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管理制度
第1篇:医保卡管理制度
一、医疗保险卡的名称和样式
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凭*的名称为<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专用)>(以下简称"医疗保险卡")。医疗保险卡正面印有"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专用)"字样;背面为打印的姓名、*号码和卡号、*及空白条。空白条供持卡人填写本人地址或电话。
二、医疗保险卡的制作
医疗保险卡的基卡由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医保中心)统一制作,并由市医保中心或市医保中心委托区县医疗保险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区县事务中心)制成印有姓名、*号码、医疗保险卡卡号及写入*信息的成品卡。
三、医疗保险卡的发放
区县事务中心可通过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包括托管单位)向职工发放医疗保险卡,职工按<办理医疗保险手续告知单>注明的时间领取医疗保险卡。无托管单位的,区县事务中心可直接发给职工。
新参保的在职职工,在开始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次月,领取医疗保险卡。过渡期内新增退休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上旬,领取医疗保险卡,领取医疗保险卡的时间在<办理医疗保险手续告知单>注明。
区县事务中心在发放医疗保险卡时应当核验,并办理签发手续。经核验有差错的暂缓发卡,并及时与市医保中心核校。
四、医疗保险卡的换发
职工医疗保险卡损坏时,可凭本人*及损坏的医疗保险卡,到邻近的区县事务中心办理更换手续。办理手续时,职工应填写<补办、更换申请单>(附件一)。区县事务中心审核后应及时制卡,并发放新的医疗保险卡。
损坏的医疗保险卡由区县事务中心负责收回并销毁。
五、医疗保险卡的报失
职工遗失医疗保险卡时,可凭本人*及时到邻近的区县事务中心办理书面报失手续。报失时,职工应填写<报失、撤销单>(附件二)。职工也可以向市医保中心进行电话报失。电话报失时,职工必须同时提供姓名、*号码及医疗保险卡卡号。
市医保中心和区县事务中心接受书面报失或市医保中心接受电话报失后的1小时内停止该卡结算。职工应在办理电话报失后的48小时内到邻近的区县事务中心办理书面报失手续。 已办理书面报失或电话报失的职工,报失后又找回医疗保险卡的,应当凭本人*到邻近的区县事务中心办理撤销报失手续。办理时,职工应填写<报失、撤销单>。区县事务中心受理撤销报失后,应即时将撤销报失信息告知市医保中心,市医保中心在1小时内恢复该卡的结算。
市医保中心或区县事务中心在受理报失医疗保险卡并停止该卡结算前,由于使用该卡结算医疗费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个人承担。
六、医疗保险卡的补发
区县事务中心在受理补办医疗保险卡申请时,可按规定收取补卡费,同时发给<补办、更换通知单>,区县事务中心在受理补卡之日起的第7个工作日后,职工可领取新卡。
如职工中途找回医疗保险卡并办理撤销报失手续的,职工可选择使用新卡或旧卡,但已支付的补卡费不再退回。
七、医疗保险卡的使用
职工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门诊急诊、住院(包括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门诊大病、家庭病床医疗时,以及在定点零售*店配*、按规定购*和到区县医疗保险办公室零星报销医疗费时,必须出示医疗保险卡。
定点医院、定点*店和区县医疗保险办公室应当核验职工医疗保险卡。发现伪造、冒用医疗保险卡的,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告知市医保中心。
八、其他本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2篇:1.医保管理制度
医保管理制度目录(2023版)
1、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组织构图 编号:wmyf-yb 001
2、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人员相关职责 编号:wmyf-yb 002
3、执行医保政策规定管理办法 编号:wmyf-yb 003
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编号:wmyf-yb 004
5、关于城镇医保内部审核制度的规定
6、参保人员划卡购*费用结算管理制度
7、医保目录审核制度
8、医保系统及目录维护管理制度
9、医保划卡结算管理制度
10、医保对帐结算管理制度
11、医保培训制度
12、医疗保险检查考核制度
13、医疗保险考核制度
14、医保服务承诺
15、医保*品购进质量管理制度
16、医保*品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17、进口医保*品管理制度
18、特殊管理医保*品管理制度
19、医保*品养护管理制度
20、不合格医保*品管理制度
21、门店医保进货管理制度
22、门店进货验收管理制度 编号:wmyf-yb 005 编号:wmyf-yb 006 编号:wmyf-yb 007 编号:wmyf-yb 008 编号:wmyf-yb 009 编号:wmyf-yb 010 编号:wmyf-yb 011 编号:wmyf-yb 012 编号:wmyf-yb 013 编号:wmyf-yb 014 编号:wmyf-yb 015 编号:wmyf-yb 016 编号:wmyf-yb 017 编号:wmyf-yb 018 编号:wmyf-yb 019 编号:wmyf-yb 020 编号:wmyf-yb 021 编号:wmyf-yb 022
23、门店养护检查管理制度 编号:wmyf-yb 023
24、门店医保*品陈列质量管理制度 编号:wmyf-yb 024
25、门店医保*品销售质量管理制度 编号:wmyf-yb 025
26、门店医保处方*销售管理制度 编号:wmyf-yb 026
27、外配处方管理制度 编号:wmyf-yb 027
28、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29、医保*品质量投诉管理制度
30、医保*品质量否决管理制度
31、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32、门店医保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表
编号:wmyf-yb 028 编号:wmyf-yb 029 编号:wmyf-yb 030 编号:wmyf-yb 031 编号:wmyf-yb 032
万民*房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组织机构图
为了更好的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的执行情况,保*其在应用过程中准确、无误,现将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人员相关职责通知如下:
一、 总经理为医保的直接领导,负责整个基本医疗保险组织体系的
建立健全,确保按医保相关政策规范实施。
二、 营运部部长为整个基本医疗保险实施过程的具体负责人,负责
整个医保工作的相关制度的制定、修改及日常培训、检查、考核,确保医保工作的规范、顺利实施。
三、 门店店长为医保工作的落实人,负责医保的系统维护、审核、
*作等工作,分解落实责任人,确保规范、正常运行。
四、 基本医疗保险执行下设相关职能岗位,具体如下:
医保*品采购、医保*品的质量管理、医保目录维护、医保系统维护、医保划卡结算、医保政策培训及医保对帐结算,为基本医疗保险实施过程中执行者,其分工如下:
1、 医保*品采购员:保*医保目录内*品的购进,保*<医保
目录>内*品备*率≥95%。
2、 医保*品的质量管理员:负责购进的医保*品的质量、验收、
养护等,保*参保人员用*安全。
3、 医保系统维护员:负责医保系统的维护,负责医保数据每日
上传、下载,保*本公司医保系统与医保中心系统连接顺畅。
4、 医保划卡结算员:负责对持医保卡人员划卡结算的收银管理
工作。要求:⑴收银员在收银中必须严格按照系统中医保内容进行*作,不得将非医保商品用医保卡结算;⑵及时反馈奥博克与医保系统的价格品种等不相符合的信息给医保目录维护员。
5、 医保政策培训员:负责基本医疗保险中心下发的各项政策的
传达,及时将医疗保险中的各种规定对员工进行培训。
6、 医保对账结算员:负责准确核对医保划卡金额与医保中心的
对帐结算工作。
