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场方案汇总七篇

有关市场方案汇总七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场方案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市场方案 篇1

  为规范木材市场秩序,提升木材产品质量,保障重点、民生工程建设质量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在XX年全县木材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县人民政府决定继续开展木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规范木材市场秩序、提升木材产品质量和工程建设质量为目标,以落实长效监管机制为保障,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在木材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管作用,促进行业自律,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为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及保障改善民生、维持社会稳定作贡献。

  二、整治重点

  (一)加强重点产品的专项执法检查。结合我县实际,切实加强对重点木材产品的执法检查。重点木材产品为:钢材、水泥、建筑用砖、人造板、涂料、防水卷材、电线电缆、电器开关、配电柜、玻璃、建筑扣件、输水管(含家用给排水管、市政、交通钢筋混凝土和塑料排水管)、水工金属结构、预应力电杆、垃圾填埋场建设材料、商品混凝土、道路沥青等直接关系公共安全的产品。

  (二)围绕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一是开展对钢筋市场和重点建设工程使用钢材的执法检查,查处热轧带肋钢筋重量偏差超标和非法拉长等问题。二是检查人造板甲醛释放量超标和强度不达标问题。三是检查建筑用砖放射性超标的问题。四是检查建筑扣件安全性能不合格问题。五是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使用钢筋、水泥、人造板、输水管、水工金属结构等违法行为。对违法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并督促整改,对故意违法、情节严重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三)继续加大国家产业政策的执法力度。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XX〕7号)要求,继续保持对“地条钢”的高压态势,继续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地条钢”和用“地条钢”轧制建筑用钢材的违法行为。依据《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改委〔XX〕第50号令)和工信部《水泥行业准入条件》的要求,对水泥工业产业政策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在政府领导下,淘汰关闭规模小、设备简陋、消耗大、不具备生产、销售、租赁木材能力的企业。

  (四)明确分工,划定职责,深入开展木材产品行业整治。质监部门负责生产环节,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建设等工程建设部门负责使用环节专项整治工作。

  县质监局: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木材区域重点整治产品,在政府领导下,与有关工作部门紧密配合开展集中整治,坚持“打与治、治与扶、扶与建”相结合的工作方针,严把生产源头关,由重点抓打假治劣向打假治劣和扶优扶强并重转变,推动木材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提高。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点加强县内重点建设工程及保障性住房使用木材的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招标及物资采购、工程质量监管等制度,严防无生产许可证产品、劣质不合格产品进入建设工程,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县工商局:加强对重点木材交易市场、销售门市经营行为和交易秩序的整治,从严查处流通领域假冒伪劣木材违法行为,依法取缔无照经营,推进木材流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县环保局:要切实开展对家具、人造板、水泥建筑材料生产企业废气、废水、废渣排放达标情况的环境监管工作,重点加强颗粒物污染防治工作。

  县水利局:要对在建的水利建设工程开展排查,完善工程物资采购、严防无证产品、劣质不合格原材料进入建设工程;与质监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使用水工金属结构、输水管等违法违规行为。

  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对在建工程原材料质量监管,进一步完善工程物资采购、工程质量监管制度,加大巡查力度,督促建设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相关工程技术规程施工。与有关工作部门配合,严厉打击偷工减料、使用无生产许可证产品、劣质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要严格按照《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证的意见》(黔府发〔XX〕3号),制定措施确保XX年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督促有关工作部门做好木材行业落后产能企业的关停及主体设备、生产线的拆除等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要继续推动相关行业协会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制定行规行约,开展行业信用建设,逐步提高企业信用水平。

  三、整治部署

  全县木材市场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5月25日至6月10日)。各乡镇、有关工作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工作会议,对木材进行摸底排查。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6月11日至7月31日)。各乡镇、有关工作部门按照本方案确定整治重点开展集中统一行动。有关工作部门要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集中解决行业性、区域性问题,促进区域经济和优势行业健康发展。县质监、工商、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牵头部门要做好专项整治的指导、协调工作。

  第三阶段:督查抽查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在开展集中统一行动的基础上,对集中整治情况开展督查和抽查,认真分析专项整治存在的薄弱环节及问题,并逐一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对违法行为要坚决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肃查处,绝不姑息。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人民政府成立县木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质监局,龙明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清华同志兼任副主任。县木材市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木材市场专项整治督查和抽查工作。

