改革试点幼儿园,要精心谋划,稳步推进招生工作。
4、遵循"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原则,各幼儿园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园挂钩的考试和测试。各公办幼儿园应根据划定的服务辖区范围,优先招收本园服务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园。
5、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各幼儿园应采用通过幼儿园网站或在幼儿园门口醒目位置张贴招生公告等形式公开幼儿园招生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今年的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时间、收费标准等,接收社会监督。
三、招生对象
1、持有仓山区户籍或暂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三周岁(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2、参加公办幼儿园30%学额电脑派位的幼儿必须是户籍在各公办园划定的。服务辖区内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
3、为保证公平性,符合服务区范围电脑派位招生报名条件的家长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报名,如果重复报名,视为自动放弃电脑派位。
四、工作要求
(一)招生方式:
1、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xx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我区区属公办幼儿园实行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幼儿园拿出今年招生30%的学额,采取家长报名、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招生。剩余的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
2、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各幼儿园需将招生公告、招生简章、招生计划上报区教育局,收费项目和标准需经物价部门备案;不进行失实宣传、不超计划招生、不违规收费。
(二)招生片区:
1、参与派位的幼儿园以幼儿园所在的镇、街作为服务范围,划分如下:
仓山区实验幼儿园:仓前街道
仓山区第一中心幼儿园:三叉街街道
仓山区娃娃培育中心幼儿园:三叉街街道
仓山区东升中心幼儿园:东升街道
仓山区临江中心幼儿园:临江街道
仓山区上渡中心幼儿园:上渡街道
仓山区下渡中心幼儿园:下渡街道
仓山区金山中心幼儿园:金山街道
仓山区马榕幼儿园:建新镇
仓山区红树林幼儿园:建新镇
仓山区盖山中心幼儿园:盖山镇
仓山区永南幼儿园:城门镇
仓山区城门中心幼儿园:城门镇
2、由公办幼儿园自主招生的幼儿需持有本区户籍。
3、由民办幼儿园自主招生的幼儿需持有本区户籍或本区暂住证。
全区参与电脑派位的公办幼儿园、其它公办性质的幼儿园和持有招生资格的民办幼儿园的具体信息见附件"仓山区各级各类幼儿园信息表"。
(三)招生计划:
各幼儿园制定"幼儿园招生工作计划",包括招生计划人数、报名条件、招生程序等,于6月20日前报区教育局备案。
(四)招生程序及时间:
1、信息公示阶段:6月24日—6月30日
各幼儿园应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园招生工作信息,通过幼儿园网站或在幼儿园门口醒目位置张贴招生公告等形式发布招生信息,并设置招生咨询电话接受家长咨询。
2、招生阶段:公立园7月1日—7月15日,民办园7月1日—8月20日。
(1)7月1日——7月3日报名申请,各幼儿园接受家长报名预约,收缴申请材料。
(2)各幼儿园对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参与派位的公办幼儿园需将符合派位条件的幼儿资料录入派位软件。
(3)参与派位的公办园7月10日进行全市统一的电脑派位,并对派位结果(幼儿名单)进行公示。
(4)各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必须在7月15日完成,民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必须在8月20日完成。招生结束后将招生名单上报区教育局。
五、其他事项
1、各园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招生前的准备工作,设立幼儿园招生咨询热线电话,做好招生信息的公示,耐心接待家长咨询,妥善处理好各种问题,确保招生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
2、幼儿园应当将查验户口本、出生证、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的相关证明和预防接种证纳入儿童入园报名程序;告知未按规定接种疫苗儿童的监护人,在入园前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3、幼儿入园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幼儿园。
4、幼儿园入园的收费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向社会公布收费事宜,实行亮证收费,并自觉接受物价、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严禁借招生收取赞助费、兴趣小组费和提前收费、一次性收费等行为。
秋季招生方案 篇二
一、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即20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本园学区适龄儿童。在幼儿园招生计划尚有空余学位时,按出生日期的`排序适当放宽。
二、招生范围
参照《天堂镇公、民办幼儿园20xx年秋季招生指导意见》(天中心字[20xx]34号)中的规定本园招生责任区为:“原则上划片对接户籍、房产在城北社区、东山社区就近区域的适龄儿童。”在招生计划内有空余名额时,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三、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小班幼儿,共计80人。
四、报名时间
1、8月20日(上午8:00---10:00)招收本园学区适龄儿童(逾期不报,责任自负)。
2、在学位仍有空余时,8月20日上午(10:00-11:30)招录非本园学区适龄幼儿,录满为止。
五、报名经费
1、保教费1200元/生·学期
2、保险费100元/生·学年(由保险公司收取)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时需携带幼儿及户口簿原件和户口簿首页、父母页、孩子页的复印件。
