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分包合同范文六篇

分包合同范文六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分包合同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分包合同 篇1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就业主的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

  四、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 天

  五、合同价款:本工程采用( )方式计价,每吨( )元/吨。

  合同总价款为

  六、质量要求:

  本工程质量达到标准,如达不到本标准,应按甲方要求进行返工自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⑴负责技术交底工作,对施工现场进行质量检查。

  ⑵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一式( )份。

  ⑶及时供应合同规定的材料。

  ⑷及时办理工程结算。

  2、乙方责任:

  ⑴严格按施工规范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施工。

  ⑵必须按图纸施工。

  ⑶应保证工期要求,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⑷负责向甲方提供工程结算值同等金额的'发票或收据。

  八、材料供应:

  1、主材由( )方负责提供。

  2、辅材由( )方负责提供。

  九、材料消耗:

  工程消耗材料按实际发生为准,损耗量按百分之( )计算,废料归( )方。

  十、施工与验收:

  1、乙方按图纸及施工规范严格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有关部门检查、检验。

  2、工程完工时组织相关部门验收。

  十一、结算方式:

  签订合同,甲方即向乙方交付( )元预付款,工程进行过半时甲方支付( )元,工程完工,甲方支付( )元工程款。

  十二、由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赔付方工程总价款( )%的损失费。

  十三、其它:

  1、本协议一式( )份,正本( )份,副本( )份。

  2、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完成后自行终止。

  十四、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或法人委托: 法定代表或法人委托:

  委托人: 施工代表: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分包合同 篇2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因工程建设需要,甲方将 **********工程 模板制作,安装分项发包给乙方,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有关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情况:全框架,剪力墙结构,以实际展开面积计算作为计算依据。

  二、承包范围、方式、内容

  (一)承包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建施、结施、基础、承台等全部模板工作)及设计变更所含的全部模板制作、地梁、基础、柱、梁、板、及剪力墙所有模板及支撑的搭拆等所需模板制作安装的全面完善。

  (二)承包方式:本单项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即包工(含铁钉铁线)、包质量、包工期、包安装,具体是:

  包工:乙方自行组织足够的有操作证的技工,对本工种承包范围内的用工承包,同时必须保证工程质量,进度要求。

  包质量:本工程主体为优质结构,同时在施工中必须满足建设方、监理方、甲方的'相关要求,必须对梁、柱、板、剪力墙、模板的爆模移位,垂直度进行修补、打磨。

  包工期:乙方满足进度要求,满足建设方、监理方、甲方要求。

  包安全:乙方负责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督促,如不按国家安全相关规范施工,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包安装:梁、基础、柱、梁、板、及剪力墙所有模板制作安装、以及模板支撑都在承包范围内。

  (三)承包内容:

  1、对该工程所使用模板的维护保养、质量由施工方和甲方现场验收。

  2、对自己所做周边材料的收集、清理并堆码整齐。

  3、负责开工进场到竣工撤场期间所有材料的调运,同时在施工方指定地点进行堆码,如不按甲方要求,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不按甲方所说的规范去做,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5、乙方必须设自己的梁、板、柱、断头线。

  6、乙方承担元墨斗、墨汁、广线等全部工具。(地铁钉铁线甲方购买)

  (四)其它约定

  1、每楼层完工后材料必须按要求堆码。

  2、在楼层调运完后不准有木工的任何杂物。

  3、各楼层浇混凝土时,必须派人护模,如发现没有人护模,每一次按1000元计算。

  4、不准乱锯门条、木板,如被施工方发现,造成金额由乙方承担。

  5、无条件配合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的文明施工,若产生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6、模板拼缝密实,梁柱节点不允许凹凸不平现象,若发现必须立即修改,梁、柱、板、雨棚、空调板、阴角四周的水平和垂直度,只能在5mm内,梁柱节点(含内外墙面)不能出现流浆。

  7、支模过程中造成安全网损坏必须全额赔偿,吊模位置陷入砼的由乙方处理砼缺陷。

  8、工地上严禁酒后上班,不准穿拖鞋,不准打架斗殴,酒后闹事及偷盗行为,按损失额加倍赔偿,情节严重送公安机关。

  (五)工程单价:

  1、工程单价

  根据以上乙方承担的工程范围和要求,结合甲方的实际情况,本单项工程模板制作安装,单价定为模板接触面积为/m2 (按展开面积计算)。

  2、若建设单位付款不及时,甲方要求停工时,乙方不能找甲方赔偿误工费,但甲方要付清乙方已完成工作的所有工程款。

  3、若施工中,乙方由于单价低等原因停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选择其他施工班组进行施工,乙方无条件退场,甲方有权拒付已完成工程的工程款项。

