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制度【五篇】
党的建设不仅是党的工作的概念,也是党务工作的概念。指党为保持自身性质而进行的一系列自我完善活动,不仅包括党务工作,还包括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党建工作制度的文章5篇 ,欢迎品鉴!
第1篇: 党建工作制度
目录
一、《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二、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三、基本组织制度类
1、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2、民主生活会制度
3、党员学习制度
4、“三会一课”制度
四、党组织工作类
5、党员管理制度
6、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7、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8、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9、“党员三日”制度
10、党费收缴制度
五、民主管理类
11、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六、党风廉政建设类
1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13、党内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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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责任制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党支部党建工作实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党支部书记为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副书记和支部委员根据各自分工开展工作。
二、工作责任: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二)定期分析机关党的建设状况,研究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按时收缴党费,按照规定及时调整党费交纳比例。
(五)围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八)组织党员开展群众工作,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性义务活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三、支部委员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抓好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纪检委员主要职责
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具体负责组织党员学习上级党组织颁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料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3、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督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4、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违反党的纪律事件。
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三)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5、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四)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知识,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4、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
四、责任考核
(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接受局党委的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机关支部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核结果应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使之成为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一项依据。
(三)落实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机关党支部应在年度总结中向局党委作出书面报告,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指导。
五、责任追究
(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受到上级党组织批评、被责令限期改正的,机关党支部书记应在支委会上作公开检讨,并及时研究改进意见,在限期内作出改正;单项工作受到批评的,分工负责该项工作的支部委员也应在支委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协助书记积极研究落实改进意见。
(二)党支部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不正常,班子软弱涣散,对工作造成影响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无起色的,建议提前改选该支部。
(三)支部书记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党支部应及时给予教育。教育无起色的,应及时予以调整。
机关党支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一、机关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议事范围:
①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党委指示的贯彻实施。
②对机关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
③研究分析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状况,指导群团组织工作。
④讨论决定干部奖惩。
⑤需要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
四、支部委员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五、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决定每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升干部和决定干部的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六、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党支部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七、支部委员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一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二是方案提出后应广泛征求意见。三是召开支部委员会要充分讨论,进行表决。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根据党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
1、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
2、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
3、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
4、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二、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本着“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三、召开时间:党内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一般应安排在8至10月份。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
四、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五、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准备,与会人员要根据会议的主题,联系自身的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发言准备。要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对党员的意见,以便更好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要提前请假。
六、对于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明确具体人员负责落实,支部书记应加强检查督促。
七、民主生活会后,要及时向上级组织、纪检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八、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通过适当方式,向党内外群众反馈,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党员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党员干部政治业务学习的要求,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业务理论水平,创建模范党支部,结合机关支部实际,制定如下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和省、市、交通运输局党委有关会议、,整理,文件精神;党建工作业务知识;现代经济、科技、现代法律及其他知识。根据形势任务需要,及时充实新的学习内容。
二、学习要求
(一)每年年初根据局党委的统一安排,制定机关支部学习计划,学习计划要体现理论联系实际,紧紧抓住如何深入学习,怎样学以致用这个重点,突出主题、形成特色。