2、提交新生体检合格表:体检时间8月5日-8月7日。注意事项:
(1)携带儿童户口本;
(2)空腹;
(3)体检地点:岳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原妇幼保健院)门诊楼二楼儿保科;
(4)体检联系电话:0556-2174979
3、属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还需提供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秋季招生方案 篇三
为切实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效化解全县学校“大班额”“大校额”问题,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及学生入学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公平接受义务教育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x基厅〔20xx〕x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x教基字〔20xx〕x号)精神,遵照学区“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以学生直系亲属(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居住地和户籍为依据,落实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学生与直系亲属须在同一户口簿,凡属单挂户和挂靠户的,一律不予考虑。
(二)坚持统筹协调原则。由xx县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多渠道妥善解决划片后出现的各类问题。
(三)坚持均衡发展原则。规范班额标准,县域内各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按省定标准班额开班。其中:小学起始年级班额人数不得超过45人/班,初中起始年级班额人数不得超过50人/班。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取消各种形式的特长生招生,严禁通过考试等方式选拔优生;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做到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入学资格、报名时间、报名材料、入学结果“七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坚持公办民办协调发展的原则。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方针,加大对民办学校监管力度,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促进民办学校健康有序发展。
二、招生对象
(一)一年级新生。凡年满6周岁(即:20xx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条件不具备的地方可推迟到7周岁。
(二)七年级新生。全县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及符合转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三)其他特殊情况的学生。三类残疾儿童可以选择到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其他残疾儿童可随班就读,学校原则上不得拒收,其中不能正常到校的重度残疾学生要采取“送教上门”方式帮助其入学。
三、招生办法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在xx县中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其中:乡镇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乡镇中心小学、中学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由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
1.公办小学。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学生监护人按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及入学条件(具体见附件2),并持户口簿、房产权属证书等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具体见附件4),在规定时间内到本乡镇中心小学、村小或城区学区内的小学进行报名。
2.公办初中。
乡镇中心小学、村小毕业生按划片就近入学原则,直升至本乡镇初中学校,由乡镇中学、县中招办下发《xx县七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学生监护人凭《xx县七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到相应的初中学校进行报名。
城区小学毕业生上交入学条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学校进行初审,实行编号登记,统一交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审;根据复审结果,领导小组将学生录取到相应的初中,并统一下发《xx县七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学生监护人凭《xx县七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到相应的初中学校进行报名。
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现需到我县就读初中的:
⑴具有xx户籍且回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初中就读的,直接到乡镇中学登记;
⑵符合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凭户口簿、房产权属证书、学籍表到领导小组进行登记,审核合格后,领导小组将根据城区初中学校学位进行调剂安排入学。
(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初中招生不划定学区,优先招收城区小学毕业生,严禁通过考试选招优生。按照“家长申请、学生自愿”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申请到民办学校就读人数,采取直接或摇号的形式录取。其中:琴海学校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到琴海学校初中部就读。
