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提成方案
销售提成方案
1.总则
1.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销售业务提成管理工作,保障销售人员的利益,提高销售人员的销售业绩以及工作的用心性,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销售人员的销售业务提成管理工作。
2.销售业务提成比例
2.1公司根据产品销售进度计划、销售难易程度等因素,制定销售人员的提成方案,上报总经理审批,提成方案的具体资料如下。
2.1.1公司依据成熟销售员销售业绩来设置标准销售业务量,平均每月15个件。提成底薪2000元月,底薪发放有四个标准:销售业绩(60%),客户资料收集(20%),市场分析(10%),客户满意度(10%),以此为基础确定如下底薪发放标准。
(1)若完成销售业务量,则可获得全部底薪的60%;若没有完成销售业务量,则依据所完成的业务量占标准销售业务量的比例计算底薪。(例如,若本月完成10件,则2000×60%×(10÷15)=888.88元。)
(2)公司依据成熟销售员的标准,设置每个业务员每月的客户资料收集量100个(暂定,数量依据当月的计划而定)。若完成客户资料收集量,则全部获得本部分(20%)所占底薪的比例;若未能完成客户资料的收集量,则依据相应比例而定。(例如:若完成50个,2000×20%×(50÷100)=200元。)
(3)市场分析所占比例为10%,考核标准即为竞争品牌资料分析表,依据
表的资料和数量做出相应的考核。
(4)客户满意度所占比例为10%,考核标准为无投诉,即可获得相应比例。
3.提成申报审批程序
3.1销售业绩的申报
(1)总经理办公室按照销售人员的销售业绩编制“销售业绩报表”。
(2)总经理审核完“销售业绩报表”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并确认销售业绩。
3.2销售业绩提成报表的编制和审核
(1)人力资源部根据财务部审核透过后的“销售业绩报表”,按照提成方案,计算编制“销售业绩提成报表”。
(2)财务部审核完“销售业绩提成报表”后,报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后签字确认。
3.3财务部汇总销售信息,计算销售人员的销售业务提成和底薪。
4.提成发放规定
当月发生的销售任务流程务必全部收回后方可发放提成,如有销售任务流程未完成,不得发放提成。
5.附则
5.1本制度由总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与财务部共同制定,最终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所有。
5.2本制度经总经理审批透过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销售提成方案
为了充分调动业务开拓的积极性,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分配原则,以个人所创造的销售纯利润为标准核定业务提成,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及标准
1.本办法仅适用于销售岗的正式员工(不包括试用期的员工)。
2.以销售纯利润为核定标准,确定业务提成。
二、销售利润的计算
1.销售纯利润的计算标准
(1)销售纯利润=销售毛利润-费用(公摊费用+个人费用)
(2)个人费用
a)工资、各类补助
b)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附加税等各类税费
c)业务招待费、差旅费、礼品、佣金等报销费用
(3)公摊费用=总费用-各销售人员个人费用总和(凡在公司有满一整年销售工作经历者,均需分摊该费用)个人分摊费用按个人当年所创造毛利占公司总毛利的比例计算。2.销售纯利润由财务人员核算,总经理核定。
三、销售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指标
若应收货款超过一年未收回,则视为呆、坏帐:相关销售人员承担该货款余额的20%损失,其余损失公司承担。若客户以货抵款,则货物由销售人员负责卖出,售价总额与货款差额部分损失由销售人员承担20%(抵货须具备发票,否则所损失税款由相关销售人员全额承担),因各种原因造成进仓货物变为呆滞料(自进货之日在库超过一年者),由相关销售人员负责售出,损失部分由相关销售人员承担20%。
自进入公司第一个整年度内,被动元器件通用IC等产品销售额低于200万者,不享受该年度的提成,重新进入试用期。
四、提成比例
1.传统业务(以电感为主):20%
如果超额完成本年度公司下达的任务指标,SALES可享受不超过5%的超额部分利润提成。
2.日系产品(PANASONIC、ROHM、NICHICON等)
5.FPC等公司抽取佣金的项目:5%
6.说明:
(1)公司每年农历年结束的一个月内发放提成奖,农历年的月底前所到之上一年货款均可视为上年度回款额。
(2)公司提取PM提成额的40%,SALES提成额的30%做为个人的机动,以个人的年度综合考核成绩为参照进
行发放,考核内容如下(满分100)
a)年度销售额完成情况(满分:50分)
实际完成额
得分=——————————X50
年度销售额计划
b)回款及时率(满分:10分)回款截止农历年当月月底
公司制定考核表,由公司每位不参与提成的员工对每位SALES评分(评分原则:去掉最高最低分,取平均值)得分=平均值%X15
d)专业知识(满分:15分)
公司每月对SALES进行专业知识考试,取12次成绩平均值
得分=平均值%X15
e)纪律得分(满分:5分)
以每月行政人事部出考核表,年底综合评分。
f)工作方法,工作思路的培养(满分:10分)
由公司两位总经理评分
将以上得分相加,即为机动奖的发放系数。
五、年终发放最佳销售奖、最佳回款奖、最佳开拓奖、最佳员工奖
最佳销售奖:得主为全年销售利润最佳者
最佳回款奖:得主为回款率及时率最高者
最佳开拓奖:得主为新业务量增长量最高者
最佳员工奖:得主为获得每月最佳员工奖次数最多者
销售提成方案
结合公司目前业务发展趋势,为建立完善的销售管理机制,规范营销人员薪酬标准,提高营销人员工作激情、发挥团队协作精神,进而有效提升营销部门销售业绩,为公司整体营销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特拟本方案。
一、薪酬组成:
基本工资+销售提成+激励奖金
二、基本工资:
1、营销人员按其销售能力及业绩分为一星、二星、三星营销员。
单月个人达成3万人以上合同或者连续3个月(含)以上达成有效业绩(5000人以上合同)为三星
单月个人达成2万人以上合同或者连续2个月(含)以上达成有效业绩(5000人以上合同)为二星
单月个人达成有效业绩(10000人以上合同)为一星
全月无业绩为不享受星级待遇
2、营销按其星级不同设定不同基本工资:
三星营销员基本工资:5000元
二星营销员基本工资:4000元
一星营销员基本工资:3000元
无星级营销员基本工资:2500元
连续2个月(含)无业绩,按其基本工资80%发放。
三、销售提成:
三星营销员提成标准:3.0%
二星营销员提成标准:2.5%
一星营销员提成标准:2.0%
四、业务应酬费用:
公司正式编制营销员可于业务开拓过程中申报相关业务应酬费用;非正式编制不享受此待遇。
所申报业务应酬费从本人销售提成中按所实际报销金额扣除
申报业务应酬费未达成实际销售业绩,次月不得再申报业务应酬费
五、团队业绩:
由2人协同开发业务视为团队业绩
主要开发者享受80%业绩(如:10000人合同计为8000人合同);协助开发者享受20%
主要开发者按其星级所对应标准80%享受提成(如:三星为3%*80%=2.4%);协助开发者享受20%
六、业绩认定与提成发放:
每月1日为计算上月业绩截止日
以业主方签定书面合同为业绩最终达成标准
财务部门于发薪日计算并发放销售提成
七、激励奖金:
每季度末个人业绩排名首位者按该季度个人业绩总额0.5%发放
年终个人业绩排名首者按该年度个人业绩总额0.1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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