(二)学习采取自学和集中学相结合的方法。重在平时自学,每位党员干部每周不少于安排2个学时自学,做到学习有安排、有资料、有读书笔记、有心得体会文章。集中学习主要采取学习文件、主题发言、聘请专家作专题报告、看辅导录像、参与社会实践、送出培训等形式,深化学习效果。
三、学习时间
机关支部组织集中学习,根据局党委年度学习计划进行,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2次,每年不少于24次,也可根据工作情况进行调整。
四、学习准备与考勤
(一)机关支部学习的内容、时间,原则上按照年度计划进行,特殊情况或需要调整学习内容或时间,由机关党支部书记确定。支委会负责准备学习资料,拟定学习安排,通知与会人员,并做好考勤、会议记录、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严格学习考勤。,整理,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度,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须向机关支部书记请假,并主动做好补课工作。。每季公布出勤情况,确保参学率90%以上。
五、学习检查
统一配发学习笔记本,党员干部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党支部采取检查学习记录、读书笔记、个别谈话等方式检查党员干部的学习情况及效果,并以适当形式进行反馈和交流。
六、学习考核
年末对党员干部学习成效进行综合测试,成绩优秀者给予表扬。年度学习缺勤10次(含10次)以上,无故缺勤2次(含2次)以上,年度学习测试或笔记检查不合格者,进行批评教育,年度评先评优不予以考虑并通报批评。
“三会一课”制度
一、机关支部党员大会
(一)主要任务:
1、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2、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
3、接收新党员;
4、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二)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一般程序:
(1)会前准备工作。支部委员会确定会议的议题,并就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情况形成初步意见和方案;发出会议通知,通知的内容包括会议的实践、地点、内容、议程等。
(2)会议开始。宣布会议开始,报告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应超过应到党员数半数以上方为有效)、缺席数及缺席原因;宣布会议议题。
(3)讨论。党支部提出意见和方案,大家围绕议题进行讨论,党员发表意见。
(4)表决。参加会议的正式党员进行表决。有应到会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赞成,决议方可通过。
(5)宣布表决结果。形成决议。
(6)总结。主持人简要总结,并对如何落实大会决议作出具体部署。
整个会议要制定专人进行记录,内容包括:
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整理,党员出席缺人数、中心议题、党员发言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最后作出的决定等。记录要妥善保存并存档。
二、党支部委员会
(一)按照党章规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或3年。
(二)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三)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四)会议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汇报、交流思想心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转正。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会议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
开好党小组会注意抓好四个环节:
(一)会前要与党支部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
(二)抓住中心内容力求统一思想;
(三)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
(四)做好记录,向支部汇报。
四、党课
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由书记主持,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授课内容为:传达党的文件,党纪党风和党的有关知识教育、表彰先进人物、播放有教育意义的电视录相,不断提高全体党员的政治素质。
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管理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基本途径之一,是实现党的政治路线的重要保证,,整理,也是基层党组织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为加强党员管理,使党员能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籍关系
1、党员因调动工作、学习及其他原因等离开所在单位,党支部和党员应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及时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
2、党员一般应参加所在支部党的组织活动,外出学习或工作的,参加居住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
3、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党员,一般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外出时间在2—6个月之间的党员,则出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自身建设
1、党员每年至少1次要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以便党组织对其进行考察和监督。
2、党支部成员按分工,经过同党员交心谈心,了解党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了解他们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意见、要求,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组织生活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2、每名党员应主动参加组织生活,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3、党员必须认真执行党的决议,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加强对预备党员的管理,由入党介绍人定期写考察纪实,并为他们提供锻炼的机会,预备期满,及时讨论转正问题,并按程序上报审批。
四、民主评议
1、党支部每年一次对党员在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党纪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和考核。
2、严格依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结合党员本人的工作总结和检查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3、通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组织评等几个阶段,对党员作出客观公正的评议。
4、根据评议结果,采取适当方式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机关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违规责任
1、对违纪党员,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根据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2、党员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党支部可召开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3、对没有正当理由,6个月以内不转移组织关系,不按指定单位去报到的党员,要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并限期报到。经批评教育仍继续把组织关系介绍信留在自己手中、不交给转入单位的党组织,不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或根据党章规定,按自行脱党处理。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程序,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党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要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宗旨等,端正入党动机。
三、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经常同他谈心,帮助其进步。同时,注意在实践中考察其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
四、选派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选派比较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短期集中培训班。未经集中培训的,不得发展入党。
五、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六、接受新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在听取党支部、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半数才视为通过。
七、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内,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基础上,按时作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一、年初要制定党员培训教育计划。学习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基本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时事政治等。
二、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党课教育。
三、每年年底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四、建立党员活动室,订发党报党刊,开展电化教育。
