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精选1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
一、总则
为推进公司发展,提升企业文化,健全员工管理,公司依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相关条例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本管理制度中所称的员工,系指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及试用期间的新进员工。
凡公司员工,均应严格遵照执行本规章制度(除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招聘与录用
1、公司对员工采用聘用制管理,基本政策是:根据年人力资源规划、人员动态情况和人力成本控制目标,保证人员选聘和录用工作的质量,为本公司选拔出合格、优秀的人才,并使之适应业务发展要求。
2、公司招聘、选聘、录用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
(1)公正、公平、平等竞争、亲属回避;
(2)先内部选聘、调配,后外部招聘。
3、公司聘用员工内部流程:
(1)用人部门提出岗位人员需求计划,填写《人力需求申请表》上报总经理审批;
(2)公司行政人事部依据总经理的批示,按照《岗位分析说明书》的.要求办理内部选聘、调配,或对外统一发布招聘信息。
4、应聘人员须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供应聘材料和有关证明材料。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和用人部门联合对应聘材料进行斟选,确定拟聘人选和招聘考核方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组织安排招聘的面试考核工作。
5、参加面试考核的应聘人员应真实填写有关表格,按表格规定程序完成面试考核,公司行政人事部保留调查核实员工工作经历及个人背景的权利。
6、面试考核:
(1)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初试,完成对应聘人员身份、学历、证件、任职资格的考核;
(2)由用人单位面试,完成专业任职资格的考核;
(3)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安排复试并完成应聘者资格核查。
(4)对于重要职位的招聘需由总经理作最终的面试考核。
(5)考核由以下几项内容组成:
a、仪表、修养、谈吐;
b、求职动机和工作期望;
c、责任心和协作精神;
d、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
e、相关工作经验;
f、素质测评;
g、必要时增加笔试;
(6)具体办事流程见《招聘面试流程》。
7、经核准拟试用的外部应聘人员,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通知试用并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可在入职后一周内提供有效体检证明),体检合格者,按规定时限到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入职手续,否则视为拒绝受聘。
8、外部应聘人员办理入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及户籍证复印件;
(2)学历证明、英语级别证书;
(3)职称证明、岗位资格证明;
(4)结婚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与原单位解除劳务合同证明;
(6)原单位社保证明以及近期体检报告;
(7)当期免冠近照4张;
(8)亲笔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
上述资料不齐者,不予办理入职手续。确因特殊原因需延迟提交者,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于入职后2周内补齐资料,否则不予留用和资遣。
9、公司全体员工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均应及时知会公司行政人事部,以确保与你有关的各项权益:
(1)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2)婚姻状况;
(3)诞生子女;
(4)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5)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10、公司保留审查新入职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立即被除名,并要求赔偿公司为招聘该员工而付出的一切费用。
11、报到程序包括:
(1)办理报到登记手续,签订《新员工入职试用合同》;
(2)领取考勤卡、办公用品和资料等;
(3)接受入职培训;
(4)与部门主管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受聘者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达公司行政人事部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与公司行政人事部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
12、本公司聘用的新进人员,从入职之日起算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对于特殊的岗位(如高技术含量或高业务资格的岗位),可根据具体岗位情况,适当的延长试用期时间到6个月。试用期内工作成绩突出,表现优异者,可提出书面申请经用人部门同意,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据考核情况核准,公司总经理批准,缩短试用期。反之,确有需要经审批同意,试用期可延长,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13、试用期内,新进员工如果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公司,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果新员工的工作无法达到要求,公司也会终止试用。
14、如试用合格并通过入职前培训,可到公司行政人事部领取《员工试用期工作表现评定报告》,由试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公司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上报总经理审批。
15、具体办事流程参见《试用转正流程》。
16、新进员工在试用期内原则上不能请假。如确实有需要请假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若请假超过一个月,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17、入职引导人帮助:
(1)试用期间,公司会指定入职引导人帮助新员工接受在职培训;
(2)入职引导人的职责:
a、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情况;
b、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标准;
c、帮助新员工了解公司有关规则和规定,为新员工安排培训的时间。
d、任何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办公位、领取办公用品、使用办公设备、用餐、公司宿舍等,尽可咨询入职引导人。
附件:
1、员工试用期工作表现评定表
2、招聘面试流程
3、试用转正流程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2
一、基本原则:
1.企业制定相应的薪酬制度,其根本目的就是正确处理好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把物质利益作为调动员工积极性、创造性的重要手段。公司薪酬制度建立在岗位责任制、经营责任制、对员工工作能力及业绩进行考评的基础上,结合考评给予必要的薪酬,依靠员工对个人物质利益的关心,推动员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提高企业技术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
2.谋求稳定、合作的劳资关系原则:对扎根于华之的优秀骨干人才在薪资合理分配的基础上予以特殊考虑,以建立稳定、长期合作的劳资关系。
3.员工薪资参考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担任工作的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及工龄、资历等因素综合核定。
二、薪酬体制
1.薪资标准
公司实行岗位工资制、贯彻“因事设岗,因岗定薪“的原则。每个岗位的薪资标准,依照岗位的重要程度、责任大小、难度高低等因素,由各部门中层管理人员拟定草案,交人力资源部综合后,报公司总经理确定。
2.年薪制:享受年薪制的员工由公司总经理确定(一般一年确定一次)。
1)薪制对象:公司聘任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相关的高级技术、业务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
2)年薪标准:由公司总经理根据工作业绩,能力责任等因素确定,享受年薪制的员工薪资由公司撮薪额的45%作为风险资金后,按月平均发放,年终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核算风险基金的'发放额发放给员工(以年终考勤、奖惩、绩效考核等依据)。
3.月薪制:享受月薪制的员工由所在部门领导确定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
1)月薪制对象:试用期员工、驾驶员、保安(门卫)、文员、非正式员工等。
2)年薪标准:由部门中层管理人员确定,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
三、薪资结构
1.岗位工资:
贯彻“因事设岗,因岗定薪“,依照该岗位的性质、责任大小、难度高低、专业性、劳动强度等因素确定。
2.工龄工资
1)一般员工:岗位工资*2.5%*n(n为工龄)。
2)老员工(入公司时间三年以上):岗位工资*3.5%*n(n为工龄)。
3)工龄工资不得超过岗位工资的1/4,超过者按比例最高值发放工龄工资。
3.奖惩浮动工资:
指生产部门根据内部考核标准对员工实施奖惩的一种额定工资。
四、工资支付制度
岗位工资、效益工资、工龄工资、奖惩浮动工资为足月工资;试用工资按日计工资。
五、薪资的发放
1.发放原则:根据公司目前薪资管理的具体情况,针对薪资管理的重要性、机密性和高度准确性,确保薪资发放的有效运作。
2.薪资审批办法
1)各部门员工当月的薪资,由人力资源部劳资文员逐一请各部门负责人核实并签字后,报相关主管负责人审批。
2)享受年薪制的员工的薪资由总经理审批,非年薪资制员工薪资由人力资源部主任审批。
3.薪资计算时间:每月1日至月末。
4.薪资发放时间:每月工资于上月8日放,如遇元旦、劳动节、国庆节等则提前发放。
5.薪资发放方式:除零星工资以现金支付外,其它所有员工工资均以工资卡形式发放。
6.薪资调整:公司根据经营目标完成率及生产目标完成率考虑社会生活水平和变化、员工年度考核、贡献程度等多项要素后,由总经理决定调整系数。调薪以上年9月至当年2月和当年3月至8月份作为考核期。
7.紧急调薪:公司遇重大经营、财务等方面的问题,经部门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总经理批准可紧急调薪,但调薪幅度不得超过30%。
8.零星调薪:
1)员工薪资调整严格按照考核、考核管理办法作为考核论据,每季度考核一次,并于季度的末月对员工的薪资进行一次调整,特殊薪资调整由总经理审批。
2)员工的薪资调整只能在岗位工资*1.5系数间调整。
3)员工职务、职称及岗位变动,从文件生效之日起按新的工资标准发放薪酬。
六、风险工资
1.年薪制人员实行年度风险工资,月发45%,余55%作为年度考核工资。
2.中层以下不实行年薪制的管理人员的薪资月发80%,20%作为绩效考核工资;其余员工薪资每月全部发放。
3.风险金的返还:各部门严格按照考核标准考核,并领取专用表格,于考核期的末月25日前将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部门未申报的作为风险项目工资返还比例为零。
七、工资查询
财务部在发放工资之时应按人力资源部的要求附上说明工资组成及扣款项目的明细,若员工发现当月工资有误,可以到人力资源部查询。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3
制定人事管理制度,不管是在集团公司还是中小型企业中,都是完善企业制定的重要一步。以下整理了详细的小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一)第一节
总则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
一编制及定编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六、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七、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九、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十、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
十一、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十五、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劳动人事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进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雇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劳动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1年。
十七、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培训由劳动人事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
员工试用期间,由劳动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试作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十八、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劳动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退回原单位。
十九、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第四节
工资、待遇二十、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二十一、
