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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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丧葬礼仪中的文化内蕴
历史专业 08161116 王倩
摘要:影响并支配民间丧葬习俗的观念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灵魂不灭和祖先崇拜的观念,而其中佛教和道教中的阴间和来世想象对丧葬中的许多习俗有深刻影响;二是儒家所提倡的孝道观念,这种中国特有的儒家伦理思想在丧葬上的反映就是上述繁缛的丧葬礼俗,其中有不少封建迷信色彩。
【关键词】:丧葬儒学佛教启示
一、丧葬的内涵和起源
丧葬,是人的最后一项仪式。所谓丧葬礼俗就是处理死者时殓殡奠馔的礼节与习俗。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丧葬礼俗有着重要作用。它不仅仅是为了避免死者尸体腐烂而加以掩埋的活动,也不只是活着的人对死者表示悲哀悼念的礼节习俗。所谓丧葬礼仪,是指安葬、哀悼死者的一系列礼仪活动,人们采取丧葬仪式,最终目的既要使死者满意,也要让活人安宁。为了不使死者发怒,就要按期祭奠,超度亡灵。由此可见,中国的丧葬礼仪是原始观念和封建观念的混合体,千百年来一直在民间流传。【1】所以,中国的丧葬制度有着极为丰富的内蕴。
丧葬并不是伴随着人类的产生而出现的。当人类还处于蒙昧时代的初期时,受思维能力低下所限,在意识上还不可能寻求自己和自然界的关系以及各种自然现象之间的联系,对人的生老病死也是困惑不解,不能形成灵魂与丧葬的观念。故《孟子·滕文公上》曰:“上世尝有不葬其亲者,其亲死,则举而委之于壑。”这种弃尸于野的作法,只能说明原始人模糊观念中已有生与死的界限。自原始人产生灵魂的观念,并从自己的梦境和意念中认为灵魂不死,又由此发展为鬼魂观念;死人的鬼魂比活人的灵魂更有力量,更能祸福人类。基于这种认识,便产生了对死人的崇拜,即鬼魂崇拜,于是,一套送鬼魂和安葬死者的礼仪就应运而生。
我国至迟在旧石器时代晚期便出现了丧葬礼俗。1933年北京周口店山顶洞遗址中,考古学家发现了墓葬的遗存,是一处以二次合葬为形式的公共墓地,反映了氏族成员一视同仁的血亲关系和一律平等的地位。在老年男子、中青年妇女尸骨的周围撒有赤铁矿粉末,身上佩带有用兽牙、蚌壳和鱼骨做成的骨坠、钻孔的兽齿、石珠等装饰品以及燧石石器等物。从人类文化学的资料来看,在死者身上或身旁撒赤铁矿粉,是旧石器时代晚期常见的丧葬仪式之一。红色象征鲜血,而血又是生命的来源和灵魂的寄身之所。在尸体及其周围撒赤铁矿粉,表示给死者以新的血液,赋予新的生命,或者表示他并没有死,只是长眠罢了;或者说是希望死去的同伴能够复生;或者希望死去的同伴的灵魂到另一个世界也能够继续生存下去。(也有学者认野兽害怕红色,是为了防止野兽对死者的侵害。至于放随葬品,是希望他们在另一个世界也过上人间一样的生活。而随葬品的多少,是死者在氏族中的身份地位和生者对他尊崇爱戴程度的反映。【2】
二、丧葬过程,主要是江苏地区丧葬过程的介绍
为什么要提丧葬文化,我认为中国特别是山东,是孔孟之乡,尤重礼法。丧葬的过程已经不再是自个家的事情,而是整个社会情感、利益、文化约定俗成的集中体现。曾子曰:“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我不得不佩服古人,因为他们已经初创了丧葬的过程,虽然纷繁复杂,但是的确起到了宣传孝敬老人、效法德行的效果,对周围的人心是一个非常大的“震慑”。
丧葬文化在流传过程中体现出地方特色,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江苏地区的丧葬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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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路经。病人或老人将死,预先请尼姑至床前念领路经。从寝室到大门一路插上蜡烛。人在临死前须将其床上蚊帐取起,否则以为人死后将会落入“网尸城”。将小块银子放在死者口中,称为“含口银”,据说是怕在阴间因为饮孟婆汤而迷了心。要将死者移至堂屋之中的停尸床上,头南脚北面朝天,大开家中的门,以利死者灵魂离去。亲生儿女在老人断气前后烧锡箔寿纸,叫“引路钱”。门口烧纸轿、草鞋,庭中烧锭库以及死者生时衣服数件(但要除去皮衣,否则死者来世将变成犬马)。
2.在吴地,人死后以水抹身,富者以绸绫十三件,贫者以布衣七件给死者穿上,都是有扣而无纽。在苏北地区如高邮,是在死者停止呼吸前穿寿衣,又叫老衣。寿衣讲究“五领三腰”。“五领”为五件上衣,即衬褂、棉袄、棉袍、罩衫、马褂;“三腰”为三条裤子,即衬裤、棉裤、罩裤。女丧改棉袍、马褂为大棉袄、夹袄,改罩裤为裙。有家人守夜。死者头前供一碗生米饭,叫做“倒头饭”。头前足下各点一盏油灯,叫“引路灯”(在吴文化区域如昆山等地,死者脚边点燃的灯称为“长明灯”或“幽明灯”)。死者脸上盖张黄纸,叫蒙脸纸。至夜请僧尼礼忏,称为“转敛”。
3.丧服。上辈或平辈人死要戴孝,下辈人死不戴孝。儿子披麻戴孝:头戴麻布帽(有的帽后垂麻丝),帽子左右两角挂棉花球,用白布做成袍子穿在身上为孝服,鞋面上蒙上麻布,腰中扎一条反搓成的稻草绳子。女儿和儿媳披发扎麻,穿白布衫裙,脚蹬麻布蒙面布鞋。孙辈帽上缝一小块红布。死者同宗每人发孝帽一只,女发孝巾一条,名曰“散孝”。家有丧事要“变白”,服饰及家具物件凡是红色的,一律搬开或用白纸蒙上。门上贴两张宽十厘米左右的白纸条作讣告。
4.“吃倒头饭”。孝子招待亲友一律素食,叫做“吃倒头饭”(吴地称为“吃豆腐饭”)。死者年龄大,且生前吃荤,在丧事办完后,最后一顿用酒招待,叫做“谢红”。
5.引路焰口。丧事须按风水先生的安排办事。家人要请和尚超度亡灵,叫做“引路焰口”。有的请道士做道场,驱邪捉怪。
6.大小殓。大殓和小殓无大区别,只是小殓不钉尾,不合棺缝。棺木要由族长和孝子的母舅殓收,得其同意后方可入殓。入殓要按风水先生确定的时刻,禁忌属相的人在入殓时必须回避。大殓在死后二三日,预先小殓。棺内放石灰垫衬。尸将入棺时,先检尸衣之珠玉,然后由孝子捧头纳入,用水抹尸面,并洒酒尸口。尸体用红线正位人棺,身下垫以铜钱(有的用纸钱),伴以死者生前心爱之物作陪葬晶。入殓后,子女亲友绕棺一周向死者看最后一眼。接着置登升柩,由孝子磕“四方头”。在苏北,盖棺时,棺钉用子孙儿媳头发缠绕,随钉钉入棺内,叫做“挽钉”。“封钉”,男丧由族长执斧,女丧由母舅操柯。孝子必给执柄者以彩帛或封钉礼金。
7.做七。死后每七日,请僧侣道士礼忏诵经,共七次,称为“做七”。
8.回煞。回煞俗称接眚,又称撇青,在死后十余日内进行。这天,先将寝室中铺设恢复当日死者气绝时之原状,然后以死者衣服放在床中,衣服整齐,幻为人形。屋内要悬挂尖嘴鸡爪、形状可怖的眚神于其侧,设三牲祀之。
9.出殡。殡葬有三种形式,一是停柩三年后殡葬,二是搁置“六七”即死后第四十二天殡葬,三是入殓后随即殡葬。一般入殓后三天内安葬。殡葬时间、地点由风水先生确定。亲友子女随棺送葬。子女手执“哭丧棒”(尺许长的柳树棍)。送葬路上一路丢“买路钱”。挖长方形坑,坑内燃烧稻草,叫“暖坑”;再将铜钱或纸钱放在坑内四角和中央,然后棺材入坑,叫“登位”。子孙儿媳们用衣襟兜些土放在棺木上,叫做“罗裙兜土”;接着挥锹填土,做成圆锥体似的土堆,有的在墓前立碑。孝子将手中的哭丧棒栽在坟前,子、孙、重孙各栽一排。不久,柳桩做的哭丧棒会发芽吐枝,若枝繁叶茂,则象征子孙繁盛,家业兴旺。这些树后代不得砍伐。殡葬后,在墓前后左右烧些纸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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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野鬼,名为“和邻纸”;再为死者烧“安位纸”,最后燃放鞭炮。回家路上不许回头望,忌走回头路。到家门口,送葬人从点燃的纸钱上一跃而过。
