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内容主要是哪些 在社区工作需要什么条件

一、社区工作内容主要是哪些

社区是指相互有联系、有某些共同特征的人群共同居住的一定的区域。其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计生(对口单位为计生局,负责计划生育、实住人口登记);

2、民政(对口单位为民政局,负责高龄补助、低保、残疾人救助、留守儿童、伤残退役军等);3、卫生(对口单位为爱卫办,主要负责管区内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区卫生);

4、劳动保障(对口单位为就业局、社保局、五七工、新农合的办理并提供合法就业岗位);

5、医保(对口单位为医保局,社保局,主要负责办理病退、医疗救助和社区医保的缴费);

6、党建宣传(对口单位为组织部、宣传部,主要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发展优秀居民入党、管理退休党员并积极宣传党的政策方针);

7、综治(对口单位为安监局、消防队、信访局,负责排查管区内居民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隐患,有居民上访需配合信访部门摸底,了解情况);

8、统计(对口单位为统计局,负责摸底社区内各类统计工作如商铺、华侨、健身场所、教育机构等);

9、武装(对口单位为武装部,主要负责招募民兵预备队及每年的征兵工作)。

二、在社区工作需要什么条件

进社区工作的条件如下:

1、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2、具有社区专职工作者执业资格,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25岁至49岁之间。

3、离退休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4、具有本市常住城镇户口,原则上长期居住在本社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八条 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2] 。(旧版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年满十八周岁的本居住地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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