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列。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二十三、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劳动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二十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监察部及有关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二十五、公司按照国家有产在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
二十六、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二十七、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二十八、员工享有公费医疗待遇。员工本人的医药费按规定凭县级以上医院报销凭证核准报销。第五节假期及待遇
二十九、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增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三十、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开始享有探亲待遇;
2。与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实际需要经予路程假;
3。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员工4年1次2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员工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超过规定的费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6。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事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生产单位员工探亲尽可能安排在春节统一放假。
7。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经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处理,不得报销。
三十一、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三十二、产育假:
1。女23周岁以下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如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
2。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天;难产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间内已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另增加90天;产生女结扎的另增加21天;
4。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期间发给75%的工资。
5。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三、节育手术假:
1。取环休息1天;
2。放环休息3天;
3。男结扎休息7天;
4。女结扎休息21天;
5。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休息15—30天;流产后结扎增加21天;流产假期1年内不能超过2次;
6。怀孕4个月以上引产休息42天;引产后结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内工资津贴照发。
三十四、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三十五、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各单位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发100%日工资。第六节辞职、辞退、开除
三十六、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三十七、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三十八、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三十九、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经予国理辞职手续。
四十、国家干部、职工要求调离本公司,必须经劳动人呈部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十一、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二、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劳动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三、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四、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被辞退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四十六、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公司不与之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四十七、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四十八、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九、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
第七节附则
五十、公司属下各公司、企业的人事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五十一、本制度由劳动人事部负责执行。人事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人事管理有所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 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 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第二章 任 用
第三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职称规定如下:
高级主管——总经理、副总经理、 子公司经理
部门主管——品牌主管、物流主管、销售主管
部门职员——承办员
第四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分为四职等
(一)一等:总经理、副总经理。
(二)二等:子公司经理、部门经理、秘书。
(三)三等:部门主管、助理。
(四)四等:业务、美容师、内勤等办事职员。
(五)试用员、临时雇员、实习生等均不列等级。自过试用期,升任办事职员时为正式职员。
第五条 每一职位均设置“职位说明书”,说明其职责内容及应列职等。
第六条 职员之任免、调迁、奖惩等事项,均以正式文书发布。
第七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的任用人数,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以“职位说明书”为依据,以便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合。
第八条 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九条 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一)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免。
(二)经理——由总经理任免。
(三)主管及其他人员——由总经理任免或主管经理报请总经理任免。
第十条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新进人员事务处理流程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考选事宜。程序:部门申请单→行政部审核→总经理核准→招募培训。
第十一条 新进人员经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申请表,原则上职员试用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应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至少不得低于一个月。
第十二条 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务业绩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应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未满七日者,不给工资。
第十三条 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下列表件:
(一) 户口复印件及医院体格检查表。
(二) 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
(三) 保证书及三个半月内半身免冠照片一张。
(四) 试用同意书。
(五) 人事资料卡。
(六) 其他必要的证件。
第十四条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 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
(二)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 吸食毒品者。
(四) 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 品行恶劣,曾被开除者。
(七) 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八) 与公司员工有血缘关系亲戚关系者。
第十五条 员工一经录用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工作,视情况应与本公司签订“工作协议书或劳务合同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三章 保 证
第十六条 凡本公司员工,应一律办理保证手续。
第十七条 填写保证书应注意遵守法律程序。
第十八条 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不得担任保证人。
第十九条 被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保证人应付赔偿及追缴的责任。
(一) 营私舞弊或有其他一切不法行为,致使本公司蒙受损失者。
(二) 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或损坏公物者。
(三) 窃取机密技术资料或财物者。
(四) 拖欠账款不清者。
第二十条 保证人如需中途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等到被保证人另外找到保证人,办理新的保证手续后,才能解除其责任。
第二十一条 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保证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更换保证人,并应于下列事情发生后十五天内,另外找到连带保证人。
(一) 保证人死亡或犯案者。
(二) 保证人被宣告破产者。
(三) 保证人的信用、资产有重大变动,因而无力保证者。
(四) 不欲继续保证者。
第二十二条 被保证人离职三个月后,如无手续不清或拖欠公款等情况,保证书即发还其本人。
第四章 工 作
第二十三条 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二十四条 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 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 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公司的职务。
(三) 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四) 不得泄露业务或服务上的'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五)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接见亲友或与来宾参观者谈话,如确因重要事情必须会客时,应经主管人员批准在指定地点,时间不得超过十五分钟。
(六) 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七) 不得携带公物(包括资料及复印件)出公司。
(八) 未经主管或负责人允许,严禁进入变电室、仓库及其他禁入重地;工作时间中不得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九) 员工每日应该注意保持工作地点及更衣室、宿舍的环境卫生。
(十) 员工在工作开始时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期间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抽烟,以期增进工作效率并防止危险。
(十一)员工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相聊天闲谈、搬弄是非或扰乱秩序。
(十二)全体员工必须了解,只有努力生产,提高品质,才能获得改善及增进福利,以达到互助合作、劳资两利的目的。
(十三)各级主管及各级单位负责人必须注意本身的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满意度水平,使员工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十四)工作时间中,除主管及事务人员外,员工不得打接电话,如确有重要事情,应经主管核准后方可使用。
(十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二十五条 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以七小时为原则,营业单位或业务单位每日休息另订公布实施。但因特殊情况或工作未完成者应自动延长工作时间。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延长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六小时。