(三)录取办法。各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新生,将根据各校师资配备、教育教学条件等情况逐校进行核定,结合学区划分制订出各校新生招生计划。录取时,如实际符合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数少于下达招生计划时,该校不允许招收不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或转入学生,其中差额由领导小组统一调剂;如学校实际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数多于下达招生计划时,按第一类到第七类顺序依次录取(一至七类的分类情况见附件4);当某一类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时,该类别学生全部实行摇号录取,未录取的学生由领导小组统一调剂。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xx县中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xx年秋季招生工作。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机构,细化招生方案及办法,协调解决招生入学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不断提高招生工作规范化水平。全县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制定具体招生实施细则,认真落实招生计划;要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选派业务精、素质高、能力强的人员具体参与招生工作,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遵守招生纪律,坚持招生原则,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站在服务大局、维护稳定、促进公平的高度,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争取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利用电视、网络、报刊及微信等媒体,积极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特别要做好贫困家庭子女的入学动员工作,确保每一位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在学校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张贴招生公告,公示本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地点、需携带材料、招生录取办法等信息;要在校内要设置招生咨询窗口,公布招生咨询电话,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义务教育的公平、公正。
(三)严肃招生纪律。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重点纠正违规考试招生、不按就近原则安排入学、随意接收择校生及乱收费行为。对提交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学生,一经查实,一律回原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就读;对顶风违纪、情节恶劣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个人,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对违反政策、违规收费的学校和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和招生范围、不得提前招生扰乱招生秩序、不得举行考试选拔优生、不得招收不及龄学生、不得跨乡镇及学区招生,切实维护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适龄儿童基本受教育权益。(县教育体育局招生举报电话:xx)
五、本方案由xx县中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秋季招生方案 篇四
孝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xx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有关政策解答
近日,市教育局出台了《20xx年孝感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相比往年,有较大调整,现就社会关心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1.《方案》制定出台的原因。
答:①依法办学,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权利。②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③促进社会公平,实施网络平台阳光招生。④明确各学校的招生规模,有效控制大班额、大校额。⑤规范招生行为和招生秩序。
2.与以往招生政策相比,有哪些变动和调整?
答:①明确各学校的招生规模,严格按规模招生。②随迁子女入学办法进一步明确。对于已办理居住证或已在城区购置 1 住房的随迁人员子女就学,继续按照《孝感城区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管理办法(试行)》(孝教发〔20xx〕4号)执行;对未办理居住证或未在城区购置住房但申请了子女就学的随迁人员,实施积分制入学的办法。③启用招生平台,进行网上登记。④对“学区房”有限定。同一套房产,无论是自购还是租赁,在6年内,只可作为同一个家庭的子女就读对应小学的依据;在3年内,只可作为同一个家庭的子女就读对应初中的依据。
3.各学校招生范围(学区)有没有变动?
答:学区划分坚持市区一体、尊重历史,各学校的招生范围除个别学校有微调之外,大体保持不变。原属各相关学校学区的有关单位,学区不变。
4.各学校招生规模是怎么核定的?
答:按照各学校现有办学条件(硬件和师资),确定学校开班数,班额要控制在55人以内(教育部、省教育厅消除大班额工作要求),以此确定各学校招生规模。
5.今年启用招生平台,网址是什么? 答:招生平台网址是: 6.什么时候可以在招生平台登记?
答:家长在平台进行登记的时间是8月1日-10日。8月1日前安排的是测试时间,请各位家长不要登记,所有测试数据会在8月1日之前清除掉。
7.家长不会使用招生平台怎么办?
答:招生平台的用户操作相对很简单,我们也会向家长发 放家长使用操作说明。如果确实还有不会操作的,可以请周围的亲戚朋友邻居帮忙操作。如还有问题,可拨打咨询。
8.今年招生流程是怎样的?