  三、如上述不违规,乙方完成全部模板施工内容一个月内甲方付清乙方所有工程款,如20xx年过春节之前没完工,甲方需要在过春节之前支付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款(扣除所有借支),过完年乙方继续进行施工,如乙方过完年不来进行施工,其余20%作为违约金。

  四、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3

  1. 本工程由甲乙双方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门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

  2. 乙方所进场的各种原材料、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试验、化验报告单,使用说明,检测、检验报告和设备验收标准。甲方或政府消防主管部门可以随机抽检原材料和设备,并有权对其进行化验、检测(化验、检测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允许进场使用和安装。

  3. 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xx、《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xx、《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1-20xx、《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xx、《室内消火栓给水灭火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J512-20xx及其他的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第八条 进度计划

  1. 乙方于开工前十日内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及进度计划。

  2. 甲方应在送达后一周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视为有效。

  3. 乙方按甲方审批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并且接受甲方及消防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九条 工程设计变更

  1. 施工中甲方要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工程变更。

  2.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按实际发生进行结算,工期相应延长或缩短。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按工程款支付方式支付。

  第十条 工程调试

  1. 甲、乙双方约定的调试内容应与乙方承包的范围一致。

  2. 乙方准备调试记录,甲方根据乙方要求为调试提供必要条件。调试合格,甲方工程师在调试记录上签字。

  3. 乙方工程调试周期为 个工作日,在调试工作开始前,各相关配合工种应竣工。

  第十一条 工程质量等级

  达到国家或消防专业质量检验评定部门的验收标准及合格条件。

  第十二条 安全施工

  1.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乙方自身的防火、防盗、人身、设备等),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或消防条例等乙方原因导致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有关费用及相关责任。对事故责任存在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2.乙方在遵守现行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执行甲方的相关要求。

  第十三条 工期延误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竣工日期推迟,乙方除应按甲方要求抢工并承担因抢工费用外,还应承担因此而致甲方的一切损失,但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可以顺延:

  1.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非乙方原因及其它工种配合不当造成工期延误;

  4. 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提供图纸及形式条件;

  5. 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预付款及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工期提前:无。

  第十四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1. 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处理好已经完成的工程并组织人员安全撤出施工现场。

  2. 本合同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罢工和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本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义务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如因不可抗力事由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则可相应免除合同相对方全部或部分合同所列义务,但当事方应在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后10日内书面告知相对方,并提交有关部门证明的文件。

  第十五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 验收部位:隐蔽工程、中间验收项目由双方商定。

  2. 验收方法:上述部位具备验收条件并经乙方自检合格后书面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应在记录上签字,乙方可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修改并重新验收,乙方应承担以上费用,工期不顺延。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48小时后,甲方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或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48小时内甲方不参加验收可视为甲方已经批准,乙方可继续施工。

  第十六条 竣工验收

  1. 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

  2. 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和份数:验收后七日内提供贰套竣工图纸和资料。

  第十七条 质量保修

  1.本工程免费质量保修期限为_________年,终身维护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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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

  3.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定期与甲方沟通达到2次/月,以书面记录材料为准。同时,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

  乙方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联系人:_________

  4.质保金使用及返还

  4.1 质量保修金在规定的质保期满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无息付给乙方。

  4.2 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未能在第二条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则视为授权甲方组织维修,并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和质量责任,同时甲方加收维修费用10%的劳务费。上述费用在乙方质保金中直接扣除后,乙方负责补足质保金。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的,由乙方另行支付。

  4.3 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于乙方原因,甲方无法同乙方取得联系,按照上一款执行。

  4.4 出现质量问题后,甲方是否与乙方指定的联系人取得联系及联系时间以甲方联系记录为准,维修项目及费用以甲方、实际施工方双方签字的发票为准。

  4.5 乙方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材料、工艺进行维修,对同一问题重复维修两次以上者(含两次),甲方有权视乙方为责任心不强,技术不过关而自行解决,费用由质保金中扣除。

  4.6 免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维修只收取材料成本费,不收取工时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第十八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协调解决乙方的施工场地,并为乙方协调施工用水、用电,由乙方承担费用。

  2. 负责协调处理乙方同其他施工单位之间的施工配合。

  3. 对乙方进入工地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甲方工地有关制度的培训。

  4.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明。

  5.乙方必须向甲方提施工组织设计、质保服务措施等相关文件和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

  6. 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提供全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7. 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8.乙方负责消防工程的施工、安装、竣工验收、质保服务及提交消防验收报告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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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书面确认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

  10.乙方提出的变更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后果自负,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1.乙方必须遵守防火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以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发现违规和缺陷要主动及时向甲方报告。

