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户口迁入流程
湖南省长沙户口迁入流程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湖南省长沙户口迁入流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服务对象
凡人事档案在长沙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管理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各类自主择业人员、高新区内企业聘用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实行集体人事代理的人员,符合高新区入户条件后,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中心集体户内管理。
二、服务窗口
本中心户口委托管理窗口。
三、办理程序
1、企业招聘录用人员户口迁入流程:
(1)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①人事档案;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④本人中专以上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含中职、中技学历、中级技工、职业资格证书);
⑤本人计划生育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符合计生关系迁入条件并且本人要求转移计生关系至本中心的,计划生育证明由原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开具。未婚者提供未婚证明;已婚未育者提供已婚未育证明;已婚已生育者提供已婚已生育证明,并注明有几个孩子,或提供独生子女证明。流动人口无需计生证明,提供流动人口证。)
⑥本人在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缴费情况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大专以上学历者,在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政务网上打印近半年个人养老保险缴纳查询单;中专以下(含中专)学历者,需提供三年以上个人养老保险缴纳明细查询单。社保查询单均需由工作单位或社保局盖章,窗口工作人员须上社保网核实。
⑦在本中心领取《长沙市职工录用登记表》一式三份,填写并加盖单位行政章或人力资源部章,携带第(1)条材料中②③④⑤⑥⑦项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盖章。
⑧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一年以上);
⑨本人一寸彩色近照三张,一张交本中心,另外两张交高新区公安分局。
(2)审查合格后,申请人将②③④⑤⑥⑦⑧项的`复印件交人才中心户口窗口存档,再将人事档案交本中心档案管理窗口办理存档手续,与本中心签订《户籍托管协议》,并首次缴纳三年人事代理费(三年后按年度续费)
(3)申请人在本中心领取和填写《户口办理申请表》,由本中心户口窗口工作人员、人事代理部部长、分管副主任分别签署意见后,携带本表和第(1)条户口迁入须提交材料中的②③④⑤⑥⑦⑧⑨项到高新区公安分局户口办理窗口面签。
(4)面签后,省内、省外户口迁移分别按以下程序办理后续落户手续:
①省外迁移:根据高新区公安分局的通知,到高新区公安分局领取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后,将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交到本中心,由本中心户口专员会同公安分局、派出所共同办理后续落户手续;
②省内迁移:由高新公安分局民警携带所签发的落户通知单、户口卡原件、一寸彩照一张,会同本中心户口专员一起到派出所办理后续落户手续。
(5)落户后户口卡由本中心统一管理。
2、企业招收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户口迁入流程:
(1)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①人事档案;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登记卡原件;
⑤报到证原件;
⑥一寸彩照两张(一张留本中心,一张交高新区公安分局);
⑦计划生育状况证明(符合计生关系迁入条件并且本人要求转移计生关系至本中心的,必须由户口转入本中心前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出具计生证明)。
(2)材料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人事档案交本中心档案管理窗
口办理存档手续,与本中心签订《户籍托管协议》并缴纳人事代理费。
(3)申请人在本中心领取和填写《户口办理申请表》,由本中心户口窗口工作人员、人事代理部部长、分管副主任分别签署意见后,携带本表和第(1)条户口迁入须提交材料中的②③④⑤⑥⑦项到高新区公安分局户口办理窗口面签。
(4)面签后,省内、省外户口迁移分别提交以下材料至本中心办理后续落户手续:
①省外迁移:带审批后的户口迁移证、报到证、一寸彩照一张交至本中心办理后续落户手续;
②省内迁移:带审批后的户口卡原件、报到证、一寸彩照一张交至本中心办理后续落户手续。
(5)落户后户口卡由本中心统一管理。
3、市内户口迁入流程:
(1)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①人事档案;
②户口卡原件;
③计生关系迁移单或者计生关系管理证明(符合计生关系迁入条件并且本人要求转移计生关系至本中心的,必须由户口转入本中心前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出具)。
(2)材料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人事档案交本中心档案管理窗口办理存档手续,与本中心签订《户籍托管协议》并缴纳人事代理费。本中心收取第②③项材料办理后续落户手续。
(3)落户后户口卡由本中心统一管理。
4、小孩出生入户流程(父母任意一方属本中心集体户口):
(1)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①《小孩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②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果另一方户口不在本省,则需在另一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小孩出生未落户证明);
⑤准生证原件、复印件。
(2)材料审核通过后,本中心留《小孩出生医学证明》副页原件及其他材料复印件办理后续落户手续。申请人缴纳小孩户口管理费。
(3)落户后户口卡由本中心统一管理。
5、后续落户手续办理期限:
本中心原则上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后续落户手续(具体时限取决于高新区公安分局和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时间)。
四、联系方式
(一)本中心户口服务电话:0731—88995205。
(二)户籍地址为长沙市岳麓区麓谷大道668号的人员办理地点
1、高新区公安分局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路30号,电话:0731—88908797;
2、麓谷派出所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019号(第一师范学院西侧),电话:0731—89972655;
3、麓景社区警务室地址:长沙市咸嘉湖西路340号麓谷锦园正门口。电话:0731—89875110。
(三)户籍地址为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路30号的人员办理地点
1、岳麓区公安分局地址:湖南省长沙市爱民路180号,电话:0731—88614629;
2、银盆岭派出所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路5号。
(四)岳麓区民政局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517号(岳麓区政府内),电话:0731—88999491。
(五)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731—84907932。
五、人才落户
经认定的45周岁(含)以下、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落户不受年龄限制)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直接可凭毕业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落户。
该措施适用于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范围内的创新创业人才及企业,其中海外人才包括外籍人才和留学归国人才。长沙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智能制造海归小镇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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