答:①网上登记,时间为8月1日-10日。②网上预审,各学校在8月11日-15日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预审,反馈预审结果。③资料现场初审。8月12日-16日家长可在平台查询预审结果。通过预审的学生家长,带上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照学校反馈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资料初审。未按期进行资料现场初审的视为放弃申请。④相关部门资料审核。家长提供的证件由学校提交相关职能部门把关。⑤学校公示审核结果。8月25日前,在孝感教育信息网公示学校审核的结果及预录情况。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调剂。对于达到了基本积分(20分),但积分未达到申请就读学校的随迁子女,教育部门在城区范围内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进行调剂。录取结果报市纪委监委备案。⑦发放入学通知书。⑧报名入学。9月1日,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学校报名入学。
9.过了网上登记的时间还能登记吗?没有登记可以报名吗? 答:网上登记的时间为8月1日-10日,过了登记时间,该功能关闭,即家长不能再进行登记了。没及时进行网上登记的,可以在8月23-24日,带上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应学校进行现场登记。对应学校如还有空余学位,可按有关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进行补报;如无空余学位,将符合条件的汇总上报到教育行政部门调剂安排学位。不符合条件的,直接退回资料,不予受理。所以请各位家长一定要把握时间,虽然可以后期现场补登记,但如果对应学校学位已满,即使符合条件,也只能调剂安排到其他学校。
10.对学区房有限制吗?是不是凭房产证就可以申请到对应学校就读?
答:从今年开始,对“学区房”有限制。同一套房产,无论是自购还是租赁,在6年内,只可作为同一个家庭的子女就读对应小学的依据;在3年内,只可作为同一个家庭的子女就读对应初中的依据。家长输入房产证编号后,系统会自动与本平台已登记的房产证编号比对,并给出提示。
举例1:甲家长20xx年租住乙房东的房产,并以该房产为依据申请子女20xx年就读实验小学后,将房子退租,20xx-2024年间,丙家长又租住乙房东的房产,并以此为依据申请子女就读实验小学,这时,系统会提示该房产于20xx年已被甲家长登记使用。学校审核时,将不会通过丙家长的申请。自购房也是一样。
举例2:甲家长和乙家长同时租住在丙房东的同一套房产(合租),20xx年,甲乙两家长同时以该房产为依据申请子女就读实验小学,此时,后登记的家长会发现,系统提示该房产于20xx年已被先登记的某家长使用。
11.申请就读某学校,网上审核通过了,是不是就表示可以到该学校就读?
答:不一定。网上审核只是表明家长上传的证件符合就读该校的基本条件。家长还需带上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对应学校进行现场审核,验证资料 和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能否就读,还需根据学校学位提供情况(积分入学的,还需根据积分排名情况)确定。
12.有的资料不能提供,在网上填报时,可否随意填报? 答:不能。家长提供的所有资料(含网上上传的)必须真实有效,无法提供的资料宁可不提供,也要保证资料的真实性,这很重要。所有上传的资料系统都会保存下来,还将记录在案,对学生的入学以及今后的综合素质评价有直接影响。
13.家长买房了,但是房子还没装修或其他原因,另外租房上学可以吗?
答:不能。学生就读学校的依据是学生法定监护人(一般是学生父母)的房产,只要已办理房产证或已交付(购房合同上约定的交房日期已到),就不得再以租房为确定学校的依据。
14.什么情况下可以租房作为就读学校的依据?
答:符合在城区就读基本条件且学生监护人(学生父母)在孝感城区未购置住房(房管局查询无房产或无购房备案)。
15.什么情况下可以学生祖辈的房产作为就读学校的依据? 答:符合在城区就读基本条件,学生监护人(学生父母)在孝感城区未购置住房(房管局查询无房产或无购房备案)且与祖辈生活居住在一起。
16.学生是城区户口,但户口是挂靠在亲戚户头上,可否以亲戚的房产作为就读学校的依据?
答:不能。学生就读学校的依据是学生监护人(学生父母)的房产。如果学生监护人(学生父母)城区无房产,可以祖辈房产或者租房作为就读学校依据。以租房作为就读学校依据的,必须提供居住半年以上的租赁备案证明。如不能提供,调剂安排学位。
17.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按照积分制办法申请就读? 答:学生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不在孝感城区,且未办理居住证(指8月1日前还没取得居住证)或未在城区购置住房的,如果申请在城区就读,需要按照积分制办法执行。
18.已进行了居住证办理登记,但居住证还没取得,该如何申请就读?
答:如在8月1日前没取得居住证,即使办理了居住登记,也视同未办理居住证,需按照积分制办法申请就读。
19.居住小产权房的,该如何申请就读?