  12.乙方对消防电气线路、消防给水管道等隐蔽工程都要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并且要结合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重大程序分阶段做好质量记录。消防工程安装施工完毕但未通过消防验收之前,乙方应对整个消防系统负责。消防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主动向甲方供有关消防设施安装调试记录、开通报告、隐蔽工程记录和消防工程使用手册等文件资料,切实履行交接手续并主动做好工程的后期维护保养工作。

  1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未移交甲方前,乙方应负责工程未交付前的成品保护工作,并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九条 违约责任、索赔

  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收到乙方的书面催告通知后在十日内仍未支付的,应从催告期满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2‰的违约金。

  2.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擅自使用造成损坏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工程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除外。

  3.工程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

  4.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质量原因、乙方施工质量等原因,导致本工程在使用期间出现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等,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工程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或未通过政府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返工直至通过消防验收。

  6.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七日内将竣工资料及其他与工程有关的资料交付甲方,否则每延误一天,必须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第二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1、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分包合同 篇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 1.3承包范围及内容: 。

  1.4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1.5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内容、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

  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个日历天。

  2.3 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

  天,按本工程总价的 计算,按天累计。

  2.4如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同意并报业主书面签字盖章认

  可后,可考虑工期延长:

  a. 因不可抗力影响;(不可抗力的定义和范围按总承包合同)

  b. 重大的设计变更、修改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工程进度无法按原计划进行;

  c. 非乙方原因的停电、停水造成停工时间连续12小时以上;

  d. 因业主原因的工期调整;

  e. 因业主原因无法正常施工。

  第三条 质量

  3.1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

  3.2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为 。

  3.3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

  3.4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3.5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如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3.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甲方提出处理方案,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处理,处理结果由甲方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必须按政府规定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

  3.7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对乙方的罚款通知,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第四条 环境安全标化

  4.1 本工程乙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达到 标准要求,并承担安全贯标、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4.2 乙方应识别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4.4 乙方应编制乙方范围内的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4.5 乙方必须根据施工规范搭设和配置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劳防用品,应在甲方允许的供应商中采购上述物资,且必须加强进场验收和搭设后的使用前验收。

  4.6 乙方应对乙方的施工人员及乙方的专业分包施工队伍进行分部分项和专项安全交底。

  4.7 发生安全或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监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排除事故或抢救人员提供帮助。

  4.8 甲方为保持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甲方将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将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罚款通知,甲方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4.9 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安全标化标准,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全由乙方全额承担。且乙方愿意接受达不到安全标化标准的甲方罚款,罚款金额为总结算金额的 %,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也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五条 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暂定为人民币 万元整。

  5.2 本工程计价方式为:

  5.3上述计价方式中包括(或不包括)工程税金。

  5.4如本工程计价方式含税金,则由甲方实施代扣代缴。

  5.5本工程所采购的建筑材料原则上由乙方自行采购,要满足图纸及政府有关规定的要求,甲方有权指定和供应其中的部分材料。

  5.6本工程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周转设备材料、脚手架设施、工地用各类表箱,均由乙方提供,但要满足政府有关法规或规定的要求,满足甲方的管理要求。对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机械、设备、物资和设施,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更换直至清退指令,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上述指令。

  5.7本工程结算单由乙方在该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编制完毕,并递交甲方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由甲方提交业主单位,经业主及审价单位确认后形成正式的工程结算书作为价款结算的依据。

  5.8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各种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5.9由于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以及业主、监理、甲方的各项规定,连带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包括内部罚款)乙方应给予赔偿,赔偿金额为甲方的实际损失另加20%的费用。

  5.10其他约定事项:

  第六条 预付款担保及履约担保

  6.1 乙方同意以下列第 种方式对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乙方履行合同进行担保,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供预付款银行担保、分包履约担保书。

  6.1.1 预付款银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前,乙方需出具

  与预付款同等金额即 万元的预付款银行保函给甲方,预付款银行保函的期限为从预付款支付前开始到预付款在每月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中全部回扣完为止。

  6.1.2 履约保函: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并在第一笔工程款支

  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额的 %计 万元的银行保函给甲方,履约保函期限从本合同内容开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规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

  6.1.3 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约后 天内,乙方须提交合

  同金额的 %的履约保证金 万元于甲方的指定银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返回保证金。

  6.1.4 分包工程款抵冲履约保证金:从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

  开始,扣合同总价的 %工程款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扣款期数从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开始到第 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结束,共分 期扣完,并必须在分包工作量达到50%合同总价前暂扣完毕,等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开始释放暂扣工程款部分。

