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闻专业主义看“戏仿新闻”

从新闻专业主义看“戏仿新闻”

  摘 要:戏仿新闻是将“戏仿”引入到新闻实践之中,对传统新闻进行“恶搞式”的摹仿,特别是针对社会热点事件与舆论焦点。戏仿新闻最为直接的两个特点是“假”和娱乐性。“假”是建立在一定事实依据之上,并非凭空杜撰,“假”只是呈现给受众的表象,传达的是新闻背后的社会问题及其根源;同样,戏仿新闻以一种娱乐化、戏谑调侃的方式“说新闻”,在娱乐大众的同时暗含对社会严肃的思考。

  关键词:新闻戏仿;新闻娱乐化;新闻真实;

  李普曼“拟态环境”理论表明大众传媒由于受到媒介属性的限制、新闻专业主义的规范等,经过一层层的“把关”之后向受众提供新闻信息。大众传媒所提示的环境是传播媒介通过对象征性事件或信息进行选择、加工并重新结构化以后向人们提示的环境,并不是环境的全部。与此同时,社会发展过程中各种社会矛盾的不断涌现,新媒体的不断兴起,人们越来越重视意见的表达,越来越关注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新闻戏仿”正是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用一种调侃的方式“说出”在新闻媒体中不敢说、不能写的事情,弥补了传统新闻的“缝隙”。针砭时弊,反映新闻背后的社会问题、社会矛盾。

  有观点认为戏仿新闻就是假新闻,就是单纯娱乐大众,但是究其本质,“戏仿新闻”又与新闻真实性原则、新闻娱乐化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当传统新闻被“戏仿”,衍生的戏仿新闻是更加注重“戏仿”的成分,还是新闻的成分,值得深入的思考与研究。

  一、从“戏仿”到“新闻戏仿”

  “戏仿”的定义首先出自于英国文人撒缪尔·约翰逊在《牛津英语辞典》中,首先认为这种摹仿可以造就戏剧效果、滑稽效果以及荒谬效果;其次这是一种低劣的摹仿。“戏仿”之风从电影艺术开始,其后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蔓延到文学、音乐、绘画等领域。人们运用“戏仿”这一手法,在自己作品中借用其他作品,通过营造一种“熟悉的陌生化”气氛,使其具有戏谑、滑稽的审美效果,以达到调侃、嘲讽,有时甚至是致敬的目的。当“戏仿”被借用到新闻实践之中,产生了一种全新的媒介现象——“新闻戏仿”,由此衍生出戏仿新闻。

  但“戏仿”并不是新闻的表现手法之一,戏仿新闻也没有成为新闻体裁之一,在业界并没有“新闻戏仿”或者“戏仿新闻”这种说法。因此“新闻戏仿”只能说是一种兴起的媒介现象,与“恶搞”有着许多的相似之处,但却有着本质上的不同。有学者说:“使用戏仿这种叙事手段的新文本否定母本的价值取向,新文本总体上有一定的价值追求。使用恶搞这种叙事手段的新文本对母本态度暧昧,没有明确的、更高的价值立场,因而恶搞是‘空心的戏仿’[1]”,由此说明,“戏仿”是对模仿对象的批判与否定,而恶搞则不一定,也许是否定,也许是褒扬。

  在西方国家,最著名的新闻戏仿节目是在美国喜剧频道每周一至周四晚间十一点播出乔恩?斯图尔特的《每日秀》。“戏仿新闻”的研究就源自美国学界在讨论关于乔恩?斯图尔特的《每日秀》节目的.论文中所用到的“News Parody”。

  在国内,新闻戏仿节目并不多见,也没有引起较大的反响。2000年伊始,各大中文论坛曾出现过一批源自“黑通社”(黑色幽默通讯社)的“假新闻”,以标准的新闻体或者访谈体播报,但其内容缺乏真实性。此外,还有南方报业集团旗下网站奥一网开创《愚人日报》;《南都周刊》2006至2008年制作的年末评点特刊《反向新闻》。它们所制造的“假新闻”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假新闻,而是暗含着对社会热点事件的调侃与讽刺。