上述环节中的各负责人、执行人,需严格按照医保要求进行把关,完全杜绝任何违反医保要求的违规*作,否则公司将对违规者进行相应的处罚。
为了保*医疗保险制度的贯彻落实,规范公司经营管理,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提供服务,现制定[万民*房执行医保政策规定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 严格遵守<中华*共和国*品管理法>、<太原市城镇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店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及太原市规定的*品价格政策。
二、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目
录>范围以内处方*和非处方*的购*服务,做好*品的验收、养护工作,保*参保人员的用*安全,此项工作由质量管理部和采购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设定专人负责、专人采购、专人验收,详见<万民*房医保*品购进验收制度>。
三、 根据医保中心政策,营运部负责制定医疗保险各项制度及具
体的培训、检查、考核制度及医保管理体系实施过程的奖惩。提前制定培训计划,每二月至少一次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公布,奖惩明确。
四、 根据医保政策规定,门店负责医保*品的管理、分类、处方
*品的正确销售,按国家*品价格法执行*品价格政策、明码标价、一物一签,为参保人员划卡服务等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1、 门店实行医保工作店长负责制,负责医保政策、医保规
定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的执行,保*医保工作的实施。
2、 门店设立两名执业*师,保*营业时有一名*师在岗。
3、 门店设专职验收员、养护员在岗,保*医保用*安全。
4、 门店处方区审方员共两名,保*全天有审方员在岗,为
参保人员用*及时解答。
5、 门店人员全部持*上岗,并且取得健康合格*,门店店
长负责人员上岗前的资格认定,保*人员符合规定。
6、 门店店长负责检查落实门店医保目录的审核、医保信息
的维护,确保医保用*信息的准确*和及时*。
7、 [遵守*品价格管理法,创造*品低价时代",是我万民
的经营理念,保**品低价、划卡不加价、一物一签,
门店店长负责落实。
8、 为参保人员划卡购*提供单独服务,并向参保人员解释
个人帐内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规定,门店要设立服务台专
门接待参保人员的咨询,店长负责监督落实。
9、 参保人员购*时,收银员要认真核对人、卡,携外配处
方者,要认真核对是否为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划
卡时报清帐前金额和帐后金额,为参保人员做好服务工
作,收银主管负责监督执行。
10、 店长负责收集参保人员缺*登记,反馈用*信息,确保
医保用*信息的及时*。
11、 店长定期培训员工*品常识,保*营业员正确介绍*品,
为参保人员做好用*指导。
五、 财务部按医保中心规定,定期与社保中心核对划卡金额。
1、 建立医保费用帐目,帐目清晰。
2、 按时报送报表,保*与社保中心核对工作的及时*。
六、 各相关医保工作部门,要坚持[以质量为准绳,以顾客为上
帝"的服务准则,热心为参保人员服务,保*医保工作顺利进行,各部门的工作质量将做为年度部门考核项目纳入考核范围。
一、 严格遵守<中华*共和国*品管理法>、<太原市城镇职
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店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及太原市规定的*品价格政策。
二、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
目录>范围以内处方*和非处方*的购*服务,加强内部管理,做到*品质量合格、安全有效。
三、 基本医疗保险<医保目录>内的处方和非处方*要单独管
理,分柜摆放,明杩标价,一*一签,有明显[医保用*"标识。
四、 配备与基本医疗保险相配套的计算机管理系统,系统要单
独使用、单独管理、确保使用安全。
五、 为参保人员划卡购*提供单独服务,并向参保人员解释个
人帐户内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规定。
六、 建立健全报表报送制度,并做好审计考核工作。
七、 参保人员购*时,必须认真审查ic卡,购处方*必须进行
处方识别。发现外配处方有明显疑义或伪造时,应拒绝售*。
八、 规范*品进货渠道,把握*品价格,不得出售假*、劣*、
以物代*、处方*和非处方*互相串换。
九、 坚持[以质量为准绳,以顾客为上帝"的服务准则,热心
为参保人员服务,做到有问必答、微笑服务、认真查实参保人员投诉的有关问题,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出及时处理。
为确保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提高医疗保险服务质量,现制定山西万民*房连锁有限公司关于城镇医保内部审核制度的规定。
一、 医保商品管理
1、严格商品验收制度,规范*品购进渠道,做到资料齐全、严把质量关,此项工作由公司质量管理部全面负责,由质量管理部经理负责检查、考核本部门工作(参见山西万民*房连锁有限公司验收制度)。
2、商品进入门店前,门店验收员应认真检查核对,确认为合格商品后,方能进入门店。此项工作由门店质量管理员负责,质量管理员应对门店所有商品质量负责(参见门店验收员质量职责)。
3、门店对商品应进行分类管理:处方*与非处方*分开、*品与非*品分开、口服*与外用*分开等等,此项工作责任人为门店店长。
4、销售处方*应严格按处方调配制度执行、凭处方销售。审方员、*员应签字并保留处方,做好销售记录,此项工作责任人为门店店长。
5、严格区分医保用*,因管理失误造成公司损失的,将按照<医
疗保险管理规定>处罚,此项工作责任人为门店店长。
二、 服务质量
1、门店人员应熟悉掌握医保相关政策及规定,热情接待参保人员,耐心答疑,做好医保宣传工作,各区域主管应做好员工培训工作。
2、财务部应及时与医疗保险科核对数据,准确填报月(季)统计表。
3、门店应建立卫生检查制度,每日对各区进行卫生检查,如有不合格的,按照卫生处罚制度执行,门店店长负责检查落实情况。
4、所有*品陈列应做到明码标价、一物一签、签物相符。 三、 结算
1、门店网管负责每日按时进行数据上传、下载,确保数据的时效*,遇到问题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因未及时上报而延误工作或产生数据误差的,由有关责任人及门店店长承担相关责任。
2、财务部负责及时与医疗保险科核对数据,准确填报月(季)统计表。
四、培训检查和考核制度
1、门店营运部每隔两月根据医保政策制定的培训内容和考核标准进行培训考核。
2、门店营运部应对门店医保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依据相应记录和执行情况做出奖惩。
为了贯彻<*品管理法>、国家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以及<太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店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制定本规定。
一、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店购*时,必须携带基本医疗保险ic卡;划卡人员应仔细核对有效*件及ic卡,确认[人" [卡"一致,杜绝冒名顶替现象;如持卡人非ic卡本人划卡需登记本人有效*件号码及联系办法;划卡人员从ic卡中扣除本次消费金额。
二、参保人员购买<医保目录>所属处方*品时应持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开据的处方,定点零售*店应严格按照处方调配程序配*,不得串方、改方和以物代*,处方应保留两年,<医保目录>所属非处方*品可在定点零售*店*师指导下直接划卡购买。
三、参保人员购买<医保目录>所属*品,可用ic卡结帐,个人帐户余额不足时,由本人现金补足。
四、参保人员购买非<医保目录>*品时应使用现金结帐。
一、遵守医保政策管理规定,确保审核准确。 二、遵守国家*品法律法规,确保参保人员用*安全。 三、熟悉*品方面的相关知识,确保*品审核准确。
四、应按照<医保目录>的要求审核*品,不得徇私舞弊、不得模糊识别和认定,遇有不明白的问题应及时请教*学*人员。
五、审核新到*品的医保目录用*应及时准确,确保参保人员用*。