10.烧七。殁后每隔七日举祭一次,称“烧七”或“做七”,共七次。逢七时,全家团聚灵前,设食供奉,或请僧道诵经。“六七”时,亲朋好友前来追悼,孝子请僧尼做佛事,或请道士斋醮,焚纸制冥房和用具。出嫁女儿办饭菜供奉亡灵,名为“换饭”。七期之翌日逢农历初七、十七以及二十七,则此日为“犯七”,家人以为死者灵魂回归,预将汤罐水缸空坛之口全部盖好,恐其坠入;又将枕簟被褥铺好供其服用,谓之“闭殃”。欲办喜事之家需抓紧在“六七”之内完婚,叫“七内招”,否则必须三年之后才能办喜事。
11.百祭日。死者死后一百天举行祭奠叫“百祭日”,死后一年举行祭奠叫“做头周年”,此后每年纪念日叫“烧周年”。丧者之家春联第一年为白纸,第二年为绿纸,第三年为黄纸。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影响并支配民间丧葬习俗的观念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灵魂不灭和祖先崇拜的观念,而其中佛教和道教中的阴间和来世想象对丧葬中的许多习俗有深刻影响;二是儒家所提倡的孝道观念,这种中国特有的儒家伦理思想在丧葬上的反映就是上述繁缛的丧葬礼俗,其中有不少封建迷信色彩。
三、丧葬礼仪中所交织的文化内蕴
从丧葬过程中我们可以得知,影响并支配民间丧葬习俗的观念主要有鬼神信仰,佛教、道教和儒家伦理观念的影响。
1、丧葬过程中所交织的鬼神信仰。
人类已感知死者是需要安慰和生前同样的生活形态的,若不是灵魂或灵魂不死观念使然,则断难出现具有模拟现实需要的丧葬方式。【3】
如果说旧石器时代在丧葬文化方面仅限于零星考古发现之后人们赋予的解释,具有很大的局限性,那么到了新石器时代,尤其是历史时代,灵魂观念仍然成为丧葬习俗施行的基础,丧葬与灵魂或灵魂不死观念总是紧密结合在一起,则是一种不争的事实。
从处于氏族制鼎盛时期的仰韶文化、大汶口文化、马家浜文化等遗址的发掘情况来看,原始的葬俗深刻地反映了当时人的灵魂信仰观念,这种观念从以下几个方面不同程度地得到了反映。
(1)以血缘为纽带的氏族关系在死者的世界中则以共同拥有的墓地形式加以体现。公共墓地制度反映了人们对生存世界的需求和信仰,他们认为,活着时是同一氏族的成员,死后也必是同一氏族的成员,共同予以安葬,使灵魂就像活着时氏族成员可以互相照应一样得到相应的照顾。这种公共墓地规模极大,数百座甚至近千座坟集葬在一起,有的合葬一座共同埋葬竟达七八十人。【4】诚如雷中庆所说:“氏族有公共墓地这个事实,反映出人们是按世间的社会结构,他们相信生前属于同一氏族的人,死后在灵魂世界仍是同一氏族,氏族墓地就是死者灵魂共同生活的聚落。”【5】(2)在死者的世界不仅过着类似人间的生活,而且同样需要劳动才能获得生存,因此,丧葬中给死者随葬生活和劳动必需品,以满足死者的需求。这一时期中随葬品的最大特征是,除了生活必须的一些陶器之外,男子随葬石斧、石铲、石刀之类;女子随葬陶制或石制的纺轮以满足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后者还表明,男女分工已及其明显。氏族社会后期,各个墓葬随葬品的多少区别也日益明显表明,多的达几十上百件,少的一件,有的甚至什么也没有,表明人间的贫富观念,在墓葬中也得到了表现。这一切现象,无疑都是原始人灵魂信仰和来世观念的直接反映。灵魂不死在葬俗文化中从来就没有失去自己的信徒,直到今天,仍然非常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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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取不同葬式,表明当时人们已经认识到不同的死亡年龄和死亡方式,将影响灵魂对人世间的祸福形式。不同葬式的盛行,证明人们试图通过葬式控制灵魂,达到造福人间或使自己平安的目的。从考古发现可知,当时盛行的葬式有仰身葬、俯身葬、屈肢葬以及二次葬等形式,其中瓮棺葬大都是二次葬,而对小孩是实行的是一次性瓮棺葬则属于年龄禁忌(未成年)范畴。有人认为,两者都属于凶死的葬俗,他们的灵魂可能是“凶”的,不能葬入氏族墓地(瓮棺葬大都单另埋葬)【6】这些葬式的区别,不仅表明人们浓郁的灵魂信仰,同时也表明,对于不同死者的灵魂,需要采取不同的方式加以处置,以对应生前的情况。
至于更后些时候的夫妻合葬墓、啥殉制等葬俗,同样是现实世界真实情况和需要的摹写,凝聚着人们不可置疑的灵魂信仰观念。
进入历史社会之后,灵魂信仰的观念不仅没有减弱,而且随着信仰观念、物质内容的不断丰富发展,表达德更为肆无忌惮、淋漓尽致。
夏商时代敬鬼事神是不容怀疑的。《礼记表记》载,“夏道尊命,事鬼神而远之。”【7】明器制度一说既源于夏后氏。明器也就是鬼器,是专门制造供鬼神使用的。不难看出,夏人相信灵魂鬼神。商代同样信鬼神,殷人的占卜祭祀极其著名,殷墟出土的卜甲骨既达十多万片,都与占卜祭祀有关。周人而至秦汉至魏晋唐宋明清,灵魂鬼神信仰从未间断。早期墨子以为:“鬼神之事,岂有可哉!”【8汉武帝曾问我贾谊:“问鬼神之本。”【9】葛洪则说:“鬼神之事,著于竹帛,不可胜数!”从不怀疑。后来随着佛教的盛行,地狱等信仰深入人心,使灵魂鬼神的信仰成为统治者与平民百姓共有的模式。
这一切虽然不能反证丧葬起源于灵魂观念,但至少可以准确无误地告诉人们,丧葬文化总是伴随着人类对于灵魂鬼神普遍存在的信仰。而后者在丧葬文化起源中的作用是绝对不可忽视的。
2、儒学与丧葬文化。
儒家,是先秦时期一个重要的学术派别,由春秋末期孔子创立。所以儒家以孔子为宗师,崇奉孔子学说。《汉书艺文志诸子略》把儒家列为先秦至汉初九流十家之首。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其学说逐渐成为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儒家思想的主体是礼乐仁义忠恕中庸孝道。各个时期的儒家学说,为适应当时封建统治的需要而有所不同,但孝道观念一直是儒家所推崇和提倡的。
孝道观念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千年以来,中国人无论贵贱贫富,都深深地受到这种被称为;礼教;的熏陶和影响。儒家孝道现十分重视死,把送死看成是尽孝的主要标志之一。《中庸》说:事死如生、死亡如存,仁智备矣。《论语》日: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从历代所编撰的正史礼志和其他文献记载来看,儒家历来提倡孝道,并把送死或丧礼看成是孝道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儒家的孝道观源于周代。周人受远古祖先崇拜的影响,在宗教观上表现为尊祖,在伦理观上表现为孝祖,在丧葬观上表现为厚葬。《周颂》曰:于乎皇考,永世克孝。念兹皇祖,陟降庭止。……于乎皇王,继序思不忘;假哉皇考,绥予孝子。宣哲维人,文武维后,燕及皇天,克昌厥后。《大雅》有:……昭兹来许,绳其祖武,于万斯年,受天之佑。周人这些话意即用追孝来表示子孙后代决心继承祖业,按祖先法式办事,这样一来才会燕及皇天、受天之佑。周人对死人,尤其对祖先的孝比对活人更重视。