第二十六条 经理级(含)以下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二十七条 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员工考勤管理细则》处理。
第五章 待 遇
第二十八条 本公司依据劳资兼顾互助互惠的原则,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
第二十九条 员工待遇分为:
(一)基本工资。视从业人员的学历、经历、技能、体质及其工作性质而定,从业人员的年度工资调整方案由人事部门拟订,呈总经理核定后调整。(通知或公布)
(二)津贴:岗位津贴、通讯津贴、工作津贴等。
(三)奖金:效率奖金、目标奖金、全勤奖金、年终奖金。
第三十条 员工待遇,分日薪及月薪人员。月薪人员,每月五日发放一次;日薪人员每月发放两次,本月20日及下月5日发放上半月份及前月下半月份薪资。新进人员自报到日起记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并按日计算。
第三十一条 临时性、特定性或计件等工作人员的待遇,另按“临时、计件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处理。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5
第一节总则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公司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编制及定编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六、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七、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九、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十、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
十一、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十五、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劳动人事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进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雇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劳动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1年。
十七、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培训由劳动人事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
员工试用期间,由劳动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试作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十八、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劳动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退回原单位。
十九、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第四节工资、待遇
二十、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二十一、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列,管理制度《公司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二十三、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劳动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二十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监察部及有关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二十五、公司按照国家有产在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
二十六、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二十七、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二十八、员工享有公费医疗待遇。员工本人的医药费按规定凭县级以上医院报销凭证核准报销。
第五节假期及待遇
二十九、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增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三十、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开始享有探亲待遇;
2、与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实际需要经予路程假;
3、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员工4年1次2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员工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超过规定的费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6、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事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生产单位员工探亲尽可能安排在春节统一放假。
7、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经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处理,不得报销。
三十一、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三十二、产育假:
1、女23周岁以下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如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
2、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天;难产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间内已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另增加90天;产生女结扎的另增加21天;
4、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期间发给75%的工资。
5、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三、节育手术假:
1、取环休息1天;
2、放环休息3天;
3、男结扎休息7天;
4、女结扎休息21天;
5、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休息15—30天;流产后结扎增加21天;流产假期1年内不能超过2次;
6、怀孕4个月以上引产休息42天;引产后结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内工资津贴照发。
三十四、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三十五、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各单位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发100%日工资。
第六节辞职、辞退、开除
三十六、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三十七、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三十八、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三十九、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经予国理辞职手续。
四十、国家干部、职工要求调离本公司,必须经劳动人呈部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十一、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二、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劳动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三、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四、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被辞退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四十六、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公司不与之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七、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四十八、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九、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修订之。
第二章录用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第四条: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五、服务承诺书。
六、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四、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第十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三章工作守则
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四、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五、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六、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七、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九、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十、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十一、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十二、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公司总部:上午:8:30—12:00?下午:1:30—6:00?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第十四条:所有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日处理。
第十五条: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管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
第十六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一、迟到、早退。
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半日论。
4、超过十五分钟后,才打卡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在卡上签字或书面说明者除外。
5、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需经主管签字证明。
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应由部门主管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时间考核表上签字。
二、旷职(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工)论处。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职(工)论处。
3、员工旷职(工),不发薪资及奖金。
4、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累计旷职达十二日者,予以除名,不发给资遣费。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人事调动工作,保证公司内部各部门的员工调动工作能够有序、及时的完成,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各部门及分支机构,但不包括临时工、返聘员工和兼职人员等人员调动。
第二章调动类别
第三条调岗
当公司内部出现岗位空缺时,除考虑内部提升及外部招聘外,亦考虑平级调岗。公司有关部门及员工本人可提出调岗(详见招聘管理办法第五章十四条):
A、公司提出调岗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取得调出与调入部门经理的同意后,填制《工作调动表》,按人员招聘权限报公司领导批准。
B、员工提出的调岗,应由本人提出书面调岗申请,填写“工作调动表”并报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后,填写“工作调动表”,由人力资源部参照员工招聘录用审批程序办理。
第四条借调
由于某项工作需要,各个车间之间临时借入人员,在完成某项工作或借调期满时需返回原部门。被借调人的劳动合同关系情况不变,有下面两种:
1)调动人的工资及考核仍在原部门,由原部门负责,福利待遇按调动人原待遇、原规定执行;
2)调动人的劳动关系仍在原部门,工资及考核由调入部门负责,福利待遇按调入方的规定执行。