六、未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的,以玩忽职守给予当事人每次100元的经济处罚。
一、严格遵守有关医保*品的管理规定,满足参保人员用*需求。 二、严格按照<医保目录>维护医保系统并确保准确无误。 三、应确保每日按时上传、下载医保信息资料,保*信息畅通并及时更新医保目录信息。
四、认真做好医保传输系统和pos机的维护工作,确保门店为参保人员顺利划卡结算。
五、因违反医保有关规定或信息维护错误等原因造成损失的,一经发现,按照事故轻重,给予直接责任人每次50元的经济处罚直至解聘,对于直接领导人给予每次100元的经济处罚。
一、认真遵守医保*品管理规定,确保参保人员合理用*,认真做好参保人员的服务工作。
二、应严格执行医保划卡购*范围和用*规定。
三、认真核对[人"、 [卡",结算*品时应认真仔细、报价准确无误、划卡正确快捷。
四、严格执行医保*品收费的相关规定和收费标准,认真执行同种*品,医保收费金额不得高于现金收费金额的制度。
五、应做好参保人员的医保政策宣传工作和相关服务工作。 六、未按照<医保目录>划卡的,对有关责任人予以解聘,同时给予相关领导人每次100元的经济处罚。
七、未按规定核对[人"、 [卡",造成结帐错误的,收银员应承担赔偿参保人员多划卡金额的损失。
一、认真遵守万民*房医保政策管理规定,确保准确及时地进
行帐目核对。
二、认真遵守万民*房财务管理制度,应单独建立医保帐目并做到帐目清晰准确。
三、应按照医保规定执行对帐程序,及时与医保中心核对帐目,出现误差应努力排除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四、未按规定及时核对帐目的,视为玩忽职守,每出现一次给予责任人100元经济处罚。
为了强化万民*房服务人员对医保政策知识的掌握和理解,规范门店的服务行为,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提供服务,门店营运部每两个月将进行一次有关医疗保险政策及相关知识的培训,具体培训计划由门店营运部负责拟定并将计划落实情况上报总经理。
一、参加培训的人员:
要求门店全体员工参加培训。其中包括公司领导、门店分管领导、医保专管员、刷卡*作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及营业员等;培训采取分班培训,集中考试的形式,同时要求参加培训人员的应试合格率不得低于全体培训员工的三分之一。
二、培训要求:
1、制定培训内容和培训大纲。
2、确定授课人亦可采用员工轮流讲课的形式进行互动式学习。 3、由门店营运部组织牵头,各门店具体落实培训事宜。 4、认真做好培训记录,考核结果汇总后存档。
5、每月门店营运部检查门店掌握医保政策以及政策执行的情况。 6、考核完毕后公布结果,考核不合格者应继续培训并给予相应处罚,对多次考核不合格的应予以辞退。
为了规范门店医疗保险服务,加强对门店执行医疗保险情况的监督管理,现制定医疗保险检查考核制度。
一、门店营运部根据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下发的有关内容,制定门店检查和考核的内容,考核每两个月进行一次。
二、各门店要做好相应的学习记录,组织各区员工学习掌握医疗保险政策、检查项目和考核内容。
三、门店营运部每两个月检查门店医保政策执行情况。 四、检查结束后将结果向所属各门店公布,对不合格的应继续接受培训并做出相应处罚。
五、各门店要认真执行本制度,对不认真对待检查考核的部门和责任人以及屡次出现错误的情况将给予门店店长及有关责任人每人每次50元的经济处罚。
规范实施医疗保险制度是体现万民*房经营理念的重要举措,为确保其顺利贯彻执行,现制定医疗保险考核制度。
一、 医保管理工作考核项目
进行医保管理工作应符合以下要求:
1、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医保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
2、对医保工作予以足够重视,按时制定医保工作计划。
3、未发生医保投诉事件。
4、建立并执行医疗保险投诉处理记录。。
5、标明*品是否属于医保用*(属于医保用*的应粘贴[医保用*"专用标签)。
6、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级价格管理部门制定的*品价格政策,实行明码标价,标签不得缺失或模糊。
7、不得接收无医师签名和无医疗机构盖章的处方。
8、处方应有审方员、调配员及复核员签字。
9、外配处方应单独管理建帐。
10、应认真填写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凭*。
11、应及时上传医疗保险销售数据。
12、应按时向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报送费用结算报表。
13、应如实填写*品*项目和结算报表。
14、应明确医保类*品的*能、用途、禁忌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15、应按照外配处方进行调剂且医保处方应至少保留两年以上。
16、应及时上报并努力排除信息系统故障,避免发生影响医保人员刷卡事件。
17、不得擅自将医保目录外的*品变更为医保目录*品,不得使用医保卡结算其它非医保目录商品。
18、工作时间确保良好地精神面貌,着装整洁并佩戴工作卡。
19、服务顾客时应做到准确恰当、耐心热情。
20、应设法为顾客提供必要地休息设施如:椅、凳等
二、医保*作考核项目
1、应按规定告知顾客对于新办理的医保卡及时到医保定点医院圈存。
2、在结算前应准确告知顾客医保卡内剩余金额。
3、结算时应依次报知顾客每件商品单价、数量等,结算后应准确告知顾客消费金额。
4、应做到正确划卡,不得多结或少结。
5、应明确医保收款机的屏幕显示是医保卡支付还是现金支付,避免因人为失误造成的医保*品未划卡或者现金*品用医保卡结算的差错。
6、不得违规使用医保卡购买非医保商品。
7、医保机与pos机总金额不符时应及时修正,避免人为造成结算金额与实收金额不符的情况。
8、不得违反省市医保*作流程,不得因为接待医保咨询等有关事宜不当而造成顾客投诉。
9、应按照有关规定为顾客出具结帐小票。
10、不得违反省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其它各项规定。
三、医保工作考核办法
1、考核时间为每两个月进行一次。
2、考核人:医保管理委员会成员。
3、考核办法:
· 现场检查
· 现场收银*作示范。
· 暗访调查。
四、考核标准
1、医保管理工作考核项目每项5分,总分100分;医保*作考核项目每项10分,总分100分;两个项目应分开考核,80分为及格。
2、除暗访调查外,由检查员检查完毕后进行现场打分,涉及扣分的项目由检查员和门店共同确认,同时门店应限期整改;考核中,每扣1分,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10元,从本人当月*中扣除。
3、各门店应建立医保工作检查考核记录,及时记录医保工作检查情况、检查员意见和要求、门店整改情况以及复查情况等;医保工作检查考核记录和其它医保工作资料由门店专人负责保管。
一、 严格执行<*品管理法>以优质*品确保参保人员用*安全
有效。
二、 严格执行<医保*品目录>以优势价格保*参保人员合法权
益。
三、 多项便民措施确保参保人员购*、用*方便。
1、 免费为参保人员煎*、加工。
2、 实行*品拆零销售。
3、 设立夜间售*窗口。
4、 为参保人员免费测量血压、体重。
5、 没有参保人员所需的*品时登记缺*,配齐后通知顾客
或联系其它*店为顾客配齐。
四、 驻店*师提供医保政策及用*知识。
一、从具有合法*照的供货单位进货,坚持质量第一。
二、质量管理员参与制定医保*品采购计划;采购合同需明确质量条款。
三、购进医保*品应开具合法*,并依据原始*建立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应载明购货日期、*品名称、供货单位、剂型、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批准文号、单位、购货数量、单价、外观及包装质量、有无购货合同、经办等内容。*和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超过*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四、购进进口医保*品须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的<进口*品注册*>或<医*产品注册*>和<进口*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实行进口*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品通关单>。
五、按照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审核规定,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并由质量管理部进行相应的质量审查,报总经理批准合格方可经营。