  第四阶段:整改提高和总结阶段(9月1日至10月25日)。各乡镇、有关工作部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分析总结专项整治情况,并于10月25日前将总结情况报送县木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人民政府成立县木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乡镇、有关工作部门也要及时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木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

  (二)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县木材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联席工作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协调相关政策,研究和安排部署下一阶段专项整治工作,采取措施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县人民政府根据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听取专项整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三)建立举报制度。各乡镇、有关工作部门要设立木材专项整治举报箱,完善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对消费者投诉及时受理。

  (四)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各乡镇及有关工作部门要切实把木材产品质量和安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研究,及时掌握情况,精心部署,开展督促检查。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重视不够、工作开展不力、经费不落实的要进行问责,对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活动的相关责任人要坚决严肃查处。

  (五)加强宣传,营造声势。要加大对木材市场专项整治宣传工作的力度和深度,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方式,有步骤、有重点的开展宣传活动,对大案要案、涉及群众健康、安全的案件要及时进行报道;对整治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

  五、工作要求

  (一)县质监、工商、住房和城乡建设等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木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找准木材突出问题,明确整治重点,采取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在政府的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整治面要达到100%。

  (二)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涉案产品货值巨大、违法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法律、法规移送公安机关,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县工商、住房和城乡建设、环保、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每月28前将木材市场专项整治情况上报县木材市场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10月20日前将木材市场专项整治总结和有关报表报送到县木材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大案要案等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市场方案 篇2

  我县社会上私招乱雇保安、保安服务不规范的现象仍然存在。为规范我县保安服市场管理,促进我县保安服务业良性发展,充分发挥其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的辅警作用,我局决定自20xx年4月15日至20xx年6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整顿规范保安市场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安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新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疏堵结合,分类整治,有效整合社会保安资源,加强政府监管职能,彻底解决目前我县各部门、各单位在保安服务工作中自立山头、各自为政的混乱服务局面,全面规范我县保安服务市场,实现对公安机关以外的各种防范力量的统一监管,不断促进我县保安服务业规范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行动顺利进行,县公安局成立规范保安服务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局长陈玉建任组长,副局长张广生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治安大队长江书光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收集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三、目标任务

  (一)加强和规范保安行业监管

  1、加强对要害部门、治安重点单位、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复杂场所的保安管理,此类场所保安使用率要达到100%。贯彻《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落实向金融、通信、邮政系统等重点单位派驻保安工作,对各部门、各单位财务室等重点部位及金融机构安装红外报警系统,逐步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防控体系。开展对娱乐场所的检查验收,对尚未与县保安服务公司签订保安服务合同,配备保安人员的娱乐场所,要责令其改正并依法予以警告,拒不执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要责令其停业整顿,5月31日前完成向娱乐场所派驻保安人员的工作。

  2、推进向中小学校派驻保安工作。认真贯彻教育部、公安部等10部门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公安部“八条措施”,加大向中小学校派驻保安力度,对学校现有从事门卫工作的人员在具备保安条件的基础上,通过保安业务培训将其转为保安,实行持证上岗。5月31日前完成城区学校保安员派驻工作。

  3、规范物业管理企业、宾馆饭店、商场超市、社区、加油站保安制度。由公安部门协调,将物业部门维护小区、宾馆饭店、商场超市、社区、加油站等各种治安规范力量,逐步向保安队伍整合,构建“大保安”的管理格局。

  4、清理整顿保安从业人员。对各部门、单位现在使用的各种形式保安从业人员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凡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以各种名义私招乱雇维护治安的护卫队、护长队、保卫队、校卫队等从事看场、护院、巡逻、疏导车辆的工作人员,一律视为非法保安组织和非法保安人员,要限期整改。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杜绝“黑保安”现象存在。

  5、加强对保安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5月31日前,对已在保安岗位,尚未经政审或没有经过岗前培训和无上岗证、资格证的保安人员进行整顿。凡不符合保安条件的一律清退,符合条件的全部进行岗位培训,经考核验收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二)清理整顿保安服务市场

