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计生工作总结
个人计生工作总结(精选3篇)
个人计生工作总结 篇1
20__年,我镇的计生工作在县委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计生局大力支持及强力指导下,始终坚持执行基本国策不动摇,以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的,以整顿生育秩序,治理生育环境,提升服务水平为目标,以加强领导、强化宣传、以人为本、利益导向、优质服务、依法治育、确保经费、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为手段,扎扎实实的开展计生工作特别是提高统计质量及行政执法工作,使群众的婚育观念得到逐步改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得到增强,计生干部与群众的关系更加密切,计生工作步入了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信息化轨道,为我镇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和谐的人口环境,。截止20__年9月底,全镇总人口为50159人,其中育龄妇女12966人,已婚育龄妇女11476人,一孩妇女5951人,占已婚育龄妇女51.85%。20__年10月至20__年9月共上报出生582人,符合政策生育的475人,不符合政策生育的107人,计生率为81.65%;出生率为9.7‰;自然增长率为 6.14‰。统计数据质量指标均运行正常。一年来,通过全镇各级干部的共同努力,完成了县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强化目标管理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定期研究计划生育工作,保障计划生育投入,提升计生系统服务水平,从人力物力财力各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调整充实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以及优质服务、村民自治、利益导向、依法治育、“宣传月”、国家数据质量评估等领导小组,组建了以党政领导为组长、各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驻村干部、计生办人员和村干部为成员的5个计生工作宣传组,常年开展计生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孕前型管理和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社会抚养费征收、利益导向等工作,对各村、各部门、驻村干部签定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目标考核办法,奖惩逗硬。坚持“一票否决制”,一年来党政主要领导专题研究计生工作共6次,解决在工作开展中出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使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得以顺利开展。
二、依法行政,依法治育
认真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一孩申请审批及二孩把关上报审批制度,认真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工作,实行政务、村务全面公开。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评议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在行政执法中,实行“三公开”,即:公开各种办证程序,公开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计生政务。一年来,共发放生育服务证285人,其中再生育审批13人,执法过程中无集体上访和违反“七不准”和“十禁止”案件。开展行风和优质服务等工作评议活动,使计生执法文明、高效、正确。
认真贯彻执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和省、市、县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实施意见。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各部门、干部的年终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实现流动人口“一盘棋”管理,认真采集流动人口信息,建立健全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个人档案,充分利用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加强了对流入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和办事处联系,建立双向管理约束机制。一年来信息接收回复率100%.加强对流入人口的服务管理、验证,简化了流动人口办证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最大限度的方便流动人群,真正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三、依托平台、强化基础,确保全员人口信息及时、完整、准确。
今年在去年监测点工作的基础上,狠抓统计质量不放松,多次由镇、村、社干部进村入户开展调查:主要调查近5年以来的出生人口、大龄青年的清理、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情况、身份证核实、流动人口外出情况、人员类别、迁出及死亡情况等等,并建表立册,及时上报和修正系统数据,确保全员人口信息完整、及时,降低逻辑关系错误,在国家数据质量评估工作中我镇的全员人口数据完整性及逻辑关系的正确率均达100﹪.
四、服务新农村建设,构建新型生育文化
我镇把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规划,以“宣传月”为契机,以宣传生育政策、奖励政策、免费政策、处罚政策等计生法律法规政策为重点,广泛深入开展了“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计划生育宣传活动月”、节假日等宣传活动。开展幸福家庭评选活动,镇党委、政府召开了三次、606人次参加的全体机关干部和村三职干部会,贯彻了县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安排布暑“集中宣传服务月”活动的相关工作。利用计生重大节日期间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加强了宣传网络建设,在全镇25个村建立了生育文化大院、茶园,创建了邓隆路、付盘路计生文化宣传长廊,不断更新宣传内容,使生育文化大院和宣传长廊更贴进百姓生活,潜移默化群众的婚育观念,为计生依法行政,形成了良好的舆论环境。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确保达到宣传效果,使计划生育各项政策进入千家万户,人人皆知,努力转变群众生育意愿,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稳定低生育水平,构建和谐计生。
五、以人为本,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生殖保健服务