六、每月对质量奖惩细则进行检查,每半年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改进。
七、采购人员应掌握库存情况,合理制定购进计划,满足供应避免*品积压或滞销。
一、医保*品质量验收由质量验收员负责,验收人员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经岗位培训和*监局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医保*品验收依据购进纪录,对*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注册商标、有效期、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供货单位及*品合格*等逐一进行验收,并对其外观质量、包装进行检查。发现质量不合格或可疑,应拒收,并立即报告质管部经理处理。
三、验收特殊管理*品、外用*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应有规定的标识和*示说明;特殊*品必须双人逐一验收到最小包装;非处方*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四、验收中*材和中*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标志。每件包装上,中*材标明品名、产地、供货单位;中*饮片标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实施文号管理的中*材和中*饮片,应标明批准文号。
五、验收首营医保品种时,应有同批号的*品出厂质量检验报告书。
六、进口医保*品应有:盖有供货单位质管机构原印单的<进口*品注册*>和<医*产品注册*>及<进口*品检验报告书>的复印件;进口预防*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单的<进口*材批件>复印件。并检查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号,并有中文说明书。实行进口*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品通关单>。
七、验收整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
八、凡验收合格入库的医保*品,须填写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必
须完整、准确,保存至超过*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二年。
九、对配送后退回的*品,验收员应按配送后退回*品验收程序的规定,逐批验收,对质量可疑的揣样送检。
十、对验收不合格的*品,应填写*品拒收报告单,报质管部审核并签署处理意见,通知采购部。
一、购进进口医保*品索取盖有供货单位原*的<进口*品注册*>或<医*产品注册*>、<进口*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品通关单>复印件,核对其合法*。
二、进口医保*品验收:
1、内外包装的标签有中文标明*品名称、主要成份、注册*号、中文说明书。
2、预防*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加盖供货单位原*的<生物制品进口批件>。
3、验收进口医保*材应有加盖供货单位原*的<进口医保*材批件>。
三、进口医保*品在库储存应相对集中存放,按规定条件储存。
四、对新经营的进口医保*品建立养护档案,加强养护。
五、配送进口医保*品时,将加盖总部质量管理部原*进口*品有关*文件,随货一并发往连锁门店。
一、采购部负责审核特殊管理医保*品供货单位的合法*,索取有关*件,建立档案。
二、特殊管理医保*品必须从具有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做好购进计划,合理购进。
三、毒*中*品种、*中*品种、二类精神*品须双人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四、储存、管理做到:
1、按规定核对存量、定期核对帐卡、确保帐物相符,如发现不符应及时向*监部门报告。
2、二类精神*品做到专人保管、专用帐册、双人双锁管理。
3、特殊管理*品质量不合格或破损等情况时,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并上报市*监局,市*监局按规定进行销毁处理,做好记录。
五、特殊管理*品在配送运输时,应使用密封箱,由专人押运,做好交接手续。
六、特殊管理*品的销售:
1、二类精神*品须凭盖有医疗单位公章的医师处方销售,片剂一次销售不超过七日常用量,针剂不得超过三日常用量。
2、毒**品:凭盖有执业医师所在单位公章的正式处方,每次处方剂量不超过二日剂量,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中*,应当付*制品,如发现处方有疑问时,须经原处方医师重新签字后再行调
配。
3、销售特殊管理*品应建立台帐。**品处方保留三年备查;毒**品、精神*品处方保留两年备查。
一、总部质量管理部设立养护组,养护员要具有中专以上医*学学历,具有*士(中*士)技术职称并经营监督管理部门的培训,取得合格*书后方可上岗。
二、坚持预防为主、消防隐患的原则,有计划地对库存、陈列医保*品开展养护工作,确定重点养护品种,每季度提交养护计划,建立重点医保*品的养护档案。
三、按季度制定医保*品养护计划,确定重点养护品种,按月对在库*品进行检查养护,做好养护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报告质管部经理,采取有效措施;对有问题的*品,设明显标志,并停止发放。
四、指导库管员开展工作,落实*标管理。
五、根据*品*质及储存条件要求,指导正确储存。常温库在0-30℃,*凉库≤20℃,冷藏库在2-10℃;相对湿度在45%-75%。
六、对库房温湿度进行监测控制,每日上午九时、下午三时各记录一次库内温湿度,根据温湿度变化情况,采取相应的通风、降温、除湿等措施。
七、重点做好夏防、冬防工作,制定冬防、夏防养护计划,督促指导库管员对*品进行储存,杜绝*品霉变、虫蛀、泛油等现象,确保*材质量。
八、建立不合格*品台帐,将报损*品、有质量问题的*品与合格*品分库存放,单独存放于不合格品库。
一、质量管理部对不合格医保*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 二、不合格医保*品包括:
1、*品包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品; 2、定*检测结果不符合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品。 三、医保*品入库验收中,发现不合格*品应拒收或放置不合格区。并填写*品拒收报告单,不得录入该品种信息。
四、在检查医保*品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质管部应出具抽检单或不合格*品通知单,通知营运部、配送中心、采购部和各连锁门店停止出库销售。按配送记录追回发到各连锁门店的不合格*品。
五、在养护、出库复核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应立即停止配送、发运。将不合格*品放置不合格区。
六、对国家公布停止使用的*品、*检部门抽查判定为不合格的*品,质管部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进、停配送、停售;并按配送记录追回发出的不合格*品,放置不合格区,挂红牌等待处理。
七、不合格*品由配送中心填写不合格*品报损申请单,经质管部审核,总经理签字,在质管部和有关人员的监督下实施销毁,并填写*品报损销毁表。销毁特殊管理*品时应上报*品监督管理局并在其监督下进行销毁,做好销毁记录,记录保存五年。
八、对不合格*品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定措施,以防再次发生类似情况。
九、各相关部门严格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执行。
一、连锁门店必须从公司配送中心进*,不得自行采购或从其它渠道购*。
二、门店应及时向配送中心报要货计划,应做到品种结构优化,确保经营需要避免滞销积压。
三、依据配送*建立*品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应记载品名、规格、生产厂商、有效期、生产批号、数量等内容,*或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四、门店应收集、分析、汇总经营*品的试销情况和质量情况,收集顾客对*品质量、疗效的反映,及时向配送中心反馈,以调整进货品种,优化品种结构。