借调不需要填写调动表,但须借调部门与调动部门经理协调好,借调工资及考核由调入部门负责的需向人力资源部报备,发生问题由借调双方部门负责协调。
第三章任命及调动
第五条公司内部招聘或公司指定人员发生岗位变动、公司会议中形成的调动员工的会议决议,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由战略规划部下发公司红头文件进行任命,部门主管级以下人员由战略规划部下发岗位变动通知,由人力资源部通知本人及调入、调出部门(借调不发通知,长期借调或职能部门借调将发)。
第四章职位升迁
第六条员工职位升迁,部门内部升迁不调离原岗位的不填写调动表,除此以外由本人填写工作调动表,并由人力资源部按照升迁职位的聘用权限报公司领导批准,并根据级别由战略规划部以公司红头文件下发到公司各部门。
第五章员工调动工作原则
第七条因工作需要,公司各部门、公司可申请在公司内部调配人员。非工作需要或无特殊原因的人员调动一律不予办理。
第八条人员调动审批手续必需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再由公司领导批准。
第九条调动人员审批手续办理完毕,按规定办理完调离原工作岗位手续后,方可到调入部门报到,否则不得离开原部门和工作岗位。
第十条未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明确调动的,或调动双方自行私下调动的,一律视为无效调动,公司将根据公司制度给予相关责任人处分。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7
人事管理方面,每一个公司所采用的管理模式及所制定的管理制度都不同,以下整理了详细的小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本,可供参考。
为了维护企业正常的运营,设立严格的人事规章制度非常必要。如果公司规模还不是很大,小企业可以选择通过一些比较简单的规章制度进行人事管理。
如何将规章制度的协商、公示程序,变得简单易行。
开会形式
这是最好的形式,召集全体员工开会,向大家介绍规章制度内容,一方面可以作为协商、讨论的形式,另一方面,对于讨论后的内容,开会也是一种公示形式。必要的是,会议纪要应当明确此两项内容,并且有明确的步骤流程,并且让全体参会员工签字。
直接签字
签字内容同样包含两个层次内容:一是,员工签字表示同意公司执行怎样的规章制度,二是,员工确认公司已就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了公示程序,员工已了解相关内容。
为了表明员工签字所涉的规章制度与公司执行的规章制度之间的关联性,建议,直接在规章制度末页设置专门的员工签字页,形成一套完成的文件存档。
上述两种方式操作起来,各有优劣。对于开会形式所产生的规章制度,要约束制度生效后新进的员工,则可以采用第二种签字形式,让新进员工直接签字以确认其对规章制度的同意和知晓即可,无须重新履行开会形式。
另有一点,如果规章制度作出了修改,公司需要重新履行民主协商、公示程序,而非简单地由人事部自行修改。“公司人事部享有最终解释权”,已不再是一种免责的有效告知内容。
(1)规章制度的常见性错误:
一是对违纪的处罚如警告、记过、开除等规定不明确,违纪行为和处罚之间没有对应关系,太过笼统,难以操作;
二是制度中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是规章制度过于复杂化,内容前后互相矛盾,效力也不明确。这样对企业来讲,仲裁委和法院可能依据规章制度中不利于企业的部分作出裁决和判决,从而使企业面临不利的境地;
四是规章制度制订后,无法证明已向员工告知。如制度未经员工签收,公布因时间长而取消张贴,但又无法证明其已尽告知义务,或者是新来的`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未在企业已颁行生效的规章制度上签字等情况,劳动者可以辩称其未知规章制度的内容,等等。
(2)确保规章制度的合法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20xx年3月发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对企业规章制度的法律效力进行了界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这一规定其中的具体要求就包括内部规章本身内容的合法性,制定规章程序的合法性,具有公示性。据此,
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内容必须符合《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法律适用效力首先是法律,再是企业规章,不能出现厂规大于国法的情况。企业在制订和修正管理制度时,要注意与国家法律法规的衔接,不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例如,在人员定岗与班次安排时,要考虑国家对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在推行结构工资制度时,要考虑工资含量定额与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福利待遇之间的关联性;在人事管理方面,要考虑国家劳动合同制度和社会保险制度等规定;还要考虑国家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制度、国家鼓励职业培训制度等等。
第二,必须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制定。新劳动合同法规定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企业的其他规章制度也要在一定的范围内征求劳动主管部门、企业职能部门和工会三方意见,以便集思广益、共同协商、寻找平衡,企业只有遵守有关法律,按程序办事,才能受到劳动法保护。
第三,必须要明确告知职工。不能出现暗箱操作,没有进行公示告知的情况。对规章制度应采取适当的方式使职工周知,才能对职工产生效力,如下发文件、发放员工手册和在企业报刊、局域网、公告栏、宣传画廊上公布等,但企业应当保留公示或让员工阅读的证据,以证明员工“已经知道规章内容”。笔者建议,用人单位可采取将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并在劳动合同中加入“本人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认真地阅读了所有合同条款和公司规章制度,对其中无任何异议并自愿遵守”的说明。这样做的好处是将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一并结合起来签字,成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以后参照执行,就有了企业内部管理的“家法”。
(3)注意实用性和合法性的结合。
在实践中,企业往往因“企”制宜,根据自身情况,考察内部各个部门、岗位的职责,订立出一套完整细密的规范,使得企业内部管理事项事事都能有规范可依。但有时这种规范往往只考虑了企业在操作上的便利而未考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出现了这种情况:在没有争议发生的日常管理中,这类规范可能起到了一定管理的作用;一旦有争议发生,由于它的制定程序或实体内容的某些方面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就出现了不被认可其法律效力的情形,也就导致了企业依据这种不合法的规范,做出的对员工的处理自然也不合法,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因此,对于规章制度的制定,若要使其真正发挥作用,其制定内容必须既反映了企业管理的要求,又要符合法律政策的规定。实践中需要两方面的配合,一是企业通过对自身的情况认识,提出想要达到的劳动人事管理的要求;二是由熟知劳动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士将企业的这种要求转化为法律上认可的形式和内容,将事实和法律严密地结合起来,这样的规章制度才能真正起到保障企业正常运行的作用。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8
1、总则
为推进公司发展,提升企业文化,健全员工管理,公司依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相关条例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本管理制度中所称的员工,系指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及试用期间的新进员工。
凡公司员工,均应严格遵照执行本规章制度(除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2、招聘与录用
2.1公司对员工采用聘用制管理,基本政策是:根据年人力资源规划、人员动态情况和人力成本控制目标,保证人员选聘和录用工作的质量,为本公司选拔出合格、优秀的人才,并使之适应业务发展要求。
2.2公司招聘、选聘、录用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
1)公正、公平、平等竞争、亲属回避;
2)先内部选聘、调配,后外部招聘。
2.3公司聘用员工内部流程:
1)用人部门提出岗位人员需求计划,填写《人力需求申请表》上报总经理审批;
2)公司行政人事部依据总经理的批示,按照《岗位分析说明书》的要求办理内部选聘、调配,或对外统一发布招聘信息。
2.4应聘人员须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供应聘材料和有关证明材料。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和用人部门联合对应聘材料进行斟选,确定拟聘人选和招聘考核方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组织安排招聘的面试考核工作。
2.5参加面试考核的应聘人员应真实填写有关表格,按表格规定程序完成面试考核,公司行政人事部保留调查核实员工工作经历及个人背景的权利。
2.6面试考核:
1)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初试,完成对应聘人员身份、学历、证件、任职资格的.考核;
2)由用人单位面试,完成专业任职资格的考核;
3)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安排复试并完成应聘者资格核查。
4)对于重要职位的招聘需由总经理作最终的面试考核。
5)考核由以下几项内容组成:
a)仪表、修养、谈吐;
b)求职动机和工作期望;
c)责任心和协作精神;
d)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
e)相关工作经验;
f)素质测评;
g)必要时增加笔试;
6)具体办事流程见《招聘面试流程》。
2.7经核准拟试用的外部应聘人员,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通知试用并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可在入职后一周内提供有效体检证明),体检合格者,按规定时限到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入职手续,否则视为拒绝受聘。
2.8外部应聘人员办理入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及户籍证复印件;
2)学历证明、英语级别证书;
3)职称证明、岗位资格证明;
4)结婚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与原单位解除劳务合同证明;
6)原单位社保证明以及近期体检报告;
7)当期免冠近照4张;
8)亲笔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
上述资料不齐者,不予办理入职手续。确因特殊原因需延迟提交者,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于入职后2周内补齐资料,否则不予留用和资遣。
2.9公司全体员工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均应及时知会公司行政人事部,以确保与你有关的各项权益:
1)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2)婚姻状况;
3)诞生子女;
4)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5)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2.10公司保留审查新入职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立即被除名,并要求赔偿公司为招聘该员工而付出的一切费用。
2.11报到程序包括:
1)办理报到登记手续,签订《新员工入职试用合同》;
2)领取考勤卡、办公用品和资料等;
3)接受入职培训;
4)与部门主管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受聘者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达公司行政人事部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与公司行政人事部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
2.12本公司聘用的新进人员,从入职之日起算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对于特殊的岗位(如高技术含量或高业务资格的岗位),可根据具体岗位情况,适当的延长试用期时间到6个月。试用期内工作成绩突出,表现优异者,可提出书面申请经用人部门同意,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据考核情况核准,公司总经理批准,缩短试用期。反之,确有需要经审批同意,试用期可延长,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2.13试用期内,新进员工如果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公司,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果新员工的工作无法达到要求,公司也会终止试用。
2.14如试用合格并通过入职前培训,可到公司行政人事部领取《员工试用期工作表现评定报告》,由试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公司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上报总经理审批。
2.15具体办事流程参见《试用转正流程》。
2.16新进员工在试用期内原则上不能请假。如确实有需要请假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若请假超过一个月,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2.17入职引导人帮助:
1)试用期间,公司会指定入职引导人帮助新员工接受在职培训;
2)入职引导人的职责:
a)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情况;
b)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标准;
c)帮助新员工了解公司有关规则和规定,为新员工安排培训的时间。
d)任何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办公位、领取办公用品、使用办公设备、用餐、公司宿舍等,尽可咨询入职引导人。