  6.1.5 履约担保的其他约定方式: 。

  6.1.6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除保修义

  务外)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损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质量、工期、安全标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罚款和承担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业主方)的罚款外,还同意将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及赔偿之费用。

  第七条 工程款的支付

  7.1本工程工程款的支付按甲方与业主约定的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比例约定为: 。当业主工程款暂不到位时,乙方不得因此延误工期,并应全力配合甲方共同向催讨工程款;同时,因业主不及时付款或拖欠工程款的行为造成甲方不能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承诺决不向甲方追究责任和提起诉讼。

  7.2乙方工程款的收取条件:①乙方每月25日上报当月实际形象进度的月度工作量,该月度工作量经甲方审核后并报业主通过审定;②根据甲方与业主付款条款的约定,当甲方收到业主工程款后,在扣除约定的款项后,余款作为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并在 个工作日内以支票形式支付乙方;③本工程约定的款项指甲方的项目总包管理费(按工程造价的 %收取)、工程税金、履约保证金、政府规定的各类应缴费用(如质监安监费、定额编制管理费、上级行业管理费、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费等)、工程相关费用(指甲方代乙方先行开支的费用或工程罚款)。上述款项中工程税金及政府规定的各类应缴费用由甲方代扣代缴,项目总包管理费及工程相关费用由甲方直接收取。

  7.3 本合同预留工程保修金为合同总价(如已结算,按结算总价)的 %。待工程保修期满及业主将保修金余额返还后一周内甲方与乙方结清保修金。在保修期内若甲方通知乙方的保修内容不能得到及时响应,则甲方有权使用工程保修金对本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如工程保修金尚不足于承担全部维修费用的,乙方承诺不足部分继续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及其职责

  8.1甲方任命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以下简称“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8.1.1甲方代表发出指令,以《工程联系单》形式送达乙方,乙方应予以执行。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8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作出执行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以执行。

  8.1.2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时对进场人员进行总交底,交底的内容为:

  a)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其他创建目标;

  b)涉及到甲方的现场施工的相关管理制度(如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等);

  c)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d)本工程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

  e) 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总合同有关主要条款。

  8.1.3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前,组织对乙方队伍人员资质、机械设备、周转设备和计量设备进行验证、验收,并做好相应台帐。

  8.1.4 开工(施工)前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审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8.1.5 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经监理复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8.1.7 甲方代表可按本合同的约定行使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人应负的责任(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8.1.8 甲方代表应负责施工现场内各分包作业单位之间的工程协调,便于乙方的正常施工。

  8.1.9 甲方代表应指导、督促乙方按甲方对现场管理的各项标准

  组织施工,全面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执行甲方制定的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程序文件以及甲方规定的工程项目主要资料归档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要求、现场安全文明标化管理要求等管理标准。

  8.1.10 当乙方由于业主的原因其利益受到严重侵害时,甲方应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予以支持,并积极做好有关工作。

  8.1.11 甲方保安人员应严格按照甲方沪建股五司(20xx)保字第005号文件《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等出门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8.2乙方任命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以下简称“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8.2.1乙方在本工程履约中对甲方负完全责任,同时对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一切要约负连带责任,在任何情况下,这种连带责任不会被免除。

  8.2.2乙方对甲方发出的指令,凡涉及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指令,不论何种情形均必须立即执行。对不属于上述性质的指令,如乙方认为甲方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的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如甲方决定仍继续执行的,乙方应予以执行。若,事后甲方指令确属错误性的且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按以下约定处理:该错误指令被证实为甲方转发业主指令而发生的,除业主承担赔偿责任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该错误指令为甲方单方面发出的,则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8.2.3乙方的要求、请求或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盖章及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待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后生效。

  8.2.4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并需得到甲方的认可方可执行,后任继续承担前人应负的责任(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8.2.5乙方以下人员,经监理或业主或甲方提出,经甲方代表确认同意,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用甲方代表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

  ① 甲方有证据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

  ② 不能积极配合监理、业主及甲方正常工作者;

  ③ 违反甲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④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⑤ 与乙方进场人员花名册不符者;

  ⑥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

  8.2.6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文明施工的交底会议。在阶段施工前十日内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专项施工方案,在满足规范标准和甲方要求的前提下,经甲方批准和业主认可后方可组织施工,对擅自改变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8.2.7 乙方应按规定对水准点引测、轴线标高、预留洞、预埋件位置、沉降点观测、皮数杆设置等进行技术复核。

  8.2.8 乙方应按规定制作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正确养护,按时送试,对需送试验的过程产品(如钢筋焊接件等)应及时送试。

  ① 根据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由甲方代付的与该合同发生的相关

  的一切费用(如交易费、印花税等)均由乙方承担;

