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第1篇: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一、事项名称: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二、设定依据:

(一)<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令第297号)

(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28号)

三、收费依据:无

四、收费标准:无

五、所需资料依据:第五条

六、所需资料细目:申办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包括施工许可*、施工图文件审查报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试验资料和相关资料)

(三)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四)规划、*消防、城建档案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五)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商品住宅项目还须提交<住宅质量保*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六)有环保要求的工程还需要提供环保部门的认可文件

七、申办程序:

八、承诺时限:资料齐全即办

九、办理地点:备案科

十、联系电话:85114337

第2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篇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1、建设依据

简要说明项目可行*研究报告批复或计划任务书和核准单位及批准文号,批准的建设投资和工程概算(包括修正概算),规定的建设规模及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的包干协议主要内容。2、工程概况

(1)工程前期工作及实施情况;

(2)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监理、设备供应商、质量监督机构等单位;

(3)各单项工程的开工及完工日期;

(4)完成工作量及形成的生产能力(详细说明工期提前或延迟原因和生产能力与原计划有出入的原因,以及建设中为保*原计划实施所采取的对策)。

3、初验与试运行情况

初验时间与初验的主要结论以及试运行情况(应附初验报告及试运转主要测试指标,试运转时间一般为3—6个月)。

4、竣工决算概况

概算(修正概算)、预算执行情况与初步决算情况,并进行通信建设项目的投资分析。5、工程技术档案的整理情况

工程施工中的大事记载,各单项工程竣*料、隐蔽工程随工验收资料、设计文件和图纸、监理文件、主要器材技术资料以及工程建设中的来往文件等整理归档的情况。

6、经济技术分析

(1)主要技术指标测试值及结论;

(2)工程质量的分析,对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处理后的情况说明;

(3)建设成本分析和主要经济指标,以及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所获得的投资效益;

(4)投资效益的分析,形成固定资产占投资的比例,企业直接收益,投资回报年限的分析,盈亏平衡的分析。

7、投产准备工作情况

运行管理部门的组织机构,生产人员配备情况。培训情况及建立的运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8、收尾工程的处理意见。

9、对工程投产的初步意见。

10、工程建设的经验、教训及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篇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质量监督站:

我单位建设的xxxxxxx工程,已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工程资料完整,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现拟定于xx年x月x日(地点)xxxx进行竣工验收,现将我们已审核的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竣工验收方案和验收人员组成名单报送(提交)你站审查,如符合竣工验收条件,请按拟定验收时间派员参加竣工验收,予以监督。

附件:1、竣工验收人员组成名单

2、竣工验收方案

3、有关资料:建设单位<工程实体质量检测报告>、<室内环境质量竣工验收检测报告>、<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使用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竣工报告>

勘察单位:<建设工程勘察质量检查报告>

设计单位:<建设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监理单位:<建设工程监理质量评估报告>

4、其他资料: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和使用说明书>

质监站(盖章):建设单位(盖章):

xx年x月x日xx年x月x日

注:1、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15个工作日前,将本通知书报质监站;

2、竣工验收组应包括: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含分包单位)、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其他有关方面专家;

3、此通知书一式四份,建设、监理、施工、质监站各一份。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方案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同意标准>(gb50300-2001)及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单位特制定工程竣工验收方案,请甘南州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监督。

一、本项目有关情况:

1、已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内容;

2、经建设、监理、设计、勘察、施工等单位共同预验收,存在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3、涉及设计文件的变更,已由设计部门签署认可文件,其中重大变更经由图纸审查机构审查通过;

4、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已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5、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已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6、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进行了检查,并已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7、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其中包括:□桩基、□钢结构、□幕墙、□装修、□安装、□节能等)已经建设、监理单位核查并符合要求;

8、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已经建设、(监理)单位核查并符合要求;

9、专项工程(□桩基、□地下防水、□钢结构、□幕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节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安装工程)已按要求办完相关专项验收手续;

10、报建面积xxx㎡,实际竣工面积为xxx㎡,超出面积已按要求办完相应批准手续;

11、已具备一下文件:

(1)、单位工程施工许可*

(2)、重大设计变更补充审查意见书

(3)、规划部门的认可文件

(4)、消防部门的认可文件

(5)、环境部门的认可文件

(6)、气象部门的认可文件

(7)、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

(8)、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9)、门窗三*检测报告

(10)、单位工程质量保修书

(11)、工程合同付款不拖欠*

(12)、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修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2、本项目配套工程已办完相应批准手续。

二、竣工验收组织: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该项目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甘南州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监督。竣工验收时间为x年x月x日

x时,地点xxx。

(一)、验收人员:

根据规定,我单位组建了竣工验收组,成员包括: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以及相关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验收组成员中土建、水电及其他安装*方面的人配齐,验收组组长由xxx担任,具体名单另附。

(二)、竣工验收标准:

竣工验收标准为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标准、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相关标准、经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文件规定。

1、竣工验收程序及内容:

(1)、由竣工验收组组长主持竣工验收;

(2)、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情况。

2、验收组分为三部分分别进行检查验收:

(1)、检查工程实体质量;

(2)、检查工程建设参见各方提供的竣*料;

(3)、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试验、包括:□水压、□通电、□排污主要通球、□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漏电跳闸测验、□层高、□方正度等。

3、对竣工给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形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综合验收结论,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验收组人员分别签字、单位盖章;

4、当在验收过程中法相严重问题,达不到竣工验收标准时,验收组将责成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宣布本次验收无效,重新确定时间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5、当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一般需整改的质量问题,验收组可形成初步验收意见,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验收组人员分别签字,但各单位不加盖公章。验收组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整改,并委托□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复查,真该完毕符合要求后,加盖各单位公章;

6、当竣工验收组个方不能形成一致竣工验收意见,协商不成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协商裁决。

三、承诺: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天内向备案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四、本方案已抄送有关部门及验收组成员。

建设单位:(盖章)

x年x月x日

第3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工作制度范文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确保建设工程严格按规划许可*规定内容进行建设,根据《中华*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凡在固始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在交付使用前,应向县城乡建设规划局申报规划验收。

一、本制度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取得规划许可*件进行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

二、村庄和集镇范围内的规划验收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申报规划验收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规划用地范围内按规定应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包括临时建筑、暂设工棚等施工用临时设施)等已全部拆除,现场清理完毕。

(二)建设工程按规划审批要求全部建成。

(三)公共配套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绿化等工程均按规划要求建成,并符合使用要求。

(四)对规划部门的承诺已履行。

四、申报规划验收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建设单位向规划部门填报验收审批表: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副本;

2、核准的总平面图、1/1000地形图、该建设工程的平面图、立面图、方案效果图、重要部位剖面图;

3、规划部门指定的其他资料;

(二)县规划局收到建设单位和个人验收申请及其必备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科室进行现场验收。对验收合格的,相关人员在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审批表上签字;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建设单位和个人限期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改正后,重新进行规划验收。建设单位或个人凭签字完备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审批表方可核发规划许可*正本。

五、统一开发的居住区,其地上环境配套设施应当与住宅同步验收。

六、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实行分阶段进行,从建设工程验线开始,工程建设期间要进行阶段*验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建设工程竣工后进行全面验收。

七、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发放正式工程规划许可*,不得投入使用,有关部门不予办理产权登记、工程备案等手续。

八、规划验收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取贿赂的,一经查处将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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