五、机关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和考勤工作,做到学前有准备,学中有讨论,学后有总结。组织党员撰写心得体会。党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
六、机关支部委员会可采取外出集中参观学习等形式,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等教育。
七、要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为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提高党员自身素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每年进行一次。
二、民主评议党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按照评议的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主要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学习内容,并组织党员进行学习动员。
(二)自我评议阶段: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党员个人写出自我评价的发言提纲。
(三)民主评议阶段:召开党小组会,在党员个人述职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小组党员开展相互评议,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进行测评投票。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征求群众意见。
(四)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委会对民主评议的意见进行讨论分析,结合支部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每个党员形成组织意见,并同本人见面。同时,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组织考察必须充分发扬党内外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五)表彰和处理阶段:对民主评议出的优秀党员,支部可以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推荐到上级党组织表彰的优秀党员,必须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评议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必须由支部大会讨论给予相应处置,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对评议中揭露出来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
四、评议工作结束后,机关党支部支部形成总结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并接受检查和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要进行补课。
五、对民主评议党员的各种文件、鉴定材料等,按规定及时装入党建工作资料袋,以便查阅。
党费收缴制度
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一项基本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为切实搞好机关党支部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党员必须本人交纳党费,除非有特殊情况,方可委托其他党员转交。
二、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一般应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认为是自行脱党,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由支部讨论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将其除名。
三、党员必须按规定交纳党费,按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标准的规定,不可少交。党员自愿多交纳党费,可以不限。
四、党费必须由支部专人负责,一般由支部组织委员管理,若需换届,必须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五、支部应按月将本支部收入、上缴党费的金额详细记入《党费收缴登记薄》。
六、收缴党费人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不得个人长期保管现金。
七、党费的收缴情况,支部应每半年检查一次。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为充分发挥机关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党务政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机关支部实际,制订本制度。
二、下列事项,列为党务政务公开内容:
1、机关党建工作目标及考核考评情况;
2、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
3、入党积极分子及建党对象培养、发展情况;预备党员培养、发展、转正情况;
4、机关党支部和党员受到表彰、奖励、记功及通报批评、处分或处理情况;
5、机关党支部和党员廉洁自律情况:
6、机关党支部和党员受到投诉举报情况;
7、党费收缴及变动情况;
8、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党务政务公开,采用党务政务公开栏发布、会议通报等形式,必要时,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先行公示,充分听取党员及党外群众的意见。
四、党务政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月度公开的方式。必要时,可以随时公开。
五、党务政务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
六、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报经支部书记审核,重要事项还应报经局党委审核批准。
七、党的秘密事项,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八、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
九、机关党支部应当主动征求、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党员和党外群众及有关方面对党务工作提出的意见。
十、党员及党外群众对党务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及时反映,并合理采纳。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一、为贯彻中央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党风建设促进机关支部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倡导诚信意识、廉洁意识和责任意识,特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支部书记、委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和任务的贯彻落实。
三、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经常对党员进行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道德法制教育,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四、严格遵守党的规章制度,严守党的纪律,不泄露党的秘密,不牟取私利,不铺张浪费,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维护党的形象。
五、协助上级纪检部门做好机关支部信访件的调查工作,及时反映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协调、疏导工作。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每半年分析、研究一次支部廉政建设情况,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廉政建设方面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党内监督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切实履行机关支部的监督职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支部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
2、能否按时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3、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议事与决策规则,做到决策科学、民主。
4、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5、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6、能否执行党和国家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
7、能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8、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党内监督的主要形式:
1、党组织的监督,即党的上下级组织之间互相监督和党组织对党员的监督。
2、党员之间的互相监督,即党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党员与党员领导干部之间的监督。
3、纪律委员所实行的监督。
(三)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1、定期检查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能否如实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督促定期开展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3、机关党支部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机关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和廉政建设情况,要将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遇有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对于群众意见较大、有发生违纪苗头的党员干部,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应会同其分管领导对其进行批评帮助,提出告诫。