  2023年春节,《壹周立波秀》火热荧屏,周立波以特有的方式对2009年重大新闻事件进行趣谈盘点,如重庆打黑、房市楼市的跌跌涨涨、访华等等,其中“立波梦话”的板块秉承了“新闻戏仿”的创作手法,周立波与另一名女主持人互相搭档播报新闻,严肃认真的表情俨然新闻主播,文本模仿“新闻联播体”对当下社会热点事件进行播报,整个过程中极尽戏谑与讽刺,例如“近日几百万观众走向街头向各电视台抗议,强烈抵制在广告时间插播电视剧,他们声称现在大多数电视剧还不如广告好看,我们要想看到一条精彩的广告,经常要等上四五十分钟……”是对广电总局要求电视剧中不允许插播广告这条新闻的“戏仿”。而“面对国际燃油价格居高不下的状况,有专家撰文透露,他已经发现了一种新型汽车燃料,该燃料不仅价格便宜,无污染,还可以饮用……”是对油价上涨此类新闻的“戏仿”。

  “新闻戏仿”并不是单纯地制造一条条的假新闻,混淆视听,而是通过“戏仿”这样的形式求得人们对于热点事件的关注,进而发掘事件背后的根源。

  由此,得出新闻戏仿的定义,所谓新闻戏仿是通过对传统新闻文本的戏谑性摹仿,以批判者的姿态与传统媒体建构的新闻事实保持适当距离,并在对事实的有差异的重复中创造出调侃、嘲讽的效果[2]。

  二、摹仿与真实:戏仿新闻与新闻真实性

  任何新闻都可以成为“戏仿”的对象,但并不是所有的新闻都有被“戏仿”的价值。戏仿新闻因其所要凸显的调侃与讽刺的意味,对于某些负面的社会舆论热点事件成为新闻戏仿的“宠儿”。

  “新闻戏仿”以现实社会中的矛盾与冲突为中心,大量的社会热点事件成为其戏仿的对象,与主流媒体的新闻报道相差甚远,以黑色幽默的态度,表达百姓诉求,提供意见宣泄的良性渠道。例如,“限塑令”的出台之后,有“戏仿新闻”称“塑料袋自述:我活着,但我已经死了”对当时社会热点事件的反讽。而有些新闻事件本身就带有几分荒诞意味,例如曾引起广泛关注的“华南虎事件”,事件的真相——所拍老虎只是通过年画PS之作,令人啼笑皆非,对其的戏仿“正虎拍龙”将事件中的怪异可笑之处进行放大与夸大,通过情节离奇化、权威丑角化、仪式闹剧化、严肃游戏化等手段对其新闻事件背后的根源进行批判。

  “戏仿”之下,虽然新闻变的“面目全非”,被冠以“恶搞”的形式,被称为是人们口中的“假新闻”。 区分其的标准之一就是新闻的真实性原则。新闻专业主义的真实性要求包含两个层面的意思:一是报道的事实是准确的;二是报道的是事实的真相。戏仿新闻违背了新闻真实性的第一层的要求,报道的新闻事实并非准确而客观,加入了创作者的主观臆想,但是究其本质,戏仿新闻目的是揭露事件背后的真相,从这一点上看,在形式上与传统新闻的真实性原则背道而驰,但内在具与传统新闻具有一致性:还原事实真相。相比较之下,假新闻则彻底违背了新闻真实性的原则。

  一方面戏仿新闻的传播主要依托于网络,另一方面,新闻仿作虽有部分的事实依据,但杜撰的比例比较高,当“假新闻”拥有了“戏仿”之名,虚假的信息便会迅速扩散,新闻的真实性就面临着挑战。因此,“新闻戏仿”应该怎样做?戏仿新闻的真实性究竟如何?重要的是把握戏仿的“度”,分寸的拿捏影响着“戏仿新闻”与“假新闻”之间的距离。

