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财务管理制度
第1篇:林场财务管理制度
***********林场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场财务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政策、法规、制度,加强监督,维护财务纪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制定如下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建节约型单位,确保工作正常有序运转,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统筹安排,综合管理;
(二)坚持原则,量入为出;
(三)保障重点,兼顾一般;
(四)勤俭节约,讲求实效。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体制:由财务股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对所有资金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支付。
第四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并严格执行经费收支预算,如实反映财务收支情况,开展财务活动分析,加强国有资产和资金管理。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对报销单据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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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审核,做到报账手续完备,账目清楚,日清月结,定期报表。
第二章预算编制及执行
第五条预算编制:由财务股按照[合法、规范、公平、节俭"的原则,结合上年资金使用情况和本年度实际需要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报市财政局审定执行。
第六条财务预算收入主要是指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和上级安排的专项或业务经费。
第七条党团活动经费、老干活动经费、工会费按场务会议核定的标准列入专项支出。
第八条基本支出指用于满足单位日常工作需要的各类支出,包括:(一)差旅费;(二)公务接待费;(三)会议费或培训费;
(四)购置费;(五)文印费;(六)车辆消耗费用;(七)其他费用。
专项支出指具有专门用途的费用支出,原则上按年初预算和上级下达的科目执行。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九条资金管理及审批遵循[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即由经手人(*人、验收人)和股室负责人对*的真实*、合法*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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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资金审批一般程序和权限:由经手人负责将*进行分门别类整理,并填写经费报销审批单,经手人(*人、验收人)在*上签字,会计和财务股股长审核,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支出500元以下的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支出超过500元(含)报场长审批,2万元以上的支出经场务会研究决定。
第十一条原始凭*(即报销凭*)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具备以下要素:(一)原始凭*名称;(二)填制原始凭*的日期及编号;(三)填制和接受原始凭*的单位或个人签章;(六)报销原始凭*须有经手人、*人、股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字;(七)单笔金额500元以上(含500元)的须附凭*附件。对要素不齐全的*,会计和财务股有权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根据市财政局规定,凡符合公务员卡消费条件的公务消费必须使用开户行的公务卡,用现金支付的费用财务有权拒绝报帐。
第十三条公务接待管理
(一)接待工作要本着热情、节俭的原则,自觉遵守党纪党规及相关准则。
(二)接待统一归口办公室管理。对口单位来人需接待的,由有关股室填写接待申请单先报办公室主任或负责接待工作的办公室人员审核,再按审批权限报领导审批,公务接待原则上在食堂进行,如确需在外接待,报场长批准。公务接待原则上不提供香*和高档酒水,工作日中餐不得上酒。接待消费后,一般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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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办公室主任或负责接待工作的办公室人员签单,一律注明接待单位或开支用途,计入单位经费支出。特殊情况下,经报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可由负责接待的其他股室人员签单,由办公室主任事后补签。经办人事后应及时补办接待申请单。
(三)接待标准:一般*来客按照每人每餐50元的标准接待,市级单位、省直部门及其以上领导的接待标准由场长确定。县市来客原则上不安排住宿。上级和外地来客由办公室安排在协议单位接待。
(四)接待费报账程序:由办公室结算接待经费,经会计审核,办公室主任签字,分管财务的领导或场长审批。所有接待开支必须附原始接待申请单和单位公函,在非指定接待点经费凭接待申请单和原始*按规定审批程序报账。
第十四条出差管理
(一)干部职工差旅费开支,严格执行株财发[2023]35号<株洲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会议出差须有文件或电话通知,并严格按通知人数参会。出差期间,因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餐饮、住宿和*开支,均由个人自理。
(三)出差须事先定好工作任务、地点、人数和路线,填写[出差申请单"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进行登记,作为报销依据。省、市内出差,股长及股长以下干部由分管领导审批,领导出差由场长审批;出省出差一律报场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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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住宿费、机票按规定刷公务卡。2023年公务机票的购买严格按株财发[2023]14号文件执行。
(五)出差人员凭[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单据,每周星期二、四报账,不得集中在月底或年底一次报销差旅费。
第十五条专项工作支出
(一)承办股室根据有关活动方案,编制经费预算,一般应提前报分管领导和场长审批,如大额支出须经场务会议研究决定。
(二)专项工作结束后,承办股室应在5个工作日内汇总相关费用,按程序和规定报账。
第十六条报账时限
(一)为方便报账和有利于财务人员整理账务,实行集中报帐,每周星期二、四为集中报账时间。
(二)各项开支应在一个月内报账,除办公室定点接待外,干部职工每月24日、25日(如遇节假日,依次往后顺延时间)必须把一个月内的开支(包括差旅费)按程序报批;定点接待由办公室在每季度的20日前统一结算按程序报批。
(三)严格监督管理。每月10日前出具上个月财务报表。
第四章资产管理
第十七条资产管理