一、连锁门店应设专(兼)职质量验收员,负责配送中心配送*品的质量验收工作。
二、质量验收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或岗位培训、*监部门考试合格,持*上岗。
三、质量验收员依据配送中心的送货凭*进行验收:
1、对*品名称、规格、数量、效期、生产企业名称、批号等进行核对;
2、检查质量是否符合规定;
3、点收大件,所收货物与凭*是否相符; 4、检查*品外观,有无破损、短缺等问题。
四、进口*品除按规定验收外,应有加盖配送中心原*的<进口*品注册*>、<进口*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进口*品要有中文标签。
五、特殊管理*品需双人验收,双人签字。
六、验收人员应在送货凭*上签字,对留存的凭*保存至超过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一、根据门店实际配备专职或兼职养护员,负责库存*品、陈列*品的检查养护。养护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岗位培训考试合格者。
二、质管部对连锁门店*品养护工作进行指导。由总部养护组对门店养护工作进行具体指导。
三、门店养护员应每日巡查*品陈列条件、储存环境、温湿度记录。发现问题采取措施,遇到解决不了的情况,应向质管部汇报,总部养护员给予指导。
四、每月对店内陈列、储存*品,根据流转情况进行养护和质量检查,做好记录,记录保存至超过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2年。发现质量问题的*品,应停止销售,并通知质管部检查处理。
五、中*饮片应按其特*采取干燥、降氧、熏蒸等养护方法,防止饮片霉变、泛油等情况出现。
六、每月向总部养护组上报养护检查情况与近效期*品的信息。
一、门店应配备温湿度计、冷藏柜、空调设施、设备。 二、货架、柜台布置合理,摆放整齐,保持清洁卫生。 三、*品与非*品,处方*与非处方*分区陈列,内服*与外用*分架陈列,中*饮片应分区陈列。按*品的用途、剂型分类摆放,避免阳光直*、防潮。
四、特殊管理*品和危险品只陈列空包装。
五、标价签准确、统一、规范,标志明显、清晰,放置位置与*品对应。
六、遇到质量有疑问的*品,应向门店质量管理员报告。 七、上架*品门店养护员按月进行质量检查并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复查处理下架。
八、处方*严禁开架自选。
九、拆零*品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拆零专柜,备有*袋、*匙等工具。做好拆零记录。
一、门店应按照总部批准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经营*品。 二、门店应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悬挂<*品经营许可*>、<营业执照>、执业*师注册*件等。
三、认真执行价格政策,*品标签填写准确、规范、项目齐全。 四、营业员必须经过业务培训、考核合格,持上岗*和健康*方可上岗。
五、营业员要正确介绍*品,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消费者。 六、处方区营业员发*时,应核对顾客所购*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无误后,将*品交与顾客。
七、销售处方*时,处方须经审方师审查;发*时应经*师核对后签字,方可发出。无医师开具的处方,不得销售处方*。
八、对缺*要认真登记,及时向采购部反馈缺*信息,缺*补充上柜后,总台服务员应及时通知客房购买。
九、当日销售应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店长。 十、*品销售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品等销售方式。 十一、做好用*咨询,为消费者提供用*指导,保*顾客安全合理用*。
一、处方区审方员应由*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 二、营业员必须经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书后方可上岗。
三、处方*必须凭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由审核员审查处方后,交营业员调配,调配完毕交审核员核对,无误后发出。审方员、营业员分别在处方签字。处方保存两年备查。
四、审方员收到处方后,认真审查姓名、年龄、*别、剂量及处方医师签章,如有*品名称书写不清,*味重复,或有[相反"、[相畏"、超剂量等情况时,应向顾客说明情况,经处方医师更正,重新签章后方可调配,否则拒绝。
五、对处方所列*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六、凡需特殊处理的饮片应按规定处理,需包煎的饮片应小包上注明煎服方法。
七、发*时应认真核对并向顾客说明需要特殊处理的*物及注意事项。
八、处方*、二类精神*品必须凭处方销售,按规定记录,处方留存二年备查。
九、销售特殊管理*品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原处方医师更正,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和销售。
十一、门店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处方。
1、明确本区定点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单位明细,营业员、划卡人员必须熟记。
2、接到外配处方,先要看是否为定点医院医师开具的处方,若不是,请其交纳现金结算。
3、是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的处方,要严格按处方调配原则进行调配、划卡。
4、不是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而进行了划卡,相关责任人和负责人都将受到处罚。
5、未进行认真核对审方调配,由责任人和负责人负责。 6、未进行*、卡核对,由责任人和负责人负责。
一、营业时间营业员要统一着装,挂牌上岗,站立服务,举止端庄,精力集中,接待顾客热情,解答问题耐心,用语礼貌,大方得体。
二、店堂内设顾客医保公告栏、顾客留言本、医保购*流程、非本人购*登记本、公布监督电话、接待顾客投诉,并认真处理。
三、正确介绍*品的*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症、注意事项。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顾客。
四、销售*品时,不能亲疏有别,以貌取人,假公济私。 五、不准同顾客顶嘴、吵架、不准嘲笑顾客、自觉遵守服务公约。
一、质量管理部负责*品质量投诉的调查与处理。
二、接到*品质量投诉,质管部应做好记录,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调查处理。
三、经核实确认*品质量合格,应在2小时内通知门店恢复销售;通知配送中心解除该*品的控制措施。
四、经质量管理部核实确认*品质量不合格,质量管理部应立即通知配送中心和营运部对该*品暂停销售,并向全面质量领导小组组长汇报,采取发出*品召回措施。
五、质量管理部负责向*品供货单位进行该*品质量查询。
一、坚持*品[质量第一"保**用*安全有效的原则。 二、质量否决一般采取停进、停售、整改、处罚、综合考核等。 三、质量管理部行使质量否决权。*品质量否决和质量考核时,应公正,不得隐瞒、不得迁就、不得徇私舞弊,否则一经发现将给予纪律处分。
四、质量管理部在对*品质量监督时,有权对不合格*品或可疑*品进行封存、停进、停售。
五、质管部经理、质量管理员工作中发现以下情况实行一票否决。 1、没有法定质量标准的*品与其它商品。 2、从*照不全的供货单位购进的*品。 3、未经审批首营*品。
4、不合格*品及包装、运输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品。 5、进口*品没有与生产批号相符的加盖供货单位原印单的<进口*品注册*>和<进口*品检验报告单>。
6、中草*发生霉变、泛油等现象的。 7、特殊管理*品未按规定管理和销售的。 8、抽检不符合规定的*品。 9、无产品合格*的整包装*品。
10、未经*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生产的*品。 六、验收员在验收工作中对以下情况实行一票否决。 1、整件包装中无出厂检验合格*的*品。
2、标签、说明书内容不符合规定;无规定标志的*品。 3、购自非法*品市场或生产企业不合法的*品。