儒家孝道观十分重视父母的死亡,并把送死和丧葬看成是子女尽孝的主要标志之一。孔子非常明确地把“孝”与丧葬结合在一起,他曾告戒弟子樊迟说:“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当弟子宰我提出“三年之丧,期已久矣”时,孔子大发雷霆,怒斥其“予之不仁也!予生三年,然后免予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孝经》丧亲章第十八子曰:“孝子之丧亲也,哭不偯,礼无容,言不文,服美不安,闻乐不乐,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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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不甘,此哀戚之情也。”足可见,孔子所提倡的“孝”,除了要后辈内心诚意,也要求外在的行为规范,这就为中国社会崇尚丧葬提供了堂而皇之的理论根据。于是,儒家所倡导的“孝”,逐步成为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丧葬观念的主流。
以孔子、孟子、荀子为代表的儒家对古人丧葬观的改造和发展,使传统的丧葬观念和丧葬风俗进一步摆脱宗教的影响,更多地注入了世俗的成分,并逐渐走向政治化。渐渐地,儿女为父母操办丧事,已经不只是一种单纯的敬孝,而是一种礼数,一种类似政治的行为,越来越受到当时社会舆论的监督。
“作揖”、“磕头”这些词语可能没有经历丧葬过程的人是不会亲自去实践的,从这些动作中似乎看到孔子和他的门生是怎么去宣传其所倡导的“礼”。“作揖”如果仅作为一个动作而言似乎并不具备美感或其他特殊的效果,但是当白色的孝衣在风中飘舞时、当哀乐在哭声中闷声追远时,当人群在叩拜中洗净铅华时,“作揖”就不是作揖,而是一种慎重、庄重、威严、正式的“符号”,那它就具备了特殊的含义,就是一种无法替代的美。
3、佛教与丧葬文化
佛教起源于印度,约在西汉时流传入中国。最初在上层流传,至魏晋南北朝时已在民间盛行。唐朝杜牧诗句有“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亦可见此。、
佛教的生死观念最重要的是认为人是有灵魂的,人死但是灵魂不死,而且还可以再生人世,具体体现就是因果报应和轮回观念。佛教认为任何一种有生命的个体在获得解脱前都要依十二因缘和三世构成“三世二重因果”规律,在“三世”和“六道”中生死轮回,永无终期。“三世”即为过去世、现在世、未来世。六道又名六趣,指众生依据生前善恶行为,即“业”。也就是一切身心活动而有六种轮回转生趋向,即地狱、饿鬼、畜生、阿修罗、人、天。佛教认为的最高境界是“涅磐”,即摆脱十二因缘,跳出轮回,以求解脱。
佛教经典浩瀚如烟海,内容博大精深,在我国民间脍炙人口的孙悟空、猪八戒等人物来自古典名著《西游记》,其故事原型亦取自唐朝高僧玄奘法师到印度取经之说。但是,佛教也有很多通俗浅显的故事,通过生死的传说,体现了佛教的教义。
佛教作为一种“了生死之学”,非常重视临终关怀。明朝憨山大师说:“从上古人出家本为生死大事,即佛祖出世,亦为开示本大事而已,非于生死之外别有佛法,非于佛法外别有生死。”世俗之人在人生状态上各有不同,所遭遇的人生事件各有不同,但惟有生死是相同的,众生平等,都要经历这个过程。佛教于临终关怀的重视,力求使世人摆脱面临死亡时候的痛苦和恐惧。《西藏生死书》中,对临终者的正确态度有充分诠释。“现在临终中阴已经降临在我身上,我将放弃一切攀援、欲望和执着,毫不散乱地进入教法的清晰觉察中,并把我的意识射入本觉的虚空中,当我离开这个血肉和合的躯体时,我将知道它是短暂的幻影。”也就是说,临终者在临终前那一刹那,应自我认清,原先血肉之躯,只是短暂幻影。如果本人做不到,其家属应该有责任帮助其完成,才能助其向极乐世界往生。
直到现在,民间丧葬礼仪中也多少带有佛教于生死说上留下的印痕。如七七斋就是为死者祈福的佛事之一。即每隔七天为一个忌日,祭奠一次,到七七四十九天为止。这同佛教教义有关,佛教认为人生有六道流转,在死与生之间有一个“中阴生”阶段,在阴间寻求生缘,以七天为一期,七个七天必转生一处。因此就有了“七七斋”的丧俗,并且与中国传统的魂魄观念有相同之处,得到迅速传播施行。
4、哀伤抚慰与临终关怀
古希腊哲学家说:“死不是死者的不幸,而是生者的不幸。”哀伤抚慰就是为了解决因死亡事件所带来的这种“生者的不幸”,负责帮助遗属合理地纾解悲伤情绪,使之顺利过渡到日常生活状态。哀伤抚慰也就是协助人们在合理事件内,引发正常的悲伤,并健康地完成悲伤任务,以增进重新开始正常生活的能力。显然,哀伤抚慰是一种针对死者家属的一种关怀伦理学。它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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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是人性的关怀和心灵的抚慰。需要注意的是,哀伤抚慰并不是帮助遗属克服和抑制悲伤情绪,而是合理地纾解遗属的悲伤情绪,以免影响其健康以及带来其他不幸。“悲伤”并不一定是消极的东西,尤其是和死亡事件相联系的悲伤。悲伤往往是主体因死亡事件而诱发的不自觉的反省所伴随的一种心理情绪反应。
临终关怀又称安宁照顾、善终服务、姑息照顾等,是指对生命临终病人及其家属的生活护理、医疗护理、心理护理、社会服务等全方位的关怀照顾,译自英文hospice,美国国立图书馆对此解释为对临终病人及家属提供姑息性和支持性的医护措施。临终关怀的特点是强调对症状和疼痛的控制,让患者在家中或者像家一样的环境里,舒适地、有尊严地度过自己生命中的最后一段时光。也可以说,从人之常情、人之亲情和一个人日常生活的基本需求甚至一个人性格特征和职业特点出发去满足其心底的最后的愿望,就是具体的临终关怀。
近现代科学的发达,对人的生命和死亡的认识更多地脱离了原始社会以至中古社会的蒙昧和膜拜,更加凸显其物理特性。尤其随着无神论、唯物论的普及和得到更多人的认同,生命以及死亡亦逐渐回归其自身面目。但是,死亡对于死者本人,丧葬对于其亲属,依然也不可能完全摆脱其痛苦和恐惧的过程和感受。现代医学的发达,尤其是现代心理学作为一门独立科学的发展,使人们认识到对死者及其亲属进行心理抚慰是可行的和必要的,其意义重大,使死者安得其所,使生者心境回归正常。
四、我们现代人应有的丧葬观
中国丧葬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当中还有一些糟粕,在今天我们应该把它作为一种传统文化进行取之精华去其糟粕。
1、丧葬应该体现以人为本。
(1)墓地与耕地、宅地的矛盾。
在古代地广人稀的时代,墓地与耕地和宅地之间似乎不存在什么矛盾。但随着人口增长亮起红灯、敲响警钟;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城市用地和基础设施用地与日俱增。中国人用世界耕地面积的不足1/13,却养活了超过世界人口的1/5。死人与活人争地的矛盾也随之凸现。随着人们经济文化需求的增加,“厚养薄葬”的传统美德也演变为“厚养厚葬”。在一些地方,死者的坟墓占地越来越大,形式越来越庞大和考究,造价越来越高。如以每平方计算,阴宅的价格大大地超过的阳宅,这已成为普遍的现象。在殡葬过程中,大操大办,兴师动众并非彰显死者,而是生者的自我炫耀。
魏文帝曹丕的名言:“夫葬也者,藏也,欲人之不得见也”。对于殡葬业的改革,可谓画龙点睛之笔,如何藏,即如何葬,葬之无形,为藏之最佳者。对死者尸体的处理,从土葬改为火葬,是一大进步,但是火化之后骨灰要存放,一些火葬场骨灰楼已有“爆棚”之势,而按照传统的“入土为安”观点,存放之后又要埋葬、起坟置墓立碑,一连串的事儿与矛盾来了。海葬,将骨灰撒到大海碧波之中,处理彻底了,真正藏之无形了。而另一种树葬、花葬,将骨灰作为树木鲜花的肥料,岂不应了“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的崇高境界了吗!