  ② 交易合同的另一方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工程款/材料款均由

  甲方代付;并从最近一期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材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先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后,再由甲方支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

  ③每次专业分包商/供应商提出付款要求后,乙方须先认真复核应付金额数后再向甲方提出付款要求,经甲方复核后甲方给予支付。因乙方的疏忽造成甲方多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损失情况均由乙方承担。

  ④甲方与该交易合同所发生的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为乙方所有

  的权利和义务,甲方与与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不能免除乙方对该合同的责任。

  ⑤该交易合同的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

  ⑥该交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甲方受到处罚以及甲方的声誉、品牌、形象受到损害的,所引起的一切有形和无形的损失全由乙方承担;

  ⑦该交易合同最终结算价由乙方与合同的另一方决算,甲方凭乙方提供的该合同的最终决算书原件按合同规定支付尾款;因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结算,或故意拖延结算时间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与该合同的另一方进行决算,乙方承诺承认该决算的结果。

  8.2.10 对乙方自行发生的各类专业、劳务、材料采购等合同,乙方签订后需将该类合同及时上报给甲方备案,该类合同的实际付款情况(付款情况需附上有效凭据复印件)、结算情况每月需定期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不得瞒报。

  8.2.11 乙方应全面贯彻执行8.1.9款的各项要求,遵守国家和

  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的教育责任,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并承担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8.2.12 乙方负责各类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完整地将工程资料定期或在工程竣工后14天内移交给甲方。

  8.2.13 乙方在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供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工程总进度网络计划、生产资源配置计划(人、机、物)报甲方审批;在收到施工图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预算书(可分阶段编制);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量月报及下月工程进度、材料及劳动力计划;必要时还要及时提供工程进度、材料及劳动力季、周计划,在施工过程中对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资料在24小时内提供给甲方。

  8.2.14 已完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予以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

  8.2.15 乙方应严格控制好施工队伍人数,杜绝私招乱用社会闲

  散人员,禁止无证人员混入本队伍中进场施工。

  8.2.16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先向甲方指派的现场专管

  人员递交本施工队伍资质“三证”复印件及安排进场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上岗资格证、特殊工种(电工、机操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吊车司机、吊车指挥等)操作证等复印件,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健康证及队伍进场开工报告等手续。

  8.2.17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变动生产人员,必须事先得到

  甲方专管人员的同意,并补交变动人员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复印件。

  8.2.18乙方用工必须遵守上海市政府有关规定,乙方的现场操

  8.2.19乙方施工队伍应组建相应的工会组织,进场后一个月内

  应明确项目工会负责人,并及时报甲方项目工会组织员,参加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8.2.20 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须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线,并严格履行,每月定日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须定时上报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8.2.21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在民工宿舍内应配备电扇等防暑降温设备、工人须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钢筋工手套、电焊工服装、电焊工眼镜、电工绝缘鞋等)。

  8.2.22乙方应按时交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如甲方代乙方交纳该费用的,乙方同意该费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8.2.23乙方在工程建设中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拉拢甲方人员,损害甲方利益,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扣除乙方单位合同总造价的.1—5%直至终止本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

  8.2.24乙方在本工程中参与施工的所有工作人员和工人的人身意外保险、机械设备和财产保险全由乙方投保,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员在内)所发生的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 抚恤费和法律责任均应由乙方负责, 甲方不承担此等责任。

  8.2.25 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8.2.26 乙方对自身施工现场两瓶仓库、材料间、经理室等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技术防范设施,该设施必须由甲方认可的专业队伍负责安装、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8.2.27 乙方对施工现场应配备足量的消防设施,制定消防应急预案,落实消防责任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 图纸

  9.1甲方在乙方分项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图 套(已包括竣工

  图在内)。乙方如需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9.2乙方在工程竣工后14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图 套。

  第十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及分项验收

  10.1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及分项验收条件,乙

  方自检互检合格后,通知甲方代表组织验收(在验收前48小时通知),验收合格,经各方代表在验收记录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其费用与工期拖延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各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各方代表已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0.2若甲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顺。对事后无法判断质量的工序应作为特殊过程加强控制。

  第十一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和管理

  第十二条 竣工验收和保修

  12.1本合同范围内施工部位在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包括机电设备的调试已按规定进行),乙方应尽快做好竣工验收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准备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一式 份,其中原件 份,复印件 份,按本工程所在地、区域所管辖的质监站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并需符合当地、区域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编制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12.2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书面竣工验收请示报告后及时组织业

  主、监理等核验各方进行验收,并给予乙方批复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工期不顺延。

  12.3 竣工日期为乙方完成全部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等核验各方验收通过签字的日期。需整改后才能达到要求的,应为乙方整改后再次提请甲方验收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等核验各方签字验收通过的日期。承包内容中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未完工或经各方组织的验收评定为不合格,均视为工期延误。

