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的国际发展趋势
消费税的国际发展趋势
然后接下来这一部分是消费税近些年来在境外的发展趋势,汇总手里的资料之后一共总结了以下几点:
第一点就是普遍开征,广受重视
消费税是世界范围内都广泛课征的一个税种,目前世界上有120 多个国家征收消费税,而且在各国税制结构、税收收入中都占有一定的地位。消费税的开征主要有两种路径:一种是财政压力下的自身发展路径,也就是传统模式。另一种是是税权让渡下的国际影响路径,这是国际经济一体化的结果。比如说欧盟的统一市场准则规定各个成员国对矿物油、烟草、烧酒、啤酒必须征收消费税,各个成员国根据准则制定相应的税收政策。
消费税课征之后,虽然多年来由于税制结构的变化,在发达国家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重有所下降,但是数量上依然呈上升趋势。消费税税额的增长是课征范围扩大化、税率不断提高双重作用的结果,甚至也有通过税制调整增加税收收入的主观因素。比方说,英国政府在2010 年 6 月推出紧急预算法案,把国内消费税税率从17.5% 调高至 20%,是为了争取在5 年内把政府预算赤字减少为零;法国为缩减在社会保障方面的赤字规模,在2013年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其中就包括将烟草消费税的征税标准提高 4.5%。
第二点是征税范围逐步扩大,调控倾向日趋明显
根据各国征税范围的宽窄,消费税可以分为有限型、中间型和延伸型。从实践上看,各国的消费税开征之后,征税的范围逐步扩大,呈现出向中间型和延伸型方向发展的趋势。这种现象主要是因为消费税的属性发生了变化,各国从关注它的财政属性过渡到调控属性,征税范围上带有很大程度上的一致性,具体表现就是为了实现收入公平分配目标,把奢侈品和高档消费品纳入征税范围;为了实现环保目标,将高污染的消费品纳入征税范围;为了节约能源,将资源型消费品纳入征税范围;为了引导消费,将健康损害型产品纳入征税范围。
然后第三点是税收政策上的国际趋同属性
面对复杂的国际环境,为了能更好地发展,世界各国结成了很多个合作组织。组织内部密切合作, 包括实行统一的税收政策,其实实质上是各成员国为获得一体化的利益让渡自己的税收主权。比如说按照加入欧盟时签署的过渡期协议,捷克在07年底前必须把香烟的最低消费税提高到零售价的57%或者每1 000支64欧元,所以捷克政府06年和07年分两个阶段对香烟的消费税进行过渡期改革,提高烟草产品的最低消费税 ;希腊政府则在 2013 年逐渐减少针对天然气的特别消费税,因为希腊的天然气特别消费税为 5.5%,而欧盟平均税率只有2% ;
最后是税收征管和税金使用上的发散性
各个国家对于消费税的征收和使用很不统一。就计税方式而言,有的国家实行价内税、有的国家实行价外税,在税收征管权方面,归于中央政府或者地方政府的情况并存,这是由不同国家的消费习惯、文化背景和财政体制决定的。
然后消费税的税收收入基本没有特定去向,但是部分国家因为特定原因而开征的消费税,比如基于保护环境、节约能源而开征的消费税,也建立了专款专用制度,把征收上来的特定消费税用于特定项目。比如英国在2001 年开征了气候变化税来降低工商业的能源消耗,2002 年开征采石税来补偿沙石开采带来的环境成本。这两个税种的收入大部分都用来设立专项基金。美国也是通过开征水污染、空气污染、垃圾污染等环境税筹集资金,实行基金式管理,专款专用,进行环境治理。俄罗斯把向私人征收的小客车消费税纳入到联邦的交通基金,用来维护、修筑公路等,其余的消费税纳入国家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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