(2)殡葬业如何实现替丧家着想,是值得深思的。
如何体现薄葬节简的原则,移风易俗,不仅是死者亲属的事,更是殡葬业改革的导向。真个“料理堪忧身后事,经营应笑世间人”。“到头事业”、“结果文章”如何做,政府有关部门和殡葬业者当思之再三。这种创新、改革将对民间的殡葬习俗产生主导性的影响。
2、丧葬业应该体现文化化
何谓文化化?泯灭对死亡与墓地的恐惧、使公墓公园化;把红、白喜事在公园化的墓地中自然地交融为一道亮丽的风景;使公墓与爱国主义教育、传统教育、社会公德、传统美德、家庭美德教育、科普教育结合起来;倡导墓志文化,积淀人文精神与人生哲理;殡葬业是一个行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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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产业,也应是文化事业或尚待培育的文化产业,是政府、企业家和社会各界都应予以关注的涉及物质层面、制度(习俗)层面到精神层面的文化。用今天的思想、今天的财力、人力和物力,为后辈儿孙创造淡化生死、淡化贫富、淡化贵贱、净化灵魂、美化生活的胜地名区——贵州贵阳海天园的思路、著名作家李宽定构建新的殡葬文化事业所昭示的方向。
现代人工作和生活的半径逐渐扩大,生活节奏不断加快,如儒家的为父母守“三年之丧”的做法已经自然消失。但生者对逝者的怀念和祭奠却依然是人们的正常诉求。近年来,电子网络不断深入人们的生活,逐渐渗透并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可以研究和推广网络E文化,对传统殡葬文化也是一种继承和扬弃。构建网络殡葬文化,一是可以设立网上追思怀念的网站。对于逝去的人设立一个虚拟的网上家园,可以放上逝者的影像资料、文字记载等,建立逝者与生者的虚拟联系,缓解和释放生者的心灵追思。英国《金融时报》载,一对逝者夫妇因为思念早逝的孩子,在网上建立了一个追思网站,对他们自己的心灵起到了很大的抚慰作用。网站在得到更多的点击量之后,也吸引了很多人加入到这个行列,甚至有生者委托网站经营管理者,提前在网站上预存了自己的遗书,预约在自己死去之后,代理自己为亲属寄去关切的话语和抚慰。二是可以设立网上祭奠网站,引导人们从传统的现场扫墓到网上祭奠,从传统的祭扫的特定时间(清明节等)和特定地点(墓穴所在地)的双重约束中解脱出来,同时又满足人们祭扫的心理需求。如今,人们的流动性越来越大,有的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或在异乡工作的人,清明节大奔赴祖籍扫墓殊为不便,网上祭奠则是一种很好的选择。三是构建网上墓园,在倡导不保留骨灰的遗体处理方式的同时,为民众提供网上墓园,提供符合逝者遗属需求的场地。这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适应现代人的生活方式转变都有十分柔性的契合。
中国是丧葬文化最发达的国家,是财富也是累赘。吸收中国殡葬业的核心价值中合乎天理人伦的精华,抛弃其内容与形式中的封建迷信和奢侈靡费的糟粕,是刚刚起步的丧葬改革的最大难题。文化的传承与创新是文明演进中永恒的主题,殡葬文化的传承与创新也亦如是。殡葬文化的传承是为了创新,而殡葬文化的创新也要建立在传承的基础之上。现代和谐的丧葬文化观,也要能充分吸收传统殡葬文化中的精华,比如儒家丧葬文化中的孝、佛家丧葬文化中的善。现代殡葬文化观,应该是“孝、善兼备,以人为本”的和谐的文化观。当然,如何构建和丰富现代殡葬文化观的内涵,既不能守株待兔,也难以一蹴而就,需要以审慎和积极的态度去探索和实践。
参考文献:
【1】《中国民间文化》万建中,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xx年4月,第145页
【2】《中国民间文化》万建中,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xx年4月,第148页
【3】《丧葬史》陈文华,上海文艺出版社,第6页
【4】《临潼姜寨遗址第四至十一次发掘纪要》,《考古与文物》1980年第3期
【5】《史前葬俗的特征与灵魂信仰的演变》,《世界宗教研究》1982年第3期
【6】李仰松《谈谈仰韶文化的瓮棺葬》,《考古》1976年第6期
【7】《礼记檀弓上》
【8】《墨子明鬼下》
【9】《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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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汕丧葬礼俗
1956年,全国提出实行火葬。60年代至70年代,汕头及各县(市)开始建殡仪馆和火葬场、骨灰楼,此后农村普遍成立殡葬改革机构。
汕头市自2001年3月1日起,对殡葬改革又有新措施。市区死亡人员的骨灰,均由市殡葬管理所统一管理,丧主只能选择3种处理方式:一是寄存于市火葬场和市殡仪馆内的骨灰楼或市民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其他骨灰楼堂;二是由市、殡葬管理所统一组织撒入大海或深埋、植树;三是葬于经民政部门批准兴建的公墓。
近二十年来,由于经济体制的变化,一方面政府提倡丧事从简,实行火葬;一方面,一些迷信思想严重和好张扬门面的有钱人,丧事恢复旧俗,大做法事、占地造坟,遭受社会舆论的讥议,甚至遭到有关部门的处理,仍有人执迷不悟,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
在国家提出丧葬改革已久的今天,我们看到,许多时候,丧葬改革不是靠市民的自觉性来完成的,而是靠强制性的法律手段来执行的。每当此时,特别是执法人员对不按规定火化的死者进行毁墓掘尸时,死者家属的悲愤和法律的严正形成了极不协调的对比。
丧葬改革不仅要求实行火葬,丧葬改革的另一个要求是简化丧葬礼节。
据了解,潮汕地区丧葬礼俗的繁杂程度,令人叹为观止,几乎是其他地方所不能比的。这么繁杂的礼数,无论在人力,还是在金钱上,都构成了生者的一大负担。
下面说明丧葬礼俗的全过程,大致如下:
(一)筑生居
潮汕人信“风水”,死前便多选择风水宝地来“筑生居”。所谓“生居”就是为未死的人修的墓。为什么人没有死,就要修筑坟墓呢?人们普遍认为:一块墓地风水的好坏,会关系到一家子孙的福灾,此所谓“富贵官品皆由安葬所致;年寿延促,亦由坟垄所招”。故此,人们选择“风水”时总是十分慎重,务必请来“风水先生”。风水宝地选定后,即可开工修筑“生居”。“生居”修筑完毕,便可树墓碑,墓碑上已有刻字。一般人死后碑文上的字要涂绿色油漆,而生居的碑文上要涂上红色,以示人尚未死亡。
(二)预购棺木、寿衣
除了预先选择墓地外,有的还提前准备棺木、寿衣。棺材通常选用梓木、樟木、柏木等细密坚固的优质木材。棺材的形制多呈长方匣状,由棺盖和棺身两部分构成,尺寸大小视死者的躯体而定,以适中为度。民间丧葬用棺视其家资而定,富者置棺不惜千金,精雕细作,极尽奢华;穷者薄板白棺,简易粗糙。今天,实行火葬后,大部分人都购买大小适中的棺木,因为太大了,会进不了火葬炉,最后只能把棺木掀开,这样就显得太可怜了,得不偿失。