  12.4乙方在验收通过之日14天内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全部竣工资料。

  12.5竣工验收通过后,乙方在现场的人员、物资、设备、设施等均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一周内全部撤离施工现场,如甲方有特定要求的,按甲方要求执行。

  12.6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项目在使用中对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均承担保修责任,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2.7保修期限及保修起始日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约定执行,具体约定保修期限为:

  保修起始日为: 。

  12.8在保修期间,如乙方保修不及时有损甲方声誉,甲方可代为修理,由此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十三条 工程索赔、签证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索赔、签证事件时,乙方应在事件将要发生和事件发生约定有效期限(根据甲方与业主约定的有效期限)内提出报告,及时向甲方报送发生索赔、签证的详细清单和计算依据,经甲方审核后报送业主确认。对业主不认可的索赔、签证,甲方对乙方也不予认可,且乙方放弃对甲方的追索权。若乙方逾时没有报送,无论索赔、签证事件发生与否,均不予考虑。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按甲方与业主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不可抗力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和费用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工程停建和缓建

  工程停建和缓建约定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工程停建和缓建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工程停建和缓建造成的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总承包合同终止

  16.1 总承包合同终止:如总承包合同在分包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完全履行其义务之前以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则总承包方应在此后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方立即终止分包合同所规定的雇佣关系,分包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此时,分包方应尽快从工地搬走分包方的材料机械和设备财产并撤离其人员。

  16.2 总承包合同因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引起分包方的雇佣关系一旦终止,本分包合同的其他条款也自行失效,但分包方有权获得按照分包合同内所列的费率或价格计算合同终止前已完成工程的款项(该价款或款项至今为止未得到总承包方任何事先支付)。总承包方根据本项规定向分包方支付该款项的义务仅在总承包方收到总承包合同项下有关所述分包合同工程款后生效。

  第十七条 分包合同生效与终止

  17.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自工程竣工交付业主使用、结算完毕、甲方支付完毕(不包括保修金)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7.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属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①乙方擅自将本工程项目进行转包或将工程再肢解成若干部分再进行分包。

  ②工期延误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者。

  ③乙方由于非甲方或业主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全面履行合同的行为。

  ④乙方没有健全的施工管理和组织体系,进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不足以承担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甲方的声誉面临严重威胁。

  ⑤乙方已无法全面履行合同要约,尤其是甲方对业主的承诺面临不能兑现。

  ⑥乙方有损害甲方声誉的严重行为,如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情形。

  ⑦乙方工地代表及其管理人员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并严重危及甲方的品牌声誉。

  17.3发生上述17.2款情形时,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进入本工程的人员、物资、设备应在48小时内撤离施工现场,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追索违约赔偿的权利。

  第十八条 附则

  18.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并应形成书面补充合同,才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18.2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

  能达成一致的,向合同签约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8.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正本 份,副本 份。

  18.4以下文件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

  ①《安全生产协议书》(附件一)

  ②《治安防火协议书》(附件二)

  ③《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附件三)

  合同签订单位: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分包合同 篇5

  总包单位:(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简称乙方)

  由温州中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的双屿客运中心立体停车库工程,因工程建设需要,现将其主体泥工分项部分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责、权、利、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有关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内容,经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双屿客运中心立体停车库工程

  二、承包方式:包清工

  三、项目内容:

  1、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施工技术交底、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文件、甲方要求。

  2、基础及主体结构砼浇捣(含垫层、垫层找平、桩灌芯、砼养护、钢筋保护层、一次性找平、电渣压力焊冲洗)

  3、二次浇捣(含所有圈梁、过梁、构造柱、素砼反梁、拦板、窗台压顶、消防预留洞、门顶过梁、模板穿墙螺杆修补等)所有零星砼

  4、一层地面(坡道等建筑物四周1米内零星项目)

  5、砌体含所有砌体、管道井砌体、配电箱处砌体、砌体养护、砌体电管边浇砼。

  6、屋面(含所有砼浇捣、保护层)

  7、楼地面(含所有清理卫生、清理地面、楼梯踏步清理卫生、养护)

  8、墙柱模板底由泥水班组负责采用水泥砂浆补缝,墙柱角漏浆、蜂窝等缺陷由泥水工班组负责修补、清理。

  9、其它内容:柱剪力墙根部打毛冲洗、楼层浇捣前模板钢筋冲洗、建筑垃圾清理,水、电、消、智能等修补。楼层的打扫清理、后浇带浇捣前的清理,浇捣场内硬地坪及标化工地所需硬地坪道路,基坑及电梯井抽水,砼薄膜覆盖。