附件:
1、员工试用期工作表现评定表
2、招聘面试流程
3、试用转正流程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9
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搞活人事管理工作,使员工录用工作规范化、程序化,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一、员工录用
1.员工录用必须贯彻提高公司员工整体素质,充实基础,坚持回避制度。
2.调入(应聘)我公司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好、作风正派,愿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须具有近期市级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方可录用;
(3)聘用深户和非深户员工,都需有深户人员担保方可录用。原则上担保书要求担保人亲自到公司填写,其条件是深圳市居民,满25岁以上有稳定工作及收入,并预留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书一式两份,公司、担保人各一份。
二、应届毕业生的招入(聘用)
公司接收的应届毕业生的入户手续由公司财务行政部门统一办理,办理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原则上由毕业生预先交付,正式招入公司后,其费用予以报销。
三、深圳市外员工的调入
1.深圳市外员工调入需符合人事局规定的调入条件。
2.调入发生的费用由员工自理。
四、劳动合同的签订
1.公司招入的应届毕业生,经考核合格者,原则上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包括试用期)。
2.公司新招聘的员工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可签定试用合同),经试用期合格者视情况签订一年或两年劳动合同,或签订公司与员工协商同意的劳动期限的劳动合同。
3.合同期满并于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经公司领导审批并考核合格者可续签。
五、办理暂住证的有关规定
1.经公司试用合格的员工给予办理暂住证。
2.办理暂住证所需费用由公司支付,如合同期未满离职、辞退或开除的员工因办理暂住证所需全部费用由本人自理。
六、公司人员的离职、辞退、开除:
1.离职
员工主动要求离职或不再续签合同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在办妥物资、财务、证件、工作移交等有关手续后,方可离开公司。否则作开除处理,并扣留在公司所剩的一切款项,公司保留追究其因有关事宜给公司造成各种损失的'权利。
2.辞退
根据《劳动法》和公司有关规定,公司有权辞退违法违章的员工并解除劳动合同。
3.开除
凡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有关规定或其行为为公司经营造成严重影响者,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公司有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由财务行政部门统一办理有关手续。
七、保险
为保障公司员工的利益,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以下规定:
1.凡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均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住房补贴的形式直接发给员工个人。
2.员工保险费按员工个人所在岗位的保险工资基数为缴费工资投保,该基数由公司财务行政部统一设定,员工须服从无异议。该基数应不低于深圳市关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缴费工资的下限,也不得高于深圳市关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缴费工资的上限。公司财务行政部并可按每年深圳市社会保险部门关于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调整幅度的基础上对公司员工所在岗位的保险工资基数进行调整,员工亦须服从无异议。
3.员工个人缴交养老保险金比例按《深圳市养老保险暂行规定》执行。
4.职工住房公积金以住房补贴的形式在职工当月薪水体现,其比例不低于《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的计算标准。
5.对已离职、辞退、开除、解除劳动合同等的人员不再缴交各类保险。
6.因工作关系,凡调入公司的员工,养老保险金缴交时间从该员工转正起开始缴交,如需补交入公司前或试用期(非正式录用)的养老保险金,由其本人缴交。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体员工的职业道德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公司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公司有权视实际情况,将其内容修订和补充,经修订及补充之条款,将以通知形式传达所有员工。
第二章员工招聘
第四条员工招聘和录用
1.原则:根据本公司特点,本着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注重各类资格证书积累,按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敬业精神择优录用;
2.条件:
(1)具有专业学历本科以上人员或高中级专业职称人员;
(2)试用期间能独立完成本职工作,经考核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3)公司需引进的其它专业人员。
第五条员工推荐
1.员工信息通过现场招聘、网上招聘、内部推荐及待岗人员等方式建立,办公室确定并负责审查;
2.各部门所需员工确定后,办公室汇总,报经理办公会讨论总经理审批,公司人员由办公室填写《公司员工调配介绍信》并备案。
第六条公司机关人员招聘
1.部门经理直接提交用人方案或人选的,人选由办公室进行考察、面试、汇总并报经理办公会讨论总经理审批;
2.办公室通过院校或其他渠道提供信息的人选,由部门经理进行初步确定后,会同办公室共同进行考察、面试、汇总并报经理办公会讨论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公司工程项目人员招聘
1.项目部根据公司项目施工具体情况,结合公司现有的人力资源状况,可以自行挑选,也可以从社会临时选聘;
2.项目部对临时选聘人员进行工作评价和全面考核,把拟录用的优秀人员报公司办公室考察、面试、汇总后上报经理办公会讨论总经理审批。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签订
第八条试用
1.新进人员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内公司与新进人员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或辞职,而不负担任何补偿;
2.试用期满前,由部门出具意见,报办公室考察、面试、汇总并报经理办公会讨论总经理审批。
第九条劳动合同签订
1.公司与受聘人员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须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履行劳动合同遵循合法、信用原则;
2.公司与所录用人员订立劳动合同,须全面告知被录用人员公司的管理制度、劳动规章、岗位职责等;
3.受聘人员应书面承诺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愿意全面履行劳动义务或特殊岗位在劳动合同中可增加约定之后,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1.劳动合同解除须与公司结清各项手续,并依法办理相关解除手续;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2.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经一次安排后仍不能适应者;
2.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者;
2.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因调整生产任务或由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与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者。
第十一条辞职
试用期满并已转正的员工,辞职需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第十二条自动离职
凡无故擅自旷工一天以上者,均视为自动离职。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2.计薪到终止日止。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的变更
合同当事人一方确有变换工种、职务、工作期限等正当理由,经双方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员工因终止、解除、辞职等原因离开本公司,须与公司结清相关手续,并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第十六条人员管理
1.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本着人尽其才,发挥潜力的原则,鼓励合理的人才内部流动;
2.公司机关人员管理:岗位设定经部门经理提议,报办公室考察、汇总后报经理办公会讨论总经理审批。审批后,人力资源部备案,待遇按公司制定方案实施。
3.工程项目人员管理
3.1凡公司所承建的工程项目按公司有关规定由项目部自行组建。人员名单报由公司办公室备案。
3.2工程项目人员工作期间的岗位安排、工资待遇、工作考核、劳动纪律由项目部负责管理。
3.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或其它违反公司各项规章纪律、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的人员项目部有权解聘,并上报公司办公室核定后对所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3.3.1员工不服从分配的;
3.3.2内部流动不去报到的;
3.3.3每月累计迟到早退二次的;
3.3.4连续或累计旷工达到一天以上者;
3.3.5待岗人员在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仍无岗位的;3.3.6事假月累计超过十天以上的;
工程项目结束后,项目人员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及项目分公司进行调配并报人力资源部办理调配备案手续。
第十七条培训
1.入职、易岗培训:凡新进或岗位调整员工,必须接受以劳动人事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规章制度学习、以安全生产为主要内容的三级教育;以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培训;
2.执业资格培训:对执业资格、定期复审、岗位技能、特种作业等执业资格能力的考试考核;
3.项目开发培训:致力于企业发展、理念提升、管理进步的拓展性培训;
4.培训协议:员工参加投资较大的培训,应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协议内容包括服务年限和服务期未满需补偿条款等;
5.培训档案:公司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受培训的成绩及档案由办公室存档。
第四章考勤管理
第十八条考勤内容包括按时到岗、迟到、早退、事假、病假、旷工等。
第十九条公司根据实际岗位实行相应的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作息时间按公司规定。
第二十条全体员工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凡迟到或早退超过半小时,按旷工一天论处,早退与迟到处罚相同。
第二十一条旷工一天扣当月工资的'10%,旷工一天以上者,从第二天起,视为自动离职,不予结算任何工资福利。
第二十二条全月按规定之工作日上班,无迟到、早退、旷工视为全勤。
第二十三条请假
1.员工请假须由本人填写假条,按规定程序审批,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无特殊原因不可口头请假,如电话、捎话请假等;
2.员工请病假应有市级以上(含市级)医院出具的休息证明,并经主管领导签字,没有证明的一律按事假处理;
3.实行员工事假上限制度。原则上每年最多休假一个月计算,月累计不超过十天,超过规定限制仍要求请假的,公司有权以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4.员工病假、事假二日以内的由部门主管批准,病假十日以内的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超过十日由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病假、事假二日以内的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超过二日由总经理审批;
5.假期终止时,应向批准人销假,以便及时安排工作。若要续请,必须提前一天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续假以一次为限;
6.逾期未到岗上班或未批假,擅自不上班或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对发生旷工行为的员工,公司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公司各部门设考勤员一名,负责部门的考勤记录,考勤表应由考勤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名。
1.每月1-5日,各部门将上月考勤送交办公室,逾期不报影响工资核算发放的,由部门负责人负责;遇节假日,可延期报送,以办公室的通知时间为准;
2.考勤员应及时填写当日出勤情况,公司办公室有权随时抽查各部门考勤记录,人力资源部根据考勤记录核发工资。
第五章薪资及福利
第二十五条工资待遇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工资支付:按月支付。
第二十七条保险金制度按照国家法定标准执行。
第六章行为规范和考核
第二十八条员工须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1.员工必须认可、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公告及通告,维护公司的权益;
2.员工应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完成安排的工作,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离职守;