  1、加强与工商部门密切配合,对未经工商部门登记和公安机关批准,擅自经营保安服务的,非法销售、穿着20xx式保安服装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并依法处理经营人员;对虽经工商部门登记,但未经公安机关批准的,要责令其立即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取缔。

  2、加强与教育体育部门的密切配合,对未经工商部门登记和公安机关、教育体育等部门批准,擅自开办武术学校、习武场所,或者未经公安机关批准开办保安培训机构,从事保安业务培训,并以推荐工作或实习为名提供有偿人力安全服务的要严肃处理、坚决取缔。特别是对那些借培训保安之名,坑骗群众的组织或个人,要坚决予以打击,并适时通过媒体曝光。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4月15日至4月30日)。要集中时间、抽调人员,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工作,彻底摸清现有各类保安服务企业、非正规保安机构、各类保安培训机构、现有在岗保安人员、正规保安公司以外的各类安全防范人员状况,并登记造册,为整顿规范、分类管理打好基础。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抓住重点,因地制宜,积极做理顺管理体制、整合保安资源和保安派驻工作,该保留的依法规范,该批准的履行手续。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非整规保安组织、非正规保安员,以及非法生产、销售和穿着保安服装等行为坚决予以清理取缔。

  此次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以上两个阶段,可以互相穿插进行,摸底调查、整顿规范、发展队伍同时展开,确保整顿规范保安市场任务如期完成。

  (三)总结巩固阶段(6月1日至6为30日)。专项行动结束后,要总结经验及不足,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巩固专项行动成果,确保我县保安市场规范有序。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建设良好治安秩序、服务全县经济建设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整顿规范保安服务市场的重要性,把整顿规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责任到人,确保各阶段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规范保安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相关部门要搞好配合,协调行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格把关,加强培训。要对招录的保安人员严格培训、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为各部门、各单位派驻政治思想过硬、业务能力强的保安人员。切实做到保安服务到位、治安责任明确,充分发挥保安防控作用,减少各类案件发生。

市场方案 篇3

  为推进径山镇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进一步实现“全域景区化”,不断提升我镇新农村建设水平,保持清洁、生态、和谐自然风貌,根据区委《关于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区委[20xx]27号)及《径山镇关于全面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径镇委[20xx]6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径山镇农村市场化保洁方案。

  一、保洁范围

  (一)镇境内有省道1条,共7公里;县级以上公路7条,共33公里;乡道13条,共69公里,总计109公里。

  (二)全镇辖13个行政村2个社区274个村民小组区域。(不含集镇)

  二、保洁分工

  (一)全镇主要道路和次要道路109公里,由镇统一招标进行市场化保洁。

  (二)村庄内区域保洁由村自行招标进行市场化保洁。

  三、考核方式

  (一)主要道路和次要道路由城管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实施环卫保洁考核。

  (二)村庄内区域环卫保洁考核由村对物业公司进行考核。同时镇将每季度对村进行环卫保洁考核。具体考核方式由四部分组成:

  一是每季一次的大督查,具体由大督查办牵头,参加人员为区、镇人大代表、村党员代表、村民小组长、镇政府相关部门等组成,并实行潘板、长乐、双溪三个片交叉检查的形式,将督查结果计入各村每季成绩,占总分40%;

  二是由镇在各村的公共事务管理人员不定期进行暗访,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拍照,并将问题上报至镇里相关部门,根据各村问题数量及对问题整改是否及时到位情况扣分,计入每季考核成绩,占总分30%;

  三是每季由村组织以问卷调查形式下发到各村党员、群众代表,由他们对各村日常保洁情况进行评价,镇相关部门对评价真实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并量化计入每季考核成绩,占总分20%;四是由镇妇联按庭院整治考核细则,进行不定期考核,量化成绩计入每季考核成绩,占总分10%。年终成绩为四个季度考核总分的平均分(总分为100分)。

  四、资金补助

  各村在实施市场化保洁的.前提下(以招标文件为准),在区财政25元/人/年补助基础上,镇财政给予每个村最高20万元/年补助,具体补助金额依据年终考核结果计发。对于不实行市场化保洁的村,不享受该补助政策。