寿衣的制作要择日选时,制成后要单独收藏,不能被其它衣物所压。每年六月初六这一天,应该拿出来晒晒太阳,以除去霉气。
(三)送终
一般情况下,临终者身边都有许多亲属(尤其是临终者的儿女)相伴。据说,如果临终者有什么挂念的人或事,比如挂念子女还没到身边,孙子还没满四个月等等。那他会等,等到那人到了,或时间到了才会去世。有经验的老一辈会
根据临终者频繁“拉黑屎”来判断是不是将要走了,接着告诉亲属得轮流陪伴在临终者身边。亲人们为了使死者的亡魂减少在黄泉路上的艰苦磨难,便事先在大门前放一顶纸轿。当死者亡故时,立即把纸轿烧掉。这样,死者的亡魂就可以乘坐着轿子,比较轻松地到地府“报告”了。相传,如果是在早上去世的话,则说逝者顾子孙,希望子孙将来有好运;如果是在晚上去世的话,则说他不顾子孙,只顾自己,把所有好的都带走。
(四)停尸公厅
当从临终者的神情中窥视出临终者已经去世后,亲人便把其抬到公厅,安放在事先准备好的“冥椅”上。这是有讲究的。在死者上公厅前,必须把安放在公厅里的祖宗的香炉或牌位移走,把挂在公厅里和死者家里的“天公炉”用红纸包裹好。在潮汕地区,逝者寿终年岁达到50 岁时,称为“上寿”,可进入公厅,安放在事先准备好的“冥椅”上。如果逝者寿终年岁不足50 岁,被称为“唔上寿”,只能安放在稻草和草席上,整个过程就只能是冷冷清清地草草了事。
逝者已远,亲人们痛定之后却还有许多事需要忙。
当死者亡故后,死者的亲族中便会有若干人(一般是3~5 人)组成一个办理丧事的小组。他们都是比较年长、有经验的人。他们将全权办理整个丧礼过程中的一切事务:安排程序、收受礼金、发送回礼、记账等。在整个丧礼过程中,处在悲痛中的死者家属就不用凡事都亲力亲为了。
(五)沐浴更衣
家属应煮好一瓢水,用一个钵盛着,再用一条毛巾包裹着三根香,扎紧后蘸上水,象征性地在死者身上擦三下,此过程被称为为死者“洗香水”。沐浴完毕就是更衣(俗称“穿寿衣”)。潮汕地区,死者所穿的衣服看起来较传统的、华贵的,有点像古时村中“员外”、“夫人”穿着的衣服,称为“寿衣”。“寿衣”的件数由家属“量力而为”,但最低不能少于7 件,最高则可达23 件,且都应是单数。在穿戴上,男女不尽相同。男的穿长衣,外加马褂,再戴橄榄帽;女的穿宽袖衣、裤子和腰裙,再戴圆帽。另外,家属还要用一条新毛巾包好一把扇子,让死者握在左手,将一个袋子置于死者右手,袋中装有“五种”。在这个过程中,如死者为女性,儿媳要为其梳头,还要边梳边做“四句”。这是一种孝道的象征,意思是叫祖母走好,不要记挂家人。穿完寿衣,将死者置于公厅中,再用棺被盖上,红被在上,白被在下,俗谓“死人似虎”,是为防止惊吓到活人,而实际上也是为不让家属见了伤心。
除此以外,家属还要在死者的脚跟一侧,放置一盏豆油灯,称为“脚尾灯”。灯是为死者阴间照明引路的,不能灭。并在其周围备有一捆稻草。同时,还要放一个盆,子女守灵时要不时地烧纸钱,意思是父母到阴间的路费。最后,在死者身旁放置两个纸人,俗称“随身港(埋)”,皆为供死者阴间相伴和使唤的随从。
另外,还有一个称为“打牒”的环节。在父母双方都还健在之时,所有的女儿要一起到寺庙或庵为母亲打“牒”。“牒”实际上是一道灵符,上面盖有寺庙或庵的印,并且是由法师做过法事的,俗称“女子打牒还母恩”,以表女儿的孝心,报答母亲的养育之恩。据说,这张“牒”是母亲在阴间的通行证。在母亲亡故,并“沐浴更衣”后,便将“牒”贴在母亲额头上,以此证明这是一位好母亲,受子女爱戴,儿子养其终老,女儿也回来报恩,这样的母亲在阴间也同样受到尊敬,可以在阴间享福。据说,当死者的尸体、衣物、棺木等腐化、消失时,这张“牒”仍能保持得相当完好。“牒”的重要性让许多海外华侨都回到故乡为母亲“打牒”报恩。
(六)“买水”
孝子(一般为大儿子或长孙)拿着一个陶钵来到溪边,投下两枚钱币,“买”水回家。现在一般为一个形式,即陶钵里的水是自己准备的矿泉水,然后弄个姿势,再把矿泉水倒进陶钵内,因为不可能让父母喝现在受严重污染的溪水。
这个程序是不能省的,如果是父母早逝,孩子还小的话,也得执行。有些人说孩子还小,先瞒着,等到孩子长大了再说,可是这个程序还需要逝者的大儿子或长孙来执行。
(七)守灵
守灵是传统丧俗礼节之一。守即守护,所以守灵又是护灵。守灵在某些地区也叫“守夜”。亲人相继回家休息,女儿们也必须回家,留下几个人守灵(一般是儿子或者亲族里比较亲的)。这一夜,守夜人的神经是无法放松的。守夜人的责任有两项:第一是象征性保护尸体不受外鬼侵犯。第二是不要让猫狗靠近尸体。一般守夜的时间是,从逝者去世的第一天到逝者“出山”为止。有的村是规定七天后“出山”,有的村是要把子女的生辰八字拿去叫人看日子,也就是择个“好日子”再“出山”。
(八)报丧
次日,办理丧事小组应派人到各亲友处报丧,告知死者已故的消息。亲戚朋友包括已嫁女儿的夫家,只有接到丧报后,才能前来吊丧。因为潮汕地区重男轻女思想严重,内亲和外亲也分得特别清楚。“走仔饲大别人个”,“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父母不由女儿赡养,其财产也不由女儿继承。双亲也被当作家中男丁的“财产”拥有。家中有事,外嫁女儿不能发表意见,更无权作出决定。父母亡故也如此,未得兄弟通知,女儿不得回家哭丧。报丧者不得入屋,只能唤受报人出屋。受报人应拿一碗清水(里面放了七色线)到门口,给报丧者喝一口,并给报丧人红包,以表谢意。亲友闻讣讯后,送款若干以助办理丧事,俗谓“送纸礼”。送款多少,各人量力而为,但钱款数目的尾数必须是一,如41 元、111 元等,取其意为家中仅有一人亡故。钱款可让报丧者带回,也可以亲自送上门。而家属则应在为死者做完法事后,备小红绳、糖果、方便面(正月用“大吉”代替)和毛巾送与帮忙办丧事的人和“送纸礼”的人,俗称“扎彩”。
(九)“吊生”
“吊生”或称“凭吊”。这个程序要按你丧礼举办的规模而定,而且都是亲族里的妇女来的,男士不用。如果只是一般规模而已,那么就只需两次,一次是逝者过世的第二天早上,一次是“出山”的那天早上。如果是大规模的话,那么就要从逝者去世的第二天早上,一直到“出山”的早上,每天下午四、五点的时候举办一次。要求逝者的亲属跪在逝者的棺木两边哭丧,逝者接受妇女们的跪拜。主要表达家属对逝者的留恋,说明逝者深受大家喜欢,大家都不舍得他走。
(十)入棺
入棺,潮汕人亦称之为“落寿”,一般是看日子的。死者家属应备好适中棺材(一般以火葬炉的入口的大小为准),打开后以石灰、茶叶等具有防腐作用的物品垫底,使尸体不致过快腐化。死者家属还得向祠堂借来长板凳置于厅堂。死者安置入棺内完毕,子女再以纸钱填棺内,一为稳住尸体,防止运送过程中有所易位;二为尽孝心,让死者在阴间做个富有的人。填满后加盖,再加钉。每副棺木,无论大小,都只用六钉,俗称“六支棺材钉”。边下钉边念“四句”,其内容如下:安头钉,万事兴;安二钉,子孙昌盛;安三钉,三朝元老;安四钉,四季兴隆;安五钉,五代同堂;安六钉,安到圆,内外子孙富贵万万年。六钉加满
时,“四句”正好念完。加钉完毕,盖上“盖单”,并撤掉“脚尾灯”。出殡必须选择吉日吉时,因此在未出殡前,棺木用两条长板凳垫着,棺木仍安放于公厅。
(十一)披麻戴孝