(一)本制度所称物品特指: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文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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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科研用品等。物品管理是指对前述物品的申购、购买、入库、保管、使用、维护、处理等全过程的管理。
(二)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指房屋建筑及附属物、交通运输设备、音像设备(照相机、摄像机、投影仪、音响、电视机)、电子电器设备(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金额较大的桌椅门类等价值比较高,使用时间较长的物品。固定资产由财务室和办公室分别建台帐,其实物由办公室管理。
(三)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指修理工具、饮水机、电话机、计算器,灯*、杯子、卫生纸等单价较低,使用时间较短的易耗物品。低值易耗品一次*摊销计入成本,分别建帐备查,其实物由办公室管理。
(四)办公文具。办公文具是指用于办公的纸张、笔墨、文件夹、笔记本、订书机、胶水等价值较小的办公用品。各股室办公文具按需领取。各股室需添置办公用品的,需提前提出申请,列出明细清单,由办公室汇总审核报分管场长或场长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凭审批单报账。金额达到*采购标准的实行*采购。未经批准自行购置办公用品不予报销。
(五)生产科研物品(科研设备、科研仪器,生产工具,生产农资物品)归业务科室管理,采购验收由业务科室经办,报财务审核,分管财务领导和场长签字后报账。生产科研物品的使用,保管,处置等归业务科室管理。
(六)公共设施(水塘、道路、物业维修等)的维修保养归-6-
后勤服务中心管理。
(七)物品申购。各股室申购物品时,填写<物品申购单>,注明单价,报办公室,经分管领导批准。500元以下的物品申购须报财务股审核,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超过500元以上的物品申购报财务股审核,报场长审批。
(八)物品采购。全场物品的采购均由办公室或后勤服务中心专人负责(负责财务的人员不得担任采购员)到定点商店采购。
(九)物品验收入库。购物品及配套资料都必须经办公室物品保管员验收,并分别建立物品台帐。贵重物品应按照物品的存放要求妥善保管。物品领用、增减和报废须及时登记台账。
(十)采购报帐。采购人员持*、物品明细单、验收入库人员签字,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帐。
(十一)物品领用、使用与维护。物品使用人必须办理领用手续,实行以旧换新,领用时应核准物品的质量、价格、数量。使用物品时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
(十二)物品移交与归还。人员调动时应将本人使用物品应履行交接手续,办公室主任和监审员为监交人,移交人,接交人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单上签字。
(十三)物品处置。物品的转让、报废由物品使用人申报,经分管领导审批,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物品须报财务股审核,报场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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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附则
第*条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财务股负责解释。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8-******************2023年5月20日
第2篇: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水城县宏兴绿*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水城县宏兴绿*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是县*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企业,负责水城县猕猴桃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猕猴桃的种植、推广;农业产业投资;非融资*担保等业务,归属水城县猕猴桃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管理。
第二条 为规范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工作,提高经济效益,建立合法、科学、有序的财务核算体系,明确财务管理工作职责和权限,根据<中华*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长组织拟定财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审批财务事项。
第四条 公司设置财资部。财资部是负责公司资金筹措及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职能机构,对公司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五条 会计人员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第六条 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坚持营运机构财务与主管部门财务分离、营运机构财务与下属公司财务分离、营运机构投资财务与运行费用财务分离的[三分离"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分别核算与管理。
第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贷款担保和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按规定上报公司董事会审核,水城县猕猴桃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八条 服从*委派本公司监事会成员的监督和指导,积极配合监事会成员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
第二章 货*资金管理制度
第九条 严格执行<支付结算办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第十条 坚持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工作,财务印签应实行分开保管。会计与出纳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第十一条 本公司不办理现金业务。
第十二条 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应该设置相应的银行存款日记帐,出纳员应该按照银行存款收付款凭*逐笔顺序登记,每日结算,随时掌握存款余额。公司应指定专人签发支票等支
付工具,并妥善保管,严格按*顺序号签发,严禁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
第十三条 建立银行对帐制度。每月末,出纳人员应将银行日记帐发生额与银行提供的对帐单进行逐笔核对,提交会计人员复核。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贵州省统一*管理实施办法>。*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公司办公室负责列册登记,顺号发放使用,保*完整无缺。*中的各联单据是公司财务收支活动中据以进行核算的原始凭*,必须按规定程序传递,不得散失,因故作废的应该整份按照原联数粘贴,加盖作废*后随存根保留备查。