镇计生服务站尽最大努力开展计生优质技术服务,健全了村级计生服务室,建立了育龄夫妇生殖健康服务平台,对全镇的育龄妇女实行了信息化管理。始终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和“三大工程”为重点开展优质技术服务工作。在生育文化茶园设立避孕药具知情选择栏,在镇计生服务站设立避孕药具知情选择专柜。组织服务对象参加避孕方法“双向知情”培训,受术者根据自己的需要和自己的实际选择避孕方法,与服务站签订知情同意书。加强对避孕药具发放指导及随访工作,健全避孕药具发放网络,积极推行避孕节育、生殖保健新技术和新产品;建立出生缺陷监测干预网络,广泛宣传符合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人群到县计生指导站检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广泛开展育龄妇女孕情、环情监测和健康检查、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工程,开展“十上门、十到人”服务。建立男性参与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的机制,为男性提供保健服务。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规定,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妇免费开展技术服务,加强了术后和药具随访工作,无一例手术并发症和事故发生,使受术者高兴而来,安全而归,密切了干群关系。
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加强对各村计生专干的业务指导工作,抓好一年一度的计生专干业务培训工作,对计生专干业务实行目标考核。村计生专干随时掌握育龄妇女信息,协同计生办共同建好育龄妇女台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抓好对一孩生育服务证及二孩生育证的发放工作,公开办证范围和程序。镇计生办、民政办和村干部,对符合生育对象的及时通知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办证率100%,二孩生育证办证率100%。实行了微机报表和定期例会报表制度,定期收集群众需求信息,使群众的需求作为决策的主要依据。
认真指导各村开展群众自治工作,及时修改章程及自治公约,全面实行定任务、定经费与奖励挂钩的“两包一挂”责任制,确保群众自治经费人平2.5元到位。
七、落实利益导向政策
继续深化“三结合”工作,以帮助农民发展商品经济,建立文明幸福家庭及指导农民少生快富为目标,把开展“三结合”帮扶工作同我镇的农业结构调整政策及新农村政策结合起来,落实优惠政策,认真配合县教育局联系盘石村计生“三结合”工作和我镇规划的解放、双龙村成片帮扶基地,配合相关技术部门,开展培训工作。做到投入到位、措施到位、服务到位,完成了县下达的盘石村“三结合”工作任务,出台了优惠政策,使全镇70户“三结合”户人均增加收入200元以上,取得了少生快富的示范作用。20__年符合条件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对象达2560人; 20__享受农村部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对象共600人。享受省特别奖扶对象 17人,县扶助21人。同时投入1万多元,帮助解决独生子女家庭在生活、生产、生育中的困难,帮他们排忧解难,渡过难关。积极引导了广大育龄群众转变生育观念,走少生快富之路。
八、保证经费投入,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
计划生育工作要搞好,经费投入是保障。镇党委、政府按照上级要求保证了计生各项经费的投入,收好管好用好计生经费,使计生工作得以顺利开展。20__年,镇财政投入计生事业费按人均8.82元计 42万元已到位;社会抚养费实行“乡征收、县统管、财政监督、全额上划县财政专户”的管理体制,做到当年和往年的社抚费应收尽收,落实好免费技术服务经费。切实加强了计生干部队伍建设,落实了人员和任务,积极参加市、县的业务培训,每月组织村计生专干召开例会,每年对村计生专干进行业务培训,增强了计生干部的计生法律法规意识和政策业务素质,不断地提高了计生队伍整体素质,促进了计生工作的健康发展。
九、存在的问题及打算:
1、群众的生育意愿与现行的计生政策之间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传统的生育观念在一度时期内依然存在。
2、计生干部队伍思想不稳定,工作作风不深入、不踏实。
3、外出流动人口多,管理难度大。
4、孕前型管理有待于加强,群众对计生季度孕情环情监测和健康检查及落实长效节育措施政策不完全理解和接受。
5、计生干部队伍老化,不能很好的适应新时期计生工作特别是信息化时代的管理服务工作。
个人计生工作总结 篇2
围绕镇党委、政府“保类进位”的工作目标,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XX年至今,我与计生战线全体工作人员,紧紧抓住“控制人口增长”不放松,认真扎实搞好每一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经常性工作为主
计划生育工作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在各级目标管理考核中占有重要地位,并实行“一票否决”,在工作实践中,务必坚持“经常抓,抓经常”,才能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为推动全镇计生工作,我一向把制度建设摆在第一位,透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推动经常性工作。今年以来,党委、政府先后联合下发了《关于对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的考核办法》、《关于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补充规定》,镇人民政府以《督办通知》的形式对节育手术实行月清月结。这一系列措施强化了职责区和村支两委的工作职责,基本做到每月一小结、每季一考核、年终大评估,从而真正实现了计划生育“以经常性工作为主”。同时,镇里还出台了《关于计划生育重大职责追究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机关干部职工计划生育管理的规定》等,使全镇的计划生育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度管人,有人做事。
二、完善村为主和村民自治机制,实现工作重心下移
计划生育村为主和村民自治,是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之路、改革之路、必由之路。我镇自去年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以来,取得了必须的成效。今年5月31日,在全市的“计划生育村为主村民自治经验交流会”上,洪山殿镇作了经验介绍。会后,镇党委、政府又对村民自治工作作了专门部署。按照党委、政府的工作思路,我着手起草了《计划生育村民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严禁复制剽窃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的指导性条款。各村在此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对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如:柞子村、前塘村规定对两女户的小孩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全免费入学;永忠村规定对两女结扎户一次入500元养老保险,并在其小孩义务教育期间每年补助100元学费;梓木村规定对自愿放下再生育的家庭一次性奖励1000元……到7月底,已有37个村按法定程序透过了新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有26个村与农户签订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从而使我镇的计生工作走上了村民自治的良性发展轨道。