3.员工对本工作区域内的节能环保安全文明负责;4.员工在对外业务交往中不得接受招待、馈赠或其它不法利益。不得营私舞弊,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侵占或者盗窃公司财物;
5.员工上班时不迟到,不串岗,不怠工,不务私。下班时不早退,不得在休假期间在外另谋他职。
6.严禁在工作环境中寻衅闹事,严禁上班时饮酒、严禁酒后进入工作现场,不得在工作区域无理取闹、谩骂、打架,故意妨碍他人工作、干扰正常工作秩序;
7.不得从事或者与他人合伙经营与本公司相同或相关的经营活动。不得占有属于公司利益的信息或资源活动。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商务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8.不得虚报冒领、拟造证明(谎报病假单、发票及虚报加班等)、隐瞒事故实情,谎报情报,诬陷他人;
9.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给公司经营和声誉造成损失者;
10.不得渎职,严重损害公司声誉。在单位或以单位名义参加会务活动时,应体现企业形象,维护社会公德,保持文明风度,遵守会场规定;
11.未经公司授权,不得在新闻发布会等公共场合发布言论、散布信息;
员工违反以上规定情形之一或其它违反公司各项规章纪律,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的,经公司调查核实后,公司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公司每年对员工的德、勤、绩、能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由办公室存档,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奖励、调职的依据。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1
在每一个公司的人事管理中,小公司一样要有规范的人事管理制度,详细的人事管理流程等。以下是详细的小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人事管理走上正规化、制度化、现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况下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用人部门根据员工合同期内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继续聘用该员工,并将结果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双方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签且未作说明者,即视为自动待岗(待岗期间无薪)。
第十六条员工劳动合同期满而原工作部门不同意续签,员工又不能联系到新工作部门时,劳动合同终止,合同期满,员工不愿意再在公司工作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人力资源部于合同终止当日通知合同终止,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及离职手续。
第十八条第四章档案管理
第十九条员工档案是为每位员工建立的内部管理资料,包括员工的有关招聘、录用、合同、考核、薪资、奖惩、培训等材料,建立此档案旨在方便内部管理。
第内补填《出差、请假登记本》
第四十条休假规定
1、除规定假日及因公出差外,凡不能上班的员工均应依本规定请假。
2、员工请假须填写《请假单》事先报主管批准,并按规定办妥工作代理人,经审批后,方得离开,否则以旷工论。但因突发事件或急病不能先行告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法迅速向直属上级告假,事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补填《请假单》。
3、假期已满,但未销假,又未续假者,也以旷工论。
4、批准权限:部门经理假期必须由总经理批准,员工3天(含)以内的假期由部门主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假期由总经理批准。
第四十一条根据国家及公司的规定,请假分为以下几种:
1、病假:员工本人因身体不适需要到医院就医,而不能到岗工作的,视为病假;年累计病假不超过10天(含)的,为半薪假,超过10天的为无薪假。病假必须向考勤员出示医院相关证明,无证明者按事假处理。
2、事假:员工本人因私事不能到岗工作的,视为事假;事假为无薪假,如未满一个工作日的,按钟点计算。
3、婚假:员工或其亲属结婚可以申请婚假,婚假为有薪假,婚假需提前3天持有效证明申请。①员工本人结婚的,婚假为5天,晚婚者7天;②员工子女结婚的,可请婚假2天;
4、产假:女方为无薪假,公司可保留其原有岗位;男方可享受5天带薪假
5、丧假:有薪假①员工父母,配偶丧之的,可请假5天;②祖父母,兄弟姐妹(直系)及子女,岳父母丧之的`可请假3天。
第四十工资。第六节辞职、辞退、开除三
十六、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三
十七、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三
十八、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三
十九、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经予国理辞职手续。四
十、国家干部、职工要求调离本公司,必须经劳动人呈部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四
十一、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四
十二、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劳动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四
十三、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四
十四、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被辞退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四
十五、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四
十六、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公司不与之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四
十七、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四
十八、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四
十九、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第七节附则五
十、公司属下各公司、企业的人事管理,均适用本制度。五
十一、本制度由劳动人事部负责执行。人事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2
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规范企业人事作业程序,促进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化、正轨化,使人事工作有章可循,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的制订,充分体现了公司“尊重人、理解人、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理念。
第三条、本公司各级及员工均应遵守本管理规定。
第一章招募甄试
第一条、本公司招募人员实行平等竞争、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条、行政人事部门根据公司经营状况、部门职位需求、职位分析体系、员工流动率等规划人力资源需求,制定人力资源需求表,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三条、行政人事部门招募实施前,须将拟招募岗位、工作职责、工作人员条件制订“职务说明书”作为人事招募的依据。
第四条、公司录用员工,必须具备下列相关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敬业精神强、为人诚实、工作踏实,
具有一定忠诚度。
(二)、招募一般职员需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相关工作经历两年以
上;招募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相关工作经历三年
以上。
第五条、招募人员应根据人员需求种类不同,而选择适宜的招聘信息发布渠道,如新闻媒体、网络、人才市场等。
第六条、招募信息发出后,会收到应征资料,经审核后,对合格应征者发出“初试通知单”通知前来本公司接受甄试。
第七条、不合格应征资料,归档一个月后销毁,但有要求退件者,可予以退还。
第八条、人事行政部门对应征者组织初步考核,考核的方式根据职责、岗位的不同,采取相宜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包括下列:
1.专业测试(由职能部门拟订试题);
2.心理测试(适合)。
(二)、面试
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和非结构化面试两种形式。
第九条、经初试合格的应征人员由人事行政部门组织复试。经复试合格报总经理审批后正式录用。
第十条、经核定录用人员,由人事行政部门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发给《报到通知单》请新录用员工报到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照片2张,办理报到手续。
第十一条、人事行政部门组织新员工进行职前教育及训练,引领新进人员熟悉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管理人员
第二章试用
第一条、新进人员根据工作性质不同,试用期为1-3个月,届满前由人事行政部提供考核表,依分管权限划分,逐级考核。
第二条、试用期满,员工需提出书面转正申请连同考核表上交人事行政部。
第三条、一般人员转正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公司人事行政部门批准;部门主管以上人员转正,由人事行政部组织考核,报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员工转正后享受相应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第三章任命变动
第一条、公司遵循“重能力不重学历”、“任人为贤”的用人原则,充分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个人特征,予以员工相应职位。
第二条、主管以下的员工任命变动,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依据员工的考核业绩,填写《人事变动申请表》,并报人事行政部门批准;主管级以上员工任命变动,人事部门组织考核后,由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
第三条、调职由申请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表》,送调职单位会签,转人事部门签注意见后,呈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员工异动及薪资调整者,由行政人事部门出具薪资调整通知单,呈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作业。
第四章终止/解除合同
第一条、员工因故辞职,必须提前半个月向人事行政部门申请,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人事行政部审批同意并呈交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条、员工离职手续办妥,相关物品、资料移交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结帐手续。
第三条、收到员工离职申请书时,人事行政部门应即时与离职人员面谈,探询将离职员工之离职原因,并避免不必要之离职。
第四条、资遣
因公司经营方针政策变更,需对在职人员进行重新调配,某些不能或不适合其他职位的正式员工,公司将提前一个月通知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将按每工作一年补一个月薪水为补偿金,6个月以内的正式员工给予半个月补偿金,予以适当经济补偿。符合资遣规定者,人事行政部门将通知其办理离职手续,办妥后始可发给资遣费。
第五条、解聘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可予以解聘:
a.职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后仍不能胜任本职
工作;
b.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者;
c.触犯有关刑事法律者。
(二)、凡解聘者,由人力资源部门安排离职面谈,并处理好相关
续后工作。
第六条、移交
(一)、员工离职时,应将所负责的办公用品、档案资料、相关业
务函件列具清交。
(二)、员工离职时,应造具相关清册。
第五章薪资
第一条、公司根据经济效益、经营状况,制定相关工资政策。
第二条、工资为月薪制,当月工资于次月十五日发放,遇节假日提前一日发放。
第三条、工资由岗位工资、生活补贴、工龄工资、效益工资、全勤工资五部分组成。
第四条、凡全月请事假、病假三天以上者,取消当月全勤奖,并扣除按底薪比例计算的当天薪资。
第五条、薪水评估:薪水回顾为每年之中国农历年初,各职工会因上一年表现而获公司薪水调整。
第六章员工福利
第一条、休假:
(一)、员工每年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休假由公司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二)、员工结婚时间可享受七天婚假,婚假仅适用于初婚,婚
假期内薪水照发。
(三)、试用期满的女员工,生育可享受正常产假90天。
(四)、员工及配偶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予丧假3天。
(五)、凡工作满1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每年享受带薪年假1天,
以此累加5天封顶。
第二条、员工转正后可享受相应生活补贴。生活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午餐补贴等。
第三条、员工生日公司将按50元以下标准计发生日礼物。
第四条、员工及其直系亲属生病、住院时,由公司组织探望,探望费用每次不超过100元的开支。
第七章考勤及请假
第一条、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禁止他人代为打卡。
第二条、如因公外出、病事假等原因未能及时打卡,事后应及时报人事行政部门,作注明。
第三条、每周工作时间五天半,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2:00;
下午13:00---18:00。周六:9:30---13:00。