第十五条 加强应收及预付款项的管理:
(一)应收及预付款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各类应收款及预付款应分单位及时登记,准确反映其形成、收回情况,月底应列出各项应收及预付款的余额分户清单。
(二)因公出差借款,须经过董事长审批同意后支付。出差借款人应在返回后十日内,及时办理差旅费报销手续,结算借款金额。对无故延期不报者,财务部门在催促无效的情况下,可制定扣款计划,报经董事长同意后从借款人*中扣回。
(三)各类应收及预付款应建立定期核对和清理制度。相关业务部门对六个月以上的款项与财资部进行核对后进行催收。对挂帐一年以上帐龄的款项应明确办理人员的责任,落实
催收措施;对将近两年的应收款项应重新办理债权落实手续,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资金损失。
第三章 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第十六条 公司的资金只用于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除业务结算、职工出差和业务需要可预支一定数额的资金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故占用、挪用公司的资金,预支资金必须经董事长批准。
第十七条 公司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审批权限为:公司的日常经费支出由董事长审批。
第*条 审批程序实行[审查、审核、审批"三级审核制。各项支出由经办人提出申请,职能部门负责人对该支出的合理*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财务负责人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对已审查的支付款的真实*及合法*进行[审核",最后由董事长签审后支付。
第十九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对原始凭*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不予接受;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后再给予办理。
第二十条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各项收入均应及时、全额登记入帐,统一核算。不准设[帐外帐",严禁设立[小金库"。
第四章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生产用的机器设备、工具仪器、运输工具,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非生产用设备、工具、用具,均列为公司固定资产范围。
第二十二条 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由管委会统一管理(账实分开管理)。
第五章 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十三条 凡涉及资金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的经济事项,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以起到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作用。
第二十四条 出纳人员的职责:
(一)对有关公司银行存款收付的事项,应经有关人员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未经审核或手续不完备的收付事项,出纳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二)出纳人员不能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 、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三)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应由出纳和会计分别保管。
第六章 财务报告及财务评价制度
第二十五条 财务会计报告是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由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会计报表附注组成。
第二十六条 会计报表编制要求: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二十七条 根据公司内部管理需要,编制各种内部会计报表,由公司自行设计,如[预算执行情况表"等。
第二*条 财务会计报表必须由董事长、财务负责人、主办会计签字并盖章,以明确责任。年度会计报表须聘请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后,才能对外报送。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财资部负责起草、解释、修订。 第三十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报水城县猕猴桃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第3篇:林业局财务管理制度
市林业局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审批。单位的财务实行集体管理,由分管的局长审批。经费预算计划及开支在2000元以上的有局长办公会或党组研究审批。
(二)财务报销。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审核签批手续,控制不合理支出和不合理*。各单位要加强对公款*、费用报销单据等具有现金价值的会计原始凭*的审核与保管。财务报账员要对原始凭*进行认真审批和监督,报销的原始凭*必须合法、真实、有效,必须有经办人签名,经复核人、审批人签字方可报销。对不真实、不合理、不完整的原始凭*有权不予接受。
(三)规范现金管理和会计档案管理。各单位必须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严禁大额提取现金、支出现金,超出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要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严格遵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保*会计档案的安全和保密,按照规定的保管期限移交单位档案室统一保管,财会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四)健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应纪入固定资产账,并登记造册。对报损、报废资产,要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后,方可进行实物及账务核销处理。各单位要建立财产清查制度,定期对单位的财产、物资进行清理盘点,以账对物,以物对账,账物相符,防止公物私用、公物私有,确定各项资产的实存物、存放地点及使用情况,防止公共财产物资损失、流失。