儿子、女儿、儿媳必须披“大麻”,即穿上粗糙的麻布丧服,戴麻帽,穿草鞋,同时腰缠一条粗大的麻绳,麻绳上串着五个不同颜色的小麻布袋,称之为“五色袋”,并在各个袋子里分别装上“五种”。女的还要披上麻布头披,把整张脸都遮起来。孙子、孙媳、侄子、侄媳则披“麻仔”,即穿麻布丧服,戴麻帽就行了。女婿穿白衣和黑裤,戴通帽。孙女婿穿素色衣和黑裤,戴白帽。外孙或为出嫁的孙女则穿素色衣和黑裤,头戴白帽或白头巾。其他来参与送丧的亲戚,男的要穿白长衣(衣长及膝)和黑裤,戴白帽;女的要穿白衣和白裙,也要披上白色头披遮脸。其他来参与送丧的世交,则穿着素色的衣裤,手系黑带。
(十二)“出山”
在丧葬礼俗的“出山”前,棺木顶上披一条被单,再加一条青色大裙,以备“回灵”时使用。“出山”前要拜祭,这个环节被称为“拜上路”,礼节比较繁杂。供桌上放着五份茶、酒、汤圆、饭,五种斋菜,“五牲”,猪头、酵粿、甜粿、汤圆、甜饭(上面加一个红鸡蛋)、水蟹,用深竹箶装饭、米各一箶(每个儿子都要备上一套)。米箶上放一个竹圈子,还要有一个米筒,米筒中放一把韭菜,韭菜上放一片白猪肉,还要摆上白蜡烛、灯火。拜祭的东西都要放上竹叶或松叶,称为“放青”。祭拜完毕,一般会把为逝者梳洗的器具和家里关于逝者的不要东西放到溪边。棺木捆绑妥当,“棺材虎”抬起棺材,并一脚踢翻垫棺材的长板凳。另外,还要事先准备好“火引”(用纸编成的),每个儿女都要一条,但只要孝子带一条随棺木“出山”就行了,其余的放在家中。当“棺材虎”一脚踢翻长板凳时,点燃一串鞭炮,送丧队伍便放声痛哭。这时,队中的女人应用宽大的衣袖遮住脸,低头放声哭着,叫着死者的名字。队伍紧跟棺材开始向事先择定的路线走去。这个过程是相当讲究的:
(1)送丧的队伍。队伍长短虽没有具体规定,视死者年岁、社会地位、家族大小和所办的规模而定。送丧时,由一位较年长的亲人走在最前面,称之为“引路人”。他用一把锄头挑着一个装满纸钱的竹篮,边走边撒纸钱。跟在棺后的按序是儿子、孙子、侄子、女婿、儿媳、女儿,族里的亲人则按亲疏排列,女在前,男在后。
(2)家属缺席等特殊情况。如果孝子已过世或因事不能参加送丧,那么必须由其子代替。代替者必身穿自己的衣服,头戴父亲的帽子,意为代孝子尽孝。如果亲属缺席,则要请一个亲人用一个大盘盛着与缺席者身份相应的披麻戴孝时的帽子或头巾以此代替。
(3)送葬路线。潮汕地区旧民宅建筑中,都设有外露的水沟,供排水排粪用,俗称“屎沟”。这种水沟不同于城市的下水道:第一,水沟的设置应和整座房子的格局统一起来,不能破坏房子的布局;第二,潮汕地区,水被视为钱财的象征,其流向影响着整个家族的钱财去向和兴衰。基于以上两点,潮人在修水沟时是相当讲究的。送丧时,队伍必须顺着水沟水的流向走,谓之“顺灵”。回来时,也应绕道而回,避免逆水而上,造成“逆灵”,招惹不利。送丧队伍到某一选定交叉口便停下来,向棺中死者拜别,折了“青榕”插于头上,便开始绕道而回了,儿子都跟着棺材上山安葬死者,现在是直接送上火葬场派过来的车到达火葬场火化,之后再送上山。
到了墓地,先开圹。孝子要将圹底下的一团泥土装到大青裙里带回去。而后
种“种子”,安葬死者,再以香烛拜祭,儿子们的杖都放于坟前,以“三牲”谢土地爷,化了纸钱便“回灵”了。最后,孝子手执“火引”,带着大青裙和其他人一起回家。“回灵”是一路烧香,将死者魂魄引领回家,设置灵堂。在孝子带领死者魂魄归来前,死者儿媳、女儿必须照看着刚刚拜“上路”的香炉碗,香火不能中断,一直等到孝子归来。
(4)魂魄被请进灵堂后,须再行拜祭。此时,只须准备三种水果和汤圆即可。另外,孝子到家后,将裙里的泥土放于死者的香炉碗中,并在门上悬挂一盏白皮蓝字的灯笼,父亡则写一“严”字,母亡则写一“慈”字,将红门联换为白底蓝字的门联,凡是在场帮忙的人都要吃汤圆。与此同时,不论白天黑夜,孝女都要带着“火引”和一对灯笼(灯笼上有女婿家的姓氏)回家。
(十三)做功德
在丧葬礼俗的“出山”后,接着是做功德的环节,只有在做了功德后才可以拜旬。那些送丧回来的妇女会到逝者的家里帮忙打扫,因为从逝者去世直到“出山”这段期间,逝者家里是不允许拿扫把扫地的。只有等到“出山”完,才会进行一次大扫除。主要也是为晚上或者第二天晚上的做功德做准备。做功德就是在下午四、五点的时候,大家都洗好澡,男的就按照“出山”的队伍到村的老爷宫去“请经”。这是民间宣告死亡的一种形式。潮俗语言生从地头来,死从地头去”,是指这种向“老爷”注销死者“户口”的形式。女的就在家里拜,主要拜佛祖和逝者的香炉碗,这是有讲究的,佛祖拜三下,逝者的香炉碗拜四下,妇女在拜的过程中还得穿着大青裙。男的回来之后,也要拜佛祖和拜逝者的香炉碗,也是拜三下和四下,其间,逝者男的家属要跪在逝者香炉碗的两边。
拜完之后,一般会留下吃一碗面汤再走,以前是要求“吃桌”的,现在大家都从简了。吃完之后,亲戚朋友大多都回家了,只有比较亲的亲人留下来帮忙。接着得准备一桌给法师吃,他们的东西比较讲究,也就是得弄一只桌给他们吃,即他们“吃桌”的习俗还保留着。三个法师(规模比较大的是五个法师或更多)吃完后,大概晚上七点的时候,就开始主持法事。其间,孝子一切行为都听法师指挥。先在灵堂上挂起大士画像、十殿阎罗、十八层地狱图等。法师先诵灵前经,继做“四出连”,若死者是男性,则只做“挨塔”和“过桥”,若死者是女性,则“挨莲池”、“过桥”、“礼血盆”、“散花”四个节目要做全。“挨塔”或“挨莲池”时,先将纸塔吊在厅中,由和尚诵经,遍请诸仙,然后执起引路幡,领着孝子绕塔或绕池而走。“过桥”则以椿椅摆开当桥,和尚在前引路,孝子奉香炉跟随过。“四出连”均有“请仙曲”、“引魂曲”等歌谣。
做完“四出连”,便请死者沐浴更衣,以便上天。厅中置一浴盆,中放清水,用新草席把盆围住,和尚执引魂幡放于席中,边摇铃边诵经,孝子则跪拜于地。然后烧冥衣,办粿品祭拜,烧库钱用具,给死者到阴司使用,俗称“追荐”。最后,要求长媳得把盆中水倒掉。至此,做功德就算结束。接着,就是法师诵半夜经,一般要诵三、四个钟头,主要是帮助灵魂超度。至此,逝者的送葬礼俗结束。
如果你比较有钱,想弄大规模的话,则在做完法事的第二天早上,还得进行一次放生仪式。同样,队伍跟“出山”时候的队伍是一样的。这时的队伍主要顺着村里的大溪道走,最后到达村里的“祖师公”那里,进行放生,放生的主要有水鸡、鳝鱼和鳖等等。队伍回来后,还得给每个人准备一碗甜汤。至此,逝者的送葬礼俗才算真正的结束。
(十四)拜旬
接下来是拜旬,每十天为一旬,共祭拜九个旬(第九旬不用拜)。除六旬由
孝女负责外,其余各旬均由孝子负责,并且祭拜的物品必须逐旬增加。
头旬是从逝者去世的那天算起的第九天,因为一般头旬要求提前一天。也有的人由于“出山”的日子看得比较晚,所以头旬就不用拜了,到时候直接拜第二旬就行了。做头旬,祭拜的物品与“出山”时祭拜的一样,还必须增加纸制品,如眠床、蚊帐、被褥、衣橱、箱子、桌椅等日常用品,还有纸桥、随身的奴婢(纸人)等,只有头旬和六旬要有纸制品,其余各旬则不用纸制品。
六旬由孝女负责,祭拜物品与上同,略有增加。祭拜之前,必须写请帖邀请所有参与丧事办理的人。孝女根据自己经济情况,有的以一般饭菜请之,有的则“做桌”请之,以表谢意。同时,孝女、女婿“脱孝”。
七旬祭拜后,孝子、孝孙等所有人“脱孝”。
八旬,必须请一个巫婆来“开口”,代死者说话,但不管说得对也好,不对也好,其意只是使死者下世不会成为哑巴,此环节称为“落神鬼”。
九旬免拜,因有怪例,就是不论怎样,凡是九旬就不拜。那天早上不论老少都要关门而出,等到晚上才回家。