  10、机具内容:搅拌机、平板振动器、插入式振动器、砂浆机、斗车、太阳灯、灯管、灯泡、冲水皮管,三级配电以下的所有电线电缆、电器、开关插座头。

  四、工程造价:

  1、工程单价: 29 元/㎡,建筑面积为: 39990 ㎡。

  2、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中的建筑面积一次性包死,以后不再调整。

  五、付款方式:

  1、每月按完成月工程量的80%支付,中间验收合格后付总款1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决算后一次性付清。

  六、工期要求:

  按甲方工程总进度计划及与施工进度计划完成,若有工期延误,则延误的工期按本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温市合备字房建20xx314号)中的延期处罚执行。

  七、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按有关验收规范、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如达不到要求由其发生的相关费用及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严格控制施工工艺工序,抓好施工质量,不得出现较大质量事故。

  3、出现蜂窝麻面,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修补,每处罚200元,并重新进行修补,其费用有乙方负责。

  4、乙方原因或任务,甲方要求乙方派人完成,乙方不派人完成的,由甲方派人完成的'以一工罚十工进行向乙方计算人工费。

  八、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必须具备三证,即:身份证、暂住证、计生证。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文明施工,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采取有力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同时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听从甲方有关管理人员的指挥。

  3、乙方在施工期间进行违章操作所造成的人身、机械及其他安全事故,医疗费用在20xx元以内的由乙方自负,20xx元以上至20xx0元以内甲乙双方各付50%,20xx0元以上甲方付70%,乙方付30%

  5、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由于乙方人员及乙方责任而受公司或安全监督站罚款的,甲方则以2倍罚款加以处罚。

  6、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和出入证。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完成工作内容竣工验收质量符合要求工程款结清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6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中不锈钢栏杆扶手制作与安装工程劳务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xxxxx组团二标段 2、工程地点:航开路十字西北角 第二条 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1、工程材料:所有施工材料由乙方提供(包括不锈钢栏杆扶手制作与安装过程中所需的所有材料)。 2、施工机械、器具、工具:甲方提供施工电梯并配备司机,除此之外,施工中使用的其他所有机械、器具、工具均由乙方提供(电焊机、氮弧焊机、焊条、焊丝、抛光机、抛光片、抛光蜡、电锤、切割机、角磨机、手提电钻、刨子、中小木锯、锤子、斧头、钢锉、螺丝刀、方尺等)。 3、施工用水、用电: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甲方承担。

  4、安全帽由乙方自理,乙方需为其员工购买保险,甲方不为乙方提供食宿,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三条 工程承包范围

  xxxxxxxx组团二标段(3#、4#、7#、8#住宅楼、9#商用楼、2#地下车库)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及图纸会审纪要、洽商等文件中包含的所有不锈钢栏杆扶手制作与安装分项工程施工。 第四条 工期

  1、开工日期:年日 2、竣工日期:年日 第五条 承包合同价款及工程量计算方法

  1

  2、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伍拾肆万叁仟叁佰壹拾元整。

  说明:(1)以上价款中包括施工全过程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施工期间各种市场风险、国家

  政策性调整风险,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单价。

  (2)合同外零星用工,不分技工普工均按 元/工日计算。

  3、工程量的计算:以实际完成的栏杆扶手工程量计算。

  第六条 技术质量要求、质量管理

  1、严格按照设计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中的相关要求进行施工,质量

  达到“合格”标准。

  2、护栏和扶手转角弧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缝应严密,表面应光滑,色泽应一致,不得有裂缝、

  翘曲及损坏。

  4、材质要求:室外栏杆扶手全部采用304材质不锈钢管;室内栏杆扶手全部采用201材质不锈钢管。

  5、壁厚要求:管径大于等于38mm,壁厚不得小于1.0mm;管径小于38mm,壁厚不得小于0.8mm。

  6、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全面系统审核施工图纸,对图纸的错误、不详或疑问必须事先向甲方提出,

  否则,由此引起的漏项或施工中返工损失、工期损失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7、护栏进场后,将分批次抽取1-2%的样本做破坏性检查,如发现达不到质量要求,则视为本批进

  场成品或半成品不合格,承包人除返工外,每次招标人可以处以不低于1万元的罚款,此费用招标人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且无需经分包人确认。