答:自购房属于小产权房的,学生家长能提供房产确实为本人所有的有效资料或学校通过实地走访可认定的,可以申请就读。租住小产权房且按积分制方法申请就读的,因小产权房无法进行租赁备案,此项不积分。
20.按照积分制办法申请入学,如何积分?
答:《孝感城区20xx年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中规定,积分项目有五项,分别是稳定住所(最高20分)、稳定就业(最高20分)、缴纳社保(最高20分)、表彰奖励(最高15分)、城区就读(最高5分),合计积分满分80分。达到基本积分20分,才符合在城区就读基本条件。
21.“稳定住所”项积分,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申请人(家长)或配偶需提供租房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两项必须同时提供,缺一不可积分。合法租赁起 算时间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审核时间为准,到今年8月31日,如不满半年,不积分。
22.“稳定就业”项积分,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分两种。一种是在用人单位就业,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和工资发放银行卡流水证明或经公司财务人员签字盖章并承诺如造假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工资发放证明。合同和工资发放证明两项必须同时提供,缺一不可积分。以工资发放证明认定就业年限,到今年8月31日,就业年限不满6个月的,只积1分。
另一种是个体、工商经营者。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工商企业登记证。以工商营业执照、工商企业登记证登记时间为起算时间,到今年8月31日,登记时间不满6个月的,只积1分。
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工商企业登记证等中的劳动或经营场所地址需在孝感城区。
23.“缴纳社保”项积分,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需提供养老、工伤、生育、失业或医保等在孝感城区缴费历史明细表。只需提交一个险种参与积分,几个险种都提交的,以缴费年限最长的险种进行积分,其他险种不累计积分。外地转入社保、补缴社保不纳入年限计算。重复参保期不重复计算年限。
24.在学校提供学位不足,而申请人积分相同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就读学生?
答:积分相同情况下,根据可认定的材料,在孝感城区居住工作年限长的人员子女优先安排就读。25.人才引进人员、招商引资人员和军人随迁子女如何申请就读?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这几类人员子女入学按《孝感城区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人才引进人员需提供市委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引进人才的确认文件(复印件),人才引进人员居住证明(居住证或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
招商引资人员需提供:①市招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其他项目1亿元及以上的招商引资企业资质证明(文件)。②招商引资人员任职招商引资企业的股东、董事、监事、法定代表人和副总以上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证明。③招商企业所在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认定。④招商引资人员居住证明(居住证或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
军人需提供军人所在部队管理部门出具的军官证件,军人或军人随迁人员居住证明(居住证或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
26.学校因学位不足而无法接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如何安排?
答:各学校因学位不足而无法接收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各校招生计划及招生规模,在城区范围内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进行调剂。不接受调剂的随迁人员子女,可回原籍就读。
27.招生平台上可选择的学校与实际不符怎么办? 答:出现这个问题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家长在平台登记的时候,没按照真实情况填写住址,这种情况下,家长要重新核对住址,如实填写后再提交。另一种是学区单位或符合统筹安排学位的人才引进人员、招商引资人员和军人子女,这种情况下,家长要在招生平台上将各项信息完整填写,资料一定要完整上传(含编制卡),正常提交,于8月9-10日带上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应就读学校现场提交申请。
28.招生平台上可选择的学校有多所,是不是任选一所都可以? 答:不是。以航天小学为例,航天小学招生对象为三江集团职工子女。但网上绘制的航天小学学区范围内,有部分居民可能不是三江集团职工,这部分家长即使选择了航天小学,也不会审核通过,反倒耽误正常入学,也可能导致无学位,要接受调剂。所以在有多所学校可供选择时,家长一定要按实际情况选择。选择航天小学的三江集团职工,一定要上传工作证明。
29.积分没达到20分,该如何申请就读?
答:积分没达到20分,视为不符合在城区就读,家长应带着孩子回户籍所在地申请就读。
30.孝感城区范围怎么限定?
答:根据学生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来认定。孝感市公安局公布的孝感城区派出所有:新华派出所、书院派出所、城中派出所、三里棚派出所、车站派出所、城东派出所、航空路派出所、孝天派出所及槐荫派出所等7所。学生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派出所为这7所之一,可认定在城区范围内。31.没有房产证编号怎么办?
