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转型的趋势、代价及其度量

中国社会转型的趋势、代价及其度量

  近20年来,中国社会处于急剧变革与加速发展的时期,社会转型呈现多向度的特征,各个时期、各个地区分别处于不完全相同的转型度之中。中国社会多向度的转型,主要表现为四大社会变迁与发展趋势。本文旨在研究中国社会转型的含义、基本趋势、社会效果、社会代价及其度量方法。

  一、中国社会转型的界定

  在中国,“转型”概念是1992年以后开始流行的。它最早也是最典型的含义是体制转型,即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这与西方国家的主流理解是一致的。世界银行办了一个杂志,叫"Transition",有人译为“转轨”。从发表的文章来看,这份杂志探讨的主要是经济体制转轨。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与世界银行合办了一份“转轨通讯”,为"Transition"的中文版。也有人将"Transition"译为“转型”(注:参见〔英〕约瑟夫·E·斯蒂格利茨:《社会主义向何处去——经济体制转型的理论与证据(译序)》,〔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立了“社会转型管理(MOST)”规划联络委员会,并出版业务通讯。社会学者往往将"Transformation"译为社会的“转型”。在中国社会学者的论著中,“社会转型”有三种主要的含义:

  (1)社会体制在较短时间内急剧的转变。

  “转型”与“转轨”在体制转变这一点上可以取得相同的意义。自1992年中国宣布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中国社会转型就建立在明确的经济体制转型的基础之上。但社会转型本身则是社会体制的转变,是社会制度的创新。改革是从制度转变开始的,因此制度解释是根本性的解释。

  我曾指出:“60年代至70年代,个人身份的变换特别困难,代内流动与代际流动率均很低,也就是说,社会结构‘超稳定’,比较封闭。究竟是什么东西限制人们身份的变化?有三种固定与冻结人们身份的因素:一是户籍制度;二是劳动制度;三是干部制度。这些制度造成了城乡隔绝,农民、工人、干部等基本社会角色身份固定化。”(注:宋林飞:《观念、角色、社会结构的三重转换》,〔南京〕《江海学刊》1994年第2期。)这是对结构问题的制度解释。“转轨”概念中的“轨”是指体制。新旧体制衔接、新旧制度更替,就是“转轨”。

  (2)社会结构的重大转变。

  1992年,李培林在《“另一只看不见的手”:社会结构转型》(注:李培林:《“另一只看不见的手”:社会结构转型》,〔北京〕《中国社会科学》1992年第5期。)一文中较早地探讨了“社会转型”的有关理论问题。他认为,社会转型是一种整体性发展,也是一种特殊的结构性变动,还是一种数量关系的分析框架。这种观点有一定的代表性。我国社会学者较多关注的是社会结构的`变动,结构解释比制度解释更为流行。有人评价说,时至今日,“社会转型”已成为描述和解释中国改革以来社会结构变迁的重要理论范式,同时也成为其他学科经常使用的分析框架(注:王雅林:《社会转型理论的再构与创新发展》,〔南京〕《江苏社会科学》2000年第2期。)。

  1994年,我在《观念、角色、社会结构的三重转换》一文中指出:“8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经济结构与秩序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这种社会转型的启动因素,是政治文化的变迁。也就是说,70年代末孕育的社会变革,是从政治文化领域找到突破口的。”我把这种观点称之为“政治文化启动论”。同时,我还提出了一个“中等收入者阶层稳定论”。我认为,“一方面,原有的结构性失衡现象继续存在,另一方面,又产生了新的结构性失衡现象。中等收入者阶层是社会中最稳定的力量。由温饱户构成的准中等收入者阶层是社会的次稳定力量。而贫困户等低收入者阶层,则是社会最不稳定的因素。高收入者中的暴发户,其非法致富手段、炫耀性消费、贿赂与斗富行为等,往往会导致低收入者的心理失衡或扭曲,还会使掌握一定权力的某些人经不起诱惑而滋生腐坏现象,从而带来某些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因此,只有采取切实的措施,扩大中等收入层与准中等收入层、收缩低收入层、控制高收入层,才能形成稳定的社会结构以及保证经济高速增长的社会环境。”(注:宋林飞:《观念、角色、社会结构的三重转换》,〔南京〕《江海学刊》1994年第2期。)从八年来的社会现实情况来看,我的这些观点是有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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