七、对质量否决的*品要有明确的记录。
八、质量管理员、验收员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发现违反规定而制止无效时,有权直接向总经理报告。
一、卫生管理,责任到人,做到办公场所整洁、明亮,坚持每日清扫,每月彻底清洁一次。
二、库区内应做到地面平整,无积水,无杂物。
三、库房内顶棚、墙壁光洁,地面平坦无缝隙,门窗结构严密、牢固,物流畅通有序,设有安全、防火等设施。
四、人力资源部每年组织营业员、保管员、养护员、质管员、验收员、配送中心等直接接触*品的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并将检查结果装入个人健康档案。
五、对有精神病、传染病或其它可能污染*品的疾患应调离原岗位,不符合规定者不
太原市万柏林区金竹园万民*房
医 保 管 理 制 度
第3篇:医保档案管理制度
差错、事故防范管理制度及
投诉调查处理制度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及时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原因、经过及处理结果,科主任(站长)或护土长及时组织讨论与总结。
2.发生差错应及时报科主任(站长)或护士长,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由科主任上报社区部及中心主管主任,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于差错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
3.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后,应及时指定专人对各种有关记录及造成差错事故的*
品、器械等做妥善保管备查,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4.差错事故发生后,按其*质与情节分别组织全科或社区中心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5.发生差错、事故的科室(站)或个人如不按规定及时上报,有意隐瞒,事后一经发现,须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6.为了澄清事情的真相,应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讨论时应允许本人参加。
7.科主任(站长)或护士长应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分析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防范的措施。
8。对发生的医疗事故或可能是医疗事故的事件,应按有关规定做好调查处理工作,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9.社区卫生医务中心(站)负责人对患者投诉要认真做好接待、调查、处理工作,对涉及医疗安全的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确保医疗质量及患者合法权益。
院内感染管理制度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设立中心院感管理机构,负责中心?站)的感染、消毒隔离等项日常工作。
2.全面负责和协调中心(站)院感管理工作,确定中心感染的控制指标及各项卫生学标准。
3.负责监督检查中心有关院感管理条例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4.有计划、有目的的对医疗环境污染情况。消毒*械使用情况进行检测,并提出考评和改进的意见。
5.调查、收集、整理、分析有关中心(站)院感的各种检测资料,并按要求上报。
6.对发生的院感流行、暴发病历要进行流行病学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要及时向中心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7.指导临床合理使用抗生素,创造条件开展各临床科室采样的细菌培养及*敏试验,并将结果向各临床科室反馈,以做为合理使用抗生素时参考。
8.协助有关科室对购入一次*使用物品、消毒剂和设备进行检测,推广新的消毒方法和消毒剂。
9.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的例行检查。
传染病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设疫情登记本,发现传染病或疑似病人,必须登记并按要求填写报告卡,按时上报传染病报表。
2.责任疫情报告人在发现*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科室或当地cdc报告。
3.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有关部门报告疫情,并积极配合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4.中心相关科室(站)应依据访视常规进行访视,做好访视记录,不漏项,各项内容填写齐全,访视卡片于24小时内返回保健科。
5.疫源地及时处理,并做好消毒隔离指导,杜绝续发,做好宣传工作。
6.定期在居委会宣传卫生防病知识,重点居委会要采取挨门入户办法进行宣传,冬春季以预防呼吸道传染病为主,夏秋季以预防肠道传染病为主,秋季重点入户检查居民小厨房卫生,做到[四要三不要",提高宣传效果。
7.协助居委会做好流动人口管理。
疫情报告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凡诊治患者的中西医务人员和检验、检疫人员均为法定报告人。
2.法定报告人必须熟悉国家规定的法定传染病种和报告办法。
3.发现法定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时,要立即按规定的程序报告,不迟报,不漏报,不错报,并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填写疫情报告卡时,要提高填卡质量,要做到字迹清楚,项目要填全。
5.科主任(站长)要经常深入科室督促检查疫情报告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在检查工作中发现好坏典型要及时表扬或批评。
6.在填写门诊工作日志时,凡发现确诊为传染病时,要在门诊工作日志表上登记患者的家庭地址和病名。
7。对不执行本制度或因违反规定造成危害的,要按<传染病防治法>严肃处理。
消毒隔离制度
1。 中心(站)注*室、换*室、检查室、供应室,以及可以成为传染源的处所等,均应有严格的消毒制度。诊室、留观室、治疗室及康复室等也应制定定期消毒制度。
2。 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必须穿工作服,技术*作时必须戴工作帽和口罩。接触患者前后应及时洗手。
3.门诊发现传染病患者时,必须按规定上报疫情。
4.传染病患者离开后,应视其情况对其接触物品进行消毒。
5.传染病流行期间,设立临时检疫岗,对每一位就诊患者,必须经初步检查后才能进入诊室,可疑传染病患者要进行隔离处理。
6.患者应在指定地区候诊、检查和治疗,不得在中心(站)各处走动,防止交叉感染。
7.设立肠道传染病患者的专用厕所。
8.供应室必须将清洁无菌与污染物品分开。对高压消毒器应每次进行指示剂消毒效果检查,定期进行细菌培养测定。
9.洗净消毒过的衣物、被服,定期作采样细菌培养(送检)。
双向转诊制度
1.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与一所上级定点协作医院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签定双向转诊协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转诊渠道畅通。
2.上级医院推荐有关科室专家组成医疗专家顾问组,解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会诊问题。
3.制定并履行专家顾问组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岗位职责。
4.双方执行国家和上级卫生、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全心全意
地为病人服务,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基本医疗服务。
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诊疗范围以外和不能诊治的患者应及时转诊。对病情较重的患者,转诊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确保患者途中安全。