  三、新闻与娱乐的嫁接:新闻戏仿与新闻娱乐化

  “新闻戏仿”的戏仿对象为新闻,但其本身是否为新闻还有待商榷;而新闻娱乐化只是新闻在内容上更加偏重于娱乐新闻,表现形式上多用娱乐的观点与视角。具体而言,新闻戏仿与新闻娱乐化有着以下的不同之处:

  首先,“新闻戏仿”和新闻娱乐化的主体有所区别。“新闻戏仿”的主体有专业的记者、编辑等媒体工作者,但更多的是非专业“草根”,以平民视角、大众精神去评论社会热点事件。正如巴赫金所述,“在戏仿面前,无论身份高低、无论男女性别、无论尊卑长幼,不管是位高权重者还是卑微贫贱者,不管是伟人还是平民,不管是智者还是愚夫,都在这一场狂欢中体验着有趣的快乐。[3]”但是在新闻娱乐化中,新闻娱乐化的主体是大众媒体、新闻从业者,新闻的娱乐化实际上是媒体及其从业者的娱乐意识在新闻报道中的泛化和滥化。

  其次,“新闻戏仿”与新闻娱乐化的主体态度也不同。新闻戏仿是一种严肃的娱乐,通过娱乐化的形式表达其对社会问题的反思,表达对真善美的强烈渴望,以荒诞的形式中承载严肃的内容。而新闻娱乐化是用娱乐的观点与视角去诠释所有品种的新闻。这种娱乐化是不仅仅是由于报纸、电台和电视台娱乐性内容所占比重越来越大,新闻节目内容遭到冷漠和挤压,更加值得注意的是新闻节目本身的娱乐性内容也越来越多,从严肃的政治、经济等变动中挖掘其娱乐价值,并在表现技巧上强调故事性与情节性,表明其主体态度从严肃向娱乐的渐变。

  娱乐只是戏仿新闻的表象,用娱乐大众的方式,引发人们对社会热点问题反思。

  四、反思:“戏仿新闻”未来之路

  戏仿新闻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给传统新闻以一定的冲击,以其独特的风格揭示当下的社会矛盾和话语冲突,弥补了传统新闻引起报道规范而产生的部分缺失,从传统新闻的“对立面”促进其作出适度的改进。此外,戏仿新闻的草根性有利于提高大众参加公共事务的积极性,“新闻戏仿”给了大众以“发声”的新的方式,网络作为主要载体为“戏仿新闻”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这是其存在的意义与价值。

  但与此同时,戏仿新闻的“虚假性”和“恶搞式”在成为其显著风格的同时,也阻碍着其更大的发展。要想未来走的更远,必须掌握好“度”的问题:超越“虚假性”的“度”,“戏仿新闻”就沦为假新闻;过分的“恶搞式”则会丧失“戏仿新闻”的批判价值。在恶搞新闻时,要传达正确的观念,遵循道德规范,恪守社会的主流价值取向,否则会沦为纯粹的网络群体暴力。

  为了让受众能够明显的区分戏仿新闻和大众媒体所报道的新闻,在“发布”戏仿新闻时应在开头或者结尾做出明确的说明,使戏仿新闻得以规范化,区分虚构信息与新闻事实。

  作者简介:丁晓旭,女,南京理工大学设计艺术与传媒学院传播学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新闻传播实务研究;刘慧,女,南京理工大学设计艺术与传媒学院传播学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广告传播研究。

  参考文献:

  [1] 罗慧林.从戏仿到恶搞:娱乐泛滥时代文学的价值危机[J].当代文坛,2007(4).

  [2] 韩玮.新闻戏仿初探[D].上海外国语大学,2023.

  [3] (前苏联)巴赫金著.白春仁,顾亚铃译巴赫金全集(第五卷)[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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