三、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
流动人口管理一向是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我镇的违法生育90%以上是流出人口造成的。为了破解这一难题,我们用心向县局请示,县计生局于4月7日到新檀村就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办点示范。5月13日,全镇流动人口管理现场会议在新檀村召开,之后,“八个一”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模式迅速推向全镇。此刻,每个村的流出已婚育龄妇女,都按照上级要求与村上签订了合同书,找出了担保人,并按时向村上通报居住地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及时寄回有效的孕检证明;村上也及时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严禁复制剽窃为每个对象办理了婚育证明,建立了计划生育管理卡,流动人口以户籍地和现居地共同管理的工作格局初步构成。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为基础,我们对基层基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上级指示,对村务公开的资料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并督促职责区、村对环境较差的服务室进行了整体搬迁。
四、抓好奖励扶助和整治两非,促进工作全面发展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缓解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特殊困难,引导农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一项基本的计划生育奖励制度。按照上级要求,计生办于元月24日组织摸底培训,2月24日进行二次复核,4月29日以后又进行多次核实,先后共进行了五次调查核实,三次村组公示,最后确定了22个村的37名对象享受奖励扶助金。
集中整治“两非”是贯彻落实省政府194号令、有效遏制性别比失衡的一项重要举措。4月份以来,我们先后对扶冲村吴爱香等13名对象终止妊娠的状况展开调查,并于7月8日对洪山实业公司职工医院的B超医师王计华进行立案查处,在全镇构成了集中整治“两非”的良好氛围。
经过计生工作工作和全体镇村干部的努力,我镇计生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到7月底,共出生婴儿479人,其中计内457人,计划生育率达95.4%,比去年同期提高0.7个百分点;村为主比率达93.2%,比去年同期提高4.5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婚育新风进一步深入广大农户,几个月来,有68对育龄夫妇自觉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42对两女户主动落实了结扎手术。
在工作过程中,本人的缺点也暴露无遗,一是太注重做事,理论学习不够,不能用与时俱进的人口理论指导工作实践,从而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创新不够。二是太注重完美,对干部关心不够,日常工作期间对工作人员要求太过苛刻,从而导致内部生动活泼的局面不够。三是太注重结果,对过程管理不够,不能对被考核单位的工作进行有效的指导,在考核时不能充分思考被考核单位的实际状况,从而导致计生办与少数单位之间团结协作不够。
计划生育工作职责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不断加强学习,集思广益,与计生战线的全体同志负重奋进,认真扎实地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为全面实现党委、政府的工作目标而努力奋斗。
个人计生工作总结 篇3
一、计生,在前面,我村的计生工作一直是全镇比较落后的,经常是倒数后几名,经常被点名批评,现在,我村在计生方面的工作各项指标排在全镇前三名,感谢镇下村干部的支持,特别是妇女主任杨宝英同志和陈礼进同志的辛苦努力。
二、 完成上级布置的征收农田保护区置换的任务,完成的指标名列前茅,也为我村的发展储备了土地,为以后的科学发展整体规划留下了余地。
三、 配合国家下达的征兵任务,虽然没有人合格入选,但是通过这个事件看到了群众对于健康卫生问题的疏忽和麻痹。
四、 高标准的完成上级布置的新农合任务。完成百分之99以上。
五、 提前完成上级布置的党报党刊征订任务。百分之百完成。
六、 和新奥天然气公司合作,引进天然气工程,为改善环境污染做好准备。
七、 引进自来水工程,和安平自来水公司签订合约,引进优质自来水。正在施工。
八、 为老人会感召或者说影响到优秀企业家募捐三次资金,用于分发全村老人。让这些老人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关爱,为社区和谐创造条件。
九、 由副村长明泉组织牵头,修理后坑自然村的道路。得到周边群众的强烈支持。
十、 努力行动,积极的向上级有关部门寻求支持,得到一定的资金支持和照顾。十一、整修三和小学的教室十几间,学校新的教学楼破土动工。预计6个月完工。十二、 由黄水库和明泉等配合老人会进行的后坑自然村环境改造正在进行。
十三、 积极和企业互动,得到各位企业家对村委会的信任和支持,村企建立互信。十四、打击黑恶势力和不良风气,整治非法侵占、买卖土地,赌场和不协调现象。
十五、 修建福厦路口到三和小学的乡村公路,目前正在进行。
十六、 感召石狮市凤凰医院,免费为我村三百多名妇女进行体检。
十七、 休整福厦路到三和小学道路。
更让我感到满意的是,我们有一个团结、务实、开拓、进取的团队,有这样的团队,何愁不会得到更大的发展,这段时间以来,对整个村的了解更多,更全面,我们也愿意更加的贴近群众,加强努力,为实现我村的再次飞跃而奋斗。
当然,我们也有很多不足之处,但是,我们有信心、有能力、有勇气去面对,去调整和总结,我们需要的,是得到大家一如既往的支持和信任,欢迎大家来提意见。“没有完美的个人,只有完美的团队”,我们这届村委会磨合的时间不是很长,年龄结构由老、中、青结合,将会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互补,努力真诚的为群众服务,也欢迎各位领导和各位代表对我们进行监督和指导,我们将会创造一个和谐、积极、透明、诚信的团队,接受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和大家一起成长,我们最需要的不是掌声,而是希望大家做一面镜子,让我们看到更多的成长空间,更期待来自于低层的最真实的呼声和期望。村委会的大门永远开着,等着大家的到来!谢谢大家。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府〔20_〕26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可供应量等实际情况,经市房屋委员会决定,我市将于20_年1月起组织开展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源供应