6.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转诊前要同上级医院相应的科室或专家进行联系,上级医院相关科室或专家凭转诊介绍单优先接待病人,确保病员得到及时治疗。特殊情况可由社区部同上级医院医务处进行联系解决。
7.上级医院优先安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转诊的病人
8。 在上级医院治疗的心脑血管病、糖尿病、老年病、慢*非传染*疾病的病人,待病情稳定后或康复期应立即转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继续治疗,做好转诊记录, 同时将病情介绍、治疗方案一同转回。
9.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病情安排转入病人到病房、门诊、家庭病床或社区卫生服务站治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密切观察转入病人的病情,及时同上级医院的有关科
室进行病情反馈,必要时请上级医院专家会诊指导治疗,保*病人治疗的延续。
10.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对诊断及治疗困难的患者,应及时与社区部取得联系,并负责按规定进行转诊,以方便患者到中心或上级医院医疗就治。
11.为更好地做好双向转诊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中心有责任对医护人员进行理论和业务指导以及带教培训工作。
12.中心(站)应建立疑难病例转诊联络方式和电话。
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街道办事处共同成立地区健康促进委员会,形成健康教育网络,定期召开例会,制定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协助有关部门动员社会参与,要利用新闻媒体的作用进行宣传。
2.大力推进社区健康促进工作,对社区内健康教育宣传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干预。定期组织专家、医务人员为社区居民上课,普及居民健康知识,并按要求定期针对社区不同人群进行健康教育知识与防病知识讲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健康教育,定期进行效果评价,不断提高健康教育的科学*和有效*。
3.针对高危人群和有不良生活习惯的居民,开展戒*、限酒、限盐、指导营养合理膳食、健身等行为干预活动,提高社区居民自我保健能力。
4.广泛开展各种预防保健、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知识的宣传。推广使用健康教育处方,使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健康教育目标的考核要求。
5.开展整体人群精神卫生健康和残疾预防宣传教育。
6.开展心理咨询服务,设立健康咨询台和开通咨询服务热线。
7.健康知识宣传栏或板报应结合社区居民的健康状况定期更换内容。
8.应建立35岁以上人群首诊免费测量血压的制度,对社区内高血压病人实行[医患合作式管理",实施健康教育非*物干预和*物干预。
9.结合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世界健康宣传日,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教育。
10.积极探索新的健康教育形式,提高教育效果。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居民健康档案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进行卫生保健医务与流行病学调查的基础资料,是社区全科医师工作的一项重要依据。
2.居民健康档案是在生物一心理一社会医学模式指导下,为社区居民提供连续*、综合*、协调*全程服务的动态记录。对社区卫生服务的评价、科研、医学教育及司法具有重要意义,必须认真如实填写。
3.对填写健康档案的医务人员应进行培训。按统一的规范来描述记录,内容要真实可靠;符合逻辑,不得随意涂改。如有改动,责任者必须签字,以示负责。做到字迹清晰,格式规范统一。
4.居民健康档案应由社区全科医师负责填写,做到及时收集、及时记录,统一编号,归档保管,以便查阅。并应逐步输入计算机、系统管理。
5.居民健康档案具有医疗保密*,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
6.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防火、防潮、防光、防虫蛀、鼠咬,应妥善保存。
登记、统计制度
1.中心(站)必须建立健全登记和统计制度,并有专人负责登记和统计工作。
2.各种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
医疗登记包括门诊登记、出诊登记、家庭病床、化验、放*、心电图、b超检查的数量和质量登记及各项治疗、康复登记等。
预防保健登记包括计划免疫、爱国卫生、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老年保健、生殖保健、传染病报告等各项工作数量和质量登记。
3.工作质量统计包括诊断符合率、治愈率、抢救成功率、差错事故发生率、各医技科室工作数量、质量和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数量与质量。
4.中心(站)应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5.按期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经主任(站长)审阅后上报。
门诊病历书写制度
1.书写病历要简明扼要。患者的姓名、*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及住所由挂号室填写。主诉,现病史,既住史,各科阳*体征与必要的**体征,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书写签字。
2.就诊间隔时间过久或与前次不同病症的复诊患者,应视为初诊患者,写上检查所见和诊断意见,并应写明[初诊"字样。
3.每次诊察,均应填写日期,急诊病历填写时间。
4.请求他科会诊时,应将请求会诊目的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填写清楚。
5,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的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并签字。
6.门诊患者需要住院检查和治疗时,由医师填写住院*,并在病历上注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印象诊断。
7.门诊医师对转诊患者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病历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2、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3。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管理制度,设置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机构病历和病案的保存与管理工作。
4。在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由患者负责保管。 住院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
5.医疗机构应当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6。 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
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患者就诊的医疗机构有关部门同意后查阅。阅后应当立即归还。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7。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编号制度。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应当标注页码。
