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溺水六不准手抄报
防溺水六不准手抄报
为防止溺水,同学们要做到预防溺水六不准: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4、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5、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6、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防溺水六不准手抄报,预防溺水六不准。
防溺水六不准手抄报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6.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青少年防溺水措施“八避免”
1.避免去近几年有人挖(采)沙的河道游泳;
2.避免去水库主干渠游泳;
3.避免在危险地段推拉玩闹、清洗衣物、打捞物品等;
4.避免雨中、雨后在河道、湖塘、井池边行走,避免雨中单独过桥(渠道、堤坝等);
5.避免去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避免在恶劣气候条件下游泳,如正午暴晒期间、高温季节、天气多变时刻等;
7.避免到深水区、冷水区游泳;
8.避免到污染严重、水质差的水域游泳。
防溺水安全教育“七个一”
一直以来,市教育部门都将防溺水安全列入年度安全工作重要内容,并切实布置落实,今年4月底向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下发了《2023年广西中小学生(幼儿)预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要全面组织深入开展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七个一”活动,其中包括召开一次防溺水工作布置会议;召开一次全校师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大会,严格要求学生做到“六不准”;
开展一次以“珍爱生命,远离溺水”为主题的班会活动,让学生牢固树立生命高于一切的安全理念;成立一个学生校外安全防护小组等。
对于留守儿童,《通知》指出农村中小学要采取定人定点的方法进一步强化留守儿童的跟进教育和贴心关怀,要督促班主任加强沟通联系,及时摸准和掌握相关信息动态,
及时提供必要的关心帮教,最大限度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中小学校要通过集中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中小学生的自救自护能力,有效遏制校外溺水事故多发势头,维护学生校外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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