答:房产证编号属于必填项,如果没有房产证办编号,可填写购房合同号。如果购房合同号也没有(小产权房),房产证编号统一填写。
秋季招生方案 篇五
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招生原则是什么?
1、坚持义务教育“适龄、免试、就近、划片”的原则。
2、坚持“两个脱钩”的原则,即就读幼儿园与就读小学脱钩,就读小学与就读初中脱钩。
3、坚持“两个一致”的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与居住地一致,并以此为依据申请安排学位,就近入学。
4、坚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行“五统一”的原则。即统一组织领导、统一政策规定、统一纪律要求、统一招生时段、统一学籍管理。
5、坚持“严控班额”的原则,即小学班额原则上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原则上不超过50人。严禁所有年级新产生56人以上大班额。
6、坚持依法照顾特殊人群子女就学的原则。
二、城区公办学校招生片区是如何划分的。?
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的划分是根据学校分布、办学规模、人口密度、交通干道等综合因素划分的。在实际中,并不能确保每个学生家庭居所到学校的距离最近。
三、适龄儿童、少年应该到哪里申请学位?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根据“划片招生”的原则申请学位。“幼升小、小升初‘两个脱钩’”,完成幼儿教育或小学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到户籍与居住地所在的招生服务区申请学位。
申请学位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符合“两个一致”入学原则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所在招生服务区学校申请学位。若申请人数超过了服务区内学校实际核定的学位数,则根据户籍迁入和住房入住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学位;未能在服务区内学校安排学位的,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2、户籍和住房不在同一个划片招生服务区内的“两个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6月17日至19日原则上到居住地招生服务区申请就读,也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招生服务区学校申请就读。若拟申请就读的招生学校有空余学位,首先根据住房入住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学位;再根据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学位;若无空余学位,则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3、进城或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于6月20日至21日到拟就读学校申请学位,但必须坚持“一个前提”、“一个原则”、“两个参考”,即学校学位有空余的前提,相同条件的学生享受相同待遇的原则,家长意向和相对就近为参考。
四、什么时候开始学位申请?
6月13日至21日,文同小学、文同初中进行学位申请。6月17日至21日,其余学校进行学位申请。6月17日至19日,符合“两个一致”和“两个不一致”的儿童、少年到划定的学校申请学位;6月20日至21日,进城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到与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且有学位的学校申请学位。
五、学位申请应提供什么材料?
1、符合“两个一致”和“两个不一致”原则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时应提供的材料:
(1)须填写“两个一致”和“两个不一致”的学位申请登记表一份。
(2)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口簿(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或居住地房产证(按揭房须提供购房缴费发票、按揭合同、水缴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户主不是父母的,还须提供抚养人或监护人关系变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拆迁安置户子女提供安置协议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县教育和体育局和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进城或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学位时应提供的材料:
(1)须填写《仁寿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xx年招收进城人员随迁子女学位申请表》。
(2)原籍户口簿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明就读儿童与务工人员的关系)。
(3)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明在本镇城区居住)。
(4)劳动部门提供的劳动用工合同或营业执照(纳税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明在本镇城区务工或经商)。