第四条、员工因公外出,应填写《外出单》送人事行政部门核准,交前台登记。
第五条、员工请假,除因急病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呈核,可由家属或同事代为之外。必须本人以书面形式向人事行政部门提出,因病请假,需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证明。
第六条、员工请婚假、丧假、公假、工伤假、产假等假,需事先出具书面请假申请表,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第七条、假期核准权限:一般员工请假1-3天以内由人事行政部门批准,3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主管以上人员请假1天以内由人事行政部门批准,1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迟于规定时间上班五分钟为迟到,每迟到一次:十五分钟以内扣工薪20元;十五分钟以上到半小时者,扣工薪30元。每月迟到、早退超过三次,取消当月全勤奖。
第九条、凡旷工一天取消当日出勤工资,并罚款100元。全月无故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开除。
第八章考核
第一条、考核目的
(一)、对员工履行本职工作的态度、能力和实绩等方面进行考核,
以达到提高员工工作绩效的目的`;
(二)、为工资、奖励、升降、调动与教肓培训提供人力资源信息
与依据;
(三)、通过考核,加强上下级之间的沟通,进一步引导、激励和
管理员工。
第二条、考核原则
(一)、以客观事实为依据;
(二)、以考核制度规定的内容、程序与方法为准绳;
(三)、考核力求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晋升考核、年终考核四种。
第四条、考核围绕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细化为具体指标进行考核。
第五条、上岗、转岗、晋升员工应以“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六条、员工考核结果,将作为晋级、工资晋升、奖励的依据。
第七条、员工考核结果,将存于个人资料档案中,并予以登录。
第八条、员工培训考核成绩也将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管理人员
第九章培训
第一条、培训是提高企业员工素质及工作技能,增强团队凝聚力的重要措施,每位员工都有责任、有义务接受培训。
第二条、培训管理工作应努力做到制度化、层次化、标准化、系列化、有效化。
第三条、培训考核成绩将作为考核重要依据,优秀者颁发证书,并予以奖励;不合格者予以通报批评,重新参加培训,直到合格为止。
第四条、培训内容
(一)、新进员工必须接受岗前培训、企业文化知识、员工手册培
训以及岗位专业知识培训;
(二)、员工转岗、晋升必须接受转岗、晋升培训;
(三)、公司管理人员必须定期接受管理培训;
(四)、全体人员定期接受职业道德培训;
(五)、成功学培训、员工潜能培训;
第五条、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休息时间自修本岗位专业知识。
第六条、人事行政部门应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分析开发新的课程,并组织讲授;培训完毕要进行跟踪调查。
第七条、培训采取在职培训、岗位轮训、封闭培训、实地工作培训、函授、请外训、送培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十章员工档案
第一条、员工档案是公司人事部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和任用中形成的在职员工的个人文件材料,是考察员工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员工档案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员工情况材料组成,其必备材料包括:
1.招工、录用、聘请、毕业分配报到材料;
2.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
3.员工登记表、个人履历表;
4.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书;
5.工资待遇审批表、保险福利册;
6.员工考核表、奖励、处分材料;
7.劳动合同书、离职手续办理表等。
第三条、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借用或借阅本人及其系亲属档案。
第四条、外来单位需查阅档案的,必须有相关手续,并经人事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查阅。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条、本管理制度经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解释权为本公司人事行政部门。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3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人事劳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保证、职务、任免、调迁、解职、服务、交接、休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自总经理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职员。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
□聘用
第一条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
第二条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态度、知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三条新进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人事部门统筹计划,呈报标准。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才能聘用
(一)副总经理以上职位,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35岁以上。
(二)部门经理,必须具备大本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26岁以上。
(三)一般职员,大专以上学历,其条件符合职务要求。
第五条本公司特勤人员(司机、打字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经考试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机有汽车驾驶执照,并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二)打字员擅长中英文打字,有实际工作经验。
□试用及报到
第一条新聘用人员应试用合格才为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式员工。
第二条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使用。
第三条员工录用前应到人事行政部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上班。
(一)填写个人履历表;
(二)交登记照片3张;
(三)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交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五)所执其他证书复印件一份
□保证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外地员工均应觅妥保证人,保证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新进员工于办妥保证手续后才能报到。前项保证手续及保证人责任均按保证书及保证规约执行。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保证人(以下简称保证人)以具有下列资格之一,经本公司认为适当者。
(一)团体保资本充实经合法登记有案的企业或机构;
(二)个人保有正当职业,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的人士。但被保人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公司现职人员均不得为保证人。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经管现款、材料、成品等人员,其保证人应为相当的团体保。
第四条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项之一者,保证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
(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营私、舞弊、盗窃及其它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弃职潜逃者。
第五条保证人的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保证人或被保人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更正。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对原保证人认为不能承担保证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另觅妥保证人。
第七条保证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保证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觅新保证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保证书后方得解除保证责任。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的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九条本公司对员工的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离职,经办妥移交手续后3个月内未发现任何弊端时才发还保证书解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职务任免
第一条各级职务的委派分为实授、代理二种。
第二条职务的任免除依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核定者外,各经理如认为有必要时可填具调派意见表呈总经理核定任免。
第三条职务任免经核定后由人事行政部门填发人事任(免)令。
第四条职务委派经核定后进行职务加薪,其数额按《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迁调
第一条本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的员工如借故推诿,概以抗命论处。
第二条部门经理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的个性、学识和能力,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与事相互配合,可填具人事异动单呈核人事行政部派调。
第三条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经理人员应于10日内,其他人员应于7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前项奉调员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别繁杂,无法如期办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最长以5日为限。
第四条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职单位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呈准延期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处。
第五条调任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上级暂时代理。
□解职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当然解职、、辞职、停职、及免职或解雇六种。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30天前以书面形式呈送人事行政部申请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一)保证人更换期间,所属中心总监认为必要停职者;
(二)因病延长假期超过6个月者;
(三)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五条命令停职者。 遇到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一)因病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资遣或命令退休。
(二)因案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职或解雇,但有关机构撤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津,其服务年限以中断计。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离职,除当然解职及命令解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者外,均应办理交接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
服务