我市将根据保障性住房申请情况,分批向户籍低收入群体提供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逐步实现保障性住房在全市各区分布均衡化、申请常态化。房源的具体情况、基准售价与租金标准另行分批予以公布。
二、申请办法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以户籍已婚家庭、单亲家庭为基本申请单位。在我市出台相关具体规定前,暂不受理单身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
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以户籍已婚家庭、单亲家庭和单身居民为基本申请单位。每个申请单位应当根据选房计分排队办法及户籍条件,确定一名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三、申请条件
申请本次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在20_年12月31日之前(含此日,下同)具有本市户籍,但未成年子女取得本市户籍时间不受此时间限制。
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已婚且其配偶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视为本市户籍人员;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户籍迁移出本市的在读学生或者现役军人,视为本市户籍人员,但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
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3.申请人已婚的,其婚姻状况形成时间在20_年12月31日之前。申请人为单身居民的,须在20_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35周岁。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内、外”均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自有形式的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5.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内、外均“未曾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领取过未购房补差款”;从20_年1月1日起至签订购房合同之日,
“未曾转让过自有形式的住房”。
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未租住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
6.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市民政部门核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未享受廉租住房保障。”
7.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20_年、20_年连续两年低于26529元;
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单身居民,年可支配收入20_年、20_年连续两年低于26529元。
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年可支配收入的总和,除以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总人数计算。
8.截至本通告发布之日的前一日,申请“家庭总资产不超过32万元”,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单身居民个人总资产不超过32万元。申请家庭总资产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总资产的总和计算。
9.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四、申请受理
(一)受理本次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时间:20_年1月25日至2月12日、2月22日至3月5日。
(二)受理申请的地点:申请人应当在受理申请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材料。需提交的申请材料详见附件。
(三)申请表及相关资料的领取时间:20_年1月23日至2月12日、2月22日至3月5日。
(四)申请表及相关资料的领取方式:申请人可在20_年1月23日至2月12日、2月22日至3月5日期间到就近的街道办事处咨询了解、领取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或者从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下载。
五、选房办法
经终审合格的,以计分排队方式,按分数高低顺序选房。分数相同的按申请人户籍迁入日期排队,日期相同的抽签确定选房顺序。基本计分办法如下:
(一)申请人户籍自迁入本市当月起“每月1分”。
(二)申请人户籍迁入本市时不满18周岁的,其迁入时间从年满18周岁当月算起;成立深圳经济特区前迁入本市的,迁入时间从1980年6月算起。
(三)申请人服役前或者到外地读书前户籍已在本市的,其户籍迁入时间可连续计算。
(四)计分截止时间为20_年12月31日。
(五)加分条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中有重点优抚对象、一级残疾人的,增加24分;二级残疾人,增加18分;三级残疾人,增加12分。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中有多人符合加分条件的,可累计加分。
具体选房时间、地点及有关规则另行公布。
六、监督管理
本次对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资格采取“三级审核,两次公示”的方式审核,即街道办事处受理和初审、区建设(住宅)局复审、市住房和建设局终审,全市、社区两次公示,严格审查核实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人口、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
对弄虚作假,隐瞒人口、收入、资产及住房状况骗取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严格执行取消相应资格、政府收回住房、提高租金等规定。对拒不执行的,市、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违规行为一旦查实,载入个人诚信不良记录,五年内不得申请享受住房保障待遇。情节恶劣的,在社区公示通报并通知所在单位,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为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请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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