  五、资金多元化分担

  村级市场化保洁资金实行“区补助、镇配套、村补差”资金保障机制。区下拨的“清洁绿化余杭”补助资金,按照农业局相关文件足额下拨。

  对于区镇两级资金尚有缺口的村,缺口部分资金,由村进行补差。不得因资金缺口而停止市场化操作,或者降低环卫保洁、垃圾清运标准。

  六、一体化管理

  (一)市场化运作。将镇域范围内各区域的环卫保洁、垃圾清运等工作,通过公开招投标,交给专业化企业来负责,全面推进市场化保洁机制。实行管保分离,实现养护作业市场化、专业化、精细化,提高保洁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

  (二)标准化作业。由中标的专业化企业负责制定标准化的作业流程和保洁标准,经镇政府审核通过后,在全镇范围内执行标准化的环卫保洁、垃圾清运工作流程、管理机制,落实专业的管理队伍,形成标准化管理体系。

  七、社会化监督

  建立社会监督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落实村级监督力量,在各村主要位置设立公示牌(公示内容包括保洁企业名称、联系电话、保洁内容、保洁频率、举报电话等)、聘请义务监督员(主要由热心村民担任,负责日常巡查保洁成效工作)。加强对保洁单位日常工作监管,努力营造全民参与良好氛围。

  镇级监督员建议在区、镇两级人大代表中选择部分人大代表担任。

  八、联动式考核

  对村落、庭院也进行考核、评比最美庭院、最美村落、最美道路。

市场方案 篇4

  为进一步清理、规范九华山风景区香烛市场经营秩序,确保从11月1日起符合新标准要求的“环保香”在风景区市场全面上市流通,根据九管〔20xx〕3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九华山风景区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组织工商、公安、旅游、质监、宗教、综管办、规划管理执法大队等职能部门,集中开展清理规范香烛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治活动,保护文化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宗教场所、旅游市场文明、安全、环保、有序。

  二、工作目标

  通过清理规范香烛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新标准的香烛、强拉游客烧香许愿、骗取钱财等违规违法行为,确保从11月1日起风景区内全面禁止不符合新标准的佛香上市流通,力争在20xx年5月前完成景区香烛经营重新布点工作,逐步建立香烛市场长效管理机制。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xx月20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通过报纸、电视、互联网、标语、广告牌、宣传单、会议等形式,将规范燃香活动的有关政策宣传到全山香烛经营户和广大来山游客,鼓励、引导经营户和游客主动销售、使用环保佛香,自觉抵制非标准香烛和劣质香烛。 xx月1日~xx月20日期间,领导小组统一印制宣传册,制作标识标牌,树立大型户外广告牌,并通过群发短信对全山居民、来山游客进行宣传。

  2、清查登记阶段:(xx月21日~xx月31日)

  抽调人员组成7个工作组,按照分片包保要求,采取“地毯式”方法逐户梳理,向每一户香烛经营户发放“一封信、一份通告、一份文明经销香烛承诺书”,对全山香烛经营户登记造册,面对面地宣传政策,摸清底数,教育、动员经营户主动下架停售不符合标准的香类产品。

  3、清理整治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11月xx日前,各工作组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不符合新标准的香类产品,强拉游客烧香许愿、骗取钱财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从11月1日起,风景区内全面禁止不符合新标准的香类产品上市,各经销单位和个人统一销售符合质监部门新定标准的“环保香”。

  11月11日后,主要依托工商、综管等执法部门力量,实行香烛市场的常态化监管工作。

  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旅行社和导游人员的规范化管理,严禁旅游企业、导游人员以任何名义和借口诱导游客烧高香。农村工作处、规划管理执法大队、门票管理所、股份公司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木材检查站、桥庵岗亭、街区验票房、游客服务中心、缆车、索道等重要卡点管理,加大查验力度,劝导游客不携带超标准香类产品进入景区,引导游客自觉调换符合标准的香类产品,严把超标准香烛进山关。

  4、重新布点阶段:(20xx年1月~5月)

  按照“依托庙宇、整合资源、均匀分布、适量发展”的思路,进一步优化香烛市场经营结构,争取在20xx年5月前完成景区香烛经营户的重新布点调整工作,促进香烛市场经营布点合理,结构优化。

  5、规范管理阶段:(20xx年5月~长期)