(5)截止20xx年5月31日前用工单位给务工人员购买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6)县教育和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原件在学位申请时,交拟就读学校暂时保存,待学位申请结束后,与入学通知一并发还到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各学校要做好安全保存工作,做到不损坏、不遗失。
秋季招生方案 篇六
一、组织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招生计划:
衡水二中20xx年共招收特长生75人,其中体育特长生30人,美术特长生15人,音乐、舞蹈特长生30人。
三、招生对象和条件:
1、有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报考体育专业的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单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音乐的考生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女生1.6m以上,男生1.7m以上,有一定的演唱(民族、美声)、演奏基础。舞蹈考生要求形象气质佳,身高女生160-170cm,男生170-180cm
四、报名:
1、凡报考衡水二中特长生的考生,须于20xx年5月11日前到二中东校区教育处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时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籍卡)、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两张报名,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所有报考衡水二中特长生的。考生,在专业测试当天由衡水二中进行拍照及录像。
4、联系方式
音、美 :
体 育:
网址:
五、测试时间、地点
1、地点:二中东校区
2、时间:5月11日上午8:00
美术专业测试时间为20xx年5月11日上午8:30—10:30测试素描,10:50—11:20测试速写,下午2:00—4:00测试色彩。考生须在上午8:00之前到衡水二中东校区门口集合。
音乐、舞蹈专业测试时间为20xx年5月11日上午8:30,考生须在上午8:00之前到衡水二中东校区门口集合。
体育专业测试预选定于20xx年5月11日上午在衡水二中东校区田径场进行,上午测试100m、立定三级跳远、铅球,800m,下午2:30测试专项,考生要在上午8:00之前到达衡水二中门口。
注:测试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六、测试项目:
1、美术(300分)
测试内容:素描,速写,色彩。
测试方法:考生首先抽签定位,现场写生,素描2小时,速写30分钟,色彩2小时。
单项满分:素描100分,速写100分,色彩100分。
2、音乐(200分)
测试内容:主项包括声乐或器乐、音乐素质(视唱、模唱、基本乐理)、才艺展示 。考生可根据自己专长任选—门作为主项参加测试,考生自备伴奏音乐,不准许带伴奏人员。
测试方法:考生入场后,先进行乐理考试,根据抽签顺序进行主项测试。主项140分,模唱15分,视唱20分,基础乐理知识15分,才艺展示10分。
3、舞蹈(150分)
测试内容:主项包括一段民族舞或中国舞展示(自带伴奏2分钟左右);软开度,简谱视唱,钢琴模唱,才艺展示。
测试方法:考生入场后,先进行简谱视唱,然后上交伴奏音乐根据抽签顺序进行舞蹈展示,软开度展示等。主项80分,软开度40分,视唱10分,模唱10分,才艺展示10分。
2、体育(125分)
测试项目及顺序:上午测四项素质:(1)100米(2)立定跳远(3)铅球(4)800米。下午田径专项测试:200米、400米、1500米、3000米、110米栏、100米栏、铅球(男6公斤、女4公斤)、标枪(男700克、女600克)、铁饼(男1.5公斤、女1公斤)、跳高、跳远、三级跳远。
测试方法:
(1)每个单项测试设主考一人,监考人员若干名,监督记分员一名,测试开始前,由考点检录人员组织检录;由检录人员向考生宣布考试纪律;考生凭衡水二中体育特长生准考证入场。
(2)测试时在不影响考生正常秩序的情况下,考生均可监督监考人员的丈量和记录,记录员在监察员的监督下记录成绩。
(3)每个单项测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向考生宣读测试成绩,全体考生确认自己的成绩无误后,由考点主任签字后,考务人员及时将成绩交总记录,然后由总记录员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查出分数。
(4)单项满分:100米、立定三级跳远、800米、铅球(男5千克、女4千克)专项测试各占25分,总分125分。
(5) 所有体育类考生首先参加素质测试,测试项目为100米、800米、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
(6) 专项测试包括:200米、400米、1500米、3000米、110米栏、100米栏、铅球(男6公斤、女4公斤)、标枪(男700克、女600克)、铁饼(男1.5公斤、女1公斤)、跳高、跳远、三级跳远任选一项。
(7)评分标准:按"河北省体育测试评分标准"进行。
七、录取:
1、美术、音乐在专业测试预选成绩合格且中考文化成绩达到上线要求(比文化考生分数线低50分以内)的考生中,按中考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2、专业初选人数:专业初选人数音、美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二倍,具体人数根据报名人数和专业成绩确定。
3、 体育专业。根据四项素质成绩、专项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作参考。
八、几点要求:
1、考务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做到公正、公平、准确。
2、记录员记录考生成绩要准确、无误、真实,填写记录单后签字,不得随便涂改,一旦填错需要更改的,必须由主监考人员和监督员共同签字方可生效。