第一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及公告。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应接受上级主管的指挥与监督,不得违抗,如有意见应于事前表明。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应尊重公司形象与声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义。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不得经营或出资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事业,但经董事长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应尽忠职守,并保守业务上的一切机密。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执行职务时,严格遵守《职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规定,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处理业务,应有成本观念,对一切公物应加爱护,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对外接洽事项,应态度谦和,不得骄傲自满以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应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发生斗殴、搬弄是非或其他扰乱秩序,妨碍风纪的事情。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出勤管理应由人事行政部统一管理,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订。
第十一条本公司员工因业务需要加班者,应由部门经理签署《加班核定表》后方可加班,如有特殊情况可先加班,后由中心总监签署《加班核定表》。
□交接手续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交接分
(一)三级以上(含三级)人员交接。
(二)三级以下人员交接。
第二条
《公司人员分类表》规定的.三级以上(含三级)的人员。三级以下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的人员。
第三条三级以上(含三级)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人员名册。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三)主管财务及事务。
第四条三级以下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所经管的财物事务资料名录。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第五条三级以上主管人员交接时应由公司中心总监监交,三级以下人员交接时可由该部门经理监交。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的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具处理意见呈报中心总监核定。
第七条三级以上(含三级)人员移交应于交接之日将本章第三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八条三级以下人员移交应于交接日将本章第四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九条三级以上(含三级)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条三级以下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一条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因特别原因,经核准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接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第十二条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责令于10内交接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为了更有效的的员工人事档案进行妥善管理,有效的保守机密;同时为了维护人事档案的完整,防止材料损坏,便于高效、有序的利用档案资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档案管理内容
1、员工入职档案:个人简历、员工入职登记表、应聘人员登记表、面试记录及待遇核定事项审批、笔试试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离职证明、各类合同及协议。
2、员工培训档案:培训通知、培训总结报告或者考评结果、培训审批表、员工外派培训合同、外出培训反馈表(证书原件)、员工培训统计表。
3、绩效管理档案:将员工绩效考核相关资料按月归类整理。
4、员工离职档案:员工离岗包括员工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死亡等情形。
三、档案相关规定
1、基础管理
1.1原则:分类标准、归档及时、排列有序、层次清楚、整理规范。
1.2员工入职前,人力资源部对人事档案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查,如有虚假,可不予录用和解聘处理。
1.3对人事档案按入职时间分类归档,按在职人员、离职人员进行整理,并及时登记于《入职员工人事档案登记》(见附件一)《离职员工人事档案登记》(见附件二),并在档案前页填写各种人事资料的名称及对档案进行编号,人事档案原则上是永久保存。
1.4当在职员工的基本资料有变动时(如学历变动、身份证号码变动、个人技术职称变动、婚姻情况变动等),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复印件交人力资源部归档,原件当场查验。
1.5调动和录用入公司的员工,应在办理手续前调阅档案。在其报到新岗位前,对调入或新建立的档案都应登记。
1.6对员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审批盖章和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1.7员工离职档案每月清查,另外存档,档案保存原则上三年后方可销毁(高管及核心人员保留该员工离岗8年止)。
1.8人力资源部档案员要注意档案管理环境的清洁、整洁。
1.9档案应分类编号存放,一个员工一个编号,防止重名重姓员工档案交叉,制电子目录,以便查阅。
2、档案的查、借阅
2.1档案分为保密与非保密,保密档案禁止查阅,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得外借;非保密级档案因工作需要查、借阅,须填写《查、借阅人事档案单》(附件三),经过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方可查、借阅。
2.2任何单位一般不得垮部门查、借阅人事档案,下级员工不得查、借阅上级员工的人事档案。
2.3公司级领导、行政人力资源部可直接查、借阅员工人事档案。
2.4所有经过批准后借阅的人事档案需在三天内归还人力资源部(除特殊情况可延长),对借阅后到期未归还者、归还损坏、私自复印档案者、遗失者依照公司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
2.5人力资源部做好查、借阅登记,并在《人事档案借阅登记本》签字登记(附件三)。
3、查、借阅档案注意事项
3.1不得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损坏档案材料。
3.2不得擅自复印、拍摄档案内容,如有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须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同意。
3.3查、借阅者不得擅自泄露档案内容,违反者视情节严重,予以惩处。
4、档案的销毁
4.1公司任何个人和部门非经同意不得销毁员工档案资料。
4.2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人力资源部填写《公司员工人事档案销毁审批登记》(附表五),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销毁。
4.3经批准销毁的人事档案,人力资源部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公司员工人事档案销毁登记》和将要销毁的人事档案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四、制定、修订、废除与实施
本管理办法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实施,修订和废止亦同。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为了对人事档案进行妥善保管,能有效地保守机密。维护人事档案材料完整,防止材料损坏,规范人事档案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人事档案的执行管理。
三、职责
3.1 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课负责人事档案的建立、归档、保存、定期检查核对、转递、保密、统计等工作。
3.2 人事档案管理:集团公司人事管理课(宁波地区)负责本地区所有分公司、直属部门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外地分公司的员工人事档案管理由当地人事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工作。
3.3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为本制度的归口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各部门、分公司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本制度的编制及落实执行工作。
3.4 集团公司企业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审议及授权主管人签核,总裁负责本制度的批准执行。
四、人事档案管理的内容
4.1 员工人事档案归档及管理:新员工入职时将《员工应聘申请表》及相关证件(毕业证书、身份证、各类技术认证证书)复印件提交人事管理课,人事管理课根据《员工应聘申请表》建立员工人事档案(内容包括:该员工的应聘、录用、劳动合同、考核、薪资、福利、奖惩、培训等相关资料)并及时归档。归档的流程为首先对新的员工人事档案材料进行鉴别,其次按新员工的所在部门以及职务、性别等进行分类并确定其归档的具体位置并且在目录上补登新员工人事档案材料的名称及有关内容,最后将新员工的人事档案材料归档。
4.1.1确立两级档案管理制度:一级员工人事档案为员工入司随转的人事档案材料。二级档案为员工入司以后的任职情况、培训情况、工资调整情况、学历及职称变化情况、历年考核情况及员工基本情况复印件备查材料等。
4.1.2员工人事档案自员工到岗之日建立,每人一份,按部门、职务归类。员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将该员工人事档案的材料归入公司离职员工人事档案类。
4.1.3员工合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员工离职通知单》上签字,确认无遗留问题;员工相关档案调入单位时,人力资源部核对档案材料,密封该员工人事档案,连同开具的《档案材料转移单》及其它有关材料,转至调入单位并归档。相关手续《员工入职试工转正辞退作业管理制度》。
4.2 检查核对: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课档案管理员要定期(每月25日)对员工的人事档案进行检查核对并在《员工人事档案统计表》上签字,确保员工的人事档案的完整、安全。但是下列情况下,也要进行检查核对:突发事件后,如被盗、遗失、或水灾火灾之后;对有些档案发生疑问之后,如不能确定某份材料是否丢失;发现某些损失之后,如发现材料变酶、发现虫蛀等;检查完毕后必须在《员工人事档案统计表》上确认签字。
4.3 转递(员工异动):档案转递过程如下,人事管理课档案管理员取出要转走的员工人事档案并在档案帐册上注销该员工的人事档案并填写《转递人事档案通知单》,按发文要求包装、密封。在转递过程中应遵循保密原则并且要求收档单位在回执上签字盖章。
4.4 保密制度:由人事管理课档案管理员负责人事档案管理。不得将人事档案材料带到公共场合。公司人事管理课对接受员工原单位转递而来的.认识档案材料内容,一概不得加以删除或销毁,并且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外扩散。
4.5 统计:人事管理课每月25日须对员工人事档案的数量、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补充情况、档案整理情况、档案保管情况、利用情况进行统计并填写《员工人事档案统计表》。
4.5.1人事档案统计分类:履历及相关证件材料、鉴定及考核材料、评聘及奖惩材料、其他可供公司参考资料。
4.5.2 人事档案统计信息要及时更新,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员流动情况每月25日必须将相关人事档案的统计情况更新并填写《员工人事档案统计表》,提报人力资源部总监审核。
五、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
查阅员工人事档案应经人力资源部总监(或总裁)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档案管理人员和查阅者不得私自增删、涂改、泄露档案材料内容。
六、相关支持文件及记录
员工应聘申请表
转递人事档案通知单
员工离职通知单
员工人事档案统计表
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人事档案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为人事决策提供信息和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人事档案管理。
第三条、员工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
第四条、新员工第一次建档后,日后所有有关个人人事资料都随时归档,包括员工在职期间试用、考核、职位调动、工资晋升、培训记录、行政处分、奖励等,以保证档案的完整性、保密性及可查性。
第五条、新员工报到后按《个人资料档案目录》顺序进行建档,目录如下:
1、招聘登记表
2、聘用通知书
3、学历证、职称证、计算机等相关资格证的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照片
6、员工转正申请表
7、聘用合同
8、奖惩材料
9、任免、升降、调薪等材料
10、其它材料
第六条、档案管理应由专人负责并建员工档案薄册,记载档案的接收、 存入、提供、使用和变动情况。
第七条、要做到分类准确、编号规范、排列有序、定期核对。
第八条、所有人事档案都属秘密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泄密。
第九条、人事档案不允许无关人员查询。部门负责人有权查阅本部门员工的档案。总经理有权查阅任一员工的档案,除总经理外任何人不得查阅员工的工资档案。
第十条、任何人不得借阅自己本人档案。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人员及档案查阅人员应严格保证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涂改、拆散、抽出、圈划、污损、带出、丢失。
第十二条、收回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检查核对,否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离职人员档案保存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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