完旬(也就是“百日”)拜毕,结束。
有些人觉得这样的时间过长,太麻烦,就缩减为拜三旬(头旬、六旬和完旬),这样东西就得准备多一点,也就是说一个月就能搞定。
百日之内,不可以拜神明,但可以拜祖宗。逢年过节,逝者都得提前一顿祭拜,也就是说,本来是中午去祠堂祭拜的话,那么就得在早上就先祭拜,这个规矩得持续到“拜三年”之后才可以免除。
百日之内,如果有儿子、女儿或孙子之类的有对象,也可以立即结婚,不然就得等到三年之后才能结婚了。
死者去世一周年祭拜,称为“拜对年”;去世两周年祭拜,称为“拜三年”。拜祭物品与头旬相同,但数量必须增加。
如此,丧葬礼俗才告完毕,死者以后成为家庭的祖公或祖玛,可以和祖上同受祭拜。有的人“拜三年”当天就直接“包香火”送到祠堂,跟其他祖先一样,逢年过节再祭拜,到时多添加一副碗筷就行了。有的人就没,那么每年都得在他去世那一天来祭拜一次,俗称“做祭”。还得祭拜鸡、鸭和红粿、油粿之类的东西,一般比较麻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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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价值研究
丧葬文化
丧葬文化是中国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礼仪文化又是丧葬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素称“礼仪之邦”历来重视礼仪行为。而丧葬文化是礼仪中最为独特,最为引人注目的一种,因为丧葬礼仪是关于死亡的一种仪式,是人们既感恐怖又有敬畏心理,更有着对新生的渴望和追求生命的永恒和不朽在中国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当中,许多传统文化在你你内外的冲击之下,逐步的丧失了他的影响力,中国丧葬文也是如此,一个国家一个名族的文化传统是他的根,虽然在表面上我们阻断了命中行为和习惯,但在民族心理上我们不可轻易地了断,出于对传统文化的继承与热爱,我对丧葬文化这个课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我认为蕴含在中国传统丧葬文化中的主要价值观念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孝的观念
孝的最初形式是强调对先祖的祭祀,是念祖怀亲。氏族制时期“孝观念行为更侧重对父母后事的处理以及追荐、怀念先人的习俗方面。“早期孝观念和行为,怀念祭祀父母应该是更为中心的事。历代强调孝的教化功能,而其中最重要的形式即通过丧葬活动。《孝经》中说:“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论语》中说:“慎终追远,则民德归厚矣”。第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繁荣丧葬礼仪受到社会的高度重视,并以此来检验后代子孙是否孝顺,故有“孝莫重于哀”一说。第四,把事死提到与事生同等重要的地位,其实质是凸显事死的重要性。《中庸》中说:“事死如生,事亡如存。
二、灵魂的观念
丧葬的起源与原始人的灵魂观和灵魂不死的信仰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丧葬礼仪中的许多仪式和做法也与灵魂观念直接相关。正是灵魂的观念,才为中国传统丧葬礼仪中的繁缛、恭敬、敬畏等行为或态度等找到理学的据。
三、等级的观念
传统等级观念脱胎于奴隶社会,完善于封建社会,反映等级制度,并为思想家
所论证、为法律所强化,因而成为一种认知方式、一种思维方式、一种行为准则,成为传统文化,尤其是传统政治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所谓传统等级观念,有以下两个要点:(1)人是有等级的而非平等的,所“天有十日,人有十等”。(2)每个人应按其所归属的等级行事,各安其位,各尽其职,享有相应权利,履行其应尽义务
四、和的观念
“在文化价值取向上,中华民族文化价值观以和谐文化模式为基础。”《论语》上也说:“礼之用,和为贵”。在丧葬礼仪中也体现出“和”的文化价值观念。它主要表现在,通过丧葬礼仪实现人与人之间,人与群体和社会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
和谐。第一,通过丧葬礼仪活动达到家室和宗族的和谐。丧事的处理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不仅仅是一个家庭的行为,它往往是一个家族或宗族的行为。在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中,葬礼是一件大事,也是民间各种仪式中最为隆重,也最为铺张讲究
的仪式,丧事不是由几个人单独完成了,而是需要家族成员的参与。葬礼是公开性的活动,也是一次社会聚合的机会,通过葬事的处理达到家庭的和谐,家族内的相
互了解和和睦,达到了邻里之间的互助,尤其重要的是,通过丧葬礼仪活动,达到了对子孙后代的教育。由此可见,丧葬礼仪的和的功能以及教育功能也具有不可忽
视的重要意义。第二,丧葬礼仪中还含有人与自然和谐的观念。人从自然中来,又回到自然中去,比如“入土为安”的观念就是一个明显的写照。
总之,我们通过学习中国传统的丧葬文化,可以发现,丧葬文化中有许多外在
的形式,在不同时代也有不同的表现,但蕴含在其中的价值观念却较为稳定。揭示丧葬礼中的价值观,对于我们重新认识中国传统丧葬礼仪,重新评价中国传统丧葬礼仪,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对于构建现代丧葬礼仪是一个重要的启示。中国传统文化是民族的瑰宝,要传承,要发扬;但它更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去实践,去体悟。学古不泥古,我们要将传统文化结合时代精神,融入到我们的工作、生活中去;以传统文化规范自己的言谈举止,用传统文化宽抚我们的内心,用传统文化的理念对待我们的工作,让传统文化促进社会的和谐。只有与时代结合,运用到生活中去,传统文化才是活的,我们每一个炎黄子孙才是最优秀的,我们的民族才是最长远的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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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证明书
丧葬费领取证明范本
高县社会保险局:
兹证明我社区居民,性别,现年岁,
家住:,
身份证号:,原单位退休人员,于年月日去世,并已核实(火化/土葬)。现今家属
协商一致,同意由,性别,身份证号:,与死者两人属关系,前来你局办理相关手续,
请接洽为谢!