(五)各单位一把手作为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财务工作负总责,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单位财务会计、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负相应的法律和行政责任。财会人员要加强单位财务收支的日益监督,发现重大收支管理隐患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采取措施及时堵塞漏洞。单位领导班子每半年听取一次财务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预算执行、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六)各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切实履行职责,遵守财经纪律,定期对本<会计法>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七)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将会计基础工作列入内部审计的重要内容。局内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审计小组对局属林业单位的财务收支、会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制订及执行等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市林业局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做到开源节流、增收节支, 根据市委、市*[关于加强对部门单位[*财权事权"监督制约的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局实际情况,特修改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如下:
一、财务管理
1。 严格执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和副职分管、正职监管的财务管理制度,对重大财务问题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一律坚持[集体领导、*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和程序。
2。计财科具体负责全局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管理机关财务收支预算、审核、报销。
3。局机关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专项经费、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外收入及其他收入)都要无条件的全部纳入单位财务帐户,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支配,严禁帐外设帐和私设小金库,杜绝资金体外循环。
4。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及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进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预算管理的,要及时上缴国库,并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规定。
5。资金使用实行计划审批制度,由业务科室提出详细的用款计划,由分管领导签字,主要领导审核。财务支出时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由经办人签字、报请分管财务的领导签字报账;对1000-10000元(不含10000元)的支出,由经办人签字,报请分管财务的领导和主要领导会签才报销,对于 10000元以上的大额开支要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后,实行会签。
6。工作人员往来款项每季度清理一次,当年无法还回、欠款数额较大的按当期贷款利息加收滞纳金。
7、局机关资金使用年初要做出预算,年终进行决算。分管财务的领导要定期向主要领导汇报财务开支情况,所有开支每月由主要领导审核一次,计财科每月要向分管财务的领导和主要领导提交财务报表,每半年进行一次财务公开,每年进行一次内部审计。
二、差旅费报销管理
1。 局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甘肃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甘财行发[1997]第001号)执行。
2。工作人员到外地出差、参观考察、学习培训,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并严格控制人数和时间。出差期间,非因工作需要发生的支出费用等,均由个人自理。
3。工作人员到省内外出差原则上一律乘座火车或汽车,县级干部到外地出差一般不带小车、不乘飞机、尽量减少工作人员,特殊或紧急情况下需带小车或乘飞机时,必须经主要领导准许。
4。严格控制住宿标准和交通费用。无特殊事由,超标准费用由个人负担。
5。工作人员出差需借差费或临时周转金时,须经分管财务的领导批准后借支,借款额度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6。出差人员在返回单位一周内报销差费,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司助人员差费、车辆维修费、油料费、停车费、过路费等每半月报销一次,不能以任何理由拖延。下乡补助按月报销,不得累计到年底一次*报销。
7。严格差旅费报销程序,出差人员在报销差费时,应先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由计财科审核签字,须经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后,财务人员方可办理付款手续。
三、办公用品购置管理
1。 局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和管理由办公室负责,统一采购,统一管理。
2。各科室如有需要采购的物品,每季度由科室提出申请,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属于需办理*采购手续的,由计财科负责办理*采购手续,办公室负责采购。
3。物品采购严格按计划进行,严把质量关,尽可能做到货比三家,质优价廉。
4。办公用品实行领用登记制度。消耗品由各科(室) 按计划每月统一领取一次,局领导可由办公室安排通讯员领取。借用库存物品时要履行审批手续。
5。建立健全物品出入库手续,采购物品要全部入库,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建立分类帐目,分门别类存放。并不定期进行检查,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四。资产管理
1。财产物资管理严格执行验收、登记、领用制度。局机关采购的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由计财科统一入账,办公室配备专管人员,负责财产物资的验收、登记、领发、调拨、保管、检查、维修等工作。
2。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备由三红公司负责管理。
3。专用设备及低值易耗品由办公室负责管理。流动式专用设备,如照相机、摄像机、投影仪等,实行登记借用制度。
4。财产物资的报废处置,严格履行研究、报批、评估程序,公开进行处置。报废的财产物资,领用科室及时进行清理,上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按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处理。使用者和管理者造成财产毁损和丢失的,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对其作出处理。
5。使用科室变更及使用个人调离、退休,应向单位交清财产、开具*后,方可由人事科、计财科办理手续。
6。财产使用和管理科室要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油墨、纸张等易耗品要厉行节约,控制用量。严格执行计划购置、领用登记、年终清查核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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