  建立健全香烛市场管理制度,实施香烛经营户信用分类监管和动态管理,加强日常巡查和市场监管,

  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和联合执法,逐步建立香烛市场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合作,分片包保。有关单位要抽调骨干人员,严格按照方案明确的工作职责、任务、时限认真抓好落实,积极主动组织开展工作,不得相互推诿、拖拉、搪塞或矛盾上交,确保清理规范香烛市场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2、加强沟通,注重实效。各工作组要加强沟通交流,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工作安排等情况,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共同维护宗教场所、旅游市场文明、安全、环保、有序。清查登记阶段的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日报制度,每日下午16︰00前要将检查进度和成果经责任领导签名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加强宣传,积极稳妥。清理规范香烛市场工作政策性强、群众性强、综合性强,各部门各单位在开展工作时一定要严格把握政策,加强正面引导,注意倾听群众呼声,合理解决群众诉求,讲求工作方式方法,积极稳妥地推进实施。

市场方案 篇5

各村、单位:

  为贯彻《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规范全镇医疗卫生机构及个体诊所、药店经营和使用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

  1、负责本镇范围内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制定、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以及相关信息的核查和上报。

  2、清理整顿全镇医疗卫生机构及个体诊所、药店经营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查处将国家免费供应的避孕药具有偿销售的行为。

  3、查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超范围执业和个体医疗诊所及药店工作人员无执业资质执业的行为,查处相关技术服务人员违规使用终止妊娠、促排卵药品的行为。

  4、建立完善计划生育药械监管机制,调查计划生育药械使用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完善加强监管的对策措施。

  二、方法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下旬)。由计生部门牵头,组织公安、卫生、工商、药监等部门科室,联合对本镇范围内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个体诊所及药店开展专项整治进行动员部署。

  2、自查整治阶段(20xx年6月上旬—20xx年7月底)。利用60天时间,对本镇范围内计生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个体诊所及药店购进、使用、出售计划生育药械的情况,购进、使用和出售的计划生育药械的来源与质量情况,经营成人“性用品”的`情况等进行认真自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整治。

  3、综合检查与整改阶段(20xx年8月)。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积极做好迎接省、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我镇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整改,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尽职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镇计划生育分管领导申平昌主席担任,具体负责全镇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和督查,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2、加强协调工作。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安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六部门联合发文的相关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形成合力,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全面推动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

  3、坚持标本兼治。要按照整顿和规范相结合、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完善健全相关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加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个体诊所及药店经营、使用、出售计划生育药械和提供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和完善对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市场监管的有效模式和方式,从源头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4、强化舆论引导。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培训班和相关执法活动,大力宣传整治活动的意义、主要任务,揭露并曝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不法行为,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形成生产安全产品、销售安全产品、使用安全产品的良好社会氛围。

市场方案 篇6

  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开展农资打假、打劣行动,是保证优质放心农资供应、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做好全县的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促进农业提速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村全面发展,结合我县农资生产经营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为目标,着力构建农资市场执法监管长效机制,以建立健全农药监管体系为手段,以规范农药市场秩序为抓手,以提高农药产品质量和农药标签合格率为工作目标,以监管禁用、限用高毒农药和打击假冒伪劣农药为重点,以查大案要案为突破口,以维护公众健康为出发点,紧紧抓住日常监管、专项抽查和案件查处三个环节,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民用药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农资市场监管活动的开展,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和禁限用农业投入品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农业生产损失;全面实行高毒农药定点销售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产品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使全县农资生产经营行为更加规范,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明显提高,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监管重点

  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违法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

  四、主要任务

  (一)开展农资生产主体整顿

  继续开展农资经营主体清查,进一步健全完善农资经营主体档案,全面掌握我县辖区内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清理、取缔。

  (二)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

  切实加大日常执法巡查力度,保证农资监管工作不留死角。完善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档案,记录好日常检查工作情况,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根据我县农业生产实际,突出重点乡镇、重点品种,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

  (三)推动农资信用体系建设

  强化农资生产、经营者诚信经营责任意识,积极引导农资经营者建立健全自律机制和管理制度。一是严把进货关。严格监督农资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认真查验供货商经营资格。二是严把销售关。如实记录产品的流向、数量等信息,向消费者提供消费凭证和质量承诺卡,确保实现农资商品质量的可追溯监管。三是严把退市关。经营者要严格落实下架退市制度,发现销售的农资质量不合格,应立即停止销售,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追回,防止不合格农资流入市场。