特此证明
社区(盖章)
年月日
注:①火葬须带火葬场出据的《火化专用收据》;
②土葬须带当地派出所出据的《死亡证明》;
③领取人须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篇二:办理丧葬费手续
翠峦区办理丧葬费手续
注销户口
1、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继承人关系证明(街道或派出所)
3、医院死亡证明
4、火化证明
5、火化票据
6、派出所死亡证明
注:以上手续交回区社保局大厅篇三:现在殡葬顺序
1.死亡证明:当亲人去世后,死者家属或单位必须取得死亡证明:正常死亡的,由医疗
卫生机构出具医学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的,由区、县以上公安、司法部门出具死亡证明。
2.注销户口:死者家属持死亡证明书到驻地派出所注销户口。
3.联系火化:(1)打电话或派人前往殡仪馆或殡葬服务站联系火化,登记死者姓名、住
址、年龄、性别、死亡原因、死亡时间、遗体所在地、死者户口所在地;
(2)登记家属姓名、住址、电话、与死者关系等;
(3)预定服务项目,服务时间。
4.接运遗体:按预定时间,家属持死亡证明在指定地点等候灵车接运遗体。
5.遗体火化:
(1)遗体运送到殡仪馆;
(2)遗体整容;
(3)遗体告别;
(4)遗体火化,选购骨灰盒、领取火化证明;
(5)领取骨灰。
6.骨灰安放:
按选定方式安放骨灰,并领取骨灰存放证。此后,家属持此证明来公墓祭扫。
二、骨灰安葬方式
1.骨灰堂:室内骨灰架寄存,是目前骨灰安放的主要方式。
2.骨灰墙:在墙壁上砌格子,将骨灰盒放入,用石板封闭。
3.骨灰亭:亭式建筑,亭内、外墙可以存放骨灰,类似骨灰墙寄存。
4.骨灰廊:彩画地上长廊,墙内存放骨灰,石板封闭。
5.骨灰深葬:将骨灰存入地下室封闭,地上为亭。
6.骨灰林:将骨灰埋入选择好的树下,做简单标记。
7.骨灰墓:地下修建墓穴,地上立碑。
8.骨灰撒海:随时办理登记手续。
三、丧葬祭扫注意事项
1.丧葬事宜要由国家批准的殡葬单位办理:丧葬必须由国家批准的殡仪馆、公墓及殡葬服务站来办理。要直接与这些殡葬单位的服务人员联系,不要找非殡葬服务单位和人员来代办丧葬事宜。
2.骨灰要安放在合法公墓:不要将骨灰存放在非法公墓。非法经营性公墓有两类:一类是指一些乡、村和单位,在未经市民政部门批
准和未得到市规划、土地部门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兴建以盈利为目的经营性公墓,对这类公墓民政部门将
逐步予以取缔。另一类是乡村办的公益性公墓,它们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只能安置本乡村死亡人员的骨灰。
3.在异地去世人员的丧葬办理:根据有关规定,在异地去世人员,原则上遗体应当在当地殡仪馆火化,禁止运往外地。因特殊原因确需运
回原籍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经当地民政部门批准;
(2)必须在当地殡仪馆进行防腐、消毒等处理;
(3)必须由当地卫检部门出据的《移运证》;
(4)必须由当地殡仪馆承办遗体运送业务。运送到安葬地殡仪馆。
4.祭扫活动须知:我国素有在祭扫中烧香、烧纸的习俗,致使每年清明节火灾事故时有发生。为保障骨灰堂公墓、林地的消防安全,维护扫墓活动的良好秩序。严禁在骨灰堂、公墓、林地烧纸和其它动用明火的行为。对违反者,依照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移风易俗
1.保护环境:丧葬应当和保护生态环境结合起来,尽量采用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殡葬方式。我国殡葬管理部门提倡火葬方式,并在各个行政区划内都设立了专门的骨灰存放地或公墓。我国除少数人口稀疏的山区仍实行土葬外,绝大多数地区都实行火葬。火葬可以减少占地和环境污染。不得在荒山野外随意设立墓地,那样一方面造成环境破坏,另一方面这种非
法墓地得不到政府部门的保护,容易遭到破坏,使故去的人得不到安息。
2.厚养薄葬: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当老人在世时,子女应该尽心奉养,照顾好老人的饮食起居,使老人身心健康、幸福快乐。当老人去世后,丧事要从简,不要铺张浪费,丧事的丰与俭并不代表子女的孝顺与否。
3.破除迷信:
在进行丧葬祭扫活动过程中,要坚决禁止任何封建迷信行为。不得借丧葬祭扫搞任何封建迷信活动。
五、遗体接运
各地殡仪馆有24小时值班电话,可以预定遗体接运时间、预定遗体存放方式、灵车随叫随到。
六、遗体告别
1、整容:各地有专业整容师,再现亲人容颜,抚慰家属心情。
2、告别仪式:殡仪馆布置灵堂、奏哀乐、照相、摄像、代写挽联、租买花圈、鲜花及
花篮等服务。
七、遗体火化
当日火化当日取灰、安放,多种骨灰盒可供挑选。
八、安放方式
有骨灰堂、骨灰墙、骨灰亭、骨灰廊、骨灰深葬、骨灰林、骨灰墓、骨灰撒海
九、丧葬用品
各地殡仪馆均提供骨灰盒、挽联、花圈、鲜花、鲜花篮等服务。
十、祭扫活动
各地殡仪馆可以提供鲜花、绢花、盆栽花。专门设置焚烧冥纸、物品的地点篇四:京民殡发〔20xx〕143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
丧葬补贴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京民殡发〔20xx〕143号
各区(县)民政局、民委(民宗办)、公安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
为贯彻实施《北京市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办法》(京民殡发【20xx】107号),现将《北京市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事局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北京市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北京市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符合《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人员死亡后,经办人应先到亡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注销户口。户口注销后,再到亡者原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以下简称“社保所”)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亡者已加盖死亡(户口专用章)章的《居民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
《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三)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实行土葬的少数民族居民、非
火化区居民提交死亡证明或土葬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实行土葬的少数民族特指回、维吾尔、哈萨克、乌孜别克、塔吉克、塔塔尔、
柯尔克孜、东乡、保安、撒拉十个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土葬证明是指街道(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土葬证明或北京市回民殡葬管理处
出具的土葬证明。
街道(乡镇)人民政府应依据亡者埋葬地开具的证明出具土葬证明。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本市户籍包括:非农业户籍、农业户籍。大中专院校学
生集体户口人员不在本《办法》适用范围内。
第四条除在监狱服刑或在劳动教养场所执行劳动教养期间死亡外,其他违法犯
罪人员或涉嫌犯罪人员死亡的均可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三无人员(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及虽然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的居民)、农村五保户等,依据相关政策已由区(县)财政或福利机构负担其丧葬事宜,
不再重复享受丧葬补贴。
第六条按照规定,能够在工伤保险基金内领取丧葬补助金的,不在本《办法》
适用范围内。
第七条本市在外地死亡人员,符合无丧葬补助条件的,适用本《办法》。
第八条社保所受理申请时,应将经办人填写的《补贴申请表》内容与经办人提交的身份证件、亡者已加盖死亡(户口专用章)章的《居民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信》)、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土葬证明)的原件进行核对,此外社保所还需检查亡者生前是否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核对无误后将以上原
求补正。
第九条社保所受理后,应在4个工作日内将亡者情况在亡者户籍所在地居(家)委会、村委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亡者姓名、死亡时间、户籍所在地等基
本信息,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联系人为社保所经办人员。
第十条亡者情况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社保所将《补贴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件、亡者已加盖死亡(户口专用章)章的《居民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信》、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土葬证明)复印件(以下统称“申请材料”)及公
示结果在2个工作日内直接报所在地区(县)民政部门核准。
第十一条亡者情况经公示有异议的,由社保所将申请材料及公示结果在2个工作日内移交街道(乡镇)民政科,街道(乡镇)民政科对公示有异议的情况进
行核实。具体按以下规定办理:(一)对亡者生前在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内按月领取养老金或已享受丧葬补助金有异议的,由街道(乡镇)民政科将申请材料报所在地区(县)民政部门交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社保中心数据库内进行比对核实后,以出具证明的形式将申请材料、核实结果返区(县)民政部门。(二)对亡者生前户籍情况有异议的,由街道(乡镇)民政科将申请材料转送当地公安派出所核实。公安派出所核实后,将申请材料、核实结果返街道(乡
申请材料、核实结果报所在区(县)民政部门核准。(三)对其他情况有异议的,由街道(乡镇)民政科将申请材料、公示结果、检举线索报所在区(县)民政部门,由区(县)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核
实。
第十二条区(县)民政部门对亡者丧葬补贴待遇资格进行核准。对符合《办法》补贴条件的,将《补贴申请表》及申请材料返社保所,由社保所按规定发放丧葬补贴金;对不符合《办法》补贴条件的,出具不予发放书面证明,由社保所
交经办人。
第十三条社保所统一受理和发放时间,每周一为补贴申请日和补贴发放日,遇
节假日顺延。
第十四条受理、公示、核实和核准工作应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五条在市、区(县)民政部门与市、区(县)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尚未建立
网络传递信息系统之前,暂时采取手工核实。
第十六条经办人在申请受理之日起第20个工作日到社保所领取补贴。办理领取手续时,应提供书面受理证明、火化证明或土葬证明原件。丧葬补贴金统一为5000元,由社保所发放。发放时,社保所应在火化证明、土葬证明上加盖领篇五:退休职工死亡补贴证明
职工死亡明细单
我公司职工同志,于
年月日死亡,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发放个月工资,每月工资标准元,共计元,另发放丧葬费金额为元。
总计金额为:元整。
大写:万仟百拾元角分整。
章
年月日
主管领导签章:审核:经办人:
领取人签字:
家属死亡明细单
我公司同志其(),
于年月日死亡,根据文件精神,发给丧葬费元整。
仟百拾元角分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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