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申请办理和转移指南
医保申请办理和转移指南
社会保险(Social Insurance)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医保申请办理和转移指南,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医疗保险申请办理
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合同制农民工参加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合同制农民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将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发给本人。这是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制度中覆盖范围最广的险种之一。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一参保人员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以本人身份证号码作为终身医疗保险号码。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由企业为员工统一进行办理,各统筹地区要确定一个适合当地职工负担水平的个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一般为工资收入的2%;个人缴费基数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收入统计口径为基数,即以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各类奖金、劳动收入和实物收入等所有工资性收入为基数,乘以规定的个人缴费率,即为本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一般不需个人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去缴纳,而是由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个人账户的注入资金来自于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两部分:个人缴纳工资收入的2%,企业缴纳工资收入的10%。个人缴费的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的一部分记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一般按30%左右划入个人账户。确定单位缴费划入个人账户的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统筹基金的注入资金主要来自单位缴费部分,单位缴费用于划入个人账户后剩余的部分即为统筹基金的资金。
在基本医疗保险之外,各地还普遍建立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制度,以解决社会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之上的医疗费用。国家为公务员建立了医疗补助制度。有条件的企业可以为职工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国家还将逐步建立社会医疗救助制度,为贫困人口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医疗保险如何转移接续?
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除医疗保险关系可跨省转移之外,随参保人身份的变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关系,也可互相转移。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可在就业地参加当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回农村后可带回,转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而且不会中断。
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时,首先要在原参保地办理医疗保险关系注销手续,然后由本人向市社保中心提出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凭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合)凭证》以及原参保地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填写《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没有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三个月内参保缴费。
为保证转移接续信息顺畅简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会同卫生部设计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凭证,身份证号码是参保人员的唯一识别码,参保人转移医保关系时,只需要向社保机构出示,参保信息即可得到及时更新。
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相关规定
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参保人,因工作变动,在1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费后其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年限可合并计算,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的重新计算参保年限。
退休后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的人员,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延伸阅读
九大医保
一、大医院医保药品在社区医院也可报销
目前,本市医保大医院药品报销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品种为2510种,社区药品报销品种仅为1435种。
12月1日起,本市将统一社区和大医院医保药品报销范围,医保患者到社区等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均可以执行大医院的药品报销范围,大医院使用的药品在社区也可以采购、使用和报销。
二、职工在社区就医时个人负担减轻20%
目前,本市参保职工在大医院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如果参保人员到社区医疗机构就医,门诊报销比例可达到90%,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减轻20%。
三、四类慢性病患者可享2个月长处方报销
为进一步方便患者在大医院和社区用药衔接,减少患者到大医院往返奔波、排队开药的麻烦,对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这四类慢性疾病患者,符合病情稳定、长期服用同一类药物等条件的,卫生计生部门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明确社区医生可以按照慢性病管理的有关要求,开具不超过2个月量的常用药品。
符合上述要求的长处方药品费用,医保均按规定予以报销。
四、上门服务医疗费纳入医保报销
2023年,市卫生计生部门出台了开展居家上门医疗服务的通知,表示可通过巡诊等方式开展居家上门医疗服务。
为保障上门巡诊工作的顺利落实,方便百姓就医,本市医保部门明确,居家上门医疗服务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医保规定的,由医保基金予以支付。同时,对定点医疗机构也提出要求,要为参保人员做好医疗费用结算服务。
五、家庭病床医疗费纳入医保报销且起付线减半
为让老年人生活质量更有保障,医保政策积极鼓励和支持社区为老年人建立家庭病床,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机构建立治疗性家庭病床的,按照住院的规定报销,报销起付线降低50%,由1300元降低至650元。如果由医院出院并在24小时内建立家庭病床的,家庭病床不收取住院起付线。
六、全市医疗机构转诊转院报销
12月1日起,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治疗时,因病情需要,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之间转诊转院,即使不是患者所选择的定点医院,发生的有关医疗费用,医保均按规定予以报销。
七、9种特殊病不出医院门就能报销
北京市9种门诊特殊病申报、备案、治疗、报销,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完成。
1.恶性肿瘤的放化疗
2.肾透析
3.肾移植服抗排异药
4.肝移植服抗排异药
5.血友病
6.再生障碍性贫血
7.心脏移植术后服抗排异药
8.肺移植服抗排异药
9.肝肾联合移植术后服抗排异药
注:特殊病种不包括除上述几种疾病之外的慢性病,如,冠心病、高血压等。
八、京津冀三地医保有望报销
针对试点机构养老服务中涉及的康复、护理项目以及和北京市市属医院的合作指导项目,京津冀三地民政部门协调卫生计生和人力社保部门跟进业务指导,相互配合。
做好三地异地医保报销政策的对接落实,有针对性的引导北京市市属医院和河北、天津试点机构中的医疗服务单位开展合作和交流,探索将试点机构中符合条件的医疗服务设施纳入北京市医保范畴,推动医保系统对接,实现试点机构京籍老年人医疗报销方便快捷。
九、补充医保也能在线报销
过去只能通过手工报销的补充医疗保险,现在也可以进行在线报销了。
FESCO全新推出了“补医保在线报销”功能,通过成立“集约化处理小组”,将医保报销最繁琐的审单环节前置化和线上化,员工仅需用手机申请报销,拍照上传单据并提交实体单据,即可快速完成报销流程。
补充医保是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而言的,包括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社会互助和社区医疗保险等多种形式,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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