4、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党支部接到对党员干部的检举和控告,有权进行初核,并报告上级纪检部门。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党员行使监督的民主权利,严肃处理阻碍党员正常行使监督权利和打击报复的行为。
(四)监督保障:
党支部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监督作用。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正确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对违反本制度的,视情节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2篇: 党建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建带群建工作,以党的政治优势促进群团组织更好履行职能、发挥作用。按照市委组织部印发的《党建带群建工作的主要措施》,结合中心党建工作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中心党组领导下,成立以党组书记、主任刘昌贵为组长,党组成员刘泽旭为副组长,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政工人事科、机关党办、工会、妇工委、共青团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党建带群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涂海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制定计划、协调、组织等具体工作事宜,全面加强和改进中心党建带群建工作落地落实。
二、目标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改革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群团改革座谈会精神,遵照市委组织部《党建带群建工作的主要措施》,进一步推进群团工作落地落实,不断增强党建带群建工作的时代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结合中心实际,紧紧围绕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直面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坚定改革信心,强化责任担当,注重夯实群团工作基层基础,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群团改革。总体改革目标是“强三性、去四化”(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去除“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问题倾向),不断开创中心党建带群建工作新局面。
三、主要措施
(一)构建组织体系,夯实党群组织基层基础
1、规范基层组织。各级党组织要将群团组织建设作为党的组织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导支持群团组织开展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保证组织领导落到实处。明确党组织书记对群团工作的责任领导,各县市区营业部要依托党组织框架,建立健全群团组织,支部书记作为领导群团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实现群团工作与党组织工作同步推进。
2、成立群团组织。党组织要支持其依法依规尽快建立群团组织,做到有党组织的地方必须建立群团组织,中心将吸收各县市区营业部相关人员加入机关工会、妇工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各县市区营业部要成立工会活动小组、妇工活动小组、共青团小组等群团组织,指定专人担任小组长,并建立党群工作室(可与营业部综合管理岗合并)具体负责工作、活动的开展。
3、完善网络平台。依托宜昌公积金网站,构建“互联网+”模式,提升群团工作信息化水平,确保网上有旗帜、有活动、有声音、有服务。依托中心“智慧党建”平台,开设群团工作专栏,搭建政策咨询、需求调查、问题解答等网上通道,带动宣传平台、工作平台、信息平台、服务平台、互动平台“五位一体”网上服务阵地,促进网上党建与网上群团互联互动。
(二)创新工作方式,推动党建带群建深入开展
4、实现工作互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带动作用、群团组织的联动作用和党群工作的互动作用,在加强党建工作中带动群团建设,在推进群团建设中深化党建工作。党组织要指导群团组织通过多种形式,认真履行群团组织的政治责任,对广大群众职工进行正面教育引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
5、促进活动互融。找准切入点和活动平台,积极开展党、群共建活动,将“五星”党员创评、志愿服务、党日活动等党建工作载体,与群众性业务竞赛、志愿服务、扶贫济困、民主监督等群团组织活动有机结合,加强统筹谋划、统一部署,走联合、互动、协调发展之路。党支部要主动吸纳群团组织负责人及相关方面群众参与,开放式组织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6、坚持优势互补。各级党组织与群团组织要结对帮扶,整合服务群众资源,对党组织和各群团组织的惠民帮扶、技能培训、维权保护、志愿服务等资源加大统筹、整合力度,逐步实现共享互补、共建共赢。基层党支部和群团组织要强化整体联动,在教育培训、帮困救助、家庭建设、权益维护和社会融入等领域发挥优势,真正把工作做到广大群众职工的心坎上。
(三)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党建带群建长效机制
7、建立健全领导责任机制。把群团建设纳入党建工作部署;直属机关党委将把党建带群建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各支部要认真研究党建带群建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群团组织要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认真贯彻落实党组织的各项工作部署。
8、建立健全协调沟通机制。党组建立完善研究决定群团工作重大事项制度,在每届任期内至少召开一次群团工作会议;直属机关党委每年至少听取一次群团组织工作汇报。中心将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加大党建带群建工作研究力度,并加强与相关单位沟通交流,全面推进党建带群建工作扎实开展。
9、建立健全目标考核机制。坚持把群团工作作为考核支部班子和分管负责同志工作的重要内容,考核党建工作的同时考核群团组织建设。中心党建季度暗访坚持基层党建督查与群团组织访查两手抓,同步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并将党建带群建工作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党建述职评议结合起来,与推优评先结合起来,促进群团组织健康发展。
四、相关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习近平强调,要推动各群团组织结合自身实际,紧紧围绕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直面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敢于攻坚克难,注重夯实群团工作基层基础。各支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始终坚持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加强群团组织自身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责任担当,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群团改革,不断开创中心党的群团工作新局面。
二要创新工作抓法。基层党组织要自觉服从服务工作大局,找准工作结合点和着力点,落实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切实解决好代表谁、联系谁、服务谁的问题,增强群团组织的吸引力影响力。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扩大群团组织和群团工作有效覆盖,积极转变拓展服务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净化行业风气,把群团组织建设成为党的群众工作的坚强阵地。要深入把握新形势下群团工作规律,大力推动改进创新,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强网上群团建设,提高做好群团工作的能力水平。
三要建立健全机制。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狠抓群团改革任务落实,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分类指导和督察问责,推动群团组织真刀真枪抓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要带领群团组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克服“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倾向,紧密结合群团组织工作特点,督导群团组织转变工作作风,拓展工作领域,创新工作手段,优化服务方式,切实发挥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用和民主参与监督作用。
市委组织部(宜组〔2023〕152号)文件要求:对措施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问责,督促整改。请各单位及时召开专题支委会讨论研究成立相关群团组织、党建带群建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措施。成立相关群团组织、实施方案及措施等情况于10月31日前一并报机关党委。
第3篇: 党建工作制度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抓党建促队建,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载体,以加强效能建设为抓手,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切实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