3、严禁监考人员营私舞弊,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监考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
4、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禁冒名顶替。
九、特长生录取后,学校按其特长定向培养,凡不符合入学条件(如入学时考生和测试时照片不符)或不坚持专项学习和训练的,随时取消学籍。特长生高考报考时须报其相应特长专业,不得改报其他类别和专业,领取录取通知书时签定协议书。
秋季招生方案 篇七
韶关市机关第三幼儿园(原市建工幼儿园)是韶关市教育局直属的公办园。一直以来,幼儿园不断加强内涵建设,努力提高保教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全园教职员工积极进取,努力拼搏,硕果累累:20xx至20xx连续六年荣获“全国少儿创意美术大赛”教育成果一等奖;幼儿舞蹈多次获全国、省、市各类比赛金、银奖;教师多次在省、市的论文、说课、基本功竞赛等比赛项目中获奖;多名教师获省、市“教书育人优秀教师”称号;幼儿园被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幼儿园被评为安全文明校园、省食品安全A级示范单位;成为韶关市科学教育实验基地、韶关学院教育实习基地。
秋季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为使各项招生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现将招生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秋季我园将设5个小班,招收小班新生125人,依据省、市有关办园规定,本着尊重历史的原则,结合我市办园实际,70%的学位(即88人)面向社会(地段)招生,30%的学位(即37人)用于解决韶关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人才子女以及原招生渠道子女。若70%的比例无法满足范围内子女入园,则通过公开抽签的方式进行招录。
二、面向社会招生资格条件
年龄:年满3周岁,即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的健康适龄儿童(含20xx年8月31日)。2、招生范围:按“就近入园”原则,户籍或居住地在我园招生范围:武江桥底沿武江南路至北江桥底北侧往西;北江桥底北侧经新华南路段至亨泰路路口往东;新华南路口沿亨泰路(全段)经五祖路至工业东路路口往东;五祖路路口沿工业东路至武江桥底往南。
3、招生报名要求: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幼儿前往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家长陪同幼儿参加面谈。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幼儿户口本(户主页,幼儿本人及父母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出生证、房产证、母亲计划生育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幼儿保健手册。准备幼儿彩色小一寸照片一张。(特别提示:户口本或房产证的居住地址其中一项须符合我园划分的地段范围)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4月11上午(周六)8:30——11:30,下午14:30——16:30
4月12上午(周日)8:30——11:30(报名不分先后)
2、报名地点:
韶关市机关第三幼儿园内(原市建工幼儿园)(惠民南路51号田家炳中学高中部附近)
公开抽签时间:4月18日上午9:00—11:30四、抽签安排:
经资格审核后,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时,则进行公开抽签。进入“抽签”程序幼儿名单于4月15日在园网站公布,4月16日家长持本人身份证到园领取“抽签号”,在“抽签号”正副券上签名并保留副券。4月18日(周六)上午,符合抽签条件的家长(一人)凭抽签号进入会场,园方在全体家长的监督下将88张印有“录取”和报名人数相符的“谢谢”兵乓球投入抽签箱,家长按抽签号顺序依次上台抽签,抽到“录取”签的`确定为拟录取幼儿。
五、特别说明
1、凡符合规定的幼儿,请家长携带相关资料按时到幼儿园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2、经资格审核后,若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人数,则无需进行公开抽签,符合要求的报名人员成为拟录取人员。
六、录取方式
接到“拟录取幼儿通知”后的家长凭“抽签号”(副券)于4月21日(周二)上午9:30至11:30时到幼儿园签名确认学位。如无办学位确认签名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学位。
“拟录取的幼儿”需参加由园方指定的医院进行幼儿入园前体检,合格者方可办理注册入园手续。
七、温馨提示
1、为确保报名顺利进行,请家长带齐所有资料,遵守纪律,自觉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确保招生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2、所持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等,报名将作无效处理。
3、为保证在园幼儿的健康,谢绝参观,敬请谅解。家长可通过登陆韶关市机关第三幼儿园的网站了解更多信息,同时欢迎来电咨询。
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做诗也会吟。以上7篇秋季招生方案就是小编小编为您分享的秋季招生的范文模板,感谢您的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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