  (四)强化对农民的服务指导

  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农药管理条例》、《XX县高毒农药管理办法》、《XX县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施方案》,严禁在蔬菜、瓜果、茶叶等作物上使用剧毒、高毒农药。搞好技术培训,指导农民科学安全用药,大力推进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积极推广低毒农药、防虫网、粘虫板、频振式杀虫灯、性诱剂等生态栽培技术,减少农药用量,努力提高农药利用率和防治效果,确保蔬菜产品质量安全。

  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多种媒体和手段,通过举办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普及农资法律法规,推介诚信企业和产品,曝光典型案例,传授农资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引导农民群众科学、理性购买农资产品,提高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识假辨假维权能力和科学安全生产的.水平。

  五、重点工作安排

  1、3—5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主要针对蔬菜病虫害防治和小麦“一喷三防”用药开展市场监管抽查工作。

  2、6—8月,以果树用药为重点,兼顾玉米病虫草害防治用药开展质量抽检工作。

  3、9—12月,以蔬菜病虫害防治用药为重点,突出重点品种,对非法添加高毒农药及标注有效成分含量不足的假劣农药予以严厉打击。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

  为确保农资监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20xx年XX县农资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局长王春雷任组长,县农林局质量流通科张岳峰、县农技中心主任李伟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农林局及农技中心执法人员组成,全面加强农药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农林局,由张岳峰兼任办公室主任。

  2、广泛宣传

  利用电视、广播、网络、通告等多种手段,宣传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和成效,宣传名优农资经营企业和农资法律法规,加大假冒伪劣农资案件曝光力度。

  3、强化监督

  按照“统一部署、分类抽检、集中送检、按月通报”的原则,加强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造成农民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依法从快、从重处理。

市场方案 篇7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规范我区物流市场秩序,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物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整治工作各项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通过对我区物流市场的规范整治,进一步改善物流市场环境,逐步建立我区物流市场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我区物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推动我区物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特成立区物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步骤

  工商部门负责对全区从事货运代理、货运配载、货运中转、仓储服务、信息服务的相关企业进行排查审核,准确摸清登记注册的物流企业。

  交通部门负责对全区从事货运代理、货运配载、货运中转、仓储服务、信息服务的相关企业进行排查审核,准确摸清具备营运资质的企业。

  公安交管部门负责制定处置车辆非法占道、乱停乱放行为的道路交通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拟定工作措施。

  市行政执法局分局负责制定处置外围物流业占道、乱搭乱建的整治工作方案,拟定工作措施。

  商贸部门负责做好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针对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按照统一行动安排,进行治理整顿。

  工商部门负责依法核定物流企业主体资格,对于未取得营运许可证的'不予核发营业执照。对于已取得营运许可证但未取得营业执照的依法予以取缔。严查合同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取缔,确保物流企业具备营业资格。。

  交通部门负责查验营运许可证,对无证经营、违规营运的相关企业依法严肃查处,确保物流企业具备营运许可资质。

  公安部门负责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坑蒙拐骗等扰乱物流市场秩序的行为。

  交管部门负责根据道路交通整治方案,处置车辆非法占道、乱停乱放行为,保证道路畅通安全。

  市行政执法局分局负责清理外围物流业占道、乱搭乱建的行为。

  商贸部门继续做好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及时通报整治情况,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按照国家《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标准,对具备营业、营运资格资质的相关企业进行界定,对达到要求的物流企业向社会公布。

  质监部门负责按照国家相关物流标准,对全区物流企业进行界定,确认符合要求的物流企业。

  工商部门负责将符合要求的物流企业在工商系统相关网站和有关媒体上向社会公布。

  商贸部门负责将符合要求的物流企业在商贸系统相关网站和有关媒体上向社会公布,引导物流市场的规范发展。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全区物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及有关协调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全力抓好工作落实。

  2、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全区物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认清责任、强化协作、共同打击各类非法经营、诈骗、敲诈勒索犯罪等扰乱物流市场秩序的行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3、认真总结,规范发展。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经验,树立各类存在的问题,并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规范我区物流市场的各项措施,加强物流市场监管。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执法效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我区物流市场的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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