一、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1、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积极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不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党章党规,以“牢记党章党规、争做合格党员”为主题开展专题讨论学习活动。同时进一步完善学习机制、创新学习方法、整合学习资源、彰显学习效果。通过上党课、座谈讨论、体会交流等方式引导局党员干部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提高局党员干部的思想理论和道德素质,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2、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工作水平。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党员干部的业务素质。一是开展业务知识讲座、法律学习等活动,增强学习效果,不断提高党干部履行工作职责的能力,以提高素质,促进效能。二是引导党员干部努力掌握运用新知识、新理论,加快知识更新,充实知识储备。三是继续抓好考学、述学、评学、督学制度的落实。
二、规范党组织建设,夯实党建工作基础
以中央《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为指导地位,开展党组织建设各项工作。一是成立支部委员会,我局党支部党员人数现已达到7人,按照党章等相关规定我局党支部将按照组织程序成立支委会,明确工作职责。二是积极发展党员,今年我局计划培养1名入党积极分子。三是严格规范“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党员活动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按要求每个月至少开一次会议。四是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完善党员档案管理。五是提升党务工作能力,积极参加区内党务培训活动,并组织安排局党务工作人员到党建工作示范点单位学习,提升党务干部能力素质。六是严格党费收缴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建立党费收缴台帐,做到党费按时应缴尽缴。
三、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深化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按照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狠抓作风建设。一是持续开展反四风专项活动,认真落实专题民主生活、组织生活的各项整改措施。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查处四风问题,确保“四风”问题不反弹、不回潮。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帮建联系制度,建立联系群众制度,定期通报党支部工作,听取群众对党支部的意见和建议。三是积极开展社区共建工作,与文峰社区签订共驻共建协议书,继续开展党员进社区活动,联合社区开展“六•五”环保宣传、“法律七进”活动,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四是开展党员精准扶贫工作,今年我局扶贫对象6名,为此制定党员帮扶工作方案,帮助困难户实现增收创收,并组织党员干部赴洽舍中心学校开展“六一”慰问及青少年宫共建活动。五是开展非公企业党建指导工作。摸清结对企业党组织状况,指导智成化工、德尔特、德邦粉体等非公企业做好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六是做好联合党委工作,积极协助梅川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七一上党课等党务活动工作,及时下乡开展防火防汛及维稳工作。
四、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工作,狠抓“两个责任”的落实
一是制定并落实20_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签订20_年度党风廉政责任书,强化主体责任和督促责任的落实。二是组织局党员干部贯彻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严守党纪党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组织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开展廉政教育讲座,并组织党员干部赴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运用正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四是定期开展党员谈心谈话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使干部增进了解,增强团结。
五、完善党建制度机制,进一步开展活力机关建设
1、推进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深化文明创建工作。一是建立及完善党建工作制度,使党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通过局务会、党组学习会等活动加强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二是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体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清明祭扫烈士墓活动,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三是开展环保系统好人评选活动。今年拟推1名行业好人上报区文明办,并设立专人负责好人线索推报工作。四是加强环保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保护天湖”、“保护丰乐湖”志愿服务活动,提升文明单位水平。
2、持续开展文明创城活动,打造活力机关。加强“四德”教育,开展常态化的学雷锋活动,用实际行动诠释和传承雷锋精神;定时开展“党员奉献日”、“党员进社区”活动,建立包保小区文明创建长效机制。围绕活力机关建设,结合纪念建党95周年,开展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活动。不断丰富局机关干部职工文化生活,促进和谐机关建设。
3、开展党建创新活动,做好企业服务工作。制定党建创新工作方案,围绕“服务新常态,促进新发展”为主题,以“两学一做”为平台,以“调转促”为主线,结合环保工作开展服务企业创新项目,从帮助企业降能减耗、治污、依法排污、履行环评审批手续、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加强危废管理等方面做好服务企业工作。同时以迎接服务G20峰会为契机,加强企业监管,做到节能减排及达标排放。
第4篇: 党建工作制度
1、集体领导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的各级领导工作中的具体。坚持支部集体领导,反对个人说了算,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准则。
2、凡属涉及到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必须提交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准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3、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是实现党支部集体领导的基本形式,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要组织召开好每一次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
4、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开会时,要充分发扬民主,不搞“一言堂”或一团和气,也不搞个人说了算;要善于听取党员的不同意见,并对各种意见进行详细记录。
5、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作决定和进行表决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6、党支部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不准借口集体领导而搞个人专断,也不准借口分工负责而互相推诿。
7、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正确处理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的关系。在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支部书记与其他委员、支委成员与每个党员一样,都只有一票的平等权利。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都要有民主作风,要充分尊重每个党员的权利,团结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执行党支部的决议。
8、支部委员要积极支持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支部书记的领导和监督,当好支部书记的助手,使党支部能够进行和坚持坚强有力的集体领导。
第5篇: 党建工作制度
一、落实领导职责。将党建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大局通盘考虑,制定出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确定一名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直接抓党的建设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二、健全工作机构。“中心”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网络,确保工作有专人负责。
三、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党建工作规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同时,结合本单位特点和党员队伍现状,分年度制定党建工作具体计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任务、措施、责任人和时限。
四、建立专题议事制度。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针对本单位党的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五、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民主监督制度等,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民主化、公开化、规范化。每年年底向党支部报告一次全面工作情况和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
六、班子按期换届,由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4年。选举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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