  8、对焊接点的要求:管子与管子(弯头)对接,接缝必须满焊且平整,不得出现错台现象;管子

  与管子交叉或丁字型连接,焊点不得少于4点;管子与圆球相接,沿管子一周焊点不得少于10点。焊接部位必须打磨并抛光。

  9、护栏安装前完成对材料质量的检查验收,确保材质符合要求。安装过程中,按工序对固定铁脚

  进行隐蔽验收。护栏安装完毕,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护栏工程检查验收。根据护栏安装质量要求、评定标准,结合隐蔽验收记录,对护栏质量等级进行评定。所有验收必须是监理、总包方全部验收认定合格后方能确认质量合格。

  10、在施工过程中,甲方现场代表或监理单位发现质量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验收,如已施工的, 2

  必须无条件重新返工,期间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工期不顺延。

  11、乙方必须实行样板先行的制度,在施工前做样板间,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全面施工。

  第七条 安全文明施工及配合协调管理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进度协调。并承担自身施工安

  全的全部责任。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其材料堆放场、施工操作现场必须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3、乙方需为其员工购买保险。

  4、甲方不为乙方提供食宿,由乙方自行解决。

  5、施工中,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因乙方原因发生的火灾由乙方全部负责。

  6、施工中产生的废料、垃圾由乙方负责清理,并运至指定的堆放位置。

  第八条 双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责任及义务:

  (1)负责协调与业主、监理公司和设计单位的工作关系,以及与地方的公共关系、帮助协调施

  工中造成的扰民、噪声、环保问题;

  (2)向乙方下达施工计划;

  (3)对乙方的工程进度,施工步骤进行安排,指导乙方施工,解决技术问题,并对质量安全工

  作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

  (4)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作为施工依据;

  (5)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6)不得有意损坏乙方材料;

  (7)甲方不提供乙方现场食宿,由乙方自行解决。不允许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内留宿。

  2、乙方责任及义务:

  (1)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严格执行本合同中的工期、质量及安全要求,服从现场施工员的安排,严格按照设计图纸、

  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3)专业人员及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4)加强对工人的管理,教育工人遵纪守法,加强安全、防火、防盗意识。严格要求工人按照建

  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做好自身安全工作;

  (5)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

  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工人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不允许工人打架骂人,做到工完场清;

  (6)做好质量自检工作,树立质量、安全工作第一的思想,杜绝质量、安全事故;

  (7)如遇合同承包范围外的零星工程及零星用工,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的工作安排;

  (8)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

  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3

  (9)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

  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接受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0)乙方应派驻工地负责人(全权代表) ,联系方式 ,该负责人不

  得随意离开工地,若有事1天以上(含一天)请假,须得项目经理同意后方准允离开,否则视为违约按20xx元/天处罚。

  第九条 工程质量验收

  1、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所承包分项工程应全部达到合格标准。

  2、分项工程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部位,乙方自行返工处理,至达到合格为止,其人工费自负,损失材料照价赔偿,并接受项目部的处罚。

  3、如乙方无法保证本工程的技术、质量、工期进度,未按程序进行施工,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4、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出质量隐患及各种合理建议。

  第十条 结算和付款方式:

  1、按月计量,每月1日到5日为上月所完成合格工程量的计量工作日,计量审核完毕30日内支付该批工程款的70%,依次类推。分包项目全部完成、乙方人员撤出、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量价款的95%。剩余5%的'工程款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保修期为一年),无质量问题,在一月内把剩余款项全部付清。

  2、乙方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时,必须每月报工人工资发放表,由甲方财务统一发放民工工资,发放完民工工资后剩余款项转入乙方指定账户。(过程施工的变更签证及零星用工不计入月计量款中,完工后并入完工总结算)。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转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损失,乙方应予双倍赔偿。

  2、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

  3、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分包工程总费用千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影响其它工种施工每影响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分包工程总费用千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逐日累加。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停工、怠工,如发生此现象甲方有权拒付后期工程款。

  第十二条 其他

  1、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将相应人员配置、施工保障措施等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审查,并经甲方现场代表签字认可后方可进场。

  2、因停水停电或其他原因导致工地短期停工造成的窝工乙方自行调节,不计取任何费用。

  3、若施工过程中因乙方不及时施工或其他原因造成影响的,甲方有权外协施工,费用以外协合同 4

  价款从乙方主体劳务扣除。

  4、乙方因拖欠工人工资引起的闹事、停工影响到工程进度、项目部信誉时,甲方有权直接支付工人工资,并从乙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5、项目部及公司的相关规定、管理办法和细则是该合同的组成部分。

  6、施工过程中,甲方、监理、及业主认为乙方队伍从质量、进度、农民工管理等各个方面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更换劳务队伍,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从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起,一周内必须从工地撤出,结算按完成成品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结算,不合格产品要扣除质量问题处理费用。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

  第十三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向“xxxxxx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第十五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开户行: 开户行:

  账 号: 账 号: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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