8。在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患者的门(急)诊病历,应当由医疗机构指定专人送达患者就诊科室;患者同时
在多科室的就诊的,应当由医疗机构指定专人送达后续就诊科室。
在患者每次诊疗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其门(急)诊病历应当收回。
9。 医疗机构应当将门(急)诊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在检查结果出具后24小时内归入门(急)诊病历档案。
10。 在患者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
病区应当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化验单(检查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
住院病历在患者出院后由设置的专门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集中、统一保存与管理。
11。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到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
12。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
(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3)保险机构。
13。医疗机构应当由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及其近亲属的有效*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在*、司法机关出具采集*据的法定*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明后予以协助。
15。 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16。 医疗机构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应当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予以提供。
17。 医疗机构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由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通知负责保管门(急)诊病历档案的部门(人员)或者病区,将需要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在规定时间内送至指定地点,并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印或者复制。
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医疗机构应当加盖*印记。
18。医疗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19。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应当在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
封存的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保管。
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
20。 门(急)诊病历档案的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15年。
21。 病案的查阅、复印或者复制参照本规定执行。
22。 本规定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处方使用管理制度
l.医师(士)处方权,由中心(站)主任(站长)批准,登记备案,并将本人签名留样于*房。
2.*房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几处方不符合规定者,*房有权拒绝调配发*。
3.有关毒、麻、限剧*处方,按照[毒、限剧*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国家有关管理**品的规定办理,如:应有*处方的医师签名;开具红*处方;处方限量等。
4.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对于某些慢*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但是要严格执行公费医疗和医疗保险管理的相关规定。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必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发*。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其家属开处方。
5.处方内容包括:中心(站)名称、科别、病历号、病人姓名、*别、年龄、年、月、日、*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方法、医师签字、调配发*人签字、核对发*人签字,*价等。
6.处方书写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师必须在涂改处签名,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急诊处方应在左上角盖[急"字图章。
出诊及家庭病床管理制度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按行政区域划分承担本辖区内的居民出诊诊疗、家庭治疗、护理及建立家庭病床的工作。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承担社区家庭出诊的工作,公布热线电话,做到急诊出诊畅通、快捷,保*患者的出诊的需求。
3.电话呼叫出诊及上门约请出诊应填写电话呼叫记录单或出诊记录单,内容包括:呼叫时间、呼叫人姓名、*别、年
龄、出诊服务内容、联系电话、家庭住址、出诊时间、接诊医师姓名及执行医师或护师签字。
4.应统一使用社区出诊病历,记录患者一般情况、疾病情况、初步诊断与处理以及相关内容。
5.需要家庭输液者,必须在第一次出诊前与患者签定家庭输液协议书,由社区护师详细告知患者及家属家庭输液的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问题以及所采取的应急措施。
6.严禁在患者家中使用需做*物过敏试验的*品,对容易发生或曾经发生过过敏反应的*品(含中*制剂),应建议患者在中心、站内使用。
7.出诊护师在进行家庭输液*作时,必须严格执行无菌*作和查对制度。*作完毕后要观察15分钟方可离开。离开前要向有关人员交待注意事项、应急措施,使其做到:听清、记住、并能照做。
8.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建立家庭病床。家床的建床条件为:卧床病人、高龄老人患慢*病需要连续治疗;去中心(站)有困难的患者;经中心住院治疗后,病情稳定但需继续治疗的患者。家庭病床只能在本人定点的中心(站)内设定。
9.家庭病床建立后,应由社区全科医师、社区护师书写家庭病床病历和家庭护理病历。
家庭病床病历包括:家床首页、病历基本内容、初步诊断、确定诊断、辅助检查及化验单粘贴单、首次病程记录、出诊查床记录(诊治经过)、健康教育或康复治疗计划、撤床小结等。
家庭护理病历包括:家庭护理记录单、家庭护理病历基本内容、患者的其它各项健康状况记录、家庭护理计划、措施及完成情况等。
10.出诊及家庭服务的收费和用*应严格执行<*市社区卫生服务基本用*目录与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关于公疗、大病统筹、基本医疗保险社区卫生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
11.出诊及其它各项家庭诊疗服务,必须严格掌握适应症,确保医疗护理安全。对患者及家属提出的不符合医疗护理安全、有违反医疗护理常规的出诊服务要求,医护人员有权拒绝。但是必须耐心地向其说明拒绝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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