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日简报

3.15消费者权益日简报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简报,简报是单位领导对一些问题做出决策的参考依据之一,也是单位推动工作的一个重要手段。那么什么样的简报才是好的简报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3.15消费者权益日简报,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3.15消费者权益日简报1

  今(7)日上午,由眉山市青神县工商质监局、青神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联合组织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纪念活动在县中岩广场举行。该县工商质监局、县食药监局、县农牧局、县烟草专卖局等11个部门、 6家企业共计200余人参加了活动。青神县政府副县长田波同志为活动开幕致辞。

  据悉,青神是今年全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轮回演出的第一站,此次活动主题为“网络诚信,消费无忧”。活动现场,各部门向广大群众发放了消费维权资料1000余份,展示20xx年度消费维权成果和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10余种,提供消费维权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参会企业对本企业的商品及服务向消费者进行了展示,并提供咨询服务。

  现场还准备了精彩的文艺演出,优美的舞蹈、幽默的小品、主题鲜明的快板,将消费维权知识烙进广大消费者心中。消费维权有奖知识抢答环节更是将活动推向了高潮。

  本次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受到广大群众的点赞,认为形式新颖、接地气,不知不觉中增强了辨假识假能力,强化了合法维权意识。

3.15消费者权益日简报2

  3月15日上午,由霞浦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霞浦县监督管理局主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在霞浦文化广场举行。

  此次活动以对“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进行宣传,让消费者了解自己的'“新权益、新责任”。

  同时引导广大企业按照新的法律规定调整工作,提高员工的素质,以更好更快更有力地为广大消费者服务。

  参与此次活动的有县移动、联通、电信、保险、银行等单位。

3.15消费者权益日简报3

  今(7)日上午,由眉山市青神县工商质监局、青神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联合组织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纪念活动在县中岩广场举行。该县工商质监局、县食药监局、县农牧局、县烟草专卖局等11个部门、6家企业共计200余人参加了活动。青神县政府副县长田波同志为活动开幕致辞。

  据悉,青神是今年全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轮回演出的第一站,此次活动主题为“网络诚信,消费无忧”。活动现场,各部门向广大群众发放了消费维权资料1000余份,展示20xx年度消费维权成果和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10余种,提供消费维权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参会企业对本企业的商品及服务向消费者进行了展示,并提供咨询服务。

  现场还准备了精彩的文艺演出,优美的舞蹈、幽默的小品、主题鲜明的快板,将消费维权知识烙进广大消费者心中。消费维权有奖知识抢答环节更是将活动推向了高潮。

  本次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受到广大群众的点赞,认为形式新颖、接地气,不知不觉中增强了辨假识假能力,强化了合法维权意识。

3.15消费者权益日简报4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网络诚信消费无忧”。日前,市消费者协会公布了今年我市“3·15”系列活动安排以及的投诉热点。

  按照活动日程安排,各县(市)区消协将分别在主要商圈及人口密集区举行宣传咨询活动,宣传新《消法》知识和消费维权技巧,并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及咨询。活动将一直持续至3月18日。

  3月14日上午,我市将举办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会暨年主题启动仪式。晚8时,将举办电视直播晚会,发布度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并启动“美丽省会·诚信商家”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围绕“网络诚信消费无忧”的年主题,除了大型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之外,我市还将开展消费维权五进活动。组织市消费维权律师团成员、市消费维权专家团成员、市消费维权志愿者、“3·15消费维权宣传流动车”进城镇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景区,针对老年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维权意识淡漠的特点,开展消费维权宣传咨询活动。

  此外,3月13日至16日,12315指挥中心的每天工作时间也将延长至早上8时至24时,全力保障群众消费维权渠道畅通。

3.15消费者权益日简报5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今年的消费主题为“网络诚信消费无忧”。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纪念宣传活动。

  通知强调,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要围绕“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主题,结合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认真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有声势的纪念活动和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关注网络消费热点问题,推动网络经济诚信建设;要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发布网络消费预警,提高电商企业依法履责意识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网络市场消费信心,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要加强对网络交易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督促网络经营行业和经营者加强自律;要创新投诉受理方式,通过搭建和畅通电话、微信、互联网等渠道,方便消费者投诉与咨询,提升网络消费领域的维权效能;要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通过设置咨询台,接受消费者咨询、投诉、申诉和举报,大力开展纪念宣传、咨询服务和消费维权活动。

  通知指出,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持续深化网络消费领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要针对新兴网络消费领域环境改善,进一步创新网络消费监督和维权机制,加大网络消费教育,倡导科学消费、理性消费、绿色消费理念,不断提升消费维权的工作效能,切实保护好网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研究建立多元化消费维权和监督模式,督促网络经营行业和经营者加强自律,拓展电商消费维权绿色通道,搭建消费者可直接参与的监督平台,不断提高全社会参与消费维权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15消费者权益日简报6

  3月15日上午,由霞浦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霞浦县监督管理局主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在霞浦文化广场举行。

  此次活动以对“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进行宣传,让消费者了解自己的“新权益、新责任”。

  同时引导广大企业按照新的法律规定调整工作,提高员工的素质,以更好更快更有力地为广大消费者服务。

  参与此次活动的有县移动、联通、电信、保险、银行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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